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水电气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水电气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事业部企业标准

********-***** 水、电、气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2015-10-30发布 2015-10-30实施

******事业部发布

***********事业部企业标准

水、电、气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单位的水、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各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的场所和使用单位。

2规范性文件引用

3定义

4管理职责

4.1本管理制度归口事业部安委会监督执行。

5管理内容

5.1电房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5.1.1值班人员的职责

5.1.1.1负责对电房内所有设备的运行监控工作。

5.1.1.2负责对电房供配电开关的操作。

5.1.1.3负责对电房供配电设施运行参数的记录工作。

5.1.1.4负责电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5.1.1.5负责对进入电房参观、工作的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

5.1.1.6负责对电房内所有配套工具、设施和配电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5.1.1.7及时处理供配电运行事故并向上级人员反映。

5.1.2值班人员每日应对电房内的配电设施进行有效清洁。每小时应对电房内配电设施进行巡查,记录巡查情况。

5.1.3配电房配电设施应保持零部件完好。

5.1.4对电房内的配电设施进行检修时,必须停电进行,并填写工作票,经工作负责人及值班员签字确认,值班员许可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5.1.5对高压设备停电检修,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进线端挂上接地线,在工作点周围设置防护栏,并在防护栏外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5.1.6值班人员应每星期对各二级电屏及其线路进行巡视检查,确保二级电屏的安全运行,并作好巡检记录。

5.1.7每年要对电房主配电回路进行绝缘检测,并作好相应记录。

5.1.8定期对高压供配电设施进行高压试验,试验不合格的及时维修、更换。

********事业部2015-9-21 批准 2015-9-21 实施

5.1.9每年雨季前对接地系统进行接地电阻的检测,不符合规定的接地点要及时整改。

5.1.10配电房的停送电实施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电房主管人员签发。在主配电线路、二级电屏及配电房内进行检修、接线等工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5.1.11电房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房内的电气设备,实施双人值班,值班员进行开关操作时,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防止误操作。

5.1.12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高压设备的防护栏进行工作。

5.1.13进行高压设备的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上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电时禁止进行高压设备的操作。

5.1.14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做到下列各项:

5.1.14.1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5.1.14.2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5.1.14.3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5.1.15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5.1.16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切断开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5.1.17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5.1.17.1停电。

5.1.17.2验电。

5.1.17.3装设接地线。

5.1.17.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防护栏。

5.1.18检修停电设备前,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中的特征,必须视为带电设备),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同时,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5.1.19停电时,应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锁住。

5.1.20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5.1.21对进入电房的外来人员管理

5.1.22各配电房设置外来人员来访登记簿,外来人员进行电房必须进行相关登记。必要时实施安全培训后方能进入电房。

5.1.23外来人员必须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提随意跨越防护栏。

5.1.24外来人员需对电房设备进行参观时,必须由值班员带队指挥,不得随意走动。

5.1.25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触摸或操作电房内的配电设备。

5.2水电气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5.2.1 水电气使用注意事项

5.2.1.1所有水电气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负荷大小选择适当的水电气设施,禁止超负荷使用;

5.2.1.2一般的插座只限用于1000W以下的办公设备,风扇或功率小于1000W的小型用电设备的临时使用,不得一插多用。在使用插座时,用电设备必须装上插头,严禁直接用导线插入插座进行使用;

5.2.1.3厂房、场所内的水电气开关附近禁止堆放物品,并留有安全通道,开关与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0.8米;

5.2.1.4设备停机超过1小时,应关闭该设备的水电气开关,下午下班后各用电部门除关闭设备旁的开关外,还应关闭部门内配电屏的回路开关,禁止操作配电屏上的闸刀开关切断厂房、场所的电源;

5.2.1.5使用石油气、氧气、氮气的部门应有专人管理所在部门的气体总阀门和调压阀,并严格遵守工艺规定的使用压力,不得擅自调整压力;

5.2.1.7在管道上进行带箭头的色环标识,其宽度根据管道的直径而定,管道是直线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标识地点应包括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5.2.1.8使用焊接工具的操作人员,每次使用前必须自检所用的焊具是否正常,并检查氧气、石油气压力是否正常后方可点火使用,使用时严禁敲打焊具;

