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地产项目渠道销售代理合同(非独家/不驻场)

场景

不适用于驻场独家代理

要点

本合同适用于不驻案场、非独家的也即地产商可以选择多家推介公司合作的情况, 过推介成功商品房提取相应的代理佣金,合同中对于客户确认机制、推介成交、 退房后的佣金返还均有定义及详细约定。地产项目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地产商): 乙方(渠道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以自有资源为甲方推介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本合同。第一条标的物

1.1地址:本项目位于:

1.2性质:本项目所委托推介内容为由甲方开发建设的

1.3可推介房源范围(所指房源并非乙方独家推介,甲方可根据需要选择多家推介公司): 暂定 套房源,总销金额约 元。具体房源及售价信息以售楼处销控表及一房一价表为准。

第二条 本协议出现的相关名词,以本条定义及释义为准

2.1认购成功:指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足额缴纳

万定金(定金不

可退)。如特别约定可退定金、或实际退款、或不足定金金额标准的,在本合同中均视为未 成功认购。2.2成交:指乙方推介客户与甲方签订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备案版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该合同生效,且乙方推介客户已成功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总合同约定总价款的 30

%的首付

款。

2.3回款额:指成交客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成功至甲方指定账户的金额;按揭贷款 类客户以银行按贷款合同成功放贷款至甲方账户的金额。2.4销售成功:指乙方推介客户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且乙方推介客户已 按合同向甲方支付足额合同总价款。2.5退定:乙方推介客户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认购协议》终止(依据认购协议转签《商品 房买卖合同》的除外)或解除。2.6退房:乙方推介客户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解除。

渠道代理商通 销售成功、以及

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事宜,

2.7 (客户)组:以直系亲属家庭为一个计组。

第三条委托推介标的物及期限

3.1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推介本项目中甲方指定的可销售的物业,范围以已经双

方确认的《推介范围及价格表》中载明的范围为准,且甲方对于未销售的房源有权同时选择多个推介服务单位。

3.2本项目的推介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年月日止。一方如要续签,需提

前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合同相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3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0 个日历日内,凡符合合同约定的属乙方推介来访的

客户,最终经由甲方确认签约成功的,也视作乙方合同期限内推介成功客户,甲方应按照本

合同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应服务费。

第四条合作方式

4.1乙方将其自有资源之客户带至甲方项目销售现场,经甲方确认为初次访客后,该客户形成现场来访客户。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现场销售人员负责提供该来访客户后续销售接待及服务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维护客户关系(甲方同意因销售策略需要不全

程陪同的除外)。该访客与甲方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生效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4.2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推介客户在销售案场的销售接待人员,乙方有对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服

务提出改进建议的权利,以提高带看客户来访认购比。

4.3甲方给予乙方推介客户现场售价表总价的万元/套的优惠。甲方有权随时对销售

价格进行调整。

第五条推介服务费

5.1推介服务费标准:

(1)在每月乙方的成交认定结算过程中,对于成交套数的认定是以自然月中签定行政主管部门网签版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际套数为准。

(2)当月自然月内成交的第一套房源,推介服务费为首套实收合同价款的%。

(3)当月自然月内成交第二套及以上套数的,第二套起,每套成交房源推介费为实收合同

价款的%。

(4)若客户发生实际退房行为,即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通过诉讼、仲裁或

其他方式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同确实解除的(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违约,甲方收

取客户违约金或定金后,与客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甲方给予乙方万

元推介服务费。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含万元预付服务费)扣除万元服务费

后,剩余款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足额退还至甲方指定账号。

5.2服务费用支付安排:

5.2.1预付服务费:

521.1预付先决条件:①乙方推介访客与甲方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并向甲方足额支

付万元定金;且②乙方提供完整请款资料及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21.2甲方自收到资料之日起自然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后一个工作日)向乙方预

付万元/套推介服务费。

5.2.1.3该预付服务费在结算对应房源的推介服务费时直接扣减。

5.2.1.4若客户发生:

(1 )实际退定行为;

(2 )未在认购协议约定期限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的情形;

乙方在满足(1)(2)等任一种情形之日起日内足额返还预付的万元服务费。5.3推介服务费:

5.3.1结算先决条件:

(1)乙方推介访客与甲方签订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版);且

(2)购房人按合同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 %首付款的;且

(3)乙方提供完整请款资料及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3.2推介服务费结算时应扣除已经预付的对应房源的预支服务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需要扣减的费用。

