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及不良资产诉讼分析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及不良资产诉讼分析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及不良资产诉讼分析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及不良资产诉讼分析

引言

国际金融危机自08年后全球蔓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深远。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严重冲击,往往表现为引发法律风险。今年5月份,国资委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注意七大法律风险,积极谋划应对危机的对策措施。包括:①市场需求萎缩、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违约风险;②行业整合、企业并购中尽职调查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③“走出去”投资并购时境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的风险;④有关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滥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风险;⑤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工程款拖欠风险;⑥妥善处理劳动用工涉及劳动合同的风险;⑦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提前引爆的风险。由此可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和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对于企业转“危”为“机”,提升自身竞争力至关重要。

一、银行业务法律风险概述

(一)银行的业务种类

银行按照大的结构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业务。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有各项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小额质押贷款、消费贷款、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委托放款等。

2. 负债类业务主要有各项存款包括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同业存款。

3. 中间业务包括结算类、代理类、信息咨询类以及其他类等。(二)各业务种类的主要法律风险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法律风险

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体资格:需特别注意一些特别主体不能充当保证人:包括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保证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外,公司担当保证人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生效要件及合同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物权的变动,法律规定需要登记或交付的,自登记或交付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需特别注意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物权法对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作了修订,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在行使担保物权时,需特别注意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行使。

借新还旧:由于担保合同的从属性,签订借新还旧借款合同后,担保合同需要重新签订。特别注意保证担保,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

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除外。

② 楼宇按揭贷款的主要法律风险(假按揭)

假按揭的情况下,虽然银行对相关房产仍享有优先受偿权,对抵押物不足清偿部分仍可以继续追讨,但在实务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对业主继续追偿不足部分难以实现,提供保证担保的开发商也往往已经不复存在或名存实亡。

③汽车按揭贷款的主要法律风险

汽车按揭贷款是借款人为购买汽车而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由保险公司为该笔借款进行保证保险。对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是一种财产保险还是保证担保实践中存在争议,保监会曾发文将保证保险认定为财产保险。银行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可以明确约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银行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是保险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否则保险公司可以免责。

保证保险合同中往往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银行在向保险公司索赔前,应先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先行处置抵押物,不足部分才按约定向保险公司赔付。这样的约定,显然对银行不利,如果抵押汽车找不到,银行可能长时间不能收回贷款,银行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风险更大。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做适当约定。

假按揭案例

房地产开发商甲公司开发某楼盘,开盘时的单位售价创当地历史最高价,销售对象主要是香港人,其中也有部分是开发商的员工。有的购买两套,每套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金额达200多万元。

后查实,大部分购买房产的香港人及员工均是名义购房者,房屋实际上仍由开发商在使用,还款也是由开发商向银行还款。

后由于该地区房地产价格回落,开发商经营不善,导致逾期增多,且无能力继续还款,给银行资金带来损失。

2.负债类业务法律风险

1. 储蓄存款法律纠纷而产生的风险。

200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光在《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亟待明确的法律政策问题---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维护储蓄机构的信用,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严格责任原则,准确认定储蓄机构的责任承担。因此,银行承担的是严格责任,即银行对存折、印签、银行卡或身份证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事后一旦发现是假的,银行必须向受到损失的客户赔偿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多以银行在存款冒领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责任的大小来划分与客户的损失承担比例。

2. 违规办理教育储蓄存款的法律风险。

教育储蓄是指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的专项储蓄,是一种专门为学生支付非义务教育所需教育金的专项储蓄。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开户时,储户要持本人(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到银行以储户本人(学生)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到期支取时,储户需凭存折及有关证明一次支取本息。一般有2万元的限额。

教育储蓄的利率享受两大优惠政策,除免征利息税外,其作为零存整

取储蓄将享受整存整取利息,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很多银行以教育储蓄名义进行揽储,不按规定办理教育储蓄,存在储蓄主体不合格,或者储蓄超过最高限额等情况,银行就可能面临被罚款的法律风险。

