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情况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情况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工作情况

一、本地区近3年来排污费征收情况。

近3年排污费入库总额4,280,931.00元,排污者户数511户,其中2014年总额13,68,301.00元,户数267;2015年总额1,508,179.00元,户数145;2016年总额1,404,451.00元,户数99。排污者主要行业有火电、制药、水泥、粮食加工、商服等,其中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二、典型情况。

(一)本地区排污费缴纳数额较大、污染严重的2户排污者进行调研分析,测算排污费缴费负担(排污费/企业经营收入)。

一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388%,2015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633%,2016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456%.

二是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2014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21%,2015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255%,2016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36%.

(二)选取本地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厂站或设施2户企业排污费缴纳等有关情况进

行调研分析。

我市共有一处污水处理厂和一处垃圾填埋场,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我市污水处理厂一直以来达标排放,未征收其排污费;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征收垃圾处理场排污费。

(三)选取本地区2户规模化养殖场(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进行排污费缴纳和标准设施建设、场所贮存、粪肥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情况调研。

经查,我市一处规模化养殖场正在建设中,其余养殖场生产经营不善,养殖萎缩。

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按照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专题会精神,现将我局牵头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环评大闸,注重在源头上预防污染。扎实推进规划环评,积极开展项目环评,发挥好环境影响评价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的“调节器”、“控制阀”作用,主动服务、全程跟踪重大项目建设,对促增长、惠民生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20**年至今共完成194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涉及投资872479.89万元;对违反产业政策以及不具有环境可行性的项目做到不引进、不发展,近2年先后依法否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项目20多个。 二是坚持联防联控,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20**年淘汰了海大集团20蒸吨燃煤小锅炉1台;在城区强制推行清洁能源,对商户主动使用天然气的,给予开户费50%优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7.72%;开展了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50.2%;落实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强化乡镇(街道)、村、组干部责任,按照1000元/村、2-4万元/乡(镇、街道)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巡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食用菌种植等方式引导农民开展综合利用,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投入财政资金67万元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在城区建成了pm2.5自动监测站。20**年城区空气质量api指数≤100的天数达到335天,空气优良天数占91.78%。 三是确保饮水安全,全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张家岩水库实行每月不定期巡查和加密监测,在原已取缔库周所有排污口的基础上,设立了标志牌和界桩,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立了120米隔离网,建立了城市饮用水源应急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在水

环保税详解及案例分析

自从3月28号晚上公布了减税的消息后,很多人一直没有搞懂是否取消17%和11%税率,现在有了明确的答复:5月1日17%税率取消,增值税三档税率为16% 10% 6% 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深化增值税改革征收标准如下: 税改主要目的 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这一次的增值税税改,是在营改增后重大的完善,这为未来的税收打下了基础,彻底颠覆了税收。 4月1日进入环境保护税开征后首个征期。当天上午,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该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开出的首张税票。各税务机关统计,初步即将有24万户纳入环境保护税系统(一户一个会计,那就是24万个会计工作都要增加一个税收的活了)注:税收财务人员不用担心,初步征收此税,财政部和环保部门肯定会辅助报税。关于计算,我们怎么得手 关于税收直接就上导图了,后面对应的四个例题是对应的四个征收对象。 1、大气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4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氢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氟化氢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响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

氟化物:10/=, 一氧化碳:100/=, 氯化氢:100/=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元) 氟化物:×= 二氧化硫:×= 氯化氢:×= 2、水污染物例题 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总汞:10/=20000 总镉:10/=2000 总铬:10/=250 总砷:10/=500 总铅:10/=400 总银:10/=500 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

