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试验设备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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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试验设备管要求》

检测试验设备管理

1检测试验设备的配置

1.1 项目部开工前应编写检测试验设备的配置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同审批。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试验员按照进度提出需要配置的检测仪器设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写入需求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批准,报下属单位或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确定配置方式、途径,如调拨、购买。如库存有适用的检测试验设备,则执行调拨;库存没有适用的检测试验设备则实施购买或租用。

2 检测试验设备购置管理

2.1 购置检测试验设备,首先由各单位检测设备主管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供应商考察,至少提供三个以上候选供应商及价格信息,编制检测试验设备采购计划,按以下权限表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单台金额超过5万元、成批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应进行招标,按《物质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由公司检测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

表2.1 检测试验设备购置权限表

2.2 所购买检测试验设备要有制造许可证标志即“MC”标志和证号及出厂合格证。购买进口的检测试验设备应有省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

2.3 检测试验设备购买应选择合格供应商,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应组织考察评价。

3 供应商评价与选择

3.1 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根据采购计划的要求,对检测试验设备的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并填写《合格供应商考察评价表》

3.2 合格供应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被提名供应商的应有合法的资信能力;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

3 供应商具备质量保证能力;

4 价格合理;

5 有交货的运输、安装和服务能力;

6 能按我方要求提供服务。

3.3 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根据采购计划的要求,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比较,根据以下原则提出供应商名单:

1 遵循优质、优价的原则;

2 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良好的质量信誉和资信情况;

3 金额较大或大额采购考虑招标方式来确定。

3.4 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内容为:供方调查记录、评价记录、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交货期、检验报告等。

3.5 对非现货的采购应订采购合同,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供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 采购服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3 交货、完成日期、运输方式等。

4 验收

4.1 检测试验设备验收前由采购单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送到省、市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或邀请前来检定。

4.2 新购置的器具、设备经检定合格后,应办理入库验收。验收依据包括:

1 采购计划标定的质量技术要求;

2 采购合同标定的质量技术要求;

3 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服务的技术标准;

4 本室进货检验规范。

4.3 检测试验设备验收内容包括:

1 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

2 各设备的外观检查;

3 各设备的配件种类、规格、数量;

4 各设备的随行文件(产品说明书、合格证、附件清单等)

4.4 新购买的检测试验设备,属固定资产由公司检测设备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它的由下属单位/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有关人员验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的检测试验设备建立检测试验设备台账、检测试验设备履历卡和技术档案,由使用单位管理员按台件整理保管。设备流转时随行文件一同流转。

属于固定资产的器具、设备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对验证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退货处理并填写处理情况记录。

4.5 租用的或分包商自带的检测试验设备进场使用前,应由使用单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进行进场验证,并填写的进场验证记录。符合要求后建立检测试验设备台账进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6 验收入库存的检测试验设备存放在与检测试验相适宜的贮存条件,妥善保管。

试验设备的验收权限表

5 发放管理

5.1 发放前试验员应确认所发放的检测试验是否处于检定有效期内,同时对临界期也尽量避免发放,以免出现因周检时间差而超期使用现象。

5.2 检测试验设备的发放要由使用单位试验员填写检测试验设备领用单,经审批后发放。

6 使用管理

6.1 检验试验设备按ABC三类划分,并制定企业检测试验检定周期,执行附录A《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检测试验A、B、C分类管理办法》。

6.2 A、B类检测试验设备由使用单位统一编号管理,包括对流转、存放、保管、标识变动等内容,建立《检测试验台账》、《检测试验设备履历卡》。

6.3 在用的检测试验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并处于合格状态。

6.4 检测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并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检测试验设备的贮存、搬运、维护保养制度或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规定。

6.5 使用单位及人员应保证该检测试验设备所要求的环境条件。

6.6 检测试验设备在使用中出现失准时,使用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贴上“禁用”标识作好记录,同时报告单位分管领导和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

6.7 由操作人员在失准状态下检验的产品应进行追溯检验, 直到其准确度得到确认为止。

6.8 失准的检测试验设备中能修复的, 由使用单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送修,并经检定合

格后方可使用,不能修复的实施报废,并填写检测试验设备报废申请表,办理报废手续,批准后做好报废处理情况记录。

6.9 检测试验设备的标识的管理按附录B《检测试验设备彩色标识管理办法》执行,由各项目经理部的专(兼)职检测试验设备员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控制。

7 检定和校准

7.1 检测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由使用单位组织,各单位试验员每周查看检测试验管理系统中对检测试验设备周期检定预警提示,及时安排检测试验设备送检。需要检定的检测试验设备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自校的检测试验设备由所在单位或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进行。使用单位具备自校条件的,由本单位实施,不具备条件送公司中心试验室进行。

7.2 属于强制检定的检测试验设备, 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属于非强制检定的检测试验设备,执行公司自定的检定周期。

7.3 检测试验设备除按前述有关检定规定外,在下述有可能影响准确度时,还必须及时检定:

1 使用中出现失准时;

2 经长途搬运、转移或重新安装后;