负债类法律风险案例

(银行未尽审查义务赔偿案)

n案情介绍:1998年8月28日,甲公司在乙银行开立账号为××的账户,并分三次存入人民币2000万元。12月9日,甲公司到乙银行取款,得知上述存款已经被他人以甲公司名义分十次取走,共2000万元。甲公司隧于同年12月11日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银行支付2000万元存款本金及利息、滞纳金、并承担诉讼费。同日,乙银行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于同年12月4日初步查明,“经刑科所鉴定,取款票据上的印签是伪造的,犯罪嫌疑人丙伪造票据骗取甲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涉嫌票据诈骗。”

n法院认为:甲公司在乙银行开户存款,乙银行负有全面履行并保证甲公司所存资金安全的义务,乙银行应当履行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的义务,现甲公司的存款被犯罪嫌疑人伪造票据从乙银行骗取,且经公安机关侦查,甲公司与该款被骗没有牵连,因此判决由乙银行返还甲公司存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

3. 中间类业务法律风险

1. 诸多领域的法律空白,导致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时增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与治理对策(doc 19)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与治理对策(doc 19)

表明,截至2006年1季度,按照“五级分类法”,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124.7亿元,比年初减少13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0%,比年初下降0.6个百分点,具体不良贷款情况见表1;而分机构类型看,近几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也明显好转,具体情况见表2。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探析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一般认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属于市场风险;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迥然不同。本文将从制度、法律、社会信用及银行自身组织及管理机制等几方面,对不良资产的成因做一探讨。 (一)国有商业银行及国企产权制度缺陷,资产管理缺乏约束和激励机制,是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国有商业银行是财政的出纳,银行信贷资产是平衡财政预算的最后手段。近几年,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基本完成,经营行为市场化成分加重,行政化色彩淡化,但从根本上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是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属国家所有,承担了改革与发展稳定器和推动器的作用,因而扮演的并不是“真正的银行”,而是国家的经济手段和工具。 国家独资导致产权模糊和结构单一,经营决策者、普通员工及存款人均缺乏对资产风险管理的关切度。股份制改革以前,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都属于国家所有,不存在严格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就造成了产权主体的实际虚置,银行的管理无法落到实处。一是银行是国家的,国家与银行之间实际上是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尤其表现在人事任免权上,银行行长由国家任命,难于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选择。个别被任命的行长为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信任,不惜以假表、假账的手法掩盖其经营的劣绩。这样,银行信贷质量的高低就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 引言 国际金融危机自08年后全球蔓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深远。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严重冲击,往往表现为引发法律风险。今年5月份,国资委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注意七大法律风险,积极谋划应对危机的对策措施。包括:①市场需求萎缩、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违约风险;②行业整合、企业并购中尽职调查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③“走出去”投资并购时境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的风险;④有关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滥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风险;⑤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工程款拖欠风险;⑥妥善处理劳动用工涉及劳动合同的风险;⑦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提前引爆的风险。由此可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和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对于企业转“危”为“机”,提升自身竞争力至关重要。 一、银行业务法律风险概述 (一)银行的业务种类 银行按照大的结构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业务。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有各项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小额质押贷款、消费贷款、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委托放款等。 2. 负债类业务主要有各项存款包括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同业存款。 3. 中间业务包括结算类、代理类、信息咨询类以及其他类等。 (二)各业务种类的主要法律风险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法律风险 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体资格:需特别注意一些特别主体不能充当保证人:包括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保证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外,公司担当保证人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生效要件及合同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物权的变动,法律规定需要登记或交付的,自登记或交付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需特别注意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物权法对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作了修订,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模式构建与研究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模式构建研究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就是商业银行为实现不良资产管理目标,以一定的形式对不良资产接收、维护、处置等环节进行系统运作的过程。这个“形式”就是不良资产的管理模式。商业银行采用什么样的不良资产管理模式与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发展战略、外部环境密切相关。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尝试采取一些方法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归结起来主要有财政补贴法、企业破产法、贷款豁免法等,但这些方法加大了财政的负担,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不良资产状况,特别是在中国民生等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后,这些解决方法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其它竞争主体的歧视。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及监管机构一直在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围金融危机不断发生,不良资产处置模式逐渐归结到“好银行+坏银行”模式上。发达国家如美国的RTC、德国的托管银行、日本的过渡银行等即采此制,转轨国家如波兰、捷克等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如国、泰国等也有类似的资产管理的公司。进入20世纪末,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即要面对加入“WTO”后开放金融服务的压力,又要应对来自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因此,为了迅速改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采用了“好银行+坏银行”模式,设置了四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融资产管理公司,并通过这些资产公司大规模一次性接收国有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了对1996年以前形成的14000亿元不良资产第一次剥离后,也加强了仍然留存在本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和管理力度,在管理模式上基本采用在银行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不良资产的管理,其基本职能是集中、专业化地处置和管理不良资产。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 摘要 商业银行在历史上积累了巨额的不良资产,而目新的不良资产正在不断的形成,不良资产的总额正在不断增大,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有不断恶化的趋势。这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稳定运行,并目已经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本文以我国的商业银行为例,深入研究了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以及现状,然后分析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分析,最后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字: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管体制;银行信贷

