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合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合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合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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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 2014年3月24日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05560349.html, 2014年03月24日信息来源:合肥日

【字号:大中小】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着力稳增长、提效益、调结构、惠民生,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健康较快发展的态势,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2]4672.9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7.21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2583.75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1841.95亿元,增长10.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5.5:55.3:39.2调整为5.3:55.3:39.4,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上年的43.6%提高到43.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61555元(折合9939美元),比上年增加6373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7%,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8%。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0.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4.2%。

年末从业人员504.4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其中,第一产业102.4万人,减少4.1万人;第二产业175.3万人,增加10.8万人;第三产业226.7万人,增加12.8万人。城乡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28万人,增加25万人。全年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18.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二、农业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74.33万公顷,比上年下降0.9%。其中,粮食作物48.50万公顷,增长0.4%;棉花3.27万公顷,下降1.4%;蔬菜7.96万公顷,增长6.0%;瓜果2.39万公顷,增长4.9%;油料11.56万公顷,下降11.1%。

全年粮食总产量299.68万吨,比上年下降1.2%。其中,稻谷239.17万吨,下降1.7%;小麦45.33万吨,增长4.1%。棉花产量3.25万吨,下降3.5%。蔬菜产量181.21万吨,增长5.3%。瓜果产量58.93万吨,增长8.4%。油料产量32.13万吨,下降4.0%。

全年生猪存栏量141.89万头、出栏量285.98万头,比上年分别增长2.8%和1.0%。肉类总产量47.50万吨,增长0.6%。禽蛋产量19.45万吨,增长0.9%。牛奶产量11.38万吨,增长1.9%。水产品产量23.29万吨,增长7.9%。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397.0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9%。农用拖拉机21.5万台,下降0.5%;排灌动力机械14.0万台,增长1.4%;农用运输车1.7万辆,与上年持平。机耕作业面积67.27万公顷,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达90.5%,比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当年机械播种面积14.07万公顷,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18.9%,提高5.7个百分点;机械收割面积45.64万公顷,占61.4%,提高5.3个百分点。化肥施用量(折纯)31.55万吨,增长0.4%。农村用电量15.30亿千瓦时,增长6.0%。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2.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2330户,比上年净增243户,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907.40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轻、重工业分别增长8.3%和18.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5.9%,集体企业增长10.0%,股份制、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分别增长10.4%和30.1%。

规模以上工业37个行业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六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1188.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9%。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产值2006.81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出口交货值519.83亿元,比上年增长21.9%。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主要产品产量中,农用化肥增长1.33倍,合成洗涤剂增长26.1%,汽车增长4.4%,叉车增长9.6%,家用电冰箱增长16.8%,家用洗衣机增长13.6%,发电量增长18.3%,水泥增长21.2%,钢材下降7.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61.11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实现利润450.15亿元,增长23.6%。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530.18亿元,比上年增长7.9%。纳入统计范围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施工企业859户,比上年增加24户;实现利润总额90.31亿元,增长9.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8695.2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6.5%;其中,新开工面积7845.48万平方米,增长19.8%。房屋竣工面积5566.75万平方米,增长1.8%。年末建筑业从业人员73.41万人,比上年增长1.5%。企业劳动生产率34.68万元/人,增长16.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07.99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其中,民间投资2777.97亿元,增长26.7%;文化产业投资310.11亿元,增长36.0%;城市基础设施投资806.19亿元,增长26.9%。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72.49亿元,增长28.0%;第二产业投资1788.83亿元,增长19.2%;第三产业投资2846.67亿元,增长25.4%。工业投资1752.98亿元,增长18.9%。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5087个,比上年增加256个,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7266.91亿元,增长14.7%。竣工项目3964个,增加321个。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105.81亿元,比上年增长21.0%。商品房新开工面积2211.02万平方米,增长48.5%;竣工面积1435.33万平方米,增长55.8%。商品房销售面积1628.09万平方米,增长31.0%;商品房销售额1023.01亿元,增长33.8%。全年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6562套,竣工8078套。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0.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1392.07亿元,增长15.1%;餐饮收入88.77亿元,增长9.4%。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43.02亿元,增长1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7.82亿元,增长10.1%。

年末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4]1169户,全年实现零售额1120.28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7.3%,服装类增长19.5%,化妆品类增长23.9%,金银珠宝类增长32.5%,日用品类增长10.8%,中西药品类增长22.9%,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类增长18.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6.0%,家具类增长40.4%,汽车类增长20.3%,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9.0%。