5.4乙方在次月日前应当向甲方提交所涉房源实际已到账款项的书面结算申请(按附表格式)及足额有效增值税发票。

5.5甲方在收到前述请款资料及发票之日起完成审核,并在个工作日内按所推介成功

销售房源的上月实际到款金额与乙方结算推介服务费。

5.6乙方必须按照本条约定提供书面结算申请,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当月费用,顺延至乙方提

供齐全资料结算推介服务费申请后结算。

5.7乙方未及时按约定退还推介服务费和预支服务费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任一期

预支服务费或推介服务费中予以扣减。如乙方拒不退还甲方已付预支服务费或推介服务费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约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8乙方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一致,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付款申请及等额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请款资料,若乙方请款时除等额增值税发票外资料齐全

的,则在收到其他齐全资料次日起90日内,甲方有权预扣当期应付款金额的30%的税款后

支付当期进度款。且乙方承担发票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三的逾期提供发票的违约金。逾期天数为自请款之日起至实际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乙方补齐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日内,甲方扣减乙方承担的逾期提供发票的违约金后支付剩

余当期进度款,当期剩余进度款不足抵销支付违约金的,在下一期付款时抵销。

乙方提供的所有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能通过税务认证。

如果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记载的税金不能抵扣,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

乙方确认:任何个人签字、单方签字、白条、复印件等均不作为付进度款或结算依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

费用(或损失)。

第六条销售推介事务

6.1甲方有权就合同涉及范围内房源选择不止一家推介服务单位。甲方在个月的考核期内对乙方考核,考核期满后,根据销售业绩,甲方自主选择继续合作或解约;

6.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和折扣进行销售推介。田因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价格和折扣

进行销售推介,导致甲方拒与推介户签署合同,造成矛盾与纠纷的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与甲方的全部损失;

6.3甲方提供经甲方书面确认的《销售手册》。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向客户推介的宣传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书面变更说明,乙方应调整相关内容。乙方任何工作人员超出甲方提供材料的宣传或承诺,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4任务指标:个月考核期内乙方自有渠道成交共计套。如未达成此任务指

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推介人员配置:CALL客团队不低于人,行销不低于人,案场驻场对

接人员不低于人。

第七条推介服务工作机制

7.1乙方在累积到不低于组数量的看房客户后,提前向甲方报备集体看房活动安排,

按约定自行前往或联系甲方看房专车至项目接待中心。

7.2乙方推荐的单组首次至项目看房的客户,乙方提前与甲方沟通并经甲方工作人员确认为

初访客户的,可由乙方公司人员自行接待客户前往项目参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给予补

贴:

7.3补贴审批流程:以乙方工作人员申请、甲方经办接待人员初审及甲方代表确认为准,缺少任一签字的,均不提供补贴。

7.4补贴领取流程:需由乙方填写超市购物卡领取登记表,由甲方营销经理和甲方代表签字,

即可领取。

7.5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带访同一组客户仅给予一次补助,乙方带访同一组客户来访2次及

以上的,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直系亲属的来访归属同一组客户。冒领多领的购物卡在乙方服务费中双倍扣减。

7.6客户确认机制

(1 )客户身份识别基本要求:客户手机号、身份证号及客户到访签名一致。

(2 )报备规则:乙方需在客户初次到访前1天书面报备;确因特殊情况的,需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后报备有效:乙方最迟在客户抵达项目前60分钟前向甲方书面报备,且到访前需

和案场驻场人员确认,客户初次到访时由乙方驻场接待填写书面确认单。

(3)客户归属原则:乙方在向甲方报备客户时,甲方应真实无误反馈给乙方是否为甲方原

有客户的核查结果。如甲方客户系统无此客户,则认定为乙方推介客户;如客户存在甲方客

户系统中,则甲方系统内60 天前已无联络的客户,应判定为归属乙方推介客

户。60 天内仍保持与该客户联络的,该客户归属于甲方自有客户。

(4)客户完成初次到访且确认归属为乙方推介客户的,无论客户后期自行再次来访或由乙

方渠道人员带至案场,合同期内最终成交的,该客户应归属于乙方推介客户。

(5 )客户归属争议处理:已经确认为乙方的客户与甲方认购客户姓名不一致,但系直系亲

属(报备客户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的,则视为同一组客户,甲方需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推介

