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验收

劳保用品验收
劳保用品验收

1. Purpose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Scope

适用公司内所使用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焊接面罩、打磨面罩、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其他焊工防护用具等。

3. Definition

4. Procedure

4.1. 职责:

4.1.1. ESH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4.1.2. 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来料接受。

4.1.3.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联络。

4.2. 作业程序:

4.2.1. 采购部在下单之前应先对劳保用品进行试用,试用反馈合格后方可下单采购。

4.2.2. 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送ESH部:

4.2.2.1. 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当年度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2.2.2. 所检批次劳保用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合格证书);

4.2.2.3. 属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还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4.2.3. 仓库在接到劳保用品供应商来货时应第一时间通知ESH进行检验。

4.2.4. 仓库接收来货时应检查品名与数量是否与订单相符。

4.2.

5. ESH在收到4.2.2中所要求资料之后方可进行检验。

4.2.6. 劳保用品检验分外观检验及性能检验,性能检验如无专用检测仪器则以出厂检验报告及国家检验机

构报告结果为准。

4.2.7. 劳保用品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依照GB 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执行。

4.3. 检验要求:

4.3.1. 安全帽:

4.3.1.1. 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2. 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包括保质期、适用头围大小等。

4.3.1.3. 帽衬、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下颏带、锁紧卡等部件是否齐全。

4.3.1.4. 系带宽度不小于10mm。

4.3.1.

5. 安全帽质量不超过430g。

4.3.1.6. 帽壳内部尺寸:长:195-250mm;宽:170-220mm;高:120-150mm;

4.3.1.7. 帽舌:10-70mm。

4.3.1.8. 佩戴高度:80-90mm。

4.3.1.9. 垂直间距:不大于50mm。

4.3.1.10. 水平间距:5-20mm。

4.3.1.11. 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面积为150mm2-450mm2。

4.3.1.12. 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大于

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3. 耐穿刺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

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4. 下颏带强度:下颏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N-250N之间。

4.3.2. 安全鞋:

4.3.2.1. 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2.2. 安全鞋的所有测试均依据GB/T 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进行。

4.3.2.3. 除缝合底外,鞋帮/外底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

3N/mm。

4.3.2.4. 足趾保护:

4.3.2.

5. 鞋内保护包头不能移动,保护包头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

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mm。脚趾部位的抗磨损覆盖层厚度不小于1mm。

4.3.2.6. 保护包头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4.3.2.7. .在至少(200±4)J能量冲击后,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下表要求。

4.3.2.8. 金属包头在做腐蚀性测试后,腐蚀区域不得超过处。每处面积不超过2.5mm2。

4.3.2.9. 防漏性测试后应没有空气泄露。

4.3.3. 鞋帮:

4.3.3.1. 鞋帮撕裂强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4.3.3.2. 拉伸性能符合下表要求:

4.3.3.3. 水蒸气渗透率0.8mg/(cm2.h),水蒸气渗透系数不小于15mg/ cm2。

4.3.4. 衬里:

4.3.4.1. 衬里撕裂强度应符合下表:

4.3.4.2. 水蒸气渗透率2mg/(cm2.h),水蒸气渗透系数不小于20mg/ cm2。

4.3.

5. 鞋舌强度应符合下表:

4.3.6. 外底:

4.3.6.1. 外底撕裂强度不应小于:8KN/m适用于密度大于0.9g/cm3的材料;5KN/m适用于密度小于或等

于0.9g/cm3的材料

4.3.6.2. 经耐磨性测试后,相对体积磨耗量不应大于250mm3。

4.3.6.3. 经耐折性测试,连续屈挠30000次,切口长度不应大于4mm。

4.3.6.4. 经耐油性测试后,体积增大不超过12%。

4.3.6.

5. 中间层结合强度不小于4.0

4.3.6.6. 经刺穿性测试后,刺穿鞋底所需的力不应小于1100N。

4.3.6.7. 防刺穿金属垫在经受1×106屈挠后不应出现看得见的裂缝痕迹。

4.3.6.8. 绝缘鞋在5KV电压泄漏电流测试时其泄漏电流不能大于1.8mA。

4.3.7. 安全带:

4.3.7.1. 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7.2. 腰带必须是一整根,宽度为40-50mm。

4.3.7.3. 安全绳直径不小于13mm,捻度为8.5-9/100(花/毫米),悬挂绳是否有加套。

4.3.7.4. 金属钩必须有保险装置,金属钩舌弹簧有效复原次数不小于2万次。钩体和钩舌的咬口必须平整。

4.3.7.

