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XXXXXXX公司计量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结合XXX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

2 管理职责与权限

2.1 科技办是XXX公司计量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

2.1.1负责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制定计量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2建立XXX公司计量器具管理总台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

2.1.3负责组织开展XXX公司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和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2.1.4负责XXX公司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2.2 各部室、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主要职责有:

2.2.1建立本单位计量设备台账、计量器具检验计划;

2.2.2负责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计量器具使用;

2.2.3负责本单位计量数据的采集及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积极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2.2.4配合调查与本单位有关的计量纠纷。

3 管理内容及程序

3.1 计量标准的设置

3.1.1 科技办根据XXX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求在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建立XXX公司计量标准。

3.1.2 建立计量标准时遵循“经济适用、便捷高效”的原则,由科技办统一规划,在满足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本地区现有的计量标准。

3.1.3 XXX公司计量标准在正式使用前,需经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由XXX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3.1.4各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按照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检定和校准。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3.1.5 XXX公司计量标准和配套仪器应具备以下资料:

3.1.5.1计量器具及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制造厂编号、出厂日期。

3.1.5.2技术条件及使用说明书。

3.1.5.3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证书。

3.1.5.4政府计量部门考核结果,及考核所需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

3.1.5.5计量标准使用履历表。

3.2 计量器具的管理与监督

3.2.1采购中心在购置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目录的计量器

具时,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提出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的要求。购置的计量器具到货后,应到公司指定地点首检(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者入库。

3.2.2对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应按应按其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3.2.3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等工作计量器具,从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保证产品质量等的实际需要出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进行强制检定。

3.2.4对检测实验室中用于分析、化验、检验、测试等计量检测设备,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和检定(校准)制度,定期溯源于上一级计量标准或采用国家标准等方式定期检定(校准)或对比,以保证分析化验和实验数据的准确、一致。

3.2.5各种计量器具、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有维护、保养的责任和义务,发现有问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及时更新或更换,投入前应到公司指定地点校准,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2.6 XXX公司计量设备主要分:

3.3 计量保证与计量数据管理

3.3.1 科技办根据XXX公司业务需求,建立计量检定室,为各单位的计量器具提供进行检定服务。检测设备的计量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使用条件、配备数量,符合有关计量法规、计量标准规范的要求。

3.3.2 各单位加强计量检测数据的管理,提高检测过程控制能力,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3.3.3发生计量纠纷时,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合法的原则,科技办会同安全质量部予以调查、仲裁,并监督仲裁结果的执行。

3.3.3.1处理公司以外计量纠纷的原则是:以第三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

3.4 计量人员管理

3.4.1凡从事计量检定(校准)计量人员必须经地方计量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4.2 科技办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计量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适应计量工作发展的需要。新增加的计量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计量专业培训后上岗。

3.4.3 人力资源部应保持计量人员相对稳定。

4 检查与监督

4.1科技办负责对XXX公司计量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4.2计量人员因失职、出具错误检测数据或因损害其公

正地位的行为而造成损失的,公司计量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3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计量管理制度,玩忽职守、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计量数据、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单位和个人,公司计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报请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其他执法机关,依照《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4 对于严格执行计量法规和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为计量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贡献大小予以表彰和奖励。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科技办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6 附录

6.1计量管理流程图

6.2计量管理工作流程风险控制表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电测技术监督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关口电能计量管理,保证上网关口电能量计量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屏)等。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包括从计量点申请到计量装置设计、验收、运行维护、改造、轮换等全过程管理以及与电能计量有关的失压计时器、电能量采集系统等相关内容的管理。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口电能计量工作的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以及省电力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与技术规范,负责制定本公司关口电能计量管理规定、规范的实施细则与实施计划。 (二)负责本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 (三)负责本公司单位职责范围内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更新计划、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保证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可靠运行,由计量点所在单位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关口计量点运行管理单位要定时记录关口电能计量点的有功、无功电量,有功、无功功率,为核对关口电量提供依据。 第七条除正常的电能计量故障处理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备配置和参数。 第八条为保证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计量,应定期开展现场检验与测试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负责统调电厂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检验测试工作。 (二)统调电厂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表现场检验周期为3个月,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周期为10年(其中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为4年)。二次回路测试周期为12个月。(三)现场周期检验不合格项应视为缺陷,应在检验后3天内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公司,由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处理并发出通知及时消除缺陷。

