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中央大道工程位于浦口新城核心区内,呈南北走向,北起沿山大道、南至滨江大道,是浦口新城“二横七纵”主干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毗邻中央绿轴,既是浦口新城核心区内部南北向重要的城市主干路,又是浦口东西向贯通干路的联系通道。全线长约4.5公里,规划红线宽40m,路线北起沿山大道、与浦乌路、浦珠路、迎江路、丰字河路、临江路等主要道路平交后,终点接滨江大道。

道路等级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路幅宽为40m,断面形式为四块板,断面形式分配:(西)2m(侧分带)+11.5m(机动车道)+3.5m(中分带)

+11.5m(机动车道)+3.5m(中分带)+11.5m(机动车道)+2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

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道长约12152米,管径小于等于d800时,采用HDPE塑钢缠绕管,管径大于等于d1000时,采用平口钢筋砼管Ⅱ级管,雨水就近排入珍珠河、翡翠西河和中心河;污水管道长约5937米,采用HDPE塑钢缠绕管,污水分段接入浦珠路和丰字河路污水管。

道路跨越珍珠河、翡翠西河和中心河采用桥梁形式。分别为珍珠河

桥(三跨11+14+11m连续板梁桥,桥宽56.5m)、翡翠西河桥(单跨20m 简支梁桥,桥宽53m)和中心河桥(3×13m简支梁桥,56.5m)。沿线有临时涵洞6道。

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减少违法违规的行为,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车辆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结合本工程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进一部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总结分析并通报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3、本单位所属车辆必须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检。

4、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车辆使用、保养、维修和车辆技术状况考核,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5、车辆(机动)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签发的与所执行任务相符的《派车单》。

6、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机动)车辆的使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7、制定便于管理、责任明确、切实可行的车辆使用办法,把车辆使用落实到人。

8、对车辆保养和修理,实行严格审核制度,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

9、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10、节假日使用车辆,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规定。

(2)驾驶员管理

1、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车辆驾驶员使用标准,确保驾驶员质量和车辆行驶安全。

2、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驾驶员的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业务水平。任何人不得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3、与驾驶员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安全行车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4、驾驶员行车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赌气开车。

5、驾驶员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6、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卫生,每天记录行车日志。

7、驾驶员出车前,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

(3)事故处理

1、(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2、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向上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3、对已发生的重大及其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报告。

4、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必须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4)奖惩

1、建立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为交通安全做出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和车辆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扣发工资奖金,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擅自将(机动)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925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 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 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1、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2、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3、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5、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1、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2、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14、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溜车的防护措施。 15、所有车辆在维护检修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三、车辆检查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转向、传动、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在上班开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班中、班后应随时对车辆要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主任,对本车间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设备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精神状态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公司安全部、资产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对分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抽查检查。 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

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治理制度之一: 车辆修理工间安全治理制度 ◆修理工间安全治理制度 ◆车库安全治理制度 ◆车库、车辆停放安全治理制度 ◆修理工间动火及用电治理规定 捞油治理大队

车辆修理工间安全治理制度 一、修理工间安全治理规定 1、修理岗位工人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同时持有辽河油田公司颁发的岗位技能等级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文明施工。 2、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电、气焊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作业时必须持有动火审批报告,并严格遵守安全作业票的治理规定和程序,在现场安全监督下方可作业。 3、修理工间里的机床、机械、器具及消防器材等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爱护保养,确保其性能完好有效。 4、修理人员不准随意私接电器,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人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设备的操作守则及安全注意事项。照明设备必须有防爆和漏电爱护功能。 5、修理作业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打好掩木、架好保险凳等固定好车辆,拆装部件严格遵守技术要求,按照程序进行拆装及摆放,严禁盲目作业。 6、修理工间不准使用明火,严禁吸烟!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且通风良好、确保职员有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 7、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修理工间,修理工间不准随意停放、修理外部车辆。 二、车库安全治理规定

