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XXXXXXX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XX的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档案室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二)督促、检查和指导资料立卷部门对移交资档案室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三)编制档案总目录以及分类目录、机读目录等检索工具,便于检索和利用。

(四)定期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

见。

(五)按年度对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的内容包括档案种类、数量、档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的统计等。

(六)做好资料库房的保洁工作,定期清扫、通风、更换消防器械。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科技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二)根据上级机关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指示、拟定和修改档案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实施。

(三)熟悉档案的来源、用途、种类和存放位置,负责科技资料的接收、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做好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认真做好库房安全、卫生和维护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六)对资料定期清查,保证帐、物相符,及时催要借出的资料,对所保管资料的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七)积极主动、热情的为公司各项工作、各类人员提供利

用资料,作好资料的借阅管理工作。

(八)认真学习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档案库房的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虫、防高温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二)为便于提供利用,在柜(架)外固定位置应设置排架标识牌,标识牌美观、大方。

(三)工程资料实行闭架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能进入闭架管理区。

(四)声像资料设单柜保管,不另设声像资料库。

(五)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对温湿度应每日监测,做好库房温湿度变化资料的积累工作,并研究掌握库房内外温湿度变化的规律,制定综合管理计划。

(六)档案排架应系统反映档案整理分类的具体方式,并依据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七)库房要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卫生,下班前检查门、电器开关是否关闭;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杂物;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八)对库藏资料要定期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每年底要对资料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做至卷帐相符,对破损资料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七条档案的管理

(一)遵循“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管理与利用”的原则,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公司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形成特点,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与编号。

(二)经办人对所经办的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负责;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所产生或主持经办项目的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负责。

(三)文件材料的收集上都应注意平时工作的积累,每一项活动,经办人都应从发生到结束,对全过程进行跟踪,主动收集所产生的文字材料,以便今后进行归类整理。

(四)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台帐,坚持做好平时工作记录,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

(五)档案人员变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对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登记,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六)公司人员调离时,须将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七)各部门应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平时

形成的资料。

第八条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列入公司生产、技术、计划、基建等各项工作计划和程序,列入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公司科研成果鉴定及公司所属产权变动、企业资产处置时,有关部门应通知公司档案室参加。

(三)公司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到货时,有关部门应通知兼职档案员参加开箱验收,并将有关材料及时归档,办理移交手续,各方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四)公司科研成果评奖,应将归档材料是否完整、准确作为审查内容,归档材料不完整、不准确、档案工作人员不签署意见的,不得申报和奖励。

(五)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及时将获取的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六)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必需完整、准确,符合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签批手续完备。

2.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易于长期保存,不允许有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复写纸、热敏传真纸。

3.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应符合有关标准。

4.归档文件应由专业人员分类、整理,经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定。

5.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制成纸质文件与电子原件一同归档。归档的电子文件的收发登记表、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应与相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同归档保存。

(七)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党群、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等管理方面材料,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2.科研成果和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或告一段落时,应于3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3.新购进设备仪器(包括引进技术)的文件材料,在设备开箱验收后由专业人员审核、整理后归档,其设备在安装、维护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于任务结束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4.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保存一年后,于第二年的第一季度移交档案室。

5.文书档案由综合管理部保存一年后,于第二年的第二季度移交档案室。

6.公司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及参加会议的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办法。

7.照片档案(包括底片)在照片冲洗、加工并经整理后,移交档案室。

8.因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等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应随时移交档案室。

(八)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两份,比较重要或利用频繁的材料可归档3份。

(九)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前,应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并在目录上签字后,移交档案室。交接时,双方经清点无误后,均应在目录上签字。

第九条照片档案的管理

(一)收藏范围

1.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工作成果的照片档案。

2.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与公司、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档案。

3.公司组织或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档案。

4.纪录公司、本地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及异常现象的照片档案。

5.与其他载体档案有密切联系的照片档案。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档案。

(二)收集时间

1.归档时间

照片冲洗加工后,由摄影者或承办单位整理,按照片档案卷内目录编写说明,在第二年向档案室归档,或随其他载体档案

一起归档。

2.收集要求

--电子版、照片、说明齐全。

--电子版与照片的影像相符。

--数码照片需提供与影像相符的电子光盘。

(三)照片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有利于保持照片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有利于提供利用的原则。照片档案的照片、数码光盘应分开存放。

