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发展分析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发展分析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发展分析

收稿日期:2010-09-22

作者简介:吴芙蓉(1972—),江苏南京人,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讲师,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发展分析

吴芙蓉

(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03)

摘要:本文通过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形成历程的概述,归纳台湾对大陆居民的吸引力和赴台旅游得以开放的原因,并通过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进一步发展赴台旅游市场的对策。其意义在于通过对赴台旅游市场形成及发展的研究,增加对台湾的了解,深化两岸交流,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关键词: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旅游市场中图分类号:F1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49(2010)06-0071-05

台湾素有“山高、林密、瀑多、岸奇”之称,从

小学到大学的教科书中,

一直有“宝岛”之誉。从中国十大景点的日月潭到馆藏极其丰富的台北故宫博物院,从余光中先生的《乡愁》到邓丽君的“小城故事”,对于大陆游客来说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60年的隔阂,对于大陆民众来说,台湾更是魂牵梦萦,种种因素的组合

让台湾成为大陆游客心中的旅游圣地。直至2008年7月,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正式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方始形成。

一、赴台旅游市场形成历程概述

自1949年国民党退踞台湾,两岸开始持续了长达60年的隔绝,赴台旅游也难以提上日程。然而,经过两岸民众的共同努力,2008年6月,两岸共同宣布,自7月18日起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笔者分析,赴台旅游市场的形成历程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隔绝期(1949年—2001年)自1949年蒋介石集团退踞台湾,两岸开始处于隔绝状态。其后二十余年,

大陆进入文革阶段,这些使得台湾问题延续下来,两岸一直持续

着互不交流的状态。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

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

,提出希望尽快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但是台湾方面一直没有给出积极回应,使得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一直难以成行。此后二十年间,两岸关系虽然时有缓和,但是总

的说来依然处于隔绝的状态,大陆居民基本没有机会去台湾旅游。

2.第二阶段:解冻期(2001年—2005年)2001年底,台湾通过了一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是将大陆居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人士;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士;第三类则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湾当局先允许“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2002年5月1日,台当局允许“第二类”大陆人士赴台旅游。在这些开放中,又附加了限团、限时、限制活动等条件,所以每年能赴台的大陆游客少之又少

[1]

。2004年,两岸双方经过商

议,

宣布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进一步开放。但是,

由于只针对福建本省户籍居民赴金门旅游,只能算是市场的初步

解冻。

3.第三阶段:发展期(2005年迄今)

2005年5月,随着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相继到访,两岸关系出现了历史性的转机。在双方会谈的诸多议案中,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终于有了重大发展。2006年4月16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和国务院台湾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规定由指定的大陆旅行社组团,整团往返,实行配额管理[1]。但由于当时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极力宣传“台独”,对大陆的一切善意表示不闻不问,使得这一举措被搁置下来。直到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在两岸旅游部门终于就“陆客赴台”取得基本共识基础上,台湾当局于6月2日制订大陆游客赴台五项配套措施,保证旅游质量,使得赴台游的实现更加具体化。6月13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北京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自7月18日起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于2008年7月4日启动首发团。2010年春节前夕,海峡两岸互设旅游办事机构,“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台北办事处”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正式成立。至此大陆民众赴台旅游的主要配套工程基本完成,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

二、赴台旅游市场形成原因分析

台湾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其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岛内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旅游供给都不逊于大陆内地(尤其是两岸同根同源的文化、多元的台湾地域文化、独特的城市风情以及独特的自然风光等,一直吸引着大陆游客)。但是由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的形成有别于其他,其特别之处就在于历史原因所带来的政治环境和两岸一脉同根的民族心理。外在的隔离,内心的趋同,形成了台湾旅游市场独具的张力,因此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的形成关键在于诸多社会环境因素,具体表现如下:

1.大陆各界大力推动

自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来,大陆一直对两岸交流抱有积极态度。从国家领导人到普通民众,一直都对开放赴台旅游抱有很大的期待,并且一直努力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