5.2.1.9各使用易燃气体的部门应在工位周边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5.2.1.10各用水部门应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不得擅自接驳消防水作其它用途。

5.2.2水电气设施日常检查维护

5.2.2.1范围划分

5.2.2.1.1用电设施配电开关上桩头以上的线路和连接到办公室内的线路以及配电屏由工程部负责日常检查维护;100A(含100A)以下的开关及与用电设施的连接线路、插座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生产分厂(车间)内的用电设施、开关、线路、设备的日产检查维护工作由分厂(车间)设备维修组(员)负责;

5.2.2.1.2各用水用气部门的水气开关总阀以下(不含开关总阀)的管道设施由各水气使用部门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开关总阀及以上的管道设施由工程部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5.2.2.2日常检查维护方法

********事业部2015-10-30 批准 2015-10-30实施

5.2.3安全巡查

5.2.3.1各水电气使用部门应每日对本部门内的水电气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动力部门反映,并由其处理。

5.2.3.2负责水电气设施日常检查维护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可进行。

5.2.4 水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5.2.4.1各经营单位的所有水电气设施的安装工作由动力部门负责规划实施;

5.2.4.2动力部门负责水电气安全监控工作,负责对水电气设施、管线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应确保每月对供电、气的使用部门的二级电屏及各厂房的用气主开关进行检查工作,检查要形成相关记录;

5.2.4.3新增基建项目(工程)中的水电气工程由动力部门负责实施。由其它单位部门委托施工的水电气工程需由工程部气电站房供气供电者,施工或委托单位、部门应向工程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施工安装图纸、竣工图纸和验收测试报告,经动力部门审核备案批准后才能接入工程部的水电气网络,否则工程部拒绝水电气的供给;

5.2.4.4本部范围内所有水电气设备和管线的维修、改造工作由动力部门负责,其它任何部门的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管线的维修改造工作,需要进行水电气安装的部门应填写水电气安装申请单,(见附表三)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交由工程部进行安装。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工程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旦检查发现,将给予当事单位、个人罚款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由当事单位、当事人负责;5.2.4.5基建、装修工程中涉及改动迁移水电气设施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工程部对水电气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基建、装修工作。否则,造成水电气设施的损坏,或由此所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2.4.6各水电气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辖范围的水电气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5.2.4.7各水电气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水电气安全的责任人,对部门所辖范围的水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5.2.4.8各部门发现本部门无法解决的水电气故障,必须填写水电气报障单报给工程部。(紧急情况可用电话通知,再补报障单)否则,由于不报而引起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由当事部门负责。(报障单见附表五);

5.2.4.9所有水电气维修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相关的工作。从事水电气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经检查发现,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当事人罚款或行政处罚,因此而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5.2.4.10各水电气用户在使用水电气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使用操作,经检查发现有违规使用操作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否则,动力部门有权停止该单位的水电气供应。因用户违规使用操作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用户负责;

5.2.4.11所有水电气用户在使用水电气的过程中,严禁乱拉乱接管线的现象。否则,经检查发现,工程部有权处以500元以上/次的罚款,由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当事单位或当事人负责。

5.2.4.12用户在使用水电气设施的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水电气设施的用途,否则,一旦发现,将处以500元以上/次的罚款。由此而造成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用户负责;

5.2.4.13各水电气使用部门不得违章使用水电气,否则将处以500元以上/次的罚款,因此所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部门或当事人负责;

5.2.4.14各用电部门在进行停电操作时严禁操作配电屏上的刀开关(事故除外),否则将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5.2.4.15各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的电气设施、管线的周期保养工作,确保水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保养周期见附表六);

5.2.4.16各分厂(车间)、部门的二级电房及本分厂(车间)、部门内部的水电气设施的清洁卫生及日常安全检查由使用部门、分厂(车间)负责,二级电房通道必须保持畅通,电房内严禁堆放杂物,否则,将给予当事部门、分厂(车间)处以50分-200分的负激励,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由当事部门、分厂(车间)负责;

5.2.5水电气安全事故处理

5.2.5.1成立水电气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本部水电气的安全监督和水电气事故的处理。水电气安全管理小组的组成:安委会成员、工程部及各水电气使用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