计 量 管 理 办 法

计量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 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YWSC-1100515000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发布 1

目录 一、受理范围 (1) 二、办理依据 (1) 三、实施机构 (1) 四、审批条件 (1) 五、申请材料 (1) 六、审批证件 (4) 七、办理时限 (4) 八、审批收费 (5) 九、许可办理 (5) (一)申请 (5) (二)受理 (5) (三)考核 (5) (四)审批发证 (5) 十、许可服务 (5) (一)许可咨询 (5) (二)进程查询 (5) 十一、事中事后监管 (6) (一)投诉举报 (6) (二)结果处理 (6) 2

前言 本业务手册按 DB53/T 543—2018《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范围、办理依据、实施机构、许可人员、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许可办理、许可服务、监督检管等内容,市局、县(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规定开展工作。 本业务手册归口管理部门: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历次版:YWSC-038600-2016。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临沧市行政区域内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申请。(含首次申请、复查、扩项、补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市级以下(不含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和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4)《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以下简称规范)。 三、实施机构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范围包括 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范围以外的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审批条件 (一)首次申请、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考核。 (二)依申请扩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拟扩充项目的考核项目表齐全完整; (2)具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具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4)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 (5)计量人员能力证明; (6)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复印件。 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要求。 (三)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1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设置 本公司质管科设兼职标准计量员。受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对全公司质量、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管理内容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强调统一管理,做好上承下达。即企业的计量工作要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有: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办法,做到各项计量工作有章可循。 3、制订本公司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工作近远期规划。 4、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器具。制订量值传递系统表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组织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流转、使用、降级、报废等工作,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过程。 6、参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能源管理,管好计量数据,使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7、普及宣传计量知识。 8、统一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9、统一监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并代表本公司负责企业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本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 3.1 营销部 为公司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查;组织参与开展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负责审核、上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方面有关报表。 3.2 设计所 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及省公司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方案设计。 3.3 工程项目部门 3.3.1 负责组织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通知并督促设计方案审查人员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及签字确认,以及竣工验收和根据验收情况会签验收报告。 3.3.2 负责提供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电能计量装置一、二次图纸(二次图纸含:PT、CT 出口端子图、计量柜端子排图、原理展开图等)。 3.3.3 负责协调并解决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出现的相关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有效的处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4.1.1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4.1.1.1 用户计量点(含趸售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4.1.1.1.1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 按照月平均用电量(月平均用电量指该计量点上年度全年结算电量除以实际用电月份后所得的月平均用电量)进行分类。 Ⅰ类: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以下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单相供电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1.2 新增电能计量装置 按容量大小进行分类。 Ⅰ类: 变压器容量为 10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 变压器容量为 2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 变压器容量为 315kVA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 负荷容量为 315kVA 以下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 单相供电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2 关口计量点(不含趸售关口计量点)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Ⅳ类:内部考核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2 技术要求 4.1.2.1 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表和互感器的等级不得低于下表要求,装置其它配置应满足《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和《关于规范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合格率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网营销计量〔2007〕27 号)要求。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科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计量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组织机构 三、我公司的计量工作业务受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质量控制室管理领导。 四、设公司计量管理职能机构--计量质量控制室。在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计量质量控制室统一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工作。 五、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要配有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业务上受计量质量控制室的指导 第三章职责范围 六、计量质量控制室的职责 (一)组织贯彻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制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及时根据本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规划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建立企业最高标准器,建立企业内部量值溯源体系。 (四)组织制定企业测量方法,校准方法等程序文件,审查批准并颁布执行。 (五)制订计量确认计划,并颁布实施。 (六)负责提出测量设备采购计划和组织对引进、购进的测量设备进行确认,对不

