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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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分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下属各单位)。

3、考勤方式

全体员工均执行考勤机打卡制度。

4、工作时间

4.1公司总部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4.2下属各单位工作时间附后。

5、考勤相关岗位人员职责

5.1公司总部考勤员(总部、项目管理人员):

5.1.1为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宣贯,解释,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监查,以及制度的更新。

5.1.2负责公司总部员工的考勤。

5.1.3负责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管理人员考勤进行核查,定期抽查打卡记录,做好相关沟通与汇报,并按考勤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5.2公司总部考勤员(工人):

5.2.1负责各项目部考勤机使用的培训和指导。

5.2.2负责对项目部提报的工人考勤进行核查,定期抽查打卡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并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5.2.3对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提出合理化建议,与人力资源主管共同把考勤管理规定及时的完善和更新。

5.3下属各单位考勤员:

5.3.1为本单位财务人员,是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5.3.2需熟悉公司考勤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并将制度传达到单位负责人及员工;

5.3.3做好本单位考勤的落实,指导,监督,检查,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5.3.4确保本单位所报考勤的准确真实性。

5.4下属各单位负责人:

5.4.1是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考勤结果负全责;

5.4.2需把公司相关规定宣贯、落实、执行下去;

5.4.3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总部反馈沟通,共同将考勤管理制度完善好;

5.4.4如本单位迟报、虚报员工考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打卡要求及考勤报送

6.1打卡要求:

6.1.1总部全体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

6.1.2下属各单位管理人员每天至少打卡一次;

6.1.3下属各单位工人按班次上下班打卡,单体项目(含大小修)临时工上下班打卡;

注:原手工考勤仍然保留,辅以考勤机打卡对人员出勤情况进行全面管理。

6.3考勤报送:

6.3.1每月由考勤人员按考勤机打卡记录及请假、出差、公出等相关单据制作当月考勤;6.3.2下属各单位工人考勤及工资表由单位考勤员于次月5日前制作完成,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批后发至公司总部相应考勤员处。

6.3.3下属各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考勤由单位考勤员于次月3日前制作完成,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批后发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6.3.4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每季度末汇总(包括考勤、银行卡信息、借款信息),不需要审批直接发送至人力资源部。

7、请假、公出、出差、调派等申请流程

7.1请假: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见附件1),并在批准后提交考勤人员处备案,未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如遇紧急情况或生病,电话与相关领导请假,返回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假单。

7.1.1审批权限:

a公司总部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b下属各单位项目经理请假的,提前和总经理电话请假获得批准后,将有本人签字的请假单扫描版发至人力资源部。如已与总经理请假,未发假条至人力资源部,或已给人力资源部发请假单了,但未和总经理电话请假的,一经发现均按旷工处理。

c项目副经理、项目主管请假三天(含)以内的,由项目经理签批;三天以上的由项目经理初审,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d项目财务人员请假由项目经理初审,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e下属各单位工人请假,三天(含)以内,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项目经理签批,并交本单位考勤管理员备案。

7.1.2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7.2公出:因公,离开单位,同城办理的事务即为公出。

7.2.1公司总部公出申请流程

a因公外出需提前与主管领导请示,并告知人力资源部做好登记。

b外出人员需在《公司外出人员登记表》上登记,明写公出时间、公出事由、大概归来时间等相关信息。

c未请示未告知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7.2.2项目部公出申请流程

a项目经理外出要告知财务人员做好登记。

b项目主管、副经理,有公出事务需提前与项目经理请示,并告知财务人员做好登记。

c财务人员外出,要与项目经理请示,并做好登记。

d未请示未告知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7.3出差:因公,离开单位所在的城市办事即为出差。

7.3.1公司总部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附件2),由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3.2项目管理人员出差需由出差指派人提前电话与总经理请示获批后,由财务人员将带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因公出差申请单》发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7.4调派:公司内部项目间的人员支援调派需提前与总经理电话申请获批后,由申请调派方填写《公司内部人员调派交接单》(附件3),传至人力资源部,申请单经双方项目经理签批,经被调派人签字后方可调派。被调派人员从出发之时开始,即计入被支持项目部的考勤。调派期间的路费、餐费、工资等费用由被支持方承担。

7.5特殊情况未打卡:诸如抢修抢险、工作场所变更、卡机故障等不能及时打卡的情形下,要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附件4),需申请人、证明人、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方为生效。

8、考勤违规处理

8.1 不得代人打卡,一经发现代人或授人打卡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再次发现予以开除。

8.2迟到、早退:

8.2.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8.2.2鉴于考勤机反应速度慢,项目部人多,偶有排队打卡而导致迟到的情况发生,所以项目部每月每人有三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不计迟到的机会,四次及以上的迟到按次正常扣款。每月出勤情况项目部可公示。

8.3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8.4旷工,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当日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4小时以上的计全天旷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1天扣发二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9、加班管理

9.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提倡加班。

9.2公司总部员工:

9.2.1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5),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不计加班。如实际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将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

9.2.2加班实行调休制,原则上在3个月内调休完毕,调休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在表中调休申请的位置勾划上“是”,并注明加班日期,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调休,《请假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3项目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逢大小修期间或抢修期间加点即超过正常上下班时间外工作时间,给予奖金补助并在绩效奖励部分给予加分。

9.4下属各单位工人:

9.4.1包工加班,即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完成某项生产任务,由班长做好记录,不需要打卡。

9.4.2延时加班,由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来安排加班,由班长记录好加班情况,同时考勤机打卡,未经安排擅自加班的视为无效加班。

10、相关记录

10.1《请假申请单》附件1

10.2《因公出差申请单》附件2

10.3《公司内部人员调派交接单》附件3

10.4《未打卡情况说明单》附件4

10.5《加班申请单》附件5

11、其他

11.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11.2本制度自2014年7月21日发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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