消防安全处罚规定(正式版)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正式版)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正式版)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除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市政府、市建委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 还必须遵守此项管理办法。如擅自违反规定,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 经理部将进行罚款。

一、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入场前, 必须持合法证件(三证)到经理部保卫部门登记注册, 经入场教育, 办理现场“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危险材料进场, 必须提前书面上报经理部保卫部门(报告要写明材料性质、数量及将要存放地点), 经保卫部现场检查, 确认安全, 方可限量进入现场。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 凡施工用火, 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办理用火证, 同时自备灭火器和专职看火人。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按责任区域划分, 各单位自行管理, 自备足够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并且各自搞好灭火器材的维护、维修工作。

5、未经项目保卫部门批准, 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域使用电热器具。

6、施工现场所设消火栓、泵房、消防水管、灭火器具、消防通道、安

全通道、防火间距以及消防标志等设施, 禁止埋压、圈占、挪用、阻塞、破坏。

7、工程内、现场内不得使用可燃材料随意支搭简易房屋, 确因施工需要, 要报请项目工程部、安全部、保卫部, 经批准按要求搭设。

8、现场内临时库房或可燃材料堆放场所要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 并悬挂明显标志, 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9、工程内禁止做仓库使用, 禁止存放大量可燃材料。

10、工程内不准住人, 确因施工需要, 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及保卫部门同意, 由保卫部门报请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按要求进住。

11、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临时库房、工具房、木工棚等各类用电场所的电线, 必须由正式电工敷设、安装, 不得私自随意乱拉接电线。

12、冬施保温材料的购进, 要符合99年建委颁发的(404)号文件精神, 达到防火、环保的要求。

13、各分包单位要确定一名专、兼职防火员, 负责自己队伍的日常防火管理工作。

14、遇有国家政治活动期间, 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统一管理。

15、不按照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或恶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触犯法律的, 经理部将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打击违章蛮干犯罪活动。

二、现场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1、文件依据

本规定依照《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制定。

2、处罚标准分类

2.1造成火灾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违章或可能造成火灾事故, 对直接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

2.2对构成隐患或违章, 对直接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

2.3构成一般性违章、问题或缺陷, 对直接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2.4对个人一般违章, 根据问题性质, 批准教育, 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 问题严重, 还可并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

2.5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处罚额度与性质的确认

3.1违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造成事故或构成重大隐患、严重违章, 处停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并依照2.1条罚款5000-10000元。

3.1.1责任区内重点防火区(如库房、木工棚可燃材料堆放场所、油料库、乙炔、氧气存放处)没有按照规定悬挂明显标志, 配备灭火器材。

3.1.2任意阻塞消防车道、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圈占、埋压消火栓, 破坏消防器材、设施。

3.1.3重点部位从事明火作业, 无针对性的安全、防火交底书擅自作业。

3.1.4从事危险作业(如电气焊、防水作业、油漆喷刷、木工作业)不按规范擅自严重交叉作业。

3.1.5擅自在工程内堆放大量可燃材料, 未经批准在工程内住人。

3.2违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隐患、违章。处停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依照2.2条罚款额处罚2000-5000元。

3.2.1进入现场的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危险性、伤害性较大的材料, 未在项目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私自存放在工程或现场内。

3.2.2参加施工人员未到项目保卫部门登记注册, 拒绝入场教育, 集体强行、违章闯入现场。

3.2.3遇有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 违反项目部特殊时期特殊规定, 给项目部造成不良影响。

3.2.4未按市建委、消防局及我局要求私自购进、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非阻燃、非环保型冬施保温材料。

3.2.5未经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保卫部同意, 随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支搭临时房屋。

3.2.6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防水等明火作业, 无动火证, 未清理上下左右作业区附近易燃物, 私自动用明火作业。

3.2.7在危险性极大, 严禁动用明火地带, 违反规定动用明火或吸烟。

3.2.8不了解材料性质, 将相互反映, 相互抵触的危险材料混放在库房或应按规定分类、分库存放的物品, 擅自混放。

3.3违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般性隐患、违章。处停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依照2.3和2.4条的处罚额度处罚单位1000-2000元, 个人100-1000元。

3.3.1未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私自强行闯入现场。

3.3.2违章在施工现场施工区域或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

3.3.3在库房内违章调配油漆、稀料。

3.3.4违章在施工现场吸烟。

3.3.5从事明火作业未配备灭火器材。

3.3.6从事明火作业看火人擅离职守。

3.3.7从事明火作业未清理附近易燃物, 未按用火证指定时间、地点违章作业。

3.3.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小于5米, 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小于10米。

