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起外部典型事故案例(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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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起典型外部事故案例

收集了几起典型外部事故案例,请各企业安全部门在组织安全学习时对以下事故案例进行培训学习,认真借鉴汲取事故教训,并联合工艺、设备等部门举一反三的进行排查。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外来施工人员较多时,作业前可视情况组织外来人员模拟演练罐内中毒施救,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可靠措施。

一、爆炸事故

2013年11月6日,江西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天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工业园区,成立于2008年,是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独资企业,主要从事锂电池和动力电池材料及日化用品等化工材料的生产经营,2011年7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聚丙烯酸树脂、六氟磷酸锂、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丙酸乙酯。

2013年11月6日,天赐公司因一废酸储罐发生泄漏,计划在另一储罐(即事故储罐)上安装废酸循环管,以便将此罐物料导出后进行维修。下午17:00时左右,施工单位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的施工人员在打开事故储罐顶部预留孔的盲板时发生爆炸,储罐顶盖被炸飞至50米外,在罐顶作业的3名人员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九江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调查,事故储罐的储存介质为浓硫酸和氢氟酸,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罐内废酸与罐壁(碳钢)发生反应生成的氢气在储罐上部空间长期聚集,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打开预留孔盲板的过程中,因金属撞击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二、中毒事故

2013年10月18日4时左右,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氟化氢泄漏事故,造成现场3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润恒化工公司位于东营市广饶县陈官乡,厂区面积8325平方米,于2008年8月建设了年产600吨药物中间体项目。

2013年3月至10月,润恒公司对部分生产装置进行了改造,并于10月13日私自非法投料生产。10月18日凌晨4时许,一操作工发现1号氟化反应釜截止阀渗漏,便用管钳和套管关紧阀门,但感觉阀门仍未被关死,又将套管插到管钳手柄上加长力臂关闭阀门,致使阀门损坏,物料由阀门处漏出,致使3名现场操作工被高压气流冲下平台(工作压力约0.9-1.5MPa),因氟化氢大量泄漏中毒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营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氟化岗位操作工违章操作,未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氟化釜处于带压状态下,使用工具对已关闭的截止阀进行压紧作业,致使截止阀连接螺纹受力过大而结构失稳(滑丝),造成含氟化氢的有毒物料喷出。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事故企业未依法履行生产、环保、消防等许可手续非法生产,并拒不执行相关部门停产指令,擅自生产;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三是人员、设备、管理等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火灾事故

2013年10月21日,山东省垦利县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受伤。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垦利县垦利镇黄店村东,成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400多人,主要产品有维生素B2、泛酸钙、叶酸,副产品硫酸、盐酸,2011年8月2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目前还在有效期内。事故发生时,在新发药业内的施工单位为山东省临沂市富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富源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保温、保冷、防水、防腐工程安装施工,具有防

腐工程专业二级资质。2013年3月,新发药业与富源公司签订了新园区和老厂区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工程承包合同。

2013年10月21日8时40分左右,紧靠新发药业维生素B2车间(已停产1个月)西墙外侧的导热油管线(DN150)破裂,导致导热油(矿物型,最高使用温度340℃,实际温度270℃,0.1MPa)泄漏,高温导热油引燃包装材料和成品,并产生大量烟气,致使正在四层平台实施保温施工的5名富源公司施工人员受困,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9时30分左右,明火被扑灭。

东营市政府已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从导热油管线裂口喷出的高温导热油喷射到维生素B2车间的窗户上后,玻璃破碎,导热油进入窗户内侧,引燃车间内的成品包装材料(纸箱)和成品,火势迅速扩大,并产生大量烟气,导致人员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气体而死亡。

四、3起受限空间作业事故

2013年10月3日14时20分许,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红岩湾化工厂发生一起人员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红岩湾化工厂为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磷矿开采、水电开发、生态旅游和磷化工深加工为主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位于保康县马桥镇周湾工业园区。现具备年产1万吨黄磷、2万吨六偏磷酸钠、1500吨赤磷、2000吨次磷酸、3万吨磷酸的生产能力,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今年以来,因市场环境和设备原因,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配合黄磷尾气净化环保试验项目的实施(黄磷尾气主要成分为90%~92%的一氧化碳,2%~6%的硫化氢和少量二氧化碳、磷化氢等,该项目由红岩湾化工厂与厦门大学合作实施,将原来用清水吸收尾气改为用硫酸铜溶液吸收),在对黄磷车间进行了设备检修、各类试验设备基本安装到位后,9月份开始生产黄磷。根据试验项目技术方安排,工厂于10月3日组织人员对硫酸铜溶液循环槽(长5m×宽3m×高3m的铁制敞口容器)内淤泥进行清淤作业。3日14时左右,黄磷车间工艺员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

