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2011-6-8 17:24 提问者:匿名| 悬赏分:20 | 浏览次数:6237次

我在北京工作,是非京户口,离职后如何取出公积金???问题补充:

如果换的工作还是在北京,可以取出原单位的那部分公积金吗?

2011-6-8 17:26 最佳答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

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

(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

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追问您好:

我换的工作如果还是在北京,以后可以把原单位的那部分取出吗?

追问您好:

我换的工作如果还是在北京,以后可以把原单位的那部分取出吗?

回答可以的,公积金在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可以转出续交

非本地人口:离厦时,公积金是可取出来的。地址:松柏汽车站附近。松柏大厦。一楼是建设银行。旁边的入口三楼。(具体到那你可以问,很好找的)

需带以下证件:1.暂住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接触劳动关系证明

社保,你可在厦门办理社保转出。

需带的证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社保卡 3.厦门本地的银联卡

带上以上资料到柜台办理转出。凭开具的凭证再到你要去的地方,相关单位办理转入。如有不明白可咨询:12333

以上是我办理时的手续,每次办的时候,不是少这个证件,就是少那个。很烦。我整理了一下,现发给你,希望能帮到你。证件如果齐全,办理很快的。个人建议你花一天时间,自己去办理。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海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应该和海南省的是一样的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0-11-9 发布人: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条件下,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职工因住房消费或家庭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部分提取); (二)职工在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简称销户提取)。 第四条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各分中心、管理所(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受委托银行负责提取金融业务的办理。 第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提取管理人员应遵循依规办理的原则。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管理。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七条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 (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房租、物业管理费、大学学费、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第八条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百度搜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点击“网上预约”或者“提取”。 进入登录界面,凭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 选择“个人提取”-->“提取业务预约”。 选择提取原因和受理机构,然后选择预约提取日期和时间,点击右上角“提交”。 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

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细步骤流程]_公积金_买房全攻略(精)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详解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应是一下两种方式之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公积金怎么领取 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公积金怎么领取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企业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目的都是为了今后买房能够使用,一般企业在购买了公积金之后都会为员工办理一个公积金的账户的,这个账户里面就有大家和公司平时缴纳的资金,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公积金要怎么领取以及公积金能不能全部取出来的问题吧。 公积金怎么领取 1、公积金领取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公积金领取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3、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

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 4、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 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1、公积金领取想要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的话,是要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来的钱包括本息。假如你还没有等到退休,公积金领取想要中途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购房或者是建户的时候。 2、假如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在职期间你自已交的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出来的,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单位交的就归公了。公积金领取不过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单位,并且新单位可以为你继续缴纳公积金的话,是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也就是把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这个时候是全额转移的。 前面的文章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关于公积金怎么领取以及公积金能不能全部取出来方面的一些问题,公积金的提取是要经历一系列的流程,但是只要自己准备好一般还是比较好领取的,但是各地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应该还是有一些不同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面对记者追问公积金租房提取情况,该负责人针对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分类介绍道,市公积金中心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提供主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也能实现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照三部委发文的新政,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无需提供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引起该负责人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在以往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中,职工提供发票、税票和租房合同,这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就有具体参考,取消这一要求这也意味着新政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新政受益人群,该负责人指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要求降低和条件放宽,对于城市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就业时间不长的新毕业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也得到证实。去年刚刚毕业,目前正在一家网络公司就职的何小姐面对记者采访介绍,由于刚刚毕业,收入并不高,但每月公积金、社保等一扣下来,加上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供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 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一、提取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二、提取流程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六)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职工符合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具备上述相应证明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个人公积金提取材料

个人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对于补交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及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个人公积金提取材料欢迎阅读参考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对于补交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及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贷款结清凭证其中还款明细需经银 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还款账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明细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注:无房证明的区域范围需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或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

