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面积指标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面积指标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面积指标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

准》的通知

来源:计财科发布日期:2008-4-9 9:00:00 阅读次数:687 作者:jyywk 关键词:

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

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 m2/生。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2/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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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细则试行

开发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冀政发[2015]9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用地结构、促进工业项目节地增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以上统称国家级开发区),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纳入省级开发区序列管理的各类园区(以上统称省级开发区)。 第三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乡)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新上的规模以上加工工业项目,除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条件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都要进入开发区。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供地。 第四条开发区内部应按照规划引导、节约优先、优化配置、布局集中、产业集聚、提高效率的要求集中布置厂房,合理实施车间合并,提倡标准厂房,提高建筑层数,科学高效使

用开发区土地。改变工业企业大而全、建筑体量小等倾向,减少工业自设辅助设施的规模。相邻企业尽可能集中利用消防通道及仓库、装卸场所、停车场等社会性设施。 第五条本控制指标是编制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第二章开发区各类用地控制指标 第六条开发区要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绿化带。大幅增加产业用地比例。 第七条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剂制度,根据开发区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表中的规定(见附表1),结合开发区功能定位确定各类用地比例: (一)工业、仓储等生产设施用地比例:居住和服务依托城镇的开发区不得低于70%;独立开发区不得低于60%。

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2016年11月23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目次 1 基本规定 (1) 2 油田工程用地控制指标 (3) 2.1进井场道路 (3) 2.2井场 (3) 2.3计量站(集油间)和配水(注配)间 (4) 2.4接转站 (6) 2.5转油放水站 (7) 2.6脱水站 (8) 2.7注水站 (9) 2.8配注站 (10) 2.9采出水处理站 (12) 2.10油田集气增压站 (15) 2.11油田气处理厂和原油稳定站 (15) 2.12汽车装卸油装置 (16) 2.13集中处理站 (16) 3 气田工程用地控制指标 (17) 3.1进井场道路 (17) 3.2井场 (17) 3.3集气站 (18) 3.4增压站 (19) 3.5脱水(硫)站 (20) 3.6单位工程用地指标 (21) 3.7天然气净化(处理)厂 (23) 3.8凝析气集中处理站 (25) 3.9凝析油铁路装车站 (26) 4 长距离输油气管道工程用地控制指标 (27) 4.1原油管道站场 (27) 4.2成品油管道站场 (30) 4.3天然气管道站场 (33)

5 用地控制指标计算范围 (36) 5.1站场用地指标 (36) 5.2联合站场用地指标 (36) 附录术语 (37) 附加说明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名单 (41) 附件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 (42)

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本指标”)。 1 基本规定 1.1本指标适用于陆上油气田及长输管道新建站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应参照执行。 1.2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方案的确定,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简化工艺流程,优化总平面布置、管道布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1.3站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合理布置。对生产联系密切、性质相近的设施,在满足生产要求、符合安全环保前提下,宜合并建设,减少占地,体现科学、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1.4在确保各种管道安全运行的条件下,石油天然气工程站场的架空管道宜集中共架布置,埋地管道宜共沟布置。 1.5本指标是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

