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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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取费标准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代建取费标准

1、采用概算×固定费率的方式,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和低于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费率水平计取,通常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2亿元以下项目,代建费为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的2%;总投资超过2亿元项目的代建费分段累进计算,2亿元部分按2%计算,超出2亿元部分按%计算。

3、。《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前期代建费与实施阶

段代建费比例最高可取3︰7。

4、《惠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代建服务费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对于项目

总投资在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以下项目,代建服务费上限为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的2%;项目总投资超过人民币2亿元,代建服务费分段累进计算,2亿元部分按上限2%计算,超过2亿元部分按上限%计算。项目代建服务费在项目实施阶段支付70%,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完成资产及资料移交后支付20%,工程竣工验收满两年结清剩余的10%。

5、《镇海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代建服务费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确

定,对于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下项目,代建服务费上限为20万元,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以下项目,代建服务费控制在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的2%以内;项目总投资超过人民币2亿元,代建服务费分段累进计算,2亿元部分按2%以内计算,超过2亿元部分按%以内计算。项目代建服务费在项目实施阶段支付70%,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后支付20%,工程交工验收满两年结清剩余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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