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权

(一)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临时占道、设置商亭(棚、厦)、摊点、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的装修改建的审批.

4、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末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的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建筑施工对大气造成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以及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街头饮食摊档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戏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其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等经营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或未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而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

9、对未领取准养证私自养犬,伪造、冒用准养证、免疫证和犬牌,不接受定期免疫注射,应当实行而未实行拴养、圈养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组织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四)组织查处城市管理中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违法案件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集中执法活动。

(五)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

其工作职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例如处罚摊贩违法占路)、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行政处罚法试题24355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政府规章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在听证的()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5 B.3 C.2 D.7 3、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决定。 A.法定代表人 B.负责人 C.执法人员 D.负责人集体讨论 4、违法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一年 B.6个月 C.二年 D.三年 5、行政机关()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A.不得 B.可以 C.可以视申辩事实 D.可以根据申辩态度 6、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7、某企业对某省辖市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申请行政复议。 A.市人民政府 B.省国税局 C.省人民政府 D.市人民政府或省国税局 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 A.三日内提出

B.五日内提出 C.七日内提出 D.十日内提出 9、下列行政处罚种类中,属于行为罚的是( )。 A.行政拘留 B.没收财物 C.吊销营业执照 D.劳动教养 10、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有1.3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3000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刘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县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3000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刘某 B.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存折内余款 C.将刘某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 D.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 11、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12、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13、2000年9月15日张某经人介绍购进一批盗版影碟在某县出售,截止9月20日全部售完。2002年9月17日被人告发,县工商机关经过调查核实,于次日作出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该处罚决定是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应予以支持 B.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滥用职权的表现 C.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越权的表现 D.作出该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

(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制思考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的法制思考 2004级法律本科梅岭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实施“横向集权、归并综合、纵向放权、重心下移”的改革,符合城市政府转变职能、转换机制、强化法制管理的时势需求,从一开始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并且首先被正在积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人民群众所接受和赞同,从而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成为不可遏制、厚积薄发的时代主潮流。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已经并在继续取得成功,逐步走向成熟。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理论走向实践,分权转向集权、局部推向全部时,不难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成功与否,通常取决于其存在的社会价值、国家政权的认可、支持程度以及社会民众的承受程度。冷静反思、深刻解析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已显现的诸多体制、机制、法制内在的问题,将有助于城市政府改革深化,有益于明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理性化、法制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严格意义上的法定化表述,应当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它出典于1996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正式见之于同年的国务院(1996)3号文件《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并在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2002)1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相对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首次得到科学、系统、充分地阐述与诠注。

行政执法本质上是公共职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处罚权则是行政执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实践共同表明:公共职权运作的流程再造不仅具有可能性、可行性,而且极具需求性、迫切性。适度整合公共职权的运作组合,可以优化行政资源的科学效能。行政管理权与行政执法权适度分离,权权制衡,并不改变其公共职权的本质属性。因此,相对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的运作体制没有理由游离于公共职权序列之外,更不能反常地降格、变异。 纵观全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涉及最多的是体制性先天缺陷,这一隐患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法有明确规定,但实施偏不遵照执行,有法不依,知法不理,在政治体制改革指向政府公共职权的今天,行政机关自身值得深思。 一、关于行政执法职权的归并,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是单一权还是相关权。主张单一权归并的认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权仅限于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不能法外擅自授权、扩权。与此相反的意见认为,实践表明依法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还应当包括与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关的其他行政执法职权。 例如,没有行政检查权,就无法调查取证,也无法发现、认定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行为必然是先查后处,有查有处,没有行政检查权,肯定难以实施处罚。又如,没有行政强制权,就无法制止、纠正违法行为,也无法实施行政处罚,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按照

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

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 (2003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以下统称行政处罚权)的行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实施部门和配合部门) 本办法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区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区县城管大队)接受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在辖区内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接受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建设、市容环卫、市政工程、绿化、水务、环保、公安、工商、房地资源和规划等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区县城管大队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第四条(区县城管大队的职责) 区县城管大队履行下列职责: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市政工程管理、绿化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其他执法机构的权限限制)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的区县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得再行使已由区县城管大队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六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区县城管大队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陆域和非市管河道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七条(市政工程管理) 区县城管大队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镇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八条(绿化管理)

