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跨县市)设立一个分公司-到底怎么交税【税务实务】

异地(跨县市)设立一个分公司-到底怎么交税【税务实务】
异地(跨县市)设立一个分公司-到底怎么交税【税务实务】

异地(跨县市)设立一个分公司,到底怎么交税【税务实务】

最近,集团准备设立一个异地(跨县市)分公司,目的在于深入服务地,提供更完善的配套服务,分公司的主要职责就是第一时间为客服提供后续服务,分公司采取的形式是非独立核算,也就是统一核算。

集团要求,分公司的税都在总部交!请税务部给意见,税务部梳理了一下思路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条款第四条第(三)点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从上述条例,我们可以理解,如果异地机构移送货物不需要视同销售至少得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统一核算

第二、不用于销售

1、

统一核算也可以说成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的区别是这样的。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

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2、

不用于销售是什么样一个概念呢?

国税发(1998)137号文对此项用于销售的解释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所以,如果受货机构想要不就地缴纳增值税,那么至少要做到,不独立核算,不开具发票,不收款。

3、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样操作真的就没有风险吗我觉得未必。这里面我至少从下面几个方面来思考。

首先,分公司是否适用于视同销售条款第四条第(三)点,也就是这里分支机构和分公司是否概念上有差异?

因为不管从《增值税暂行条例》还是从国税发(1998)137号,我们都没有明确的看到分公司字眼,都是机构之间,受货机构。也许你觉得机构之前就是默认是分子公司,那我觉得还不够严谨。

从广义来讲,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了分公司,即分公司是公司分支机构的一种。从狭义来讲,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申请营业执照,可以

独立经营,民事责任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时由总公司承担;而分支机构一般指办事处、联络处一类的机构,不具有经营权,只是起到在异地为总公司进行联络作用。

所以从上面可以看出,分公司就不能完全等同于分支机构,虽然广义来说分支机构是含了分公司,但是我觉得《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讲的机构之间移送货物中的机构更多的是偏向于一般的办事处、联络处、项目部之类的一些机构。而分公司是否适用毕竟分公司是进行了独立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的。那么这里确是一个风险点。

其次,视同销售条款第四条第(三)点的统一核算到底是不是前面我们对统一核算的理解那种概念,还是它仅仅是指的增值税的统一核算,也就是统一核算销项进项那么如果不是,作为分公司来说他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肯定是不能统一核算销项进项的(税总批准的除外)。这又是政策适用的另外一个风险点。所以,有了这两个疑问,我们按照这个视同销售政策来操作分公司不就地纳税的措施就存在很大的漏洞,其实,我觉得设立一个分公司,你又何必整那么复杂,搞成独立核算,就地纳税就行了,这么绕来绕去,感觉风险都没把控到位。

小编寄语: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要求。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叶,浅尝

辄止。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转中华网校葛甲紫紫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进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是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5-10-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4f11587075.html,/view.jsp?code=200510181341598578 ?【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不得指定税务代理,不得刁难纳税人,不得滥用职权。 第七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或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有关事宜。 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是指地方税务局系统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机构。 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是指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税源管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事项的部门和机构。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设立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事项进行提示,对逾期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等事项进行通知,对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税额等事项进行发布。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办税辅导制度。 税收管理员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取得涉税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应当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给予重点办税辅导。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税收管理员应当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结合纳税评估,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对需要

高三政治:财政税收和纳税人

高中政治新课程标准教材 政治教案( 2019 — 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 ) 学校: 年级: 任课教师: 政治教案 / 高中政治 / 高三政治教案 编订:XX文讯教育机构

财政税收和纳税人 教材简介:本教材主要用途为通过指导思想,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了解社会,树立正确得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本教学设计资料适用于高中高三政治科目, 学习后学生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本内容是按照教材的内容进行的编写,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进行教学使用。 【高考考核内容与要求】国民收入的分配财政收入和支出财政的作用税收及其特征我国税收的性质和作用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基础知识】ⅰ、基本概念 1.社会总产品: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由各生产部门的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总和。 2.社会总产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货币来表示的社会总产品。 3.国民收入: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已消耗的生产资料,剩下的那部分净产品,用货币表示就是净产值。 4.积累:国民收入中用于扩大再生产、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社会物质储备的那部分。 5.消费:国民收入中用于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的那部分。 6.财政:国家凭借自身拥有的政治权利,强制性的征收一部分社会产品,形成国家掌握的收入,以满足各方面支出的需要。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 7.税收: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8.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而强制征收的。 9.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取得的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10.税收的固定性:指在征税之前就通

