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辽宁省2017定额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B-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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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

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

1.技术措施费: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非工程实体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容包括:(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工程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

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安、拆、运输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

(4)垂直运输费。

(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

(6)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地面硬覆盖、临时围挡、大门、临时建筑、临时管线安装等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7)其他项目

2.一般措施项目: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一般工程均有发生的。内容包括:

(1)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

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水,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3.其他措施项目:是指工程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仅特定工程或特殊条件下发生的。内容包括:(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3)冬季施工费:是指在冬季(连续三天气温在5℃以下环境)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边施工边维护交通及车辆、行人干扰等所发生的防护和保护措施费。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其他未列项目,如暂估价等。

(四)规费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4.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五)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建设工程费用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括: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不包

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

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

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工程项目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16.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第二部分各项费用费率

一、费用计取规则:

各专业工程以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部分专业的项目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35%为计费基数,详见各项费用费率。

二、各项费用费率

(一)、一般措施项目

1.安全施工费:以建筑安装工程不含本项费用的税前造价为取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为

2.27%;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为1.71%。

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按下表所示取费基数和费率计算:

3.雨季施工费:

雨季施工费工程量为全部工程量,按下表所示取费基数和费率计算:

(二)、其他措施项目

1.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按下表计算:

2.二次搬运费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计算。

3.冬季施工费

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季标准(气候学上,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所发生的工程量,按下表所示取费基数和费率计算: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计算。

5.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仅对符合发生市政工程干扰情形的工程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方可计取该项费用)

沈阳、大连两市城市市政界限内的工程项目按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

4%计算;其他地区按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2%计算。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

2.计日工

3.总承包服务费

(四)、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费率中包含施工企业自设试验室进行检测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但未包含通过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另外,企业管理费费率中未包含工程项目附加税费。

上述两项未包含费用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规定或实际发生计入。企业管理费按下表所示取费基数和费率计算:

(五)、利润

按下表所示取费基数和费率计算:

(六)、规费

本费用标准中的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费率详见下表:

(七)、税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1.一般措施项目费用(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组成表

2.其他措施项目费组成表

3.其他项目费用组成表

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给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㈠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包含该费用)3.施工机构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得应用编制得。 二、本定额得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得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得作用:就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得依据;就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得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与纠纷、审计与司法鉴定得依据;就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与概算定额得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得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就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得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得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得施工工期编制得。 五、本定额就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得补充与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就是以综合单价得形式表现得,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与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就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得,人工等级 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与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与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就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得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得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得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得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得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得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与相应得设计要求得合格产品考虑得;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与零星材料;定额中得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与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非等。

2.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含该费用) 3.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费,以及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辽宁2017年定额宣贯资料(市政工程)

2017版省定额市政工程册、绿化工程册 2017版市政工程定额共计十一册,分别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其中新增三册,分别是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 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共有八章260个项目,其中较2008版减少238个项目。 增加项目:机械凿挖极软岩、长臂挖掘机挖土方、小型挖掘机挖土、机械挖管沟土方共计、人工清理爆破基底、人工修整爆破边坡共计、机械破碎冻土、增加河道水冲法清淤。 删除项目:正铲挖掘机挖土、人工装卸汽车运土石方等。 合并项目: 将2008定额的自卸汽车运土方、石方共计80项合并为自卸汽车运土方、石方及每增运一公里共计4项。 注意几点: 一、桩间挖土:指桩间外边线间距1.2m围的挖土。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二、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

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更新。 四、2008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规定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10m计算修订为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五、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 六、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实际冻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冻土,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机械破碎冻土”项目。破碎后冻土层挖、装、运执行挖、装、运石渣相应定额项目。 七、坑、槽底加宽增加250mm宽度以上规格。 八、2008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计算规则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修订为管沟回填土应扣除300mm 以上管道所占的体积。 第二册道路工程 共有五章662项目,其中较2008版增165个项目。 增加项目:

辽宁省2017定额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B - 07

精心整理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 行。 费用。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1. 2. 1. (1 (2 (3 (4 (5 (6 (7 2. 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一般工程均有发生的。内容包括: (1)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6〕16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

辽宁2017定额宣贯资料(市政工程)