服务费。客户及直系亲属先后分别由不同渠道至项目现场的,客户归属以客户及直系亲属中

最早到访业主所属渠道为准。客户归属争议确定之日起日内结算推介费用。

(6 )合同期内,甲方应配合于每周一将上周成交客户名单提供给乙方备案建档。

第八条推广事务

8.1该物业销售之所有广告费用及所有市场推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但乙方为增加自身推广

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制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宣传物品、文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乙方方可为增加推广而制作相关的宣传物品、文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合同备案。如乙方自行制作的宣传物品、文件侵犯第三人权益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因此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3合同期内,如乙方在其场所中张贴橱窗海报、更换室内招贴广告或放置甲方项目的广告

及宣传资料,甲方就此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张贴、放置的广告和/或宣传资料侵犯

第三人权益的,除非该广告和/或宣传资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4合同期内,如乙方利用其常规媒体投放版面及公开网络、客户通讯等为甲方推广该物业

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推广内容和平面设计稿件需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推广内容和

/或平面设计稿侵犯第三人权益的,除非该广告和/或宣传资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仅审

核确认的,不属于甲方提供的情形),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被第三方追究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5甲方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预售所需的与政府部门有关的手续。甲方须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交乙方对外公示。甲方须保证对外销售

商品房符合行政许可。

(2)甲方应在案场设立专门的行政接待和销售人员,负责对乙方带客接待和项目讲解。

(3)甲方负责协调与银行的关系,申请商品住宅的抵押贷款事宜。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与该物业销售有关的事宜的变动,应由甲方代表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和通报。

(5 )甲方应承受与买受方签署的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甲方的权利义务,该权利与义务与

乙方无关。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推介服务费。

(7 )甲方有权提出调整各阶段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折扣以及优惠等方案,但需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8 )甲方指定甲方代表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公务邮箱:

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履行的日常事务的协调,并对乙方提出的各类表单进行收件及初审(终审权归公司)并及时给予乙方反馈。甲方代表的确定与变更,甲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9.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保合法使用工作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给工作人员。若乙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员工报酬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交还于委托期间乙方发放或使用后剩余的为推广

用途而由甲方制作并承担制作费用的文件正副本或复制品、资料、图纸、底片及磁盘等资料

及市场推广计划等。

(3 )乙方的推介行为均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买受人损失的,乙方对甲方及买受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4)乙方推介的客户可享有甲方项目已公开面向所有新客户推出的明折、明扣的优惠,这些优惠将不影响乙方的服务费数额。乙方不得私自越权给予客户折扣。乙方不得私自留房、捂盘、或者炒房。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给予客户任何承诺或有意误导。不得过度虚夸项目不实情况,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

(6)乙方在推介本项目过程中,不得收取、截留购房客户的购房款项和其他任何款项。

(7)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的可推介房号进行推介,不得就房源与甲方发生任何争议。

(8 )乙方指定乙方代表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公务邮箱:

第十条保密约定

各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对方的资料和信息,作为各自的商业秘密,各方均负有

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

用途。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

11.1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在合作中乙方知悉的甲方所有的信息或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甲

方所有。

11.2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

甲方完成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依约或自愿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归属于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在进行客户推介或与之相关事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他方发生争执和冲突,影响甲方销售现场秩序和项目品牌形象。若发生此类违规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书面警告,

要求其整改,甲方有权拒绝该工作人员的推介本项目;同时乙方承担元/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在乙方任一期推介服务费中扣减。

12.2乙方未按约支付或返还服务费和违约金的,向甲方承担自客户退房之日起或违约金产

生之日起,应返还服务费及违约金总额的每天万分之 1 的违约金。

12.3甲方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返还服务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公证费、差旅费等)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另付全额费用的30%的违约金。

12.4乙方不得擅自收取、截留客户任何款项,违约截留的,不论任何原因均应向甲方承担

款项的30 %的违约金;且及时将款项退返客户。如因此行为给甲方带来诉讼或仲裁的,

按第本条(三)款执行。

12.5乙方连续2 个月无成交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甲方

解除函送达之日解除。

12.6乙方不得在甲方销售中心合理范围(半径3000米)之内,通过任何形式拦截客户资源。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在任一期推介服务费中直

接扣减。乙方在个自然日内违反本条约定超过三次(不含本数)的,甲方除有权根

据前述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7乙方串通甲方销售案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事项:如乙方诱导或串通甲方销售案场工作人员,获取客户资料外泄给乙方的和篡改客户资料信息等违规操作的情形,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扣减全部乙方当月所有服务费(包括预付服务费与推介服务费),

