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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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法学派

西欧11世纪末到15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而产生的一支与神学法学相对抗的新的法律思想派别。该派以研究罗马法为中心,并以意大利博洛尼亚为发源地,因而又称意大利法学派或博洛尼亚法学派。中世纪初期,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527~565在位)编纂的法律文献,已很少为人所知,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学说汇纂》曾湮没达几个世纪之久。从11世纪末,西欧各国以意大利为中心,开始对罗马法广泛研究,因为罗马法的使用不仅有利于以王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加强,而且也为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当时这种广泛研究,意味着法学正从神学中分离出来。于此相适应,一个独立的、世俗的法学家阶层逐步形成。他们主要代表新兴市民等级的利益,与代表封建制度的神学或教会法学家相对立。注释法学派的出现和发展,同西欧近代大学的兴起也有密切。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是近代欧洲第一所大学,它主要就是从研究罗马法开始的,并长期成为传播罗马法的基地。西欧其他国家和意大利其他地区都有学者到博洛尼亚学习罗马法。12世纪中叶,在该校研究法律的学生有一万多人。该校创始人就是前期注释法学派奠基人伊尔内留斯(约1055~1125)。继博洛尼亚大学后创立的一些著名大学也都将罗马法的研究作为一门主要学科。

根据研究重点或方法的不同,注释法学派又可分为:1.前期注释法学派(13世纪以前),主要代表人物有意大利的伊尔内留斯、阿佐(1150~1230)和 F.阿库修斯(约1182~1260)。他们对罗马法的研究,首先是恢复查士丁尼时代所编纂的各罗马法文献,特别是《学说汇纂》的本来面目。《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一名称就是他们首先提出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对这些文献进行文字注释,以后发展为较详尽的注释,包括列举注释者之间的分歧意见、各方论据以及作者本人结论,为供适用法律规则参考的有关案例,为便于记忆而归纳的简要准则和定义,以及对某一法律领域的论述,等等。阿库修斯曾将大量注释汇编成卷,因而被认为是前期注释法学派的集大成者。2.后期注释法学派(13世纪后半叶至15世纪后半叶),又称评论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意大利皮斯托亚的奇诺(1270~1336)和萨索费拉托地巴尔多鲁(1314~1357)。他们致力于使罗马法和实际生活相结合,对罗马法的研究已从注释转变为提出法律的原则和根据,建立法律的分析结构,促进判例法的发展。

