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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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V1.1 版,2017年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建),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三、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

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或?图标。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2017-130000-01-01-00001。

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

3、建设地点

非线性工程,选择到县级行政区域后,填写至门牌号;经纬度坐标采用在线地图点选的方式。

线性工程需填写到途径所有县级行政区。

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59”。如搜索不到,请输入并选择“其他”,因本系统按《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4号),部分项目可能无对应项。

5、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C3120”。

6、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需填写。

四、工程变动情况

1、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2、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如有重大变动,但环评文件未按要求重新报批的情况,系统将弹出提示,并无法进入后续填报流程。

五、污染物排放量

1、填写说明

“废水”—“水量”的单位采用“万吨/年”;“废气”-“气量”的单位采用“万标立方米/年”;其他项单位采用“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2、废水排放方式

注意点选填写对应选项时,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需对应。

3、排放增减量

此项为自动计算,无需填写。

4、新增污染物

如有特殊需要,可点击“新增污染物”,自行添加并填写相应内容。

六、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多个同类型环保设施

可将同类型环保设施合并填写。

2、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如没有相应环保设施,请选择“无”。

建议大家在填报信息时,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尽可能对照环评时的批文内容,与批文中的规模、工艺、措施等进行比对,文字简洁,主要问题清楚即可。

七、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1、无相关对策措施

如无相关对策措施,请填写“无”,并在是否落实中选择“无”。

2、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建议大家在填报信息时,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尽可能对照环评时的批文内容,与批文中的规模、工艺、措施等进行比对,文字简洁,主要问题清楚即可。

八、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填写说明

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500字。

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字内)。

九、验收结论

1、附件上传

目前系统只需在验收结论页上传验收意见附件,暂不支持上传多个附件。

十、完成

1、提交

请浏览完填报信息后,在页面底部点击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仔细核对。

十一、其他说明

为保证本系统正常使用,请您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出现兼容问题,影响填报。

其他验收相关业务问题请仔细阅读“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政策文件。

本系统运维支持交流QQ群:629568471。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V1.1 版, 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它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立),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经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它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 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三、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 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或?图标。 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 -130000-01-01-00001。 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精选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 精选

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 精选

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资料

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流程 一、环保自主验收主要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修改,起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发布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二、企业自主验收流程 企业自查(资料、设备、设施等齐全)——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核对环评和批复——编写验收报告——梳理整改意见——整改(完毕)——组织专家等单位进行验收——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公示(1个月)——上传环保部自主验收平台 公示流程:公示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为,并按要求填写验收报告相关内容,填完后上传验收意见(包括验收意见和验收人员签名单)。 建设单位于填报验收信息后10日内,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一式二份)报送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 注:不论在哪个网站公示,需要一个公示网站链接,保证能看到公示内容。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因此,项目固废和噪声应按照原验收流程,提交相关材料交河南省环保厅单独验收。 整体项目验收流程见下图所示。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专家和环保部给的自主验收需注意的相关问题

专家和环保部给的自主验收需注意的相关问题 时间:2017-10-0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以下简称验收监测) 是环境监测依法 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的直接途径, 是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验收监测中处理好以下问题至关重要。 1 资料的收集和研读 资料的收集和研读是能否顺利完成整个验收监测的基础。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均在收集范围, 主要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批复意见和试生产批准文件、有关环保设施的初步设计要求和指标、企业基本概况、试生产期间能反映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数据或参数、污染物排放管网图、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情况、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等相关资料。在现场勘察前, 承担任务人员需认真研读, 尽可能弄清项目与验收监测的有关信息, 并制定详细的现场勘察清单, 这样既可防止现场勘察时遗漏, 也可发现工程实际建设与初步设计、环评报告及批复等要求不一致的地方。 2 现场勘察和生产负荷的确定 现场勘察主要核实所收集的资料, 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及布局、生产工艺及排污状况、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产品品种与产量、环保防治设施工艺及运行状况、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辅助工程、污染源排放管网和排放口位置