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一、全县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今年,环保局领导班子更加地深刻认识到,只要环保意识提高了,我们环保的地位才 能提高,环保工作才能更加有力的开展。为此,局党组一直把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全社会 环保意识,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利用报刊杂志等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环境 宣传力度,配套资金XX元订购环保报刊,赠送县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宣 传新的环保法规政策,在电视台开僻环境宣传专栏,致力扩大环保宣传面,同时要求各企 业订阅了中国环境报等环保宣传刊物,企业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二是以6.5世界环境日 为契机,积极开发社会环境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联合妇联、教育局等单位 举办了“宁远县第一届小学生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发出倡议书200份,并倡导建设“绿 色社区”、“绿色家园,参与绿色消费”。三是开展环保知识咨询活动。联合科技局、安 监局等相关单位在县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品800份,现场接受环保知 识咨询120人(次),现场接受环境问题投诉2起。四是积极向县委、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和重视。今年来,县委政府把环保工作纳入了重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 务会先后两次听取环保汇报,并下发了《成立宁远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远县潇湘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年宁远县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工作方案》、《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宁远县保和选矿厂的通知》、《关于关停小型造纸厂有 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宁远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等六个重要文件,全县每次重大招商和重点项目建设,都请环保部门提前介入。县人大还 组织召开了“宁远XX年环保纪行”动员大会。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效地推动了环保法 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环保队伍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几年来,社区党支部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群 众利益至上的原则,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一心一意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得到了 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一是切实加强政治素质。规范了政治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各种形式,引 导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特别党的“xx大”主要精神,并撰写了学习笔记。通过学习,广大执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有了较大提高。二是努力 提高业务能力。制定了职工学习、业务培训和考核计划,安排和鼓励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各 类专业培训和业务进修。今年以来,全系统共举办环保业务培训5期,我局先后选派19 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普查、环境监察、环保执法等多项业务知 识培训,安排所有环境监测人员都参加了市里的技能操作培训和考核。6月份组织监察大 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均合格,优秀率达80%以上。三是规范 工作作风。下发了工作纪律、财务管理、党员学习、每日签到等各项日常管理制度,改善 了行风,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大幅度提高。四是改善 办公条件。我局安排经费达20万元装修了旧办公大楼,购置了办公桌椅,并向上争取了

关于环境保护税的研究 毕业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 关于环境保护税的研究 作者姓名: 导师姓名: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XXXX 大学 2020年6月

摘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而然的带来一组矛盾: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这种矛盾的存在,迫切的需要企业进行生产的提质创新,减少污染,而环保税法恰恰是倒逼企业自律以及转型升级的财税药方。如何使得药方成为良方,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有诸多这方面的探索,排污费以及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税收政策,在一定时期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利于国家更有针对性的、更高效的治理环境问题。但就其在征收管理中的现状以及其发挥的实际环保作用需要我们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控制“剂量”,让这计良方发挥好其药效。本文自我国环境保护税政策发展伊始谈起,针对其自身及实施效果做出了评析并发现问题。结合国外经验分析阐述了解决思路及具体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配套措施;财税政策;双重红利假说。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naturally brings a group of contradiction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existence of such contradiction urgently requires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quality improvement and innovation in production and reduce pollution. However,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law is exactly a fiscal and tax prescription to force enterprises to self-regulate and transform and upgrade. How to make a prescription for,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China there are many aspects of exploration, discharge, and which has the func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policy,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tect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came into effect on January 1, 2018, is conducive to more targeted and efficient govern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blems by the state. However, we need to analyze its current situation in the management of expropriation and its actu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ffect, so as to better control the "dose" and make the medicine work well. Starting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policy,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finds out the problems in view of itself and its implementation effect. Combined with the analysis of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paper expatiates on the solution idea and concrete Suggestions.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 supporting measures, fiscal policy, double dividend hypothesis.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2017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就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问:实施条例对环境保护税法哪些方面的规定作了细化? 答: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问:对于征税对象,实施条例作了哪些细化规定?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即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二是明确了“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明确这一规定的具体适用对象,实施条例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三是明确了规模化养殖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问题,规定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实施条例在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问题? 答: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计税依据的两个问题:一是考虑到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体现对纳税人治污减排的激励,实施条例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二是为体现对纳税人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有非法倾倒应