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收数额之间的数量比例,不经国家批准不能随意改变。11.纳税人: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将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一个税种。 12.关税:对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ⅱ、基本原理、观点 1.国民收入的分配原理国民收入的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的。国民收入分配的状况还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状况。 2.积累与消费的辩证关系原理在我国,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的一致性表现在:积累主要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而生产的发展是提高消费水平的基础;消费是生产的目的,也是促进生产发展的重要措施。二者的对立表现在:积累代表长远利益、共同利益,消费代表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的总量是既定的,积累和消费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用于积累的部分过多,会造成消费萎缩,或消费的增长赶不上生产的增长,会挫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使生产的扩大和积累的实现受阻;而消费过多,对生产成果搞“分光吃光”,生产发展没有后劲,也不利于消费水平的提高。片面的高积累、低消费,或者只看眼前,不看长远,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消费,都是有害的。 3.财政的巨大作用原理⑴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实行资源优化配置;⑵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通过财政促进经济总量平衡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⑶可以有力地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⑷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

企业纳税实务复习资料

《企业纳税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 1D2A3A4C5C6、C7、B8、B9、B10、B11、C12、D 1.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日缴纳税款 A.3日B.5日C.7日D.15日 2.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是() A.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D.将货物作为投资的,为货物使用的当天 3.某烟草专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向农民收购烟叶一批,支付价款50000元,缴纳烟叶税5000元,收购该批烟叶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7800元B.7150元C.6500元D.5500元 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从国外进口钢材一批,取得海关开具的完说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30万元,本月将该批进口钢材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的税额为() A.850000元B.799000元C.550000元D.300000元5.下列应税消费品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是() A.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B.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 C.卷烟、白酒D.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啤酒 6.对进口卷烟采取从价与从量混合计征的方法征收消费税,其中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56%) B.组成计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56%) C.组成计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36%)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36%) 7.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 A.应税资源的产量B.应税资源的销售数量 C.应税资源的储量D.应税资源的销售价格 8.纳税人兼营营业税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如果不能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的,一律() A.按不含税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B.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C.从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D.按纳税人自行选择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非常实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流程

非常实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账务处理流程 初做会计看到一堆的票据往往无从下手,是大部分学员遇到的问题,其实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在学习会计基础时,学过三种账务处理程序:经济业务发生时,我们要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的原始凭证来做记账凭证,再根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最后根据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实际上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需要核算的无非就几大类型即:购销业务的核算、税费的核算、期间费用的核算、职工薪酬的核算。当然核算时是需要一定的载体,那么: 首先,需要建账,即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 账、总分类账、明细账;由于我给大家讲解的是手工账,所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我们要采用订本式的,请大家看这就是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明细账采用的是活页式的账页,请看。 现金日记账图示如下: 银行存款日记账图示如下:总分类账图示如下: 对总账加以说明的明细账图示如下:

明细账是活页,明细账随时可以增添或减少如图示: 总分类账的账户目录如图: 总账的账户目录第一页一般为库存现金:第一页的科目名称写上库存现金: 如果要预留账页时,例如:库存现金留3页: 跨2个页码的账页: 银行存款总账占账页4-5页,如图例所示: 明细账是活页账,贴口取纸以便于随时查找到所需的账户,活页账图例如图示:

其次,在账簿上要设置与企业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写在什么地方呢?总分类账写在账户目录及每一账页上,同时要对每个账账户预留账页;明细账写在每一账页上且为了便于准确迅速找到所需账户,我们要在每一页上贴上口取纸,口取纸上要写上科目名称,即这样贴。 在明细账上贴上口取纸,如图所示: 在明细账上贴上口取纸的方法,如下演示: 再次,启用账簿时,还要贴印花税票并注销,由于我给大家讲解的企业是03年就成立的,所以,在四本账上分别贴5元的印花税即可。 印花税票如图示: 明细账贴印花税票位置(第一页的右上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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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 范》的通知 【标 签】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国家税务局系统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4﹞163号 【发文日期】2004-12-22 【实施时间】2004-12-2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事项,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基层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管理事项,根据国家及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制定的原则是:以事设岗,以岗定责,岗责清晰,目标明确。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省、地市及县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部门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单位的各项财务工作均归口财务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依据本规范的要求配备财务人员,设置财务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

