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

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

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

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内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内,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

管理信息条系统。

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

(1)资助内容

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2)资助对象和标准

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5、如何办理?

答:(1)学生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公示。

(3)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资助

学生名单提交县级财政局审核。

(4)财政局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家长银行卡

6、我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因家庭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措施?

答: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在籍在园幼儿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1、什么是“两免一补”?

答:“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补”。

经过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多年来的努力,到2008年我国已全面实现了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其所需资金已全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免学杂费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农村免除学杂费的标准,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费制”文件中农村中小学学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取暖费)标准,按中档就高原则逐省份核定。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资金由中

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地方财政状况,分省确定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东部地区未享受中央补贴的省份,其免学杂费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城市免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各省级大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执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3、什么是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是指中央免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不包括地方课程教材及各种辅助性教材。

4、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科目由哪级行政部门确定?

答:国家课程兔费教科书的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现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由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确定。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均应从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民族地区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包括民族文字教材。

5、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教材选用权在哪级行政部门?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教材选用一般以地市为单位进行。地市不具备条件的,如多民族、多文字且人口较少的地区,也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选用教材。

6、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小学阶段包括哪些科目?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小学阶段包括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

息技术等)。

7、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初中阶段包括哪些科目?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初中阶段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

8、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哪级财政提供?

答:地方如要编写地方课程的教材,应限页数,限价格,地方财政应为享受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同时免费提供地方教材。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得再向其收取任何教科书、教铺材料的的费用。

9、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如何管理?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应统一纳入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下拨到下级财政

10、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既要适应中小学教材多样化的要求,又要在本省范围内相对统一农村中小学教学用书,优先选用质量好价格低的教科书。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是,每生每学期小学生45元、初中生90元。免费教科书书采购价原则上不得突破指导价标准,超出指导价标准的经费必须由省级财政承担。

11、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价格包括哪些方面?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格包括出版、发行、包装、

保险、运输等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教科书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采购免费教不科书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12、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购工作应集中在哪级进行?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原则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政府采购。在人口较多地区,如以地市为单位集中采购,需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并授权。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应联合成立免费教科书采购办公室(设在省级教育部门),按照本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统一采购,其具体采购事宜应当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办理。

对经论证无法按指导价标准采购的省份,可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部、财政部委托教育部教育政府采购中心代为采购并由教育部指导该省份选用教科书。

13、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标示是什么?

答:免费教科书的扉页上须以适当方式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

14、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的原则和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充分引入和培育竞争机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要打破省界区域限制,面向全国进行。

15、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标准是

多少?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提出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的要求,2010年将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済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再次上调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初中5元,按学生每年在校天数250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16、“一补”第二次提标补助标准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各地要按照提标后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和各省确定的寄宿生贫困面,足额落实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省级财政在资金落实上要起到统筹作用,保证国家的资政策落实到位。各地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第二次提标的标准,即达到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

17、享受“一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如何确定?

答: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18、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答:2008年8月,国务院发《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

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的杂费标准执行,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350元不等的费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予以安排。为支持和引导各地做好免除学杂费工作,中央财政对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从免除之日起,按照免除学杂费资金的的一定比例,安排奖励资金。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央财政适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19.如何办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享受“两免一补”?

答:(1)在校住宿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贫困困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公示。

(3)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通过后将资助学

生名单提交县级财政局审核。

(4)财政局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家长银行卡。

20、我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措施?

答: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助学政策体系,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全部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部分彩票公凎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但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得到有效资助。建立普通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手段,对于完善国家资助策体系、帮助家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2、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多大?

答: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3、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5)91号),2015年春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适用于哪些学校?

答: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闲难,生活俭朴。

7、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8、如何加强对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的管理与监督?

答: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制定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査和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如如何办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答:(1)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2)班级评审。(3)学校审核公示。(4)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高中学生资助卡并将资助学生名单提交县级财政局审核。(5)财政局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高中资助卡。

10、我市针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措施?

答: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实施全面覆盖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高中贫困家庭在籍在校学生因贫失学。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住宿费。

四、中职学生资助政政策问答

(一)综合类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我国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制度。

国家鼓励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

困难材料的新生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

2、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的学校范围有哪些?

答: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3、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能否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这两项资助政策。

4、有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均可享受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此外,六盐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畴。

5、地方中职资助政策如何和国家资助政策相衔接?