5.2.5.2水电气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部的水电气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见附表四);

5.2.5.3当发现水电气安全事故时,事故部门应及时切断事故点的水电气源及采取其它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散、漫延,及时通知工程部和管理部,同时保护好现场;

5.2.5.4工程部接到水电气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处理,由水电气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进行事故分析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3 水电气安装工程管理办法

5.3.1对电气工作人员的要求

5.3.1.1电气工作人员的必备条件

5.3.1.2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5.3.1.3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5.3.1.4懂得紧急救护法,特别是触电急救知识。

5.3.2电气工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且每年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电工作业资格。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5.3.3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以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5.3.4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5.3.5电气设施安装维修工作安全管理

5.3.5.1电气设施安装的安全管理

5.3.5.1.1安装电气设施前应先按用电负荷分布情况,确定电气布局,根据用电设备负荷的大少选用合适的配电开关及配电线路和其它配电设施。

5.3.5.1.2电气安装所选用的配电设施及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5.3.5.1.3安装工作中所选用的开关、材料,其耐压等级必须与使用电压等级相符。

5.3.5.1.4安装的开关其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设备的容量

5.3.5.1.5在进行电气安装前,安装布局及所选用的配电设施应经主管人员确认后才可以进行安装。

5.3.5.1.6电气安装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5.3.5.1.7电气安装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工作验收(包括绝缘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接通电源。

5.3.5.1.8进行电气维修工作前必须对维修点进行停电处理,经验断电、挂警示牌等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维修工作。

5.3.5.1.9在主配电线及二级配电屏上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到相应的配电房进行停电操作,并经电房值班人员及工作负责人双方确认停电并完成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才可开始进行工作。

5.3.5.1.10无证人员不得单独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维修,可在有证人员的指导下参与相关的工作。

5.3.5.1.11电气维修工作现场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才可进行电气维修工作。

5.3.5.1.12高压维修场地必须设置遮栏并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5.3.5.1.13开关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

5.3.6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

5.3.

6.1安全防范

5.3.

6.1.1脚手架必须按规程搭接,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架,使用前应经过检查验收。

5.3.

6.1.2在无法采用架设安全网等防护措施时,施工人员在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悬空、陡坡施工要挂好保险绳。

5.3.

6.1.3在无法采取安全网或脚手架等施工措施,且需要架设一般竹梯施工时,地面必须最少有一个人协助固定竹梯以防打滑。

5.3.

6.1.4高空作业施工,场地周边应架设警告标志,以防行人、车辆通过造成事故,必要时派员在施工场地通道看守。

5.3.7防护措施

5.3.7.1进入高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5.3.7.2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若悬空作业点设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施工负责人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

5.3.7.3架、桥式架、插口架的操作房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网,以防人、物坠落。

5.3.8安全带、安全绳的使用

5.3.8.1使用安全带应根据工种和用途正确选用,采用有合格证的产品。

5.3.8.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要进行抽检,合格的才能继续使用。

5.3.8.3做过冲击试验的安全绳不得再用。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营运管理提出、起草、修订

本标准由********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营运管理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两个以上生产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应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交叉作业 3.作业管理要求与安全职责 3.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3.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明确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3需到另一个部门施工或作业的,必须有作业联系单,经双方部门的主管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3.5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3.6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

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3.7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3.8安环部负责督促本规定的实施。 4.施工动火交叉作业 4.1.1动火施工部门,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部门人员签字、审批后,动火作业人员凭《动火许可证》到现场作业。 4.1.2施工部门在施工时跨越两个以上部门的,必须先和相关部门联系,待同意并在《动火证》上签字后,方可动火施工。 4.1.3动火施工结束后,由施工部门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无安全问题后,在动火证上签字确认。 4.1.4动火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按《动火管理规定》要求落实。 4.2工程施工交叉作业 4.2.1施工单位在公司相关部门实施施工的,须经维修部同意,凭维修部出具的工程联系单送相关部门确认,按有关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4.2.2外单位在公司施工作业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2.3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过往人员此处正在施工作业。 4.2.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在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电工 1、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工作业证。 2、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3、电气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4、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5、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6、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7、处理好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8、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9、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临时地线、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漏。