Abstract Commercial Banks accumulated huge non-performing assets in history, and the formation of new bad assets is increasingly, the total amount of the bad assets is increasing, have formed the bad assets have the worsening trend. This directly affect the country's financial security and the stable operation of the economy, and has attracted more attention from the society. Based on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eeply studied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and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guard against and dissolve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First expounds the definitio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the status quo, and then analysis the cause analysis of commercial bank non-performing assets, finally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to guard against.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The bad assets; Regulatory system; Bank credit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9170425

目录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写作题纲…………………………………………………………………………… 内容摘要……………………………………………………………………………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二﹚不良资产的数量…………………………………………………………(三)不良资产的分布…………………………………………………………(四)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危害…………………………………… 二、不良资产的成因………………………………………………………………(一)经济环境…………………………………………………………………(二)国家政策…………………………………………………………………(三)企业原因…………………………………………………………………﹙四﹚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 (五)金融监管乏力………………………………………………………………﹙六﹚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七﹚法律法规不健全…………………………………………………………三、防范不良资产的对策…………………………………………………………﹙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二﹚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三﹚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四﹚国有企业要改善本身的经营状况………………………………………

﹙五﹚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六﹚制定关于不良资产的专项法律,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七﹚整治信用环境,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 ﹙二﹚不良资产的数量 ﹙三﹚不良资产的分布 ﹙四﹚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危害 1.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 2.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3.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 二、不良资产的成因 ﹙一﹚经济环境 ﹙二﹚国家政策 1.体制原因 2.政府干预 3.商业银行业务与政策性银行业务混淆不清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金损失,根据人总行颁发的《贷款通则》、《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城市合作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贷款实行两级管理。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应建立、完善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认定分类、登记和催收;总部对支行不良贷款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章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登记和监控 第三条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 《贷款通则》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的划分标准是认定不良贷款的基本标准,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逾期贷款系指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合呆滞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系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二年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系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包括: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四)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决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 (六)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七)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定无法收回的贷款。 (八)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解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解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实体行业去产能压力不断增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升”。2016年末的不良贷款余额,就从2015年末的12744亿,上升到15122亿,增长18.66%,不良贷款率也从2015年末的1.67%上升到1.74%。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银行资产质量继续承压,不良情况尚不言顶。如何有效、合规处置和化解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当下银行业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试图对当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各模式的优劣势及合规性进行分析探讨,希望对诸位业内好友提供帮助。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为了方便理解,在此将其分为传统类处置方式和创新类处置方式,并分别介绍。 一、传统类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清收、重组、核销,以及卖断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AMC)。 (一)现金清收现金清收包括包括协商催收和诉讼催收。1.协商催收这是商业银行化解不良的首选方式,银行在做好还款提示的前提下,对借款人持续进行电话催收及实地催收。协商催收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一是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二是有效资产能完全覆盖其债务;三是负债结构简单,其他债权人未采取且预计在催收期内不会采取法律