2017版辽宁省定额市政工程册、绿化工程册 2017版市政工程定额共计十一册,分别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其中新增三册,分别是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 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共有八章260个项目,其中较2008版减少238个项目。 增加项目:机械凿挖极软岩、长臂挖掘机挖土方、小型挖掘机挖土、机械挖管沟土方共计、人工清理爆破基底、人工修整爆破边坡共计、机械破碎冻土、增加河道水冲法清淤。 删除项目:正铲挖掘机挖土、人工装卸汽车运土石方等。 合并项目: 将2008定额的自卸汽车运土方、石方共计80项合并为自卸汽车运土方、石方及每增运一公里共计4项。 注意几点: 一、桩间挖土:指桩间外边线间距1.2m范围内的挖土。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二、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更新。

四、2008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规定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10m计算修订为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五、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六、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实际冻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冻土,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机械破碎冻土”项目。破碎后冻土层挖、装、运执行挖、装、运石渣相应定额项目。 七、坑、槽底加宽增加250mm宽度以上规格。 八、2008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计算规则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修订为管沟回填土应扣除300mm以上管道所占的体积。 第二册道路工程 共有五章662项目,其中较2008版增165个项目。 增加项目: 路基处理预压地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路基换填(山皮石垫层、石灰土垫层、粒料石灰土垫层)、铺设荆笆、机械抛石挤淤、

辽宁2017年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辽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5.辽宁2017定额宣贯(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说明: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的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说明: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说明: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说明:落地橱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地、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 2.0.15 凸窗(飘窗)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说明: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凸窗(飘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说明: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总说明如下:详细完整版,请在本页点击下载附件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 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 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

辽宁省2017年费用实用标准化(人机取费正式)

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5·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6·

辽宁2017新定额规则对比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 (一)、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含石方允许超挖量)确定。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解决方案: ①、根据垫层/基础自动生成土方(默认土方深度至室外地坪标高) ②、修改土方深度(深度至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 (二)、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4.基坑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二、桩基础工程 (一)、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桩芯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时,按0.25m计算。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按图示护壁径圆台体积及扩大桩头实体积以体积计算。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砌筑工程 (一)、轻质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混凝土钢筋工程 (一)、混凝土 1、带形基础:带形基础有肋时,在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 时,将肋与基础的工程量合并计算,按带型基础定额项目计算;在肋高>1.2m时,将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带型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混凝土墙子目计算。 2、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柱与板相连接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带柱帽的柱,柱与板相连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柱帽工程量合并到柱子工程量计算。柱帽工程量算至板底。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的柱高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⑤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⑥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3、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凸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直形墙中门窗洞口上的梁并人墙体积;短肢剪力墙结构砌体门窗洞口上的梁并人梁体积。墙与柱相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相连接时,墙算至梁底面;墙与板相连接时,板算至墙侧面;未凸出墙面的暗梁、暗柱合并到墙体积计算。 4、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人砖墙的梁头、梁垫并人梁体积。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③圈梁、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④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5、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截面)面积0.3m2以的柱、墙垛及孔洞所占体积。 ①板与梁连接时板宽(长)算至梁侧面。 ②各类现浇板伸入砖墙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计算。 ③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心部分)计算。 ④叠合梁、叠合板按二次浇筑部分体积计算。 6、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人砖墙的部分并入栏板、扶手体

辽宁定额取费标准

目录总说明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 二、间接费 三、利润 四、税金 第二部分各类工程适用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 二、专业承包 三.劳务分包 第三部分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第四部分各类工程费率 一、各类工程费率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

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辽宁2017建设工程费用实用标准

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2017年辽宁省计价依据(手动整理版)

费用计取规则及费率 各专业工程以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部分专业的项目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35%为计费基数 详见各项费用费率详见各项费用费率 1、安全施工费 以建筑安装工程不含本项费用的税前造价为取费基数。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为2.27%;市政工程、通用安装工程为1.71%。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 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 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 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 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 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 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 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执行何种专业定额,就按何种费率标准计算安全施工费。 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的项目,安全施工费费率2.27% 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的项目,安全施工费费率1.71% 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费 发生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或按实计算。 3、雨季施工费 雨季施工费工程量为全部工程量 4、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工日为符合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条件的工程量对应的定额工日数。 5、冬季施工费 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季标准(气候学上,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所发生的工程量, 6、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仅对符合发生市政工程干扰情形的工程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 按对应工程量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4% 含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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