10、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二、焊工 1、工作前应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电焊工在潮湿地方作业要穿绝缘鞋,不要穿潮湿衣服工作。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或切割,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并经有关安全人员检查同意后才可进行工作,焊接工作要离开易燃、易爆物体10米以外。 3、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4、焊接工作时,先检查四周环境是否允许烧焊,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牢固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落雨时,不准露天或高空作业。 5、焊接密封容器时,要打开容器进行排气通风,人进入容器内工作,要加强通风设施,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6、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7、电焊工必须认真注意防火,焊条用剩部份不要乱扔,统一放置,下班前将焊机电源切断,焊把线绕好,个人所属工作面清理干净,露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箱、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持电工证进行电气操作。进行电网操作应持有高压电工和电网入网作业证,严禁低压电工从事高压电器操作。 2、 内”或“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安全警示标识。标识设置应符合国家安全标识规定。 3、变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变配电室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应登记。无人值班配电室应设门锁。 4、变配电室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并张贴“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堆放易燃物”等安全警示标识。变配电室严禁存放金属构件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和个人杂物。 5、变配电室箱,应按照规定配有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干粉或其他类型的灭火器材。灭火器配备应满足变配电室的需要。一般至少应配备两具灭火器。 6、变配电室应配备验电器、绝缘夹钳、接地线、标示牌、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等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应编号并形成清单,由变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变配电室内各种电气工具、绝缘装置应离地摆放,室内无漏雨、无积水。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应完好无损,正确存放,并在实物上张贴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各种安全用具每年由供电部门或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检验。

8 禁止合闸”等安全提示牌。配电室墙上挂有倒闸模拟板和倒闸操作规程。 9、变配电室箱,管理人员熟悉掌握供配电设备原理、性能、结 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处理故障的能力。变配电室应设置供电系统图,变配电室平面布置图等供电电气系统资料。10、根据单位安全主管命令进行倒闸作业,配电所倒闸作业前,应填写倒闸作业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一次,再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供电。 11、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负荷分配情况、接地线拆装情况、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12、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严格遵守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时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13、值班员,电工,应每班对电气设备检查2次,过载或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检次数。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周至少巡视2次,并保留巡视记录。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随着大坝主体浇筑强度逐渐加大,坝体高度不断上升,项目部所属施工范围内交叉作业现象时有发生,为避免因交叉作业发生安全事故,保证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明确各生产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安全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项目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特制定《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岗山葛洲坝大坝工程项目部所属施工区域。 二、定义和术语 定义: 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

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和多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术语: 1、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度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2、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专业队伍同时生产或检修。 3、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4、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三、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使用工序复杂,通讯联络不畅等;所以作业干扰较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较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淹溺等危险危害因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证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

厨房操作间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78 厨房操作间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厨房操作间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厨房操作间是水、电、气集中使用的场所,为确保操作间的防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规则 1、厨房内配备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和足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备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禁止挪用消防器材;厨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厨房工作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危险品有专人管理,指定在安全地方存放,勤用勤领; 3、燃气点火时要火等气,下班时要关紧液化气管道的分闸及总闸; 4、作业中要注意控制油温,厨师不得随意离开,防止油锅起火,注意安全; 5、厨房设备,脱排油烟机和排烟管道要勤于清洁,严

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工程参建的分包单位众多,施工期间交叉作业频繁,为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所有参建的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严格遵守。 二、交叉作业的定义及所涉范围 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通一施工区域内进行的有关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本工程涉及的交叉作业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塔吊、施工天梯安拆,群塔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焊接(动火)作业,拆除作业,机电安装,内外装饰装修……等等。 三、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秩序严,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故作业干扰多,需配合、协调事项多,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良等因素动态性强,造成隐患多而不确定,造成后果严重(涉及多方),可能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事故。 四、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参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除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外,还需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五、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同一区域内各分包单位,应相互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明确交叉作业联系人,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总包单位在生产协调时,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

