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框架图(改)

逻辑框架图(改)
逻辑框架图(改)

逻辑框架图

概要可行性指标信息来源预测和风险

宗旨1.开拓校园市场

2.满足校园学生市场的需求

3.为在校学生提供方便又满

意的购物场所

学生的意见

客流量的变化

顾客问卷调查

目标1.在试营业期间打响校园知

名度

2.在1年内回笼投入的资金

3.在一年半内能在男生宿舍

开男装店

招揽学生为顾客

客源的增减量

1.顾客的消费

记录

2.顾客反馈

1.与学校外面的服装

同行竞争导致资金

回笼速度的减慢

2.服装囤货

成果1.销售各种款式不同风格的女

装和其他配饰,如女式鞋子,

女式包包等

2.额外的服务包括

我们将给老顾客提供送货

上门的服务,另外,将提供

VIP会员服务,办理VIP的

顾客可以参加我店举行的

许多优惠活动(关注微博微

信还将享有优惠)

1.客源数量的变化

2.部分顾客对于价

格不能接受

3.微博发布新品,

收集顾客意见

1.对学校外面

服装店的考

2.顾客问卷调

查的结果

1.导购是否有耐心,对顾

客是否热情诚实。

2.顾客对衣服质量及款式

不满意

3.货运中遇到的问题

刑法框架图

刑法知识点结构图 罪刑法定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内容 平等适用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空间效力属地管辖 属人管辖 1、刑法概说刑法适用范围保护管辖 普遍管辖 刑法时间效力生效与失效时间 刑法溯及力 危害行为作为 犯罪客观方面不作为犯成立条件 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 不作为不作为犯“作为义务” 的判断 不作为的理论分类 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 危害结果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内涵 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 2、犯罪构成 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的内涵与类型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内涵 刑事责任能力基本分类 犯罪主体自然人主体生理醉酒责任界定 刑事责任年龄年龄的规定及计算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 担刑事责任范围 未成年犯处罚原则 刑法中的身份犯 主体要件 行为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成立要件主观要件 法定性要件 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处罚原则 具体形式

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主观条件 对象条件 3、犯罪的排除事由限度条件 特殊防卫防卫对象特殊 严重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 防卫设置 起因条件 紧急避险主观条件 限制条件 限制条件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避险过当的处罚原则 正当业务行为 其他犯罪排除事由被害人承诺 自救行为、义务冲突

犯罪既遂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结果说、目的说、构成要 件说,我国通说采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 结果犯 犯罪既遂的类型行为犯 危险犯 举动犯 既遂犯的处罚 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准备工具 制造条件 预备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4、故意犯罪的行态犯罪未遂的类型的未遂 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对“着手”的理解 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犯罪中止消极中止的特征中止的时间性 中止的自动性 中止的彻底性 积极中止的特征(除消极中止三个特征之外,还 应具备有效性特征)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主体条件 主观条件1 客观条件 共同犯罪的认定中的特殊问题—间接正犯2 5、共同犯罪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重点掌握必要共犯,理论上通 共同犯罪的形式常认为,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犯和集团共犯) 事前有通谋的共犯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一般共犯与有组织的共犯 1共同犯罪主观条件是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故意包括:(1)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2)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因此,下列情形不能成立共犯:(1)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2)一方为故意,一方为过失的犯罪行为不成立共犯;(3)两人以上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并不重合,不成立共犯;(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5)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成立共同犯罪;(6)实行过限的不成立共犯;(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不成立共犯。 2典型的间接正犯有:(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的身体活动;(2)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3)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4)利用有故意的工具;(5)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6)强制被害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

马原考点整理

【题型:填空、判断、简答、材料分析、论述】 填空 马克思主义最主要的理论品质: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核心(精髓):实事求是 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基本内涵: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践,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致力于实现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发展的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马克思主义的三大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与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前进性与道路曲折性的统一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两条相对立的认识路线: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成功的实践都是真理尺度(是不是对)和价值尺度(有没有用)的统

一 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马克思的两个最伟大的发现: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 量变质变规律观点: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 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基本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判断 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X) 所有的认识都是来自实践(“) 脑力劳动创造精神财富(X) 马克思主义是为全人类服务的(X) 马克思主义是为无产阶级人民大众服务的(“) 哲学有科学的与非科学的 价值观有好坏之分,好的起促进作用坏的其阻碍作用 简答 、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