等。详细检查生产记录, 特别是试生产以来月生产情况和工况, 了解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核实实际产品、工艺、生产规模与批复是否相符, 计算达到验收监测工况所需的生产能力。此外, 还应关注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工程实际变更情况及相应的环境影响变化的调查, 对明显与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不相符处必须严肃指出, 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确定是否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如有异常情况, 需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3 监测方案的制订 监测方案是实施监测的指导书。在资料收集、研读、现场勘察的基础上,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制订项目的监测方案, 重点明确验收监测所需达到的生产负荷、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工况、一类污染物的采样位置和质量控制手段等。告知企业做好开设监测孔、搭建监测平台等准备工作, 同时写明监测合同签订时间、现场监测时间、监测报告编写时间、提交监测报告时间和经费概算等。 4 监测与核查并重 验收监测不仅是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污染源达标情况的测试, 同时也是对“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等非测试工作的考核。在具体实施时, 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排放口是否规范化及是否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等内容十分重视,但也常常忽视一些必要的“软性”内容。如初步设计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中的要求;项目建设中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专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一、验收条件 1、环保设施设计方案须经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批通过; 2、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规范要求; 3、试运行期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并符合其他有关要求。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试运行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2、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3、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作出能否进行试运行的审核意见; 4、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5、试运行期满后(如不达标,则停产整改),提出环保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6、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7、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8、发放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试运行 1、试运行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及环保部门对其的审批意见 3、工艺流程图 4、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建设情况汇报 (二)申请验收 1、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调试情况汇报 3、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4、监测报告 四、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 2、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条; 3、国家环保委员会、计委、经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国家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第三(5); 6、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五、现场验收程序 (1)治理单位介绍治理工程情况; (2)听取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情况介绍; (3)验收监测单位介绍监测情况; (4)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5)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六、验收期限 1、对于试运行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准完毕; 2、对竣工验收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格式.pd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XXXXX 第 XXX 号 项目名称:XXXXXX 建设单位:XXXXXX 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项目名称:XXXXXX 委托单位:XXXXXX 承担单位:XXXXXX

证书编号:X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XXXX 报告编写:XXX 审核:XXXX 审定:XXXX 现场监测负责人:XXXX 参加人员:XXXXXXXXXX XXXXXXX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邮编:XXXX 地址:XXXX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XXXXXX 建设单位名称XXXXXX 建设地点XXXXXX XX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主要产品名称XXXXXX 设计生产能力360 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320 吨/年 环评时间XXXX 年 XX 月开工日期XXXX 年 XX 月试生产批准时间——现场监测时间XXXX 年 XX 月 环评报告表 XXXXXXXX 环评报告表 XXXXXX 审批部门编制单位 环保设施 XXXXX 环保设施 XXXXX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投资总概算100 环保投资总概算30 比例30% 实际总概算100 环保投资30 比例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1998 年 11 月 29 日;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 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 年 2 月 22 日; 3、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验收监测理办法》,2001 年 12 月 27 日; 依据4、XXXXXX《XXXXXX 环境影响报告表》,XXXX 年 XX 月 XX 日; 5、XXXXXXXX《XXXXXXXX 关于 XXXXXX 搬迁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XXXXXXXX),XXXX 年 XX 月 XX 日; 6、XXXXXX《XXXXXX》项目验收监测委托书;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 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评估目的 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目的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依据。 2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内容和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的效果评估工作。3评估原则 3.1为科学监管服务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技术手段,在评估依据、程序、内容、方法等方面必须体现为环境管理科学监督服务的原则。 3.2客观公正原则 企业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是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行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技术评估,为环境管理部门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标准不降低提供技术支持,评估结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3依据相同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与企业自主验收采用相同的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配套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3.4重点突出原则 根据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可依据行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

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流程: →→→→ →→→→ →→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2879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版,2017年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建),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聊环科(建)字年第号 项目名称:年加工 3 万套汽车坐垫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2017年10月

承担单位: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 主任:吴文虎 技术负责人:张学宽 质量负责人:王莎 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授权签字人: 项目名称:年加工3 万套汽车坐垫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电话:0635-8206890 传真:0635-8206890 邮编:252000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聊牛路环保科技园研发大厦