第六条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七条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职责需要,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 第八条 省(含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财务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地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财务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岗位,县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内部审计岗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人。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九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 (一)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总局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部门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贯彻落实措施。 (二)按照岗位规范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权限。 (三)组织本部门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发现财务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四)对本部门财务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审核和把关,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财务事项。 (五)组织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廉政纪律教育,调动本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条 预算管理岗位 (一)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一上”和“二上”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三)负责年度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研究、拟订预算年度的支出重点,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四)根据预算单位的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调整的意见。 (五)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控制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发现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按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的范围公开本级预算。 第十一条 会计岗位 (一)贯彻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所辖单位或

税收筹划理论

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越来越得到企业的重视。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对于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宏观经济调控的贯彻、税法制度的完善、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鉴于此,本文旨在对纳税筹划方法作出一定的研究,力求能够对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有一些借鉴价值,从而逐步提升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整体水平。全文围绕企业纳税筹划方法这一主题论述,共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纳税筹划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得出国外纳税筹划对国内纳税筹划的一些启示;确定了本文研究的整体思路与具体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从内部与外部两方面提出了纳税筹划所遵循的原则;归纳了纳税筹划的四个主要依据,即法律依据、会计制度依据、税收制度依据和财务理论依据:分析了纳税筹划空间平台的具体内容及其影响因素。第三部分:从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对企业在筹资活动中纳税筹划方法进行了研究: 描述了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纳税筹划方法的六个主要环节:研究了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列支、税率形式的选择和利润分配等主要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方法;介绍了关联企业交易、企业产权重组等其它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方法。第四部分:研究了优化模型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应用,其中重点研究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模型,一个是长期的盈亏抵补优化模型,另一个是短期的转让定价优化模型。分别描述了两个模型的问题描述、建模、线性转换与求解过程。第五部分:以中油股份公司的纳税筹划活动为研究背景,分析了该公司的纳税筹划的基础,介绍了该公司在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方面的纳税筹划方法。对企业纳税筹划方法进行实证分析。 企业增值税筹划研究 企业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为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开展的税收筹措与规划,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众所周知,增值税是中国流转税中的重要税种之一,它不仅在国家税收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在企业尤其是工商企业的上缴税款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对增值税的合理筹划十分重要。虽然目前中国对增值税筹划的研究较多,但大多都限于其概念、原则等基本问题的探讨,较少有对企业增值税筹划系统的理论实践分析。而依法缴纳增值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然而依法纳税并不等于要多交税,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使无偿的增值税负担与合法的税款节约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预定的财务目标,获得最佳的经济利益,这是处于市场竞争中的所有企业都面临的问题,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内容。本文从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概念入手,介绍了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研究了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探讨了企业增值税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便打消企业对增值税筹划是否必要和可行的疑虑,并通过对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与实践的分析,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筹划提供操作性、实质性的指导。通过本文的探讨,将增值税筹划活动引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旨在对企业进行合理增值税筹划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企业筹资与纳税筹划 对一个企业来说,筹资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筹集和使用资金,不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足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式的税负轻重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运用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利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款、

财政税收和纳税人

第五单元财政税收和纳税人 第一部分六年高考题荟萃 2010年高考题 一选择题 1、(2010高考·福建卷28)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在一般情况下,下列选项中与图10曲线反映的变动关系相一致的是 A.X轴为税率 Y轴为财政收入 B.X轴为居民收入 Y轴为商品房价格 C.X轴为商品价格总额 Y轴为流通中所需货币量 D.X轴由经济增长率 Y轴为失业率 【解析】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财政收入、税收、阻碍价格因素、流通中所需货币量。图表呈现的是一种反比例关系,只有D项随着经济增长率的上升,社会失业率相对降低,准确地体现这一关系。其中AB选项差不多上不确定的,不能一概而论。C项体现的是一种正比例关系。 2、(2010高考·北京卷33)