沈宗灵

.下列温度最接近23 ℃的是.人体的正常体温.北方冬季的平均气温.让人感觉温暖、舒适的房间温度.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当温度发生变化时,物质的状态通常会发生变化。下列现象中物态变化判断正确的是.初秋的早晨,草叶上出现的晶莹剔透的露珠属于固态变为液态现象.晒在太阳下的湿衣服变干是气态变为液态现象.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液态变为气态现象.初冬树上的霜是液态变为固态现象.下面是四位同学用温度计测水温的实验操作过程,其中正确的是)4.在测量水的温度时,甲、乙、丙三位同学按如图所示方法读数,正确的是__乙__,水的温度是__42__℃,温度计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液体的__热胀冷缩__。.摄氏温度规定,在标准大气压下,沸水的温度为 A.120℃ B.100℃ C.90℃ D.80℃6.下列温度值最接近实际的是.健康成年人的体温是39 ℃.让人感觉温暖而舒适的室内温度是25.洗澡时淋浴的适宜水温是60 ℃第一节物态变化与温度.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盐水的凝固点是0 ℃.下面分别表示几位同学在练习用温度计测液体的温度实验中的做法,正确的是)8.如图所示的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该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该温度计的量程是20℃~100℃.该温度计此时的示数约为21℃9.如图所示是实验室常用温度计,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该温度计的示数为39 ℃.该温度计的分度值是0.1 ℃.常用温度计是根据固体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的.在使用该温度计测量物体温度时,可以离开被测物体读数10.物质通常有三种状态:__固态、液__态和__气__态。在个标准大气压下5 ℃的酒精、氢气、铁三种物质中,有固定的体积和形状的是__铁__,既没有固定的体积又没有固定的形状的是__氢气__。11.把①糖、②醋、③白雾、④碗、⑤勺子、⑥味精、⑦水蒸气、⑧二氧化碳、⑨干冰按物质的状态进行分类:属于气态的是__⑦⑧__;属于液态的是__②③__;属于固态的是__①④⑤⑥⑨__。均填序号)12.气象学里的平均气温是一日当中的时、时、14时、20时这四个时刻气温的平均值,若某地某日这四个时刻的气温如图所示,则此地的最高气温是__5 ℃__,最低气温是-2 ℃__,一天的温差为_7 ℃__,平均气温是__1.25 ℃。13.在寒冷的冬天,河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若冰面上方气温是-10℃,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冰的上表面为-10℃,下表面是℃.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10℃.整个冰层的温度都是℃.冰层下表面的温度是-10℃14.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世界上最小的温度计碳纳米管温度计。研究人员在长约10-米,直径10-米的碳纳米管中充入液态的金属镓,当温度升高时,管中的金属镓会膨胀,通过电子显微镜就可读出温度值。其测量范围为18 ℃~490 ℃,且精确度高,可用于检查电子线路是否异常毛细血管的温度等许多方面。根据以上信息,你认为下列推测错误的是)A.碳纳米管的体积在18 ℃~490 ℃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金属镓的熔点很低,沸点很高.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很小,可忽略不计.金属镓的体积在18℃~490℃之间随温度变化比较均匀15如图所示,甲是体温计,乙是实验室用温度计,它们都是利用液体__热胀冷缩__的性质制成的。可用来测沸水温度的是__乙__;没有甩过的体温计的读数是38℃,用两支这样的体温计给两个病人测体温,如果病人的体温分别是37.℃和38.6℃,则这两支体温计的读数将分别是__38__℃和__38.6__℃。16.如图所示是小明同学设计的一个气体温度计的示意图。瓶中装的是气体,瓶塞不漏气,弯管中间有一段液柱。(1)这个温度计是根据__气体__的热胀冷缩来测量温度的。(2)将此装置放在室内,温度升高时液柱向__左__(选填左或右移动。(3)若放到冰水混合物中,液柱处的刻度应标__0__℃。(4)该温度计测量温度时__会__(选填会或不会”受到大气压的影响17.有一只刻度均匀,但实际测量不准确的温度计,把它放在冰水混合物中,示数是4 ℃;把它放在标准大气压下的沸水中,示数是94 ℃。把它放在某种液体中时,示数是22 ℃,则该液体的实际温度是__20 ℃__,当把该温度计放入实际温度为40℃的温水中时,温度计的示数为___40 ℃__。第四节地球上的水循.水是生命的乳汁、经济的命脉,是自然界奉献给人类的宝贵资源。下列关于地球上的水循环和水资源,认知正确的是)A.水循环的过程伴随着水的物态变化过程.水循环按照固态→液态→气态的固定顺序循环进行.地球上的淡水大约占地球总水量的3%,淡水资源丰富.大量开采地下水,对环境不会造成损害,可以解决部分地区饮水问题.霜、露、雾、冰、“白气”中,由液化而形成的是.霜、雾、白气.霜、露、白气.露、雾、白气.露、雾、冰.冬天晾在室外的湿衣服里的水会结成冰,但是冰冻的湿衣服也能晾干,这是因为衣服上的冰升华成水蒸气了__。.有下列物态变化:①洒在地上的水慢慢变干的过程;②放入衣箱中的樟脑球变小的过程;③冬天室内的水蒸气在玻璃窗上形成“冰花”的过程;④出炉的钢水变成钢锭的过程。其中属于凝华的是__③__,属于吸热过程的是__①②__填写序号。5.有一天,雨、露、冰、雪四姐妹在一起争论自己的出生由来,谁也不认同谁。下列她们的说法中,你认为正确的是)A.雨说:我是水汽化而来.露说:我是水蒸气凝华而来.冰说:我是水凝固而来.雪说:我是水升华而来6.对下列现象的成因解释正确的是.早春,河中的冰逐渐消融——汽化.盛夏,剥开包装纸后冰棒会冒“白气”——熔化.深秋,清晨的雾在太阳出来后散去——液化.严冬,堆起的雪人逐渐变小——升华7.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叙述中正确的是.蒸发和沸腾在任何温度下都能发生.烧水时在壶口上方看到的白气是水蒸气.衣柜里的樟脑丸逐渐减少是汽化现象.霜的形成是凝华现象,放出热量8.以下常见的物态变化实例中,放热的是.春天,冰雪消融.夏天,积水干涸.秋天,草木上出现了霜.冬天,冰冻的衣服变干9.下列有关物态变化的判断,正确的是.擦在皮肤上的酒精很快变干,是升华现象,需要吸热.夏天会看到冰棒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需要吸热.秋天的早晨花草上出现小露珠,是液化现象,需要放热.寒冷的冬天室外飘起了雪花,是凝固现象,需要放热10.关于自然界的水循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水蒸气在高空遇冷吸热液化成小水珠.冰山上的积雪只能先熔化,再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江河湖海中的水吸热蒸发成水蒸气升腾至空中.积雪放热熔化成水归入大海11.英国科学家研发出一种激光橡皮。在激光照射下,纸张上的黑色碳粉直接__升华__填物态变化名称为高温碳蒸气,字迹消失;经过特殊冷却装置,高温碳蒸气又直接__凝华__成碳粉。这样,废纸和碳粉重新得到了利用,可有效地节约资源并保护环境。12.夏天,从冰箱中取出饮料瓶,可观察到瓶子表面有小水珠,擦干后很快又形成,这个过程中发生的物态变化是__液化__;南极地区年平均气温是-25℃,降水量很小,但这里的空气却很湿润,这是由于冰发生了升华现象,升华过程需要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13.随着科技的发展,过去呼风唤雨的神话已成为现实。人工降雨的原理是用飞机在空中喷洒干冰固态二氧化碳,干冰在空气中迅速吸热__升华__,使周围空气温度急剧下降,空气中的水蒸气遇冷__凝华__成小冰粒,冰粒逐渐变大而下落,下落过程中遇到暖气流就__熔化__成水滴,水滴降落就形成了雨。均填物态变化名称)14.农谚说霜前冷,雪后寒,其中蕴含的道理是:气温低的时候水蒸气会凝华形成霜,雪熔化形成水的过程中需要__吸__热。15.阳光照射下,海洋、陆地上的水会不断地__汽化成水蒸气;夜间气温降低时,水蒸气会__液化__成小水珠,附着在空气中的浮尘上,形成了雾。冬天,夜晚气温如迅速降到℃以下,你家窗户的玻璃上会形成一层冰花,这是水蒸气__凝华__而成的,这层冰花在你家窗户玻璃的__内侧__(选填外侧或内侧。16.某同学在探究物态变化的实验中,在试管中放入少量碘。塞紧盖子放入热水中,观察到试管中固态碘逐渐消失,变为紫色的碘蒸气并充满试管。(1)此过程固态碘发生的物态变化是升华_(填物态变化名称。(2)在上述实验中,小明同学猜想:固态碘是先变成液体,再变成气体,因为速度太快,液态碘出现的时间太短,因而没有观察到。为验证猜想,他查询了一些小资料:碘的熔点是113.5℃;碘的沸点是184.4℃;水的沸点是100℃。请你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说明小明的猜想是错误的原因:__热水温度低于碘的熔点,碘不可能熔化__。(3)为了进一步探究此类现象,小明在试管中放入适量温水,然后放入一小块干冰固态二氧化碳,此时观察到水中有大量气泡产生,同时水面上有大量白雾。水中大量的气泡是由__干冰升华吸热__形成的。水面上大量的白雾是由__水蒸气遇冷液化__形成的17.有霜的季节,农作物常被冻坏,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遭到霜冻。实际上,农作物不是因为霜而受冻的,℃以下的低气温才是真正的凶手。当空气干燥时,即使温度降低到-20℃~-10℃,也不会出现霜,但此时农作物早就被冻坏了,农民们称这种情况为“黑霜”。(1)霜是由__水蒸气__直接变为小冰晶形成的,对应的物态变化名称是__凝华__。(2)请根据短文,对霜形成的条件提出猜想。猜想:霜的形成条件是__空气湿润__和__气温在0 ℃以下__。(3)某同学为验证上述猜想,做了如下实验:从冰箱取出一些-10℃的冰块,放在不锈钢杯子里,一段时间后可看到在杯底出现一些白色的小冰晶即霜。你认为该实验能否验证上述猜想,请简要陈述理由第三节汽化和液.下列措施中,能使蒸发加快的是)A.给播种后的农田覆盖地膜.把新鲜的蔬菜装入保鲜袋中.把盛有酒精的瓶口盖严.给湿头发吹热风.下列哪一种现象属于液化?)A.钢水浇铸成火车轮.倒在地上的水一会儿变干了.清晨,草的叶子上有露水凝结.用久了的灯泡的钨丝比新时.如图是对一定质量的水持续加热过程中温度随加热时间变化的图像,由图像可知:水的沸点是__98__℃;水在沸腾过程中,需要不断__吸热__选填“吸热”或“放热”,其温度__保持不变。第题图题图.如图是草叶上出现的露珠,露珠的形成是__液化__现象,形成的过程中需要__放__(选填“吸”或“放”)热。.张家界景区雨后云雾缭绕,犹如仙境。关于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雾是水蒸气.雾是山中冒出来的烟.雾是水蒸气凝固形成的.雾是水蒸气液化形成的6.人游泳上岸以后,风一吹感觉身上很凉。这是因为( C )A.水中的温度比岸上的气温高.人的皮肤产生的错觉.人身上的水分蒸发,要从人体吸热.风把身上的热量带走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春天,早晨经常出现大雾,是汽化现象.夏天,从冰箱中取出的易拉罐过一会儿表面出现水珠,是液化现象.深秋,枯草上出现的霜,是凝固现象.冬天,窗玻璃上会出现冰花,是汽化现象8.如图甲、乙所示,是在“探究水的沸腾”实验时,两组同学分别安装的实验装置,图丙是他们根据实验数据绘制的水的温度跟时间的关系图像。根据有关信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A.图线对应的是乙实验中的数据.图线对应的是甲实验中的数据.水的沸点跟水的多少无关.到100℃时温度不再上升是因为水不再吸热9.夏天,人们常吃雪糕解暑,剥开雪糕包装纸时,雪糕周围冒“白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熔化时要放热.吃雪糕解暑,是因为雪糕汽化时要放热.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液化现象.雪糕周围冒“白气”是汽化现象10.下列关于水沸腾的实验说法正确的是 B .水沸腾时冒出的“白气”是水蒸气.水的沸点随气压的降低而降低.水沸腾的现象只发生在液体的表面.水沸腾后继续加热,水的温度会不断升高11.取一只大的注射器吸进适当的乙醚,用橡皮帽堵住注射器的小孔,向拉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范文

