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派车单

行政事业单位派车单

派车单(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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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单

公司用车管理细则

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指定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指定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一年以上驾龄。 第三条车辆管理办法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指定人员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部门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司机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车辆闲置时需将公司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场。司机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和私用,如出现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100%责任。 8、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9、车辆钥匙、行驶证、油卡由部门领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如需用车在办理用车申请批准后交与驾驶员,用车完毕后将车辆钥匙交还部门领导。驾驶员使用过程中不得将以上物品转交他人。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用车申请条件 1.1、领导用车:因总经理等公司领导需要,接送客户或外出(优先安排)。 1.2、业务用车:因业务人员出差业务地或接送客户。 1.3、实施、维护用车:因项目实施、维护所需。 1.4、市内外运送货物。 1.5、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先报先派和特急、特重要先派)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公司高层出车,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派出。 3.2部门日常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需副总经理批准)等由部门主管直接领导派车。 第五条用车管理程序

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办法模板

某县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办法 (试行) 为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合理保障公务出行,根据《某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工作制订本办法。 一、保障范围 (一)县四套班子重要公务和应急公务用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接待、工作调研、以及机要通信、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公务用车。 (二)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 (三)乡镇街道重要公务接待和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 (四)专项用车。重特大建设项目、临时重大任务及其它特殊用途等公务用车。 二、管理机构 (一)局车辆管理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增设车辆管理科。主要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用车的安全教育、培训、节能减耗和车风车纪查纠、受理投诉举报等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标准和调配、更新、报废、运行的计划制定工作;重大会议及重要公务活动的车辆协调和调度工作。 (二)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成立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车管中心),隶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某县后 — 1 —

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心下设调度室、车管室2个职能科室和若干个车队。主要负责车改后保留的车辆、聘用驾驶员的统一集中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统一调度服务保障工作。 三、服务平台 为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有效降低车辆运行服务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车管中心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该平台由“公务用车预约平台”、“GPS车载定位系统”、“调度监控中心平台”、“车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通过“公务用车预约平台”,为公务用车单位提供预约登记、派车服务,实现预约、派车网络化服务;调度监控中心通过“GP S 车载定位系统”,对车辆实时跟踪监管(车辆定位、线路稽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偏离路线报警);通过“车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车辆情况进行自动记录、查询,并根据里程统计、车速分析、超速报警、油耗分析等,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服务办法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分类使用”的原则,根据服务范围提供车辆服务。 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由联络员向车管中心具体落实用车事宜。 (一)县四套班子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接待、机要应急公务和调研用车 — 2 —

公司派车单及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派车单 车号: 公司派车单 车号: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XX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XX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管理有据,执纪必严,确保安全行车,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及使用原则 1、机关机动车辆,主要保障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局集中管理统一调派的办法。局机关成立小车队,由车队长具体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派谴、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消耗、保险购买、车辆年审、驾驶员出差补助、里程补助、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2、根据局公务用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局领导公务用车将实行非固定用车,车辆派谴以保障工作用车为第一原则的基础上,遵循保障路政执法,一线生产;主要领导;紧急情况、重大活动等用车优先。局领导或各部门市内用车,需事先通知车队长,由车队长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市外用车需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长,用车人必须明确出车地点、事由、返回时间。市外用车由车队长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与车队长取得联系,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3、本局所有公务用车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停放到局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将车辆在局以外地点停放过夜。节假日除值班车

外,其它车辆无重大任务,进行封存管理。 4、严禁公车私用。但局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因病急诊、住院等其它特殊情况时可通过车辆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局公务用车。 二、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 1、全局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实行定点维修申报制。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车队长核实后,根据需要维修的费用情况向领导汇报,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维修的车辆,需事先与车队长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维修,事后必须补填报修单。擅自在非指定地点维修,未经车队长同意的,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2、车辆进厂维修,驾驶员应到修理厂现场监修,确保质量。 3、安机股凭《报修单》与维修单位每季度结算一次。 三、公务用车的保险购买 车辆保险实行定点保险。由安机股统一到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 四、公务用车的油料消耗 1、出车行程在车辆油箱承载油耗范围之内的,在安机股领取油票后在指定加油站加油。 2、出车行程在车辆油箱承载油耗范围之外的,出车前在