2018年考研政治马原(超完整完美排版)

2018年考研秋季马原必背 2018年考研秋季马原必背——资本主义发展历程 一、从自由竞争到垄断 所谓垄断,是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与控制。 金融资本是由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垄断资本。金融资本形成的主要途径包括金融联系、资本参与和人事参与。 金融寡头是指操纵国民经济命脉,并在实际上控制国家政权的少数垄断资本家或垄断资本家集团。金融寡头在经济中的统治,主要是通过“参与制”(金融寡头通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票来层层控制企业的制度)来实现的;在政治上主要是通过同政府的“个人联合”(亲自担任或指派代理人担任政府要职)来实现的。 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实质(1)基本特征:垄断组织在经济生活中起决定作用;在金融资本的基础上形成金融寡头统治;资本输出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瓜分世界的资本家国际垄断同盟已经形成;最大资本主义列强已把世界上领土分割完毕。(2)集中体现了帝国主义实质,即垄断资本凭借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二、经济全球化 1.经济全球化的表现:一是生产的全球化;二是贸易的全球化;三是金融的全球化;四是企业经营的全球化。 2.经济全球化的动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跨国公司的发展;各国经济体制的变革。 3.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原因和实质(难点) 第一,科学技术革命和生产力的发展,是资本主义变化的根本推动力量。

第二,工人阶级争取自身权力和利益斗争的作用,是推动资本主义变化的重要力量。 第三,社会主义制度初步显示的优越性对资本主义产生了一定影响。 第四,主张改良主义的政党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实质:首先,当代资本主义发生的变化从根本上说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和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其次,当代资本主义发生的变化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基本框架内的变化。 背诵提点 资本主义整体而言在积极改善,也在积极改变一些形式,但2018年考研小伙伴只需要记住,资本主义只是取代封建主义是历史的必然,在社会主义面前还是不堪一击。经济全球化的考点,同学们重点拿下。 2018年考研秋季 2018年考研秋季马原必背——唯物史观 一、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适合、不适合)。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变化;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2.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1)生产力是最基本的动力,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2)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3)社会基本矛盾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发展。 3.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方法及其重要意义(新增考点)

《马原》各章核心知识点归纳

绪论、主干知识点 1.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的革命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2、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及其直接理论来源? 组成部分: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来源:1德国古典哲学;2.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3.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哲学。 3、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 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 第一章、主干知识点 1.什么是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源;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派系;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该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和唯心主义的两种形式?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两种基本形态: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哲学理论依据?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的区别? (1)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所以我们必须从存在客观事实出发,也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世界是物质的。 (3)唯物主义运动观和唯心主义运动共同点是多层运用发展都是运动观;区别:A运动变化主题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主体是物质,唯心主义运动主体是精神与意识;B运动变化根源不同:唯物主义运动观在于物质,唯心主义运动根源在于观念,意识。 4.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为什么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A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B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5.实践及其特点、形式?A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B实践具有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

法理学知识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结构图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一节法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的争议 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按法的概念是否包含道德因素区分出两种基本主张: 一是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法与道德是相分离的);实证主义者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不包含内容的正确性要素; 二是自然法的法的概念(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自然法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要素,不排除社会实效性和权威性制定两个要素。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按本质与现象之间的联系——“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式”来分析法的本质即法是什么。) 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是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其次,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从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中立性。 最后,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又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 后盾、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的普遍性就是所讲的普遍有效性,在国家权力所及的 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设定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模式的方 式,指引人的行为,将人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之中,以调节社会关系。 5、法是以国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6、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在法律规定的 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加以运用以维自身权利的可能性。 四、法的作用 明确: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其产生、存在与发展变化都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因为法能否对社会发生作用,法对社会作用的程度,法对社会所发生作用的效果,不是法律自身能够决定的。 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