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学生: 学号: 专业名称:法学 学习层次:本科 年级: 14 春 指导老师:牛晓鹏 职称:副教授 教学点:修水 九江广播电视大学

开题报告 课题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研究的容及可行性分析: 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注释格式、体例

注释体例 (一)中文注释 首次注释时,中文文献的标注次序为: 1.专著 xx: 《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 xx、xx娴: 《国际政治学概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页。张字燕: 《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页。 2.编著 xx、xx小兵主编: 《东亚合作的进程与前景》,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5~17页。 [xx]威廉·xx思: 《单极世界中的美国战略》,载[美国]约翰·伊肯伯尔主编: 《xx无敌: 均势的未来》,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9~117页。 3.期刊杂志 xx:

《推动构建和谐亚太地区的意义》,载《当代亚太》2007年第1期,第3页。 xx: 《论二元经济》,载《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第98页。李济: 《创办史语所与支持安阳考古工作的贡献》,载台湾《传记文学》1976年第28卷第1期,第50~78页。 4.报纸 《朝韩首脑会晤程序大多达成协议》,载《中国青年报》 2000年5月12日。xx: 《xx发展有利于世界》,载《人民日报》 2008年1月18日。 5.通讯社消息 《和平、繁荣与民主》,美新署xx 1994年2月24日英文电。 6.会议论文 任东来: 《对国际体制和国际制度的理解和翻译》,“全球化与亚太区域化国际研讨会”论文,天津南开大学 2000年6月5日~16日,第2页。 7.学位论文 xx:

《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方法20年:1979-1999》,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硕士论文, 2000年1月,第39页。 8.互联网文献 《泰国选委会公布大选计票结果》,新华网, 2007年12月24日。 http: 9.转引文献 xx: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889页,转引自杨玉圣: 《xx人的xx观: 一个历史的考察》,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3页。 (二)英文注释 基本规范同于中文注释。此外,作(编)者姓名按通常顺序排列,即名在前,姓在后;作者为两人,之间用and 连接,两人以上的注明第一作者,其后用斜体标注et al.;编者后加ed.,两人以上的加eds.;论文和文章用引号标注,主标题与副标题之间用冒号相隔,期刊名称和书名使用斜体标注;页码的单页标注p.,多页标注pp.。 1.专著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Alfred A. Knopf Inc., 1985, pp. 389-392.