教你如何提取公积金

教你如何提取公积金:不能用于购房首付 小曹属于高收入群体,也喜欢投资,所以手边的现金不多。今年,他准备买一套新房,可苦于没有首付款。转念一想,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已足够首付款了,于是带着身份证、公积金查询卡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却被告知不能提取公积金。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呢?提取程序和额度又是怎样的呢? 不能用于购房首付 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国管、中直和铁路3个分中心目前的政策有些出入,具体情况可以找各分中心咨询。) 租房也可以提取 除了购房可以支取公积金以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支取:自住住房的建造、翻修和大修(装修不包括在大修之列,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 公积金来支付的。在这些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产权证、购买材料的发票等等,因租赁支取公积金还需要出示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上一年的交费发票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等,如果自己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所有的文件、发票,在申请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房租超出收入比例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在租房行为发生以后1年内办理,并且是每年的3、4月份受理。 无住房需求退休后提取 小李夫妇已经有一套较新的房子了,基本没有买房、大修大建等需求,他们的公积金该怎么提取呢?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公积金是一种定向使用的长期住房基金,如果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在退休时就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始终是自己的。而且公积金在提现时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提取步骤 现在,我们已经弄清楚了在哪些条件下可以支取公积金,也知道了支取金额的限制,那么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因为涉及很多具体的情况不能一一列举,所以记者就做一个大体的介绍,每一步的操作流程还可以通过上网阅读相关政策或者通过电话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以下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支取的银行和相应的卡型: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 如果你是已婚人士,而自己又不是主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就需要提供对方的公积金支取证明。如果不能提供,

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11044669.html, 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个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个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注意的事项: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 2、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时需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夫妻双方均符合提取条件的,需一起办理提取手续。如有住房公积金龙卡,也需一并提供。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4、办理提取时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A4纸复印件一份。 (二)各种情况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购房提取(一年内) (1)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或住房借款合同,契证。 (2)未办理房产证:①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住房借款合同; ②首付30%以上购房款的: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0%以上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发票。 (3)异地购房符合领取条件的,还须提供申领人与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申领人配偶、父母、子女工作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或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父母(含夫妻一方)户籍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一年内),不包括装修、中

小修理: 城镇:房产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通知书》。 3、偿还个人购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1)一次性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已注销抵押登记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已注销的抵押登记备案证明),本息支付凭证。(2)还贷三年以上提取:①商业按揭贷款:提供住房借款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还款存折或银行打印并盖章的还款记录),若还款记录的还款账号与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不一致,还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②公积金贷款:免提供前述资料。 4、租房提取:(1)房屋租住合同,租住房屋产权证;(2)房管处“住房查询证明”(无房证明);(3)当期房租税务发票;(4)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5、退休提取:退休证或退休批复文件。 6、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1)本市户籍,未重新就业满二年: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2)非本市户籍:增加户籍证明材料。(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增加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7、出国、出境定居提取:户籍注销证明。 8、特殊情况提取:(1)职工死亡,其住房公积金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的资格(法定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应经过公证;有多位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委托代表申领时,委托书也应经过公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合同正式版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and the rights that should be enjoyed by each other.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合 同正式版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合同资料适用于日常场景中,在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 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 利益。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委托人(借款人):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配偶):_______(以下称乙方)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贷款帐号:__________ 储蓄代扣卡号:_________ 银行自营资金住房贷款帐号: _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号:__________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 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帐号: _____________ 单位按月住房补贴帐号:

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以下称丙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经单位签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申请书》,委托丙方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以下合称住房资金),并将资金划入甲方代扣账户内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甲方和乙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已仔细核对并确认填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三篇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三篇 篇一: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因,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关证明资料附后,请予批准。申请人: 年月日 单位核实意见单位名单位公积金提取人个人公积金提取人 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 专管员意见: 专管员:年月日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年月日 中 心审批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付款方式:提取人或代理人签名:注:此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复印。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城区管理部河西网点办理须带公积金龙卡或建行存折)。 下列证明材料除指明外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已有的住房面积之和不得超过140㎡) 提取范围提供证明材料 购买自住房期房 三年内的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 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现房、二手 房 三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 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 证明) 单位自建 经济适用 房 三年内的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 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购房发票、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 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 证明)

