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主要白酒产业政策

近几年国家主要白酒产业政策

白酒业是一个消耗粮食比较多的行业按照每斤白酒消耗3斤粮食计算1996年白酒业消耗粮食为2400万吨相当于中国人近3个月的粮食消耗量基于这个原因加上白酒企业有污染问题高度酒对身体有害等因素国家将白酒列为限制发展的行业

随着白酒行业的发展假冒伪劣产品手工作坊地方保护恶性竞争偷税漏税宣传危机等开始泛滥。因此,国家政策在白酒行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策主要内容:

199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从1994年元旦起对白酒征收消费税其中粮食白酒消费税率为25薯类白酒为15葡萄酒为10黄酒和啤

酒分别是8%和7%

1997年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加强酒类产销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建立有18个部委参加的酒类产销联席会议制度负

责制定法规和管理协调

1998年2月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实行酒类产销许

可证管理的意见建立白酒行业准入的三证制度产销运行的索证制度同时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控制白酒进口不再安排任何白酒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1998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粮食白酒广告宣传不予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从1999年起电视台黄金时间白酒广告不

能多于4条

2001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办法白酒企业的广告不得超过销售额的2超过部分不

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001年6月,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新的白酒税收方

法对白酒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根据新政策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维持现行按出厂价依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新征一道消费税另外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企业的可以扣除购进酒已纳

消费税的抵扣政策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白酒和酒精生产发展的产业政策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联合发出《关于发布实施〈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按照该通知的规定,白酒生产和酒精生产(除燃料乙醇项目外)被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今后,凡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白酒和酒精生产线需要新增用地的,各级发改委和国土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这一产业政策意味着投资者不能再投资新建白酒和酒精生产项目,已有的白酒和酒精生产企业也不能再以征地改扩建的方式来扩大产能产量,而只能以技术改造、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技术进步的方式来扩大产能产量。为了与上述产业政策配套,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白酒和酒精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进行从严控制,今后申办白酒和酒精生产许可证时,须提交省级发改委和经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否则一律不得办理生产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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