5. 金属配件表面必须光洁,不允许有麻点、裂纹,边缘呈圆弧状。

4.3.7.6. 安全带、绳和金属配件的破断负荷应达到下表要求:

4.3.7.7. 缓冲器在4m冲距内,应不超过882

5.4N(900kgf)。

4.3.8. 焊接面罩及其他眼面防护用具:

4.3.8.1. 焊接面罩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8.2. 表面光滑,无毛刺,无锐角或可能引起眼面部不适应感的其他缺陷,铆钉及其他部件要牢固,没有

松动现象,金属部件不能与面部接触。

4.3.8.3. 单镜片尺寸不得小于108 mm×50 mm,厚度不大于3.8 mm;双镜片:圆镜片直径φ62~65mm。

不规则单镜片水平基准长度×垂直高度:45mm×40mm,厚度不大于3.2mm。

4.3.8.4. 镜片中心范围平滑、着色均匀、没有划痕、条纹、气泡、霉斑、橘皮、霍光、异物或有损光学性能

的其他缺陷。

4.3.8.

5. 面罩的质量(除去镜片、安全帽等附件)不得大于500g。

4.3.8.6. 眼面护具观察窗的前方视野不得小于80°,对于双镜片组成的眼护具最小下方视野为60°,单镜

片组成的眼面护具最小下方视野为67°。

4.3.8.7. 平面镜片三棱镜偏差不得超过0.125△,曲面型镜片的几何中心与其他各点之间垂直和水平三棱镜

偏差均不得超过0.125△。

4.3.8.8. 焊接面罩的透光性应小于14号焊接滤光片的可见光透射比。

4.3.8.9. 镜片强度:在常温下必须达到45 g钢球,从高度为0.6 m自由下落到镜片中心三次无任何坏损。

4.3.8.10. 耐高温性能:经高温处理不变形,不脱落,无破损现象。

4.3.8.11. 耐磨性能应符合下表要求

4.3.8.12. 阻燃性能:材料燃烧速度必须小于76 mm/min,塑料材质要求离开火源5 s之内自灭。

4.3.9. 焊工手套:

4.3.9.1. 焊工手套分——A 类:低灵活性(具有较高的其他性能);B类:高灵活性(具有较低的其他性能)。

4.3.9.2. 焊工手套长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4.3.9.3. 焊工手套必须按A6103-2007《焊工防护手套》进行测试,各项测试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4.3.9.4. 焊工手套不应设计成其外部和内材的导电连接,例如用铆钉这样的金属部件进行连接。手套的垂直

电阻不得大于105Ω。

4.3.10. 焊工服(包括披肩、套袖、鞋盖):

4.3.10.1. 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0.2. 面料:棉织布及其他织物经向断裂强力应不小于911N;纬向断裂强力不小于411N。猪面革抗张

强度>16N/mm2,牛面革抗张强度>10N/mm2。

4.3.10.3. 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不大于4s;阴燃时间不大于4s;损毁长度不大于100mm。

4.3.10.4. 防金属融滴冲击:经过15滴金属融滴冲击后,温升不超过40K。

4.3.10.

5. 抗电性:静电阻抗值不小于0.1MΩ。

4.3.10.6. 号型尺寸应符合GB13640《劳动防护服号型》。

4.3.10.7. 缝制要求:

4.3.10.7.1. 领口、袖口、裤口松紧两用式;

4.3.10.7.2. 衣袋必须加兜盖,缝合处无褶痕;

4.3.10.7.3. 扣钩使用金属扣时要为内藏式。

4.3.10.8. 外观:

4.3.10.8.1.折叠端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不得有污渍、疵点及其他有损外观的毛

4.3.10.8.2.不应有漏缝、缺件、破损;

4.3.10.8.2.领子平服、不起翘、上袖端正、圆顺袖笼周围不起绉。

4.3.10.8.2.对称互差:门襟、袖长、袖口、裤长、裤脚、裤门襟对称互差不大于0.4cm。

4.3.11. 防尘口罩:

4.3.11.1. 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1.2. 与面部接触材料对皮肤无刺激。

4.3.11.3. 口罩应能与面部密合且不易变形。

4.3.11.4. 过滤效率应满足下表要求

4.3.11.