答: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资助政策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6、如何加强对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答: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制定本校国家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预决算制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编制综合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年终应当编制决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的检査和社会的监督地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资助信息进行审核,并负责对直属中职学校的资助信息进行公示。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结果跟踪制度。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査。

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金的资格。应当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对享受资助政策的民办中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学费标准、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督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

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査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孔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査处之日起,三年内中央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

(二)免学费政策

1、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什么?

答:免学费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均可享受免学费。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

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涉农专业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2010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目前涉农专业为35个,分别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茶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农村医学。

3、免学费标准是什么?

答: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

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4、免学费资金是否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答:公办学校免学费资金,最终拨付到学校,不发放到学生手中。民办学校学生的免学费资金,直接拨付到学生“中职资助卡”中。

(三)国家助学金政策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済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一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別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3、涉农专业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金涉农专业具体范围与国家免学费涉农专业具体范

围相同。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以何种方式发给学生?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实行按月发放。

中职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照中职信息系统或技校信息系统中受助学生信息,向学校所在地发卡银行提供受助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负责分发给受助学生。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资助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

5、民办中职学校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答:《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抵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均亨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6、如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答:(1)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中请,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2)班级评审。(3)学校审核公示。(4)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将资助学生名单提

交县级财政局审核。(5)财政局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

7、我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措施?

答: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

学。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1、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2007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面贯彻落实新的资助政策。目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及应征如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等内容。

家庭经済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以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高校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通过进一步落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済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3、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成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答:①登录国家家开发据行学生在线务系(htIp: //sls. https://www.360docs.net/doc/5012517246.html,)进行实名注册。②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并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导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

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政策评估 【摘要】高等学校实施的“奖贷助补减”学生资助政策,对于解决我国高校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分析新资助政策体系产生的效果评价标准入手,对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政策效果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维评价,以资助实践的经验为依据,分析了新资助政策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效果评价 一、资助体系构成概述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在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即免费加人民助学金阶段(50年代至1983年);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阶段(1983至1986年);奖学金与学生贷款并存阶段(1986年至1994年);“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及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的试行(1994年至今)。近几年,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保证了绝大多数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同时也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7年下半年,针对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操作机制、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1、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即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设立,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5000元,每年奖励51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 2、国家或金融机构向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的贷款,贷款对象为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创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3、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对于解决特困学生的生活问题发挥很大的作用,能够使生存有困难的学生摆脱经济压力安心求学。国家助学金目前金额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 4、国家、地方政府、高校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专款,补助困难的学生。补助分不同种类和形式,主要包括定期补助、特困补助、临时补助、伙食补助等。这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或个人遇到的困难。 5、减免学费。减免学费制度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针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其中,对于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 二、评价标准分析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

资助政策宣传

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班会主题:宣传资助政策培养感恩之心 班会目标: 1.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旨在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政府对学生资助政策的情况,扩大了学生、家长、教师对国家资助的知晓面,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有利于我校资助工作的开展。 2.让学生了解感恩,即让学生懂得为什么要感恩。 3.让学生懂得怎样去感恩。 4.通过活动让学生真真学会如何做人。 班会过程: 一、通过文字介绍与口头经验交流,使同学们细致地了解了国家及我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申请的各种流程,方便了贫困学生进行奖助学金的申请,同时也是其他同学对其有所了解,进而使得我校的学生资助活动更加清晰化和明朗化。 二、播放歌曲l播放《怒放的生命》导入班会主题。一首《怒放的生命》昭显青春的气息,漫漫征途中,诚然不能一帆风顺,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被残酷的现实扑灭了梦想。一生中必定会遇到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坎坷,甚至还会遇到“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糟糕场面;在这些坎坷面前,有的人真得被打败了,然而有些人却在这里面学会了自强。就像鹰的重生,有时候困境是大家绝处逢生的机会,熬过了难关,便可以重新飞翔在辽阔的天空,穿行在无边的狂野。 三、情景剧——《爱的传递》 感人的情景到处可见,但我们同学们卖力的表演,却更能诠释出父母的爱、国家的爱。爱,需要传递。但爱的传递有很多种方式,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火,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它始终都能让我们感到欣慰和惬意。因为爱,是用善良、用爱心筑成的城墙。为无助的同胞担起一片避风港,去沐浴一片蓝天下的阳光,去拥抱微笑…… 善良是可以有翅膀的,可以飞翔到很远很远的山那边,为干涸的大地送去雨露。让我们搭上那对载满感恩的翅膀飞向远方,飞向未来的天空,将这份恩情传递下去…… 二、听诗歌朗诵——《资助政策,筑未来》 整齐洪亮的朗诵声,荡气回肠,歌颂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歌颂了国家资助的美好,歌颂了我们应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有了资助的相伴,我们前行的道路更加宽广,我们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北阳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县教育体育局《淇县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52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家传》,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讯通、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北阳镇北阳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

