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统筹规范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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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统筹规范土地储备出让管
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发文字号】甬政发[2009]94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1.23
【实施日期】2009.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统筹规范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2009〕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和推进全市城乡统筹工作,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就加强全市土地资源统筹,规范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一)做好统筹和规范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
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土地资源,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生产资料。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做好统筹和规范工作,积极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切实为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资源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整体谋划城乡发展工作,加快建设进度,切实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统筹和规范工作,是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要求,积极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相继实施绕城高速及连接线、轨道交通等一大批涉及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推动了区域发展和繁荣。各地建设规模明显扩大,区位优势凸显,土地利用效益和保障能力提高,竞争优势提升,但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做好统筹和规范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控机制,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引导城市功能合理布局,进一步集聚力量,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统筹和规范工作,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必须要加强城乡建设的宏观统筹,加快形成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从而推进城乡建设的整体发展。同时,实践证明,规范土地储备出让管理工作,扩大土地储备范围,提升土地储备水平,是加快城市化建设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因此,做好统筹和规范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分工,调动和发挥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化水平。
(四)做好统筹和规范工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定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