全年共举办各类展览活动170场,比上年增长1.2%,展览面积167.9万平方米,增长4.8%。

六、对外经济和旅游

全年进出口总额181.9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出口118.99亿美元,下降12.1%;进口62.91亿美元,增长56.8%。加工贸易出口额30.54亿美元,增长40.5%。机电产品出口额58.76亿美元,下降0.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27.66亿美元,增长43.3%。

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84户,比上年增长33.3%。新增总投资(含增减资)18.67亿美元,下降34.4%。对外经济合作新签合同额23.5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6.0%;完成营业额22.94亿美元,增长1.7%。劳务合作年末在外人员1.1万人。年末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在合肥投资设立35家外资企业,新增2家。

全年入境旅游人数38.9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8%;旅游外汇收入2.5亿美元,增长6.4%。国内游客5950万人次,增长11.0%;国内旅游收入509亿元,增长14.8%。年末拥有星级饭店75家,其中五星级9

家、四星级20家;A级旅游景点48家。

七、交通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83.52亿元,比上年增长9.5%。旅客运输量4.01亿人,比上年增长16.5%;货物运输量3.91亿吨,增长16.0%。

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82.07万辆,比上年增长23.3%,其中私人汽车61.98万辆,增长27.4%。民用轿车拥有量49.74万辆,增长28.1%,其中私人轿车43.80万辆,增长30.8%。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90.27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其中,邮政业务总量5.75亿元,增长8.7%;电信业务总量84.52亿元,增长19.2%。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176.61万户,比上年减少12.52万户。其中,城市119.41万户,减少7.92万户;农村57.2万户,减少4.6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03.32万户,增加74.98万户。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计算机互联网接入用户102.99万户,增加9.59万户。

八、财政、金融、证券和保险

全年财政收入768.2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税收收入685.91亿元,增长11.4%。地方财政收入438.62亿元,增长12.6%。财政支出630.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19.2%,城乡社区服务支出增长1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1.04倍,节能环保支出增长30.5%。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232.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8.74亿元,增长19.1%;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355.77亿元,增长14.0%。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054.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18.96亿元,增长15.0%。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920.56亿元,增长26.2%,短期贷款中个人贷款及透支余额320.09亿元,增长45.0%;中长期贷款余额4927.11亿元,增长12.7%,中长期贷款中个人贷款余额1576.63亿元,增长20.7%。

全年首发上市公司1家,融资80.32亿元。至年末共有30家境内上市公司,全年债券融资306亿元。年末证券营业部68个,比上年增加9个,全年证券交易量8055.54亿元,从业人员2510人。年末期货营业部20个,比上年增加2个,全年期货交易量180387.15亿元,从业人员657人。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09.11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2.27亿元,增长30.6%;人身险保费收入56.84亿元,增长15.3%。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46.11亿元,比上年增长53.8%。其中,财产险赔款与给付28.74亿元,增长42.9%;人身险赔款与给付17.37亿元,增长75.9%。

九、教育和科技

全市各类高等院校60所,在校学生56.3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50所,在校学生44.34万人。中等职

业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84所,在校生13.7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生1002人。幼儿园768所,在园幼儿21.18万人。普通高中114所,在校生15.5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8.07%。普通初中253所,在校生22.42万人,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学894所,在校生42.69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各类专任教师8.53万人,其中普通高校2.36万人、普通中学2.91万人、小学2.37万人。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学生65.11万人,其中城市28.63万人,农村36.48万人。

全市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129家,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7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8家,其中国家级(含分中心)7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65家,其中国家级2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708家,其中新认定142家。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367个,其中国家级重点新产品27个。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完成产值3998.5亿元,增长17.3%;实现增加值10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1.5%。

全年有12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创新团队奖1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19425件,其中发明专利7671件,比上年增长61.6%;授权专利11487件,其中发明专利1547件,增长24.6%。签订各类技术合同5120项,成交金额61亿元,比上年增长44%。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文化馆达11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12个(不含私人博物馆),各级各类档案馆1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2项。图书馆总藏量493.4万册(件)(不含电子图书),其中图书349.49万册,比上年增长7.5%。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280.67万卷,增长30.9%。电影院41家,全年票房收入近2.5亿元。各类动漫企业近100家,具有原创能力和代表作品的企业30家。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100%。