“感恩资助,励志青春”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策划

2016年“感恩资助励志青春”资助政 策宣传活动策划 一、活动背景 学生资助政策为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从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我校为实现“资助育人”的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5月定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为使国家资助政策让更多的学生受益,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成效,现根据院部下发的文件,结合院部实际情况,本部门特开展此次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希望能通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因此此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点意义: 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每一个学生了解申请学生资助所需的条件,让更多的学生受益。 2.有助于学生加强自身的感恩意识,锻炼诚信品质。心

怀感恩之心,学会感恩他人、感恩社会。并能树立远大志向、理想,回报学校与社会。 3.有利于引导全体在校学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励志成才。 三、活动主题 感恩资助励志青春 四、活动时间 2016年5月5日至5月31日 五、活动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单位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生活服务部 七、活动过程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5月5日向各院部下达“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学工办主任欧阳老师于5月6日召开了院部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的会议,介绍了活动的主要内容。 3.外国语学院生活服务部于5月9日召开内部会议,确定活动组织形式与人员安排等事项。并下发通知生委开会的消息。 4.生活服务部于5月11日召集各班生委开会。会上强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减免政策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7日。 五、活动地点:黄中八6班。 六、参加人员:八6班全体同学、班主任、各任课老师。 七、主持人:郭语然高振坤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郭: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我们八6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主持人高: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主持人郭: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主持人郭:(1)、问题一: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王璐祺同学答:(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主持人高:(2)问题二:“两免一补”指的什么? 刘伟晔同学答:“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5)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5)简介 高二(10)班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欧阳光明(2021.03.07) 白桥中学八年级三班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性等各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学生心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五、活动地点:八三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八年级三班全体同学、班主任。 七、主持人:张巧巧李楚楚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国家中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八年级三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为主题题的班会

活动。全体大家晚上好! 有人说,风雨中挺立才是真正的英雄。各位同学们,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2、接下来我问你答,进入本次班会重要环节: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知识问答: (1)、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杂费吗?杨敬磊同学答: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吗? 李晓漫同学答: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问题三:国家对寄宿制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苏子清同学答: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4)、问题四:你了解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吗? 张东同学答: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xx年XX学生资助政策公布覆盖学前至研究生教育

xx年XX学生资助政策公布覆盖学前至研究生教育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xx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财政部 ___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___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汇总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docx

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不让一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的,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大学阶段等不同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并在相应的资助项目□内打√。谢谢您的合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二、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库区移民子女和国贫县学 生免学费政策□、雨露计划□); 三、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自治区人民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雨 露计划□); 四、大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 学费资助□、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补偿资助政策□、雨露计划□) 学生(签字):日期:年月日 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6日 ﹍﹍﹍﹍﹍﹍﹍﹍﹍﹍﹍﹍﹍﹍﹍﹍﹍﹍﹍﹍﹍﹍﹍﹍﹍﹍﹍﹍﹍﹍﹍﹍﹍﹍﹍ 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不让一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的,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大学阶段等不同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并在相应的资助项目□内打√。谢谢您的合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二、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库区移民子女和国贫县 学生免学费政策□、雨露计划□); 三、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自治区人民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雨露计划□); 四、大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 学费资助□、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补偿资助政策□、雨露计划□)学生(签字):日期:年月日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 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 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 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

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条系统。 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 (1)资助容 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2)资助对象和标准 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

资助政策教案

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 ----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一、课题:“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二、教学目标: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三、教学背景: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并建立起长效的资助机制,做到“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时间:2018年 五、地点:一五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一五班全体同学 七、教学过程: 1.导入开学一课主题。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助政策知识,今天的开学第一课主题是“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2.学习新知。 解读国家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5.生谈感受: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小学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6.教师总结: “四个教育”,即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成才教育、心理健康教。作为申请国家资助金的同学首先要诚信。在申请时要如实反映家中经济。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 1 —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五)评审发放: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a.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b.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 2 —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20705|发布时间:2014-09-01】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本专科学生) 财政部教科文司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2017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资助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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