并经厂安全科安全员同意后(未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分析),安排1人开始清淤作业、2人监护。清淤人员晕倒后,2人下去施救时也相继晕倒。14时20分左右,闻讯赶来的5名人员将3人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5名施救人员因未佩戴防护用品也发生中毒。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试验过程中,循环槽内硫酸铜溶液中的硫酸铜基本耗尽(按原设计应定期测量循环槽内硫酸铜含量,视情况补充硫酸铜溶液,但在试验过程中一直未补充,硫酸铜耗尽后自动改为用清水吸收尾气),黄磷尾气中的硫化氢被清水带入循环槽,滞留于循环槽底部。清淤人员入槽作业时,因未佩戴防护用品吸入硫化氢造成中毒;同时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013年8月7日8时左右,浙江省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正在施工阶段的顺酐装置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化工公司)位于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宁波化工区,)成立于2007年6月,隶属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

发生事故的顺酐装置反应器(压力容器)由上海华谊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并委托杭州华安无损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探伤施工作业。两家公司均具备相关资质。

华安公司3名焊缝探伤施工人员计划8月6日晚8时至次日早晨6时,对2#、3#顺酐反应器的焊缝进行探伤作业(探伤作业有辐射,作业期间周边区域被禁止进入)。次日,江宁化工公司人员发现在过了预定时间后,现场警戒未撤除,派员赶到反应器检查,发现3名事故人员已死亡。

经初步判断分析,3名作业人员系作业时氮气窒息死亡。事故暴露出企业在进入受限空间管理、承包商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2013年10月3日14时20分许,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红岩湾化工厂发生一起人员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红岩湾化工厂为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磷矿开采、水电开发、生态旅游和磷化工深加工为主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位于保康县马桥镇周湾工业园区。现具备年产1万吨黄磷、2万吨六偏磷酸钠、1500吨赤磷、2000吨次磷酸、3万吨磷酸的生产能力,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今年以来,因市场环境和设备原因,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配合黄磷尾气净化环保试验项目的实施(黄磷尾气主要成分为90%~92%的一氧化碳,2%~6%的硫化氢和少量二氧化碳、磷化氢等,该项目由红岩湾化工厂与厦门大学合作实施,将原来用清水吸收尾气改为用硫酸铜溶液吸收),在对黄磷车间进行了设备检修、各类试验设备基本安装到位后,9月份开始生产黄磷。根据试验项目技术方安排,工厂于10月3日组织人员对硫酸铜溶液循环槽(长5m×宽3m×高3m的铁制敞口容器)内淤泥进行清淤作业。3日14时左右,黄磷车间工艺员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并经厂安全科安全员同意后(未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分析),安排1人开始清淤作业、2人监护。清淤人员晕倒后,2人下去施救时也相继晕倒。14时20分左右,闻讯赶来的5名人员将3人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5名施救人员因未佩戴防护用品也发生中毒。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试验过程中,循环槽内硫酸铜溶液中的硫酸铜基本耗尽(按原设计应定期测量循环槽内硫酸铜含量,视情况补充硫酸铜溶液,但在试验过程中一直未补充,硫酸铜耗尽后自动改为用清水吸收尾气),黄磷尾气中的硫化氢被清水带入循环槽,滞留于循环槽底部。清淤人员入槽作业时,因未佩戴防护用品吸入硫化氢造成中毒;同时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五、爆炸事故

2013年3月1日,鸿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硫酸储罐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鸿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现代生态科技园区,由私人投资组建。该项目于2012年11月开始建设,2013年1月建成,占地约21亩,包括4个容积5000m3的硫酸储罐。

事故企业未取得工商注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临时占地手续外,可研、设计、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均未办理。