三星级酒店造价估算指标

三星级酒店(高层)造价估算指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类型:3星级酒店 2、技术经济指标:6339元/m2 3、拟建地点:上海市 4、建筑面积:36000m2,其中:地上面积28000 m2,地下面积8000 m2,标准 层面积:≥1250 m2 5、建筑高度:≤80 m(檐口高度),标准层层高:m 6、建筑总层数:地下2层,地上≤22层(其中裙房3层) 7、结构形式:钻孔灌注桩,桩长≤30 m,地下连续墙维护,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 8、基础埋深:≤13 m(地下室外墙长度≤300m) 9、室内外高差:m 二、建筑标准 1、外装饰标准:面砖/高档外墙涂料,局部石材幕墙,氧化着色铝合金中空玻璃 窗,外墙保温 2、屋面:防水砂浆,高分子防水卷材,憎水珍珠岩砂浆,挤塑聚苯板保温层,局 部地砖 3、内装饰标准: 公共部位(大堂、电梯厅):花岗石地面,大理石墙面,石膏板或金属板造型吊顶,装饰灯具,配活动和固定家具,局部考虑采用高档产品。 其他公共部位(餐厅、酒吧、公共卫生间、公共走道、会议室、健身房等):花岗石/玻化砖/地毯/木地板地面,大理石/墙纸/涂料/局部木饰墙面,石膏板或金属板造型吊顶,装饰灯具,配活动和固定家具,局部考虑采用高档产品。标准客房:地毯地面,涂料墙面,石膏板吊顶,装饰灯具,配活动和固定家具;卫生间玻化砖地坪,玻化砖墙面,石膏板吊顶 客房层走道:地毯地面,涂料和局部木饰墙面,石膏板吊顶,装饰灯具后勤用房和消防楼梯间:环氧树脂涂料,墙面乳胶漆,石膏板/涂料天花。采用普通产品 三、设备管线 1、给排水管道:聚丙烯管,钢塑复合管,热水管道加橡塑保温,排水管道采用UPVC 管道,UPVC雨水管 2、消防工程:采用热镀锌管道,沟槽式连接 3、煤气:镀锌钢管 4、变配电:热镀锌钢管,铜芯电缆,铜母线,热镀锌桥架 5、电气管道:热镀锌桥架,铜芯电缆,电线,塑料管,热镀锌钢管,分支电缆 6、空调通风:热镀锌钢管,镀锌钢板,橡塑保温,铝合金风口 7、综合布线:六类线,RJ45信息口,光缆 8、BA系统:控制线,信号线 9、消防报警:阻燃电线,阻燃控制线 10、安防系统:控制线,视频线,电源线 11、卫星天线及有线电视:视频线,信号线,同轴电缆 四、设备配置 1、给排水工程:混凝土水箱,中继水箱,水泵,卫生洁具及配套五金件 2、消防工程:消火栓箱带灭火器,湿式报警,消防泵,中继水箱 3、煤气:煤气表房 4、变配电: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二路供电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规2017

附件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2017年12月8日发布 201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1. 基本规定 (1) 2. 城市公共体育场用地控制指标 (3) 3. 城市公共体育馆用地控制指标 (4) 4. 城市公共游泳馆用地控制指标 (5) 附加说明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名单 (7) 附件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 (8)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公共体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本指标。 1基本规定 1.1本指标适用于城市中独立占地的新建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项目。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2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节约优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现状布局,科学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1.3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宜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与已有的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等统筹布局,并可作为城市应急避险场所使用。 1.4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

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照体现本指标所确定的用地规模进行规模核定,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规模核定情况专篇进行情况说明。 1.5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土地供应阶段,在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出让合同中,应依据本指标明确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控制要求。 1.6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用地指标规模。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本指标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 1.7城市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总平面布局应满足以下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要求: (一)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场地设施和道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 (二)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用地内的建筑物及其布局,应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场地的朝向要求,确定合理的建筑形体。 (三)多个公共体育场馆集中建设时,应综合利用配套场地及设施用地、绿化用地与交通用地等,提供绿色共享空间。 (四)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应在满足服务功能、公共安全和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五)分期建设多个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什么是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小型室外总体造价估算指标

小型室外总体造价估算指标 关键词:造价指标造价估算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类型:室外总体 2、技术经济指标:402元/m2 3、拟建地点:上海 4、室外总体面积:5300m2其中:道路面积1000m2 二、建造标准 1、道路:混凝土路面,建筑物入口区域普通花岗石地面 2、围墙:基座涂料,上部铸铁栏杆 3、广场:普通花岗石地面 4、地面停车:停车部位植草砖地坪 5、绿化:一般物种乔、灌木及草坪 6、景观:简单景观小品,小型喷水池 三、设备管线 1、给排水管道:球墨铸铁管给水管道,钢塑复合管,聚丙烯管,硬聚氯乙烯螺旋排水管, UPVC雨水管 2、消防工程:钢管 3、电气管线:铜芯电缆,塑料铜芯线,塑料管,钢管 4、安防系统:控制线,视频线,电源线 四、设备配置 1、给排水工程:水泵 2、消防工程;室外消火栓 3、电气工程:配电箱,照明灯具 4、景观照明:投光灯,控制箱 5、安防系统:监视器,采集点,报警器