公务用车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和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和下属单位购买及租赁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巴车等用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车辆。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四条公司参照《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三统一、两压缩、一集中”原则,即统一费用管理、车辆管理和司机管理,压缩费用、编制,集中加油、维修和保险。 第五条公司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核定标准配备车辆,杜绝超标、超编现象。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行政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车辆管理及统一调度。 (二)负责审核车辆油料使用,办理油料购买及经费审批。 (三)负责公司自有车辆保险办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建立建全车辆及驾驶员各项管理制度。 (五)负责监督驾驶员对车辆的清洁、保养及维修。 (六)负责办理车辆到省、市政府机关、机场等地点的通行证。 (七)定期检查车辆证件,查询车辆违章信息,并及时通知违章人及时处理违章。 (八)积极配合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公司车辆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并按规定上报。 (九)负责驾驶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分明的奖罚制度。 (十)负责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行车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负责督办公司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车辆档案、维修档案、事故档案及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档案,为车辆管理工作提供原始数据。 (十二)监督各基层单位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 第七条乘车责任人负责公务用车出行期间安全管理和监督

公司派车单

通知 为降低公司的用车费用,合理利用公司资源,保障各用车部门的正常用车,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人员出差公干及接客人之派车规定 1.车辆使用申请人在用车前一天将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副总签名核准后申请单交至采购部。《派车申请单》及《人员出差单》两者缺任何一样,则视为无效派车,采购部拒绝接单,不予安排出车。 2.《派车申请单》应详填用车人数、人员名单、部门、职位、联系电话及出车地点、用车事由、时间等,以便采购部进行并车时可及时沟通;无特殊情况采购部不接受车安排,作放弃用车处理,采购部不再对该趟用车申请作安排。 3.临时申请用车出差公干的,《派车申请单》必须经总经理(或受权代理人)以上领导核准,方可派车; 4。出差人员外出后由于工作需要需(转)往派车单申请地点以外目的地的,要电话请示派车单及人员出差单核准人,经核准人同意并通知采购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按排用车 5.出差人员办完公务的应马上返回,如出差人员有外出逛街、办理私事等与该趟公务无关的活动的,司机应拒绝服务并向采购部举报,采购部即时终止该趟出车任务,并对相关人员处罚。如发生因用车申请人与用车者未能有效沟通致车辆跑空车或在目的地等待3小时以上的,跑空车费用及待车费用由用车申请人支付。 二、提货送货的派车规定 1.送提货的用车申请人应尽最大努力与对供(收)货方沟通,尽量由对方解决运输问题,以缓解公司的运输压力。 2.车辆使用申请人应在用车前一天将经有效派车人员签核的派车单交至采购部; 3.凡属采购提货派车的,派车单必须经采购主管加签。 4.派车申请单必须注明货物品种、数量、重量、体积(如易碎、易溢出等特殊货物必须注明),详填提货的对方地址、电话及用车申请人的电话,以保证提货及回厂卸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费用支出,本规定旨在规范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合理调配公司所有车辆(除特殊作业车辆外),为XX公司的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的车辆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节车辆管理 第二条所有车辆由XX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部统一管控和维护,各单位行政办公室(以下简称:行政办)车辆管理部(以下简称:车管部)监管车辆日常使用(日常管理职责包括:对车辆的租赁、协议的签署、使用费用的收取、加油、保养、维修、停放、保险、清洗、驾驶员、违章等)。第三条车辆的有关证照保险资料统一由车管部保管,统一建立车辆档案,并负责对车辆所发生的正常费用进行缴纳,每季度汇总报XX公司车管部。 第四条各行政办车管部指定专(兼)职的车辆管理员(简称“管理员”)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第五条公务车辆由行政办统一管理、调度;部门和员工个人因公用车均须履行派车手续,禁止公车私用。 第六条按照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均遵循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因公用车均需履行派车手续,车辆根据工作安排统一由车管部调度管理,可以合并使用车辆办理公务的安排合并用车。 第七条车管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辆公务用车均要建立独立的车辆档案, 《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档案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由各单位车管部建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八条公务用车在上班期间集中停放在各公司办公处所的固定车位,外出期间应停放在有安全保管条件的场地。如停放在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场所,造成失窃、损毁事故,由驾驶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条各单位车管部对车辆加油实行一卡一车统一管理,加油卡随车保管,驾驶员应如实记录加油情况,并随时将当次加油情况登记并通知车管部,以保障加油卡的正常使用。每月底需进行车辆费用具体核算。 第十条各单位车管部对车辆清洗实行办卡定点管理,洗车卡由各单位车管部管理,驾驶员清洗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单位用于办理公务、调研督导、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对、通勤服务等履行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主要包括轿车、越野车、中小型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负责、节能高效”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并明确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明确。 第五条全局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办法》等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实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公务车辆外出时必须持有派车单。 局机关公务车辆审批程序为:各部门出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填写《***局机关公务用车申请单》,由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局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派车。多个科室同时去同一个地点出差时,要合并乘车,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各单位要控制和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出差办理公务,应当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车辆应当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停放至指定地点的,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车辆管理部门备案,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过夜。 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等工作需要外,其他公务车辆应封存停驶。 第八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一)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 (二)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以及有业务联系单位、个人的车辆。 (四)严禁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XX区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规定