浅析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浅析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013-04-24 17:26:51.0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论文摘要】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作为行政法原则体系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的规范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却正饱受着立法者制定初衷与执法者适用不当的矛盾困境,深入理解该原则的丰富内涵并系统探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提高该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性和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大有裨益。 【关键字】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价值追求完善建议 作为行政法原则体系中的一条重要原则,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曾一度被人们称作是“独具中国特色”,[1]这点在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即可见一斑,同时在以上法规中明确将该原则规定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原则在我国立法中确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而,作为一项已上升至普通法位阶的规范性要求,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行政执法中却正饱受着立法者制定初衷与执法者适用不当的矛盾困境,行政执法实践中处罚与教育的严重脱节、相互排斥、结合不佳不仅使该原则原有的约束力、影响力、规范力大打折扣,更使众多行政执法机关陷入了行政执法受群众强烈抵触的被动境地。因而,本文拟对该原则的价值追求、执法适用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求从制度层面上对如何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更好适用该原则做出解答, 借以引起人们对该原则制度的关注。 一、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内涵及必要性探析 (一)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内涵探析 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我国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 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中得以充分体现,以该法律条文的具体明文规范为切入点,对该原则进行深入剖析,可以得知该原则包括以下四层含义: 1.“处罚”主体法定 结合《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可以得知,除行政机关享有享有行政处罚权外,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 2.适用的前提特定 行政机关只有在实施行政处罚和纠正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和前提下,才能对适用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否则, 该原则不具有法定力、约束力、规范力。 3.对适用原则的强制性程度一定 根据法理上对规范性要求的分类和《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之明文规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求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中应严格遵守和适用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即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必须、强制、义务地对处罚与教育加以结合,而非可以、任意、选择地对教育与处罚进行结合适用。 4.“教育”对象特定 在行政处罚中,处罚的对象必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育的对象特定,即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必要性探析 教育与处罚各有其相互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二者的结合实质上是作用的结合与互补,是功能的有机整合,同时,最大程度地追求教育和处罚的完美结合,也是制定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出发点和基本理念。通过对行政处罚和教育各自功能和特征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明晰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必要性原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权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国务院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十分重视,多次下发文件作出具体部署。自1997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国务院确定试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实现,进一步在全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时机基本成熟。为此,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新的发展,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也是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行动指南。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行政处罚法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是要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

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处罚是什么

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处罚是什么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 五类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和程序,不受侵犯。所以只有违反了法律 规定,同时经过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 法律条文 属于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相关阅读: 行政处罚的制裁特征与区别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 核心内容:行政处罚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规章设定。设定行政处罚,是国家有权机关创设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职权的立法活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行政处罚的设定知识。 行政处罚法根据我国的立法体制,对不同法律文件规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划分作出了规定: 1.法律 分为有权可以设定的和必须行使权力进行设定的两方面。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3.地方性法规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有权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现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4.部门规章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5.地方规章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这里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城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C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循()原则ABCD A. 合法 B. 合理 C. 公正 D. 公开 D 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才可以先行变卖或拍卖?CD A. 价值不高 B. 数量很少 C. 物品容易腐烂变质 D. 需先留存证据 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反行为或者依法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AB A.立即解除查封、扣押B. 返还财物C. 销毁相关财物D. 没收相关财物 对于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拍卖或者变卖的,以下哪几种说法是错误的?BD A. 应当返还拍卖所得全部价款 B. 应当返还拍卖所得一半价款 C. 应当返还变卖所得全部 价款 D. 应当返还变卖所得一半价款 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执法部门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B A. 执法部门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物品 B. 不能使用或者毁损 C. 收取保管费用 D. 在留存证据前拍卖或者变卖 G 根据《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规定,执法部门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要时,依照()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AB A.法律 B. 法规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政府规章 根据《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 A. 执法部门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调查权 B. 执法部门不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调查权 C. 执法部门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D. 执法部门不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根据《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A. 省 B. 市 C. 县 D. 镇ABC 关于执法部门履行下列职责,有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 A. 执法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B. 执法部门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公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C. 执法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D. 执法部门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2012)