小型室外总体造价估算指标 序号工程和费用名称特殊说明 总价 (万元) 数量 (m2) 单方造价 (元/m2) 一总体工程费用 1 道路22.00 1000 220 2 停车场停车部位植草砖地坪12.00 800 150 3 广场12.80 400 320 4 绿化36.00 3000 120 5 景观小品7.20 60 1200 6 围墙10.60 5300 20 7 上水7.95 5300 15 8 下水道、窨井26.50 5300 50 9 消防10.60 5300 20 10 电气、照明21.20 5300 40 11 安防系统15.90 5300 30 12 喷水池14.40 80 1800 工程费小计197.15 5300 372 二预备费按建安工程费的8%计列15.77 5300 30 工程总费用212.92 5300 402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六、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城市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 八、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 指标》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与切实保护耕地"得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得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得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就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得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就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与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得重要标准,就是工业企业与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文件得重要依据、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得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得,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得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得规定; (三)工业项目得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 地面积得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与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得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得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六、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城市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 八、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经济型酒店造价估算指标

经济型酒店造价估算指 标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经济型酒店(多层)造价估算指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类型:经济酒店 2、技术经济指标:3495元/m2(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3、拟建地点:广州市 4、建筑面积:6000 m2,无地下室,标准层面积≥800m2 5、建筑高度:≤24 m(檐口高度),标准层层高:3.2m 6、建筑总层数:地上≤7层(其中:裙房1层) 7、结构形式:方桩,桩长≤30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8、基础埋深:≤1.5 m 9、内外高差:0.6 m 二、建筑标准 1、外装饰标准:涂料,彩色烤漆铝合金玻璃门窗。 2、屋面:防水砂浆,高分子防水卷材,局部地砖 3、内装饰标准: 公共部位:玻化砖/地毯地面,玻化砖/涂料墙面,石膏板吊顶,装饰灯具,配 活动和固定家具 客房:环氧树脂地坪,涂料墙面及天花,卫生间地砖地坪,釉面砖墙面,石膏 板吊顶,照明灯具,配活动和固定家具。基本采用普通产品 后勤用房和消防楼梯间:水泥石屑地坪,墙面乳胶漆,涂料天花。采用普通产品

三、设备管线 1、给排水管道:给水管道采用聚丙烯管,钢塑复合管,排水管道采用UPVC管道, UPVC雨水管 2、消防工程:采用热镀锌管道,沟槽式连接 3、煤气:镀锌钢管 4、变配电:热镀锌钢管,铜芯电缆,铜母线,热镀锌桥架 5、电气管线:热镀锌桥架,铜芯电缆,电线,塑料管,热镀锌钢管 6、空调通风:分体式空调 7、综合布线:五类线 8、 BA系统:控制线,信号线 9、消防报警:阻燃电线 10、安防系统:控制线,视频线,电源线 11、有线电视:视频线 四、设备配置 1、给排水工程:屋顶混凝土水箱,水泵,普通卫生洁具,电加热热水器 2、消防工程:消火栓箱带灭火器,湿式报警,消防泵 3、煤气:煤气表房 4、变配电:变压器,低压柜 5、电气工程:配电箱,配电柜 6、空调通风:客房配挂壁式分体变频空调,公共部位配立柜式分体变频空调