大学马原第一章要点整理

第一章 * (名)世界观: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方法论: 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方法论与世界观是统一的 * (名)哲学: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也是方法论。万事万物:物质现象精神现象活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名)哲学的基本问题 : 1、物质和意识、思维和存在,谁是世界的本源(第一性) 2、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哲学研究一般、共相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什么会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宏观角度:世界由物质和思维这两类现象构成微观角度:个人的“精神”和“物质”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贯穿人一生的问题. *(名)唯物主义:物质是世界的本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特征:强调外在力量的客观性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世界的本原由某种或几种“初始元素”构成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世界的本原是原子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的本原是物质 *(名)唯心主义 :精神是世界的本质,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 特征:强调精神力量的创造性 主观唯心主义:个人的主观精神(心灵、感觉、观念、意志)是世界的本原客观唯心主义:世界的本原是某种客观精神(理念、绝对精神、 ) 可知论: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 不可知论:世界是不能被人所认识或不能被完全认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历史唯心主义: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形而上学: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只有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才能全面的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马义哲学的伟大变革: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正确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实现唯物论和辩证法,唯物 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 (名)物质: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通过感觉感知,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为人感觉所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存在于人意识之外,为人意识所反映意识: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 意识的本质看时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马义哲学基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 *(名) 运动: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 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 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 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意义: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出发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坚持了可知论和能动反映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的意义理论意义:唯物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现实意义: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认识客观事实、利用客观事实才能达成我们的目的 @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时间、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函数,随物质运动的改变而改变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特征:根本法(3方面)、公民权利保障书、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实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分类资产阶级法学: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民主和协议 马克思主义学者: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实行宪政国家 历史发展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欧洲大陆最早成文宪法 基本理论我国宪法的数次修整(88、93、99、2004) 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利制约 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 渊源与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宪法规范: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 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内容:宪法上的权利义务 客体:宪法行为 宪法与宪政宪政特征:宪法实施是基本途径、有限政府是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集中表现 关系:宪法是前提,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生命,是动态的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特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基础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 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 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重要组成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 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精神文明主要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提:民主选举代表 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 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 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举制度选举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投票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 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 国家结构单一制 联邦制 形成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

刑法学结构图

刑法学结构图 刑法的基本概念和解释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概论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刑法的适用范围罪行相适应原则 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 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事实认识错误 犯罪构成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期待可能性 总论犯罪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未遂、中止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犯形态 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 罪数论法定的一罪:结合犯、集合犯 处断的一罪: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 刑种:主刑、附加刑 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 刑罚论量刑制度:从轻、减轻、从重、数罪并罚、缓刑 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 刑罚消灭制度:时效、赦免 各论: 一、侵犯个人法益: 第四章、人身犯罪,第五章、财产犯罪 二、侵犯社会法益: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第三章、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犯罪三、侵犯国家法益: (一)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第九章、渎职犯罪 (二)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章刑法概论 一、刑法的概念与渊源 1、刑法的概念: 从一般意义上讲,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犯罪+刑罚。 2、刑法的渊源: (1)刑法典。注意: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狭义的刑法) 我国建国以来通过两部刑法典、旧刑法典(1979年制定)、新刑法典(199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2)单行刑法。是指国家在刑法典之外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规定的刑法规范。 至今单行刑法只有一个: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3)附属刑法。某部法律的整体性质不是刑法,但是也附带了犯罪与刑法的规范。我国目前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附属刑法。 2005年卷二1.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注:本题系2005年司法考试试题,随着立法修改,刑法的渊源已经发生了变化) 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 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 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 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 二、刑法的性质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只规范罪-刑关系。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保护法益涉及个人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不同,其严厉性决定了刑法对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性。 三、刑法的目的 刑法的目的是用文字限制统治者的打击范围和打击方式。 1、保护法益: 法益:刑法上的利益。排除三种利益:(1)刑法无能保护的利益;(2)不值得保护的利益;(3)刑法放弃保护的利益 2、保障人权 一方面,可以实现对普通人权利的保障。另一方面,根据罪行法定,如果一人做了坏事,只要刑法没有将其规定为犯罪,就不得用刑罚惩罚。 四、刑法的解释: (一)解释的一般原理 1、法条用语的缺陷是必然存在的。 2、刑法解释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不是消极的去寻求立法者的原意。 3、对刑法的解释,是从刑法用语的含义处罚,得出符合刑法目的结论。正确的解释,必须 同时符合刑法的文言与刑法的目的。 4、在各种解释存在争议时,目的解释是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解释。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讲解学习

学刑理整点识知法.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 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 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 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 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3(.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法理学知识点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点框架图 政治性 基本特征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 党的事业至上 本质属性人民利益至上 基本理论(“三个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理论渊源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一、社会 主义实践基础 法治地位和作用 理念 核心内容:依法治国 本质要求:执法为民 基本内容价值追求:公平正义 重要使命:服务大局 根本保证:党的领导 健全完善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法治统一、体系完备) 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注意重点: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和职业道德水平) 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 其他