5. 总泄漏率应满足下表要求:

4.3.11.6. 头带在承受10N拉力,持续10s后不应出现滑脱或断裂。

4.3.11.7. 可燃性:暴露于火焰的各部件在从火焰移开后,不应燃烧;如果燃烧,续燃时间不得超过5s。

4.3.12. 护耳器-耳塞:

4.3.12.1. 佩戴时容易放入和取出,使用时不易滑落。佩戴后无明显的痒、胀、疼痛和其他不舒适感。4.3.12.2. 护耳器所有性能测试均按GB 5893.3《护耳器主观测量方法》进行。

4.3.12.3. 材料物理性能应满足下表要求:

4.3.12.4. 耳塞声音衰减量应能满足下表要求:

5. Records

6. Process Flow

7. Reference

GB 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

GB2811-2007安全帽

GB2812安全帽测试方法

GB 21148-2007 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

LD50-1994保护足趾安全鞋

GB/T 12017-1989 防刺穿鞋的抗刺穿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GB12011-2009 足部防护电绝缘鞋

GB 6095-1985安全带

GB 6096-1985安全检验方法

GB/T 14866-1993 眼面护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609.1-1994焊接眼面防护具

GB/T 5890-1986防冲击眼护具

GB/T12624-2006劳动防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A6103-2007焊工防护手套

GB 15701-1995焊接防护服

GB/T 13661-1992 一般防护服

GB 2626-2006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5893.1-1986 护耳器-耳塞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强化劳保用品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单位,各建设工地、生产现场以及其他使用劳保用品的部门。 二、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主要种类 (1)安全帽类:是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主要有防尘、防毒、供氧等护具。 (3)眼防护具:是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是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等护具。 (5)防护鞋:用于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

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7)工作服:用于统一工装和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 (8)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洗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清洗,主要有洗衣粉、香皂、洗涤剂等。 (二)劳保用品的采购 1、各分厂和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劳保用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并上报行政管理部和物资管理部备案,以便采购及发放审核。 2、各分厂和部门定期对木单位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劳保用品请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根据库存情况对各单位请购明细整理汇总,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物资管理部经理签字、采购副总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3、采购中心接到请购单后,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 1、凡是木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2、发放劳保用品时,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办理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劳保用品部检验标准 一、安全帽 1 生产资质要求 检查采购的安全帽是否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三证”不齐全的,不准接收。 2 结构形式要求 2.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2.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2.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2.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2.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 3 尺寸要求 3.1 帽壳部 a)长:195--250mm; b)宽:170--220mm; c)高:120--150mm。 3.2 帽舌:10--70mm。 3.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3.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 3.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3.6 垂直间距 a)塑料衬:25--50mm; b)棉织或化纤带:30--50mm。 3.7 佩戴高度:80--90mm。 3.8 水平间距:5--20mm。 3.9 帽壳周围突出物高度不超过6mm,突出物周围应有软垫。 4 颜色 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5 重量

a)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 二、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 术语 1.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颗粒物(如毒烟、雾等)等危害其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净气式防护用品。 1.2 全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住眼、面、鼻、口和下颌等的面罩。 1.3 半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口和鼻,或遮盖口、鼻和下颌的面罩。 1.4 过滤件(过滤盒、过滤罐)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滤组件)。 1.5 吸气阀 只允许吸入气体通过其进入面罩,防止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的单向阀门。 1.6 呼吸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其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的单向阀门。 1.7 导气管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件的气密性软管。 2 分类及标记 2.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按照面罩与过滤件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导管式防毒面具和直接式防毒面具。 2.2 面罩 面罩按结构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2.3 过滤件 2.3.1 过滤件类型 2.3.1.1 普通过滤件 普通过滤件包括: a)A型: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b)B型:用于防护无机气体或蒸汽; c)E型:用于防护SO2或其他酸性气体或蒸汽; d)K型:用于防护氨及氨的有机衍生物; e)CO型:用于防护CO气体;