法学研究论文编辑格式及注释体例

法学研究论文编辑格式 及注释体例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论文编辑格式 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着名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剧中 一、标题:(各小标题间段前段后不需要设置行距)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 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1. 2. 3.”,标 题五用“(1)(2)(3)”。 二、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三、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四、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6.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7.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8.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9.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0.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1.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2.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3.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着作类

国际政治研究-注释体例

《国际政治研究》注释体例 一、 总则 1、本刊采用页下注(脚注),每页依序重新编号。 2、一般情况下,引用外文文献的注释仍从原文,无须另行译出。 3、文章正文后不另开列“参考文献”。 4、所引资料及其注释务求真实、准确、规范。 5、本体例经刊行生效,也在本刊相关网页发布,敬请查阅参照。 二、中文文献 (一)一般著作 1、专著。其注释各个类项的标注次序为:著者,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地,出版机构及版次,页码。 编著、译著基本一致。例如: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01页。 司马迁:《史记》第八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95页。 2、编著。应在编者姓名后加“编”或“主编”、“编著”。例如: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8-49页。 3、译著。在著者姓名前可以“[]”标明著者国别;在文献名之后,可标明译者。例如: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印书馆1985年版,第132页。 [英]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张小明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导言,第15页。 4、如著者、编者为二人,两者姓名之间以顿号间隔;如为三人以上,可省略为“***(第一责任者姓名) 等(编)”。例如: 王正毅、张贵岩:《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范式与现实经验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03、207页。 刘继南等:《国际战争中的大众传播》,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王振华等主编:《重塑英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 (二)单篇文章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法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范文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名称:法学 学习层次:本科 年级: 14 春 指导老师:牛晓鹏 职称:副教授 教学点:修水

九江广播电视大学 开题报告 课题内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内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内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研究的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

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三、论题的研究方法: 从教材、网络及各项法规中查找我国关于《劳动法》的法律条文及法律依据;部分法学家的认识、观点;通过日常工作中走访调查当事人对《劳动法》一些看法收集和在实践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理清自己思路开始进行写作。 四、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 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是劳动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学者们对此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根据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定义、特征以及它与相关范畴的比较,在对我国关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各种有代表性学说的分析与反思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应当构建多元化的调解模式。 五、论文的进度安排: 2016年3月6日—3月9日确定题目 2016年3月10日—3月15日开题报告 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论文提纲 2016年3月23日—3月25日初稿 2016年3月25日—3月28日二稿 2016年4月1日—4月10日定稿 六、论文的写作提纲: 一、引言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相关概念界定 (一)劳动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诉讼的含义 2.劳动诉讼的特征 (二)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仲裁的含义

注释体例及要求

附件:《国际政治研究》注释体例 注释体例及要求 一、总则 1、采用页下注(脚注),每页依序重新编号。 2、一般情况下,引用外文文献的注释仍从原文,无须另行译出。 3、文章正文后不另开列“参考文献”。 4、所引资料及其注释务求真实、准确、规范。 二、中文文献 (一)一般著作 1、专著。其注释各个类项的标注次序为:著者,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地,出版机构及版次,页码。编著、译著基本一致。例如: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01页。 司马迁:《史记》第八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95页。 2、编著。应在编者姓名后加“编”或“主编”、“编著”。例如: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8-49页。 3、译著。在著者姓名前可以“[]”标明著者国别;在文献名之后,可标明译者。例如: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印书馆1985年版,第132页。 [英]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张小明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导言,第15页。 4、如著者、编者为二人,两者姓名之间以顿号间隔;如为三人以上,可省略为“***(第一责任者姓名)等(编)”。例如: 王正毅、张贵岩:《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范式与现实经验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03、207页。 刘继南等:《国际战争中的大众传播》,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王振华等主编:《重塑英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 (二)单篇文章

1、文集中的文章 其引文注释的标注次序为:著者,文章题目(加书名号),文集编者名称,文集名,出版地、出版机构及版次,页码。例如: 张世鹏:《历史比较中的欧洲“第三条道路”》,陈林、林德山主编:《第三条道路:世界之交的西方政治变革》,北京:当代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页。 2、报刊文章 刘汉俊:《一个民族的征帆——写在郑和下西洋600年之际》,《人民日报》2005年7月11日第10版。 张小明:《革命、修正和补充》,《欧洲》2001年第3期,第16页。 3、会议论文 余谋昌:《公正与补偿:环境伦理与环境政治的结合点》,“环境政治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济南;山东大学,2005年6月17-19日,第9页。 4、学位论文 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博士论文,1999年4月,第55页。 (三)其他 如引用资料来自政府出版物、通讯消息、未刊手稿、缩微胶卷等,其注释也应尽量标明编著者、文献名、出版地、出版机构及版次、页码,或者文献性质、收藏地点、收藏编号等。如无需或不便标明著作者/编辑者,则标明其他类项也可。例如: 《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3页。 《中国与八国财长就全球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对话》,新华社莫斯科2006年2月12日电。 辽宁省档案馆编:《日俄战争档案史料》,档案第86、91号,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144页。 三、外文文献(以英文文献为例,其他外文文献可参照执行) (一)著作 其引文之注释类项标注为:著者,文献名(斜体),出版地、出版机构及版次,页码。著作者姓名以名前姓后的顺序书写。例如:

毕业论文注释体例[1]

注释体例 一、一般中文著作注释要求 (一)首次引用 引用的资料第一次出现在注释中时,一般中文著作的标注次序是: 著者姓名(多名著者间用顿号隔开,编者姓名应附“编”字)、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 1.专著 xx: 《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 xx、xx娴: 《国际政治学概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页。 xx等: 《中国崛起: 国际环境评估》,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8页。(作者三人以上,可略写为XX(第一作者)等;出版社名称已包含地名,不必重复注出。) 2.编著 xx世雄主编: 《冲突与合作: 现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评介》,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1页。 威廉·xx思:

《单极世界中的美国战略》,载于约翰·伊肯伯尔主编: 《xx无敌: 均势的未来》(韩召颖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9-117页。 《什特科夫关于金日成提出向南方发动进攻问题致维辛斯基电》( 1950年1月19日),xx主编: 《朝鲜战争: 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第1卷,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 (48),第305页。 3.译著 xx: 《叫魂》(陈兼、刘昶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07页。(译者姓名在著作名后,并用括号括起。) 4.期刊杂志(期刊指月刊、双月刊、季刊、年刊等,杂志指周刊或半月刊) xx: 《论二元经济》,《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第98页。 xx: 《创办史语所与支持安阳考古工作的贡献》,《传记文学》(台北)第28卷第1期, 1976年1月。 xx:

社会法学派的产生和发展

社会法学在20世纪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从19世纪末开始,西方主要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阶段。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使各种社会矛盾趋向激化,战争、经济危机等灾难频繁来临;旧的利益结构急剧变动,新的利益结构正在形成,新旧利益的冲突不可避免;与此同时,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的民主和法治理想之间的空距( IVI GAP )越来越大;由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和公害日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关注以往与国家不相干的劳动、福利、教育、经济等方面的问题,并运用政治的和法律的手段予以调节。于是,劳工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公共交通法、经济法等社会立法不断制定出来,“法律的社会化”[1]成为时代的潮流。法律社会化以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机联结、保障消费者和社会弱者为特征。这些社会问题和法律实践要求对法学理论做出调整。如果法学的对象依然与现实生活脱节,局限于现有法律制度的要素和结构分析,而且只是象分析法学家那样机械地注释成文法和判例法,不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指南或提出意见,就不能适应社会和法律实践的需要。社会法学就是在这种强烈的和积极的社会推动下,并借助于社会学家提供的新观念和方法应运而生的 富勒的法治八原则 第一一般性第二公布第三非溯及既往第四明确第五不矛盾 第六可为人遵守,第七稳定性第八官方行为与法律的一致性 哈耶克法与自由 具体而言,这个概念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下述两个方面:首先,哈耶克的自由理论认为,如果一个人不受制于不正当的强制,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在这里,“‘自由’仅指涉人与他人间的 关系,对自由的侵犯亦仅来自人的强制”。显而易见,哈耶克对自由概念的界定,乃是通过指出外在强制(extemal CoerCion)而将自由定义为“独立于他人专断意志之外”的状态的。自由 表示能根据自己的决定和运用自己,的知识行事,不自由则表示必须受制于他人专断的意志之下;此处值得注意的是,所谓不受外在强制是指不受他人专断的意志之强制,而不是否定一切的外在强制。显而易见,对于哈耶克来讲,这里的关键在于强制在何时是正当的,亦即我们应当如何界定不正当的强制和正当的强制。正是在这里,“确获保障的领域”这个概念凸显出了它所具有的至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在哈耶克看来,社会实是通过界分个人行动的“确获保障的领域”的过程而在正当强制与不正当强制之间划定边界的:“只有在一个已经试图以确定予以保障的私域的方式来阻止强制的社会中,诸如…专断的干涉?这样的概念才会具有明确的意义”。 其次,根据哈耶克的自由理论,不确定性和正确预测的不可能性乃是社会进程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强调自由对于自生自发秩序的助益性还具有极为重要的工具

法律专业论文范文

法律专业论文范文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毕业论文 姓名论文(作业)题目 专业入学时间 教学点指导教师 年月日 目录 - 1 -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二、三、四、五、 2 - -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内容摘要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 3 -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王某]--(2009-10-12) 当今社会“隐私”不在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国际人权的相关文件已经体现对隐私权的确认和保护,综观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基本上都明确了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而我过对于隐私权的保护还很不完善,至少存在着以下的缺陷:法律规定上过于原则;侵犯隐私权在何种情况下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对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明确等等。这些方面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发展和完善:

尽快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科学规范隐私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正确确定侵犯隐私权的民事责任等等。 随着社会的演变,人们对于自己的隐私越来越关心,越来越多的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而对簿公堂。但是人们发现翻遍厚厚的法规,却找不到保护隐私的专门法律条文,只是利用了名誉权等的法律规定予以调整。但是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中,都确认了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因此探讨如何完善保护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制度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隐私权的概念 提及隐私权我们必须首先明确隐私的构成要件。在我国,“隐私”一词意为“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在立法上,隐私一词最早出现于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第66条的规定中。一般认为隐私的构成要件一是“私”,一是“隐”。“私”指的是与社会利益、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仅涉及个人的私生活、电话号码、财产状况、个人数据资料、生活习惯等等,“隐”是指个人不愿将这种私事向他人公开,让他人知晓。其中“隐”是隐私的本质特征所在。 关于隐私权,对其概念学界尚无统一定义,一般认为,隐私权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两位著名法学家萨谬尔D?沃伦和路易斯D?布兰戴斯在《哈佛法律评论》1980年第4期上发表了名为《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LY)一文之中。隐私权这一概念在我国各学者中有着自己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维护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和个人信息等,不受他人非法侵犯和干扰的一种独立的人格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方面: - 4 -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学术论文注释规范

