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中心的分类及有关问题

保税物流中心的分类及有关问题
保税物流中心的分类及有关问题

保税物流中心的分类及有关问题

1保税物流中心A型: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人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A型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和自用型物流中心

(1)公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区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里监管场所

(2)自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中国境内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承包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集中场所

保税物流流中心A B型的主要区别

1构成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批由一家法人企业设立的并经营的保税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保税物流的海关监管场所

2审批和验收程序

物流中心A型应由企业申请经直属海关审批并由直属海关会同省级国税,外汇管门验收

物流中心B型由直属海关授理审核后报海关总署审批,并由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企业资格条件

保税物流中心A型因主要针对大型生产型的跨国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因而对申请设立业的资格要求较高,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量最低为3000万人民币,

物流中心B型经批准设立后,对企业的入驻资格要求较低,以注册资本为例,只须达到5万人民币即可

4出口中心货物管理

无论保税物流以中心A型还是B型,保税存储货物范围,辐射范围基本相同。可以面向国内外两个市面上场进行采购分拔,配送。但在货物存储期限上,保税物流中心A型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存储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予延期

保税物流中心管理

(一)直属海关在验收前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保税物流中心制定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海关监管方案,并上报总署备案。

(二)延期审查由直属海关加贸部门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关加贸部门负责制定,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中心内企业的延期

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对报关企业的两年行政许可延续和进出口收发货人的三年换证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税物流中心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等业务,也不享受国务院赋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保税物流中心以保税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检测维修和商品展示功能暂不得在保税物流中心内开展。

(四)保税物流中心(B型)应当参照《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隔离设施及海关有关监管设施标准〉的通知》(署税〔2000〕311号)中的出口加工区模式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联网监管、视频监控及其他海关监管场所必需的设施,以保证海关有效监管。

保税物流中心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等业务,也不享受国务院赋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保税物流中心以保税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检测维修和商品展示功能暂不得在保税物流中心内开展。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保税物流中心不得开展汽车的存储、转口、加工等保税物流仓储业务。

保税物流中心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以及其它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监管场所之间货物的往来,在总署尚未制定具体的便捷结转办法之前,按照现行的监管方式代码“1200(保税间货物)”操作。

关于保税物流中心的申请、审批和验收

(一)保税物流中心审批的程序和权限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尤其要注意参照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受理和审批时限,避免行政程序违法。

(二)为了加强审批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实行署内会签审批制度。由加贸司对直属海关上报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两个《办法》规定的申请提出初步同意意见,经会签署内相关部门同意后报署领导审批。

(三)保税物流中心扩大试点及推广工作将以合理布局、资源优配;突出重点、分步发展;坚持条件、标准量化;符合程序、便于监管为基本原则。

(四)各关要对保税物流中心及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保税监管场

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满足需求,切合实际,避免盲目审批和重复建设。

(五)此前已上报的保税物流中心申请,各关可参照本通知的附表,对照两个《办法》尽快补充有关材料。原由地方政府直接报送总署的保税物流中心申请须重新由直属海关受理后向总署报批,原上报的申请材料中已有省(对B型)或市(设区的市)(对A型)政府报送函的,不必再重新出具省(市)政府意见函。

(六)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验收由直属海关会同省级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通过验收的由直属海关出具验收意见并上报总署,总署核准后再委托直属海关向企业核发证书并颁发标牌。

保税物流中心(B型)由直属海关先期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署会同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通过验收后由总署或委托直属海关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证书并颁发标牌。

