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9年考试录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9年考试录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9年考试录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递补面试人员公告

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员:

职位名称及代码面试分数线姓名准考证号面试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

赵政月日区税务局科员()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

王璇月日

区税务局科员(二)()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

马增吉月日区税务局科员()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

邹子阳月日

区税务局科员(二)()

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

耿昆月日局科员()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潍城

梁言月日区税务局科员()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

刘子晗月日区税务局科员()

国家税务总局安丘市税务

王春晓月日局科员()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滨海经

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科员

李伟岩月日(一)()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综合保

张奕月日

税区税务局科员(二)()

国家税务总局泗水县税务

高震月日局科员(一)()

国家税务总局泗水县税务局科员(二)()乔元莹

月日谢冰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

区税务局科员(一)()

赵燕宁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火炬高

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科

员(二)()

陈敏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

术开发区税务局科员()

李婕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

科员()

段荣彬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莒南县税务

局科员(一)()

迟姿辰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乐陵市税务

局科员()

武雅丽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茌平县税务

局科员()

吕军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东阿县税务

局科员(一)()

成然然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单县税务局

科员(二)()

岳旭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东明县税务

局科员(二)()

任宏达月日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年月日

税务局2020年季度工作计划【精选】

一、努力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一)切实提高税收分析预测能力,充分运用税收分析预测结果为工作服务。加强税收分析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局要层层建立和完善税收分析档案,将近年经济、税收资料进行加工整合,加强档案数据的分析运用,把握税收工作规律,弄清税源与可实现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更加准确地反映相关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抓好月、季、年税收收入预测,建立完善经济税收相关分析体系,加强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提高分析预测的质量,把握经济税收相关因素的变动规律,准确预测我区地税收入的发展变化趋势;大力培养税收分析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分析工作责任制,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承担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全区宏观平衡力度。区局根据各市税源情况,按照依法治税原则,加强综合平衡工作,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更有力地保证全区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局要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各级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尽可能地切合税源实际。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局直至一线征收机关都要层层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的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健全税收会统制度,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缓税、欠税、减免税的核算管理。完善税款征收缴库办法,严格执行与国库的对账制度和会统核算制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制度,注重抓好税款征收环节的票款管理,落实票款分离措施,保证税收票款安全。 (四)增强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的刚性。总体要求是努力使收入任务与税源相适应,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要求,尽可能实现组织收入均衡入库,尤其是争取首季组织收入开门红,努力完成全年地税收入任务。 (五)强化稽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税收专项检查采取行业治理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一至两个行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级局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税源分布情况,确定本地范围内的检查项目。着重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进行检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争取取得实效。在抓好行业治理的同时,区局、各市局要选择税收征管基础较为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城区)以及年收入任务完成得较差的市、县和城区,统一调配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整治。通过稽查,查找税收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规范区、市、县三级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结合新一轮税制改革,积极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法定权限,积极向人大、政府提出地方税收法规的立法意见,提高地税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4年07月0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危害税收征管罪入刑,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进行界定。 为此,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列举了三种情形,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的,则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理解本公告,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先卖后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所谓“先卖后买”,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 二、以挂靠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挂靠行为如何适用本公告,需要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第一,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 第二,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与此项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就该项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三、本公告是对纳税人的某一种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做的明确,目的在于既保护好国家税款安全,又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换一个角度说,本公告仅仅界定了纳税人的某一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非此即彼,从本公告并不能反推出不符合三种情形的行为就是虚开。 比如,某一正常经营的研发企业,与客户签订了研发合同,收取了研发费用,开具了专用发票,但研发服务还没有发生或者还没有完成。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本公告列举了“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就判定研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5-10-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50369343.html,/view.jsp?code=200510181341598578 ?【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总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总局(征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要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公开内容主要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和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工商、银行及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不得指定税务代理,不得刁难纳税人,不得滥用职权。 第七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部门或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有关事宜。 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是指地方税务局系统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机构。 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是指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税源管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事项的部门和机构。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对设立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事项进行提示,对逾期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等事项进行通知,对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税额等事项进行发布。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办税辅导制度。 税收管理员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取得涉税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应当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给予重点办税辅导。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税收管理员应当通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结合纳税评估,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对需要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解析 导语: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后期将会陆续展开,如何科学备考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小编将会为大家整理相关考试常识、技巧以及习题等相关资料。今天小编带来的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模拟题,助力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简答题 1.如何理解政府职能的涵义。 【答案】 第一,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机构。政府职能实际上是通过各级政府中的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来实现的,但国家公务员本身不是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 第二,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政府职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政府必须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行使行政权力。 第四,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体系。每个政府机构都有自己所承担的职能范围,它们所承担的职能都是政府总体职能的一部分,是政府总体职能的分解和细化,它们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什么是行政强制?它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实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 (1)适用的主体不同;(2)适用的目的不同;(3)所依据的法律 规范不同;(4)适用的法律后果不同。 3.简述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答案】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1)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同一性和斗争 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2)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矛盾双方相互依赖, 为矛盾的存有和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互 相包含,使矛盾双方能够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 方互相贯通,规定了事物向着自己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3)矛盾斗争性的作用: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对立和斗争,不但 推动事物的量变,即为事物的质变作好准备,而且推动着一种事物向 另一种事物的质变,即使旧矛盾统一体解体和新矛盾统一体产生。总 体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结合构成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动力。