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企业环保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把环护工作放在首位,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促环保的大局观念,全面开展基层环保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我公司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建设。 1.宣传,提高环保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的基矗为提高广大员工的环境保护国策意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如有关企业存在着排污不规范的现象,我公司领导和环境保护组成员代表就多次递交了相关的提案和建议。由此可见,关注环境、保护环境正在逐步成为全厂员工的自觉行动,环保工作将在企业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强化管理,确保监管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施策,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了实处。一是从源头上规范。在转载自百分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e7824985.html,,请保留此标记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对引进的新、改、扩建的项目要求其先过环保审批关;在建设的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服务中提高。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努力创建经济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无环保主体、无监测能力、人力少、经费保障困难等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在上级环境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加以改进,让企业的环保工作得到质的飞跃。企业将在以后的发展中不断地完善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做好环保工作。节约经济,保护环境,努力成为经济与环境双赢的优秀企业。 今后打算 1、要有机构、人员、工作目标、工作经费和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能。 2、统一领导,至上而下,层层抓落实,形成能顺畅运转的管理工作体系。 3、各级领导和从事环保工作的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决不能有急功近利的思想。

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采取了多种措施。本文分析了征收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及其现实意义,在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税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环境保护税制的原则和思路。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污染;法律的思考 工业革命以来,人口的迅猛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环境问题使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面临严峻挑战,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世界各国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同样出现了大量的环境问题,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目前我国较多采用的是直接管制措施,例如规定排污标准、征收排污费,这些措施将污染者置于被动接受管理的地位,不利于调动其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有效的刺激措施,能够通过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取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效应。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种。本文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收法律制度建设进行初步探讨。 一、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 (一)外部性理论

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提供了最主要的经济学依据〔1〕(P29)。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上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2〕(P569)。根据外部性理论,企业或个人在追求利润或利益最大化时,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使得其他微观经济主体(企业或个人)的福利减少,形成外部不经济;同时,在代际之间也存在外部效应,上代人对资源的过度浪费和污染,也会造成下代人福利的减少。按照庇古的分析,自然环境为生产者提供的服务,并未在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中反映出来,因而会造成生产企业花费的成本与社会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异,这种边际净私人产品和边际净社会产品的差额即私人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外部成本。这种以危害自然为表现形式的外部性成本发生在市场体系之外,因而不能在市场上自行消除,只有政府采取税收形式,才能把污染成本增加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假定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以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2〕(P576),使其面对真实的成本和收益。如果没有内部化,一些行为的经济成本就不会被考虑,如果外部费用没有成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因素,就会引起严重的市场扭曲。〔3〕理论上把对单位污染所征的等于污染所造成的边际社会损失的税收称为庇古税。此后,学者西蒙斯进一步发展了外部性理论,提出“社会成本”概念,认为企业应当承担其所造成的外部社会成本。因而,降低资源的社会成本,需要把外部性转移至企业内部,提

建筑扬尘环保税政策

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相关政策解读与案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法共有五章二十八条。 2017年12月25日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

费改税 排污费环保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结论: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扬尘环保税纳税义务 人。? 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v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 v一、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 v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v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v结论:建筑施工扬尘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纳税额 v 在建筑施工、货物装卸和堆存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不能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v(财税〔2018〕117号)

