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教师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教师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教师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一、产前假工资规定

1、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二、产假工资规定(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

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

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

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

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

限计发。(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

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另外,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

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

单位发放。

三、哺乳假工资规定(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

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

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

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

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

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

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

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四、晚育假工资规定(晚育年龄是24周岁)

根据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以下简称《规定》,晚育产妇,在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的基础上,将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

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期间产妇将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

理假期间配偶工资不受影响。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 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 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 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至于男职工,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子,国家目前尚未作出规定。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确定 男职工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 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 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 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 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 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 次性奖励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 以免费

教师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教师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教学考核要求,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除行政工作外,还应兼任相应学科教学,校级领导每周需上课2-3节,主任副主任每周需上课4-6节,超课时部分不计工作量。校长原则上应兼课,但学校规模较大或遇有阶段性重要工作,校长可以不兼课。 2、专任教师绩效工资点数及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专任教师任课量小于等于校平均课时工作量(已乘学科系数)的部分,课时量乘以个人效益工资系数;多于平均课时量的部分乘以系数1。 专任教师月工作量点数=(每周未超平均课时工作量部分×个人系数+超平均课时工作量部分×1+社会工作量)×4.5 如一个月内周工作量有较大变化,则不乘4.5,绩效工资点数按实际情况分段计算。 每点数的金额值S=(全校绩效工资总额-中层以上干部绩效工资总金额数)/(专任教师+一般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编制内雇员)工作量总点数 专任教师月绩效工资金额=S×本人月工作量点数。 3、一般行政人员(专职)、教辅人员(专职)和编制内雇员的工作量可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以全校专任教师周平均课时工作量为P,其月工作量计算方法公式如下: 一般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月工作量点数=P×0.9×个人效益工资系数×4.5 编制内雇员月工作量点数=P×0.8×个人效益工资系数×4.5 一般行政人员(专职)、教辅人员和编制内雇员绩效工资金额=S×本人月工作量点数。 (三)特殊情况: 1、教师兼任一般教学辅助工作或一般行政人员兼课(包括兼职党务人事干事、德育干事、教务干事、电教员、图书管理、实验员等)折算工作量节数由学校根据所兼工作的数量、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具体议定。 2、固定的社团活动、竞赛辅导等除本办法所述之外额外工作量补助分配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但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3、某些重要特殊岗位的绩效工资加点数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审定,但必须经教代会通过,并报所属主管部门批准。 4、以上各种系数和折算节数仅作参考,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五、工资调整机制 (一)单位工资包干总额、职员档案工资档次和标准仍按国家、广东省和本市现行的工资政策和运行机制进行调整。 (二)在聘任期间因调资、工资晋升所增加的工资额直接发给个人,在下一轮新的竞争聘任中再纳入工资总额重新计算。 六、其他问题的规定 (一)每学年按十个月计发改革工资(寒假及暑假各一月以当月档案工资为基数计算发放)。 (二)社保、离退休金按职员“档案工资”为基数缴纳和计发。职员个人收入所得税按其实际收入缴纳。(三)年度考核奖和节假日慰问金不计入工资包干总额内,仍按现行政策渠道直接发放给个人。 (四)新参加工作的职员转正前工资按现行工资政策确定,不参加工资分配改革。 (五)在同一职级中,职位工资档次上升和下调幅度均不能超过二档。 (六)距退休时间只有两年或不足两年的职员,工资套改时职位工资档次原则上不下调。 (七)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后,职员的下列福利待遇凡涉及工资计算问题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计算社会保险、抚恤金、丧葬补助、因工(公)一次性残废补偿金等保障性福利待遇的,按现行政策和深府[2004]1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职员的档案工资为基数计发。 2、计算职员假期(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哺乳假、男职工新生子女看护假、丧假等)及受行政处分、收容审查、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等与其实际工作相关的工资待遇,发放比例和办法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其中:改革前以基本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改革后则以职位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改革

2019年苏州市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2019年苏州市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篇一: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后一段时间内的特殊休假待遇。20XX年我国产假规定,女职工若顺产生育单胎,可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但是,你了解产假工资是如何支付的吗?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 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 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样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