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 法的概念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 可诉性) 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 法的作用社会作用2 法的局限性3 种类:秩序自由正义 二、法的价值价值位阶原则 法的本体法的价值冲突及解决:个案平衡原则 比例原则 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4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分类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法的要素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5: 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法律原则种类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 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 分类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 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 权利与义务结构上 数量上 两者的关系6产生发展上 价值上 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2法的社会作用:涉及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①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 ②两个方向即政治职能(阶级统治的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3法的局限性的体现:①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②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③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④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 4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2)并不是所有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3)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的表述一个规则或者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5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1)内容上,法律规则明确具体,着眼于共性;法律原则比较笼统模糊,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 (2)适用范围上,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原则的适用范围更广;(3)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者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之中;法律原则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或是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的强度之中。 6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2)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3)从产生和发展上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在历史上受到的重视程度有所不同。

马原知识框架

生活与哲学知识框架

1 ( ( 确地预见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2.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2)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3)基本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4)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发展的过程是曲折的。社会发展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在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解决中实现的。 3.阶级斗争与改革 (1)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主要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2)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只能通过社会主义的自

我发展、自我完善加以解决。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改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 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1)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2)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 (3)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5.正确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衡量标准 (1)必须坚持真理,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历史的必由之路。 (2)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献身人民的事业、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 6.人生价值的创造与实现 (1)在劳动和奉献中创造价值 (2)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 (3)在砥砺自我中走向成功。实现人生价值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需要努力发展自己的才能,全面提高个人素质;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需要有正确价值观的指引。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刑诉法结构图 公诉普通程序特殊程序 起诉 自诉一、复核和核准程序 一、立案:所有专门机关 1、死刑 2、刑法No.63 上诉二、侦查:除法院外法定刑以下量刑 1、最高法同:1.主体 3、最高法解释 2、逐级二审抗诉 2.理由特殊情况的假释抗诉 3.效力公诉 诉再审抗诉异:1.对象三、起诉二、审判监督程序 2.权限.No.181.185.205. 自诉 3.受诉法院普通程序 4.期限一审简易程序 申诉四、审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 二审 反诉:自诉案件(两类) 五、执行:3个主体 撤诉检察院监督 管辖 顺序: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特殊管辖 立案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 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级 1

2 考点:1、涉税案; 最高法院 别 2、伪证罪; 管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辖 4、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高级法院 5、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6、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No.184; 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 1、危害国家安全案; 检: 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 中级法院 2、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 2、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 3、外国人犯罪的; 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 ③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 基层法院 1 2 3 4 ④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 法: 1、告诉才处理的,4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 犯罪地 被告人 最初受 主要犯 3、公诉转自诉: 居住地 理地 罪地 ①有证据; 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 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 No.24 No.25 辩 护 开始时间 辩护方式 辩护人的权利 自始至终: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No.36 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

马原及毛概前十章框架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一、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二、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唯物论、辩证法) 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认识论) 四、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历史唯物论) 五、资产主义的形成及其本质(资本主义本质论) 六、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资本主义发展论) 七、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发展 八、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唯物论考点 辩证法考点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时空是运动的物质的存在方式——时空绝对性和相对性——时空无限性 社会的物质性——从实践出发理解世界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一切从实际出发

认识论考点

两大现象 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本质论考点 历 史 唯 物 论 社会基本结构 社会存在结构——地理环境 人口因素 生产方式 社会意识结构——社会心理 意识形式 意识形态 非意识形态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意义——“两个划分两个归结” 现实的人 人的属性 人的价值 以人为本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章节结构和逻辑体系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精髓 三、新主义革命理论 四、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五、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任务 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七、社会主义改革和对外开放 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十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十二、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十三、国际战略和外交策略 十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 十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 论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概说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 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人民检察院(4类) 立案管辖人民法院(纯自诉,可公诉可自诉,公诉转自诉) 管辖公安机关 总论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特殊);特殊情况管辖 回避:适用人员;理由和种类;程序等 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的种类;刑事代理 证据制度:法定种类;证据分类;证据规则;证明对象、责任、标准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当事人;审理程序 期间、送达 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控告人,检察院) 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 鉴定;技术侦查;辨认;通缉);侦查终结;补充侦查;侦查羁押期限 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 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 (1)第一审程序: 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 分论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法庭审判(5环节) 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 (2)第二审程序: 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判结果 (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 (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 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 6、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和解程序;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强制医疗程序;涉外诉讼程序 by导学狮小武