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所有服务费的30 %的违约金;若当月无服务费,则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付清。同时,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8如因乙方擅自承诺或误导引起诉讼或仲裁等,自法律文件生效后日内乙方全额

退还该房源服务费并承担甲方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同时向甲方支付甲方全部费用

的30 %的违约金。

12.9乙方违约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所产生费用

的30 %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3.1乙方的营业执照。

13.2《客户确认单》

13.3《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3.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其他重要资料也可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5.1甲乙双方联络方式均以本协议/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均需以邮政EMS方式寄送,且以邮政EMS网

站公示的送达日期为实际送达日。如一方联络方式有变更,变更联络方式方应在变更之日起

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以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任何通知均为有

效,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向另一方发送书面文件(EMS方式)被退回的,以书

面文件寄出之日起第五日即视同送达。

15.2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分别确认同意,否则,不产生任何

约束力,也不可推定或默视为有效。

15.3本合同的签订并不影响甲方将本项目委托给其他公司、机构进行推介。

15.4本合同共计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加盖公章且签字生效。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

(略)

附件二:推介客户确认单

现有我公司介绍(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至贵公司开发的项目看房,望予以接待!

购房意向:面积:总价:(万元)

推介公司(盖章)

推介公司经办人(签名):

日期: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本确认单一式两份,推介公司与开发公司各保留一份。)

置业顾问:

日期:

甲方代表:

日期:

最新整理《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doc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最新整理《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doc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S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S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 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 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 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 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

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

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房产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理位置: 3、该项目为项目,可销售房源为套。 4、销售基价(底价)为甲方确定的元/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推介服务及代理销售工作,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客源优势,全心全力推进该项目的销售工作。本委托非乙方独一代理权限,不排斥其它代理商的代理权限。 三、合作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的合法代理,以甲方确定的销售基价向市场进行销售推广。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销售单价,但不得低于销售基价。 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人员驻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房产交易手续可由甲方人员负责。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的所有款项(税前),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佣金支付 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总金额为依据按套全额结算,由甲方在银行放款后的1天内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凭证; (2)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收取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五、代理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_个月,期限届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可书面确认。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费用负担 因代理销售本项目所产生的推广宣传费用、销售人员薪金及日常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支付佣金外不负担任何其他费用(包含前述费用)。 七、甲方的责任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合同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拟委托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为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量面积为准)。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寻找、搜集、挖掘潜在购买客户,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若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协议,若不同意继续合作,则协议自动终止。

房产销售代理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房产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 月 ___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 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 _______ 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 ,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房屋所有权证号:,属于:。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 、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 __ __元/ 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 、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 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1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 付到乙方帐户; 2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 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 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 行付清。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辽宁省盘锦市签订。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项目(以下称“该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 1.1甲方:系指,甲方为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 1.2乙方:系指,乙方在合同期间为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1.3本项目:即项目。位于。占地约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整体小 区约万平方米,一期开发约万平方米。 1.4宣传中对外称谓: 开发商: . 整合营销: . 1.5销售面积:一般情况下,系指销售合同面积; 1.6销售底价:系指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房源表》制定本项目各期房屋一房一价的《房源销售 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进行封存,作为双方核算的依据;1.7销售率:已签预售(销售)合同并收到首付款的销售套数/ 所代理销售房源套数; 1.8溢价:溢价即预售(销售)合同价格高于《房源销售底价表》的部分; 1.9销售金额:系指项目预售(销售)合同总金额。 1.10本合同基本条件 1.10.1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及运作方式予以尊重,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并在本项目合作中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1.10.2本项目上的抵押权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 1.10.3甲方负责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包括编号为:五证编 号,并承诺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甲方保证该项目有合法对外销售的条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合理补偿;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标准范本(完整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 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项目销售及策划承包合同 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项目的开发投资商,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相 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该项目策划、销售管理的相关事宜,在真诚合 作、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销售承包方,销售由甲方开发的地址位于 的项目。该项目销售面积为平方米,实际可销售面积参照本项目测绘 报告。 2、乙方委派销售管理人员一名,驻场管理日常销售事务。 3、乙方负责对项目销售进行系统包装策划。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负责本项目市场调研、产品定位、策划方案、销售计划、广告推广 设计活动策划、销售承包工作。 第三条承包期限 1、本合同承包期限为6个月,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止。如 有变更,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第四条销售价格 1、本项目执行浮动销售底价,甲方调整销售底价时,需提前10日通知乙 方。乙方须配合甲方真实了解市场情况及预测市场的价格变化,为甲方最终确定 销售底价提供服务。 2、上述销售底价确定后,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制定销售价格并可灵活浮动,