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运行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1.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与现有的直通点(唯亭物流中心A型)连接,具备口岸功能,物流中心享受境内关外优惠政策,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国内企业由物流中心提出货物视同进口,海关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2.保税物流中心六大功能 1)保税仓库功能:可保税存放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口商品和已申报出口商品,且存储期限不予限定,企业可利用该区域作为国际国内商品的汇集和分拨配送中心 国际物流配送功能:货物可自由配送给境内外企业,也可与国内其他海关监管特定区域间进行转移 2)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可从事不改变货物化学性质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包括拆分、分类、分拣、分装、组合包装、挑选、刷贴标签、加刷唛头、改换包装、拼装拼箱,即进入物流中心的货物商品编码前四位不发生改变 3)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中心内企业可与境外自由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4)口岸功能:赋予物流中心口岸功能,启用专门的关区代码,企业可直接在物流中心所在地主管海关报关,可采用直通式空陆联程中转等多种方式快捷报关 5)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 二、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设立物流企业 1.国内外投资者经批准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物流企业,以及经海关总署批准中心外企业在中心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包括进出口货物的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贸易(限与中心内)、转口贸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的企业。 2.企业申请在中心内注册,设立物流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 2)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3)在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在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设立的物流企业,根据其进出口货物的料号、中文品名、商品编码的规并关系清单,向海关申请,建立以w开头的电子帐册,根据物流中心内的管理系统进行进出口的备案,该帐册可以连续滚动使用,可以增加和变更,无核销时间,只有核销时间的分段 三、保税物流中心的海关监管模式

关于发展保税物流业务的一点想法

关于发展保税物流业务的一些想法 鉴于目前物流及货代行业的激烈竞争,尤其是小型货代公司的低价格及灵活的业务服务带来的冲击,已经给我司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即造成我司新业务增长点不多,基本上是维护老客户带来的利润,销售也很难开展。所以请公司考虑一下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业务,在我们原有的服务网络中加入这一重要项目,此业务可能会成为我司新的销售亮点,进而会成新的业务增长点,也可能产生连带效应发展了我司原有的业务。所以在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刚刚建成的契机下,应该早些发展保税业务,做销售准备,争取比别人多领先出几步,早些打开保税仓储物流的市场。 由空港管理委员会的宣传图册可以了解到我市的保税物流中心具备了保税区的一切核心功能,即: 1 保税仓储 2 口岸和出口退税 3 转厂服务 4 全球采购和国际配送 5 简单加工与附加值服务 6 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 7 港口延伸内移(非港口城市特有) 可以看出以上7点都是我司可以利用的销售卖点,可针对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去提供业务服务支持。不过就目前来看有可能快速并提供稳定利润增长点的主要还是来源于功能1,4,5。即:保税仓储费,国际和国内配送的运费(包括海关监管车的运费),进出区的单证操作及其他费(包括单证制作费,报关费,报检费,验货费等),简单附加值服务费(包括货物的分拆分拣,分装,计量,改换及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头等物流增值服务)。 另对于保税物流中心可享受的政策优势,(即:境内关外,出口退税,进口保税,加工增值,税收政策等)我认为我市部分企业很熟知也有保税区的业务,但其无一例外他们的货物都必须存储在苏州或上海的保税区,或通过这两处保税流转,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主要指这两地与杭州之间的物流成本)和造成货物送递时间的延迟率上升。所以此类企业是我们最佳的销售目标,也是最可能销售成功的目标,我司不用就保税区的功能政策特点及一站式的大通关多做说明,只需介绍我司自身的优势,发挥我司固有品牌效应即可。 对于保税物流中心认识不深的潜在客户,主要的说服点还是着重于本中心的地理交通优势,政策及作用优势,我司网络服务优势等方面。下列: 1.保税物流中心的所处的独特地理交通优势。尤其是在萧山机场在扩建,吞吐 量逐步变大的背景下与苏州及上海的保税区的比较优势。会帮助客户企业达到降低成本,保证货物准时到达的目的。 2.利用保税政策。国内企业可以将在国际上收购的原材料或将时间和数量都是 不确定的订单下货物集中进口存放入保税仓库,这样可以随用随报随缴税! 可以有效避免国际市场原材料波动带来的风险,及可以有效减轻有关税费保证金等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占用压力。对于那些企业无法消耗的原材料及剩余

保税仓库介绍

保税仓库介绍 一、保税仓库及其基本内容介绍 保税仓库指经海关批准的专门设立的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是目前世界应用最广泛的一种保税制度形式。根据国际通行的保税制度要求,进境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可暂免纳进口税款,免领进口许可证件,这些保税仓库的货物需在海关规定的存储期内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 存放货物范围和期限: (一)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 (三)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四)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五)外商暂存货物; (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七)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属于一般贸易性质的进口货物不允许存入保税仓库,也不允许在保税仓库中对所存货物进行加工,但可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改变货物包装或加刷麦码。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储存期限为1年。如因特殊情况可向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期满仍未转为进