马原课各章节知识点

马原新课改授课方案(40课时) 一、总课时:40课时 课堂授课34课时,讨论6课时 二、具体分配情况 (一)绪论 专题: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1)核心概念:马克思主义实践性 2)基本原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二)第一章 1、专题一:实践唯物主义 包括:哲学及其基本问题、物质与意识、实践 1)核心概念:哲学哲学基本问题物质运动意识实践2)基本原理:哲学基本问题;世界本原是物质的;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2、专题二:辩证唯物主义发展观 包括:联系与发展,发展的动力及源泉、途径(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1)核心概念:联系发展矛盾否定 2)基本原理: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新事物替代旧事物是一个过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事物的发展是否定之否定过程 (三)第二章

1、专题一:认识的本质 包括:认识本质、认识过程 1)核心概念:实践认识理性认识感性认识 2)基本原理: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认识的本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两个基本阶段 2、专题二:真理观 1)核心概念:真理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双重属性 2)基本原理:真理具有客观性;真理是具体的、发展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四)第三章 1、专题一: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1)核心概念: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社会意识 2)基本原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2、专题二: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规律 1)核心概念: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2)基本原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3、专题三:社会历史的主体(群众史观、个体、主体选择) 1)核心概念:人民群众 2)基本原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 -----重点讲:群众路线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刑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刑法: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简答题: 刑法的渊源: 1、刑法典: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单行刑法(规定、决定、条例、补充规定) 3、附属刑法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二、简答题: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1、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指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的原则。 2、平等适用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或罪刑均衡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或生效范围,刑法对什么人,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2、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指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适用即有溯及力,不适用即没有溯及力。 第四章犯罪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犯罪:一种危害社会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简答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特征,也是本质特征。某些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还是一种法律现象,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 3、犯罪是依刑法应受惩罚的行为,具有刑罚当罚性: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只有犯罪才具有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属性。 因此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相连,不可分离,共同构成犯罪概念的总体,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和尺度。

马原逻辑关系图

马原逻辑关系图(看图回忆内容,是又快又好的复习方法) 1.经济社会历史条件:资 2.思想渊源:ABC 无斗(三大起义) 3.实践基础 马革(马恩的革命实践) 1.产生(从哪来) 4.两大发现:AB 5.阶级基础:无(A) 1. 6.标志:A 第1章 2.发展:(到哪里去):展开为毛邓三科 1.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哲 3.内涵(什么是) 2.政治立场:劳苦大众 3.理论品质:ABCD 4.本质属性:科学、革命、实践、阶级、人民 1.哲学定义 2.哲学基本问题 地位(基石) 2.唯物论 3.物质观列宁的定义:内容、特点(物质和意识关系角度)、意义 物质的唯一特性 4.意识观:定义、本质(内容(依赖于物质)、形式)、形成过程 社会是物质的:三点理由 5.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运动是物质的:定义、地位、与静止的关系 时空是物质的:属性与特点、与运动的关系 1.定义 2.特点:四个 3.实践观 3.地位:人的存在方式(个体)、社会生活的本质(群体) 4.形式:三个(生产(人与自然)、社会(人与社会)、科学(人与意识)) 5.内容与结构::经济、政治与文化 1.主题:世界怎么样 2.总特征:联系和发展 (1)对立统一: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4.辩证法 3.关于发展:三大规律(2)质量互变:发展的动态和形式 (3)否定之否定:发展的动向和趋势 4关于联系:五大范畴 5.意义:矛盾分析法