劳保用品进货检验制度

劳保用品进货检验制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1.Purpose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Scope 适用公司内所使用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焊接面罩、打磨面罩、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其他焊工防护用具等。 3.Definition 无 4.Procedure 4.1.职责: 4.1.1. QESH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4.1.2. 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来料接受。 4.1.3.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联络。 4.2.作业程序: 4.2.1. 采购部在下单之前应先对劳保用品进行试用,试用反馈合格后方可下单采购。 4.2.2. 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送QESH部: 4.2.2.1.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当年度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2.2.2.所检批次劳保用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合格证书); 4.2.2.3.属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还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4.2.3. 仓库在接到劳保用品供应商来货时应第一时间通知QESH进行检验。 4.2.4. 仓库接收来货时应检查品名与数量是否与订单相符。 4.2. 5. QESH在收到中所要求资料之后方可进行检验。 4.2.6. 劳保用品检验分外观检验及性能检验,性能检验如无专用检测仪器则以出厂检验报告及国家检验机 构报告结果为准。 4.2.7. 劳保用品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依照GB 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执行。 4.3.检验要求: 4.3.1. 安全帽: 4.3.1.1.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2.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包括保质期、适用头围大小等。 4.3.1.3.帽衬、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下颏带、锁紧卡等部件是否齐全。 4.3.1.4.系带宽度不小于10mm。 4.3.1. 5.安全帽质量不超过430g。 4.3.1.6.帽壳内部尺寸:长:195-250mm;宽:170-220mm;高:120-150mm; 4.3.1.7.帽舌:10-70mm。 4.3.1.8.佩戴高度:80-90mm。 4.3.1.9.垂直间距:不大于50mm。 4.3.1.10.水平间距:5-20mm。 4.3.1.11.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面积为150mm2-450mm2。 4.3.1.12.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大 于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3.耐穿刺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 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4.下颏带强度:下颏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N-250N之间。 4.3.2. 安全鞋: 4.3.2.1.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2.2.安全鞋的所有测试均依据GB/T 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进行。 4.3.2.3.除缝合底外,鞋帮/外底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 3N/mm。 4.3.2.4.足趾保护: 4.3.2. 5.鞋内保护包头不能移动,保护包头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 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mm。脚趾部位的抗磨损覆盖层厚度不小于1mm。 4.3.2.6.保护包头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劳保用品分类-清单-应用教学文案

劳保用品的分类劳保用品清单劳保用品应用 劳保用品的分类: 一、头部防护用品 头部防护用品是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采取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椐防护功能要求,目前主要有普通工作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安全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消防头盔等产品。 二、呼吸器官防护用品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止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经呼吸道吸人或直接向配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在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按功能主要分为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面具),按形式又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空气呼吸器等产品。 三、眼面部防护用品 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 根据防护功能,大致可分为防尘、防水、防中击、防高温、防电磁辐射、防射线、防化学飞溅、防风沙、防强光等防护眼睛,防护面罩产品。 焊接防护眼睛类防护: (1) 焊接护目镜和面罩。预防非电离辐射、金属火花和烟尘等的危害。焊接护目镜分普通眼镜、前挂镜、防侧光镜3种;焊接面罩分手持面罩、头带式面罩、安全帽面罩、安全帽前挂眼镜面罩等种类。 (2) 炉窑护目镜和面罩。预防炉、窑口辐射出的红外线和少量可见光、紫外线对人眼的危害。炉窑护目镜和面罩分为护目镜、眼罩和防护面罩3种。 (3) 防冲击眼护具。预防铁屑、灰砂、碎石等外来物对眼睛的冲击伤害。防冲击眼护具分为防护眼镜、眼罩和面罩三种。防护眼镜又分为普通眼镜和带侧面护罩的眼镜。眼罩和面罩又分敞开式和密闭式两种。 四、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伤,预防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三大类。