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2012)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无锡市政府令第134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无锡市政府令 (第134号) 《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朱克江 2012年12月31日 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市、区人民政府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能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制止、查处和纠正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受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具体实施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市、区公安部门城市管理治安机构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治安保障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城市管理治安工作,预防、化解和处置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六条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重大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市、区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规划、市政园林、工商、环保、公安、建设、住保房管、国土等部门,应当

79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课程的考试答案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课程的考试 各题型提交答案说明: 1.单选题及判断题点击圆形按钮进行单项选择,多选题点击勾选框进行多项选择。 2.选择题和判断题:直接点击选项,系统将自动提交答案。 3.未完成考试误操作推出系统后,在考试时间段内可重新进入系统考试。 4.完成考试后点击提交答案按钮,考试结束,不可再次进入系统考试。 5.答题完成后,点击考试页面左侧“未答题”按钮,确认无未答题后再提交答案。 6.未提交答案的试卷在考试时间结束后将强制提交答案。 一、单选 ( 共 10 小题,总分: 40 分) 1. 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_条最早在法律上确 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 2. 2002年10月11日,国办发2002年几号文里面对这个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原则、具体 内容和组织实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3. 从1997年到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试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共几个? 2007年11月18号《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规定,北京市的城市管理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是几种? 5. 到哪一年底经过国务院批准的82个城市这些以外,还有190个市一级的政府,也就是设区的 市的政府,还有就是804个县级政府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6.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开展情况良好,它的领域已从__逐步扩展到了文化市场、旅游、矿藏安全、农业、林业和水利等领域。 A.社会生产领域 B.行政管理领域 C.城市管理领域 7. 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A.法定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C.中央管理部门 8. 《行政处罚法》规定,是否有权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要由国务院或者是__来决定。 A.中央的监察部门 B.国务院授权的省一级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 9. 相对行政处罚权行使机关是__。 A.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10.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意义十分重大,从__上看,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也有利于推进地方政府的机构和体制改革。。 A.立法 B.管理体制 C.执法情况 二、多选 ( 共 6 小题,总分: 20 分) 1.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执法一个新的机制是一种重要的措施,必须做到___。

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说明:本标准仅对有自由裁量权的内容进行量化,须同时结合裁量规则规定的不予处罚、减轻、从轻、从重处罚规定裁量。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法律依据: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2、《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认错态度好,未造成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2、多次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或体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800元罚款。 3、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恶劣,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1 -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一)处罚种类:罚款 (二)法律依据: 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2、《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尚未投入使用,及时纠正,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2、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已投入使用,尚无不良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800元罚款。 3、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损害幼儿的身心健康,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 2 -

什么叫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什么叫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篇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65分) 一、单选(共10小题,总分:40分) 1.从1997年到20xx年,经国务院批准试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共几个?a.8200.00%b.7900.00% c.8300.00% 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开展情况良好,它的领域已从__逐步扩展到了文化市场、旅游、矿藏安全、农业、林业和水利等领域。 a.社会生产领域 b.行政管理领域 c.城市管理领域 3.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意义十分重大,从__上看,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也有利于推进地方政府的机构和 体制改革。。 a.立法 b.管理体制

c.执法情况 4.到哪一年底经过国务院批准的82个城市这些以外,还有190个市一级的政府,也就是设区的市的政府,还有就是804个县级政府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a.20xx b.20xx c.20xx 5.《行政处罚法》规定,是否有权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要由国务院或者是__来决定。 a.中央的监察部门 b.国务院授权的省一级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 6.20xx年11月18号《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规定,北京市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是几种?a.7b.14 c.10 7.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a.法定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c.中央管理部门 8.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_条最早在法律上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a.14b.16

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2.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C.责令停产、停业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9.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以下哪种行政处罚() A.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身罚B.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课程80分

一、单选( 共12 小题,总分: 40 分) 1.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意义十分重大,从__上看,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也有利于推进地方政府的机构和体制改革。。 A.立法 B.管理体制 C.执法情况 2.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_条最早在法律上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 A.14 B.16 C.17 3. 2007年11月18号《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规定,北京市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是几种? A.7 B.14 C.10 4. 2002年10月11日,国办发2002年几号文里面对这个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原则、具体内容和组织实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A.56 B.23 C.4