2.两岸同胞的期盼

一方面,两岸同属中华民族,彼此间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任何外力无法阻挡的。随着台湾岛内对大陆了解的加深,台湾旅游业者和普通民众对大陆游客的到来充满期待,各县市也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盼强烈。

另一方面,大多数的大陆同胞都有一个“台湾情结”,许多人希望去台湾追寻宝岛的美丽风景,并亲身体验台湾的风土人情。根据2007年大陆媒体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所做的调查显示,有超过80%的民众希望到台湾一游[2]。改革开放三十年,大陆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这也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奠定了经济基础。

3.岛内政局演变及两岸关系发展

2008年5月,国民党重新上台执政,台湾岛内政局发生重大变化,为开放大陆游客赴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国民党表示,将继续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两岸有了“建立信任”的基础,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

另一方面,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关系在曲折中发展,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配套措施日益完善。首先,直航条件成熟,经过两岸的共同努力,2008年12月15日,两岸期盼已久的“三通”直航启动;其次,人民币在岛内实现汇兑;再次,配套服务措施逐渐完善,为配合陆客来台,岛内旅游业者已提前设计了各类宣传材料的简体字版本等。

4.刺激台湾经济复苏

近年来,台湾经济持续低迷,国民党执政后面临的是严峻的岛内及世界经济形势。而台湾的旅游资源丰富,开发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成为重振经济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每一美元的直接旅游收入可以带动2.5美元的间接旅游收入,与旅游相关的产业部门达109个以上[3]。因此,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有利于缓解台湾经济压力,促进台湾经济尽快复苏,这也是促使台湾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赴台旅游市场开放后的发展分析

(一)市场规模

根据海协会和海基会在北京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自2008年7月18日起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于7月4日

启动首发团。协议规定,接待一方旅游配额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为限。如果“台湾游”正式“足额”开放,即每日开放3000人、停留期间“自入境的次日起不得逾十日”,台湾每天应能接待3万名大陆游客[4]。

最初,赴台旅游的规模并未如预期的那样发展迅速,期间一波三折。2008年7月18日赴台游正式实施后的第一批大陆游客只有1000多人,而后续游客相对更少,平均每天只有300到400人左右。8月,赴台旅游人次依然很少,9月开始有所回升,十月受到黄金周的影响,赴台人数增加,形成了开放以来赴台旅游地第一个高峰,以后赴台人数依然不多。2009年以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人数稳步增加,1月日均500多人次,2月日均800人次以上。特别是2009年春节黄金周(1月25日至31日)期间,大陆居民赴台游受航线截弯取直、航班增加、航点增多、手续更加便利等因素影响,首次单日突破3000人次,整个黄金周超过1.3万人次,日均约1860人次,成为春节黄金周出境旅游的最大消费亮点。进入3月后每天赴台旅游人数已接近1500人次,至6月,大陆居民日均赴台旅游人次已接近3000人次的上限,此后赴台旅游人数屡创新高。自2008年7月4日大陆游客首发团抵台,至2010年6月底,两年来已有128.385万人次赴台观光,今年以来平均每天有3440人次赴台,1到6月赴台人次也有62.2566万人次,全年可望突破100万人次的政策目标[5]。

(二)旅游产品及价格

1.旅游产品

市场开放之初,台湾游受到航班数量、成团人数和停留期限的限制,产品线路相对比较少,行程多集中在台湾本岛北部或是8—10日的环岛游,大都是走马观花的观光游,产品较为单一。随着市场的发展,赴台旅游产品逐渐丰富,以一地特色为主的深度游产品越来越多,行程不但扩展到台湾南部,如高雄、垦丁、花莲等,而且离岛游也越来越多,澎湖、宜兰也进入游客的视野。此外,大陆正在酝酿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自由行”,有望于年底试点初行。

2.旅游价格

市场开放初期,以主流的环岛八日游为例,各地赴台旅游价格大多万元(人民币)左右。随着台湾游开放程度的加深以及各地与台湾旅游业业界合作的深入,旅游价格渐趋下滑。以广东为例,现在的价格已经降至2000多元到5000多元人民币不等;而不同的价格,对应不同的住宿和景点,产品分层越来越明显,游客的选择更加多元化。例如暑假期间出发的“超值环岛体验之旅(7天)”,同样是环岛的线路,现时价格仅为3999元人民币,比开放之初,降价幅度超过了50%。