目录 表1 项目简介及验收监测依据 0 表2 项目概况 (1) 表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5) 表4 工况监测 (6) 表5 验收监测内容 (7) 表6 环境管理调查结果 (12) 表7 结论与建议 (15)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委托函 3、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聊东环审[2017]304号《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套汽车坐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08.24) 4、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5、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6、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7、聊城市东昌府区登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的证明

表1 项目简介及验收监测依据

表2 项目概况

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 称 规格型 号 环评台 (套) 实际台(套)备注 1缝纫机标准牌2020同环评2断布机/11同环评3验布机/11同环评 表2-3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项目 投资 (万元) 1废水治理0.5 2噪声治理1 3绿化0.5 5合计2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标先进省份,创新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监管机制,服务“放管服”审批改革,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于10月28日前文字反馈省环保厅环评处(电子版传邮箱)。联系人:何素娟曹子洲87908515(传真)87802168电子邮箱: huanpingchu2017@https://www.360docs.net/doc/505155871.html,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20 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

务院令第682号),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试行)。第一部分建设项目环评价文件审批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行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制定本指引。二、本指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三、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文件报批。四、环评文件依法受理后,遵循公开公正、限时办结原则,依法作出准予、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简化后的内容可包括:1、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4、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建议;5、污染物总量控制;6、评价结论。五、环评文件编制及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委托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评文件,并在向审批机关提交环评文件

环保监测验收报告

报告编号:青中(环验)字(QD2017)第071555号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委托单位:青岛铭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5日

目录 一、前言 (1) 二、验收监测的依据 (2)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 3.1 工程基本情况 (3) 3.1.1 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及现状 (3) 3.1.2 工程规模及内容 (3) 3.2 项目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设备 (4) 3.3 工艺简介 (5) 3.4 主要污染物来源及治理措施 (7) 3.4.1废气部分 (7) 3.4.2 废水部分 (9) 3.4.3 噪声 (9) 3.4.4 固废 (9) 四、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0) 五、监测内容 (11) 5.1 废气 (11) 5.1.1有组织废气 (11) 5.1.1.1监测点位 (11) 5.1.1.2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与方法来源 (18) 5.1.1.3 监测时间及频次 (18) 5.1.1.4 监测结果 (18) 5.1.2无组织废气 (20) 5.1.2.1监测点位 (20) 5.1.2.2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与方法来源 (20) 5.1.2.3 监测时间及频次 (21) 5.1.2.4 监测结果 (21) 5.2 噪声监测 (22) 5.2.1监测点位 (22) 5.2.2 监测项目、方法和仪器 (23) 5.2.3监测时间及频次 (23)

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5) 七、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26) 八、结论 (28) 8.1 废气 (28) 8.2 噪声 (28) 8.3 固废 (29) 附件1 环评结论及建议 (30) 附件2 环评审批意见 (37) 附件3 验收监测通知单 (42) 附件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3)

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之欧阳家百创编

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流程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环保自主验收主要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修改,2017.10.1起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发布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二、企业自主验收流程 企业自查(资料、设备、设施等齐全)——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核对环评和批复——编写验收报告——梳理整改意见——整改(完毕)——组织专家等单位进行验收——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公示(1个月)——上传环保部自主验收平台 公示流程:公示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47.94.79.251)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时需要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填写验收报告相关内容,填完后上传验收意见(包括验收意见和验收人员签名单)。 建设单位于填报验收信息后10日内,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一式二份)报送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 注:不论在哪个网站公示,需要一个公示网站链接,保证能看到公示内容。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三、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因此,项目固废和噪声应按照原验收流程,提交相关材料交河南省环保厅单独验收。 整体项目验收流程见下图所示。 图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流程 3、企业须准备的环保验收基础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水、气、声、渣等);(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3)在市政集水范围内的,提供水务部门出具的排水证明(城市排水许可证); (4)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的现场照片; (5)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现场彩色照片; (6)涉及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提供双方签署的协议、接收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及危险废物转移的联单复印件; (7)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提供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8)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提供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 (9)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提供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仪器与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网证明; (10)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11)竣工相关图件(包括项目竣工图及污染治理工程图等);(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委托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污水处理厂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污水处理厂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本工程与原有工程的关系、环境敏感目标等。 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程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说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区域、污水量和污水性质,说明是否包括工业废水。 3.如果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敏感目标有新增以及是否有遗留问题、说明一期验收审批文件是否存在有关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以及处理措施 列表说明污染物种类、产生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处理处置措施、排放规律和排放去向等。 1.废气 (1)恶臭:原生污水、栅渣、污泥产生。nh3、h2s。无组织排放。 措施:进水泵房、粗格栅在地面以下,采取了封闭、结构; 污泥浓缩机、脱水机安装在室内,加盖密封; 沉砂池顶面采取密封结构; 减少原生污水停留时间; 对污泥进行密闭消化处理; 加强厂区绿化、修建绿化隔离带。 (2)沼气 消化池产生。用于锅炉燃烧加热消化污泥,剩余沼气通过燃烧塔燃烧,排放。 (3)沼气锅炉烟气 so2、nox 2. 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格栅机房排气风机噪声及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