事故企业硫酸储罐投入使用后即发现罐体焊接处出现渗漏现象,企业安排人员对储罐焊接加强筋进行加固,已完成1、3、4号罐的加固,2013年3月1日15时20分在对2号罐(半罐状态)进行加固时发生爆炸,爆炸将储罐撕裂并波及到旁边的1号罐,造成两罐的硫酸泄漏,现场作业的5名操作人员及企业2名员工死亡。

经专家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企业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导致储罐施工质量不合格,储存硫酸的罐体焊接处出现渗漏,在进行焊接加固过程中,罐体上部空间内含有硫酸与钢罐罐体反应产生的氢气,焊接时将罐内氢气和空气混合物引爆,造成爆炸。

根据王总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学习

安全生产处

2014年1月9日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 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运车辆肇事、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带”血的教训 ——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5人受伤。 二、教训与启示 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但40%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存在缺少安全带锁扣等问题;客运车驾驶人在发车前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车人系安全带,客运站也未对出站车辆乘车人系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从事故的后果来看,车辆左前部直接撞击地面的部分变形较为严重,车体大部分变形不严重,未影响内部生存空间,大部分乘员是先被甩出车外,后被事故车辆砸压致死。如果能够有效使用安全带,必然会大大减少伤亡人数。 违法装载危险品车毁人亡痛惊心 ——2011.7.22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2日3时43分,山东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邹建洲驾驶鲁K08596号大型卧铺客车,乘载47人(核载35人),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公

14起工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14起工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 安全是一切的基础 安全无小事,没有万一,只有一万,所以在日常生产中,必须牢牢按规则工作,安全是一切的基础。小编今天给大家看的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所以大家一定要谨记:“事故猛于虎也”。 14件曾经发生的事故,每件都是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我们不仅要从这些事故中学习到教训,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这些事故,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四、运行检修严重违章设备试运摔死一人

只是给司机打手势要求停止斗轮机运行。斗轮机停运后,二名检修人员进入斗轮机的轮斗处理缺陷。 司机突然想起斗轮机需连续试运,没有到就地检查斗轮机是否具备启动条件,只是在司机室瞭望,便启动斗轮机。导致一名人员被旋转的斗轮带起甩到倒流板的篦子上死亡,另一名人员从斗轮上跳下来,捡了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严重违章,试运设备不押票,只是和运行人员口头联系; 2.运行人员严重违章,同意检修人员不押票试运,启动设备前不认真检查; 3.检修人员严重违章,已经传动的设备再次检修,仍然不办理任何手续; 4.检修人员严重违章,工作班成员变更随意,不履行手续; 5.没有对项目部履行管理责任,运行和维护项目部管理混乱。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五、高处不系安全带工作人员把命丧 某厂2名作业人员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在进行起重挂钩作业时,失去平衡同时跌落,1人死亡。 简要经过 某年6月12日上午,某厂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文档

生产现场因没有办理“两票”或工作中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的主要生产性人身伤亡事 故典型案例 交叉作业无票检修 发生火灾人员死亡 2007年10月28日下午15:20,碳素厂焙烧一车间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大修过程中,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石旺指派熊建坡,在没有经过大修现场安全监护人赵耀辉同意,也没有告知宋村施工队监护人宋五川的情况下,擅自安排焊工武新力和帮工李文帅用乙炔气体在电除尘器东侧大弯头阀门部位处切割人孔,焊工武新力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始切割,当切割约20公分长度时,发现烟道着火,将正在距着火处约20米的预除尘内部清理结焦物的4名宋村施工队民工困在其中,有3名民工从预除尘内逃离出来,1名民工被困在预除尘内部,伊川县消防队进入预除尘内部后将被困民工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熊建坡违章指挥、切割人员武新力违章作业,在没有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情况下,也没有告知现场相关安全监护人,擅自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致使烟道内附着物发生着火而致死亡。 2、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没有认真履行安