但不得低于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如遇有特殊情况低于销售底价成交的需甲方签字确认,乙方销售佣金点数不变。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规划调整而产生的面积和销售金额变更,以变更后的数据为准。 4、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及房地产买卖以人民币、每平方米及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 5、如因市场变化等因素需价格调整,在甲乙双方协商基础上重新定价的乙方佣金点数及支付方式保持不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商品房预售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在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证书。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关于项目的有关资料,包括:鸟瞰图、平面图、景观效果图、地理位置图、建设标准、交付标准、电器配备说明等。 (5)乙方承包销售该项目所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2、甲方保证若购房人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委派专人协助乙方工作、做好本项目企划及销售衔接工作和协调销售现场作业,根据客户及业务发展需要配合乙方销售、推广等相关工作。 4、甲方负责办理房屋售后手续,如:按揭、交房、办证等。 5、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售楼处及售楼处装修,售楼处内的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案场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由甲方承担,售楼处水、电、暖及物业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担项目推广广告发布费用。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发布执行。甲方有权审定一切与销售有关及可视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并有权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以下只是代理合同的范本,关于团购定向开发等具体条款根据双方商定后再确定)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 咨询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

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XX市梅江二路益民大厦4楼 电话:XXXX-2236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所开发的XX县“上城”项目提供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委托项目:现委托的项目为甲方投资的XXX项目住宅及车位(现楼)(以下简称“项目”),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 2、委托内容: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解除合同关系止。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策划代理公司进行策划、销售工作。 1.2、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负有审核、检查、监督和考核的权利。 1.3、保证项目开发的合法规范化,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任务的商品房预售证) 1.4、甲方需提供销售所需的相关图纸(总平图、鸟瞰图、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剖面图、户型图等) 1.5、甲方负责客户档案整理保存,制定、提供销售合同文本,合同备案登记、客户按揭办理、售房款的收取等案场行政内务工作。 1.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售楼部销售现有的设施、设备。并提供乙方策划及销售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室及网络等设备。 1.7、甲方应安排销售工作的相关人员及承担其产生的费用(财务、内勤、清洁工)。甲方须指定专人负责收取客户的购房定金及后期房款、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办理银行按揭等相关工作,同时确保节假日工作人员正常上班,以配合乙方正常的销售工作。 1.8、根据合同有关内容,按时支付相关的费用。同时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者购房首期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9、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并承担项目销售公关活动、

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合同标准佣金范本)

XXXX·XXXX项目 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XX新景祥XXX有限公司地址:XX 地址:XX市XX路 电话:XX 电话:0XX-XXXXXXXX 传真:XX 传真:0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XXX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的用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 1.1.平均底价:销售代理房屋的每平米最低平均单价。 1.2 单套底价: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房屋的每平米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 1.3 合同单价:预售/出售房屋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 1.4单套销售总价:合同单价乘以单套合同面积。 1.5 按揭银行:能提供项目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 1.6 销售率:完成销售房屋的套数(个数)占当期开盘销售的相应房屋的总套数(个数)的百分比。 第二条:委托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XXXX项目,具体以政府核准名为准。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推广名称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2 项目地址:位于XX市XX路;项目性质为住宅/商业用地。 2.3 规划指标:项目总占地约XXX,地上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项目委托销售代理面积约XX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以政府批复的预售测绘面积为准,并作为考核指标及结算支付依据,但地下车库、花园及储藏间物业用房以及公共设施等不计入考核指标。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3.1 甲乙双方均为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条款的权利和义务能力。 3.2 甲乙双方均保证提供的证件、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3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目的销售由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者委托第三方销售,亦不能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但因乙方违约并依本合同约定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的除外。在代理期限内,甲方除另有书面约定工程抵款房源外,自行销售或者委托第三方销售的房屋,视为乙方完成销售。 3.4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楼盘所涉及的销售策略、定价策略乙方应及时报甲方备案,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在出

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置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 件。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016]

