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维保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定期

检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使用单位:

安装、拆卸、定期检查单位:

发包方(使用单位全称):(甲方)

承包方(安装、拆卸、定期检查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建筑施工现场及起重机械的使用生产安全。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起重设备拆卸完成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以下合同出现的发包方(使用单位)简称为甲方,承包方(安装、定期检查单位)简称为乙方。

第一条:施工项目(安装、拆卸、定期检查)设备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方设备专职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资质证号:

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安全员:联系电话:

2、使用设备情况

序号设备

名称

注册

备案号

设备

型号

出厂合

格证号

制造许可证

制造厂

出厂

日期

制造监督

检验证号

安装高

度(自

由高度

/最终

使用高

度)米

最大起

重量

(额定

载重

量)吨

1 2 3 4

第二条:安装、定期检查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含顶升、加节及每道附墙的制作安装;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塔吊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检查,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3、其他约定:

第三条:双方责任与权益

甲方责任与权益

1、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指定专人与乙方做好配合协调。

2、负责按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基础定位,保障施工道路畅通,提供施工现场用电及相关辅助设备。

3、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每道附墙杆安装所需的打洞或预埋。

4、负责设备基础的制作及质量,具备安装条件后,通知乙方确定安装时间。首次安装工期 3 天,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经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必须按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规范及技术操作标准使用,设备若有故障严禁使用,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小时内排除故障。

7、确保安装的设备合格,承担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责任。

8、对委托检查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带病工作。

9、承担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与权益

1、向甲方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安拆人员证件等资料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配合甲方到建设、质检等部门设备安拆、登记等手续。

3、应当与甲方按照技术标准及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现场施工条件。

4、负责配合甲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定位、预埋(制作安放十字梁、基础加强节、预埋螺栓)。

5、会同甲方、监理单位,组织安全事故技术交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定期检查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定期检查作业。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等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巡查。

7、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加节及每道附墙的制作安装完毕后,对照安全技术标准、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使用单位提供书面安全使用说明。

8、与甲方、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加节及每道附墙的制作安装进行联合验收,认真填写合肥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手册。

9、应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加节及每道附墙的制作安装的工程质量负责。

10、负责对委托检查建筑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好定期检查记录,一式二份,并交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11、应负责本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施工安全,确保安全用品及保障费用。

12、应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作业,若未能按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作业而造成安全事

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第四条:费用组成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费:高度米(本设备为转场安装,安装、运输、保养及定期检查费用由甲方支付),每台总费用为元人民币。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卸费:高度 / 米、元人民币。

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顶升加节费:元人民币/每节、共节(按实际结算)。

4、附墙安装制作:元人民币/每道,共道(按实际结算)。

5、定期检查费(人工费): / 元人民币/每次。

6、定期检查辅材: / 元人民币。(详见材料清单)

7、由乙方提供所需更换零配件(零配件项目) / 项 / 元人民币。(详见材料清单)

8、特种设备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元人民币。

9、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所使用的汽车吊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际结算)。

总计:预算:元人民币,大写:

决算: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

1、首次安装费在设备安装自检结束合格后支付¥元。

2、顶升、加节、安装制作附墙费用在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付¥元(按实际结算)。

3、定期检查费在 / 付¥ / 元。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