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1、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4小时受理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5、对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6、能提供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7、每年开展2次以上一定规模检修检查。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1、房屋管理 (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项目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4)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2、巡查与维修养护

(1)巡查 物业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1次顶棚; ——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月巡查1次围墙; ——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2)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在3日内组织修复;需要甲方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甲方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1、供配电 (1)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3)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 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 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 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 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 准 ................................. 19 5.1 基本要 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 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 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 34 6.1 基本要

物业服务行为规范细则

物业服务行为规范细则 物业服务行为规范细则 1、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对因某些原因未做工作服的,应着职业装),不准穿背心、牛仔裤、短裤、短裙、无领T恤、拖鞋等及其它不适合在办公场所穿着的服饰。服装应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2)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牌。不得翻戴、遮挡。要爱护工作牌,保持牌面清洁。 3)男士员工不得蓄须,不得蓄长发,不得剃光头,做到发不盖耳遮领;女士员工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做怪异发型,做到庄重文雅。 4)鞋面应保持干净光亮,不准钉金属掌,男士员工须穿黑色皮鞋。 5)面部、手部应保持干爽清洁,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女士员工须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避免使用浓味化妆品。 2、行为举止 1)站姿端正。要求头正、颈直、肩平,两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两臂自然下垂,脚跟并拢。 2)坐姿得体。入座要稳,挺胸立腰略收腹,手勿放在臀下、大腿间或抖腿、抱膝摇晃;女士双腿并拢,可叠放、平行放、前后放或交叉放。 3)行姿稳重。要求双肩平稳,双臂自然摆动,步位步幅适度,不要抢行,不要东张西望。 4)与人见面握手时,力度要适中。不要握得太久、太大力,也不宜太软、太无力;不要大力地摇动对方的手;不要用湿手去握手。同时眼神要望着对方,面带笑容,可以说”幸会”或”很高兴认识你”。女士先伸手,男士才可以握。 5)手势适度,宜少不宜多,不用手指指点。与人谈话时双手不要插入衣裤兜,不要双臂抱胸。 6)不得在办公室与小区内大声谈笑、喧哗、哼唱歌曲、吹口哨。 7)与顾客交谈时应保持目光接触,微笑自然,用心倾听,表现出尊重和理解。 8)禁止在顾客面前吸烟、吃东西、嚼香口胶、看书报、挖鼻孔、掏耳朵、伸懒腰、打哈欠、抠指甲、搔皮肤、整理个人衣物及做出其它一些不雅行为。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分等分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设 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 日巡查小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 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 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 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管理人员 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 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 一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 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 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 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日常管理 与服务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 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 修。急修二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 般修理三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七 天内答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 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 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 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 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 等)。 (7)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 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8)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 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 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 于小区住户的30%。 (9)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 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 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1)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 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 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 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内 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内答 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 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 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 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 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 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 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 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 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 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 的服务标准。 (12)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 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 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 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 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 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 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 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 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 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 房屋装修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 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 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 小区住户的60%。 (10)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 目和标准。 (12)能提供二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二种以上 便民(无偿)服务。 (13)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 准。 (14)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 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 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 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 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 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 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 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 8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 管理等)。 (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 准。 (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 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4)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 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 动。 (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 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接到任何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处理(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 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 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 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 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 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 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9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广泛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 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二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 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4)能提供5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5种以上便民(无偿) 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半年组织二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 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三、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5)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7)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9)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10)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良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6)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场所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要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秩序维护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细则