《税务局培训工作安排.doc》

精品文档 税务局培训工作安排.doc 20xx年全市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务主题,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兴税,创新理念,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税务文化建设层次、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全市税务事业稳定健康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求真务实,全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效果 思想政治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思想政治工作直接关系着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握时代特点,结合税务实际,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原原本本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中央和总局领导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等,认真研读有关科学发展观的论著和文章,并积极撰写体会文章。通过

学习和研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增强运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各项税务工作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把研读原文与专题讨论结合起来,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务这一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税务工作结合起来,使税务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实际工作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扎实开展春训活动。春节过后,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春训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打牢思想基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训时间,广泛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照新年度税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纠正不足,确保新年度各项税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三)加强调研,进一步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各级要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活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思想调研,真正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市局将结合系统机构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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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 【标 签】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全国税务系统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办发﹝2008﹞126号 【发文日期】2008-12-05 【实施时间】2008-12-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国税办发[200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09年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专业队伍业务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检验税务稽查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并作为选拔稽查人才、建立稽查等级制度的重要依据。 二、指导思想 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工作要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检验培训质量和效果与选拔专业人才相结合,为建设一支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税务总局成立稽查业务考试领导小组,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董志林任组长,稽查局局长马毅民、监察局局长郝一心、教育中心副主任魏仲瑜、人事司副巡视员蔡连山为副组长,教育中心、稽查局、监察局、人事司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中心,魏仲瑜任办公室主任。

在税务总局领导小组领导下,教育中心负责考试工作组织协调、组织命题、考务、考试大纲编写等工作,人事司负责资格审查,稽查局参与命题、考试大纲编写等工作,监察局负责对考试工作全过程监督。 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工作,原则上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所属系统组织考试的具体工作。 四、考试范围 此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范围为全国税务系统全体在职稽查人员,其中50周岁以上、副处级以上干部可自愿参加。 五、考试教材 此次考试以《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案例》(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年9月版)为教材,同时以《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大纲》为参考。 六、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分为综合理论题和实务题,总分为150分,综合理论题和实务题分别占70分和80分,试题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判断、改错、案例分析等。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09年3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高度重视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认真组织好稽查人员的学习、辅导和培训,正确处理好考试与工作的关系,确保考试与工作两不误。 (二)此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由总局指定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税务总局不指定任何人进行辅导,各地也不要邀请税务总局人员及教材编写人员进行辅导,凡购买或参加除此之外社会上任何考试教材、大纲、考试辅导班等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 2011年3月31日 现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 《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 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 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 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 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 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 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六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 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 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 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 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 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 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 法进行税务处理。 第二章申报管理 第七条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 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 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 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 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 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 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第十一条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 扣除:

2018年秘书部工作计划与2018年税务局季度实施计划汇编

2018年秘书部工作计划范文 本部门将与其他部门联手,继续完善分团委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1、关于办活动的经费问题 众所周知办一个成功的活动,经费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院经费有限,如何能利用有限的资源是我们所需重视的。因此,在寒假中,我做了一张经申请的表格,我认为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它能使经费的申请规范化,从而减少我院经费的流失。还有,鉴于以往的经验,我觉得由活动负责人负责列表,秘书部办公室负责采办,这可减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关于开会签到的问题 每个组织都会开例会,为了提高部长和干事对例会的重视程度,我设计了一个签到表。另外,我觉得干部、干事的出勤率应做为期末评比的一项指标,我建议这表可供全院开会使用。 3、关于“优秀干部评比表” 上学期末我们进行了干部评比,由于每行间隔太少,造成于填写的不方便。因此,我建议:以后大型的干部评选,表格应用a4纸,按个人出场顺序,将其名字打印在表格上,省去评分人书写麻烦。表格可增设一栏备注,以便老师们书写评语。我觉得,干事应参加表格的填写,因此,表格可分老师和学生两类。另外,由于表格众多,本部人力资源不充裕,我建议,表格的统计由办公室和本部门一起分工合作。 4.关于“评比表” 在上学期,我部门负责统计了很多评比表,但在这过程中,我发现评比表有着很不人性化的一面。那就是它没有固定那行填写谁的名字,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我建议,以后的评比表,可以列好每个人的名字,既方便别人的填写,又方便我部门的统计。 第1 页共2 页