口也不复运出境的,由海关将货物变卖处理。 二、保税仓库的类型 (一)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二)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三、保税仓库的面积 (一)、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二)、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三)、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四、保税仓库的基本作用简述 随着国际经贸活动的不断发展以及外贸方式的更加多样化,作为重要的保税制度之一的同时也是应用最广泛的形式,保税仓库的作用是不容大家忽视的,它有力的简化了进出口的相关手续同时促进了外贸的发展。 保税仓库制度可谓是解决外贸活动中有关报税手续的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Bonded Logistics Park) ? 1 保税物流园区的含义 ? 2 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 ? 3 保税物流园区的优势 ? 4 保税物流园区与保税区的区别 ? 5 保税物流园区的发展规划 保税物流园区的含义 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是指保税区在海港区划出的特定区域,实行保税区的政策,以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为主,按“境内关外”定位,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监管区域。在该区域内,海关通过区域化、网络化、电子化的通关模式,在全封闭的监管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简化通关手续。通过保税区与港口之间的“无缝对接”,实现货物在境内外的快速集拼和快速流动。 保税物流园区是保税区的升级版,相较于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政策优惠更为显著,功能优势更为突出,货物进出更为便捷。 我国第一个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试点--上港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目前全国已有上海、青岛、宁波等9个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可以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及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和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保税物流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 一是国际中转。即对国际、国内货物在园区内进行分拆、集拼后,转运至境内外其他目的港。国际中转是世界各大自由港的主体功能,也是航运中心实力的体现。 二是国际配送。对进口货物进行分拣、分配或进行简单的临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配送。国际配送为保税物流园区发展增值服务创造了一个重要平台。

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项目概述 第三节项目建设优势 第二章市场评价 第一节食用液体化工 第二节工业液体化工 第三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二节产品方案 第四章场址选择 第五章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第一节设备方案 第二节工程方案 第六章项目总体布局 第一节平面布局 第二节储罐区布局 第三节绿化布局 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防治措施 第二节水污染的控制措施 第三节大气污染控制 第八章安全与消防设施 第一节安全设施

第二节消防设施 第九章经营管理 第一节责任与义务 第二节自动控制 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第一节投资估算 第二节资金筹措 第十二章经济评价与还贷分析第一节经济评价 第二节还贷分析 第十三章风险评价 第一节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十四章研究结论和建议 第一节研究结论 第二节建议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进入新世纪,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构建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合作、中越建设“两廊一圈”经济区的启动,为北海、钦州和防城港沿海三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作为沿海地区经济支柱的港口、工业和物流等产业,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事关广西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全局。因此,对广西沿海地区物流业及仓储基地的发展极为重要。 物流经济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物流的形成从来都不是孤立的,繁荣的物流背后都有强大的区域经济作后盾。广西作为中国连接东盟的陆海国际大通道,处于多区域经济合作的交汇点上,在发展区域物流上具备独一无二的区位优势和优良条件。 有关资料表明,国际贸易的90%以上是通过港口物流实现的。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双边贸易额以年均近30%的速度快速增长,为港口发展与合作带来了巨大的物流和商机。 即将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港口合作作为重点主题,正是以港口物流为切入点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之举。今年2月,为提升港口竞争力,有效发挥北部湾大型组合港的整体优势,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挂牌成立。目前,集团已拥有生产性泊位45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9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13个,年通过能力超过4500万吨,初步形成了以集装箱、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石、硫磷、非金属矿石、煤炭、液体化工、粮食、油气等码头为主的港口生产结构布局和港口物流体系布局。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 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1.3 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暂存货物; 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1.4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 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1.5 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 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1.6 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 存台帐管理系统。 1.7 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 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1.8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 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1.9 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10 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 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1 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 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12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 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 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2安全和消防

