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工作组

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4日,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山东润景检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朱楼村西140米,本项目总投资124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建成年产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静电喷涂线、木纹转印真空机、切割机、切纸机、包装机、贴膜机、电钻、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5月,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21日,茌平县环境保护局以茌环管[2017]11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批复中建设规模为喷涂线、木纹铝型材线、铝合金门窗生产线各两条;该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实际建成喷涂线、木纹铝型材线各一条及其配套设施,于2017年9月投产试运行。2017年9月23日-24日,山东润景检测有限公司受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4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经调查核实企业增加废UV灯管,经调查核实企业委托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并建设了暂存的危废间,产生的危废得到了有效处置,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环办[2015]52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约106m3/a),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外运堆肥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涂废气、固化废气和木纹转印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1)有组织废气

针对粉末喷涂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静电喷涂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针对固化系统废气和木纹转印废气(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在固化炉和加热炉两端废气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管道引至1套光催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引入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固化炉及木纹转印加热系统两端铝材进出口逸散废气和切割粉尘,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生产管理,车间强制通风。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喷涂生产线、真空机、切割机、包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控制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经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塑粉废包装、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废木纹纸、下脚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采取的措施是:塑粉废包装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由厂家回收,废木纹纸和下脚料等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企业委托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火灾,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并且配备需要的救援物资;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生产和环保设施同步正常运转,使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约106m3/a),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外运堆肥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15米高P2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监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48mg/m3、13.4mg/m3、7mg/m3、92mg/m3,两天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08kg/h、0.006kg/h、0.003kg/h、0.039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P1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两天监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77mg/m3、0.3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厂界环境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点位连续2天24次监测中,昼间噪声值在55.0~59.7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塑粉废包装、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废木纹纸、下脚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采取的措施是:塑粉废包装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由厂家回收,废木纹纸和下脚料等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企业委托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五)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经计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81kg/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3.882kg/a,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2.877kg/a,满足茌平县环境保护局以CPZL(2017)371523-86号《茌平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给项目批准的总量要求二氧化硫4.996kg/a、氮氧化/14.7kg/a、VOC54kg/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没有废水外排,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六、验收结论

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环保手续齐全,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表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

更;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决定要求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鉴于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进一步规范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内容。

2、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噪声自行监测;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6日,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市第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南京一点园监理有限公司、迪天环境技术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邀请两位专家参加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和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调查编制单位提交的《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南京润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科创大道2号。 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共14栋建筑物,包括11栋18层住宅楼、3栋商业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8449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729.2 m2,地下总面积为45767.8 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4年5月29日由南京市溧水区环境保护局以溧环建[2014]107号文通过环评审批。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工程竣工。 (三)投资情况 怡景佳园一期总投资为4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2.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是对新建“怡景佳园”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14栋建筑物,包括11栋18层住宅楼(1#、2#、8#、9#、10#、15#、16#、17#、22#、23#、24#)、3栋商业物业用房(7#、14#、21#)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期项目建筑面积较环评设计增加13.9%,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 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7月2日,丽水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丽环建[2017]9号)《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组织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竣工环保验收。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住建局、环保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21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听取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听取了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设计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环评文件相关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监测单位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龙庆路481号。提升改造工程在原处理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为“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三级AO复合生物膜生物池+二沉池+加砂高速沉淀池+D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项目建成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2月,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保局以丽环建[2017]9号文《关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9日,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的噪声和固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同时,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对废气和废水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的代表及专业技术专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吸收合并的原因,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于2017年1月注销,拟验收项目现为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名称及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文登区高新材料产业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59823m2,总建筑面积19795m2,没有新增土建内容。年产坎地沙坦酯2t、福多司坦5t、盐酸安非他酮2t、盐酸黄酮哌酯5t、吡喹酮5t、非布司他中间体V 5t、匹伐他汀钙0.2t、塞来昔布1t、盐酸托莫西汀1t、盐酸伊托必利1t。同时根据环评批复,配套建设设