按收入高低把总人口等分为高、中、低三组,图8所示为各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两种不同状态。下列做法有利于由状态a向状态b转变的是 ①加大扶贫开发与救济力度②个人收入按超额累进税率缴税 ③发挥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④降低劳动酬劳占初次分配比重 A.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③④ 【解析】A 本题要紧考查缩小收入差距,关注社会公平的相关知识,以及学生准确调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题以数据图表的形式呈现材料,考查缩小收入差距,关注社会公平的问题,为此应该提高劳动者劳动酬劳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④排除,应重视国家的宏观调控,以克服单纯市场调节的弊端,排除③,当选A 3、(2010年高考·天津卷4)图1所示为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的支出状况。 图中曲线的变化,突出体现的财政作用是 ①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人民生活③调控收

2020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2020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就收集了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欢迎阅读!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最新一、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xx年3月20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3.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5.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6.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4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7.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2012年12月27日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纳税筹划实务.doc

纳税筹划实务

第一章增值税的筹划 本章在详细介绍增值税纳税人及其认定标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减税、免税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增值税的特点和税法规定,从对纳税人身份认定的筹划,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环节的筹划,到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以及如何创造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避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第一节增值税的纳税法规 一、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和其他个人等。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划分标准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而衡量企业规模则主要依据企业年销售额。现行增值税法规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 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税法的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经常发生增值税纳税行为且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或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深圳财政税收上缴

深圳财政税收上缴 篇一:广东省深圳市高考政治知识点复习经济生活 1.3财政和税收 高考政治知识点 :必修1之财政和税收一、国家财政 1、财政的含义与本质是什么?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1)财政是指国家的收入和支出。从本质上来说,财政是国家参与的社会分配。 由政府提出并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国家年度基本收支计划是国家预算;上一年度的国家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国家决算。 ★(2)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①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免费义务教育、各自社会保障、抗震救灾、帮护困难群众和下岗失业职工等等)。②财政具有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如国家通过财政支持某些行业、某些地区的建设、财政投资基础设施行业等等。)③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国家通过财政政策促进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实现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在经济增长滞缓,(收大于支)经济发展主要受需求不足制约时(供大于求),政府应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通

过增加经济建设支出和减少税收,刺激总需求增长,降低失业率,拉动经济增长。反之,在经济发展过热、物价上涨(供小于求),经济的正常运行主要受供给能力制约时,政府可以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通过减少财政支出,增加税收,抑制总需求,稳定物价,给经济"降温"(支大于收)。 注:财政政策国家调整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的政策,如增加或减少财政支出,增加或者减少税收,免收利息税和农业税,调整出口退税等。货币政策是国家关于货币和金融的政策,国家通过货币政策调整流通中的货币量,使之符合流通中货币的需要量。如调整存贷款利息率、存款准备金率,鼓励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等等。 ★2、财政收入有哪些形式?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及如何增加财政收入? (1)财政收入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财政收入的形式有:①税收收入--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它征收面最广、最稳定可靠,在财政收入中占主导地位。)②利润收入: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和国家参股企业的分红收入。③债务收入。④其他收入:收费、罚款等。 ★(2)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分配政策。 ①经济发展水平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基础性的,

《企业纳税实务》课程标准

《企业纳税实务》课程标准 21.1 课程基本信息(表21-1) 表21-1“企业纳税实务”课程基本信息 21.2 课程性质与任务 21.2.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会计专业的岗位专用能力培养课程,是校企合作开发的基于纳税会计工作过程的课程。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意义重大,具有综合性、法律性、实用性等特点,与会计、税收等相关学科的联系紧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重点理解和掌握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学生亲自动手练习和模拟操作、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各项知识的融会贯通。 21.2.2课程任务 以税务会计工作的实践过程为中心,以税务会计岗位职业能力所需要的技能模块来确定实验课程和相关的理论课程,并以实验课程为核心、以相关的理论课程为辅助来确定课程体系。在课程内容的组织上,采用“项目教学”,根据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过程来组织教学内容,将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实务课程实践化,以“任务中心模式”为主,从而突显学生的能力本位特点

21.3 课程目标 21.3.1知识目标 A1:能够使学生对纳税实务的基本性质和概念、特点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A2:能够了解与把握税务会计人员的具体业务程序与工作内容; A3:能够理解和掌握各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账簿设置、报表编制、纳税申报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1.3.2能力目标 B1:能够根据企业情况的变化进行各种税务登记; B2:能够处理企业各涉税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设置和登记应交税费账簿; B3:能够编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地方税种相关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网上申报和税款交纳。 21.3.3素质目标 C1:培养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 C2:形成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C3: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21.4 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表21-2) 表21-2 “企业纳税实务”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