2018年税务局季度实施计划范文 一、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认真组织后三个月收入。 比上年增长15.65%但是组织收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国税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1-9月份累计完成国税收入39.5亿元。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国税收入任务,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坚决不收过头税”组织收入原则,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切实按照经济税源和税法规定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决不允许预收税款或进项税额推迟抵扣,该兑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不得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作为调节收入的蓄水池” 把脉当前经济形势,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四季度要逐月加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税源情况分析。客观分析征收质量,切实搞好税源调查,找准影响全年国税收入的突出因素,科学估算税收能力,准确预测全年税源,算好全年收入大帐。要认真抓好经济税源分析管理办法的落实,建立收入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省局税源分析监控管理软件,加大重点税源行业、重点企业的税负分析工作,找准税收异常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征管的措施,确保国税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认真负责,3抓好欠税核算。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欠税核查工作。反复核对,分类分析,如实上报,确保质量。核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地税机关的配合,做好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欠税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要以欠税核查为契机,全面加强欠税管理,实行欠税公告,坚持依法控管,以票控欠,以欠抵退,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新欠,逐步清理陈欠。要进一步健全欠税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严密监控欠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使欠税监控工作严密、规范、有数、有效。 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咬紧全年目标。 不断提高工作任务单处理的质量,1抓好责任区精细化管理。全面深化责任区管理软件的应用。运用人机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责任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四季度要全面开展责任区星级评定工作,各单位星级评定的基础上市局评定“十佳责任区”。 会议的议题之一将联合布署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2抓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十月份国地税将召开联席会议。明确abcd四级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具体要求,加强与地税部门配合协作,确保评定的质量,11月底以前完成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第2 页共2 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6】第156号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7日状态:有效 国税发〔2006〕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2012年12月27日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税务局干部学培训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________ 税务局干部学培训工作计划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税务局干部学培训工作计划 年,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xx年。为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凝聚事业发展信心,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全市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积蓄内在动力,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年3月―6月,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在围绕深化理论学习,注重实践创新上下功夫,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继续抓好对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全市地税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由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利用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学习。 二、抓好典型示范教育活动 年1月―3月,在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个人、典型代表、劳动模范事迹活动,通过大力宣扬先进代表人物的事迹,在全市地税系统营造“争先创优”、“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爱岗敬业”、“顾全大局”的良好风气。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协助抓好宣传活动。 三、抓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地方税务局的安排,根据专题学习教育的时间安排、活动方式要求、学习内容、阶段划分,认真制定好相关的方案、 第 2 页共 6 页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8?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税务机关受理外部门查询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附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八年十月九日 — 1 —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对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到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 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范围。 第三条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依法为其保密。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 (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 (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 (三)纳税人自身查询的信息; (四)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 — 2 —

第四条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履行职责的需要,税务机关可以披露纳税人的有关涉税信息,主要包括:根据纳税人信息汇总的行业性、区域性等综合涉税信息、税收核算分析数据、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等信息。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非保密信息的对外披露、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的受理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对外提供工作。要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提供和查询程序,明确工作职责。 第二章涉税保密信息的内部管理 第六条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征管工作需要,向纳税人采集涉税信息资料。 第七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环节采集、接触到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应当为纳税人保密。 第八条税务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接收、使用和传递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 对涉税保密信息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应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审核、登记、建档、保管和使用。 对涉税保密信息电子数据,应由专门人员负责采集、传输和储存、分级授权查询,避免无关人员接触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 — 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改变了原来按一次性奖金全额来确定税率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而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则正相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新文件规定“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就实质上降低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据了解,按此前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对境内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不扣除最低免税额,全额作为所得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而国税总局的《通知》规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其雇员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具体为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两者的区别在于,新办法先除以12个月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税率大大降低,个人的税负将大大减轻。 例如王先生年底获得“一次”性奖金70000元,按照过去的规定,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0×35%-6375=18125元。而按照新规定,平均月收入=70000/12=5833.33元,则: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375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0×20%-375=13625元。可见,按新规定可以比旧规定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通知》明确,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此前的规定是,除年终加薪外,数月奖金或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以全额确定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样看,新规定的缴税方式要比以前多缴了。 “从节税角度考虑,今后企业发放奖金以年终一次性为好,没有必要就不宜采取分季或半年的方式发放。”业内人士表示,因为《通知》还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每年只允许采用一次。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按此办法实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事活动公务员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0]57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0.03.28 【实施日期】2000.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0]57号2000年3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