3.3.9稀料、汽油、酒精等危险材料当天没用完, 剩余在作业场所未按规定清理。

3.3.10工作完成未将可燃废料如锯末、刨花、包装物等杂物清除。

3.3.11在宿舍、办公室、库房、工具房私拉乱接电线。

3.3.12宿舍照明灯超过100W。

3.3.13库房照明灯或照明灯前后左右50cm内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3.3.14仓库保管员住在库房, 没有做到人库分离。

3.3.15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未按规定使用维护。

3.3.16未经批准擅自将家属、孩子领入现场。

3.3.17私自在宿舍内使用可燃支搭隔断。

3.3.18宿舍、库房、木工棚等未做到人走灯灭。

3.3.19进行焊割作业, 氧气、乙炔导管与电焊把线或带有热量的物品搭接、接触。

3.3.20无故随意将灭火器药剂放出。

3.3.21无故将消火栓打开放水。

3.3.22液化气罐与灶台用火间距小于1米。

3.3.23施工区、生活区可燃垃圾不按规定倒在指定地点, 随意乱倒, 不及时清运。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 应执行其它相关规定。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1)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一、事故分类 1记录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称为记录事故 a.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b.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c.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2轻伤及轻伤事故 2.1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2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重伤及重伤事故 3.1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3.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4.1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在1—2人的事故。 4.2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残废和重伤合计达10人以上的事故。 二、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分析 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立即报告专业公司的行政正职(或现场委托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由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或委托人)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存档。 2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适用一、二、三、四级项目部) 2.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职(兼)安全员,由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兼)职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接报后,用快速方式(电话或传真)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 2.2严重未遂事故,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主持成立由安监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告”。 2.3“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由项目部安监部门(安监负责人)负责汇总和审核,并报项目部领导批准签字后,于事故后三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 2.4公司安监部接到项目部、专业公司发生的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将事故的简要经过报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 2.5公司安监部对“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审核后,应在事故发生

酒店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

营销部: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若干规定,经酒店安全委员会及行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由同志为2018年营销部防火负责人,对营销部消防安全负责。 特此备案 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存档一份,责任人一份, 保安部一份。如有变动及时更改。 营销部消防安全职责 营销部防火负责人全面组织领导本部门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现“安全为了工作,服务必须安全”的安全服务宗旨,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规定和消防安全服务,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落实; 3、确定本部门不用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 4、针对本部门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对本办公室的办公设备(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脑等)要经常检查,开关、线路、插座是否能正常使用; 6、下班时要关闭室内的照明灯及可关闭的办公设备; 7、禁止堆放过多的易燃品(纸张、宣传品、包装物等); 8、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消防安全方面上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保安部,重大问题要立即报酒店领导。

前厅部: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若干规定,经酒店安什委员及会行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由同志为2018年前厅部防火负责人,对前厅部消防 安全负责。 特此备案 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注: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存档一份,责任人一份, 保安部一份。如有变动及时更改。 前厅部消防安全职责 前厅部防火负责人全面组织领导本部门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现“安全为了工作,服务必须安全”的安全服务宗旨,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规定和消防安全服务,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落实; 3、确定本部门不用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 4、针对本部门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对本商务中心的办公设备(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脑等)要经常检查,开关、线路、插座是否能正常使用; 6、下班时要关闭室内的照明灯及可关闭的办公设备;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消防管理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补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工业园区经营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品或其他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进行喷油漆的危险作业;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或拨打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物业管理处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消防处罚条例