注释的格式 (一)中文注释: 1、当文章引用或借用的资料所在的著作第一次出现于注释中时,须将该书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代及引用资料所在的页码一并注出。 (1)引用专著例: 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2-74页。说明:(a)作者姓名后面用冒号;著作名用书名号标出,书名号后加逗号;出版地后用间隔号(中圆点);出版社名称后加逗号;出版年代后加“版”字,再加逗号;页码后用句号。(b)著作者如系二人,作者姓名之间用顿号分隔,如:xxx、xxx;如系二人以上,可写出第一作者姓名,后面加“等”字省略其他作者,如:xxx等。(c)著作名如有副标题,则在书名号内以破折号将标题与副标题隔开。 如: 陈宝森:《美国经济与政府政策——从罗斯福到里根》,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版,第124页。(d)著作如系多卷本,须在书名号后面直接写出引用资料所在的卷数,再加句号。如:徐民:《抗美援朝的历史回顾》上卷,北京.中国广播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e)出版地应包括省、自治区及其下属的市名,直辖市只注市名,如: 吉林延吉.延边教育出版社;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如出版社名称本身已含其中某一级地名,则可不必在出版地中重复注出,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不必注为江苏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北京出版社,不必注为北京.北京出版社。 (2)引用译著例: J.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二分册(杨国标、张儒林译,黄席群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97页。 说明:(a)作者姓名中除姓(family name)外,名与中间名(first name 和middle name)均可用缩写形式表示,如缩写,须用英文缩写符号(下圆点);如将姓名全部译出,则须在姓名之间加中文间隔符号(中圆点)。(b)书名号后或多卷本著作卷次、册次后直接加圆括号,括号内注明中文译、校者姓名。 (3)引用编著例: 杨生茂主编:《美国外交政策史,1775—1989》,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韩铁等:《战后美国史,1945—1986》(刘绪贻、杨生茂主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6页。 说明:(a)第一例适用于仅有编者的著作。在编者姓名后,根据该书提供的信息加入“编”或“主编”,再加冒号;其余部分与著作类注释格式同。(b)第二例适用于既有编者,又有著者的著作。这类注释与著作类注释基本相同,但须在书名号后加圆括号,括号内注明编者姓名,再在括号后加句号。 (4)引用文集或期刊、杂志内文章例: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页。 弗.杰姆逊:《处于跨国资本主义时代中的第三世界文学》,载《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张京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51页。 吴展:《试论核裁军的几个问题》,载《美国研究》1994年第3期,第43页。 说明:(a)先注作者名和篇名,篇名用书名号标出,书名号后加逗号;再注出文集或期刊名,文集或期刊名亦用书名号标出,书名号前加“载”字,紧接文集或期刊书名号后注明卷次、册次,然后加逗号;其余与著作类格式同。(b)第一例适用于编者未署名的文集;第二例适用于编者署名的文集。(c)期刊、杂志不必注明编者和出版者。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引证注释规则【模板】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引证注释规则 (2006年1月5日) 一、引证规则 (一)尊重原意,不可断章取义。 (二)引用时尽可能的追到原作者。 (三)引用应当便于核查。 (四)引用应当保持所引内容的原貌。 (五)引用应以必要为限。 (六)有修订版的著作应以修订版为准,学术史的研究除外。 (七)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应当征得原作者同意,例如书信,毕业论文(未出版的)等等。 (八)引用须给出明确的标识。 (九)引用应当注明真实出处,引证不可作假。 二、注释规则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统一按1、2、3、4、5……进行,勿需用圆括号或方括号;脚注符号后空半个汉字字符,如: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3版。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经典著作如: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专著类如:5 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3)合著类如:8 袁曙宏、宋功德:《WTO与行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也可以用“等”省略第一作者以后的作者。如:8 袁曙宏等:《WTO与行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 (4)主编著作如:6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5页。 2.论文类如:11 王家福等:《论法制改革》,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网上文献所注明的网址必须达到点击该网址就能阅读该文献,并注明最后访问日期。如:22沈文敏等:《治污刻不容缓长三角珠三角亮出“区域环保牌”》,载******/news/gdnews/gdtodayimportant/*********.htm。最后访问日期:2006年1月7日。 4.文集类如:17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6页。 5.译作类如:19 [英] 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请注意:国别用简称,国别符号为方括号,在国别“[英]”与作者“梅因”之间空半个汉字字符。 6.报纸类如:1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3版。 7.古籍类如:1 《宋会要辑摘?食货》卷三。 2 (清)沈家本:《沈寄移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及书写格式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及书写格式 一、内容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重反映学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的篇幅不少于3万字。 二、书写格式 (一)纸张要求:学位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 (二)字体要求:章节标题采用三号字并加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或四号楷体,1.25倍行距(在格式-段落中设定),脚注采用小五号字体。凡英文及网址名均用Times New Roman 字体。 (三)格式要求及排列顺序 1、封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的格式,届时将发放样本;题目一般在20字以内,要求简明、恰当,封面颜色为要求的颜色,与样本一致。 2、中文摘要,按照所发格式要求打印,“摘要”二字需要与每章标题字体字号一样需居中。中文摘要内容上,通常包括:(1)要客观地反映文章内容,摘要不应是正文的补充、注释、总结,也不可加进文章内容以外的解释或评论,尤其是不得进行自我评价;(2)不得简单地重复提名中已有的信息,要着重反映文章的新内容和特别强调的观点;(3)要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4)结构要严谨,表达要简明,语义要确切,不分段落。“关键词”三字不需要居中,只需要另起一行并加粗,每个关键词为正文字体,之间用“;”隔开。关键词数量一般为3-5个。 3、英文摘要,按照所发格式要求打印,ABSTRACT与每章标题字号一样需居中;KEY WORDS 不需要居中,只需要另起一行并加粗;每个KEY WORDS的首字母小写,之间用“;”隔开。 4、目录,分部分列出并注明每部分的页码,附录、附件、参考文献也应列入页码号。 5、正文。正文不需要再出现题目;每一章另起一页;每一节与上面的文字之间应该空一行;每一个大标题(即每一节的一级标题,序号为“一、二、”等)与上面的文字之间应该空一行。 6、参考文献,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及以下要求列出直接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先列著作类后列论文类,其中著作类应先列译著后列本国作者著作,论文类先列纸质类(杂志类)论文后列网上论文。 三、注释的格式要求 采用脚注方式,列在每页下方,编号格式为①、②、③……,编号方式为“每页重新编号”。 (一)著作类: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②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二)论文类:①贺日开:《论司法权威与司法改革》,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