计年固废处理总量为1140t/a、液废处理总量360t/a 的焚烧炉,用于处理本厂区内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蒸馏釜底残渣和蒸馏残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真空系统和干燥系统冷凝器产生的冷凝液等危险废物。 项目实际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3%。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明: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文登厂区)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5月通过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威环审书〔2016〕8号)。 2、冷却水排水、真空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水、制纯水过程中产生的清洁下水以及尾气吸收塔排水均进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也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项目B2厂房、D8厂房、B4厂房、A10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E3厂房、A2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360docs.net/doc/4e4939891.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2019年7月26日,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对“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建设 单位(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通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技术专家组成,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环保设施验收。 会议期间,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实地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 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进行了认真核验和充分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技改 建设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内 项目内容:年产污泥泥饼726.08吨;生产设备:新增反应器、容器、换热器、机泵等共计21台;主体工程:新增1套生化剩余污泥软化脱除异味装置、1座污泥压滤车间。 2、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12月委托安徽通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5日取得桓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桓环许字【2019】36号)。 3、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1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0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23日,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工作会,验收工作组由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凯里剑辉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3名行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根据《贵州兴太 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 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 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文中的要求,验收工作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开发区4号、6号和7号路旁,在公司原“利用硫化钡一步法生产氢氧化钡项目”厂区内2#、3#车 间内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7000m2,设置1500吨/年K酸生产线一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 成了《贵州兴泰钡盐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和2000吨/年H酸及暨副产11800吨/年硫酸钠和副产1400吨/年氧化铁红项目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建设单位版) 一、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 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图标。 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2017-130000-01-01-00001。 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 3、建设地点 非线性工程,选择到县级行政区域后,填写至门牌号;经纬度坐标采用在线地图点选的方式。 线性工程需填写到途径所有县级行政区。 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59”。如搜索不到,请选择“其他”,因本系统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4号),部分项目可能无对应项。 5、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C3120”。 6、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需填写。

