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场所,为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学校有必要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加强监控,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未发现食物中毒时的预防控制措施

1、学校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自觉履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校食堂与校园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监督;同时加强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要严把卫生准入关,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进。每餐的各种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验查。

3、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卫生知识水平,自觉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

4、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要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改进食堂卫生工作,

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学校和责任人,要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对学生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健康教育的内容,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在进行消灭老鼠的爱国卫生运动中,要加强鼠药的管理,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对灭鼠的药饵要有专人负责投放和清理,避免误食事件发生。

二、发现食物中毒的措施:

发现学校教师和学生中出现食物中毒案例,或饭后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中毒情况,原则上应马上送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病人呕吐时有呕吐、腹泻、舌苔和肢体麻木、运动障碍等食物中毒的典型症状时,要注意:

1. 为防止呕吐物堵塞气道而引起窒息,应让病人侧卧,便于吐出。

2. 不要轻易地给病人服止泻药,以免贻误病情。

3. 在呕吐中,不要让病人喝水或吃食物,但在呕吐停止后马上给补充水分。

4. 留取呕吐物和大便样本,给医生检查。

5. 如腹痛剧烈,可取仰睡姿势并将双膝变曲,有助于缓解腹肌紧张。

6. 腹部盖毯子保暖,这有助于血液循环。

7. 当出现脸色发青、冒冷汗、脉搏虚弱时,要马上送医院,谨防休克症状。

一般来说,进食短时间内即出现症状,往往是重症中毒。由于学生属于儿童,敏感性高,要尽快治疗。食物中毒引起中毒性休克,会危及生命。

8. 出现抽搐、痉挛时出现抽搐、痉挛症状时,马上将病人移至周围没危险物品的地方,并取来筷子,用手帕缠好塞入病人口中,以防止咬破舌头。

三、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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