(四)文字说明的成分和编写要求

1.文字说明的成分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六要素。

事由:照片影像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

时间: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拍摄时间;

地点:被摄物所在的具体地点;

人物:照片影像上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

背景: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摄影者:一般填写个人,必要时可加写单位。

2.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综合运用以上六个要素,概括地揭示照片影像反映的全部信息。文字简洁、语言通顺。一般不超过200字;照片的拍摄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五)照片的整理方法

1.照片的分类应在全宗内保管期限——年代——问题进行分类。分类应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动。

2.根据分类情况,将照片与说明一起固定在芯页上,并组成案卷。芯页的规格为A4纸大小,即:297mm×210mm。

3.根据照片的规格,画面和说明的字数确定照片固定的位置。

4.照片必须固定在芯页正面(装订线右侧)

5.案卷内的芯页以三十页左右为宜。

(六)照片的整理要求

1.照片要组成案卷(保管单位)。

2.案卷题名应概括案卷内全部的照片的基本主题。

3.档号规范、准备、清晰、不得出现重编、漏编及空号现象。

4.说明格式正确,项目齐全,能准确揭示照片内容,反映整理情况。

5.案卷装订美观,要有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

6.有完整的,符合标准格式的案卷目录。

7.对大于案卷芯页规格的照片,采用袋装式或卷筒式的方法与说明一并单独存放,并在装置明显的位置填写照片题名与档号,并题名与档号在相应案卷的卷内目录中予以标注。

第十条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一)电子文件的形成

1.电子文件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电子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和其他相关数据。

3.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4.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及负责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档案部门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管理办法

1.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之初,就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2.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3.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4.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予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

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5.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应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6.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处理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将具有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成纸质文件存档保留。

7.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本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8.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9.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文件,收集时应注意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10.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像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压缩算法和软件。

11.用音频设备获得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12.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应注意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13.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软件型号、名称、版本和相关参数手册、说明资料等。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原则上应转换成通用型电子文件,如不能转换,收集时则应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14.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三)收集、积累方法

1.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2.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3.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备份文件一同保存;

4.电子文件登记表如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质打印件。

(四)电子文件归档要求

1.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时,应按其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其内容包括: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的有效性及其信息记录格式等。

2.电子文件的归档鉴定工作,参加国家关于电子文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鉴定结果,在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上制作相应的标识。

3.归档前,由文件形成单位对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如果文件形成单位采用了某些技术方法保证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则应把其技术方法和相关软件一同移交给接收单位。

4.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5.电子档案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6.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

7.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8.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的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9.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归档的每套载体进行检验,将检验的结果填入电子档案入库登记表。检验不合格的,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

10.验收合格后,档案管理部门在电子档案入库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一式二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自存。

(五)电子档案保管除应具备纸质档案一般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归档载体应作只读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载体应直立存放,做到防尘、防形变。

2.存放时应注意远离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3.单片载体应装盒,且避免挤压。

4.环境温度范围:17oC-20oC,相对湿度范围:35%-45%。

(六)有效性保证:

1.归档电子文件的形成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每年均应对电子文件的读取、处理设备的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

2.对磁性载体每满2年、光盘每满4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校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3.对磁性载体上的归档电子文件,应每4年转存一次。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4.将检验结果定期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管理登记表》。

第十一条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必须坚持保密原则,认真执行保密制度,维护档案机密的绝对安全。

(二)档案室保存的档案,凡是加密的不属于开发利用的范围,只限于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用,一般不对外提供借阅。

(三)利用者借阅非密级档案,需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

(四)利用者查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密级档案。

(五)档案利用者在履行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后,应在阅览室等候调卷人提供档案,严禁进入库房自行查找档案。

(六)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笔记本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七)利用者一般只在阅览室查阅档案,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或需要档案复制件者,必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利用结束后须立即到档案室办理退还手续,利用过程中不得私自复制或转借他人。

(八)档案人员必须随时锁闭档案库房门窗,做好档案的安全防盗工作;资料库房的钥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转借他人。