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220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6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2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17个。卫生机构床位数3.91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3.69万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32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4万人,注册护士1.95万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08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5.19张。婴儿死亡率5.86‰,产妇住院分娩率99%。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95%,城乡居民新农合参合率达103.56%[5]。

全年成功组织1项大型赛事和13项市级体育赛事。在各种省级以上体育赛事中,我市运动健儿共获得117枚金牌、122枚银牌和105枚铜牌。全市完成35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全民健身苑工程和10

个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建设。全年销售体育彩票8.6亿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761.1万人,比上年增加3.9万人。城镇化率为67.8%,比上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711.50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其中市区户籍人口233.83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11.88‰,比上年下降0.72个千分点;死亡率7.54‰,下降0.4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4.34‰,下降0.30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83元,比上年增长 10.4%。人均消费性支出20475元,增长9.2%。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5.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居民人均现住房总建筑面积30.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1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52元,比上年增长14.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99元,增长10.4%。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3.1%,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5.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

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60元。年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35.87万人、142.06万人、105.05万人、116.19万人和101.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7.8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8.63万人。

年末21.2万城乡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4.5万人,农村16.7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2亿元,其中城市2.4亿元,农村3.8亿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52.5%,城市“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2.3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2亿元。

年末拥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211个,床位3.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6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中心(站)716个,其中乡镇、街道及县(市、区)级社区服务中心20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7.1亿元,筹集公益金1.7亿元,慈善组织募集各类善款2246.6万元。

十二、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

2013年末,全市共有市县(区)级环境监测站6个。区域噪声等效声级54.8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效67.7声级分贝,保持稳定。全年有11天空气质量级别Ⅰ级(优),171天空气质量级别Ⅱ级(良),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82天,优良率49.9%(AQI指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巢湖西半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河流有所好转,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年末城市公园50个,占地面积237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平方米;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978公顷,绿地率40.3%;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6683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5.2%。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2.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389起,造成356人死亡,2648人受伤。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3.44

劳动合同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 甲方:佳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乙方: 性质:有限公司性别: 地址:岳池县九龙镇界牌村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乙方: 二〇一六年月日二〇一六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六年月日 四川省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费用;甲方支付80%社会保险费,乙方自付20%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要辞工,需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方能离开。乙方不得擅自离岗。 八、其他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整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支持.

国家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 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 2、劳动人事部:《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劳动人事部发布)第十条被聘任的技师,实行技师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部核定。 3、 4、 5、劳动部《关于高级技师质量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一九九零年九月二十日)第六条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属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 6、 7、 8、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字[1991]14号)(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第六条第三款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9、 10、劳部发[1994]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1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技师,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12、 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14、《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部分省、市关于高级技师待遇的规定 1.江西省:江西省实行质量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级技师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劳培[1994]24号)(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第九条第四款被聘任的高级技师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商务局等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合食药监药化流[2017]244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9.12 【实施日期】201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 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合食药监药化流〔2017〕24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合肥市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登记号HFGS-2017-11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现场验收标准和安徽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现场验收标准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2015〕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以下简称连锁门店)、单体药店。 二、开办原则 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立和经营应当遵循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保证质量、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引入先进的经营模式及现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doc

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 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使用说明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先进事迹材料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先进事 迹材料 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打造规范化的社区就业平台 —石泉 今年以来,石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紧扣加快发展时代主题和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努力打造规范化的社区就业平台,以“大劳动、大就业”理念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立足实际,高标准建所,不断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石泉县位于陕南中部、安康市西部,全县总面积约1525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202个村,11个居委会,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全县有劳动力万人。XX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仅3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3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6210元,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省级贫困县。基于此,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艰难。为了确保将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政策和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域经

济,我们迎难而上,抢抓时机,扎实有效地构建了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一是高标准建所。我县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委、省财政厅《关于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设置人员编制40个,于XX年5月按规定高标准地建立了15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在全县在职工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选调、招录了37名工作人员。投入大量资金,起步即达到了机构、编制、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工作经费等“六落实”标准。二是实行垂直管理。为便于工作管理,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做到人员专职专用,保证就业资金、经费专款专用,我县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实行了全面垂直管理。保障所干部管理、工作成绩考核等全部纳入县局,制定了《石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管理规定》和《石泉县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局科级领导包联基层所,加强了对基层所的领导和业务督查指导,使基层保障平台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三是增强保障所就业服务功能。我们相继给8个保障所配备了微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加强对保障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保代理、政策咨询、就业援助为一体的高效快捷的“一站式”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社保办理流程(社保局)