3 经封存再启封超有效周期使用时;

4 经过修理后;

5 封印遭破坏后。

7.4 对国家暂无检定规程的检测试验设备, 无法送检时,使用单位应上报公司监测设备主管部门联系,到政府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校准或自校。

7.5 对公司自制的检测试验设备无法送检时, 由使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编制校准规程,上报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自校应填写《检测试验设备自校记录》。

8 流转管理

8.1 检测试验设备在公司总部有关部门、下属单位、项目部之间相互调拨使用时,应填写检测试验设备调拨单,下属单位内部流转由下属单位审批,总部部门之间、下属单位之间流转由公司监测设备主管部门审批。

8.2 检测试验设备流转时,其所存有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检定合格证书、履历卡及其它档案资料等应一同流转。流转双方单位应交接清楚,并办理好签字手续。

9 封存和启封

9.1 封存由使用单位填写《检测试验设备封存单》,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使用单位试验员负责贴上“封存”标识。

9.2 检测试验、设备以下情况实施封存:

1 暂时不使用的;

2 出现故障暂时不能修复的;

3 搬运期间(从搬运至启封批准);

9.3 启封由使用单位填写《检测试验设备启封单》,报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由使用单位试验员负责启封具体工作。

10 维修

10.1 仪器设备发现故障采取紧急措施后,报检测设备管理员进行分析处置,需调整维修的,经所在单位检测设备主管部门核实,报分管领导批准。如检测设备为固定资产,应上报公司检测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检测试验设备的维修权限表

10.2 仪器设备修理应请专门技术人员来实施。修复后必须经过校准或功能检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再投入使用,并将所有材料存档。对发现故障前一定时期内所校准/检测结果有怀疑的,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追溯。

10.3 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按11执行。

11 报废处理

11.1 检测试验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单位填写《检测试验设备报废申请单》,其审核批准权限按表11.2.1 检测试验设备购置权限表。报废设备应上下统一销帐,处理情况记录由使用单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填写。

11.2 凭政府法定部门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由于结构损坏无法修复的,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准予报废。

11.3 报废的检测试验设备在处理前,应由使用单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贴上报废标识。11.4 租用的及分包商自带的检测试验设备,退出公司所属单位使用时,应由使用单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员填写退场申请,经审批后退出并进行销帐处理。

11.5 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踪验证。

检测试验设备报废处理审核批准权限表

12 检测试验设备盘点

12.1 每年各项目部、下属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所用、保管的检测试验设备进行盘点,核对台账、实物,确定实物的完好情况。发现不一致的或出现损坏的情况,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告,公司检测设备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按表进行账务调整。

12.2 对盘点过程发现检测设备丢失、损坏应根据情况,应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附录A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检测试验设备A、B、C分类管理办法关键词:检测试验设备是计量标准、检测试验仪器仪表、标准物质及其辅助设备的总称A、B、C分类管理办法,是根据检测试验设备产品的可靠性、检测试验设备在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国家对该种检测试验设备管理要求,对不同用途和类别的检测试验设备实行“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办法。使公司的检测试验设备都能按照不同规定的要求,严格科学管理。以确保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各种检测试验设备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满足国家计量法规和ISO 9000族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A.1分类

A.1.1 A类检测试验设备

a)公司的最高测量标准和用于量值传递的检测试验设备,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测量器具;

b)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和经营管理对测量数据要求较高的关键检测试验设备;

c)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差的检测试验设备。

A.1.2 B类检测试验设备

a) 用于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测量数据要求的检测试验设备;

b) 用于公司内部核算的能源和物资管理用的检测试验设备;

c) 固定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测量数据要求较高的、但平时不允许拆装、实际检定周期必须和设备检修同步的检测试验设备;

d) 对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有一定要求,但检测试验设备寿命较长,可靠性较高的检测试验设备;

e) 检测试验设备性能稳定,量值不易改变而使用不频繁的检测试验设备;

f) 专用检测试验设备、限定使用范围的检测试验设备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的检测试验设备。

A.1.3 C类检测试验设备

a) 用于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以及在流程生产线和装置上固定安装的,不易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检测试验设备;

b) 检测试验设备性能很稳定、可靠性高而使用又不频繁的、量值不易改变的检测试验

设备;

c)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检测试验设备;

d)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检测试验设备以及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专用检测试验设备;

e) 国家没有检定和校验要求,企业可以自行制定校验方法的检测试验设备。但根据使用要求有些器具可列入A或B类。

A.2 检测试验设备A、B、C分类管理办法

A.2.1 A类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a) 凡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检测试验设备要按国务院颁布的强制检定工作器具的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

b) 其它列入A类管理范围的检测试验设备,由公司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

确定检定、校准技术机构,根据生产管理的实际要求确定周期,制定周检计划,检定周期不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c) 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没有检定规程的,由公司检测试验设备主管部门责成有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校准方法;

d) 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设专、兼职管理人员。

A.2.2 B类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a) 根据国家检定规程规定和检定系统制定管理办法。检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b) 对于连续运转装置拆装不便的检测试验设备,可以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和可靠性数据资料,按该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或实行使用寿命陶汰管理。