行动;四是能够按照商定的还款计划如期偿还债务。 优势协商催收作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主要手段,具备成本低、操作技术难度不高的优势,绝大部分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工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同时,鉴于大部分借款人并非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所以采用常规清收手段,可以把对借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能够确保在有效维护与借款人关系的基础上,取得清收处置效益最大化。 劣势协商催收手段的弊端在于,清收处置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产生变化,就不得不采取其他清收手段。同时,协商催收手段的基础在于借款人借款单一或其他债权人不会采取法律诉讼,可变因素较多,需时刻关注并调整清收策略。 2.诉讼催收 诉讼催收是指银行就到期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向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或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通过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裁定,确立债权的合法性,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回收债权,或者依靠强制执行程序(含和解)收回债权的清收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 一是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二是债务虽未到期,但债务人/担保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三是债务人/担保人已停止经营,处于关、停、并、转状态,或实际控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与成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与成因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统计资料表明,截至今年6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法”,112家城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038.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43%。经过多年的努力,尤其是通过综合处置和资产置换,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得到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已从最高额的34.2%下降到了10.43%。 上述数据基本反映了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但也应注意到,上述数据中不乏水分。近年的不良贷款率下降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从微观层面看,城市商业银行存在人为制造数据的可能。 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有其与国有银行相同之处,也有其特殊性。 (一)中小借款企业经营不善是造成不良贷款的客观原因。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于国有银行,有限公司、集体企业等中小企业占全部贷款的比例高达80%以上。由于中小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不良贷款始终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银行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本原因。现阶段,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这主要表现在:由于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处于控股地位,银行的主要管理职位都是由政府推荐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各城市商业银行实际被控制在少数政府资本代理人手中,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等权力部门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对银行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目前各城市商业银行激励机制的设计并没有完全体现商业化原则,仍带有很强的行政性激励色彩。 (三)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国城市商业银行均是股份制,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的主体。其后果就是导致了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风险管理缺乏紧迫感和积极性。 2、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多数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在不断“复制”监管部门出台的各类风险管理条例,目的仅是应付监管部门的监管,没有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3、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由于风险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这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 (四)关联企业贷款造成巨额不良贷款损失。 城市商业银行已成为中国目前发生关联贷款问题最为严重的一类银行,成都、珠海、昆明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均发生了严重的关联贷款问题,特别是2004年年初以来一些大型企业集团问题爆发,如德隆公司迂回渗入昆明市商业银行就是典型案例。 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对策 结合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须从防止增量不良资产和消除存量不良资产两方面来解决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现状及对策研究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现状及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下行明显,行业风险、区域风险叠加,信用风险突出,银行业经营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与此同时,银行不良贷款快速、大幅上升,很多银行被动成为“房东”,手中掌握的抵押物也越来越多,但抵押物处置执行的进展却十分缓慢,有些抵押物即使产权清晰、状况良好也很难处置,很多时候银行迫不得已,只有通过资产转让或核销方式来化解不良贷款,导致银行正常经营受到一定的影响,营业利润也受到较大侵蚀。 一、不良贷款抵押物处置时存在的主要困难 目前,抵押物在执行中遇到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抵押人、借款人失联或不配合,人为拉长抵押物处置时间 当抵押贷款逾期且催收进展缓慢、银行不得已进行诉讼并通过法院处置抵押物时,抵押人往往以种种理由推脱、搪塞,很不配合,或者试图通过各种途径阻碍司法执行,拖延抵押物的处置。例如:拒绝签收法院相关文书,导致银行存处置环节需要进行公告,或者不断向法院提出异议或上诉来拖延处置时间,进而影响抵押物的处置效率。 (二)抵押物非贷款银行首封,需要首封法院推动才能进行司法拍卖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借款、担保企业在银行的抵押物往往被多家执法机构查封,如果抵押物被他人首封,抵押银行即使抵押手续完备也不能独立推动司法拍卖。此外,个别债务人为了在后期处置中掌握一定的谈判权,在风险暴露前就采取措施对抵押给银行的抵押物进行恶意查封。商业银行对此些情况反响不断。 (三)抵押物土地、房产被分开抵押,需与其他抵押权人合并处置

由于抵押手续不够规范,一些借款人在取得土地证后将土地抵押给甲银行,用甲银行的贷款进行项目建设,待项目建成后,又将办妥产权证的房产抵押给乙银行,在乙银行办理贷款,一旦借款人发生风险,无论是甲银行还是乙银行都将无法单独处置抵押物。 (四)抵押物拍卖变现时,法院对银行受偿范围进行了限定 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受偿范围仅限于房产登记部门登记的债权金额,包括利息或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是表现为即使房地产价格有所上涨,仅能就当时登记的债权受偿,且受偿金额不能超过授信时的评估价格。 (五)抵押物上附有租赁,从而给正常拍卖造成障碍 银行贷款的抵押物上通常会附有租赁合同,由于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即:如租赁合同发生在借款人向银行借款前,或租赁合同是经银行同意的,即使抵押物进行拍卖,此前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该项规定保护了承租人的权益,但也为一些抵押人为阻止银行处置抵押物而编造虚假租赁提供了空间。 (六)抵押物为唯一居所或有人居住,法院一般不支持推动执行 对于住宅进行抵押的贷款,可能会遇到抵押人用唯一居所抗辩执行的问题。例如,曾有一名客户,其贷款抵押物为一套别墅,但在执行时,由于被执行人提出,该抵押物为其唯一居所,即使该房产为别墅,借款人有较强经济实力,法院也不支持推动执行。此外,法院在执行中,对有人居住的抵押房屋,不管是其他民间借贷债务人或是租赁户,甚至抵押房屋中存有物品,法院大多不愿推动执行拍卖。 二、加快抵押物处置的主要途径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研究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研究 姓名:孙杰 专业:经济学 准考证号码: 048100101426 指导教师:王昌福 2010 年09 月04 日