(三)游客结构及消费

1.游客结构

赴台旅游市场的开放,按照户籍地进行管理和运营,2008年6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13个省市,2009年1月又公布了第二批12个省区,第三批开放区域将于2010年7月18日起执行,届时大陆共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居民可以组团赴台旅游。台湾游在人群方面也越来越走向年轻化。开放初期,年龄结构以中老年为主,年龄段主要分布在40岁—60岁[6],这一年龄段的旅游者对台湾地区有着种种割舍不断的情结,因此出游意愿表现得更为明显和强烈;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如今以年轻人为主的家庭游份额越来越大,尤其是今年暑期,亲子游成为其中亮点,这与大陆的传统教育是分不开的。目前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前五大客源地集中在浙江、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五个省市[7],主因在于这些地区经济发达,台商投资较多,两地交流较为密切,且赴台旅游出行方便。

2.游客消费

赴台旅游首发团平均每人购物消费达到人民币13000元,成员购物的主要目标是台湾的玉石、纪念品和各种特色食品。而2008年7月18日首批正式开放来台的大陆游客多数人表示此行购物费用约人民币4500元到9000多元。依台湾观光局所作旅客消费调查,以每人平均停留8天7夜、每天消费约232到295美元估算,开放2年来,至少已为台湾带去逾611亿元(新台币,下同)收益;受益于大陆居民的赴台旅游消费,台湾航空业每月营业收入增加20亿元以上,旅馆业2年来增加约2.5亿元,百货业中仅台北101购物中心一家今年大陆游客的消费额就可达10亿元左右[5]。

(四)游客满意度

根据台湾“观光局”从2010年3月起在机场进行的面访调查结果显示,大陆观光客对赴台旅游的整体满意度高达94%;而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对其赴台观光旅客对于台湾接待社的服务满意度更高达百分之百。大陆旅客最满意的分别为“游览车及司机服务”、“服务态度”、“导游应急处理能力”、“导游解说水平”等都高达95%以上,不过,对“旅游景点与行程安排”、“餐饮安排”等项目,大陆游客反映较差[7]。

四、赴台旅游市场存在问题分析

赴台旅游市场的规模一直在发展扩大之中,从刚开放之初每天只有300左右,到现在的每天3000多人,发展趋势乐观,而且自正式开放之后,赴台旅游的重重阻碍也在逐渐消失之中;但不可讳言,在市场环境方面仍有问题存在,制约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1.台湾政治因素

(1)一些民众的矛盾情结

八年的政治对立,从李登辉到陈水扁,民进党出于政治利益的需要,十几年在抹黑和仇视的基础上操弄族群意识,使许多土生土长的台湾人对于大陆陷入一种矛盾的情结:想吸引大陆人来,但又不敢放入太多;想赚大陆人的钱,又要大陆游客乖乖听话。两样好处都要占,却不见对问题本质有足够的思考。

(2)蓝绿阵营的党派利益

蓝营从政客、民众到亲蓝媒体都期待在大陆游客身上获得充足的经济利益,以扭转八年停滞不前的经济。于是,出现了许多振奋人心的口号,如“商机无限”、“准备好了”、“一年600亿”,等等;甚至有媒体打出“肥羊即将来台、业者磨刀霍霍”的标题。但是,出于自身的政治利益的考虑,蓝营也存在对大陆游客的忧虑,对大陆游客设下了重重限制:日限3000人,缴纳押金,团进团出,早晚点名报到,另外随时突击查访。

与此同时,绿营一边大泼冷水,一边积极报道任何大陆游客在台期间的负面消息,以达到攻击执政党的目的。比如从指责一团陆客在某景点购物只花190元新台币,到嘲讽逛夜市几个大陆人合买一份蚵仔煎;而大选前赞成开放大陆游客赴台观光的谢长廷,落选后却忧心“陆客中如果藏有共军特种部队,后果不堪设想”。另外,绿营县市长一面反对“对中倾斜”,另一面又不满自己县市的包机班次少。