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米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严肃采 购纪律,实行公开、公正、比价采购,力争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为此,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择供货厂商的原则。 2、坚持采购透明,价格公开,互相监督的原则。 3、坚持合理储备、降低采购成本,减少物流环节的原则。 4、坚持定点,定向采购的原则。 5、坚持“四比”(比价格、比质量、比信誉、比距离)“两就”(距离就近不就远,价格就低不就高)“一定”(采 购定点厂家产品)“四不准”(不准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质安标志证书及假冒伪劣产品)的原则。 二、供货厂、商资格的确认 供货厂、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且经营证齐备。主要 证照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查单(质保单)质安标志,“CCC认证等,提供的用品必须符合约定的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管理制度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要求采购、保管发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管理制度执行。 1、劳保用品到货后,必须三方在场(供货商、材料科、使用方)按照计划下达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入库,与计划不符不得验收入库。 2、采购验收“质安标志”产品,供货厂家必须出示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使用期限,合格证等证件,对证件标识不全的一律不得验收入库存。 3、“质安标志”产品具有“质安标志”证书,但未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标明质安标识、编号、出厂日期的视为无证产品,不得验收入库。 4、对验收入库的“质安标志”产品按其属性要求,根据管理程序分类妥善保管。 5、对“质安标志”产品,质安标志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要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6、仓库保持整洁卫生,劳保用品摆放整齐。 7、保管员帐面必须平衡、干净,帐、证、物必须对照。 &建立“质安标志”产品管理档案。 9、保管员、材料员严格把好质量关,对质次价高有质量问题的劳保用品有权拒绝入库。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劳保用品内部检验标准 一、安全帽 1 生产资质要求 检查采购的安全帽是否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三证”不齐全的,不准接收。 2 结构形式要求 2.1 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光顶或有筋结构。帽壳制成无沿、有沿或卷边。 2.2 塑料帽衬应制成有后箍的结构,能自由调节帽箍大小。 2.3 无后箍帽衬的下颏带制成“Y”型,有后箍的,允许制成单根。 2.4 接触头前额部的帽箍,要透气、吸汗。 2.5 帽箍周围的衬垫,可以制成条形,或块状,并留有空间使空气流通。 3 尺寸要求 3.1 帽壳内部 a)长:195--250mm; b)宽:170--220mm; c)高:120--150mm。 3.2 帽舌:10--70mm。 3.3 帽沿:0--70mm,向下倾斜度0°--60°。 3.4 透气孔隙:帽壳上的打孔,总面积不少于400mm2。特殊用途不受此限。3.5 帽箍: 分下列三个号 1号:610--660mm; 2号:570--600mm; 3号:510--560mm。 帽箍,可以分开单做,也可以通用。 3.6 垂直间距 a)塑料衬:25--50mm; b)棉织或化纤带:30--50mm。 3.7 佩戴高度:80--90mm。 3.8 水平间距:5--20mm。 3.9 帽壳内周围突出物高度不超过6mm,突出物周围应有软垫。 4 颜色 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5 重量

a)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 二、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 术语 1.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防御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颗粒物(如毒烟、雾等)等危害其呼吸系统或眼面部的净气式防护用品。 1.2 全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住眼、面、鼻、口和下颌等的面罩。 1.3 半面罩 与面部密合,能遮盖口和鼻,或遮盖口、鼻和下颌的面罩。 1.4 过滤件(过滤盒、过滤罐)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的,可滤除吸入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滤组件)。 1.5 吸气阀 只允许吸入气体通过其进入面罩,防止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的单向阀门。 1.6 呼吸阀 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其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入面罩的单向阀门。 1.7 导气管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件的气密性软管。 2 分类及标记 2.1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按照面罩与过滤件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导管式防毒面具和直接式防毒面具。 2.2 面罩 面罩按结构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2.3 过滤件 2.3.1 过滤件类型 2.3.1.1 普通过滤件 普通过滤件包括: a)A型: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b)B型:用于防护无机气体或蒸汽; c)E型:用于防护SO2或其他酸性气体或蒸汽; d)K型:用于防护氨及氨的有机衍生物; e)CO型:用于防护CO气体;

劳保用品采购合同

劳保用品采购合同 买方合同号:[ ] 卖方合同号:[ ] 签约地点:[ 鄂州] 买方:(以下称为“买方”) 注册地址: 负责人:职务:总经理 卖方:(以下称为“卖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 1.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以下劳保用品: 2.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的劳保用品总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 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壹仟贰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61200.00元)。