1、车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与车辆无关的杂物,一经发觉,将严肃处理。 2、保持车库内清洁,爱护车库内一切公共设施,如车库内公共设施损坏,责任者按价赔偿。 3、每天对车库内的安全设施要认真检查,应保持完好无损,做到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发觉问题赶忙汇报,做到人离灯灭,锁好车库大门。 4、车辆严禁拉运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否则一经发觉,将严肃处理。 5、车辆入库时,尽量要车头朝外,防止车辆着火时能够将车辆及时撤离。 6、当电动车库大门损坏时,驾驶员在开关车库大门时,人员不准站在大门下面,防止突然脱落伤人。 7、司机在开启电动大门车辆入库时,大门开关一定要到位,否则不准进库。 8、大队每月对车库进行安全、卫生、防火情形进行检查、评比、并在大队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车库车辆停放安全治理规定 1、严禁在密闭的车库内长时刻使车辆处于着火状态,防止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2、车辆回场后,整理好车辆室内外卫生,做好车辆的回场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车辆回场后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确认无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第三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三章安全驾驶操作制度 第五条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第六条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第八条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第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条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四章安全驾驶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载客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四条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五条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配专人对公司配车辆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向公司。 第十八条专管员建立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档案,详细记载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单位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单位公务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所属各单位管理的公务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术语、定义 交通事故——指车辆、行人、乘车人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循依法。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 职责 4.1 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公务车辆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公务车辆安全进行监督。 4.2 单位综合管理部是机关各部门公务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小车班公务车辆的保险、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协助安监部进行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处理,负责建立车辆行驶里程和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3 单位管属单位自有、出租及承租的公务车辆安全由管

属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公务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4.4 单位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自有及租用的公务车辆安全由经理负责。由本单位负责办理保险、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负责公务车辆的安全行车管理。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驾驶人员 5.1.1 驾驶员必须经国家相关机构培训,取得驾驶员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5.1.2 遵章守纪。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执行本单位、本部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脱岗,未经派车不得私自出车。 5.1.3 文明驾驶。出车前对车辆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行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乘车人员系安全带;文明驾驶,礼让车辆,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确保安全。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1.4 爱护车辆。严格按维修保养规程精心安排维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态和清洁卫生,合理操作使用车辆,充分发挥车辆的工作效率。 5.1.5 仪表端庄。注意个人仪表,着装整洁,讲究卫生,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大方。 5.1.6 生活健康。要注意自身形象,加强工作以外的自我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二七条 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二八条 车辆管理: 1、厂区机动车辆(包括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经设备处检查完好后,报劳动局检测验收,领取牌照,登记后方可使用。 2、各种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每季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安技处每年昆审查一次,?凡年审及平时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由安技处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好的必须停驶。 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4、厂区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5、车辆停放不影响厂内交通安全,厂内交通标准图放置明显。 第二二九条 驾驶人员: 1、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驾驶工种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由所在部门向劳资处提出申请,由劳资处会同安技处、?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到市劳动局进行安技培训,凭市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后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 4、脱离驾驶半年以上的,由安技处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 5、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驾驶。 6、遵守交通管理规则,禁止超速行驶及酒后开车乱停乱放。 7、驾驶员要服从安技、保卫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做出显着成绩和违章驾驶及造成事故者分别按厂“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8、退休、退职的驾驶员,由所在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交安技处。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i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播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农”,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人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 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 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人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 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 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安排派车。 4 .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教育资料. 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5. 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五、出车流程 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农”进行。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 按管理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 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由负贵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3. 苍溪境内用苍溪境外用车,派遣车辆及司机。申请人应至少提前?天提交“用车申请单”。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扌II:拼车,避免?车?事。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为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其职责分为: a、负责车辆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改; b、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c、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d、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 e、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f、负责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1、车辆的选配要择优选配。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同时也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专用车辆。 2、车辆报废管理:凡是到期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上交道理运输证,填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进行注销,并将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内,不得参加运输任务。 五、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装要求: 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品标志灯、灭火器、车身反光贴、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防静电接地线、安全帽、防静电鞋、防静电服、阻燃被、防毒面具、防护手套。 2、安装要求: a、危险品标志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中间位置; b、反光贴贴在车辆两侧中间位置,围绕车身贴一圈。 c、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并保证一直接通电源; d、防静电接地线要保证一直与地面接触; 六、车辆检查维护与审验评定: 1、驾驶员与押运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2、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小修必须到有危险品车辆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和小修;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93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厅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部公务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检查、监督。 2.安全科负责公务车辆安全统筹工作,以及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督工作。 3.驾驶员要钻研驾驶业务,爱护车辆、服从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1.综合办公室应为每车、每位驾驶员建立档案。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考核,否则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3.安全科应每年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 (二)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落户、参保、报废等手续,驾驶人员的上岗操作和年度安全教育及车辆的动态情况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科具体负责执行。 2.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派,爱护车辆,积极完成好任务。 3.为杜绝对车辆技术状况不熟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车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没有特殊原因及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车辆。 4.外聘驾驶员,应严格审查考核,根据项目部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驾驶车辆。 5.租用外面车辆和聘用驾驶员,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与车主和驾驶员签订租车协议和安全协议。 (三)车辆的使用、维护管理 1.公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 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73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Motor Vehicles in Pla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厂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行驶及作业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各种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第五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第六条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超过10km/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 第七条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标志的