消防处罚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给予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外,均适用本办法。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责令停产、停工、停业改进。 消防处罚条例细则第二章处罚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尚未造成重大火灾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者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的; (二)对火险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无效引起火灾的; (三)谎报火警的。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拦报警的; (二)故意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岗位防火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火警、火灾的; (三)不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和期限消除火险隐患的; (四)明火作业,在禁火区域烧荒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有效措施的; (五)在煤气调压站、服务站、罐站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场所吸烟、用火的; (六)火车、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场所违反防火规定的; (七)使用、检修、试验机动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火险的; (八)罐装、使用易燃液体时吸烟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碰撞磨擦的; (九)在生产、储存、经营、实验中,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 (十)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楼梯、防火间距,经指出不改的; (十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十二)在旅馆、宾馆、饭店、礼堂、影剧校、娱乐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经指出不改进的; (十三)擅自在礼堂、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增加座位或者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 (十四)商场、商店内堆放商品超过额定数量的; (十五)库房、库区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经指出不改的; (十六)单位领导人和值班保卫人员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经指出不改的; (十七)安装、维修、使用电气设备或家用电器违反规定,经指出不改的; (十八)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业、电气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作业,或者指派无合格证人员进行上述作业的; (十九)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电热器、明火炉灶等取暖设施不符合防火规定,经指出不改的; (二十)安装、维修煤气管道、灶具、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在使用中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未造成火灾的; (二十一)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经指出仍不配置的; (二十二)发生火灾后不组织抢救,或阻止他人抢救的; (二十三)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事先未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 (二十四)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堆放可燃物,违反安全规定的。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没有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的; (二)把已经用过但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改作它用,尚未造成后果的; (三)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进入旅馆、饭店、礼堂、影剧院、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及人员集中场所的。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间接责任者、指使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最全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最新)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252 2 / 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按规范配备灭火设施。 2、按市场商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璜。 3、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 5、营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6、严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温用设施的其它大功率电器。 7、营业人员应维护好就餐秩序。 8、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挡或影响其原有功能。 9、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445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Workshop fire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各车间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车间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焦明江高树森 副组长:解恒宁隋万东衣云光 组员:王夕庭凌人安于长磊刘元龙 殷录海庞传乐 二、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车间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办公楼、会议室、档案室、仓库、施工现场及现场职工宿舍等场所。 三、防火检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3号公布根据2011年9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 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

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

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 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实际上就是落实万一发生什么 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1 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 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社区消防安全,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xx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

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的规定细则(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的 规定细则(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文明、用电、防火处罚的规定细则(新 版) 1、照明用电 工人宿舍照明统一由项目部架线并设置照明灯具,同时配给每个班组长一个插座供工作照明和泡茶使用外,原则上不做其它供电,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须先征得施工长同意后,由电工负责接线,班组不得私自接线。严禁使用电炉及钨丝灯烘烤衣物、电热棒烧水冲凉、电饭锅等违章电热器材,以保证安全用电。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没收用电设施外,可并处警告直至500元以内罚款。 2、治安管理 生活区设立门卫值班制度,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工人凭花名册校核出入大门,来访人员须做登记(且须在休息时间方可访友),并须于晚上22∶30前离开。各班组工人在其它班组宿舍无人情况下

不得进入其宿舍内,违者以盗窃论处。除加班外,一般情况下大门开放时间为6∶00-22∶30,超出时限须先征得保卫人员同意并登记。项目部管理人员夜间检查工作,须先表明身份,凭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正常上班时间人员出入大门的,除能证明身份证件外,均须登记造册。严禁攀越围墙及大门出入,违者罚款100元;严禁班组容留“三无”人员及盲流人员进场;严禁使用童工及携带小孩进场,对严重违章违纪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防火 1、不准乱丢烟头、火种或卧床吸烟,经发现者罚款100元/人次。 2、严禁在宿舍内私设柴炉、燃气炉、电炉生火。 3、机电员应定期检查线路,杜绝短路漏电现象。 4、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小于5m、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爆晒离明火距离小于10m的每次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精品文档 .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法的个人处罚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的单位处罚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防安全责任书标准范文

消防安全责任书标准范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

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该怎样使用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安全奖与处罚规定示范文本

消防安全奖与处罚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安全奖与处罚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消 防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奖励 对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做出以下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各部门、单位在对职工的思想教育中,将治安消 防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年不发生案件,无违纪违法 人员,无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二、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中,避免 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在火灾和抢救灾害事故中的有功人 员。