方略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方略保税物流中心简介及所提供服务 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是经国务院授权由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批准,在山西设立的唯一一家集功能叠加、政策优惠于一体的保税物流中心,是山西省“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是省政府确立的“无水口岸”试点、大通关的平台以及融入国际市场的“汇聚点”。 中心位于山西省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连108国道,南接大运公路,西入大运高速公路,距离运城机场只有50余公里。总投资19.2亿元。一期位于山西省侯马开发区,占地340亩,投资3.2亿元,建设项目主要有:联检综合办公楼、出口监管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铁路专用线、露天堆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查验平台、计量室等;二期规划占地2000亩,投资16亿元。建设共分两期,目前政府入驻中心设立的进出口联检服务大厅,已引入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外管、沿海港口、铁路、金融机构、保险等多家部门进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公用型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22余万㎡的大型露天物料堆场、可同时进行万吨大列货物装卸的上千米双道自营铁路专用线、集装箱作业站台及配套设施已投入使用。中心与马士基、太原铁路局、中铁、中海等集装箱集团公司,以及天津、青岛、连云港等沿海港务局展开优势互补、联合组建合资性公司、开通“五定班列”,发展集装箱运输,实现海-路-铁多式联运;海关监管车队和特种运输车队已经组建,运输体系已覆盖全国。

中心功能: 中心已能以“准口岸”平台、通过“境内关外”的运作方式为各类进出口企业提供进口保税、出口退税、报关、报检、发运的代理、国际国内物流分拨配送、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物流融资、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物流信息处理与咨询等功能性服务。 通过中心的国际国内贸易、仓储服务、代为报关报检、代为运输、仓单质押、信息咨询等一系列业务的开展,为周围企业走向世界提供便利。 1、进出口货物进入中心的保税存储及出口退税功能 2、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存储功能 3、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功能 4、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功能 5、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功能 6、物流融资功能 7、集装箱海铁陆多式联运门到门服务功能 8、物流信息处理与咨询功能 9、进出口手续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功能 10、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物料享受免税政策的功能 11、外国产品保修用零部件享受免税政策的功能 12、多环节加工贸易企业复合退税功能 13、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功能强大的服务功能和优惠政策,不仅为各类进出口企业带来实惠,而且也使得方略保税物流中

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泸州港的发展有极其重大作用

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泸州港的发展 有极其重大作用 纳溪民建赵中华 地处长江上游的“天府航运首港”泸州港,是四川唯一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和国家二类水运口岸。自长江经济带、新丝绸之路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泸州港将迎来弥足珍贵的战略发展机遇。一定要认识到这一重要形势、抓住这一机遇,主动融入到长江经济带建设,才能实现四川省多点多极支撑,带来一个“更快的泸州”发展。 泸州港位于泸州市,区位优势极其明显。泸州市在四川的东南角上,地处长江和沱江的交汇处、四川盆地南缘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是川滇黔渝四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中心位置,是成渝经济区南部重要城市。泸州港独特的区位条件和长江水运优势集合了现代航运中心的要素。只有建立高效互连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完善的港口集疏运体系,才能将泸州港真正打造成为川滇黔航运中心。 2014年9月,国家出台《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在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方面做出了明确指示。2014年11月四川省政府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工作方案》提出,将投资555亿元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四川境内功能,投资7407亿元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等综合立体交通。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建设成都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泸州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发展一批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加快成都、川南、川东北、攀西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建设,实现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之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的快速通达。泸州3条高速公路到重庆,2条高速公路到成都,1条高速公路到贵阳。泸州的高速公路“一环七射”初步建成,预计到2020年左右,泸州将形成“两纵两横两联”的高速公路网布局。已建内自宜铁路、内泸铁路川南城际铁路,成资泸城际铁路、泸遵铁路、渝昆高铁已规划,云龙机场将建成四川第三大机场。2014年12月,泸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开展了《泸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泸州港发展战略研究》,把泸州港发展放在全国交通体系构建的战略地位。泸州港进港大件路、泸州港铁路专用线全面延伸,泸州港将和"铁、公、水、空"综合交通枢纽完全实现无缝对接。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四川境内功能,加快实施长江干线航道等级提升。重点实施长江宜宾至重庆川境段228公里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等级将由三级提升至二级,通航的1000吨级船舶也随之提高为3000吨级,与长江中下游通航级别相同。泸州拥有长江岸线136公里,约占全省长江航道总里程的60%。规划利用各类岸线约44.89公里,规划宜港岸线39.485公里,港口陆域地势平坦,是长江四川境内最适宜建设大型港口的区域,并具备布局建设大型临港产业的良好条件,在整个四川无可比拟,是四川融入长江经济带的基础。2014