全检查和管理职责,现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不清楚现场实际的情况下,擅自指派员工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 违规操作引发大火 消防不备造成重伤 2009年4月27日八点班,碳素厂生阳极车间煅烧运行四班当班1#罐式炉调温工宁利彬,因1#罐式炉温度第一组较低,调温工宁利彬违反厂规向罐式炉火道加注柴油,柴油滴在1#罐式炉上部观火孔上而燃烧,燃烧的火焰顺着炉壁烧向宁利彬的面部,宁利彬本能用手躲避时,小油桶内的柴油又抛洒到他本人的工作服上,从而造成宁利彬严重烧伤,为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也为本人及家庭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惨痛悲剧。事故发生后,碳素厂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原因分析: 1、生阳极车间领导明知公司严禁向罐式炉加油提温,然而,车间领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指挥员工向罐式炉加油升温,属于严重违章指挥。 2、调温工宁利彬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在温度较高罐式炉顶部倒油,当油顺着炉壁滴下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着火发生。 3、生阳极车间使用后的灭火器不能及时上报碳素厂保卫部进行更换,从而导致在罐式炉附近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不备用(全部都是空罐)。

典型电气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电气事故案例分析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阎相环 一、接地保护线烧伤人 1、事故经过 1994年4月6日下午3时许,某厂671变电站运行值班员接班后,312油开关大修负责人提出申请要结束检修工作,而值班长临时提出要试合一下312油开关上方的3121隔离刀闸,检查该刀闸贴合情况。于是,值班长在没有拆开312油开关与3121隔离刀闸之间的接地保护线的情况下,擅自摘下了3121隔离刀闸操作把柄上的“已接地”警告牌和挂锁,进行合闸操作。突然“轰”的一声巨响,强烈的弧光迎面扑向蹲在312油开关前的大修负责人和实习值班员,2人被弧光严重灼伤。 2、原因分析 本来3121隔离刀闸高出人头约2米,而且有铁柜遮挡,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其弧光不应烧着人,可为什么却把人烧伤了呢?原来,烧伤人 的电弧光不是3121隔离刀闸的电弧光,而是两根接地线烧坏时产生的电弧光。两根接地线是裸露铜丝绞合线,操作员用卡钳卡住连接在设备上时,致使一股线接触不良,另一股绞合线还断了几根铜丝。所以,当违章操作时,强大的电流造成短路,不但烧坏了3121隔离刀闸,而且其中一股接地线接触不良处震动脱落发生强烈电弧光,另一股绞合线铜丝断开处发生强烈电弧光,两股接地线瞬间弧光特别强烈,严重烧伤近处的2人。 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临时增加工作内容并擅自操作,违反基本操作规程。 3、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交接班时以及交接班前后一刻钟内一般不要进行重要操作。 2).将警示牌“已接地”换成更明确的表述:“已接地,严禁合闸”。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绝对禁止带地线合闸。 3).接地保护线的作用就在于,当发生触电事故时起到 接地短路作用,从而保障人不受到伤害。所以,接地线质量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1.17)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 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运车辆肇事、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带”血的教训 ——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

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二、教训与启示 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但40%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存

最新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资料

案例一2013年6月21日江苏常州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客高空滞留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3年6月21日12时30分左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乐项目。载有11名游客的列车在回站前最后一次冲上提升塔架刹车段时,未按正常流程回站、滞留在刹车段,同时主控面板报356号故障。在此情况下,操作人员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并启动了应急救援措施。第一套救援方案为采用链条放车,由于在操作台尝试进入特殊模式失败,进行了第二套救援方案:采用绞车放车,但尝试下来绞车也未能提起列车,第二套救援方案也失败,于是园方正式请求消防支援。 在等待消防支援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尝试切断设备电源后重新上电,并采用手动模式提升列车,可以上提但不能下降;再试,在提升一段距离,仍不能下降,此时列车位置已经接近螺旋段,由于担心再提会进入螺旋段更难于救援,于是只有放弃尝试等待消防到来。

接事故报告后,武进区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公安、消防、卫生、质监、旅游、安监等部门和太湖湾度假区管委会等部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紧急调来大型云梯车和救护车。14时55分,第一名女性乘客被消防云梯车安全转移至地面,至16时53分,乘客全部安全返回地面。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查,造成列车滞留的直接原因是:传感器故障导致控制系统无法判断车行方向,系统保护将车停在提升塔架顶部刹车段。而江苏嬉戏族有限公司虽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平时也进行了应急演练,但是预案中对紧急情况预估不足,紧急救援操作不当造成自救不能正常进行,致使乘客滞留时间过长,也是致使此次故障被扩大为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制造厂家应立即分析导致该传感器发生故障的原因,并评估今后发生故障的概率,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对策。对于特别重要的几个传感器(尤其是传感器本身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导致列车悬停空中的)应增设传感器自诊断模块,主控系统在每次发车前需确认这几个传感器的健康状况。 2.制造厂家应加强与运营使用单位的沟通协调,对现有操作规程中各种可能引发意外的细节逐项进行评估,指导运营单位对各种可预期的设备故障进行正确处置,并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 3.运营使用单位应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对预案进行反复演练,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认真评估,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