两种情绪看似针锋相对,深究实则彼此交汇。即一方面需要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又追求自身党派的政治利益。也正是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很多大陆游客认为赴台旅游不安全、不舒畅而取消打算,不利于赴台旅游市场的发展。

2.赴台旅游政策限制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政策限制较多。2008年6月13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北京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列出了多项限制条款:第一,双方同意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以组团方式实施,采取团进团出形式,团队活动,整团往返;第二,每团人数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10天,而且团队自由活动时间也很少,十天的行程,自由活动时间最多一天半;第三,个人办理手续需要提供在职、在学及存款证明的原件,而家庭类游客则需要提供每个成员的财产证明;第四,与赴港澳游可以跨省市参团的做法不同,赴台游规定不仅只有25个省市区的居民可以参加赴台游,而且明令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团、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等等。过多的限制因素使得很多潜在顾客因为政策的阻碍而取消了赴台旅游的打算,不利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的发展。

五、促进赴台旅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1.制定相关章程,有效规范赴台旅游市场

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章程,以规范赴台旅游市场,使其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妥善处置赴台旅游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可以在两岸旅游交往中开展“诚信旅游活动”,通过树立诚信旅游理念、建立诚信旅游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既可以确保向台湾有序输送游客,也可以让大陆游客得到周到的服务,使赴台旅游市场更加规范的逐步发展。

2.减少政策限制

过多的政策限制使得很多游客取消了赴台旅游的打算,只有逐步放开限制,才可以促进赴台旅游市场逐步发展。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

北圆山饭店举行第二次会谈。两会领导人同意,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一个团的最低人数由10人降低为5人,在台湾地区的停留时间也从10天延长至15天,以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8]。2010年5月,海旅会会长邵琪伟透露了自由行的消息:大陆正在酝酿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将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认真研究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的可能性,在市场成熟、条件具备后,试点开展赴台旅游“个人游”。台湾方面也表示,开放大陆观光客赴台自由行,今年底前会有好消息,初期将先开放大陆几个城市试点,一天以300或500人为上限,最快明年元宵节就可上路。“自由行”一旦放开,将带来大陆游客赴台旅游市场的真正繁荣[9]。

3.丰富赴台旅游产品

旅行社应坚持市场导向开发原则,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根据游客不同需求,设计组合价格多元、活动内容多元、线路组合多元、组织形式多元的旅游产品。针对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等人群开发相应的旅游产品,尽可能设计出适合目标市场的独特、精致、有品味的个性化旅游产品。例如,面对中老年旅游市场,旅行社可着力开发设计怀旧型文化观光旅游产品;面对青少年旅游群体,可充分挖掘台湾影视娱乐界对他们的吸引力,开发设计吸引此目标市场的个性化旅游产品;面对亲子游旅游市场,可结合课本中的内容,开发修学类旅游产品。根据旅游者消费水平的不同,可以设计直航短程的低价旅游产品,也可以设计由内地各省市区航点至港澳再至台湾的“一程多站”式高价旅游产品。两岸旅游业更可以借此契机,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实现两岸四地的旅游产品合作开发,必将大大有利于彼此在国际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4.按质定价,不应盲目低价

赴台旅游产品报价中,交通成本比重较大。因此两岸直航后,航程缩短、航班增加,使得赴台旅游的成本大大降低,留下了很大一部分降价的空间。随着赴台游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预期的是,航空公司必将增加航班,甚至开通包机来应对市场需求。除了选择直飞外,经“小三通”海上直航也可进一步节省费用。这些降价空间的产生会使得赴台旅游产品的定价趋向合理,也会大大促进赴台旅游市场的发展。同时,随着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加,赴台游市场将进一步细分,届时,产品的增加,价格的进一步下调必将成为可能。