拆迁安置房三年内的拆迁安置房协议、契税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建造、翻建 自住房 三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购建 筑材料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 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 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大修自住 房 一年内的房屋所在地县以上建设部门出具的危 房鉴定书(C、D两级)、房屋权属证明、购建筑 材料发票 偿还购房贷款商业贷款 还贷提取 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手 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 同、一年以上银行盖章的 还款明细或存折,配偶提 取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偿还购房贷款一年 以上,还贷期间内 每年可提取一次, 间隔时间12个月 以上 公积金贷 款还贷提 借款合同,一年以上银行 盖章的还款明细或存折,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11044669.html,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提取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省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政策,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提取基本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拆迁安置住房;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五)离休、退休; (六)出境定居或调离六安辖区; (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且未再就业;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十)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九种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提取时必备的材料和提取额度 提取必备材料: 1、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持临时身份证需本人持户口簿原件来办理; 2、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或共同

生活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被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本人或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办理,若特殊情况,可委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除提供被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被提取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需有被提取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以上提取基本条件确定的范围,现将各类提取所需资料及提取额度明确如下: (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购房发票(购房收据需另附POS单或现金进账单)原件及客户购房合同的备案号;或自住住房《房地产权证》办理后提取,需提供: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购房合同原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截至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或《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首次提取和提供《房地产权证》提取,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额;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

个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材料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 2.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增值税发票。 (三)购买我市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 (五)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六)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材料代替。(七)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八)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退休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很多白领都攒了大把的住房公积金,这部分住房公积金看起来不用缴利息税,也能在购房时使用,即使你长期存放,退休后也能一次性取出,很多人都以能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荣。 但如果仔细算账,如果不能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取出,单位缴一半,自己缴一半,工作30年后退休,可能会得不偿失,所以及时取出住房公积金极其重要。 计算一下,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照2.1%计息计算,无风险收益率按多数银行理财产品年利率5.5%计算。如果小张每年缴纳2400元住房公积金,单位再给缴纳2400元住房公积金,这样持续40年;而小李放弃住房公积金,每年把2400元买入国债;小王及时取出住房公积金,每年把4800元买入国债。40年后他们这笔钱的状况将会有什么变化呢? 根据等比数列求和公式,小张40年后将拥有4800(1-1.02140)/(1-1.021)=292698.42元;小李将拥有2400(1-1.05540)/(1-1.055)=327853.47元;小王将拥有4800(1-1.05540)/(1- 1.055)=655705.95元。所以,将住房公积金尽快取出的方案为最优方案,而从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方案为一般方案,将住房公积金长期放入公积金账户为最糟方案。 链接: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一、提取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咨询服务工作。 提取公积金咨询主要内容: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3、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的表格。 二、职工申请 1、职工到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领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 2、单位经办人核实职工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按规定填写表格。 3、单位经办人或职工将填好的表格及所需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受理。 三、提取受理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人员应认真审查职工或单位经办人送来的提取资料。 2、申请资料经审查不合格的,受理人员应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提取条件或资料完备后再予以受理。 四、资格审查 1、初审 初审人员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初审内容包括: ⑴审查提取职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⑵审查职工提取的资料是否齐全。 ⑶确定职工购房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处长审批 中心二处处长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并签署审查意见。 五、金额核实审查 中心一处负责核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经审查提取金额和个人帐户余额一致的,一处审查人员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不一致的,退回中心二处,由二处受理人员通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无误后再重新受理。 六、送达受理窗口 中心二处经办人员将已审批的申请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后,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领回,由单位经办人填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在开户行的印鉴。连同已审批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到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详细流程是怎么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511044669.html,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详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含港、澳、台);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集中封存期满,并未重新就业的;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调出本市,并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0.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职工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对于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需单位补缴后其职工方可办理申请提取手续。对于单位已关、停、破产、撤销、解散的,且单位无能力补缴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已关、停、破产、撤销、解散证明,且职工出具放弃权益书面声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经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审核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外,还应按不同提取申请理由,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办理提取的身份证明:

1.以本人名义办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她)人代办提取的,本人应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委托代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书; 4.单位代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代办人员至少二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代办人及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提取必须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吉林省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吉林省地税资金往来预收款凭证; 2.购买房改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购房收据; 3.购买存量(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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