关于环保的总结报告

关于环保的总结报告 时光流逝,岁月如梭,。不知不觉来到xxxx已有二月有余,在这二个月中,有的,也有一些波折,但更多的是收获和。陌生的工作让自已上有压力,同时也是动力。我想这也是对自己工作能力的一次检验。是对我的一次考验。通过这一段的和工作,更加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卓有成效的工作其实也是自己能力的一次展示,同时对自己的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开阔了眼界,特别是思想理念上的升华,让自已境界提升到了较高的层次,有了一质的飞跃。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在事业上有更好的发展,现把自已学习、工作的做一简单的。 一、来xxxx公司成就一番事业 xxxx公司始建于1991年,是一家专门从事中空微滤膜片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生产及服务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中空微滤膜及膜组件等十二项专利技术,是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 xxxx公司从事的膜技术是现在已知的分离技术中最简单实用、运行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技术。在整个国家建设、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成为国策,人们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这给公司的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能成为xxxx的一员是我的幸运,在这里又了不少新,部门张局工作要求严谨的和追求完美的工作要求,让我受益匪浅。尤其是能结识象马总这样的老板,可以说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幸事,他的思想和理念非常的超前,对行业和有极敏锐的力,学历不高,但学识渊博;博览群书,文化底蕴深厚。和他接触不长,但学到不少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你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听他一席话,定会茅塞顿开。先做人后做事的企业理念让他演绎的淋漓尽致。给这样的老总服务让人心情舒畅,对自已有提高,关键是能学到好多在别的地方学不到的东西。所以,我决定在这里工作,在xxxx成就一番事业。 二、工作的过程也就是学习的过程 不仅是过去,还是现在。我始终有这样的思想理念:工作的过程也就是学习的过程。不把工作当作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是要享受其过程,享受工作的快乐。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税调研工作情况 一、本地区近3年来排污费征收情况。 近3年排污费入库总额4,280,931.00元,排污者户数511户,其中2014年总额13,68,301.00元,户数267;2015年总额1,508,179.00元,户数145;2016年总额1,404,451.00元,户数99。排污者主要行业有火电、制药、水泥、粮食加工、商服等,其中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二、典型情况。 (一)本地区排污费缴纳数额较大、污染严重的2户排污者进行调研分析,测算排污费缴费负担(排污费/企业经营收入)。 一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388%,2015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633%,2016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00456%. 二是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2014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21%,2015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255%,2016年排污费缴费负担0.0036%. (二)选取本地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厂站或设施2户企业排污费缴纳等有关情况进

行调研分析。 我市共有一处污水处理厂和一处垃圾填埋场,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我市污水处理厂一直以来达标排放,未征收其排污费;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为征收垃圾处理场排污费。 (三)选取本地区2户规模化养殖场(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进行排污费缴纳和标准设施建设、场所贮存、粪肥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情况调研。 经查,我市一处规模化养殖场正在建设中,其余养殖场生产经营不善,养殖萎缩。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填报。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本表包含五张附表,分别为附表1.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适用)》、附表1.2《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附表1.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附表1.4《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附表1.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3.第1栏“税源编号”:由税务机关通过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2栏“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纳税人可自行命名每一个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的具体名称。该项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3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6.第4栏“污染物名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其中:税目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税目为“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的,按照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噪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填写大气污染物具体名称,如“二氧化硫-海洋工程(气)”、“氮氧化物-海洋工程(气)”、“一氧化碳-海洋工程(气)”等;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填写海洋工程相应水污染物名称:“石油类-海洋工程(生产污水和机舱污水)”、“石油类-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汞-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镉-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化学需氧量(CODcr)-海洋工程(生活污水)”;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生活垃圾的,填写“生活垃圾-海洋工程”。 7.第5栏“计税依据或超标噪声综合系数”:根据附表计算出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分污染物名称合计填写。噪声按照附表1.4《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中的第13栏“超标噪声综合系数”填写。 8.第6栏“单位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填写。 9.第8栏“本期减免税额”:按照附表1.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第15栏“本期减免税额”分污染物名称的合计数填写。