最新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2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 文控中心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程序 4.1 编制程序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办公室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进行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1.2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技术部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2 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g.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施。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文控中心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 评审 4.4.1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文控中心、安全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4.4.2 由安全办公室记录评审结论。 4.4.3 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 修订 4.5.1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7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知 第一条、员工进场时,必须办理劳务证和上岗操作证,否则不准安排上岗。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服从工地负责人指挥。 第三条、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进施工现场。 第四条、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鞋。 第五条、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第六条、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支架设施及安全装置,不准任意做非本工种工作。 第七条、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或杂物。 第八条、井(字)架吊篮不准乘人,吊装设备下面不准站人。 第九条、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在烟火禁区丢烟头、不准高攀井架、脚手架等。 第十条、不准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重罚,严禁无证开机,更不准让他人代开机,工作时,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定为四级检查,即:l、班组日检。2、工地项目部周检。3、公司月检。4、总公司季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二、公司月检:每月月底,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总工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技术科、工会、劳工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对公司属下的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在每月二十八日召开由以上检查成员及各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参加的生产会议,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 三、公司质安科必须对各工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向工地指出,以书面通知工地限期整改,并复查。对愈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至勒令停工整顿。 四、工地周检:各工地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管理员及各班组长参加,每周至少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隐患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以保证施工安全。 五、班组日检:工地各班组长每天班前,必须对本班组的工人正确使用“三宝”情况、身体状态和施工所用的机电设备、施工环境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上岗作业。 六、工地安全员必须每日捡查安全作业情况,并作好登记记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经教育三次再违反者进行罚款并登记造册。严重违反者勒令停止作业。 七、分管施工员在日常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和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汇报给安全员。安全员及时作出处理方案。 八、工地对于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安全员、施工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质安科进行复检。 九、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交叉作业的分类、交叉作业票的审批以及安全措施要求以加强作业现场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项目承建单位作业场所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运营部是各单位交叉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交叉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组负责对各项目承建单位交叉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一)在本单位所辖区域内进行的交叉作业的管理。 (二)各作业单位作业区域划分。 (三)协调各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四)交叉作业票的审核及批准。 第七条各运行单位值班班组负责在本班内发生的交叉作业的现场管理。 第八条作业单位负责: (一)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过程管理。 (二)检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佩戴。 (三)派出监护人。 第九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项目承建单位交叉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管理范围 (一)同一项目不同分包单位同时施工。 (二)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施工。 (三)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工种同时作业。 (四)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标高处的同时施工作业。 第十一条交叉作业票办理

(一)各单位交叉作业票办理:各单位交叉作业票由主体作业单位填写,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各作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风险辨识,并填写风险管控措施。各作业单位需提出在作业中需要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及要求,填入“作业票中需告知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一栏。作业票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发,各作业单位均需持有经过签发的作业票进行工作。 (二)各工程项目交叉作业票办理:各工程项目交叉作业票由主体作业单位填写,工程管理员组织各作业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作业风险辨识,并填写风险管控措施。各作业单位需提出在作业中需要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及要求,填入“作业票中需告知其他作业方注意事项”一栏。作业票由工程管理人员签发,各作业单位均需持有经过签发的作业票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二)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告知,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施工用电、材料运输等。 (三)交叉作业各方施工前,应当互相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设备、周边建筑物及水、电、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单位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需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作业各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止高空坠物、施工用具等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详见《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五)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同时办理起重吊装作业票。起重吊装作业中的注意事项详见《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其他作业单位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办理动火作业票。 (七)在进行动火作业时,禁止其他方作业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八)作业各方应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 (九)各类车辆在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作业、通过时,起重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车间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4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车间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车间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所有岗位 3、责任者: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

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福建实联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福建实联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 (1) 第三章附则 (3)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在同一作业区域同时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 理,明确责任,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免财产损失,根据《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工程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管辖范围内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的 交叉作业。(包括外协施工队伍)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识别、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的安全关系,作业单位 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经批准后进场作业。 第四条检查特种工取证情况和施工人员体检情况,必须作好安全 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按 GB6095、GB2811、 GB5725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交叉作业现场作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 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第五条应避免或减少交叉作业,使同一立体空间、同一时间作业 的工序降至最低。必须交叉时,交叉作业双方必须加强协调和联系,明 确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 第六条交叉作业双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 场地尽量错开。 第七条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的 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