2.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劳保用品; (2)卖方负责运送合同劳保用品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3)卖方已经缴付所有商品的税费。 第三章支付条款 3.1付款方式:买方在收齐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所有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财务列账,列账后的次月付款给卖方。 3.2若根据合同第六章的规定,卖方有支付违约金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 3.3合同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它费用均由双方分别承担。 第四章发货条款 4.1卖方负责将全部劳保用品交货至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收货地点为: 湖北省鄂州市古城路141号 4.2在发货的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交两份到货证明发/到货证明原件。买方的代表将根据发/到货证明核对到账的箱数,并在其中的一份原件上签字后退还给卖方。买方将在合同标的物运抵指定地点后,根据卖方提交的发/到货证明,在[3]个工作日内对有关的劳保用品进行查验。 4.3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漏发货,卖方负责于收到缺货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自费将所漏发的货物运至买方现场。 4.4本合同劳保用品的所有权和货物风险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买方。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企业劳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精神,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公司职工、临时工、民工都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3、前期预防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提供给职工的工作场所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6、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7、如果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

劳保用品采购验收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一、总则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装备。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3、公司财务部门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用资金。 4、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5、采购人员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三、劳动防护有品的验收 6、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8、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通知仓库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即可。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9、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 10、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发放。 1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批,并建立劳动防护用 品发放台账。 1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 护用品发放台帐。 15、每月15日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日,各单位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发放统计表》,到公司人力资部办理领取手续。 16、公司安全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 发放情况。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7、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18、公司把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确配戴和使用等做为对新员工 及每年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和考核。 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0、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按“三违”论处,进行罚款。 2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22、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单位出具证明,到人力资 源部办理更换手续。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J-01-2014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1报检过程 1.1采购物资——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及采购订单或供货合同核对供方送货信息(包括产 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通知仓库人员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进行点收并放置“待检区”,大件物资不能放待检区的可做待检标识,仓库按《库房管理规定》确认无误后签送货单,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钢材类需要在卸车前确认质量的,可不做待检标识,通知质检科立即检验。 1.2外协物资——车间根据外协计划或生产要求核对外协加工的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 确认无误后,放置生产过程“待检区”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 1.3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销售内勤根据物流送货单与售后人员、销售人员或客户确 认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码、物资来料原由,填写退货清单送质检科,由质检科出验证报告提交销售内勤和生产科,作为物资入库或维修依据。 说明:以上外协物资是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生产过程中的外协物资,供应商按图纸直接提供的或需要办入库手续的外协件按采购物资处理。 2检验过程的实施 1)检验人员根据报检物资准备相应的原料料检验规程、所需要的检测量具及仪器,保证测 量结果的准确性。 2)检验人员在对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等进行初检后, 依据相应的检验规程对报检物资进行检验。 3)对于超出本公司检验能力的项目,根据采购合同或质检科提出要求供方提供相关产品合 格证明,本公司检验人员对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供应商合格凭证等进行验证。 4)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类及用于公司生活、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检验范围。 5)工装夹具工具仪器等生产设施由使用申请部门验收无误签字后,仓库直接入库。 3对检验结果的处理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示范文本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 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江苏省劳动保 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 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 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 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分厂、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样本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 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 保障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工作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 3. 责任分工 3.1 安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制定; 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的审核; 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借用的审批; 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能方面的审查、抽检及使用的检查监督;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防暑降温、防寒防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3.2 各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保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3.3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信息反馈。 3.4 安全部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并及时反馈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信息。 4. 安全管理 4.1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4.1.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不是福利待遇, 不能强调平均和攀比; 不得以钱代物, 必须按规定实物发放。 4.1.2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二大类: 特种劳保用品, 一般劳保用品。 4.1.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毒面具眼罩、防护服防护鞋、防坠落护具 4.1.4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毛巾、肥皂、洗衣粉、手套、鞋、女工帽、工作服 4.1.5 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1.6 根据( 国经贸安全( ) 189号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按照本单位实际工种及劳动强度、危害程序, 由安全部制定本单位《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报单位批准执行。4.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4.2.1 劳动防护用品由运行部根据实际物品所需要, 提供进货计划, 报安全部审批同意, 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4.2.2 安全部、采购部需要买防护用品时, 由安全部会同采购部商议购买。由于特殊情况确需购买的, 也必须经安全部同意才可购买。工作服须由各部门统计本部门人员工作服号码, 数量, 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统一报至安全部, 每半年统一补订一次。 4.2.3 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