摘要 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金融环境的复杂化,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风险,信用、市场、法律等多项风险不仅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而且决定着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当前理论和实务界对信用、市场、操作风险均有较系统的认识和研究,如在定量分析、内控模型设计、具体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已取得了丰硕成果。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理论认识也有很大的进展,然而实践中的防范体系构建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分布范围广,具体原因复杂,对之进行系统性认识和防范存在一定的难度。法律风险产生后往往会带来一定损失甚至引发法律危机,因此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控制研究对于银行的发展颇为重要。 法律风险作为一种人为主观造成的风险,是可以尽量无能为力防范和控制的。本文试图对法律风险特点及产生进行再认识,同时结合当前实际寻求法律风险具体业务中有效的控制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研究;控制方法

目录 一、绪言 二、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研究是紧迫而必需的 (二)银行法律风险的内涵及产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 (一)、构建科学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对法律风险进行全程的控制(二)、增加管理法律风险的预算成本,保障法律组织部门独力工作四、建立健全管理法律风险的人员制度 (一)、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 (二)、加强对管理法律风险的人员管理 五、结论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

第一章绪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伴随着近年来国内外屡屡发生的重大金融事件和金融风波,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危机成为世界性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银行作为国家的重要金融机构,只要持续地经营,就会有不良资产的产生。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一其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2007年8月开始逐渐席卷美国的“次贷危机”,给美国似乎已经沉寂多年的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又提上议案,也给银行内部的风险防控敲响了警钟。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商业银行,尤其国有商业银行以专业银行模式运营,信贷业务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当时经济过热的影响,以及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产生了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在1993年之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从未提取过呆帐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帐损失。这样,不良资产不断累积,金融风险逐渐孕育。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政府才真正认识到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积累的巨额不良资产,已经危及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正成为我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重大隐患。 对于不良资产的定义,学者比较一致和全面的观点是:不良资产是在现实条件下,不能给银行带来预期收益的资产,就银行信贷资产而言,是指贷款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回收,甚至连本金都难以回收或无法回收的资产。但是同时,不良资产是从银行角度而言的,贷款人能通过其他途径或方式保证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那银行的这部分贷款资产就是良好资产。正鉴于此,不良资产的处置才具有其内在的提升价值。