序言 安全是地铁科学发展之本,是地铁和谐发展之基,是地铁运营效益之道,是地铁员工幸福之源,是地铁的生命线,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认真总结研究地铁典型事故案例,是预防发生类似事故的重要措施,从中可以汲取经验教训,发人深思、令人警醒,进一步提升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营造地铁安全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本次地铁事故汇报收集了地铁运营发生的14起典型事故案例。每个案例都详细记载了事故的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4个方面的内容,内容具体,资料翔实,能够客观全面反映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特别是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能够让全体员工结合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遵章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 这些事故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人和事,事故的责任者、受害者、当事者往往仅仅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就酿成一起事故,而每一起事故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或者不同程度的伤害,教训之深刻,后果之惨重,令人久久难以释怀。 希望全体员工在阅读和学习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的每一个事故案例,不仅要搞清每一起事故的来龙去脉,还要将自己置身于事故的背景之中,换位思考:当处在当事者的情形下,会怎么做,是否会

犯同样的错误。要努力从每一起事故中吸取教训,纠正自己的一些不良工作行为或习惯,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地遵章守纪,并且主动关心他人的安全,形成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为建设“平安型地铁”努力奋斗,为畅通北京提速。

目录 一、运营事故案例 案例一:“9.22”西单电梯事故 案例二:“1.17”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三:“1.18”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四:“2.3”机场线列车救援 案例五:“2.17”房山线列车救援 案例六:“3.5”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七:“3.15”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八:“5.18”公主坟道岔故障 二、火灾事故案例 案例九:“2.29”知春路站电梯冒烟事故 案例十:“10.14”四惠站线路管理用房起火事件三、工伤事故案例 案例十一“6.23”四惠车辆段坠车工伤事故四、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十二:“2.27”10号线接触轨断电事故 案例十三:“1.4”房山线接地线未拆除事故 案例十四:“4.8”苹果园站列车剐蹭光缆事故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案例二) 2000年10月13日,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近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 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时刻提醒我们遵守交通法规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12月2日)来临之际,陕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转发了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012.10.7 青银高速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2012.8.31 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内蒙古包头市驾驶人陈强驾驶蒙AK1475号宇通牌卧铺大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处,与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驾驶人闪文全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主车豫HD6962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豫H213A挂号中集牌罐式半挂车,以下简称“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致罐式半挂车内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2012.3.13 四川马尔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3月13日12时28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驾驶人王千驾驶川U20777号金龙大客车从成都驶往马尔康县,该车核载35人,实载21人,行至马尔康县境内317国道295公里加138米一连续下坡且转弯处,翻坠于垂高65米的山沟下,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 2012.1.4 沪昆高速贵州黔南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月4日18时30分,安徽省黄山市凯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杨献辉驾驶皖J06318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3人,实载57人,其中包括4名儿童),从浙江省义乌市驶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沿沪昆高速公路行至1765公里加500米处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境内裕民大桥路段,车辆越过中心隔离带及对向车道路侧防护栏,翻入路边垂直高度8.8米下水沟中,造成18人死亡,39人受伤。

各类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汇总

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日期:2011年10月11日 16:16:36 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 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典型电气事故案例大全

典型电气事故案例汇编 汇编:郝建伟 2012年4月10日 前言 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学习,认清每一次事故的根源,消除松懈麻痹思想,强化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事故问责,进一步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使安全生产“可控、再控”,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加大反违章和安全监督监察力度,推行安全工作标准化,深化安全事故闭环管理,检查事故管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避免解决事故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与松的问题,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本《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收集了我厂建厂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较为典型的电气事故,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希望各部门、各班组认真学习,接受事故教训,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举一反三,使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夯实生产安全基础,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目录 一黄台电厂继电保护误接线事故 二黄台电厂110KV母差保护直流接地动作致Ⅰ母线跳闸 三黄台电厂220KVⅡ母线PT刀闸引线支柱瓷瓶污闪事故 四黄台电厂小动物造成发电机出线短路事故 五黄台电厂发电机转子内冷水回路堵塞致小修延期事故