环境保护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环境保护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在即,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于环境保护 税征管技术的运用、执行以及实施后如何保持社会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对面临的 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中所面临问题的对策,使环境保 护税真正起到降低环境污染和改善严峻环境形势的作用,解决我国当前日益尖锐 的环境污染问题。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法;环境污染;征管科技 1 我国环境保护税实施中面临的问题 1.1 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的问题 针对环境污染物进行征税不同于一般的国家税收,测量污染物污染当量值需要污染源监 控设备、科学的计算方法以及专业的技术测量人员,环保税征缴也需要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 台及征管协同配合机制。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社会大环境下,尽管我国的软件及硬件开发、生 产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距离全国覆盖运行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使用监控设备的测量人员 无法做到专业技术水平完全相当,通过专业监测得出的复核意见也就无法做到毫无差距,就 有可能存在纳税人的纳税申报额与复核后税额不一致,同时纳税人也有可能利用不同地区的 科技覆盖差异或现有的技术漏洞来避税或偷税漏税。 1.2 环境保护税征管执行的问题 我国之前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执法技术和经验,但在具体运用到征收环境 保护税时还存在一定难度。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采取“分工式”执法,环境监测主体与征税 主体不统一,而环境检测的结果又是征税依据,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行政协作会直接影响 税收征管,如果出现相互推诿、掣肘就会影响环保税征管的效率。环境污染还具有跨地域性 的特点,污染产生的影响很难只控制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在此情况下,若环境保护税单纯依 据地区行政的“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征管,则不利于我国整体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目前,我 国环境监测技术尚未全面覆盖,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权限及责任划分还需完善的征管细则进一 步规范。 1.3 征税后短期内面临的社会稳定问题 由于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绿色科技有待升级,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污染问题比较严重。根据上文所述,环境保护税以“外部性理论”为基础,这类中小企业因污染问题在市场上 的竞争力受限、税负较重,同时它们又是环境保护税征收的对象,因此在严格征管环境保护 税后,企业的税负和生产成本进一步加重,利润空间逐渐变小,甚至部分高能耗、重污染类 型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在面临利益压缩、税负加重、技术革新还需要时间的状况下,企业纳 税人可能会出现消极纳税的心理,甚至有可能会为个人利益偷税避税。尤其我国《环境保护 税法》中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由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企业纳税人的消极心理将不利 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这种因科技转型、市场淘汰带来的短期内社会不稳定问题需要予以重视。此外,我国目前对于不同类型的污染企业征收标准也不完全明确,甚至存在个别地区“一刀切”管理问题,不利于企业的“绿色科技”转型,更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2 应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问题的对策 2.1 健全税收征管办法 环境保护税的本质依然是税收,但它与其他税种的不同之处在于征收环境税的根本目的 在于保护环境,将外部性不利影响通过环境保护税抵消掉,而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环境 保护税的发展思路比其他税种更加明确,因此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绝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可以规范,还需要配套法律法规的协同作用。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征收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管理。由此可见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并不 是由一家行政主体独立完成,而是分步骤的由多家行政主体共同实施,并且根据执法地域不 同也存在差异,存在重工业城市、污染严重的工厂城市、轻污染城市、环境优美城市的区别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税目计税单位税额备注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 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煤矸石每吨5元 尾矿每吨15元危险废物每吨1000元 冶炼渣、粉 煤灰、炉渣、 其他固体废 物(含半固 态、液态废 物) 每吨25元 噪声工业噪声 超标1~3分 贝 每月350元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 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 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 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 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 额。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 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 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 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 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 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 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 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超标4~6分 贝 每月700元 超标7~9分 贝 每月1400元 超标10~12 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3~15 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6分贝 以上 每月11200元

附表二 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一、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0.0005 2.总镉 0.005 3.总铬 0.04 4.六价铬 0.02 5.总砷 0.02 6.总铅 0.025 7.总镍 0.025 8.苯并(a)芘 0.0000003 9.总铍 0.01 10.总银 0.02 二、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备注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量(BOD 5) 0.5 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 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只征收一项。 13.化学需氧量(CODcr) 1 14.总有机碳(TOC ) 0.49 15.石油类 0.1 16.动植物油 0.16 17.挥发酚 0.08 18.总氰化物 0.05 19.硫化物 0.125 20.氨氮 0.8 21.氟化物 0.5 22.甲醛 0.125 23.苯胺类 0.2 24.硝基苯类 0.2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2 26.总铜 0.1 27.总锌 0.2 28.总锰 0.2 29.彩色显影剂(CD-2) 0.2 30.总磷 0.25 31.单质磷(以P 计) 0.05 32.有机磷农药(以P 计) 0.05 33.乐果 0.05 34.甲基对硫磷 0.05 35.马拉硫磷 0.05 36.对硫磷 0.05 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0.25