一般纳税人财务制度(税务登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事活动公务员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0]57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0.03.28 【实施日期】2000.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0]57号2000年3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

(一)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人员的审批。 司、处级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批。 处级以下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核准。 派驻干部不得在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兼职。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批。 1.副处级以下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边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查,报本单位领导批准。正处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一般可与出国(境)任务一同办理审批手续,但要由所在单位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JI备案审核。 2.中央管理的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报国务院批准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3.赴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参加公务活动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报新华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或者国务院港澳、台办审批。 (三)因私出国(境)的审批。 1.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

人大版企业纳税实务(第四版)最新版知识检测和技能训练答案完整版

模块一税收认知 单选选择题 1.B 2.B 3.A 4.B 5.C 6.A 7.C 8.B 9.D 10.B 1.ABC 2.BCD 3.ABCD 4.AB 5.AD 6.CD 7.CD 8.ACD 9.ACD 10.AC 模块二税务登记 单项选择题 1.B 2.A 3.D 4.C 5.A 6.D 7.B 8.B 9.C 10.A 多项选择题 1.ABCD 2.BC 3.AB 4.AD 5.ABC 6.ABC 7.ABCD 8.ABC 9.ABC 10.AB 模块三增值税税费计算 单项选择题 1.C 2.C 3.C 4.A 5.B 6.B 7.D 8.C 9.B 10.A 多项选择题 1.ACD 2.ABCD 3.ABD 4.ACD 5.CD 6.AC 7.AD 8.BCD 9.BD 10.ABD 技能训练 1参考答案: 销项税额=22.23+36.4+22×13%=61.49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21.19+18.46-1.82=37.83万元 销项税额=61.49-37.83=23.66万元 2.参考答案: 销项税额=(100000+80000+60000+2000)÷(1+6%)×6%=13698.11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500+3000+1800=53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3698.11-5300=8398.11万元 3.参考答案: 应纳增值税额=22.66÷(1+3%)×3%+5(1+10%)×3%=0.825万元

模块四消费税税费计算 单项选择题 1.C 2.C 3.B 4.D 5.A 6.B 7.B 8.B 9.D 10.C 多项选择题 1. ACD 2.AB 3.ACD 4.ABD 5.AC 6.AC 7.ACD 8.ABCD 9.AD 10.BCD 技能训练 1.参考答案 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2000×0.5)÷(1-20%)×20%+2000×0.5=11250元 2.参考答案 应缴纳的消费税=(100+40)÷(1-30%)×30%=60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100+40)÷(1-30%)×13%=26万元 3. 参考答案 从量计征消费=200×250×200×0.003=30000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200+3000000+30000)÷(1-56%)×56%=19129090.91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60000×200+3000000+30000)÷(1-56%)×13%=4440681.82元4. 参考答案 进口应缴纳的消费税=(112+28)÷(1-15%)×15%=24.71万元 发给职工的应纳消费税=75×15%=11.25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86+5)÷(1-15%)×15%=16.06万元 5 参考答案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150+60)÷(1-15%)×15%=37.06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50+60)÷(1-15%)×13%+(40+8)×13%=38.36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390+49.72÷(1+13%)】×13%-38.36=18.06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390+49.72÷(1+13%)】×15%-37.06×80%=35.452万元 模块五关税税费计算 单项选择题

一般纳税人如何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能帮助企业合理节省一定的费用,但是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将方案进行的合理、合法,很大程度上避税方案的选择与企业有很大关系,尤其是企业的性质、身份,不同身份选择上有很大不同。 一般纳税人纳税的优势 1、一般纳税人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涉税风险,这也为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2、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票可以抵扣,税负比较合理,毛利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大。 3、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以供应客户的需求,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不能企及的; 4、可以享受免,抵,退税; 一般纳税人税务筹划的方向

企业如何纳税筹划不仅是各位企业家关心的话题,国家也一直致力于减轻企业负担。一系列降负减税的政策红利下发,一方面是为了减少企业税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从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一方面也是鼓励企业认真阅读仔细钻研税务法规和政府文件,在不违法的大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理合法的避税方案。 对于纳税,主要是两块,即销售额避税和和进项税额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 本质上说可归纳为: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 进项税额节税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 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 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合理避税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项技术,并非随想所欲就能进行的,选择合理避税方案时,保持合理避税方案的合法性是首位,也是比较基础和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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