c) 检测试验设备准确度要求不高,性能稳定,使用不频繁的器具,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的长短应以保证检测试验设备可靠性数据为依据。

d) 通用检测试验设备作专用的检测试验设备,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检定规程要求,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只做部分检定,但检定证书应注明准用量值范围和使用地点,在检测试验设备明显位置处标贴限用标志,根据使用要求,允许适当提高检定准确度。

e)没有检定规程的检测试验设备,按A类检测试验设备第(3)条办理。

B.2.3 C类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a) C类检测试验设备可根据类别和使用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检定或有效期管理。

b) 除国家规定进行一次性检定的检测试验设备外,可以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变化而又是低值易耗的检测试验设备实行一次性检定,极少数实施入库验证;

c) 非生产关键部位的指示用检测试验设备和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表盘检测试验设备可以进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一般控制在2~4周期时间内。

A.3 检测试验设备分类管理目录(等同于“检测试验分类管理目录”)

详见后面的附表A1~A6

表A1

表A2

表A3

表A4

表A5

表A6

注:资产摊销办法中,G代表按固定资产办法按规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Z1代表可周转检测设备使用寿命能达3个项目时间,按5:3:2推销;Z2代表可周转检测设备使用寿命能达2个项目时间,按7:3推销;D代表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

附录B 检测试验设备彩色标志管理办法

检测试验设备彩色标志管理办法

B.1实行彩色标志管理的目的

彩色标志管理是国内外现代化企业普遍采用的对检测试验设备使用和监督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通过使用颜色鲜艳的彩色标志,能够醒目、直观的掌握检测试验设备所处的状态,检测试验设备使用者可根据标志来明确对该检测试验设备使用、不使用或在某一范围内限制使用等规定要求。因此,为了使彩色标志用法统一和公司各级管理者、生产人员能正确识别,制定本办法。

B.2实行彩色标志管理的要求

B.2.1检测试验设备应按分类管理要求使用标有A、B、C不同符号标志。

B.2.2不同彩色标志表明对不同检测试验设备的管理要求:

a)《合格证》标志,方形或椭园形绿色:表示有国家、部门和地方检定系统、检定规程。其中椭园形用于一次性检定的设备。

b)《准用证》标志,方形黄色:表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一无检定系统、检定规程,二无量值传递计量标准器的检测试验设备,可以依照本企业制定的检定、校准方法进行周期检定、校准后使用。

c)《限用证》标志,方形兰色:表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使用检测试验设备用于某一范围或某一定点的测量,定期检定和校验某一特定测量范围或测量时,必须标明限用范围和限用点。

d)《入库验收证》标志,方形深红色:表示企业生产管理中使用的低值易耗、量值非常稳定的检测试验设备,可以依据公司检测试验设备A、B、C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入库验收后使用。

e)《禁用证》标志,方形大红色:对国家规定淘汰和超过检定周期或抽检不合格等检测试验设备使用《禁用》标志,禁止在生产和管理中使用。

f)《封存》标志,方形紫色:在生产或流转中暂时不投入使用的检测试验设备,使用《封存》标志,防止流入生产和管理中使用,这类检测试验设备在封存期内不按周期检定,启封

使用时检定即可。经检定合格,随时可能作为备用器具,可用《备用》标志(方形绿色);在检定周期内,从现场退出使用,但又可能随时投入使用的,可采用《停用》标志(方形兰色)。

不同的形状表示不同用途:椭圆形,用于一次性检定的检测试验设备;长方形,用于按周期检定的、禁用、封存等检测试验设备。彩色标志样式见附录。

B.2.3 各种彩色标志项目的填写:

a) 检测试验设备编号确定为abcd-nx。

a──用英文字母表示的检测试验设备类别;

b──用英文字母表示的检测试验设备种别;

c──用两位数字表示的检测试验设备型别;

d──用1或2表示自有设备或分包商自带设备、租用设备

f——用两位数字表示检测试验设备入账年份,取2位,如2016年取“16”;

g——用三位数字表示该种型别检测试验设备顺序编号,取3位阿拉伯数字。

a,b,c代号见“检测试验分类管理目录”

b) 有效期、检定日期、验收日期、封存日期、禁用日期:

有效日期──指该检测试验设备合法使用的截止时间;

检定日期──指一次性检定检测试验设备进行检定的日期;

验收日期──指实施入库验收日期;

封存日期──指开始封存的日期,封存时间不限;

禁用日期──指禁止使用的日期。

c) 检定员、批准人、验收人、使用人:

《合格证》、《限用证》《准用证》标志要填写检定员姓名或代号;

《封存证》、《禁用证》标志要填写批准人姓名;

《入库验收证》标志要填写验收人姓名或代号;

d) 使用彩色标志时必须与原始记录及合格证书相符,标志应张贴于表盘和仪器不影响读数的正面,位置明显,便于检查。

B.3彩色标志发行办法

彩色标志由公司检测试验主管部门统一定制,发放到基层各单位使用。

本办法自发布实施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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