关于做大做强保税物流中心的调研报告

关于做大做强保税物流中心的调研报告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措施。做出了“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在部分重点产业承接地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入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此背景下,批准设立了包括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以下简称:“山西方略”)在内的17家保税物流中心。 山西方略自2009年6月封关运营以来,在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整合物流资源、降低物流成本、扩大国际贸易、加快产业进程、促进经济一体化、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市局4月召开的“方略保税园区服务协调会”会议成果,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市局工作安排,8月2日,我们第一调研组深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结合保税物流政策和我省进出口贸易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我省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我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25.8亿美元,同比增长46.8%,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增长速度排名第11位。其中,进口额78.7亿美元,增长

37.3%;出口额47.1亿美元,增长66.0%,全年贸易逆差36.1亿美元。一般贸易进出口101亿美元,增长36.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80.3%。加工贸易进出口19.4亿美元,增长81.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5.4%。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10.8亿美元,增长63.6%,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8.6%。机电产品进出口32.1亿美元,增长55.1%,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25.5%。 (二)进出口行业分布集中。进口方面主要集中在钢铁冶炼行业,机电产品进口也占一定的份额。2010年我省全年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2435.4万吨,进口金额28.7亿美元,占全年进口贸易总额的36.47%;进口机电产品20.0亿美元,占全年进口贸易总额的25.41%。 出口方面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镁及其制品、焦炭和煤炭四个方面。2010年全省出口机电产品12.1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5.69%;出口镁及其制品9.8万吨,出口金额2.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0.81%;出口焦炭166.1万吨,出口金额7.0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4.86%;出口煤炭192.0万吨,出口金额3.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22%。 (三)企业具有保税物流需求。进口方面。我省钢铁冶炼企业的铁矿砂及其精矿大量依赖于进口。今年,国际市场的铁矿砂价格波动较大,一月份,品味在62的铁矿粉,国际市场价格在每吨98美元左右,到五月份,达到187美元每吨,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2、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3、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暂存货物; 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4、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5、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6、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存台帐管理系统。 7、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8、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9、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0、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2、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二安全和消防 1、进入库区严禁烟火;每位员工都有制止吸游烟行为的义务,工作时不准吸烟,中午工作间隙吸烟的须到吸烟室。 2、库房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B型保税物流中心功能、优势等

B型保税物流中心 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主要功能 1.保税仓储:可保税存储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口货物和已申报出口的货物 2.国际物流配送: 货物可自由配送给境内,外企业,也可与国内其他海关监管特定区域之间进行结转 3.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可从事不改变货物化学性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 4.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可与境外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5、口岸功能:实现内陆地区保税物流中心与港口的联动,企业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海关报关(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物流中心环节退税) 6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 二、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作用: 1.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 2.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 3.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 三、保税物流中心的有政策优势: 1.进入中心视同进出口;深加工结转货物只要报关进入中心即可享受退税,避免像过去那样须将货物运到香港(不做任何加工)再运回国内

"一日游"。 2.中心内注册的企业,可自动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权,货物境内运输权。 3.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和。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放宽对进出货物的外汇管制. 资料1 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05年8月经海关总署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300亩,其中一期规划面积23.1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4000米和交通网络, 水电,通讯等配套,建设卡口1353平方米,围网2000米及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并完成海关监管仓库2000平方米和专业保税仓库12000平方米及集装箱堆场12000立方米. 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 的选址紧靠3 12国道,沪宁高速公路和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 资料2 北京李桥保税中心(A型)是2004年3月经北京海关及顺义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最大的保税中心,其中一期总体规划面积为1.2平方公里.主要功能是向国内外企业提供进出口商品的寄售展示,保税仓储,流通加工,监管运输,分拨配送,信息处理以及物流管理咨询,技术培训等一体化服务.实行封闭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信息化保税平

保税仓库设立及相关管理要求..