内容,听从保卫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超速、高速行驶,不得随意转弯、停留。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急弯、铁路道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 第九条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第十条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禁止车辆驾驶人员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 第十一条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爬车和跳车。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厂区道路,原料卸车等待结算运费必须将车辆开出东门外;装好的钢坯车等待办理出门证必须将车辆停放到生铁库停车场内。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机关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乡党委书记、乡长统一调度。党政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昭阳区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直接派车;区以外公务用车,报书记、乡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 乡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按照车辆情况报书记、乡长审批。 2、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报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区内每月结报一次;

区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驾驶员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财政所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依据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告书记、乡长,经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 2、车辆大修总成修理预算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采取不少于4家定点修理厂报价招标修理。 3、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主要领导,并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 七、安全管理 1、驾驶员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

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旅游)

XXXXXXXX区开发有限公司 车队管理办法

车队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保障公司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费用开支,做好维护与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车辆的完好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车队岗位职责 一、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公司所有车辆,主持车队的全面工作; (二)坚持原则,热情服务,搞好车队的自身建设,保证完成单位各项出车任务; (三)负责车队严把车辆调度关口,认真执行有关车辆管理制度; (四)负责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于有违章违纪行为的人员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掌握全队人员的基本情况,驾驶技术,熟悉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做好车队驾驶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车辆安全运行; (六)负责车辆油耗,维修等情况的汇总,节约开支,减少浪费; (七)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确保运行安全,力争做到无重大责任事故;

(八)办理车辆运行等方面的各种业务,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和审验工作; (九)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办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驾驶员岗位职责 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车队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用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车队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坚持并监督执行车队制度,切实掌握好用车动向; (七)车辆行驶前驾驶员必须挂好安全链,系好安全带; (八)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九)车辆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十四)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十五)做到无违章,无责任交通事故,无责任机械事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起重机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为加强汽车起重机的全面管理,确保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证。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三条起重机的使用必须遵守生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 第四条起重机的使用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第五条操作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6.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起重机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

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六条在雨雪天、夜间进行吊装作业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严禁在风力过大时吊装。 第七条起重机作业完毕必须停入指定的车库或指定停放地点。 第八条定期对吊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 第九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冬季须做好必要的防冻措施。 第十条汽车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第十一条汽车起重机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沧州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0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 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含监理公司、各施工 承包方,包括各直接或间接分包单位、合作单位等)车辆 和租用车辆以及车辆运行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3.1 运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

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监控。 3.2 综合管理部 3.2.1 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 3.2.2 负责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3.3 相关方 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陆上交通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 管理要求 4.1 车辆基本要求 公司机关及相关方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上路行驶: a) 车辆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牌照、行驶证后方可行驶。 b) 车辆落户后,相关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 c)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0037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安全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公司名下的所有车辆。 三、使用管理 (一)车辆分类 1、行政车辆:主要用于总经理出勤及来客接待用车(或其他部门公务用车); 2、运货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输。 (二)车辆使用 1、全部车辆均由行政部管理,行政车辆原则上由总经理直接调派,其他货运车辆则由相关负责人合理调派,行政部指定专人为车辆管理员。 2、行政车辆必须填写附表1《出车记录表》,交予行政部车辆行政专员,确认出车时间并签字,行政司机方可出行;其他货运车必须填写附表2《出车单》,由相关负责人确认签字方可出行。 (三)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进行车辆用油管理,行政部根据每车每卡用油情况进行充值。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由纷享销客报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在附表3《油卡充值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需报行政部及时修理或申请现金加油。 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附表4《车辆用油统计表》上,由行政部统计每辆车的油耗情况。行政部每月记录每辆车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调研工作,驾驶员在加满油时记好未行驶前的公里数和所加的油量,第二次加油前记录好已经行驶的公里数报给行政部进行统计核算油量及油耗情况。 6、行政部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7、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8、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以现金或转账形式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充值。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确保车辆随时处于适合运行状态。 2、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附表5《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确保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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