生产、安装环节考虑防噪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在室内或水下,墙壁隔声或水体隔声;离心鼓风机选用紧扣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置减振底座。 4.固体废物 栅渣、沉砂和脱水后污泥。填埋。 三、验收监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1. 污水 生活污水:在处理单元进出口,每天采样4次,监测3天。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生物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nh3、h2s、臭气)及提升泵站(ch4);厂界、厂区最高浓度点。每天采样4次(7:00和19:00的特征时段),监测4天,包括2天晴天、2天阴天(逆温天气)。 (2)有组织排放:沼气锅炉;锅炉烟气出口;烟气参数、烟尘、so2、nox;每天采样3次,监测2天。 3.厂界噪声:污水泵、污泥泵、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厂界噪声;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3天。 4.地表水:说明排水口下游是否有取水口,是否划定水源保护区,如划定水源保护区,除了取水口断面监测外,水源保护区边界处也应设置监测断面。 排放断面上游500m,下游500m,取水口上游100m;左、中、右测点;cod、bod5、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氢;每天采样1次,监测3天。 5.对脱水后污泥进行含水率测定。 6.监测结果若超标,应分析原因。本案例:增加附近敏感点a小区及短时间内不能搬迁的代表性居民点的大气和噪声环境质量监测。 7.如有总量指标考核要求,应对总量符合情况进行评价;若有“以新带老”和区域削减要求的,要对“以新带老”和区域削减量进行核算,并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增减量。 四.环境管理检查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概述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分公司)是一家国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定点企业,位于福建省永春县坑仔口镇西坪村洞口,原厂区总占地面积369352m2,总建筑面积10098m2,总固定资产1794万元。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工业电雷管2000万发/年,导爆管雷管1000万发/年,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塑料导爆管用来装配导爆管雷管的辅助材料)。 近年来,我国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雷管产品的生产正在摆脱传统间断式手工作业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而永春分公司作为一家建厂30多年的老企业,由于电雷管生产线建设时间较长,生产线部分工序和工房已无法满足不断提高的行业要求。因此永春分公司决定对原有的电雷管生产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改造内容包括:引进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云南燃一有限公司的刚性引火元件生产线、北京京煤集团的延期药制造等国内最新雷管生产技术成果。新建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刚性引火元件制造工房、起爆药干燥工房、延期元件制造工房、销毁塔;将原有烘干工房改造为湿药中转库、原有药柱周转室改造为起爆药干药中转库;在距厂区 3.0km处的山沟征地2440m2新建总仓库区,包括雷管成品库和苦味酸、黑索金原材料库,同时对相关的生产辅助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本工程生产区部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设计,总仓库区部分由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福建联美建筑集团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施工,永春鹏祥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监理。2009年8月项目开工,并于2010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工程前期 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于2009年4月27日

企业环保管理手册

企业环保管理手册 1、企业环保手续就是否合规 ?企业建设项目就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及“三同时” ?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就是否齐全; ?企业现场情况就是否与环评文件内容保持一致:重点核对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就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就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2、项目投运后,就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就是否完备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就是对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因此对于部分建设项目(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在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未要求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不含施工期临时设施),则不需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的验收报告中予以相应的说明即可。 ?水、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水、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验收。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与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启动修订程序,在法律修订完善前的过渡期内,应参照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废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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