但是降价并不代表盲目低价。目前华东市场上有一些旅行社推出“环岛10日游”的价格仅为6000元左右,按照目前上海-台北往返机票价格约2000—2200元来计算的话,那么每人每天的消费标准仅为400元人民币左右。这样低的价格很容易产生各种自费项目,包括强迫购物、收取各种小费等,游客实际的消费往往要高于报价。此前双方协商提出“80美元标准”,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台湾游的品质,因此即便取消最低标准的规定,台湾游产品也不应盲目打低价牌,随意增加自费项目,影响整个市场的形象。所以两岸旅游业人士应达成共识,携手规范赴台游线路报价,遏止低价竞争现象,维护“台湾游”的品质和游客权益。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开放虽仅2年,但潜力巨大,将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的发展,实现两岸在合作中的双赢;同时,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给两岸民众亦带来了更多的交流机会与相互学习的平台,这对于两岸政治氛围的改善和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形成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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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雁.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商机预测分析[J].产业观察,2008.95-96.

[5]中国网.赴台游开放两周年台湾收益逾611亿航空业赚最多[OL].http://news.china.com.cn/tw/2010

-07/05/content_20419855.htm.2009-07-05.

[6]马瑛.浅析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产品的开发[J].现代商业,2009(10).9.

[7]中国新闻网.台“观光局”调查:逾9成大陆游客满意赴台旅游[OL].http://news.ifeng.com/taiwan/3/de-tail_2010_06/05/1589020_0.shtml.2010-06-05.[8]Admin.赴台游旅游团人数下限降为5人[OL].ht-

tp://www.cntwu.com/lazc_neiye.asp?id=

1500&isindex=1&typeid=9.2009-02-03.

[9]人民网.陆客赴台游开花结果[OL].http://tw.peo-ple.com.cn/GB/11694497.html.2010-05-26.

(责任编辑:黄明晴)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Market

on Mainland Residents Travelling to Taiwan

Wu FuRong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jing210003,China)

Abstract:Through concisely summarizing how can the tourism from mainland to Taiwan formed,this paper concludes the attraction of Taiwan to mainland residents,and it also gives the reason why Taiwan tourism can be opened to mainland.The main part explains the factors hindering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 tourism market,and proposes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by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of the mainland residents to Taiwan tourism market.The significance lies in strengthen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aiwan,deepening the cross-strait exchanges,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inland residents to Taiwan tourism market,by the research on the formation of the mainland residents to Taiwan tourism market.Keywords:mainland residents;Taiwan tou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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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rism market

(上接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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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何亦名,张炳申.国外工作搜寻理论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6(2):15-22.

(责任编辑:曲辰)

Search and Matching Theory———the Research on Markets with Friction

Ding Hui,Huang HaiLong

(School of Business,Guangxi Universiry,Nanning530004,China)

Abstract:The Nobel Prize in Economics for2010is awarded to Peter Diamond,Dale Mortensen,and Christopher Pissar-ides,for their fundamental contributions to search and matching theory.Their canonical model———the DMP model has become a cornerstone of macro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labor market.It helps people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operation of the labor market,has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guid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bor market,reduce frictional unemployment,and cope with the severe employment and unemployment problem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search and matching;the DMP model;equilibrium unemployment;price dispersion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通用版

编号:YB-HT-017233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通 用版 The contrac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通用版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

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顾客): 联系电话: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经营地址: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次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务,由乙方为其代办入台相关事宜;例如代订交通票、游览、住宿、个人入台证、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随行工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旅游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活动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途经地:. 按惯例,出发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计算,共计天夜。 2、行程安排详见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委托内容,甲方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甲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内容,乙方已尽合理说明义务。 第三条委托代办旅游项目及费用 旅游项目 □渡假套餐□机票□高铁票□酒店□景点门票□代办个人入台证□租车□演唱会门票□导游□其它事项: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完整版)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经营范围:(一)入境旅游业务;(二)国内旅游业务;(三)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旅游业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代理社: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个人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在《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或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