物业服务标准细则 1.基础管理工作 1.1人员管理 (一)标准 1.1.1员工熟悉各自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言行具体规范 1.1.2员工精神饱满、微笑服务,着装规范、礼貌待人,工作认真、按时到岗 1.1.3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及计划、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并完善员工培训记录 1.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标准 1.2.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1.2.2建立健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 1.2.3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绿化信息档案:绿地面积、绿篱长度、主要树种的分布位置 1.2.4建立健全绿化植物综合养护及病虫害防效工作制度 1.2.5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消防应急处理制度 1.2.6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电梯、健身器材、路灯等公共设施的巡查制度 1.2.7建立健全居民装修管理规定,告知居民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2.8建立健全业主公约、业主手册、便民维修服务承诺等管理制度 1.2.9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制度,填写业主投诉记录 1.2.10建立健全居民信息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1.2.11建立健全其他日常管理与服务制度 2.保洁工作 2.1外围保洁 (一)标准 2.1.1全天候保洁,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果皮纸屑、无烟头、无枯枝落叶、无杂物、无粪便等垃圾 2.1.2采取措施及时清理小区内主干道行道树的落叶、枯枝,全天候保洁保证无大面积落叶积存 2.1.3全天候保洁广场,保持无积水、无果皮纸屑、无烟头、无枯枝落叶、无粪便等垃圾 2.1.4冬季雪天:小雪一天内清扫干净,大雪时三天内清扫干净;必要时,铺设防滑草垫 2.1.5全天候保洁花坛、树池,保持无果皮纸屑、无烟头、无粪便、无蜘蛛网等垃圾 2.1.6全天候保洁草坪和绿篱,保持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头、无粪便、无蜘蛛网等垃圾 2.1.7排水沟干净无杂草杂物,排水畅通无堵塞、无积水。 2.1.8窨井无污物溢出,井盖无污渍,一年至少清理两次窨井,发现窨井污物较多时应随时清理 2.2楼道保洁 (一)标准 2.2.1全天候保洁楼道地面、墙面,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污渍、无烟头、无灰网,无杂物,无明显灰尘 2.2.2新小区的楼道地面每周至少拖拭一次,留有拖拭楼道记录 2.2.3全天候保洁窗户、开关面板、扶手、单元门、报箱、公告栏等公共设施保持无灰尘、无污迹、无水渍2.2.4一周内清理易清理的小广告,一季度集中清理顽固小广告 2.2.5全天候保洁单元雨搭无杂物、无漂浮物、无烟头、无果皮纸屑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87055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 处设 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 置简单办公设备,配有 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 品(如办公家具、电话 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电脑、打印机等办 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传真机、复印机、 电脑、打印机、网络等 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管理 人员 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 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服务 时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 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 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 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 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划分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划分标准 (一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划分(A级) 1、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 运1次。 2、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 3、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 4、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 扫。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二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B级) 1、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桶内垃圾不外露。 2、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 3、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发现堆积物 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4、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每2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 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

杆、窗台每3日擦抹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2周擦抹1次,无积尘。灯具每半年除尘1 次。 5、大堂(一层侯梯厅)每日清洁1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1次。侯梯 厅墙面每2周清洁1次。 6、电梯轿箱每日擦拭1次,巡视2次,目视无污迹。 7、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1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视检查 2次,无垃圾杂物。 8、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的,及 时清洁;宣传栏每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半年清洁1次。 9、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 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10、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 1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三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C级) 1、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晰、外观整洁。桶内垃圾不外露。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细则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细则 一、公共服务 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3、服务时限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两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装修管理 (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介绍(doc 11页)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超一级服务标准 第一节天津市一级物业管理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 共用部位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小区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保持完好齐全、规范美观,有缺损及时更换修补。 3、房屋外檐:每周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4、楼梯扶手、门窗:每周巡查一次,保持楼内公共部位门窗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 5、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 6、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7、场地、道路:每月巡查一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8、安全标识:每天巡查一次,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识,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9、围墙:每周巡查一次,保持围墙完好,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10、楼道灯: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内修复,完好率98%以上。 第二节朝华园、朝华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部门主管人员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持证率10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值班经理和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成价费号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成价费号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 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 成价费[2004]239号各区(市)县物价局、房管局(办、所):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制定的《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五城区(含高新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分级分等定价原则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设单位与物管企业或业主与物管企业应根据公布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协商约定,报所在区物价局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区物价局协调执行标准。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试行)(附件1),由与物业服务等级(以下简称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相对应的服务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与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以下简称项目等级)指导标准相对应的项目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构成。

四、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附件2)和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指导标准(试行)(附件3),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分别根据物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因素,以及物业的环境、配套设施设备等因素制定并公布。 五、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中的项目等级基准价,是维持物业的公共环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的基本成本(含能耗、设施设备与绿化的日常维修养护及其对应人员的成本),除此以外的物业服务成本(不含保险费)和法定税费、企业利润进入服务等级基准价。 六、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未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该项费用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按物业买受人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另行分摊。 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标准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结合不同物业项目的实际,按照物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物业环境、配套设施设备条件,以及满足其正常运行、维护的要求,分别在相对应的服务等级基准价和项目等级基准价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并在服务合同中具体约定。 八、物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环境、配套设施设备等条件超出或达不到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或项目等级指导标准的,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结合实际,参照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九、物业买受人自物业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统一标准全额缴纳。

物业服务标准(一至三级)

一、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 历的三级物 业管理企业。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标准 (2) (3)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 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 物业管理企业对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7) 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采取多种形式服务反馈,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 问卷调 查等,保证每年与 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 95%。 小区设有服务中心,实行 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 管理档案等)。 (9)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社区开展文化活动。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1)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 )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 墙面定期粉 刷。夕卜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 设置, 整齐有序。 (3)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 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