评述三大法学流派

评述三大法学流派 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新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他们的法学理论,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和法治建设,亦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而本文就是从法的理论基础、法的研究方法、及其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这几个方面,对三者的优劣势进行比较分析。 一、法的理论基础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新自然法学经历了古代自然法、中世纪自然法、近代自然法和现代自然法这几个历史阶段,它是西方自然法思想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而其意识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断翻新,内容不断完善。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各有侧重点,然而却共同的体现出自然法观念的思维形式。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程序自然法"、还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 。他们通过总结、抽象和思考,为法律的建构铸造了理想的框架和模型。 分析法学在现代主要以凯尔森和哈特为代表,它基本上继承了传统的分析法学的理论,严格地区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着重对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而不作有关的价值判断,否认价值和道德的必然联系。其中,凯尔森指出,价值判断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因而只能是相对的;人们不能用理性认识来回答有关法的普遍和最高价值这一命题;对于自然法学中的绝对正义,他认为这"是一种自欺或者等于一种意识形态"。 社会学法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在社会学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实证主义的法学思潮,它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法律问题。社会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狄骥、埃利希和庞德。狄骥提出了"社会连带主义"学说,体现出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关注社会的整体利益,强调社会义务。埃利希则以提出"活的法律"的观点而闻名于世。他认为,这种"支配社会本身的法律",尽管并不曾被制定成法律条文,但"即可预防纠纷的出现,在纠纷出现后,也可以籍以解决而毋需求助于国家的法律机构"。庞德的社会学法学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理论。他提出"法律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控制'",用法律的功能性概念来取代逻辑性概念,主张"有用即是真理"。 二、法的研究方法 新自然法学派的研究方法为价值的研究方法,其更强调法的正当性,即立法、司法、执

法律调研论文范文

法律调研论文范文 摘要 留守儿童及其相关问题跃入公众眼帘,引起人们的关注是最近十多年的事情。本文在对留守儿童基本状况进行描述的基础上,着重研究留守儿童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由于留后儿童特定的生活环境、不成熟的身心发育等特点,他们特别容易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不仅侵害后果较成年人来说更为严重,被害的经历还可能对他们的一生产生持续的影响。留守儿童被害人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亟需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许多规定对留守儿童被害人失灵,本文试图以刑事诉讼为视角,探索完善我国的留守儿童被害人权利保护机制。 完善留守儿童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机制,不仅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我国亟需探索建立完备的留守儿童被害人权利保护机制。 关键词:留守儿童被害人权利保护刑事诉讼 第一章留守儿童被害人概述 一、留守儿童的界定

(一)留守儿童的概念 博登海默说过:“概念是解决问题所必需的工具,没有界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和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没有概念,便无法将我们对法律的思考转变为语言,也无法以一种可以理解的方式把这些思考传达给他人。”[1] 研究农村留守儿童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首要的工作便是厘清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留守儿童概念要把握住三个关键点:第一,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离开家乡。第二,留守儿童与父母见面的频率高低。第三,对留守儿童年龄的界定。笔者认为,对留守儿童的概念应该这样表述:指我国农村地区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而需要留守在家乡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 活的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留守儿童的特征 留守儿童群体在我国地域分布之广泛,人数规模之庞大,内部情况之复杂都是研究归纳留守儿童特征需要作出深入考量的因素。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内部因素,例如家庭经济状况、教育方式等;以及外部因素,例如地理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上的独特性。