产线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23日,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与会专家和代表勘察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监测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验收监测和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与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里路66号,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新建生产用房及附属用房10000平方米(实际设计建筑面积为7050.7平方米),购置全自动机器人生产线(4条)、激光切割机(4台)等生产设备,从事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的生产。该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2000台(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台(套)自动化智能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8月20日取得了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坛环审[2015]73号)。该项目已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建成。项目建成后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德州万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本公司组织了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康宁路1038号,东侧为山东金鑫建设集团,西侧为德州市向阳起重公司,南侧为闲置车间,北侧为空地。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主要建筑1座生产车间,办公室2间,建设规模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 该项目于2017年11月委托德州天洁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7年12月20日取得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德州万润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不锈钢波纹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德环直属报告表[2017]208号)。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制管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安装焊烟净化器。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上实环境(德州)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制(焊)管机、牵引机、制波机、收管机等设备运行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级范围在70~90dB(A),采用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的措施。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职工办公生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窗口放大 http://127.0.0.1:1011/law/page/secondbrw.cbs?rid=4&order=1&result=c%3A%5Ctemp%5Ctb s%5CE10C7%2Etmp&page=allindex&f=&field=&transword=++%BD%A8%C9%E8%CF%EE%C4%BF%BF%A2 %B9%A4%BB%B7%BE%B3%B1%A3%BB%A4%D1%E9%CA%D5%B9%DC%C0%ED%B0%EC%B7%A8&dkall=1 - # 检 索词: 当 前 结 果 中 所 有 记 录 中 【字号: 大中小】打开导航 标记 被引用情 况 添加到我的法 规库 文件编号:2906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颁布日期:20011227 实施日期:20020201 颁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吉彤顺(苏州)金属剪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金属制品40000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3月24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吉彤顺(苏州)金属剪切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的代表及三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对吉彤顺(苏州)金属剪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金属制品40000吨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验收监测报告表等文件,现场核查了项目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规定,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银港新村飞马西路567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年产金属制品40000吨 本项目员工15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1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吉彤顺(苏州)金属剪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金属制品4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月取得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太环建[2017]352号)。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11月竣工并开始调试。2019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并于3月编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9)环检(验)字第(009)号)的编制。 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投入试生产期间,未发生投诉情况和违法处罚情况。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占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吉彤顺(苏州)金属剪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金属制品40000吨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主要生产设备有纵剪机3套、开平机1套、气动打包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梅州市广德医疗有限公司梅州广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6月5日,梅州市广德医疗有限公司根据梅州广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梅州广德血液透析中心位于广东省梅州市环市北路张七凹双玉楼76号,于2017年5月投资建设血液透析服务项目,设计年接待血液透析人员7200人,同时配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梅州市广德医疗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开展《梅州广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4月取得了《关于梅州市广德医疗有限公司梅州广德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梅区环建函[2017]019号)。 (三)投资情况 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00万元,在现有的建筑内进行装修,放置床位及配套设施等,建成污水处理站等辅助工程,其中环保投资约4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环保投资主要作用在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的治理。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包括《梅州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床位40张,接待血液透析人员6500人次/年,及其配套设施和改进后的污水处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验收项目性质生产车间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对比原环评批复,验收项目职工人数增加,因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产生量增加,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污沟排至黄塘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由于接诊人数减少,项目产生的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3—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4— 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 —5—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第七条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0吨铜矿石采选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3月16日,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在龙江县组织召开了“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0吨铜矿石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黑龙江元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有关专家。核查组听取了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0吨铜矿石采选工程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位于龙江县杏山镇,矿区面积1.268km2,矿区距龙江县城西南约47.0km。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依托矿山资源建设,采选联合。工程由采矿厂、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包括工业级辅助设施)、生活区、取水井等组成。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矿及选矿规模均为6000吨/天,选矿采用浮选工艺、产品为精铜矿。项目设置一座锅炉房,内设2台4t/h的常压锅炉,一用一备,用于生活区供暖,仅供暖期运行。项目配套建设尾矿输送管线、尾矿回水管线、回水高位水池用于尾矿的输送及回用;设置一套HY-AO-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处理生活污水;设置一座锅炉灰渣暂存库房,用于暂存锅炉产生的灰渣;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工程总投资98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4504.272万元。 2013年11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以黑环审[2013]360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工程于2014年8月开工,2015年4月完工。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矿坑涌水沉淀池由500m3调整为1200m3。 (2)露天排土场面积由70.2486hm2调整为32.6829hm2,排土平面由3个调整为6个。 (3)尾矿库占地面积由87.3260hm2调整为75.326hm2,尾矿库有效库容由1153.30×104m3调整为1036.98×104m3。 (4)尾矿输送管线由明设1条调整为明设4条。 (5)尾矿回水池由3座有效容积2000m3回水高位水池调整为2座有效容积2000m3回水高位水池。 (6)粗碎车间、中间矿仓、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粉尘处理方式由分别经1台、2台、2台、3台褶式滤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21m排气筒、1根20m排气筒、1根21m排气筒、1根25m排气筒排放调整为分别经1台、2台、3台、4台DCZ480型机械回转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21m排气筒、2根20m排气筒、3根20m 排气筒、4根25m排气筒排放。粉矿仓粉尘处理方式由经1台褶式滤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调整为湿式除尘,厂房密闭。 (7)取消1台2t/h常压锅炉,2台4t/h的常压锅炉烟气处理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监测技术文件

XXXXXX有限公司X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及监测 (技术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XXXXX 日期:XXXXX 目录 1、服务方案 2、实施方案 3、服务分项表 4、项目验收标准及方法 5、技术偏差表

