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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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本体

一、法的概念

第一章中的重要问题是法的概念的争议。要注意两大学派,一个是自然法学派,也称非实证主义法学派。他们认为恶法非法,强调法律一定要符合道德的要求。另一个是分析法学派,也称实证主义法学派。他们认为恶法亦法,他们并不要求法律符合道德的要求。他们关注两个方面,第一,权威性制定。第二,社会实效。

因此,实证主义法学派,他们有关法的定义或概念有2种,即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要素的法的概念。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的主要代表是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要素的法的概念的主要代表是分析主义法学。而自然法学派,要求法要符合道德要求。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同时也可能关注法的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因此,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分为两类。第一,以内容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第二,以内容正确性与权威性和社会实证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有三个特性:第一,正式性;第二,阶级性;第三,社会性;注意社会性,社会性是指法最终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也就是说,是社会决定了法。社会是土壤,而法是在土壤上结出的花。

在答论述题时,要注意最后的拔高。例如2005年的一道题:请你就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释进行论述。司法解释在我国法治建设中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司法解释按照它的本来的含义,是属于最高法和最高检在具体运用法律时所做的解释。事实上,司法解释在很多情况下都突破了被解释的法律内容。实际上是新的立法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司法解释的出现其实也是司法机关司法权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权的一种侵犯。这构成了我们法治建设中的不和谐。而且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之间经常会发生冲突。

在我们当前的物质生活条件下,司法解释等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尽管给整个法制带来一定的不和谐。未来随着我国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这种不和谐的声音会越来越少,最后会逐渐消减。

二、法的特征

第一,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第二,普遍性。是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和约束力。

第三,法的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公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注意,统治阶级意志和国家意志是没有矛盾冲

突的。因为国家意志实际上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把本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以达到普遍服从的效果。

第四,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又是技术规范相对而言。社会规范是人和人之间的规范,技术规范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社会规范是由最强的外界强制。因为他是由国家权力来帮他实施的。但国家在行使国家权力时一定要讲究程序的要求。

第五,权利和义务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社会规范。

第六,法的可诉性。法是能够用来作为维护公民权利的工具。

我们国家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加,这就是法的可诉性得到了运用。司法机关运用诉讼程序来维护公民的权利,充分体现了法的可诉性。注意宪法也是有可诉性的,或者说宪法也是能够用来作为维护公民权利的。例如2001年,山东济宁市发生齐玉苓诉告陈晓琪一案。当年,原告齐玉苓与被告陈晓琪曾就读同一所初中,1990年齐玉苓被济宁商校录取,但陈晓琪却隐瞒事实盗用齐玉玲的名义到该商校就读,毕业后被分配到一银行工作。后被齐玉苓发现,于是齐玉苓就以陈晓琪的父亲和济宁市商业学校,该初中,济宁市教委,共同为被告。提出了两点请求,一是陈晓琪侵犯了我信誉权,二是侵犯了我受教育权。济宁市做出一审判决时只支持他的信誉权,没有支持受教育权。齐玉苓不服就上诉到山东省高院。山东省高院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也拿不准,于是请求最高法院进行解释,做一个批复,最高法院在批复中说

在本案中,陈晓琪等人是以侵犯齐玉苓姓名权的方式分侵害了他受宪法保护的受教育的权力。根据批复,山东省高院做出了支持齐玉苓受教育权。这被称为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第一案。

例如,送法下乡有没有不准确的地方?如果这个说法不准确,从哪些方面可以进行论述。

送法下乡隐含的潜台词是乡里没有法,所以违反了法的普遍性。法律在一个国家主权所及的范围内是普遍有效的。而我们不是送法下乡,而是要送法学家下乡,送法律意识、法学观念下乡。

权利和义务性的关系:第一,他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第二,两者的总量上是平等的。第三,两者的发展变化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浑然一体,其次是分裂对立,最后到对立统一;第四,两者的不同时期代表不同的法律精神。尤其在民族法治社会,要坚持权利本位,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在国家的公权力和公民的私权利两者关系上,要坚决、限制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二是在公民权利义务两者关系上,义务的设定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权利,而不是权利的履行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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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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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参考答案】D 【相关考点】民事责任的构成及其承担 【参考解析】判断乙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应当判定甲乙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本题中,无论要从要约还是从承诺的角度看,双方都没有订立合同的真是意思,亦没有受其意思表示约束的真是意思,因此甲乙的行为都分别不构成要约和承诺,双方亦不存在已经成立和有效的合同,故A项处理错误。因双方不存在要约和承诺的缔约过程。根据民法原理,承担侵权责任需具备以下要件:损害事实;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本题中,甲的损失并非由乙实施侵权行为所致,其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因此B项处理错误。综上所述,甲的损失只能由其自己承担,故D项处理正确。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含答案)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 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 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 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 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6.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习题答案(1)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习题答案(1)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习题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已有五个月的身孕,公安机关对其应采取的强制措施是( C )。 A.应当逮捕 B.应当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C.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D.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由一定机关批准,该批准机关是( B )。 A.保证人 B.执行机关 C.人民法院 D.原决定的机关 3.下列选项不属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的规定是( C )。 A.在传讯时及时到场 B.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C.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D.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4.下列选项不属于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C )。