保税仓库设立、延期和变更审批流程图。 14.2.2保税仓库撤销和注销流程图。

工作流程。 (1)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海关收取以下单证: a.保税仓库申请书; b.保税仓库申请事项表; c.可行性报告; d.经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e.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f.股权结构证明书复印件(合资企业需提供); g.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 h.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以及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产

权证明,属租借房屋的还应收取房屋租赁合同; i.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 j.仓库管理制度; k.对申请设立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还应收取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 l.经营企业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m.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n.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2)审核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件,包括以下内容: a.申请企业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b.申请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应有仓储业务,申请自用型仓库的企业,必须符合总署对自用型保税仓库的定义; c.申请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应有进口设备供应商和经营企业关于设备售后维修的协议或合同; d.申请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300万人民币; e.申请企业应当已在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但不得同时拥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双重身份; f.申请企业应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g.申请企业应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且保税仓库的营业场所地址、面积等应与提供的房产证

相符; h.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应当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i.保税仓库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j.申请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k.申请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应达到1000万美元; l.经营企业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m.申请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和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面积应不低于2000平方米; n.申请设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容积应不低于5000立方米; o.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p.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q.申请企业提交资料须加盖公章; r.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保税仓库尚未建成的,第m至p项的要求可在验收

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文库巴巴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建议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投标书,word文档下载 目录 一、项目的背景情况 1、物流行业宏观环境背景分析 1.1产业环境分析 物流业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优化经济流程、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增进社会福利等都具有全局性的积极影响。随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断向前推进、产业分工协作不断增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潜在物流市场巨大。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物流行业生产总值年均将增长23%,远高于GDP 的增长速度, 物流市场将继续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渤海经济圈集中。 1.2 科技环境分析 现代技术的进步为物流企业提供了现代工艺技术的价值输送平台,促进了物流产业的技术升级;在信息技术方面,特别是EDI(电子数据交换)、EOS(电子自动订货系统)、RFID(射频识别)、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方面的应用提高了我国物流信息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在运营管理方面,六西格玛项目管理的实施,使公司专注于流程的控制,通过物流流程的创新和再造,从根本上避免流程的缺陷,提高运营效率。 1.3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文库巴巴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建议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投标书,word文档下载

200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0%(见图1所示)。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长速度有所放缓。根据最新数据,2008年物流业增加值完成1.94万亿元,同比增加14.6个百分点,全社会物流总额达到88.8万亿,增长18.1%。2008年物流业增速略低于预期,但与其他行业相比,增速仍居较高水平。 图1 2002-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120333 135823 159878 183217 211924 246619 300670 9.1 10.0 10.1 10.4 11.1 11.4 9.0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航空物流园区解剖

7.2 建设航空物流园区 航空物流园区的建立有助于航空货运的发展、货运枢纽港的形成、供应链系统的完善和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天津机场来说,航空物流园区的建立则是机场航空货运业务升级、实现天津机场北方航空物流中心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天津市乃至整个环渤海地区吸引高新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促使产业升级的关键渠道。 7.2.1 发展航空物流园区的重要意义 (1)航空物流园区的涵义和功能 航空物流园区在地理概念上是机场为进港、出港及中转的航空货物提供物流服务的相关设施和功能的一个区域;在功能上主要是提供航空货物处理以及增值服务等物流功能。综合这两方面要素,航空物流园区则主要是指以机场为依托,以航空货运为主线,利用其基础设施和功能平台,为在机场进港、出港以及中转的货物提供相应物流服务的功能设施整合性区域。 一般来说,航空物流园区具有以下功能:物流核心功能,即机场口岸通道功能,也称基本功能,主要依托货站、快件中心、邮政分拨中心、货运村仓库等园区设施,完成收运、清点、分拨、安检、仓储、集散、报关、清关等各种物流活动,实现货物的进出港以及中转等业务;物流衍生功能,包括物流增值功能与综合服务功能,其中物流增值功能是依托联检大楼、保税仓、出口监管仓、货物分拨中心等园区设施,完成航空货物保税、简单加工、国际中转等业务,在物流过程中实现增值;物流综合服务功能是与航空物流有关的综合信息服务、商务配套服务、园区政策配套服务等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平台是航空物流园的最高形式。(2)航空物流园区的意义 ①发展航空物流园区是实现机场战略定位与目标的重要基础。“客货并举,以货为主”是天津机场未来发展的重要 ,而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天津机场在货运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设施不足、陈旧落后、服务效率较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物流园区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上述问题,从而提升天津机场货运业务水准,推动其实现北方航空物流中心目标的进程。 ②发展航空物流园区是提高机场土地资源价值的重要举措。目前天津机场规