第一至第五批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名单

L-ZY-GJ00001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L-ZY-GJ00071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ZY-GJ00012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L-ZY-GJ00002中国旅行社总社L-ZY-GJ00005中信旅游总公司L-BJ-GJ00080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ZY-GJ00007中国妇女旅行社L-BJ-GJ00068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L-ZY-GJ00064海峡旅行社L-ZY-GJ00004 中国民间国际旅游公司L-BJ-GJ00092北京台湾会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批(7家) L-ZY-GJ00085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L-BJ-GJ00011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L-BJ-GJ00003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L-BJ-GJ00004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ZY-GJ00067同源国际旅行社L-ZY-GJ00047中国金桥旅游总公司L-BJ-GJ00122北京东方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第三批(2家) L-BJ-CJ00027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L-BJ-CJ00037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第四批(4家) L-BJ-CJ00071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L-BJ-CJ00084春秋(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BJ-CJ00099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BJ-CJ00050环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五批(3家) L-BJ-CJ00057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L-BJ-CJ00014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BJ-CJ00023中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天津第一批(1家) L-TJ-GJ00002天津中国国际旅行社 第二批(2家) L-TJ-GJ00003天津市中国旅行社L-TJ-GJ00004天津康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批(2家) L-TJ-CJ00004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L-TJ-CJ00010天津市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四批(2家) L-TJ-CJ00013天津市大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TJ-CJ00016天津市金龙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批(2家) L-TJ-CJ00006天津中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L-TJ-CJ00011天津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辽宁第一批(1家) L-LN-GJ00002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第二批(5家) L-LN-GJ00070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LN-GJ00031沈阳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LN-GJ00087中旅(大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LN-GJ00063大连古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LN-GJ00001辽宁海外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第四批(1家) L-LN-CJ00020辽宁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第五批(2家) L-LN-CJ00007大连中国青年旅行社L-LN-CJ00052中国国旅(辽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一般去台湾旅行一次需要多少钱.

一般去台湾旅行一次需要多少钱? 一般去台湾旅行一次需要多少钱? 10天 满意答案: 现在只能参加旅行社团体旅游去台湾,费用八天至十天约七千至一万人民币大陆居民到以下这些都是经过国家审核通过,基本上都可以放心报名参加首批11家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报名,包括: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中信旅游总公司、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海峡旅行社、中国民间国际旅游公司、北京台湾会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须要先办理以下事项: 大陆居民须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以下简称签注),所以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办理手续所需资料:1)亲自如实填写新版“大陆地区来台观光旅行申请书”一份,不得空白,简体版无效。2)有效大陆居民身份证影印本(清晰)。3)有效护照影印本,证件有效期为七个月或以上(清晰)。4)在职人员需提供任职六个月以上的单位在职证明一份。在职证明必须以公司抬头纸(有抬头,公司电话及地址),内容应有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任职日期、单位、职务、直属主管详细联络电话并加盖公司或机构印章。必须写明自某年某月工作至今,工作年限至少半年以上,还须写明月薪或年薪。5)近三个月两寸半身正面脱帽相片6张(相片背面写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如果客人不能提供在职证明须提供在学证明或财力证明,则需备齐以下证件:1)退休人员则需提供人民币五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存款期为三个月之前存入)和退休证;此证明开出后,银行会冻结存款三个月。 2)学生须与父母同行,提供学生证影印、各级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要有校长或班主任的名称和电话,同时要提供学校的地址)和全家的户口本复印件;3)申请人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赴台,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应邀赴台,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代办的,提交代办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交身份、户口证明;2、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GF—20xx—2603)实用版

YF-ED-J924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GF—20xx—2603) 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GF—20xx—2603)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经 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 (以下简称“组团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 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组团赴台湾地区旅 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 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 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

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并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顾客): 联系电话: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经营地址: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次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务,由乙方为其代办入台相关事宜;例如代订交通票、游览、住宿、个人入台证、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随行工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旅游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活动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途经地:. 按惯例,出发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计算,共计天夜。 2、行程安排详见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委托内容,甲方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甲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内容,乙方已尽合理说明义务。 第三条委托代办旅游项目及费用 旅游项目