酒店式公寓(高层)造价估算指标

酒店式公寓(高层)造价估算指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类型:酒店式公寓 2、技术经济指标:6644元/m2 3、拟建地点:上海市 4、建筑面积:35600m2其中地上32800m2,地下2800 m2,标准层面积≥1400 m2 5、建筑高度:≦80 m(檐口高度)标准层层高:3.6m 6、建筑层数:地下1层(层高4.2m),地上≦20层(其中:裙房2层) 7、结构形式:桩基,框架一剪力墙结构,钻孔灌注桩,桩长≦40m 8、基础埋深:5.5m地下室外墙长度≦220m 9、室内外高差:0.6m 二、建筑标准 1、外装饰标准:铝合金Low-E中空玻璃幕墙,铝塑复合板幕墙,铝合金旋转大门, 外墙保温 2、屋面:防水砂浆,防水卷材,憎水珍珠岩砂浆,挤塑聚苯板保温层,局部屋面装 饰构架 3、内装饰标准: ?公共部位(大堂、电梯厅、公共卫生间):花岗岩地面,大理石墙面,花式吊顶,高档装饰灯具,配套高档活动和固定家具 ?其他公共部位(餐厅、酒吧、公共走道、会议室、健身房等):花岗石/地毯/木地板地面,墙纸/木饰墙面,石膏板或金属板造型吊顶,装饰灯具,配活动和 固定家具 ?客房:地毯/木地板地面,涂料和局部木饰面墙面,局部石膏板吊顶,装饰灯具,配活动和固定家具,开放式简易厨房设备;卫生间玻化砖地坪,玻化砖墙面,石 膏板吊顶,装饰灯具。部分采用高档产品 ?管理用房和消防楼梯间:环氧树脂涂料/地砖地坪,墙面乳胶漆,石膏板/涂料天花 三、设备管线 1、给排水管道:冷水采用钢塑复合管,热水采用铜管,饮用水采用不锈钢管道,硬聚氯 乙烯螺旋排水管,UPVC雨水管 2、消防管道:热镀锌钢管及沟槽式卡箍连接件 3、电气管线:阻燃塑料铜芯线,镀锌电管及钢管,低烟无卤阻燃及耐火阻燃电缆,热镀锌桥 架 4、煤气管道:镀锌钢管 5、空调通风:热镀锌钢管,镀锌钢板,玻璃钢风管及复合风管,玻璃棉保温,铝合金风 口 6、综合布线:六类线,RJ45信息口,光缆 7、BA系统:控制线,信号线 8、消防报警:低烟无卤阻燃电线,阻燃控制线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 制指标》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 地面 积的 7%。 严禁 在工 业项 目用 地范 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 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 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 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 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高层住宅(15-22层)造价估算指标

高层住宅(15-22层)造价估算指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类型:高层住宅 2、技术经济指标:1806元/平方米 3、拟建地点:韶关市 4、建筑面积:15400平方米,其中地上14400平方米,地下1000平方米,标准层面积800平方米 5、建筑高度:≦65米(檐口高度),标准层层高:2.9米 6、建筑层数:地下1层(半地下室),地上14-22层 7、结构形式:桩基,预制方桩,桩长≦30米,上部为剪力墙结构 8、基础埋深:3.5米(地下室外墙长度≦160米) 9、室内外高差:0.9米 二、建筑标准 1、外装饰标准:外墙涂料,局部石材,20厚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砂浆 2、外门窗:彩色烤漆铝合金中空玻璃门窗,玻璃阳台板,阳台不锈钢护栏 3、屋面:防水砂浆,防水卷材,憎水珍珠岩砂浆,挤塑聚苯板保温层,局部屋面装饰构架 4、内装饰标准:门厅、电梯厅地面铺贴玻化砖;楼梯环氧树脂地坪;公共部位墙面涂料 三、设备管线 1、给排水管道:聚丙烯管,钢塑复合管,硬聚氯乙烯螺旋排水管,UPVC雨水管 2、消防管道:热镀锌钢管 3、电气管线:塑料铜芯线,塑料管,KBG 钢管,电缆,桥架 4、煤气管道:镀锌钢管(煤气公司施工) 5、弱电管线:入户光缆,同轴电缆,控制线,信号线

四、设备配置 1、给排水工程:每套住宅配置一个普通低水箱坐厕、洗涤盆(小区集中变频供水未计入单体造价指标内) 2、消防工程:消火栓(小区集中消防供水未计入单体造价指标内) 3、电气工程:电表箱,用户箱,公共配电箱,配电柜(小区集中变配电未计入单体造价指标内) 4、弱电工程:访客对讲机,智能信息箱,安防设备,火灾报警 5、电梯工程:3台客梯,速度≤1.75米/秒,荷载≤800公斤