合格的计量设备提出索赔。 (七)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代表企业负责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八)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九)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十)负责制订档案记录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内部审核,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评审。 (十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安排最高标准器的考核。 第四章计量技术室(含专业室、组)的职责 七、专业室(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保存和正确使用本企业的测量标准器,建立企业内的量值溯源体系。根据国家的量值体系,制订本企业的量值溯源图。 (二)负责指导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协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编写、修改校准方法等技术性程序文件。 (四)具体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计量确认工作,负责计量确认档案和记录的保管。 (五)具体负责采购、进口测量仪器设备验收的技术工作。 (六)协助设计、工艺、质检人员制订正确的测试方法。 (七)负责报废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五章有关部门的职责 八、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明确指定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1名,做好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司各部门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及各类计量表具,协助专职计量人员做好周期检修拆装工作。 九、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要配齐、管好、用好各类计量器具,并严格按计量质量控制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质量,维护我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正常性检查。重点是观察有否影响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寿命的缺陷。如有锈蚀铁、裂缝、变形、划痕、撞伤等。如有油垢,必须进行清洗。对于有运动部件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进行正常性的检查。如做相互作用检查,零位校对,各部作用检查等,需通电的做通电试验。以上两相如发现问题不得使用。对重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要进行主要精度指标校验。对已超过合格证有效期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检定要求进行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发现有故障的测检设备(计量器具),都需进行修理。修理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登记, 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 4、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通过计量人员同意,使用人必须进行登记。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并让计量人员当面作核对性检定。收发检定设备(计量器具)一定要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清楚, 责任明确。 5、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运输中必须做好防震措施。在现场使用时要轻拿轻放, 坚决杜绝五种恶性事故的发生(烧坏、摔坏、震坏、压坏、拆坏)。领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周检后的, 不合格和超

过周检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方可使用。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负责编制、修改计量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负责整理、保存受检检测设备的原始鉴定纪录,并负责对其进行标识。 3、计量人员进入现场,对关键施工过程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重点抽查。可根据需要进行部分项目受检,或按规程全检。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修理 1、要求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送公司计量检定室或其指定的部门进行修理。没有计量检测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否则按计量法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修复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必须进行修后检定。并将修理情况记入档案中。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进行入库检定, 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应包括:原始资料存档、登记、建卡、编号等。 4、若经检定单位检定不合格或资料、附件、备件不齐, 影响使用和管理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办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续解决。 5、入库手续办理, 应有专兼职计量人员参加,对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行登帐造卡、编号。 6、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入库后才能领出, 流入使用。否则将产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不可靠, 档案资料不全,帐、卡、物不符等不利使用、维护、管理的现象。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流通 1、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出库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

计量设备管理办法

计量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计量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计量工作职责 1、在分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分公司计量设备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所属项目部计量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2、负责所属项目部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的备案。 3、负责建立分公司计量设备总台帐。 4、负责审核各项目部的分台帐、计量卡等相关的计量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审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周期检定计划、封存申请,启封申请、报废申请。 6、负责组织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其下属单位计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项目部计量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及分公司计量设备管理办法,建立本项目部计量设备分台帐。 2、负责本项目部计量设备的配备: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在开工前应提出本项目部计量设备配备计划,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上报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当计量设备配备计划有变化时,补报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更新部分。 3、负责在用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监督检查计量设备日常使用情况,保证计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分公司所属项目部负责上报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报废、封存、启封申请。 4、负责计量设备建卡、建立计量档案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计量设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分公司实行计量监督管理,建立三级计量管理体系: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项目管理部为计量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所属各项目的计量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设一名计量工程师,所属各项目部设一名兼职计量员,具体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从上至下形成计量管理网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各项目部总工程师每月25日前组织本项目部计量员检查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新增、有无超周期、有无损坏、有无标识等),留存自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留存整改记录。

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办理程序

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办理程序 、审批事项:计量授权、法律依据:《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办理范围: 1、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授权; 2、申请对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 四、授权条件: 1、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2、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3、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 并经考核合格。 4、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5、根据实施《计量法》和量值传递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 6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 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五、审批程序: 计量授权审批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受理、考核、决定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具体如下: 1、申请 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祥见申请授权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2、受理 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不属于