□渡假套餐□机票□高铁票□酒店□景点门票□代办个人入台证□租车□演唱会门票□导游□其它事项: 详细标准见《旅游行程表》 按人数计算为:成人×元/人,儿童×元/人; 其他费用:; 费用总额:元(大写)元 费用支付时间: 费用支付方式(打√选择):□现金□刷卡□其它方式: 第四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按第三条约定支付的费用,不包含以下内容: 航空公司临时通知上调的燃油附加费。 旅游中发生的个人餐饮、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行李超重费、寻回个人遗失物的费用、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甲方个人保险费: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等。 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其他非第三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服务标准约定 乙方要勤勉地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 乙方为甲方直接提供的事务,应当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可以参考国家、行业标准与行业惯例。 第六条转委托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旅游活动的实际情况,转委托至其他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服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的转委托人可以根据旅游活动的具体情形,多次再转委托,直至能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同编号: 甲方(顾客): 联系电话: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经营地址: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 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 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 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 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次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务,由乙方为其代办入台相关事宜;例如代订交通票、游览、住宿、个人入台证、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随行工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旅游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活动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途经地:. 按惯例,出发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计算,共计天夜。 2、行程安排详见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委托内容,甲方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甲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内容,乙方已尽合理说明义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甲方(顾客): 联系电话: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经营地址: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次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务,由乙方为其代办入台相关事宜;例如代订交通票、游览、住宿、个人入台证、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随行工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旅游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活动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途经地:. 按惯例,出发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计算,共计天夜。 2、行程安排详见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委托内容,甲方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甲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内容,乙方已尽合理说明义务。 委托代办旅游项目及费用第三条. 旅游项目 □渡假套餐□机票□高铁票□酒店□景点门票□代办个人入台证□租车□演唱会门票 □导游□其它事项: 详细标准见《旅游行程表》 按人数计算为:成人×元/人,儿童×元/人; 其他费用:; 费用总额:元(大写) 元 费用支付时间: 费用支付方式(打√选择):□现金□刷卡□其它方式: 第四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按第三条约定支付的费用,不包含以下内容: 航空公司临时通知上调的燃油附加费。 旅游中发生的个人餐饮、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8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通用范本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顾客): 联系电话: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经营地址: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合同:

2020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 游合同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2020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GF—20xx—2603)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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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GF—20xx—2603)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组团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并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经营大

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的台湾地区接待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地接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台湾地区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台湾地区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台湾地区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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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4-2403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台湾地区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广州国签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f1869161.html,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 (8)赴台游旅行社、台湾地区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 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GF-2014-2403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 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 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

台湾地区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社全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出境、国内旅游合同

GF—2010--2402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 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 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

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和赴台游旅行社、台湾地区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2篇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2篇Model contract for mainland residents to travel to Taiw an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2篇 小泰温馨提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 2、篇章2: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本 篇章1: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 这是一份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合同范本,由站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公司经营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

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次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的有关 事务,由乙方为其代办入台相关事宜;例如代订交通票、游览、住宿、个人入台证、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随行工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旅游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活动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途经地:。 按惯例,出发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计算,共计天夜。 2、行程安排详见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 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委托内容,甲方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甲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内容,乙方已尽合理说明义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59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通用范本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本文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台湾地区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

旅游合同模板

旅游合同模板 Travel contract template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旅游合同模板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去台湾旅游要多少钱 台湾旅游大概多少钱