1、服务方案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XXXXX风电场是XXXXX下属风电场。XXXX风电场位于XXXXX南偏东约10km里处,风电场围东经,北纬,东西最长,南北最长约,场区面积约,海拔高度在,坡度约。 (2)目标 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标准要求,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以通过审核为验收标准。同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向环评单位解释说明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环评方要求,协助环评方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3)服务围 ①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②调查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固废环境的影响; ③对升压站四周的噪声监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射频综合场强等污染源进行监测分析; ④落实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⑤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经实施的尚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招标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①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容。 ③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④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中标人。 ⑤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⑥招标人有权对待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对工程容提出变更意见; ⑦招标人有权对偏离项目目标的情况提出意见并进行纠正; ⑧招标人应协助待建人协调与待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并督促和指导待建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为待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⑨招标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⑩招标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招标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产5000套仪器仪表零配件、300万支检测管、1000台教学仪器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4月,南通元亨瑞机电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000套仪器仪表零配件、300万支检测管、1000台教学仪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南通元亨瑞机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东路1号24幢,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建设了年产5000套仪器仪表零配件、300万支检测管、1000台教学仪器项目,项目建设投产后可形成年产5000套仪器仪表零配件、300万支检测管、1000台教学仪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月,南通元亨瑞机电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5000套仪器仪表零配件、300万支检测管、1000台教学仪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08日,南通市环境保护局以“通开发环复(表)2017135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2月已基本建成,2019年3月,南通元亨瑞机电有限公司开始进行调试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为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南通元亨瑞机电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仪器仪表零配件、300万支检测管、1000台教学仪器项目全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建设内容存在变动,2台加工中心暂未购置。按照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

专 家 验 收 意 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体系的研究 与实践” 专家验收意见 由上海市教科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主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苏州职业大学、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等参加的“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1 08-2),经过三年多的研究与实验,取得了丰富的成果。验收专家组特提出如下鉴定意见: 该项课题抓住了当前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这一关键问题,对我国高职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课题报告提出强化高职高专学校在自然常态下的监控与评价,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达到规模扩大与质量提升的有机统一,迅速适应了高职发展的形势,有很强的时代性和现实意义,为政府部门和广大高职院校的具体实践提供了很好的咨询建议。 该项目成果思路清晰,结构严谨,资料充实,方法科学,分析深入。科研人员与院校师生紧密配合,进行了多方位、多角度的探索性研究,发挥了课题组成员的集体力量。在研究过程中,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不同形式的质量监控与评价活动,课题总报告和子课题报告、专题报告等互为补充,充分体现出该项目的研究性与实践性特点。

该课题总报告主要成果思路新颖,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创新性及前瞻性。报告中提出的不少鲜活而有特色的观点,例如提出高职高专教育质量管理“内方外圆”的基本理论框架,“内”从专业、课程、教学和资源等四个方面加强诊断与预警,“外”从市场需求、个人需要、质量标准和职业资格四个方面加强适应性,视角独特,颇具新意,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项目比较科学地设计提出建立“质量诊断和预警系统”,这对在学校日常运行的教育教学自然状态下,通过自我监控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具很强的实践性;又如提出设立“高职高专教育国家质量奖”,有助于强化国家层面的宏观引导;特别是设计出针对高职高专学校专业设置的“二维四向评价模型”,进行了极有意义的理论探索,在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的条件下,必将对高职高专学校在加强专业建设等方面会有很好的应用前景。从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出,该项目在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设计过程中,不但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而且结合实际进行了大量有关评价方面的实践活动。因此,本项目的研究不仅仅是为学校提供了一套质量诊断和预警的使用工具,更重要的是丰富了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理论体系。 总之,专家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研究成果已完成教育部下达该项目时的任务与要求,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并达到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另外,这次课题组的组织形式也值得借鉴,既有理论研究为主的专家组,又有不同地区的院校参与。希望项目组在总结项目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高职高专教育规律和内涵研究,继续完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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