5.到哪一年底经过国务院批准的82个城市这些以外,还有190个市一级的政府,也就是设区的市的政府,还有就是804个县级政府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A.2002 B.2003 C.2005 6.相对行政处罚权行使机关是__。 A.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7.《行政处罚法》规定,是否有权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要由国务院或者是__来决定。 A.中央的监察部门 B.国务院授权的省一级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 8.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A.法定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C.中央管理部门 9.从1997年到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试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共几个? A.8200.00% B.7900.00% C.8300.00%

10.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开展情况良好,它的领域已从__逐步扩展到了文化市场、旅游、矿藏安全、农业、林业和水利等领域。 A.社会生产领域 B.行政管理领域 C.城市管理领域 二、多选( 共 6 小题,总分: 20 分) 11. 执法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不利于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同时降低行政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A.多头执法 B.职责交叉 C.重复处罚 D.执法力量分散 12.城市管理方面有十几项职责是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负责,包括___。 A.绿化规划 B.供水 C.节水管理 D.跨区域疑难案件 13.各级编制机构管理部门能决定以下哪些问题? A.机构的设置 B.部门的职责权限 C.人员编制 D.执法的法律效果

最完整的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

最完整的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教育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0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三、教育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03/01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10/01 ?教师资格条例1995/12/12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03/14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06/04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03/12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09/1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03/03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88/02/05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1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05/20 ?残疾人教育条例 ?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 ?国务院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

2 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及其他法定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问题解答-- 行政处罚制度 56.问:什么是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及其他法定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制裁的行为。行政处罚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具有可诉性。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同年10月1日实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方面的基本法律,包括行政处罚的性质、原则、种类、设定、实施执行等制度的规定。 57.问: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答: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1)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不同。刑事处罚所针对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罚;而行政处罚是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制裁,这种行为尚未构成犯罪。(2)作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行政处罚是按照行政程序作出的;而刑事处罚则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作出,其程序更为严格。 (3)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制裁机关和依据的法律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而刑事处罚则由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其他关于刑法的补充规定、刑事诉讼法等作出。 (4)处罚的种类不同。行政处罚的种类除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外,其他法律、法规中仍有分散规定;而刑罚的种类统一由刑法规定,有五种主刑和三种附加刑。 58.问: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 答:行政强制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它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的性质是制裁,它包括一种惩罚性在内,目的在于纠正违法行为,警戒世人;强制措施实际上是一种处置,它不具有制裁性质,其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 (2)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违法者;而行政强制措施则不一定,它有可能针对违法行为,但这个行为仅仅是被怀疑违法,尚未确定其违法性,其行为者类似于刑罚中的犯罪嫌疑人。还有一些强制措施针对的根本不是违法行为。 (3)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制裁违法是为了制止违法,即制裁是手段,制止是目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的情形发生。59.问: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是什么? 答: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对其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是: (1)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制裁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对人,是一种外部法律责任,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而行政处分则针对国家公务人员,是一种内部法律责任,制裁者和被制裁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隶属关系。 (2)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行政处分则针对国家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3)两者惩罚的范围和程序不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虽然都是行政惩戒,但行政处罚涉及的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领域各种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交织性社会矛盾凸现。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之中,尚未完全到位,行政机关仍然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机构臃肿,职责不清,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相当严重。城市管理中调控缺位,多头执法,职权交叉,互相推诿或越权的问题大量存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行政执法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出台。从先行试点到逐步推开,试点工作走过了一个探索、完善、深化的过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有效克服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职权混乱、多头执法、多重执法的问题;二是精简了执法机构,提高了行政效能;三是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克服了执法扰民的问题,树立了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促进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战略的实施。 但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在试点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和思考对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缺乏统一的规范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仅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唯一的法律依据,推动试点工作前进的也是国务院发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如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第6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2002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就全国来说,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用于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一些地方所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规定非常分散,例如上海市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规章就有五个,分别为文化管理领域、城市建设领域、人民广场管理、火车站管理、苏州河管理等,且五个规章之间并不存在非常明显的逻辑关系,不论从规定时间,还是规定内容看都是互相割裂的,没有将其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综合执法的规则中来。我国作为单一制的国家,法制统一问题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