https://www.360docs.net/doc/4f1869161.html,/去台湾旅游要多少钱台湾旅游大概多少钱 去台湾旅游要多少钱,台湾旅游费用大概多少钱: 玩8天大约5000-6000元 1.正常情况(不特别节省)大概每人每天在台湾当地的花费在500元人民币左右。如果再节省一些,每人每天花费可以控制在400元左右。如果在台湾游玩8天,每人在台湾的花费大约4000元。 2.大陆与台湾之间的交通费受假期、距离的因素影响较多,一般平日每人往返(含税)的机票价格在2000-4000元人民币之间,假期的票价会更高一些。这个请根据您所在地的情况而定。 3.办理赴台手续大概需要200多元人民币,在整个费用中占比很小。 1、台湾当地的交通费: 通常情况,一位游客在台湾平均每天的交通费不超过150元人民币。 台湾公共交通的费用与大陆的上海差不多。台北、高雄有地铁(台湾称作捷运),一般票价在3-6元人民币左右。 台北市区公交车票价一般在3元人民币左右。其他城市的市区公交车票价也大多如此,还有一些地方的公交车是免费的。 台湾的长途公交车票价要看距离、车型而定,一般1小时左右的车程,票价大概在40元人民币左右。 台湾的出租车起步价70台币,如果是春节,可能会上调起步价20台币。乘坐出租车的花费比上海略低。

https://www.360docs.net/doc/4f1869161.html,/台湾的高铁票价比大陆稍贵。以从台北到高雄为例,全程票价约1600台币(约340元人民币),一般时速300公里,最快用时1个半小时。 台铁(火车)中自强号、太鲁阁号、普悠玛号为快车,票价大概比高铁便宜一半,但用时大概是高铁的2倍以上。台铁复兴号、莒光号列车为慢速车,停靠站多,用时长,票价也更低,比如平溪线、深澳线都属于这种慢速车。 2、在台湾的吃饭开支 如果不是吃的太高档,通常每天每人可以按100元人民币来做预算。 普通饭馆的一顿正餐人均花费大约40元人民币。如果去超市购买盒饭,人均花费约15元人民币。一般的面馆、小吃店,吃一顿饭大概在20-30元人民币。 3、台湾的住宿开支 一般来说,每间房每晚住宿费可按400元人民币预估,如果是2个人同行,每人可按每晚200元人民币预估。 台北的住宿费用稍高,不论民宿还是酒店,一般每晚双人间在400元人民币以上,且房间有时还不好预订。提醒一点的是去台湾旅游,不管是台北还是其他城市,如果不预定,没很难找到住宿的,即使有也是非常贵的,所以您必须提前预定您的酒店。订酒店推荐用好巧网,这个网站是一个酒店比价搜索网站,比国外的找酒店工具更好用,也更适合国人,能搜实时便宜酒店,酒店和景点的距离一目了然。在确定行程后用它预订酒店特别省时间,不用看繁琐的攻略信息和游记,因为它本身提供的信息就很全了。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概要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华南理工大学张立宇张智凡 摘要:随着宝岛台湾“大陆热”持续,台湾旅游业者及普通民众对大陆游客的期盼日渐强烈。各县市也对开放大陆观光客拟赴台旅游充满期待,因此,大陆居民拟赴台旅游是两岸民众的共同愿望,乃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在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市场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具有重大而又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赴台旅游现状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0910(b-126-02 2008年7月中旬,在两岸各界殷切期盼下,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首发团搭乘即日启动的两岸周末包机抵达台湾,翻开两岸双向旅游的新页。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从当年提出议题到如今正式实施,历经三十载。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国际大背景下,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反而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旅游人次数进一步增加,人数得到大幅增长。两岸民众同文同种,有着日益增长的共同利益与合作需求,台湾旅游业者及普通民众对大陆游客的期盼日渐强烈。但我们应该看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在此方面的研究尚处于探索时期,因此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以后的发展建议是很有意义的。 1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现状原因分析 美丽的宝岛多风景名胜,作为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台湾岛上的风光,可概括为“山高、林密、瀑多、岸奇”等几个特征。台湾的旅游资源相当丰富,台湾地区以“福摩萨”——美丽之岛著称,岛上拥有丰富的天然旅游资源,高山密林、滨海沙滩构成了迷人的热带、亚热带风光。原始粗犷的高山族风情,庄严肃穆的宗教庙宇,沧海桑田的历史遗迹,都是吸引游客来台的重要旅游资源。据统计目前台湾地区共有“国家公园”6处,风景特定区58处,森林游乐区20处,游乐园区71处,休闲农业区20处,古迹379处,温泉103处,海水浴场19处,相对其地理面积,旅游资源可以说是相当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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