(九)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十)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或档案复制件外出参观、游览、

探亲访友和出入其他不利于档案保密的场所。

第十二条档案借阅制度

(一)为保证公司资料的完整、安全以及特殊资料的保密性,凡需查阅、借阅科技资料、实物资料及科技图书等,均需严格履行借阅登记及审批手续。

(二)公司员工查看、借阅资料时,须填写登记表办理借阅手续。如需借阅已归档的资料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再行办理相关手续。重要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必须在指定地点查阅,特殊情况须报请有关领导的同意后特殊办理。

(三)协作单位(指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如需查阅与工程有关的档案或资料,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四)其他单位人员查阅本公司资料或借阅资料需经公司领导批准且应由本公司相关人员陪同。如需提供资料复印品,须由公司领导签字确认。

(五)调用机密或重要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对此类文件不得随便摘抄或复制。

(六)借阅资料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到期后仍需使用时,需携带所借资料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

(七)不得随意将借阅的档案拆散或在资料上勾画、涂抹;不准弄脏、缺角或遗失,否则,按损坏、遗失赔偿。

(八)借阅合同、协议及招投标文件时需经计划经营部负责人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九)档案管理人员对交回的档案、资料等,要逐页检查、核对、验收,发现问题除按规定处理外,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阅资料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在现场,严禁把资料带出资料室。

(十)因工作调动、离职前,应将所借的资料归还,由档案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离休手续。

(十一)声像资料原则上不予个人借阅。

(十二)若专项工作急需,对有必要收回已借出的资料,无论借阅者的借阅期限是否到期,档案室可通知其提前归还。

第十三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应以档案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坚持整体价值观和动态价值观的原则,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鉴定销毁范围。

(二)档案的鉴定应以卷为单位,采取逐卷逐件审查的直接鉴定法,一般不拆卷进行鉴定。

(三)档案鉴定工作一般每5至10年进行一次。

(四)档案鉴定工作程序:

1.档案管理部门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

2.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工作的目的、范围、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3.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企业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室和有关人员参加。

4.鉴定小组成员按分工分别对档案进行初鉴,提出鉴定意见。集体审查,形成鉴定小组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公司领导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6.销毁档案应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待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五)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做其他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六)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变更、检索工具调整等善后处理工作。

(七)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十四条档案室编制目录检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档案室可利用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形成单位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第十六条科技档案分级向公司各部门开放,文书档案、照片档案、电子文件档案原则上不开放,若工作需要可依照档案借

阅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利用。

第十七条非本单位人员利用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利用公司档案未经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均无权复制、摘抄、公布档案。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借阅档案未按规定期限归还且未办理续借手续的,考核借阅人及借阅部门负责人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考核。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一)将培训、出差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档案室归档的。

(二)将借阅档案损坏、丢失的。

(三)私自复制、摘抄、翻录档案的。

(四)将下发资料丢失,影响日常工作的。

(五)明知所保存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一条《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第二十二条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财务档案根据《档案法》和本办法确定的原则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沈阳广久企业集团综合管理类 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集团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防范和避免由于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资料不全、保管责任人不明确等潜在隐患,防止文件档案的缺失,使集团经营管理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资料归口管理范围 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的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过去、现在和将来公司、各部门、厂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并且应纳入档案管理的文件资料。 1、经营、行政管理类: ①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安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合格证、质量认证合格证、印章、章程、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凭证、土地使用权凭证等代表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 ②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 ③经营管理中需要保管的相关权利凭证、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下发的裁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人力资源招聘/辞退/工伤/职业病等资料 ④采购销售合同/订单/送收退货单/往来传真/样品/变更修改解除合同补充协议等交易资料 ⑤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书/开竣工报告/设计变更/安全目标责任书等工程资料 ⑥财务对银行/税务往来业务中发生的财务管理文件 ⑦经营管理当中所形成的其他需要纳入经营、行政管理的其他文件档案资料等。 2、党群管理类:

党群档案归档主要内容包括党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五方面的内容材料 1 党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本企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本企业党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本企业党支部(扩大)会、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 要。 ⑸本企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党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本企业党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本企业党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本企业党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党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②组织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对本企业党员、党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员名册。 ⑸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本企业党员教育、学习与整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党费收据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③宣传工作:

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016试行)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016试行)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文书档案管理 (3) 第四章工程档案管理 (9) 第五章声像档案管理 (19) 第六章电子文件管理 (20) 附件 (21)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避免档案缺失和遗漏,保证档案完整、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1.2 项目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1.3各项目部须设专门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1.4档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实现对档案的有效管理。 1.5因各地区档案归档标准要求不同,具体归档标准以当地城建馆、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要求为准。 1.6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2.1总部工程中心是太平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2.1.1统筹规划集团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和推行集团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标准等。 2.1.2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2.1.3负责组织档案业务培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2.2各平台工程中心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定期监督检查各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2.3 项目部是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项目的档案,具体职责如下: 2.3.1 执行集团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标准等,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3.2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其他工作。 2.4 档案管理者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做好档案的完整性、及时性、连续性、保密性。 2.4.1档案管理者应注意档案文件的流出、流入的台账记录工作,定期核实档案文件使用状态,保证档案文件的完整、连续。 2.4.2档案管理者应注意档案室的环境安全,做到防火、防水、防潮、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好定期检查。 2.4.3档案管理者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外界,更不得对外泄露机密文件。 2.4.4 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时,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以档案清单或台账等书面形式在档案室内进行核实交接。 第三章文书档案管理 3.1文书档案主要指各项目部在项目的日常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收文、发文、通知、信函、会议记录、计划和总结等资料。 3.2归档范围 3.2.1上级来文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带表格)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带表格)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 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 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 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 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 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 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 纸等。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促进投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项目资产的安全性,根据《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投资业务操作流程》等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投资业务全过程及与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融资人的基本资料、投资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投资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投资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公司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对投资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部门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人员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投资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投资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投资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客户的秘密,档

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投资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投资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投资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投资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融资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项目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完整word版)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工作管理,妥善保管、利用好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做好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及《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机关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须按规定,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凡调离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交结清档案文件资料后调离。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局机关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室暂设在办公室,配置专门人员负责。各科室须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管理、归档整理及上缴工作。 第四条本机关档案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材料范围,包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稿、照片、录音、录像、盘片、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上级机关召开的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系统、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批示、讲话、题词、照片、留言和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二)本机关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以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整套文件材料(包括会议安排、通知、议程主席团名单、开幕词、工作报告、讲话材料、经验材料、技术材料、会议总结、会议纪录、会议简报、决定、纪要以及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先进事迹等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 2、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决定等文件材料)。 3、本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文件材料。 4、局印发的(包括转发及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一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全市重大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标志性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本市的公务活动; (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在本市的重要公务活动; (三)著名外国友人、国内知名人士(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各领域杰出人士、宗教界知名人士等)、华侨领袖、有名望的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在本市的访问、考察、参观等活动; (四)本市副市级以上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 (五)本市重大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体育、外事活动或

者公益性活动; (六)本市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处置活动; (七)本市具有重大影响或者较大规模的其它活动。 第四条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遵循统一协调、加强督导、各负其责、完整收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大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市本级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第七条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组织承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组织承办单位在制订重大活动方案或计划时,应当同时制订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订并落实相应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60992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 公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2021年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 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 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 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 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遵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 (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内蒙古**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 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各种形式、各种载体记载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对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 保管、利用、鉴定销毁、保密等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多方位、全过程的立体管理体系,实现档案的闭环管理,形成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工作标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含新型化工公司),根 据公司管理实际,为实现资源的统一集中利用,**区域各企业档案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绿源水务公司、绿土地农业公司档案由****直接管理。**区域之外的各全资、控股、托管企业可在不违反本办法基本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制定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分设员工人事档案室,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管理。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行政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划、计划、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的审批;负责公司拟销毁档案鉴定意见的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作为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划、计划、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的制定。 (三)负责对各部门(分厂)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指导、检查。 (三)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档案资源配置。 (四)负责组织各部门(分厂)兼职档案人员的选派工作,同时负责对公司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规范使用档案库房,并不断使其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现代化。 (二)对公司档案室保管的档案资料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和保密责任。 (三)负责指导、协助各部门(分厂)做好档案的收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13152825