劳保用品管理办法(18460)

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管理工作。各项目施工现场、生产现场以及其他使用劳保用品的部门应遵循本管理办法。 三、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主要种类 1.安全帽类:是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2.眼防护具类:是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 主要是电切割、打磨用眼防护具、防沙尘等眼防护具。 3.防护鞋:用于防砸、防钉、绝缘、防滑等。 4.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电工绝缘于套、纱手套等。 5.防护服:用于上路、上道警示车辆司机防止伤害。 6.工作服:工作服分为外套(衣裤)、短袖衫,用于统一工装和 安全防护,提升公司对外整体形象及保护职工免受意外伤害。 7.警示标识:用于项目施工现场区域警戒,主要有警戒带、桩、 和标示牌、色灯等。 8.常备药箱:用于项目现场意外情况的临时急救,主要有创口贴、

纱布、医用酒精、卫生棉球、人丹、清凉油等物品 9.洗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清洗,主要有洗衣粉、香皂、洗涤剂等。 (二)劳保用品的采购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劳保用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并上报质量安全部和物资部备案,以便采购及发放审核。 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劳保用品请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物资部。物资部根据库存情况对各部门请购明细整理汇总,按照1:1.1的比例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分管副总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3.物资部接到请购单后,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4.工作服、安全防护帽等均应有公司标识,由安质部与物资部确定标识样式和设置方式。 5.财务部应核定采购规格和数量,并安排采购费用。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 1.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工作岗位而定。 2.发放劳保用品时,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办理物资领用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审批。

劳保用品验收程序1

劳保用品到货验收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保用品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内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劳保鞋、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滤罐、护目镜、布手套、纱手套、电焊手套、乳胶手套、汗棉手套等。 3 职责 3.1 HSE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劳保用品的验收,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 3.2 仓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3.3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 工作程序 4.1劳动防护用品定义及分类 4.1.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4.1.2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4.1.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2.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要求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一般

劳保用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特殊劳保用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 4.2.2 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3 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4.3.1 对于首次合作的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要求必须提供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还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的复印件(盖公章)或扫描件。 4.3.2 公司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库管理员和HSE部指定主管检查验收,填写劳保用品验收记录单,签字确认;若特殊情况,在入库后检验,不合格的须向上级审批。 4.4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流程 4.4.1核查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标志证、安全鉴定证),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4.4.2 核查劳保用品上的产品合格证,是否符合标准,具体见附件图1-10。