六黄台电厂继电保护误整定事故 七黄台电厂#7机丙循环水A相CT下部接线处熔化导致停机事故 八黄台电厂#7机油隔离6KV电源老鼠短路致#7炉灭火 九黄台电厂#7机205开关B相CT爆炸事故 十黄台电厂6KVⅦ段母线室漏雨造成母线故障 十一黄台电厂#6机低真空停机保护动作 十二黄台电厂#7机定子接地保护动作, 发电机跳闸 十三黄台电厂#7发电机定子A相接地故障 十四金陵电厂“”电气误操作事故 十五金陵电厂“”电气设备事故 十六沁北电厂500kVⅡ母线由运行转检修过程中运行人员误操作事故 十七沾化热电厂“”全厂停电事故 (一)继电保护误接线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84年10月12日,事故前总负荷 210MW,黄南线有功负荷为 5MW,6:12南郊变电所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我厂110KV黄南线距离保护I段动作跳闸,重合闸因投同期鉴定方式没有动作,6:20按调度命令合上黄南线103开关,恢复运行。 二、原因分析 根据录波分析,故障电流已达到另序1段保护动作定值,但没有动作,而距离I段保护动作。从原理及接线看距离I段系误动,经分析阴抗元件电流回路接线不合理。 PLH-12/AI型系上海早期产品,厂家说明书及水电部检验规程对接地距离切换为相间距离,从原理设计和对接线要求均没有明确的说明,我厂也没有研究、分析,特别对中调76年下达的距离保护整定值通知单提出停用接地距离同时另序变流器K值为的要求没提出异议,而后又对78年、79年通知单提出接地距离取消另序变流器K值的变动,由于对接线要求认识不足,没有做真的分析研究,也滑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联系,仍按制造厂原接线运行,致使误动作事故的发生。 三、防范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坚持严细作风,提高保护校验质量,确保保护的准确性。 (3)、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和请示,同时建议上级业务部门对保护主接线的改变能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杭州重大交通肇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月4日21时40分,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某某撞死。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其体内血液乙醇成分含量为0.36mg/ml),且超速行驶。根据鉴定结论,车速为74—83km/h,(道路限速为60km/h),对横过马路的行人动态观察不力,措施不及,致使所驾车辆撞上行人马某某,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分析: 面对这次案件,我们从情感和法律上都是无法接受的。毕竟,胡斌案件的宣判声还在耳边萦绕,却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交通案件。豪车、饮酒、超速、追悔不及这一系列的词汇和以往的案件都惊人的相似,而它们的后果都是无辜年轻生命的逝去,屡次发生的事故仍然不能引起某些人的警醒,更令我们震惊的是,根据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违法记录的查询,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他名下的这款豪华越野车就有14次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从中读出得只能是交通意识的淡薄!任何苦口婆心的劝戒和后果惨重的前车之鉴在驾驶者无克制的酒瘾面前丧失了效力,“酒乃穿肠毒药”,总是有一些极少数的驾驶者开车还肆无忌惮地饮酒,饮酒完了还不算,还在大街上驾驶着豪车游逛。我们除了期望这些

似乎忌惮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还要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一起努力来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司机能够主动礼让行人,慢行通过,而行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们期望通过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共同治理,能够把这些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赶出马路去!还全社会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 案例二:黑龙江鸡西发生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 据报道,8月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恶性酒后驾车事故,一醉驾男子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恶性后果。 8月5日18时左右,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司机张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黑G9XXX的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于伤人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再此过程中,张某某向后倒车,又撞到了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又向前驶处十米左右,撞上围观群众多人,当场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据目击者证实,当时驾驶员满身酒气,路虎越野车再次启动后,撞飞路边的小吃摊,并撞到许多人,造成当时现场群众情绪十分激动,很多群众用棍棒围打司机,警察及时赶到维持秩序,并把肇事司机带回接受调查。 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阅读提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江苏东海法院近日发布了十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逐案剖析权利主张和阐明法律责任。 案例一: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主体 案情概要:2012年 8 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另查明,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和肇事司机朱某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裁判要旨: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担。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担。 法官点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案例二:车辆借给没有驾驶照的人员驾驶,发生事故后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情概要:2012年4月4日,刘某将其二轮摩托车(无证、未投保险)借给朋友王某外出游玩,王某没有驾照。在某一路段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交警队没有进行责任认定。孙某伤好后将车主刘某、借车人(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裁判要旨:机动车辆之间因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双方各承担 50%。考虑到被告刘某作为车主将车辆借给无驾照的孙某具有一定的过错,酌情判定其承担 15%责