第二章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及其界定 2.1不良资产的定义 资产是指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的总和。它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等,是决定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具有获利的能力,可以用货币计量并且能够变换成货币。资产按其存在的形式,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在社会资本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划分为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可以划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银行资产是指银行拥有或控制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它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一是现金,包括库存现金、代理行存款、托收中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等;二是证券投资,即银行为交易目的或投资目的持有的证券,如债券、股票等;三是客户贷款,主要是银行对企业或居民的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四是同业拆放和回购协议下购买的证券,包括对其他银行的短期贷款、向借款银行购入的合格票据等;五是其他资产,包括银行物业和设施等固定资产、附属机构投资、预付保险费用和其他相对不重要的资产项目等。 在上述五类资产中,第一类现金资产几乎没有风险;第二类资产在我国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银行一般不得拥有;第四类资产风险较小,没必要从资产优劣角度进行分析。因此,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针对第三类资产,即通过银行信贷形成的资产,这部分资产也是商业银行最大的资产项目。 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不良状态的银行资产。所谓不良状态,就是在现实条件下不能给银行带来预期收益的资产状况,就银行信贷资产而言,是指贷款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回收,甚至本金都难以回收或无法回收的状况。因此,银行不良资产可以定义为:在现实条件下,银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资产。 不良资产是从银行角度而言的,而不是从贷款项目或企业的角度。银行贷款的项目可能是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但只要借款人能通过其他途径或方式保证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那银行的这部分贷款资产就是良好资产。资产优良与否是以资产收益水平为标准来衡量的。资产处于不良状态会有各种表现,评定不良资产的方式方法也可能多种多样,但最终衡量不良资产的标准是资产收益水平,即贷款本息的回收程度,包括当期本息回收率与根据现有资产状况和现实条件预测的未来本息的回收率。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念 广义上的不良资产是指银行在资产业务中,经营资产风险超出预先估量,造成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资产。银行在信贷业务中,按期收回本金、利息的贷款称为正常贷款;相反,银行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借款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偿还全部本金或利息,造成银行损失的这类 贷款,称为狭义上的不良资产或不良信贷资产。本文所探讨的是狭义上的不良资产。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危害 近年来在金融性报刊公布的个案调查显示,不良资产占比在20以上,此比例也被专家学者及人行总行所认可。1994年末,全国银行贷款余额xxxx亿元,其中,四家专业银行贷款余额为亿元如不良资产占比在20一30之间,那么,四家专业银行不良资产总额大约为XX//亿一x///8200亿元。 巨额不良资产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以下危害: 1.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特殊是在银根紧缩或出现存款滑坡的情况下,银行无法通过贷款回收来增加头寸,往往出现支付困难,影响银行声誉。 2.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即使有抵押物可以变现,但也存在必定的资金损失。资产存量制约着资金周转,使银行资金无法运用到收益更大的项目上,这对银行资金来源也是一种损失。 3.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不良资产对银行财务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较多的贷款利息无法收回,银行却要如实支付这部分资金的利息及其它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必定时间内无论利息是否实收,都要计入营业收入。由此而论,公司所欠利息越多,银行虚盈实亏现象就越严峻。 4.制约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资金是生产要素的龙头,资金沉淀配置效益便无法发挥,这又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实现。 由此可见,巨额不良资产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步履困难,阻碍了银行的正常进展,阻碍了参与国际竞争。因此,释解不良资产,并消除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成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已刻不容缓。 三、不良a资产的成因 1.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及投资膨胀,是导致大量无效资产的政策性原因。投资的增长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进展的必要条件,但前提条件是进行有效的投资,即投资的增长形成有效的供给,经济增长质量达到预期目的。超出国民经济增长的投资膨胀,在银行方面的反映就是大量信贷资产呆若木鸡于陷入困境的公司中。 2.信贷资金财政化。当80年代初实行“中短期设备贷款”和“拨改贷”后,公司的新建项目也开始依靠银行贷款,到80年代中期财政已基本不向公司增资拨款,应由财政支付的一些固定资产投资改由银行向公司贷款,应由财政支付给公司的流动资金也改由银行向公司贷款解决,应由财政拨付的国家储备物资资金改由银行向公司贷款。公司对银行的过份依靠逼迫银行不得不发放一些质量不高的贷款。 3.财税体制畸形,致使国有公司注资不足。建设银行的基建贷款,中国银行的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和工行、农行的技改贷款,本应由财政作为公司的资金无偿拨付给公司,但规定向银行借款,使得相当部分国有公司的自有本钱比例过低。 公司税收方面,虽然1993年7月实行了新税制,但长期处于旧税制下的国有公司已是积重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大纲》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 第一讲:银行柜面业务及中后台法律风险防范 一、存款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及司法审判规则 案例分析:银行私自划扣储户资金抹账,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案例分析:私自揽存谁担责?——合同主体与表见代理 二、取款业务风险点和管理 1. 代理取款法律风险及管理 案例分析:代理取款案的思考 2. 继承取款法律风险及管理 案例分析:继承取款操作法律风险案 三、银行账户开立与注销主要风险点 案例分析:开户申请资料审核不严被起诉 四、挂失业务风险点及管理 案例分析:挂失操作不合规引起的一起法律纠纷 第二讲: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一、银行信贷最大的风险是什么?——贷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怎么办? 1. 为什么不还,有哪些风险因素 1)还款意愿 2)还款能力 2. 为什么会发生诉讼,非诉清收效果如何? 3. 诉讼能打得赢吗,有哪些风险因素? 1)合同效力 2)有无证据 3)证据效力 4)诉讼时 5)担保期间 4. 打赢诉讼能拿到钱吗,有哪些风险因素? 1)有无财产可供执行

