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苟家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康健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基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康健证方可上岗,康健证时效为一年。

2.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康健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康健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康健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后恢复原岗位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康健证交保管,其复印件叫领导小组统一从档管理,以备查阅。

6.康健证到期而未办理的食堂从业人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康健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环节负责人须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康健、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用康健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食药部门发给康健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9、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10、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1、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12、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临夏市折桥镇苟家小学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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