第八条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 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第九条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息、 逗留。 第十条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作业单位对危险的出入口处应 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第十一条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第十二条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在系统试运时进行交叉作业,作业单位必须执行工作票 制度,由试运人员进行监护。 第十四条起重作业 ( 一) 起重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根据《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 定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对吊装机具进行检查,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 二) 吊装移动大件,起吊前,起重指挥与起重司机通知有关人员撤 离,作业单位确认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进行 吊装作业,吊物通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撤离。 ( 三) 作业单位起重挂钩、指挥人员站位不得与起重物体起吊路线交 叉,不得站在被吊物体通行的死角,与被吊物体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搭架作业 ( 一) 进行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根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冶金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从事冶金矿山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五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1、采掘工区(爆破员、掘进工、把钩工、信号工、放矿工、药 库工、小绞车工、扒渣机工、巷修工、平台工) 2、选矿车间(破碎工、维修工、球磨工、浮选工、配药工、电 气焊工) 3、机电工区(电工、机修工、水泵工、井下高压室配电工、井 上高压室配电工、钳工、电气焊工、车床工、水暖工、绞车 工、设备检测工) 4、锅炉车间(操作工、跟班工、水质取样工、维修工、电气焊 工) 5、充填工区(水泵工、砂泵工、管道工、排放工、维修工、电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车间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 按要求将个人物品存放指定位置,穿好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进行洗手、 消毒及个人卫生检查,严禁将个人物品(包括手机、首饰、水杯及食物等)带到工作场所,穿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不准进入卫生间。 2 灌装 2.1灌装人员,必须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及头发不得外露。 2.2 灌装前准备工作:检查设备、罐及管道是否清洗洁净已消毒及各阀门是否处 于正常状态;检查电机及轴承是否有机油及润滑油;是否已准备好灭菌的瓶盖及瓶子。 2.3 灌装过程注意事项:摆放瓶子时要检查瓶子是否合格及摆放到位,若有次品 必须挑选你出来,若有摆放不到位时,及时摆到位;输送瓶时要时刻注意瓶子是否倾倒;时刻观察进入工作区的瓶子,灌装管是否插入瓶内,若有未插入或瓶子倾斜时,要调节感应头的位置调制适合为止;时刻检查每瓶的液位是否正常;放瓶盖前要确认瓶盖是否与产品符合,若有不符及时更换;检查瓶盖是否合格,若有次品必须挑选出来;经常查看储位槽的液位及时进液。 2.4 灌装完后清洗工作:先用自来水冲洗,再用80度以上的热水清洗,然后擦 拭干净。 2.5 保持链板、桥架、储位槽及灌装头套装干净洁净。 2.6 保持设备设施及地面无油污、污物、尘、锈迹和大面积积水。 3 日期及标识 3.1 员工严格按车间主任安排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每个品种严格按车间主任安 要求进行喷码(调好码,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进行喷码)。 3.2 喷码过程注意事项:码必须明亮清晰可辨;必须确认每瓶、每个或每张都有 码。 3.3 贴标及盖标前,必须确认每标字图清晰可辨。 3.4 贴标及盖标前必须要确认标识与产品是否一致。 3.5 贴标必须粘紧及平齐美观。 4 装箱及封箱 4.1 装箱前必须确认箱子是否有日期及标识。 4.2 装箱时必须确认产品日期与箱子日期是否一致。 4.3 封箱时要保证胶带封口处粘紧美观整齐。 5 清场 5.1 更换产品时,必须要整理整顿清扫好操作现场,及时归回剩余的产品及包材, 避免混淆。 5.2 按各产品、包材、器具、工具及其它等归回定置区域摆放整齐。 5.3 清扫,垃圾及时清理拉到指定位置。 5.4 擦拭所有设备设施、链板、桥架及操作平台,保持干净洁净及整齐。 5.5 地面无油污、污物、尘、锈迹和大面积积水。 5.6 应将喷码机、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清理,以确保后期的工作顺利完成 6 考核 6.1 对罐装、日期、标识、清场进行巡查抽查考核,经发现,第一次提醒、二次 警告、三次处罚(5元/次) 6.2 下班前经车间主任进行清场考核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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