(一)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人员的审批。 司、处级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批。 处级以下干部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核准。 派驻干部不得在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兼职。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审批。 1.副处级以下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边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查,报本单位领导批准。正处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一般可与出国(境)任务一同办理审批手续,但要由所在单位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JI备案审核。 2.中央管理的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报国务院批准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3.赴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参加公务活动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报新华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或者国务院港澳、台办审批。 (三)因私出国(境)的审批。 1.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申请

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管理知识试卷及答案

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专业知识试卷及答案 一、判断题(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题号后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计为0分。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在管理实践中,管理的四种职能一般是按顺序履行的,即计划、领导、组织、控制。() 2.管理的本质是领导。() 3.直线职能制最直接体现了管理劳动专业化分工的思想。() 4.目标设置是目标管理的核心。() 5.一般说来,目标制定要略低于执行者能力水平。() 6.法约尔被称为“管理过程理论之父”。() 7.泰勒被称之为“组织理论之父”。() 8.员工保险属于奖酬激励。() 9.管理产生的萌芽阶段是指自人类有集体劳动到18,世纪。() 10.经济学是“管理科学”理论的基础。() 11.在分工明确的企业中,任何对组织关系的调整都只能发生在企业的某个局部部分。() 12.人力资源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是完成企业经营目标的关键。() 13.员工招聘是指企业到外部寻找、吸引那些有能力、又有兴趣到本单位任职的人,并从中选出适宜人员予以录用的过程。() 14.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是逐渐上升的,但可能会产生跳跃。() 15.企业是生产经营单位,其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应着重在使用。() 16.控制的过程一般都包括三个基本环节的工作:一是确定标准;二是衡量绩效,三是考核奖惩。() 17.究竟采取扁平型或是高层型组织结构,主要取决于组织规模的大小和组织领导者的有效管理幅度等因素。因为在管理幅度不变时,组织规模与管理层次成正比。规模大,层次多,则呈高层型结构;反之亦然。() 18.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19.大批量生产的企业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产品品种少,主要进行标准化生产,对职工技术要求相对较低,适于采用分权式组织形式。() 20.企业要顺利运转,必须根据经营目标,对各生产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和全面调度,使各要素间能够均衡配置,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这里的统筹安排和全面调度就是组织,它需要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来执行。() 21.管理与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相伴而生的特性就是管理的特殊性。() 22.管理具有目标性,成为现代管理中目标管理方式的重要依据。() 23.环境是组织生存的土壤,它既为组织活动提供条件,同时也对其起制约作用。() 24.政治环境包括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执政党的性质,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等。()

税务局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税务局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税务局2017年下半年作业计划 (一)全力抓好安排收入作业。深化展开“营改增”对当地财税影响的剖析,做好“营改增”后各当地税种征管局势改变的应对,发掘地税征管潜能,完结当地税收内涵式增加。加强征管质量查核,抓住“营改增”职业税收整理,持续展开存量房扩围试点作业,强化个人所得税控管,全面进步产业行为税的征管水平,进步危险应对质量,强化税务稽察力度,发挥社会归纳治税效果。 (二)深化推动依法行政。实在建立“不执行优惠方针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自动环绕丝绸之路核心区建造和自治区加强结构性变革的要求,要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立异、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证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方针支撑和执行力度。标准我局依法办理作业,活跃创立自治区地税体系依法行政演示单位。 (三)进一步优化交税效劳。深化推动“便民办税春风举动”,拓展交税人办税途径,做好“两个减负”,在办税效劳厅推广“1258”办税效劳运行机制,增强导税台效劳功用,办妥交税人校园,拓展方针宣扬途径,不断进步交税人满意度。(四)做好国地税协作作业。进一步加强国地税事务协作,实在处理好“营改增”后呈现的代征规模的断定、过渡期发票办理的保证等问题。

(五)活跃推动绩效办理。做好半年绩效办理考评作业,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全面跟进剖析评价和督查督办。找准作业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推动个人绩效办理,厚实推动绩效办理作业上台阶。 (六)加强职工教育训练。安排好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营建全员学习、进步岗位技术的空气。深化展开“两学一做”教育,安排好留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 (七)加强网络信息办理。持续做好金三使用作业,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办理,严厉按月展开信息安全查看与通报,国地税联合展开作业过程中,严厉执行网络安全要求。 (八)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造。加强廉政教育,展开一期纪检督查干部训练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化风格建造,坚持对“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结合法律督察进展完结法律督查相关作业。 (九)做好各项行政及后勤保证作业。标准财务办理,严厉执行厉行节约,进一步操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行政工作本钱;加强安全出产安排领导,广泛展开安全教育,坚持维稳值勤准则,深化排查办理安全隐患和问题,阻塞安全监管缝隙,进步安全保证水平;完善职工食堂办理和菜地办理;建好活动室;发挥好工青妇安排和各协会的效果,丰厚群众性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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