三、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破案件,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头争,维护施工现场内部治安秩序。 五、认真宣传消防法规和制度,经常组织消防训练,学习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比赛,成绩突出者。 六、在要害和重点部位的人员,严格执行规章规度,敢于同违反治安,防火规定的人和事进行斗争取得突出成绩者。 七、各分包单位治安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当,并积极开展四防活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效果显著、突出事例者。 第二节处罚 凡违反以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条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罚款处理。触犯刑法的交公安司法机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及处罚标准 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法的个人处罚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的单位处罚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保安部是酒店的安全保卫部门,是负责酒店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安部员工主要负责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酒店内部治安秩序,保障酒店及其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酒店的安全工作,同酒店的命运息息相关,因此,为明确保安部员工的责任,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1、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办好交接班手续。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两班员工承担,两个班长各承担50%。 2、严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续。若因门卫岗把关不严造成物品流失,所流失物品由财务部评估其价值,由门卫岗保安员承担赔偿责任。 3、夜间留宿客人车辆及就餐客人车辆,由于保安员没有认真履行“车辆出入手续”且未认真巡查而造成车辆被盗或人为破坏,一切责任由当值保安负责。 4、坚守岗位,不私自离岗、串岗,时常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若由于私自离岗、串岗及巡查责任区域不认真、不彻底,而发生抢劫、盗窃、火灾等,一切责任由当值该岗保安员负责。 5、消防中心保安员应每天检查酒店消防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发现不能正常运转或异常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若因玩忽职守没能及时发现设备异常而出现火灾、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等事故及现象,当值消防员负主要责任。 6、巡逻保安员工,若不能按规定对酒店仔细彻底巡查,不按规定巡查而发生盗窃、凶杀、火灾等事故,巡查保安员负玩忽职守责任。 7、酒店发生盗情或火情,保安员接警后而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导致事故事态扩大,当值保安员、接警保安员对此次事故负责任,保安部负责人负20%督导不严责任。 8、保安部负责人制订酒店长、短期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订酒店长、短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若因没制订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9、部门负责人需对酒店每位新入职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上岗,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10、部门负责人按总经理指示监督各部门对《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执行情况,把整改结果及时汇报总经理,并按总经理指示对隐患部门及部位进行整改,否则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11、部门负责人应按酒店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规范保安部各位员工,若因部门负责人督导不严、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内部无组织、无纪律,发生有关责任事故,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12、保安部员工若因维护酒店利益而身体受到伤害,则酒店负责一切医疗费用,直到身体恢复且正常上岗为止。致残或死亡则按国家规定处理。 13、保安部员工若非因公致伤、致残或死亡,一切责任自负,与酒店无关。 14、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16、本责任书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有效。 17、若一年内责任范围内无责任事故发生,年终奖部门元。 aa大酒店(公 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班长签字:

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手册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手册 日常检查,突发事件处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流程,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 为规工业园的消防工作,检查和消除消防隐患。保证园区消防安全,了解园区各企业的安全状况,加强所有员工以及各工业园区所

有企业人员的消防意识。 特定如下制度: 1、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安排: 各工业园在日常工作中应强调保安员巡逻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保安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由各工业园管理处于每月自行组织对工业园所有公共区域、 公共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由公司总经办相关领导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处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随机抽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日常安全准备工作: 保安部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的安全意识培训,增强主管消防意识敏感度,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加强组织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求保安员人人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针对工业园消防安全性质,装配园区各种类型消防器材,以备义务消防队应急使用。 保安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以及消防知识培训容,并定期组织训练及考核。 3、工业园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容: 制定本工业园《企业安全预警台帐》以及《消防设施检查情况登记表》。

与所有客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上交存档。 检查园区所有公共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变压器,园区公共区域,楼梯间,天台等区域。检查各层配电房、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以及机房、电房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检查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指示灯是否能够正常工作。检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建立园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应急机制以及消防应急预案。 4、各栋厂房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对园区企业根据其生产性质以及安全状况进行重点与非重点分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检查厂家机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对员工有无安全规章要求。 检查厂家的用电状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线路是否老化,用电量与电线以及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对有压力容器,老化房等危险设施的企业以及服装厂,纸箱包装厂,家私厂,电子厂应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企业有无危险品,日常使用的危险品存放以及使用是否得

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凡在商场内.楼梯间.仓库等地吸烟的员工(包括自带营业人员等)罚款200元.被处两次以上者下岗. 二、在库房吸烟未造成损失罚款(500-1000)元,两次以上者下岗. 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追求起刑事责任。 三、在场内装修施工吸烟者,未造成损失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四、施工单位未办理动火证,擅自使用明火作业的,未造成损失的罚2000元. 五、闭店后未按规定关闭照明灯及各种用电设备(其中包括食品加工间的电热锅、电饭锅、电饼锅以及专卖销售的电器等)未造成损失的,对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六、未经许可,使用非营业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电吹风、电烫斗、电炉子、电热杯、电水壶、电暖气、电饭锅等)除没收电器外罚款500元。 七、对用电不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损失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1. 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灯具、插座、私拉乱接线路者。 2. 插座没有固定安装,乱摆乱放者; 3. 线路未做防火护套,走地线路未使用地槽保护者。 4. 易发热电器部位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线头未绝缘,且未安装金属线盒封闭者; 八、未经许可堵占消防通道者,未造成损失的罚款500元。 九、防火卷帘下存放物品、遮挡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灭火器、警铃、防火卷控制盒),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挪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200元。若造成设施损坏,除全额赔偿外,并追求起刑事责任。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挪动分布在卖场(酒店)的灭火器,罚款200元。 十二、内装施工单位,必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如违反装修防火规范,立即停工,进行整改,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将其清除出场。闭店后如有部门装修或修理,必须提前与防损部沟通,并上报施工人数、时间,否则禁止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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