14起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4起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4件曾经发生的事故,每件都是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我们不仅要从这些事故中学习到教训,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这些事故,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

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和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X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 事故防X和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X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 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日1月172014年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依然多发。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货运车辆肇事、小客车以警示社会,引起关逐案剖析事故教训,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注,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文明、“带”血的教训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2012.8.31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时8488月31日2012年自西沿连霍高速公路(G30)27人),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翻至道路右侧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向东行驶至784 15人受伤。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 二、教训与启示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使)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座椅靠背、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5000年挽救超过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运51安全法》第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月1输部明确要求,7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但40%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客运车驾驶人在发车前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车人系安存在缺少安全带锁扣等问题;车辆左前客运站也未对出站车辆乘车人系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从事故的后果来看,全带,大部车体大部分变形不严重,未影响内部生存空间,部直接撞击地面的部分变形较为严重,必然会大大减如果能够有效使用安全带,分乘员是先被甩出车外,后被事故车辆砸压致死。少伤亡人数。车毁人亡痛惊心违法装载危险品 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2011.7.22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分,山东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邹建洲驾驶鲁43322日时72011年月,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公人)(号大型卧铺客车,乘载47人核载35K08596页6 共页1 第 日月172014年1 客车起火燃烧,因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突然发生爆燃,115米处,路938公里加人受伤。人死亡、6造成41 二、教训与启示危险化学品因其自身的物质特性和化学成份存在着极强的危险性,使得其储存、运输也要有特殊的方式,否则极易因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燃烧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38对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条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41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第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此次事故中,张辉在明知偶氮二异庚腈属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情况下,隐瞒货物性质,通过公路营运客车托运没有危险品标识且运输条件不符合标准的偶氮二异庚号卧铺客车在营运过程中,的有关规定。鲁K08596腈,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站外上客、上货,客厢内客货混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道路运输将危险品被装载客厢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的规定,车辆运输旅客的,摩擦、发动机放热等因素综合

电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

电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12月26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交通事故12个典型案例综合分析模板

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十二个典型案例综合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归根结底是人、车、路、环境四个方面的因素失去平衡所造成。一般情况下,汽车驾驶人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据有关资料统计,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人违法负有直接责任的约占70%,而行人和乘车人的责任只占20%。下面结合事故案例,综合分析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违反机动车驾驶人规定的违法行为. 违反机动车驾驶人规定并导致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常见的有疲劳驾驶车辆;酒后或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驾驶车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车辆时吸烟、接打手机、饮食、攀谈(精力不集中)或做其他有碍安全行车的动作;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等。 1.违法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首要因素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结果显示,约50%-60%的交通事故是由于酒后驾驶造成的;有20%的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服用药物不当造成嗜睡引起的。 (2)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生理及心理因素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化学名称为乙醇)。而酒精对人体各种器官都有损害,是一种原生质毒物麻醉剂。它作用于高级神经中枢,当人脑及其他神经组织内酒精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后,中枢神经活动便逐渐迟钝并延及脊髓神经,先使人的判断力发生障碍,而后四肢活动变得迟缓。具体影响如下: ①反应能力降低。驾驶人饮酒后对外界刺激反应迟缓。例如,驾驶人在没饮酒的情况下发现前方出现危情况,从视觉感知(眼看到)到采取紧急制动的反应时间约为0.7s,饮酒后反应时间则要延制至1.4-2.1s,同速下的制动距离随之延长,肇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另据报导,驾驶人醉酒状开车,则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②视觉机能降低。当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于50mg/100mL时,其色觉和视野等视觉机能大幅度下降;当酒精浓度为200mg/l00mL时,颜色感觉能力降到不能正确发现和感知交通信号、标志与标线;同时由于视野范围减小,很多危险信息看不到,因而极易发生事故。 ③触觉和操作能力降低。驾驶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其手、脚的触觉能力降低,当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0mg/100mL时,操作能力开始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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