XX区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区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费用的管理,规范车辆维修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机关事业单位下列车辆必须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含汽车装饰及保养,下同): 大客车、小轿车、旅行车、面包车、吉普车、各类货车、客货两用车。新购车辆在维保期内必须在4S店维修保养,维保期到期后一律到定点维修厂家维修保养。 第三条参与保险的公务车辆出险,其维修必须在定点修理厂家进行,维修费用按有关保险理赔规定执行。 第四条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区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实行综合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其它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实施监督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实施具体管理。 第五条区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申请参与定点维修的厂家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投标的维修厂家的经营业绩、收费价格、维修设备、技术力量、场地面积、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评标、综合评定,确定定点维修厂家。定点维修厂家原则上应是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企业。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确定的定点维修厂家内选择车辆维修厂家。 二、车辆维修与结算 第六条区机关事业单位应指定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工作。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XX区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经车辆管理人员会同定点维修厂家核定,报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送定点维修厂家维修。 第七条定点维修厂家应按经送修单位审批同意的《报修单》规定的内容维修车辆,在修理过程中确需加修部分,按第六条程序办理。

公司派车单及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派车单 胜杰伟业派车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 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 驾驶员工作职责:

公司派车单及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派车单 派车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

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 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 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

石油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石油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石油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石油销售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 石油销售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正常运转,参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交通车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 第三条驾驶员与车辆相对固定,实行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全体驾驶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的办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采用"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管理;负责车辆费用预算的申报;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对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财务部是车辆费用的管理部门;车辆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七条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所填路线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员随意变更路线的行为,车辆管理员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统的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第八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驶入制定场所。 第九条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相对固定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外聘驾驶员试行担保人制度。外聘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处证实,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司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配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 第十四条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不带车辆出差时,其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公司领导带车出差时,驾驶员需到综合办公

公司车辆及用车管理制度

车辆及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 为配合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光大证券镇海营业部所属车辆。 第二条权责 1、综合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等的核准。 第三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四条车辆管理职责 1、营业部车辆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牌号设册登记管理。 2、综合部监督车辆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以及每月各车辆随车工具的盘点工作。 3、综合部负责行车费用(路桥费)及维修费用的审核以及车辆季检、年检、保险工作的跟进、与政府交通部门的沟通工作。 4、综合部负责日常车辆的清洁、保养、保证车辆的干净整洁以及按规