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

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 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扶持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推动湛江及周边地区保税业务开展,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外贸稳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扶持的对象为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入驻中心开展保税业务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和物流企业。 第三条湛江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基金,用于促进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运营发展。 第四条湛江市财政安排的扶持基金,由享受扶持的单位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奖励明细经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确认,报市商务局会市财政局批复后,由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发放。 第五条扶持基金每年兑现一次(每年第一季度前结算上一年扶持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湛江市商务局和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管理、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发放,并接受湛江市相关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试行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扶持办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保税中心业务发展情况及时对扶持办法进行修订。 第七条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进驻中心。对以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基地,入驻中心进行电商业务,持续经营

1年以上,保税货值1000万元以上的前三名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0、40、30万元的补贴。 第八条鼓励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对以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基地,在湛江市区开设跨境电商体验店,以“前店后仓”的模式运营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在湛江市区域范围内租赁保税商品店面500平米以上,且经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口保税商品总值占店面销售商品年度营业额50%以上的企业,政府对店面租金给予20%的补贴,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九条鼓励大型物流商和知名品牌代理商进驻中心。对进驻湛江保税物流中心并经营日用品、农产品、食品等专项易耗商品,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促进临港物流中心、分销中心、加工中心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年进出口额1000万元以上的前三名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0、20、10万元的补贴。 第十条鼓励保税和加工增值业务的发展。对在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办理保税业务,开展出口拼箱业务,按每票货给予50元的奖励;开展装拆箱业务、国际中转业务的,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100元奖励;开展冷链服务的,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150元奖励;开展简单加工增值服务的企业,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200元奖励;开展散货服务的,按照散货量每吨2元奖励。

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是保税制度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 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例如:龙口港公用型保税油库和保税堆场、江门市日新日盈公用型保税仓库。 一、保税仓库申请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有仓储业务;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人民币; (三)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四)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五)申请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六)申请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七)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应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八)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九)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十)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十一)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十二)申请设立公用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十三)申请设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容积最低为5000平方米; (十四)申请设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税仓库的类型 (一)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二)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 备料保税仓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所存保税货物仅限于供应本企业。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三、保税仓库的货物类别与范围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一)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 (三)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四)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五)外商暂存货物; (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保税物流中心的概念与建设意义

保税物流中心的概念与建设意义 【摘要】本文给出了保税物流中心明确的概念,并探讨了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对企业、对所属地区、对国家对外贸易的重要经济意义。对保税物流中心内的企业而言,通过“保税物流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企业通关的效率,缩短了货物流通的时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费用和成本,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保税物流意义 一、保税的概念 (一)保税 保税是指货物进口后、保持一种暂不交相应关税的状态,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保税制度始创于英国,由于企业暂时免交税赋、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与利息支出、降低贸易成本,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而在全世界推广开来。保税不等于免税,目前我国的保税制度适用于三种情况:未办清手续(暂免纳税)、复运出口、加工制造。 (二)物流 中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01)将物流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国际物流是指当生产和消费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时,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即发生在不同国家间的物流活动。 (三)保税物流 保税物流是指保税状态下货物在保税监管区域、场所或网点间的流通,包括保税货物在供应销售链上的采购、存储、简单加工、增值服务、检测、维护、配送、分拨、分销、运输、流转、调拨等,不含加工贸易企业生产链上的物流和传统的口岸通关物流。保税物流与一般的物流系统没有本质区别,追求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力保税物流中心的概念与建设意义作效率与反应速度。但海关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合法性,防止企业可能的偷税、逃税、漏税,需要制定一系列严密、规范的程序来保证保税制度的执行,海关监管追求系统的可控性、严格性。