2)担保权与其它权利是否冲突 3)有无行使合同权利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兵法实战策略 1. 以终为始 2. 以战止战 三、与贷款流程相对应的合同各环节的法律风险点 1. 合同的签订、成立和生效 1)贷前调查的尽职性要求——交叉验证 2)贷中审查的合规风险——贷款通则及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3)贷款发放的合规性要求——自主支付与受托支付 2. 借款及担保合同法律主体的审查 案例分析:张冠李戴太奇葩,贷款难收尝苦果 案例分析:私营机构能做担保人吗? 案例分析:夫妻一方借款或担保,能否推定为共同债务或担保?——最高法院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 3. 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案例分析: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一定无效吗? 案例分析:保证合同无效,责任如何承担? 4. 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约定的风险提示——风险防范必须想在前头,以终为始! 5. 格式合同的风险点——不利解释规则和免责无效规则、提示注意义务 案例分析:各地法院生效判决对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 6. 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的法律风险 7. 合同约定、担保责任及手续办理的法律风险控制 案例分析:借新还旧,想说爱你不容易! 8. 合同中担保权实现顺序的法律风险——提前约定是关键,如何约定才有效? 案例分析:人保物保“两碗饭”,想吃哪碗吃哪碗? 9. 抵押权与其它权利的冲突风险与防范 案例分析:抵押VS租赁,谁会赢? 问题讨论: 1)法律对租赁权有何特殊规定? 2)抵押权和租赁权谁优先?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本课题的研究动态:2005年,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曹成在论文中提出,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十分严重,这不但成为中国金融业危机的重大隐患,而且影响中国商 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他提出作为结构融资手段之一的资产证券化方式来化解中 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风险。 2011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点项目部业务副主管王云在周刊中提出,债务重组已成为我国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本文就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探讨了以债务 重组手段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优势以及风险防控等问题。 2012年底,山东大学蒲桂通认为传统的处置方式(如诉讼、重组、核销)尽管行之有效,各有特点,但均是单项处置方式,甚至只是商业银行内部的账务处理(如核销),整 体效率不高,而引入不良资产证券化,利用市场机制来处置不良资产是一种全新的探索, 有利于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水平。 选题目的及意义:近年来,尽管我国各商业银行采取多种手段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但是不良资产规模仍然巨大,不良贷款双升趋势仍在延续。根据银监会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6月末,全国商业贷款不良贷款余额达6944亿元,比年初增加1024亿元,连续11个季度上升;不良贷款率为1.08%,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因此,不良资产处 置的压力仍然相当巨大。另外,各商业银行将迎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债的高峰期, 商业银行潜在不良贷款风险增加。与此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日益艰难,贷款违约 可能性增加,同样加大了银行的潜在不良贷款风险。因此,利用现代金融工具,面向整个 社会,集中、批量处置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批量、快速、低成本地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能够优先地提高处置效率;能够给市场带来良好的的经济效应;有利于降低银行快速处置不良资产时的财务负担。因此,我国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问题亟需得到解决。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新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三农”及金融业改革,而金融业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问题成为银行业的焦点。随着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各银行为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运行机制,参与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有序竞争,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通过法律途径减少不良资产的力度。如果国内商业银行业巨大的不良资产处理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国内的金融危机,而且可能会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者吞没掉。如此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已直接危及国家的金融稳定。尽管国家采取了大量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比例,但是由于产生不良资产的社会条件还没有根本上消失,进一步加剧不良资产发生的可能性。为此,认真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存量不良资产,进一步预防增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减少和降低金融风险,形成良好金融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十分重要的。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一方面,不良资产存量数额巨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另一方面,不良资产增量不断累加。由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及政府的干预,银行对陷入困难的企业不能见死不救,“安定团结”之类贷款的发放,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迅速累积。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国有工商企业,其份额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0%以上,而且随着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所以,潜在的金融资产风险还净不断释放。其现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良贷款占比过高,贷款周转速度缓慢。近年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和逾期贷款)增幅较大。表面上直接反映企业与银行的问题。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占比高达25%,贷款周转率十分低下,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率为0.8次/年,固定资产周转率为0.2次/年,分别是正常周转速度的50%和60%,不良贷款大量沉淀了银行资金,使银行信贷资金缺乏了流动性,削弱了银行的偿债能力和把握贷款投向、支持重点企业的经营能力。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理方法