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公司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具体归档范围按《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文件和应归档的文件,在次年六月底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随机设备、仪器、技术文件材料,在设备、仪器开箱时及时归档,待档案室登记后,再办理借用手续,进行安装调试。 3、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4、会计档案隔年归档。 5、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公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库房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鉴定小组和领导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三章 归档制度 第五章 档案的分类、编号、排列、编目 第六章 档案的管理 第七章 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八章 附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V3.1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照片、录音(像)带、光盘、软盘、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记载企业发展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各级各部门有承担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管理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钻研档案业务、熟悉业务和企业管理知识,并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各级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

员组织培训,致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档案管理队伍。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档案工作接受省公司的统一领导,实行以本系统管理为主,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为辅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各部门、各分公司档案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省公司制定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负责本部门、本分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及提供利用工作。 (三)参与科研成果、技术鉴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 (四)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按要求向市公司综合部报送统计资料。 (六)负责组织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第三章 归档制度 第七条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各部门、各分公司整理、立卷、归档制度。 第八条 归档范围 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把公司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已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照片、 录音、录像、电子文件以及奖状、奖旗、奖杯、题词、字画等,按期归档。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各部门应遵

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四案卷标题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和揭示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和成份,并具备责任者、内容、文件名称三要素。案卷封面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五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按文件形成的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卷内目录填写正确,编写页号无误。六案卷装订牢固,整齐美观,案卷中无金属物,装订线不压盖字迹。七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交档案室统一编制目录。第十三条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将档案编录入库。一各部门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档案归档、编目和入库工作。二保证归档手续完备。档案移交前各立卷部门应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并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经检查无误后,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并认真填写移交清册。第四章档

福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原林业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其变化,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等形成森林资源调查成果管理和相关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为调查单位,为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客观反映调查区域森林经营管理状况而进行的森林资源本底调查。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组织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中,对由于林木采伐、森林灾害、林地占用征收、造林更新等各种原因,引起森林资源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发生变化,经过外业核实后符合更新条件的,更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库的过程。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是指对自然年度内的全省林地利用状况、权属变化,以及各类森林经营活动(如造林、采伐、更新等)、自然灾害损害(如火灾、泥石流等)、非森林经营活动(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违法毁林开垦等)等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的活动。 第八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的原则,保证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条对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单位与职责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XXXXXX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指公司各单位在科学研究、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党政工团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信息材料、图纸、表格、影像制品、获奖证书、奖牌、锦旗、奖状和各类礼品等。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同心协力做好档案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要将档案工作列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要纳入企业领导工作议程,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并经常检查档案工作,切实解决档案管理过程中的难题。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坚决贯彻执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各级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类档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齐全、

完整、准确和安全。各级档案业务管理部门,对所属系统的档案工作,要经常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工作体制、机构、职责 第六条公司档案工作接受总公司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检查。全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指导和检查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是全公司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统计、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细则和办法。 二、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总结交流和推广档案工作经验,组织培训和参与本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公司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平时立卷、积累和归档工作;负责公司机关各类档案的收集、标准化整理、科学保管、编制各类检索工具;组织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各类档案进行终审鉴定及审批监销工作;开展各类档案的提供利用等工作。 四、组织编制档案年度统计报表;指导并汇总“公司各单位档案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五、监督、指导和协调公司所属机构各工程建设项目竣

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XXXXXXX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XX的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便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档案室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二)督促、检查和指导资料立卷部门对移交资档案室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三)编制档案总目录以及分类目录、机读目录等检索工具,便于检索和利用。 (四)定期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

见。 (五)按年度对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的内容包括档案种类、数量、档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的统计等。 (六)做好资料库房的保洁工作,定期清扫、通风、更换消防器械。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科技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二)根据上级机关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指示、拟定和修改档案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实施。 (三)熟悉档案的来源、用途、种类和存放位置,负责科技资料的接收、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做好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认真做好库房安全、卫生和维护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六)对资料定期清查,保证帐、物相符,及时催要借出的资料,对所保管资料的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七)积极主动、热情的为公司各项工作、各类人员提供利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1073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主要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进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 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 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 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 资、各类合同和其它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 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 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 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 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 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 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 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 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 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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