提出者:恩 内容:2个 5.哲学基本问题 意义:划分派别 两大关联问题:唯物唯心与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6.矛盾=对立统一=辩证统一同一性=统一性=依存、包含、转化 矛盾性=斗争性=区别、排斥、分离 三可:认识、发现、利用规律 7.人在规律面前有 8.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共性是:可知论 区别是:反映还是先验(从物出发还是从精神出发)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性:都是反映论 区别:能动还是直观,是坚持实践、辩证观点还是相反 1.认知:理性因素:感性和理性认识--------------------------------理性因素 9.意识 2.情感:非逻辑主体心理形式:幻想、灵感、直觉、顿悟 3.意志:-------------------------------------------------------------- 非理性因素 1.认识的基础:实践的构成与作用 2.认识的本质:三种认识观(唯物、旧唯物和唯心) 10.认识的本质和规律 3.认识的形式:AB(感性和理性) 4.认识的运动过程:2次飞跃 5.认识的作用:主观能动性 6.认识的规律:否定之否定(实-认-实) 11.主体﹥主观(主体的观念)客观﹥客体 客体首先指客观事物,但又并非一定是客观事物,实践的精神客体不是泛指任何精神现象,而是特指人类精神生产的结果以物的形式存在并成为人们实践活动的对象。如以书籍为物质载体的各种理论、学说等等;不具有物的形式、只存在于人们脑海中的精神现象,只是认识活动或意识活动的客体,不能成为实践的客体。(精神客体本身不属于客观事物) 1.认识的两种结果:真理(真理、本质、属性);谬误;二者的关系 2.检验真理的标准(原因、确定与否) 11.真理与价值 3.真理与效用:真理与价值(价值的定义、价值的特性、价值评价的内容 与特点 4.价值与真理的关系

刑法学知识框架图

刑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理论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罪刑法定原则具体内容:成文的、事前的、严格的、确定的 分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刑法概说基本原则刑法解释解释理由:文理、目的、历史、比较、体系解释 解释方法:平义、扩大、缩小、反对、补正解释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效力空间效力: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时间效力:我国采纳从旧兼从轻原则 犯罪的分类:亲告罪与非亲告罪(亲告罪——侮辱诽谤虐待案,暴力干涉和侵占) 危害行为作为与不作为;真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真正的不作为犯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作为义务、作为能力、结果回避可能性、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 行为对象 侵害犯与危险犯(危险犯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 违法性危害结果行为犯、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 构成要件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仅解决危害结果是否归因于危害行为,最终是否归责要看责任要件) 定罪身份: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单位犯罪 犯罪正当防卫:成立条件;防卫意识必要说和防卫意识不要说 成立条件违法阻却事由紧急避险:成立条件 其他: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 故意与过失违法性认识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行为人不知法的情形,但有例外);注意幻觉犯 刑责任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抽象的;对象、方法、因果关系;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 法构成要件目的与动机 总犯罪论刑事责任能力: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论责任阻却事由刑事责任年龄:满16岁负刑责;满14不满16,对八类重罪负刑责; 故意犯罪形态:预备、未遂、中止与既遂 主客观相统一的共犯理论VS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犯理论仅解决违法事实的归属问题) 理论任意共犯VS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同犯罪和分则规定的集团共同犯罪) 部分犯罪共同说VS行为共同说 直接正犯 正犯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过失的、共谋的、附加的、择一的 共同犯罪间接正犯:利用他人作为工具 共犯从属性理论 共犯教唆犯、帮助犯;共犯的正犯化(分则将某些教唆或帮助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 承继的共犯,片面共犯,不作为的共犯;共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故意犯罪形态 分类与刑责:主犯、从犯、胁从犯(按作用不同);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按分工不同) 单纯的一罪(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继续犯,法条竞合 罪数包括的一罪:连续犯,集合犯,吸收犯,狭义的包括一罪 科刑的一罪(侵害数个法益):结合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 刑罚的体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刑罚论刑罚的裁量:累犯,自首,坦白,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刑罚的执行:减刑,假释 刑罚的消灭:时效,赦免 危害国家安全罪(非重点) 危害国防利益罪(非重点) 国家利益☆贪污贿赂罪(重点):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刑☆渎职罪(重点,刑九新修):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军人违反职责罪(非重点) 分危害公共安全罪(次重点):危险方法、公用工具、恐怖活动、枪支弹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论社会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次重点):伪劣商品、走私、公司企业秩序、金融诈骗、税收、知产、其他市场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次重点):公共秩序、妨害司法、国边境、文物管理、公共卫生、环境资源、毒品、卖淫、淫秽物品个人利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生命健康、性自由、人身自由、名誉隐私、婚姻、其他 ☆侵犯财产罪(重点):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诈骗、侵占、挪用资金/特定款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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