《当代法学》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当代法学》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一、投稿要求 作者应单独一页提供如下信息,以便于匿名外审。 (一)摘要 应为论文主要内容的浓缩,不应使用“本文认为”、“笔者认为”等评价性的语言,用“[摘要]”表示,一般为200~300字。 (二)关键词 应为反映论文最主要内容的专业术语,用“[关键词]”表示,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一般每篇文章可选择3~8个。 (三)基金项目 表明论文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项目的类别、名称、批准号。 (四)作者简介 按下列顺序提供作者信息:工作单位、省、城市、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位,工作单位、职称、学术兼职。 (五)英文信息 包括与中文对应的正文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 二、注释和参考文献体例 本刊实行注释和参考文献分离制度。注释是对正文中的某一特定内容所进行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参考文献是作者在正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书目,包括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期刊文章、报纸文章、电子文献等。 (一)注释 一律采用脚注,每页注释单独排序,以圈码①、②、③等表示。 (二)参考文献 一律采用尾注,所有的参考文献连续排序,以方括号[1][2][3]等表示,并在正文中具体的引文后注明参考文献的具体页码,如[1](P10)。 1. 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学位论文 [1]霍存福.权力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 [2]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3][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M].丁小春,吴越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张文显.法学理论前沿论坛[C].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5]石少侠.检察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法学院,2002. [6]张文显,矫波.法制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哲学分析[A]. 张文显.法理学论丛:二[C].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2. 期刊文章 吕岩峰.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5). 3. 报纸文章 郑成良.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N].人民法院报,2001-09-09(4). 4. 电子文献 马明亮.正义的妥协——协商性司法在中国的兴起[EB/OL]. http//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5215465431.html,,2004-01-30. (三)外文参考文献 提供作者姓名、论著名称、出版地、出版机构、出版时间、页码。

法学研究论文格式

般规范 1?稿件采用脚注。作者用“ *”标注,正文采用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投稿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不加括号。 2?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同一作者原则上只标明一个工作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感谢语尽量简化。 3?引用性注释必须真实、必要。对观点的引用,应注重代表性;对事件、数据的引用,应注重资料来源的权威性。限制对非学术性书籍、非学术性期刊及报纸文章和网络资料的引用。原则上禁止引用未公开发表的资料。 4?引用书籍、(期刊或文集)论文的,要注明页码范围;引用报纸文章的,要注明文章所在版面序号;引用网络资料的,要注明网址和最新访问日期。 5?说明性注释以必要为限,并应尽量简化表达。 6?引用法条的,应括注法律文件通过年份。 7.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二、中文注释 1?引用书籍的,要标明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名;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 XX(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名。 出版单位属两家(含)及以上机构的,分别列明。 2?书籍属多人合作作品的,可视情况标注为“XX主编” 写的编著作品,应在 X X编”。多人分章节合作撰 注释中页码后括注“XX撰写” 3?引用译著的,应在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书名后增加译者。标注顺序为:国籍、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译著本身未标明原著作者国籍,或者未翻译原著作者姓名的,遵照译著。译者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标注为“XX等译”。 4?引用期刊论文的,要标明作者、文章标题、期刊名及期号、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名;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 XX(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 名;为课题组的,标注为“XX课题组”。 5?引用文集类书刊(含集刊)中论文的,还要按第1条的要求列明该书刊的相关要素。标注 顺序为:论文作者、文章标题、书刊作者、书刊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其中,论文与书刊之间用“载于”连接。 6?论文为译文的,应在论文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文章标题后增加译者。作者国籍不明、作者名原本未译,

三大法学流派的比较

三大法学流派的比较 摘要: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三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统治地位的法学流派。他们的法学理论,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本文就是从法的产生、法的功能、法的运行、法的结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法的本质这七个方面,对三者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对其展开进一步认知。 关键词: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 一、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学流派。自然法学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观和人本主义,自然法崇尚人文主义,主张天赋人权。自然法是理性法,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 1、法的产生 自然法学派认为,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以正义为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人类制定的协议,国家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所以法应当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以及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适用性。 古典自然法学派把自然法归之于理性。认为理性是自然法的核心。例如,洛克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它天然合理,教导着遵从理性的人类。霍布斯也说,自然法来自人的理性,是每一个基于理性就可以理解和同意的。他们所指的“理性”是指人类的一种自然能力,是行为或信仰的正当理由,是评判善恶是非的根本标准。把自然法视为理性,意味着自然法是绝对有效的、不证自明的、一贯的和必然的,即使上帝也不能改变。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这样一来,宗教、自然、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无情的评判。 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富勒,则建立了一种世俗形式的自然法。他把法律定义为一种目的性的人类活动。在富勒看来,法律是一种建立社会关系的伦理方法,是社会关系的保障形式。他认为,每一条法律规则都有实现法律秩序某种价值的目的。由于目的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必须同时把目的既看成是“一种事实,又视做是一种判断事实的标准。当然,他还强调,法律与道德不可分,法本身不是中性的词汇,其本身包含着某种道德意义。重新提出了“恶法非法”。 2、法的功能 法律的价值目标是多方面的, 诸如平等、自由、秩序、社会福利、公共幸福、社会效益等,法律的价值目标在不同的社会其侧重点是不同的, 自然法学派尤其关注秩序、自由、平等、正义。 ( 1)秩序。自有人类始, 暴力冲突就始终存在, 冲突本身并不会彻底根除,但人们找到了解决冲突的办法,这就是法律。秩序是与法律相伴的基本价值,一个没有秩序,没有相对安定的社会,法律的其它价值的实现都将成为泡影。 ( 2)自由。人的自由是人支配和驾驭客观世界的一种能力,是人在与客观世界的斗争中所争得的一种相对独立性,卢梭曾把自由看作人的本质,把人类的历史说成是自由的实现过程,但自由并不意味着放任。 ( 3) 平等。平等观念也是古典自然法学派最为关注的一个观念之一,其中以卢梭的平等观最为著名,“人们制定法律就是以道德的和法律的平等代替了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身体上的不平等”。 (4)正义。法律是正义原则的具体化,是人们根据正义原则制定出来的行为准则。正义不是一个和其它价值目标并列的一般性价值目标,而是一个能综合、包容和指导、调整其它价值目标的最高的全局性的价值目标。 所以,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必然包含了能使人们明辨是非、知善恶的价值标准。法律发展的目的在于社会,制定法律时要把公共幸福和人权作为其首要的目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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