2019年生育津贴怎样算范文.doc

2019年生育津贴怎样算范文 篇一: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详细待遇标准请参考下图:>>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问题: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直以来,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20XX年起,生育津贴调整为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一般来说,单胎产假最长为4个月。假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0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120,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工资12000元。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津贴报销: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 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篇二:生育津贴的算法 生育津贴的算法(以北京为例,各地政策可能略有不同)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数/30X98(产假98天)。 如果你是晚育(24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128(晚育产假再多30天);如果你是难产(剖腹产),那么就再加15天; 如果你是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再加15天;

教师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教师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教师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教师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 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2017劳动法关于产假的新规定

2017劳动法关于产假的新规定 2017年新劳动法产假规定1: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7年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广州最新产假的工资计算方法

广州最新产假的工资计算方法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广州最新产假的工资计算方法。 广州最新产假的工资计算方法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生育津贴=缴费基数/30*法定产假天数,这就是产假工资,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单位就不需另外支付了。 2、没有交生育保险的,那么产假工资=员工实际工资 /30*法定产假天数,费用由单位支付。 广州产假工资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

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广州陪产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计算公式如下: 男配偶假期工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30(天)×10(天)。

如何计算教师工资

如何计算教师工资 中学教师的总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百分之10+地方补贴 1.岗位工资:中学高级教师930元;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680元;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590元;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二 级教师=550元. 2.薪级工资:中学高级教师=副高=(下表中的)第七级(副教授)中 学一级教师=中级=(下表中的)第十级(讲师)中学二级教师=助理=(下 表中的)第十二级(助理)中学三级教师=员级=(下表中的)第十三级 (员级)薪级工资的确定方法:各位老师你们先由你们现在聘任的职称 找到对应的级别,再以这个级别中你们现在聘任的职称的年限的对应 时段作为横坐标,又以你们的工龄(工作前读大学的也算)的对应时段 作为纵坐标,在表中即可找到你们的套改级别.和对应的薪级工资. 3.(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百分之10,想必大家都会计算的! 4.地方补贴:各省不同 2007教师涨工资套改,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代替原来的职务 工资、津贴工资,其他原享受的各种津贴如物福补贴、生活补贴、 适当补贴等不变动。 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 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 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

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 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 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 以李为例: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 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 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 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 津贴为229.3元,本次净增额为(680+341)+(680+341)*10%- (535+229.3)-535*10%=305.2元。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 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 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 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 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 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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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期间,一般的单位都是会发放产假工资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产假工资的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发放生育津贴,以保证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于一般的单位是有发产假工资的,所以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是发放到单位的账户上的,再由单位进行发放到个人账户上。 产假工资规定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 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1、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 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 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 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 额部分应当由单位补齐。 2、生育假期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 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生育津贴=上一年平均社保缴费基数÷每月30天×假期天数(假期按照本人的假期天数来计算), (1)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 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举个例子>广东省的沈小姐现年27岁,月薪10000,所在公司月缴费 平均工资9000,最近刚刚剖腹产生完宝宝。则她一共有产假98(基本产 假)+30(延长产假)=128天,生育津贴=9000/30*128=38400元。由于小张的生育津贴低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差额1000/30*128=4266.67元,由公司补足。 5、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北京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北京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何?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 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表面上看是一回事,生育女工 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 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 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的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审核 结算完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北京产假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 * 最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 * 》,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1、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生育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单位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有公司发放,没有生育津贴的由公司进行发放,发放的要达到职工的标准工资,北京对于产假时间也有自己的规定。 北京市的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教师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教师的收入 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2000元,初中教师2300元,高中教师2500元,大专教师2800元,大学教师3000元。(随国民经济增长)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 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 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 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0%。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员工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绩效工资的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 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计算。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劳动法对产假工资的规