劳保用品进货检验细则

1.Purpose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Scope 适用公司内所使用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焊接面罩、打磨面罩、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其他焊工防护用具等。 3.Definition 无 4.Procedure 4.1.职责: 4.1.1. QESH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4.1.2. 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来料接受。 4.1.3.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联络。 4.2.作业程序: 4.2.1. 采购部在下单之前应先对劳保用品进行试用,试用反馈合格后方可下单采购。 4.2.2. 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送QESH部: 4.2.2.1.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当年度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2.2.2.所检批次劳保用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合格证书); 4.2.2.3.属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还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4.2.3. 仓库在接到劳保用品供应商来货时应第一时间通知QESH进行检验。 4.2.4. 仓库接收来货时应检查品名与数量是否与订单相符。 4.2. 5. QESH在收到4.2.2中所要求资料之后方可进行检验。 4.2.6. 劳保用品检验分外观检验及性能检验,性能检验如无专用检测仪器则以出厂检验报告及国家检验机 构报告结果为准。 4.2.7. 劳保用品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依照GB 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执行。 4.3.检验要求: 4.3.1. 安全帽: 4.3.1.1.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2.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包括保质期、适用头围大小等。 4.3.1.3.帽衬、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下颏带、锁紧卡等部件是否齐全。 4.3.1.4.系带宽度不小于10mm。 4.3.1. 5.安全帽质量不超过430g。 4.3.1.6.帽壳内部尺寸:长:195-250mm;宽:170-220mm;高:120-150mm; 4.3.1.7.帽舌:10-70mm。 4.3.1.8.佩戴高度:80-90mm。 4.3.1.9.垂直间距:不大于50mm。 4.3.1.10.水平间距:5-20mm。 4.3.1.11.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面积为150mm2-450mm2。 4.3.1.12.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 力不大于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3.耐穿刺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 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完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严肃采购纪律,实行公开、公正、比价采购,力争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为此,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择供货厂商的原则。 2、坚持采购透明,价格公开,互相监督的原则。 3、坚持合理储备、降低采购成本,减少物流环节的原则。 4、坚持定点,定向采购的原则。 5、坚持“四比”(比价格、比质量、比信誉、比距离)“两就”(距离就近不就远,价格就低不就高)“一定”(采购定点厂家产品)“四不准”(不准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质安标志证书及假冒伪劣产品)的原则。 二、供货厂、商资格的确认 供货厂、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且经营证齐备。主要证照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查单(质保单)质安标志,“CCC”认证等,提供的用品必须符合约定的标准。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要求采购、保管发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管理制度执行。 1、劳保用品到货后,必须三方在场(供货商、材料科、使用方)按照计划下达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入库,与计划不符不得验收入库。 2、采购验收“质安标志”产品,供货厂家必须出示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使用期限,合格证等证件,对证件标识不全的一律不得验收入库存。 3、“质安标志”产品具有“质安标志”证书,但未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标明质安标识、编号、出厂日期的视为无证产品,不得验收入库。 4、对验收入库的“质安标志”产品按其属性要求,根据管理程序分类妥善保管。 5、对“质安标志”产品,质安标志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要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6、仓库保持整洁卫生,劳保用品摆放整齐。 7、保管员帐面必须平衡、干净,帐、证、物必须对照。 8、建立“质安标志”产品管理档案。 9、保管员、材料员严格把好质量关,对质次价高有质量问题的劳保用品有权拒绝入库。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通用版)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5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劳保用品验收

1. Purpose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Scope 适用公司内所使用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焊接面罩、打磨面罩、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其他焊工防护用具等。 3. Definition 无 4. Procedure 4.1. 职责: 4.1.1. ESH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4.1.2. 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来料接受。 4.1.3. 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的联络。 4.2. 作业程序: 4.2.1. 采购部在下单之前应先对劳保用品进行试用,试用反馈合格后方可下单采购。 4.2.2. 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送ESH部: 4.2.2.1. 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当年度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2.2.2. 所检批次劳保用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合格证书); 4.2.2.3. 属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还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4.2.3. 仓库在接到劳保用品供应商来货时应第一时间通知ESH进行检验。 4.2.4. 仓库接收来货时应检查品名与数量是否与订单相符。 4.2. 5. ESH在收到4.2.2中所要求资料之后方可进行检验。 4.2.6. 劳保用品检验分外观检验及性能检验,性能检验如无专用检测仪器则以出厂检验报告及国家检验机 构报告结果为准。 4.2.7. 劳保用品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依照GB 2828-2003《抽样检验标准》执行。 4.3. 检验要求: 4.3.1. 安全帽: 4.3.1.1. 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1.2. 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包括保质期、适用头围大小等。 4.3.1.3. 帽衬、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下颏带、锁紧卡等部件是否齐全。 4.3.1.4. 系带宽度不小于10mm。 4.3.1. 5. 安全帽质量不超过430g。 4.3.1.6. 帽壳内部尺寸:长:195-250mm;宽:170-220mm;高:120-150mm; 4.3.1.7. 帽舌:10-70mm。 4.3.1.8. 佩戴高度:80-90mm。 4.3.1.9. 垂直间距:不大于50mm。 4.3.1.10. 水平间距:5-20mm。 4.3.1.11. 通气孔: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面积为150mm2-450mm2。 4.3.1.12. 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大于 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3. 耐穿刺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 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4.3.1.14. 下颏带强度:下颏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N-250N之间。 4.3.2. 安全鞋: 4.3.2.1. 是否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3.2.2. 安全鞋的所有测试均依据GB/T 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进行。 4.3.2.3. 除缝合底外,鞋帮/外底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 3N/mm。 4.3.2.4. 足趾保护: 4.3.2. 5. 鞋内保护包头不能移动,保护包头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 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mm。脚趾部位的抗磨损覆盖层厚度不小于1mm。 4.3.2.6. 保护包头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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