A.与本案无牵连 B.具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C.有丰厚的收入 D.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5.监视居住的地点,应当设置的地点是( D )。 A.犯罪所在地 B.劳动教养所 C.公安机关专门指定的地点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地 6.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3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该批准机关是( C )。 A.公安机关负责人 B.上一级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7.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的行逮捕的机关是( D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狱 D.公安机关 8.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实施的措施是( A )。

A.逮捕 B.拘留 C.取保候审 D.罚款 9.下列机关中无权适用拘留的是( D )。 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10.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 D )。 A.自诉人 B.证人 C.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诉讼参与人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1.对被拘留的人进行讯问后,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应作出的处理决定是( A )。 A.必须立即释放 B.改处罚款 C.改用行政拘留 D.改用收容审查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模拟习题精选八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模拟习题精选八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模拟习题精选八 一、单项选择题 1.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是:( ) A.任何公民 B.当事人 C.其他诉讼参与人 D.被害人 2.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期间为( A.侦查阶段 B.立案之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 C.审查起诉阶段 D.审判阶段 3.被害人小玲因被岳某强奸,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小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岳某赔偿其精神损失40万元。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 A.不予受理 B.作出判决 C.告知小玲另行起诉 D.进行调解 4.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

A.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收取诉讼费 B.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收取诉讼费 C.适当收取诉讼费 D.不收取诉讼费 5.刑事诉讼法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 )。 A.一并审判 B.分别审判 C.由同一审判组织先后审判 D.同时由两个审判组织审判 6.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 A.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应当先进行调解 C.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D.作出附带民事判决 7.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A.应当中止审理 B.应当终止审理 C.应当延期审理 D.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 8.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 )。

A.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B.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不负举证责 C.人民法院不负举证责任 D.人民法院负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1.D 2.B 3. A 4. D 5.A 6.C 7. D 8. A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 1 某日甲向朋友乙借轿车开车赴宴,乙明知道甲好酒贪杯,驾驶技术不过关,但碍于情面借车给甲。甲在吃饭时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丙,被丙频频劝酒,甲喝得烂醉仍然开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醉得不省人事,与驾车的丁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和丁的交通事故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 甲因为丧失意识,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C. 乙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D. 丙不该劝酒,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之间为过错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据此可以判定乙有过

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C选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33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甲应当承担责任。丙劝酒不能预见到未来的后果,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除非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属于新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否则,法院对该证据不组织质证 B.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迟延提交的证据,也可认定为新证据 C. 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 D. 在举证期间内,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得一审法院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属于新证据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另据《民事

2018年最新司法模拟题-卷三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 基础模拟题及答案 1、在我国,可以请求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得到保护的主体是(C)。 A、公司 B、其他股东 C、因公司人格被滥用受到损害的债权人 D、滥用权利的股东 2、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目标是(C)。 A、实现效率 B、实现安全 C、实现公平正义 D、实现信用第一 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C)。 A、完全肯定 B、完全否定 C、补充和完善

D、部分肯定 4、在我国,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只有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只有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自然人和法人都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自然人和法人都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历史上,公司的权利能力还受公司目的的限制,这就是由英美法系国家最先确立的(C)。 A、严格准则原则 B、自由主义原则 C、越权原则 D、核准主义原则 6、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张某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仅以书面形式制定公司经营计划而不用召开任何会议

C、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人民币,但可以分期缴付,只要首期缴付额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就可以了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其有义务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B)。 A、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无限责任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 8、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A、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无限责任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

国家司法考试2018年真题卷(一)及答案 精品推荐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 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 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司法考试新政策改革内容 司法考试改革内容

2018年司法考试新政策改革内容司法考试改革内容 xx年国家司法考试已于9月21日结束。这是自xx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举行的第13次国家司法考试。xx年司法考试是否持续升温,是否会发生巨大的政策变革。 司法考试已经经历了13个年头,从各项考试硬件、软件措施来讲都没有很大的变幅。据透露,xx年司法考试可能将会成为史上最大变革的一次。随着每年司法考试人数的增加,司法考试成为每一个从事公检法相关工作人员必备的证书。为了加大法制力度,中央一再强调法对于维护国家安定的重要性,法在实现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制中国中的重大意义。围绕贯彻 __的精神,国家司法局初步决定xx年司法考试改革的政策和方针。 9月20日至21日,xx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式举行。今年司法考试报考人数达45.4万余人,创历史新高。 当前,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民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深入人心,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司法考试升温。司法考试是司法部代国家组织的国家级考试,具有权威性。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考试环境公平公正,考试内容越来越规范,广大民众对司法考试高度认可。

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介绍,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数达45.4万余人,比去年增加近1.8万人,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全国31个省区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置255个考区,1.5万个考场。 今年,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四年级学生报考人数达8万余人,占全国报名总数的17.6%。据统计,自xx年允许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来,近8.6万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至xx年年底,全国有400余万人次报名司考,346万余人次参考,64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类,此制度设计本就为解决地区差距而设。A证为普通证书,只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达到国家合格线才能获得;后两者仅针对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成绩达到国家合格线的法律专科考生,可获B证;成绩不到国家合格线但达到放宽地区合格线,可获C证。 放宽政策覆盖范围后来逐年扩大,特别是到xx年,覆盖区域已从西部扩大到中部,从国家级贫困县扩大到省级贫困县,大约覆盖全国1100多个县;政策期限也从xx年底延长至xx年底。xx年后又断续放宽政策。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卷二》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 1.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 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 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 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 6.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7.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8. 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2018年司法考试真题——民法-(12028)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民法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

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6.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7.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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