2017年劳动法对产假工资的规定2017年劳动法2017年劳动法对产假工资的规定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2017年劳动法对产假天数的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2017年上海劳动法2017年劳动法对产假工资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卫计委最新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配偶的陪产假则由原先的三天增加到10天。 上海23日正式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3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把原先的晚婚假和晚育假更名为婚假和生育假,假期天数保持不变,配偶的陪产假则由原先的三天增加到10天。 上海市卫计委主任邬惊雷在记者会上指出,晚婚晚育假更名后,受惠群体实质上是从原本符合规定的晚婚晚育者,扩大到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生育的公民和妇女,所以新《条例》不能单从婚假、产假和陪产假假期总数只多出七天来衡量。 中国是在去年10月29日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作出全面两孩的决策部署,各地方政府随后对国务院发布的改革完善计生服务管理的决定,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2020劳动法关于产假工资的规定

2020劳动法关于产假工资的规定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 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 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 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 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 术费用。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 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 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 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 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 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 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 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 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 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 限的限制。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 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

教师薪级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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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薪级工资标准 教师工资计算方法及岗位定级工资标准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称先后。4、(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本科见习 6850685大学本科见习岗位工资 初中见习 5700570初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JSG04 中学二级起点GLG03 GLG07 7200720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七级 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元,本次净增额为

(680+341)+(680+341)*10%-(535+-535*10%=元。四、本次 工改退休、退职界限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 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 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称先后。4、(岗位 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 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 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 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元,本次净增额为(680+341)+(680+341)*10%-(535+-535*10%=元。四、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六、原单位发放的 津贴、补贴保留,但要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用途正当。

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HR必读

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还有要提醒大家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教师工资套改对照表

2006 年教师工资套改对照表 社会现象2009-08-06 18:54 阅读1627 评论1 字号:大中小 2006 年教师工资套改对照表 工资涨幅计算方法:(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 年度考核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本次调资的涨幅 注:薪级工资的查询方法是查薪级工资套改表任职年限档下的与工龄的交叉点得到多少级,再回查“二、薪级工资”中该级的标准是多少元。 、岗位工资(元) 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 元) 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 元) 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 元) 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 元)

、薪级工资 注:共65级,61-65级工资标准略。 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为 一级岗位34级 二至四级岗位25级 五至七级岗位16级 八至十级岗位 卜一至十二级岗位6级 十三级岗位1级

薪级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套改表 十三K t 中ME 、小嶽二(El 中歎TL 曲删)

2006教师工资套改说明 2006年7月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不少教师不知道自己加多少,调资一事,各地情况有所不同,向本单位财会人员询问是最好的办法,这里我把工资改革计算方法依据《苏人通[2006]331号》文件精神给大家 介绍一下: 首先了解一下工资改革后构成部分: 一、岗位工资

这部分所聘职称岗位工资,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分为员级 (小二、中三或未定级)、助理级 小一、中二、助教)、中级(小高、中一、讲师)、副高级(中 高、副教授)、高级(教授)等,根据 职称可以从套改表岗位工资栏目中直接查出。 二、薪级工资 这部分工资中差别最大的,与教龄、大专以上的学龄时间、职称任职时间有关,也是查对的, 1、计算: 任职时间: 2006- ?(职称聘任时间) +1 注:这里职称聘任时间一般为最高聘任时间 套改年限: 2006-参加工作年份 +1[+ 大专以上的学龄(在校)时间 -间断工龄 ] 2、根据以上计算得出结果,在职称任职年限时间段与套改年限横竖交叉点找出相应的数字,即为薪 级工资档次,从表中找到该档工资额就是薪级工资。 上面两项为国家标准,是基本工资,也是这次工改变化部分。 2)、薪级工资查询表 用工改后的基本工资 -工资前两项(职务工资、津贴)之和,所得差额即为此次调整后增加的工资。 三、绩效工资 省标、地方岗位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消)等全放在这。 四、津贴工资 艰苦地区和特殊津贴,江苏省没有。 五、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 正处级干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按五级即 1045 元标准,主任科员按《事业单 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正科级干部标准,即七级 720 元,副主任科员按八级 640 元;高级工按《事 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定技术三级即 中小学教师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提高 10%待遇。 5、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 本次工改基本工资为: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X (100%+10%) 其中 1 0%是针对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 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基础上,再增加总数的 10% ) 附: 1)、工资套改标准对照表 6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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