各类酒店造价估算指标

五星级酒店(超高层)造价估算指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类型:5星级酒店 2、技术经济指标:9591元/m2 3、拟建地点:上海市 4、建筑面积:80000 m2,其中:地上面积65000 m2,地下面积15000 m2,,标准层面 积:≥1500 m2 5、建筑高度:≤160 m(檐口高度),标准层层高:3.6m 6、建筑层数:地下3层,地上≤40层(其中:裙房≤4层) 7、结构形式:钻孔灌注桩,桩长≤56 m,地下连续墙维护,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 8、基础埋深:≤18 m (地下室外墙长度约300m) 9、室内外高差:0.8m 二、建筑标准 1、外装饰标准:高档石材/铝板幕墙,进口LOW-E中空夹胶玻璃单元式幕墙,外墙保温 2、屋面:防水砂浆,高分子防水卷材,憎水珍珠岩砂浆,挤塑聚苯板保温层,局部地砖 3、内装饰标准: ?公共部位(大堂、电梯厅、公共卫生间):进口花岗石地面,进口大理石墙面,石膏板或金属板造型吊顶,豪华装饰灯具,配高档活动和固定家具?其他公共部位(公共走道、餐厅、酒吧、会议室、健身房等):进口花岗石/高档地毯/木地板地面,进口大理石/高档墙纸/豪华装饰墙面,石膏板或金属板造型吊顶,豪华装饰灯具,配高档活动和固定家具 ?标准客房:高档地毯地面,高档墙纸和局部豪华木饰面墙面,石膏板吊顶,高档装饰灯具,配高档活动和固定家具,高档房门配进口五金件;卫生间进口花岗石地坪,进口大理石墙面,石膏板吊顶 ?客房层走道:地毯地面,墙纸和局部木饰墙面,石膏板吊顶,装饰灯具 ?后勤用房和消防楼梯间:环氧树脂涂料/地砖地坪,墙面乳胶漆,石膏板/涂料天花 三、设备管线 1、给排水管道:给水管道采用塑覆铜管,橡塑保温,饮用水管道采用不锈钢管道,排水 管道采用UPVC管道,UPVC雨水管 2、消防工程:大于80mm直径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小管径采用镀锌钢管,卡箍式连接 3、煤气:镀锌钢管 4、变配电:四级热镀锌钢管,低烟无卤阻燃电线,插接式铜母线,热镀锌桥架 5、电气管道:热镀锌桥架,低烟无卤阻燃电线,塑料管,四级热镀锌钢管,插接式母线 6、空调通风:热镀锌钢管,镀锌钢板,橡塑保温,装饰风口 7、综合布线:六类线,RJ45信息口,光缆 8、BA系统:控制线,信号线 9、消防报警:低烟无卤阻燃电线,阻燃控制线 10、安防系统:控制线,视频线,电源线 11、卫星天线及有线电视:视频线,信号线,同轴电缆 四、设备配置 1、给排水工程:拼装式不锈钢水箱,中继水箱,进口变频水泵,进口高档卫生洁具及配

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 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豫国土资发〔2008〕21号 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 通知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河南省国土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4]1 84号)中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予以印发,

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做好《控制指标》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并在土地有形市场或其他媒体进行公告。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解决好经济发展与节约用地的关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凡与《控制指标》用地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控制指标》,超标准用地的要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厅备案。 三、各地在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并将供地信息上传至“河南省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动态监测系统”。 四、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控制指标》,并将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节地典型及时上报省厅。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

用地控制指标

(一)1、用地分类 按规划编制办法要求,本规划用地分类按国标GBJl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采用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另根据需要增设RC商住用地(商业与居住综合用地)、C65/M1科创用地(科研设计与一类工业综合用地)二种综合用地。 (二)2、用地兼容性 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增加用地的应变性和灵活性,在保持规划用地布局结构完整性基础上,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部分规划地块的用地性质在土地出让时可作适当调整,但一般改变地块功能的用地面积不宜大于该地块面积的30%,特殊情况可大于50%,直至100%。但该功能用地应在其他地块内予以补偿,以保证整个分区用地平衡。 1、居住用地(R):在不影响居住用地结构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可兼容公共设施用地(C),绿地(G)。 2、商住用地(RC):商住用地(RC)可兼容公共设施用地(C)、二类居住用地(R2) 2、公共设施用地(C):商业金融业用地(C2)可兼容少量高层住宅用地(R),行政办公(C1)、文化(C3)、体育(C4)用地可兼容少量商业金融业用地(C2),医疗卫生用地(C5),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不得兼容其他用地。 3、科创用地(C65/M1):科创用地可兼容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4、仓储用地(W):普通仓库用地(W1)可兼容少量市场用地。 5、对外交通用地(T):除少量绿地以外,不得兼容其他用地。 6、道路广场用地(S):除少量绿地以外,不得兼容其他用地。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除少量绿地以外,不得兼容其他用地。 8、绿地(G):可兼容少量小型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表2—1 用地兼容一览表