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综合部每月查询车辆罚款情况,并查找罚款责任人,及时从工资中 扣除其所扣罚金额。 6、综合部负责车辆机油的更换,每行至5000-6000公里时更换机油格和 打黄油。 7、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保险卡、加油卡、车钥匙由各使 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部负责保管,不得遗失。 第五条派车原则 1.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调度,原则上以《用车申请表》到达之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轻重缓急之程序安排车辆。 第六条申请程序 (一)市场部和客户服务部人员 1、由使用部门人员通过填写《用车申请表》申请,经过部门经理和综 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 2、市场部和客户服务部申请人员凭综合部审批的《用车申请表》出车. 3、经批准后,驾驶人员须向值班员出示驾驶证及《派车单》,同时向值 班员领取车钥匙、行车证、保险卡及加油卡,同时填写《出车登记表》。 4、驾驶人员用车完成任务后,填好《出车登记表》,交回车钥匙、行车 证、保险卡及加油卡等物品。 第七条 驾驶要求(适应所有驾驶公车出行的人员)

公司车辆用车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公务用车,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办公室负责安排各部门、各车间的公务用车。 2、公司领导到市内开会,或参加各种业务活动,由综合部负责派车接送。到外地出差者,送到火车站或机场。 3、各部门、各车间因公用车,必须事先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派车单经综合部核准后,填写派车通知单给予派车,司机凭派车通知单出车。不按规定办理用车手续,综合部不予派车。 4、车辆耗油实行油卡制,司机在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存油情况并及时加注,同时如实、认真的填写油卡使用登记表和车辆行车记录登记表。遇特殊情况,如实登记,可自行加油,出车结束后,综合部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油卡使用登记表和车辆行车记录登记表等对耗油量进行监督。

5、公务用车不得私用,相对固定使用的公务用车期间下班后可开回驻地存放,但要确保公车安全,其他公车下班后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节假日期间全部公车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领导值班和工作需要的公车可正常使用。 6、在市区范围内公务用车,由综合部批准,在市区以外地方执行公务,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7、综合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审验、维修、保养、缴费等工作。 8、上班时车辆整齐停放在办公楼前,不得随意停放,下班后一律停放车库。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各部门因公用车,必须填写公务车申请派车单,并在每天08:30 前交到办公室。公务用车申请派车单须详细填写申请部门、申请理由及起止地点、起止时间。 2、综合部根据各部门的用车申请,经核实后,填写派车通知单,合理安排各部门用车,司机凭派车通知单出车。 3、派车通知单要详细填写起止时间、起止地点及承载人员,载物品名、规格、数量、门房管理员对其进行检查,发现不符,拒绝通行。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 一步规范新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接下来,和一起来了解下吧!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最新版本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车型则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2015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透露,中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2015年春节前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约300辆的拍卖,同时公布了9个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2015年1月25日,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106辆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不带牌照的“裸拍”,经过竞价,106辆车全部成交,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元。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2007年以来,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其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

为20%以上。 公务用车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近几年来,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支出费用惊人,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重要的危害在于由此滋生的特权意识、奢侈浪费之风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条新区机关公务用车按照统一管理、分散使用、费用包干的原则,由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对车辆统一管理,派驻原单位调度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不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第三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统一管理。由新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核定驻在单位年度公务用车包干费用,并统一审核、支付、结算实际运行费用,新区财政局监督执行。 第四条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审批,并建立公务用车运行台账,专人管理。新区机关公务用车由驻在单位每周按工作需要提出用车计划,新区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审定并制发派车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尽可能的发挥最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良好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总务部支配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车辆使用管理二、 职责1、 总务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 1.1 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务外出或接送客户,可申请用车。 2.2公务车辆使用流程 2.2.1员工申请用车时,应到总务部填写《派车单》,然后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由总务部安排车辆及驾驶员。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 2.2.4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停车等候过程中,车辆需熄火,不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应及时返回公司,公务办理完毕后,出现停车开空调现象。.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

上交总务部审 2.2.5 核,审核无误后由总务部存档。公司公务车驾驶 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 2.2.6 在规定的地点。车辆用油管理三、 职责1、总务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统计、监督、控制。1.1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总务部批准。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总务部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损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告总务部,及时更换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总务部同意。 2.5总务部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充值申请流程 3 .