委托方编号:号受托方编号:号房产策划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 (甲方)地址:受托方:(乙方)地址:甲 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房地产项目”的营销 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房地 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 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 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3、在委托期内, 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 售事宜。二、双方权利与职责(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 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 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2、 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3、 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

积累客源。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二)乙方权利和职责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1 -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负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

编号:FS-DY-20463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方:法定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法定地址:电话:传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范围及性质 (—)、全程营销代理性质 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全程营销代理项目名称及位置该项目名称为“******”位于—— 全程营销代理期限及范围 1、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楼盘的总建面积的**%,代理销售的房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总面积__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确立本项目专项负责人,以保证能及时解决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使该项目高效 率、规范化的运作。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制订)。 5)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需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8)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销售中执行。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93782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

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 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 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 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代理事项 乙方对甲方位于的项目之区(期)(可填写内容:“住宅”、“车位”、“商业店铺”)联合甲方进行营销推广策划并独家销售代理。 第二条代理方式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项目指定销售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销售代理。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将项目物业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决合同。 第三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经甲方合约评估程序后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条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报告,包括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与趋势分析。 乙方负责在项目设计、业态布局、景观语言、项目规划、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并最终以顺利销售来验证。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目标客户定位、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乙方负责参加房展会的销售准备工作,负责销售人员参展工作。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销售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负责对销售现场(以及销售现场外的展点)进行接待服务和管理,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 负责销售的执行,并负责现场推出单位的销售控制,但应同步向甲方汇报最新销控情况。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在约定时间内与客户签署《认购书》。 协助甲方对客户定金和诚意金收取、开具票据、日收款报表的录制及发送、 现场票据管理,保证按财务要求准确开具收据。 负责指导客户填写完整的征信调查表,并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征信调 查表后面。 负责售后的客户跟进及客户关怀工作。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模板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 司 地址:_ 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恵冃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吿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L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竹楼书、制作沙盘等)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F1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传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传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仍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冃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督价格超出销何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仰金: 中方在正式销伟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冇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传项冃的商品房销传证书、外销商品房预侣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⑶关于代传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篇一:房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样本 委托方编号:号受托方编号:号 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鉴于: 1、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甲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甲方保证:甲方依法拥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权、销售权、经营权等合法权利。为快速回收开发资金,树立甲方公司品牌形象,降低房产开发和营销的市场风险,甲方需要借助于拥有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经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支持或介入,帮助本项目的顺利销售。 2、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乙方保证:乙方系全国知名的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其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团队具有多年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执行经验,有许多成功的经典案例,有能力为甲方的本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名称:(本项目推广名或暂定名等名称与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1.2 本项目位置: 1.3 本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代理范围、面积和方式 2.1 代理范围: 2.2 代理面积:(费用结算最终以乙方销售代理成交的合同总面积为准)。 2.3 代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本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 2.4 后续代理;如本项目分期开发,则乙方完成首期销售代理目标后,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继续独家代理本项目后续各期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代理内容 本合同委托事项包含本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其他服务三部分。 3.1 全程营销策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1.1 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市场研究和分析,按提供分析报告,对本项目所处市场的供应、成交、价格、客户和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分析,评估市场变化对本项目的威胁和机会,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建议。 3.1.2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及其相关的平面设计,基于本项目的定位、属性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方案,通过各种表现方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将本项目的卖点传达给目标客户,以实现销售目标。

房地产策划、招商及销售代理合同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 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 报告:全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 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址:街号,占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 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 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 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 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 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 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元,每本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 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 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二)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2. 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月,即日; 3.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 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房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样本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1)最新合同版本

委托方编号:号 受托方编号:号 项目 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地址:地址:

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鉴于: 1、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甲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甲方保证:甲方依法拥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权、销售权、经营权等合法权利。为快速回收开发资金,树立甲方公司品牌形象,降低房产开发和营销的市场风险,甲方需要借助于拥有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经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支持或介入,帮助本项目的顺利销售。 2、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乙方保证:乙方系全国知名的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其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团队具有多年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执行经验,有许多成功的经典案例,有能力为甲方的本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名称:(本项目推广名或暂定名等名称与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2 本项目位置: 1.3 本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代理范围、面积和方式 2.1 代理范围: 2.2 代理面积:(费用结算最终以乙方销售代理成交的合同总面积为准)。 2.3 代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本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 2.4 后续代理;如本项目分期开发,则乙方完成首期销售代理目标后,甲方同意委托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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