建设长春保税物流中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38 ? 拉动进出口增长10个左右百分点。 建设保税物流中心有利于提升长春市综合经济竞争力。全国已经建立保税物流中心城市的实践表明,发展保税物流中心对拉动地域经济、带动进出口发展,提高城市知名度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快速提升城市品位和战略竞争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长春市保税物流中心可以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可以满足长春市作为内陆地区发展国际物流的需求,使进出口商品通过物流中心在境内外集拼、流动和集运,促进长春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2000年我市物流业增加值为45.7亿元,2004年物流业增加值为98亿元,年均增速为16.5%,占服务业的比重由12%上升到15.7%。 长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主要指标 □束慧敏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吉林长春130062) [摘要]长春保税物流中心是我省重点工程空港经济区保税物流配套区的核心项目。建设长春市保 税物流中心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是建设区域物流基地的需要,是促进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的需要,是进出口企业的需要。因此,建设物流中心非常必要而且也非常可行。[关键词]长春保税物流中心;空港开发区;物流节点[中图分类号]F259.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657(2009) 02-0038-03[收稿日期]2008—10—28 [作者简介]束慧敏(1965—),女,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 长春保税物流中心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区域内,总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拟建的起步区面积15公顷。考虑到企业建设规模、目标及物流功能的需求安排,平面布置可划分进出口查验区、集装箱转运区、配送区、采购区、中转区、管理区、商务区。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长春市作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经济快速发展,进出口总额不断扩大,对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市位于东北亚腹地,东北中心,自然地理位置优越,十分有利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2005年长春市GDP 达到1650亿元左右,进出口总额60多亿美元,进出口企业已经达到近百户,其中进出口亿美元以上企业5户,千万美元以上企业13户,为我市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未来五年我市经济及进出口总额仍将快速增长,预计到2010年长春市GDP 将达到3000亿元左右,进出口总额达到120亿美元以上,进出口企业达到200多家,为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提供了很好条件,预测建设保税物流中心每年可以 建设长春保税物流中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第23卷第2期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V ol .23No.22009年4月Journal of Jilin Province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 April 2009

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

案例一保税物流中心——利润新起点 2006年4月4日,北京市商务局在其年度进出口会议上宣布,将为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天竺出口加工区申请扩展物流功能。同时,建设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申办北京经济开发区(亦庄)保税物流中心。 这无疑为国外大企业在北京的加工链条逐渐延伸,在中国国内的加工层次逐渐增多的情形下发展加工贸易,同时使得众多国产的原材料加入到整个加工贸易链条中去创造了优势条件。 北京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后,北京的配套加工企业可以在北京直接实现“出口退税”,进行深加工产品的结转。 “香港一日游”获利还是浪费 由于中国内地极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较为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加上中国政府改革开放、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制造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这就使得许多境外知名企业把生产厂址设在中国内地。同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获得最大的生产能力,企业将产品的零部件分别由不同厂商生产。 生产厂商各自负责一道生产环节,同时每道环节以其生产的产品又为下一道生产环节提供原材料,最后一道环节才生产出最终产品。因此,如何使每道环节都充分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就成为了企业税收筹划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对上道环节厂商而言,如果下道环节厂商也在境内,按常规做法,其销售行为应确认为国内销售,应按国内销售的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即使最终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上道环节厂商也不能够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其进口的原材料,也不能够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相关政策在进口环节按“进口料件”免缴关税、增值税。这就使得货物“香港一日游”现象产生。 香港,作为一个自由贸易港,对任何货物的出入港、对任何货物在港内的销售,都不征收关税和增值税,而仅对公司利润征收%的公司利得税。如果把上道环节厂商的产品先出口运送到香港,再由香港进口转运到下道环节的厂家,上道环节厂家就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下道环节的厂家也可以以“进料加工复出口”或者“来料加工”的名义向海关申请免税,为企业带来税收利益。投资者所需要做的事情仅仅是在香港注册成立一个公司而已。而且采取这种办法所得到的税收利益还不仅仅如此。货物通过“香港一日游”,企业还能采用“转让定价”的方式将一部分利润转移到香港或者其他国家,使境内企业推迟进入“获利年度”,从而增加享受减免所得税的年限,获得更大的税收利益。只要将转移过程中的差价率控制在商业交易的合理范围内,就不会因国内的“转让定价审计”而受到调整收入的处理。同时,由于货物通过“香港一日游”,增加了企业的出口销售比例,还能够争取到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可以将再投资退税率从40%提高到100%。虽然这种货物“香港一日游”的行为会增加企业的运输成本,但通过测算,只要企业获得的税收利益大于增加的运输成本,这种做法就能够为企业带来净收益。于是,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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