公司车辆使用申请流程

公司车辆使用申请流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用友政务内部保密文件,禁止外传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程序 文档编号:文件编号:UFGOV_QP_XZ 密级:内部保密文件,仅供内部使用 版本信息: 发布日期:2010-03-31

主控部门:行政管理部相关部门:所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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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商务车、服务车等公务用车,所有车辆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 3岗位及职责 3.1车辆管理 1.车辆的使用必须满足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履行用车申请 或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不得将公车私用,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人员应予处罚。 2.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或物品。 3.车辆行驶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行驶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 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因公务不能返回公司的车辆,停 放车辆应选择由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地,确保公司车辆安全。 5.行政管理部门对车辆的正常使用负责,应及时安排车辆日常保养及相 关的工作。 6.公司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年检,年检工作由车辆所属专职驾 驶员完成。 7.车辆保养是指对车辆有计划、定期强制进行的技术维护工作;主要包

括:日常(例行)保养、定期保养。 8.定期保养是以检查发动机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车辆保养工作,原则上应 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也可视车况而定。 9.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不可抗拒的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 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除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外,并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10.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 故真实情况。 11.处理原则应先急救伤患,而后勘察现场。 12.应尽量寻找目睹事故的第三者做证,并记录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逐一落实事故报告表中涉及内容。 3.2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和其他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并遵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驾驶员应自觉接受公司的各项安全教育和相应考核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 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异 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应立即加油。 4.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 5.车辆需要临时停车,应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得将车停放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2017

山东XX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车辆管理,满足各部门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全体XX在职员工。 具体内容: 一、车辆管理部门及人员 1.综合管理部为车辆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设车辆管理队长一名,负责对车辆日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养护,以及对公司车辆的加油卡和过路费通行卡进行日常的充值、使用、保管等工作。每月汇总各车辆的《公司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 2.车辆司机负责对各自经管的车辆进行各项日常管理,保持各自车辆的车况良好及清洁工作,包括记录车辆的日别出车次数、里程数、油耗统计及油费报销等,同时协助车队长进行验车、年度检查、维修保养、保险办理等事宜。 二、申请用车管理 1、公司车辆仅作对外接待、参与团体活动、各类物品集中采购派送、大额钱款运送、重要文件传递、工程项目等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 2.公司用车本着“先计划后临时”的原则,实行派车单制度。各部门因公用车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并填写《派车单》(附件1)。各部门申请派车需所属部门领导签字并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方可使用公司车辆。综合管理部可按照申请先后次序及工作重要性临时调整调度,没有派车单综合管理部将不予派车。送货车辆的日常派车由事业部部长负责管理和调度,由事业部部长安排出车车辆,并做好相应的审批记录。(附件2)

3.如遇临时特殊情况及处理紧急任务时,用车申请人可电话请示公司领导,综合管理部在接到通知后安排用车,事后由用车申请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三、驾驶员的职责 l、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完好与行车安全。 3、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公车使用情况登记册》,并请用车人签字。 4、严格遵守公务车辆“准驾证”制度。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禁利用公车谋取私利。 6、严禁酒后开车。 7、认真做好车辆的防盗防破坏措施。 8、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 9、做好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10、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顺利派车。 11、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应提前一天向车队长和分管负责人请假。 四、用车人职责 1、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向综合管理部或事业部申请用车,由综合管理部或事业部合理安排。车辆紧张安排不过来时,用车人不得无理取闹; 2、严禁私自叫驾驶员出车; 3、用车途中,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严禁怂恿驾驶员开英雄车、赌气车; 5、用车人应严格按申请的时间和路线与司机出车行驶。严禁要求司机进行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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