一.社会保险登记 (一)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各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银行帐号证明; 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2.缴费单位携带地税机关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两份和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个人不能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所录用的人员未在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过登记备案的,可携带《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录用人员登记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和《劳动合同》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同时办理录用人员登记备案手续。电子表格可携带U盘拷贝或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缴费单位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须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变更登记。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缴费单位关、停、并、转、破产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和主管地税机关结算清缴社会保险费后,办理注销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拟任职报告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拟任职报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拟任职报告各位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县政府再次提请我担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我的信任。在这次县人大常委会上,如果我被审议通过,我将不负县领导及广大干部职工的重托,继续带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勤政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头更新观念、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不断为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争当一名过硬的人事劳动工作领导干部。按照“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清当前形势,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面对机构改革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世贸知识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提高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争当一名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的领导干部。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我要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当好班长。在班子成员中,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公事讲原则,私事讲风格,坚持集体领导,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坚强集体。以

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带动和影响全体工作人员,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讲究方法,注重效率,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局上下形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人讲奉献、事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努力带出一支作风硬、业务精、形象好、能打硬仗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全局上下形成一个“人人关心环境、人人建设环境、人人营造环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理清思路,真抓实干,认真做好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以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己任,以为广大群众搞好服务为宗旨,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当前首要的是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1、积极引导,拓宽渠道,努力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一是千方百计筹集再就业资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 劳动者: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体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 - 1 -

三、合同文体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可打上“/”。 四、签订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 2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姓名: 性别: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本市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 3 -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3、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 4 -

北京市劳动合同书样本(最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程技术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北京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的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周六,周日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法定休假日,年休假, 婚嫁,伤假,探亲假,产假等假期。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3600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2500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 xxxx 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认真做好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和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人事工作 一、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18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18]59号)要求和2018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18]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18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18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18年滚动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合政办[2006]50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21 【实施日期】2006.08.2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政办〔200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保障持卡人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加快推动劳动保障事务信息化管理步伐,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会保障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设计,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发放,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城镇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 社会保障卡分为社会保障单位卡和社会保障个人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社会保障卡的主管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为社会保障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信息维护。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各类人员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负责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和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二)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已经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三)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改制和破产企业中尚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合肥市社保开户流程

合肥市企业参保开户需要资料 一、公司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原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带以上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地税领取《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填表、盖章后当场办理开户,申请社保微机编号 二、1. 录用人员登记花名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录用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纸质) 3.单位信息、合同信息(拷贝存U盘)(电子版) 带以上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劳动局办理录用备案 三、1.《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若参保超过5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档案录入》) 2.《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3. 劳动局已盖章的《录用备案花名册》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必须参保、若在外地参保的,需提供参保证明 带以上材料到合肥市社保局二楼1-3号窗口办理单位开户,并开通网上办事业务 四、员工需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合肥市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前提条件:单位领取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已经在地税和银行开户。第一步,到地税局领取《社保登记表》一式3份。 第二步,根据要求填写《社保登记表》3份(需盖公章),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带齐以上材料到地税局审核开设单位户口,返还证件原件及《社保登记表》2份。 第三步,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2份(加盖公章),录用人员登记表(每人一份、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每人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的单位信息及劳动备案花名册。带齐以上材料到劳动局进行备案,返还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1份(加盖劳动局章)、录用人员登记表(加盖劳动局章)及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 期:年月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此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 止。

二、工作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 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教人[2010]44号 关于做好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2010】135号)精神,现就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研员;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工读学校教师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按岗申报 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

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今年仍然在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原则上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申报条件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仍按照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1、表格和证书 (一)驻蚌单位所属学校,须出具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见附件) 县(区)教育局、局属单位报送《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高、中、初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并将此表内容输入软盘(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见附件1),输入软盘的内容报送之前要认真校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学高级、中级须提交一式两份;初级一份。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填写《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填写《蚌埠市学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份(见附件2、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校长岗位培训和校长提高班有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均提交原件。 (五)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专题报告,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出具《破格评审通知书》后,方可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典型课例教学和答辩有关手续,合格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2、教育教学方面材料 (一)申报中学高级须根据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教育叙事一篇。 (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模板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经济类型现居住地址 隶属关系户籍所在地省孑市(县)地址所属街道委组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订立劳动合同须知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保证向对方提供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五、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订立岗位、培训或者保密等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I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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