四星级酒店造价估算指标

四星级酒店造价估算指标 1. 四星级酒店造价估算指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类型:4星级酒店 2、技术经济指标:8330元/m2 3、拟建地点:上海市 4、建筑面积:62000 m2,其中:地上面积50000 m2,地下面积12000 m2,标准 层面积:≥1500 m2 5、建筑高度:≤100 m(檐口高度),标准层层高:m 6、建筑总层数:地下2层,地上≤26层(其中裙房3层) 7、结构形式:钻孔灌注桩,桩长≤40 m,地下连续墙维护,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 8、基础埋深:≤13m(地下室外墙长度约320 m) 9、室内外高差: 二、建筑标准 1、外装饰标准:石材/铝板幕墙,氟碳喷涂铝合金中空LOW-E玻璃窗,外墙保温 2、屋面:防水砂浆,高分子防水卷材,憎水珍珠岩砂浆,挤塑聚苯板保温层,局 部地砖 3、内装饰标准: 公共部位(大堂、电梯厅、公共卫生间):花岗石地面,大理石墙面,石膏板或金属板造型吊顶,高档装饰灯具,配套高档活动和固定家具,重要部位采用进口产品 其他公共部位(餐厅、酒吧、公共走道、会议室、健身房等):花岗石/地毯/木地板地面,大理石/墙纸/局部高档木饰墙面,石膏板或金属板造型吊顶,高档装饰灯具,配套活动和固定家具,重要部位采用进口产品 标准客房:地毯地面,墙纸和局部木饰面墙面,石膏板吊顶,装饰灯具,配活动和固定家具;卫生间花岗石地坪,大理石墙面,石膏板吊顶;部分采用高档产品 客房层走道:地毯地面,墙纸和局部木饰墙面,石膏板吊顶,装饰灯具后勤用房和消防楼梯间:环氧树脂涂料/地砖地坪,墙面乳胶漆,石膏板/涂料天花 三、设备管线 1、给排水管道:钢塑复合管,塑覆铜管热水管道外包橡塑保温,饮用水管道采用 不锈钢管道,排水管道采用UPVC管道,UPVC雨水管 2、消防工程:大于80mm直径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小管径采用镀锌钢管,卡箍式 连接 3、煤气:镀锌钢管 4、变配电:四级热镀锌钢管,低烟无卤阻燃电线,插接式铜母线,热镀锌桥架 5、电气管道:热镀锌桥架,低烟无卤阻燃电线,塑料管,四级热镀锌钢管,插接 式母线 6、空调通风:热镀锌钢管,镀锌钢板,玻璃棉保温,铝合金风口 7、综合布线:六类线,RJ45信息口,光缆 8、BA系统:控制线,信号线 9、消防报警:低烟无卤阻燃电线,阻燃控制线 10、安防系统:控制线,视频线,电源线 11、卫星天线及有线电视:视频线,信号线,同轴电缆

关于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暂行办法

关于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暂行办法 从府 [2006]66号 为了切实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规范用地审批,切实提高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依照国家、省国土资源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的控制指标制定如下执行办法: 一、投资额、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和办公生活用地比例。属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根据行业分类确定(详见附件1和附件2);属经营性(商业、商住、旅游等)项目用地的,按城市规划设计要点确定。 二、动工日期。动工日期规定为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1年内或约定动工日期1年内。对需要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根据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期计划,结合实际到帐资金和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每期动工时间为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1年内。 三、竣工日期。一般工业项目为建设用地批准颁发书2年半内竣工;一般经营性项目为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3年内竣工(其中,旅游项目用地按2年半计算)。大型项目竣工时间可根据项目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另行研究约定。 四、土地闲置费标准。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20%。 五、延迟动工违约金和竣工验收延迟违约金。延迟动工违约金定为每延迟一日,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5‰的违约金;竣工验收延迟违约金定为每延迟一日,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6‰的违约金。 六、绿化及办公生活用地比例超标违约金。绿化及办公生活用地比例超标的,超标部分用地视为违约用地,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超标用地部分土地出让金20%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如在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七、以上有关控制指标的执行要求,由合同双方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时予以明确。 八、本办法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按行业分类的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控制指标 1.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指标名称控制标准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目录 编辑本段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适用性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 编辑本段分类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附件:1?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2?城市等别划分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审批流程图示例 编辑本段附件 一,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一、指标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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