企业环保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企业环保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20XX年公司在上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公司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完善环保管理网络,加强责任制建设 年初,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环保负责人,充实了各级兼职环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员工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强化从采购、储运、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市局备案。 QHSE体系建立过程中,公司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了《环境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共识别出环境影响因素296项,重大环境因素24项,同时逐项制定了控制措施。 三、依法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公司项目按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试装置在今年11月份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环保意识 20XX年公司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制作了环保宣传站牌、橱窗2处,利用网络向全体员工发放家庭环保小常识以及环保宣传手册,强化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五、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 1、公司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两个废水排放口,排放口已按要求规范化设置,并已按太仓市环保局的要求安装了废水流量计和COD 自动监测仪。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在线TOC检测仪、流量计,因投用时间早,在今年检查中,环保监察部门指出,数据采集系统需要与太仓环保局同步升级,目前已完成数据采集系统的升级,公司现有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定期进行检修。 2、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及集团公司环保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环境管理程序》规定,不断强化环保检查力度,巩固以岗位班组、部门、公司三级环保排查治理网络,对已发现的不符合项坚决进行治理,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持续做好生产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20XX年的问题整改率为100%。 3、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进行了雨排口隔断系统改造,在6处雨排口,逐个安装隔断阀,应急状态下雨排管网实现与公司外部隔绝,杜绝发生污染责任

环境保护税填报说明

目录 1. 功能概述 (1) 2. 环境保护税采集 (1) 2.1. 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4) 2.2. 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 (7) 2.3. 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7) 2.4. 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 (9) 3.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 A (10) 3.1. 主表 (10) 3.2. 附表一(大气污染物适用) (10) 3.3. 附表二(水污染物适用) (12) 3.4. 附表三(固体废物适用) (13) 3.5. 附表四(噪声适用) (14) 3.6. 附表五(减免税明细) (14) 4.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 B (16)

1. 功能概述 12366电子税务局新增环境保护税申报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环境保护税的采集、申报工作。 2. 环境保护税米集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下次纳税申报时,填报变更后的《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及相关附表; 系统通过税源信息采集和税源信息维护,实现对税源信息的报送和税源信息的变更。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申报纳税-地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采集-进入功能页 面,进入功能时,若纳税人存在跨区税源信息时,需要先选择纳税人主体: tiiKiW ■ ra i?t)R.Q!T*lr 吨握金丿熏14血左申E 111 点用rMMF,rwrjlt ” 5昭幡■稈"W孕誓 禺?悄去用Hl?弄 m ME幻阳召 -訥“巧申那 Ifl■呼不■ ■用輕哥 炜龄羸 卜"商PE申聘 农黴打123晞电予税务局 屮_i-fBE3rt4na^fl¥iS Law㈣pg. IT曲北* H- _i主輕护貳忡?冲■ anmw w-1-ftxaeiF H¥RFF*F|iT*lf 贰■*亍槽鼻Itm ■总* ■輻晝■阳畑iMLJk^Mei■瞬2魁? ★上■対*糯罢??£ * -■£?? ■却■i10JUMHV1MMI咅* ■i莹矗绘■鬣*撻■Mdft*耳■RJkA?■A J#■底备A■輛■语 幵u菁体平田制 [£卉髯冲咚B 卜W*1R -BUtW$ 卜=畢申删《■ 料口和?1 am 卜=总|妙 tf a L WHiS淖汕lb 11■专H會卢呼晝m&n ?常却JLF:阳尸!■*盘£寓一冇WlfcBffiESA二牝=蠱已启E 1- FM ?E ^rFi-fiun 禅?1羽■耳KI干册住對帶1? 工主蛊MM,KVffiMMWOBt,柚冒帕咅晦蔽童■■修鉄 讪H*■鹼■覃囱同理■曲■吐構片口金三'11豪?t?M. " H■■时 E S MU L HI9n a^T r t ■-- ?.!』+ Qfc -?]鑒XSS 甜^£-??自哉?耳娅MHtH3±Krt1

环境保护税征收所有文件条款摘要含文件出处备查)

环境保护税征收所有文件条款摘要(含文件出处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1.1) 税法中的征收对象、污染物计算、税收减免与排污费征收基本一致,取消了污染物超标加倍征收内容。 第十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 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 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 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第十九条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 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 具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 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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