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治理途径 摘要: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居高难下的不良贷款阻碍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下一步的改革进程,这不仅关系到中国经济、金融的健康运行,而且关系到金融体制改革的成败。在比较分析中、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异同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畸高的不良贷款率主要根源于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根源于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社会信用环境不佳。由此提出有效治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途径,不仅要对存量不良贷款的治理措施要创新,而且要把控制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作为解决银企债务危机的核心。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治理 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居高难下的不良贷款率是困扰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有商业银行治理不良资产工作,并作为银行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自2000年以来虽然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的“双下降”,但所采取的治理手段基本局限于盘活、清收、重组、核呆和扩大贷款总量来稀释不良贷款等传统手段,效果不很明显,不足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资产质量是银行的生命线,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金融的健康运行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而且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关系到金融体制改革的成败。如何更有效地治理国有商业银行体内的不良贷款这一“痼疾”,不仅在于对存量不良贷款的治理,更重要的是用定量化的系统思想探索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抑制增量贷款中新的不良贷款产生的治理机制。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分析与国际比较(一)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分析。 2002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披露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些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截至2001年底,四大国有独 1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课程背景: 银行作为一个商业机构和企业法人,其经营行为、交易行为和管理行为始终会涉及诸多的法律关系与法律问题。特别是当前银行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改革迅速发展变化的情况下,银行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纷繁复杂,热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对银行来说,这些法律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否则,将会导致法律风险,给银行造成财务损失和信誉损失。 因此,如何正确妥善地处理银行经营管理中面对的法律问题,有效识别和控制法律风险,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保障银行在创新与改革中持续、稳健地发展,这些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课程收益: 课程所涉法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最高法院的众多司法解释和人总行和总行的一些规章和规定,学好这些法律法规对开展银行的信贷业务,预防纠纷,清收债权,保障效益,维护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了解银行法律风险的全貌 ●掌握银行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关键法律风险及防范实务 ●银行如何应对防范企业破产中的法律风险 ●银行如何规避债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课程特点: ●课程内容来自银行法律风险大量一线案例,针对性强 ●以典型案例贯穿整个课程,激发学习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课堂气氛活跃,学员在寓教于乐中获取最大的收益,并能学以致用 课程时间:1天-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法律合规部、资产风险部、支行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信贷员 课程方式:课堂讲授+案例分享+问题思考+总结提炼 课程大纲 第一讲:银行法律风险的定义、类别、含义与监管体制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银行法律风险 1. 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别 2. 新巴塞尔协议对风险的全面覆盖 3. 银行法律风险的定义 二、银行法律风险的含义 1. 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 2. 法律风险的分布非常广泛 3. 法律风险是一种需要计提资本的风险 三、银行法律风险的监管组织结构及其完善 1. 管理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 2. 专门的法律合规部门 3. 目前法律风险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 四、法律风险的管理程序 1. 识别法律风险 2. 评估法律风险 3. 监测法律风险 4. 控制和缓释法律风险 五、完善法律风险监控体系,防范法律风险 1. 培养全员法律风险意识,建立法律风险意识文化 2. 制度层面完善授权等内控制度 3. 具体实施层面要强化法律事务部门对法律风险的管理职能 第二讲: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实务 一、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与职业操守 1. 建立一个中心 2. 树立两种意识 3. 培养三种能力 4. 修炼四种境界 5. 处理五种关系 二、信贷业务中所涉的信贷法律风险 1. 贷款合同期限表述要规范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新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三农”及金融业改革,而金融业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问题成为银行业的焦点。随着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各银行为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运行机制,参与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有序竞争,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通过法律途径减少不良资产的力度。如果国内商业银行业巨大的不良资产处理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国内的金融危机,而且可能会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者吞没掉。如此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已直接危及国家的金融稳定。尽管国家采取了大量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比例,但是由于产生不良资产的社会条件还没有根本上消失,进一步加剧不良资产发生的可能性。为此,认真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存量不良资产,进一步预防增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减少和降低金融风险,形成良好金融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十分重要的。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一方面,不良资产存量数额巨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另一方面,不良资产增量不断累加。由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及政府的干预,银行对陷入困难的企业不能见死不救,“安定团结”之类贷款的发放,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迅速累积。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国有工商企业,其份额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0%以上,而且随着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所以,潜在的金融资产风险还净不断释放。其现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良贷款占比过高,贷款周转速度缓慢。近年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和逾期贷款)增幅较大。表面上直接反映企业与银行的问题。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占比高达25%,贷款周转率 十分低下,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率为0.8 次/年,固定资产周转率为0.2 次/年,分别是正常周转速度的50%和60%,不良贷款大量沉淀了银行资金,使银行信贷资金缺乏了流动性,削弱了银行的偿债能力和把握贷款投向、支持重点企业的经营能力。 (二)、无抵押、无担保或无效抵押、担保的“三无”贷款,银行债权难以得到保障。在报表中,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抵押率、保证率近几年明显上升,信用贷款大幅减少,但抵押贷款中真正有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房、商铺抵押或股票、存单等质押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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