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申请单位。 3、考核 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报请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或者自己主持考核。 4、决定和签发证书 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相应的计量授权证书和计量授权检定、测试专用章,并公布被授权单位的机构名称和所承担授权的业务范围。 六、期限: 1、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在5 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考核(注:考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内) 3、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收到考评资料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确认考核合格的,10 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计量授权证书和计量授权检定、测试专用章,并公布被授权单位的机构名称和所承担授权的业务范围。不予授权的,退回申请单位,说明不予授权理由,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5 ]711 号)。 计量授权证书费每证10 元,计量授权考核费市级每个机构1000元(注:50 项以上每增加1 项回收70 元,每个机构最高不超过3500 元) 八、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计量授权申请书一式三份,两份报受理单位,一份申请单位留存。(注:申请不同计量专业项目授权,需分别填报申请书) 2、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需报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见计量标准考核) 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技术考核报告;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计量检定员证件; 5)建立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计量是项目部对上计量、对下结算的重要环节,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体现项目部、公司的管理水平。为规范各项目部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工程计量 1、计量的组织、责任和权限 (1)合约部是工程计量签证的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对内、对外计量签证和工程量统计台帐管理,负责各部门签证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月装订成册。 (2)施工员、测量员计量工作在工程部的领导下,负责测量、计量项目的收方、计算及签认,并将测量、计量成果资料交工程部复核。 (3)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合同计日工及内部零星用工的计量原始记录的签证和收集,以工程量清单项目部为基础签订劳务合同,原则上不再发生零星用工。 (4)试验室、安质部负责本期计量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评定,并提供该工程的签证及合同结算报表中有关质量、安全的验收资料。负责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计量签证及考核工作(奖罚情况)。 (5)合约部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计量签证资料,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内部结算计算,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2、计量的依据 (1)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且已完工程的合格工程量; (2)项目部与业主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3)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业主与施工单位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4)项目部内部签定的合同协议书; (5)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变更签证单、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6)如有索赔,出具索赔项目报告书。 3、计量的范围 凡通过合约部对外申请结算、对内办理结算的项目均属计量签证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 (1)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2)合同外新增、设计变更及索赔项目; (3)合同计日工签证项目; (4)各部门使用作业队、分包单位的符合合同规定的零星用工; (5)部分涉及工程材料采购及外销签证的项目; (5)其它需办理签证的项目。 4、工程计量的方法 (1)分包项目阶段完工和最终完工后,施工员按“验收合格证”桩号、部位、高程及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规则,及时进行计量签认,并将给分包商签认的工程量与业主审批清单工程量进行核对,给分包商的计量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经分包商、工程部共同确认,计量时严格按合同约定计扣少干或多干的工程量。 (2)分包工程的计量严格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原则上只能以分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并且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滇东能源矿业分公司

2013年10月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矿井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矿井瓦斯抽采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计量装置安装 一、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二、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参数。 三、自动计量装置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计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求的环境条件; (3)具有专职的维护、管理人员;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不准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抽采计量装置。 四、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地点必须安装孔板流量计。 抽采计量装置安设在直管段,装置进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10倍距离,出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6倍距离,且在其进气侧必须安设除渣、放水装置。 五、抽采泵站选用涡街或V锥流量传感器(V锥应依据实际流量选择锥体大小);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选用V锥或旋进旋窝束流量传感器。 六、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七、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这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

第二节管理 一、各矿(矿建公司)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二、建立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对照制度。抽采泵站司机每小时记录一次抽采自动计量参数(流量、浓度、温度、负压等),每小班检测一次孔板流量计参数;井巷揭煤工作、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的每小班进行一次抽采记录和孔板检测,并将人工检测和抽采自动计量参数同时记入台账。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参数对照误差超过5%时,必须立即通知监控、抽采部门进行调校。 三、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查制度,每圆班必须安设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实行抽采计量装置挂牌管理制度,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四、建立抽采计量装置调校台账。流量传感器每7天调校一次,

计量器具具体管理办法

营口孚拉瑞斯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编制单位:公司质量部编制日期:2015年1月16日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计量工作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计量机构设置 集团公司质量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统一全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质量部建立计量室,有专业计量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量具和专用检测仪表设备(宽座角尺、研磨平台、电刻字机),并有独立工作场地和相应的工作台、资料柜、办公设施,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各工厂和相关部门指定兼职计量员,组成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在业务上受省、市政府计量部门领导,参加计量学会的有关活动。 二、计量室岗位职责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服务。 1、制定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2、审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对入库计量器具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 做好标识和登记发放。同时做好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 3、做好公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使用台帐。制定周期检验、月度送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对各厂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做好维修、保养、校验、降级使用、报废等工作。做 好到账、物、卡齐全。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完好,达到标准要求。 5、做好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工作,资料齐全,分类科学,检索方便。 6、开展公司计量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计量岗位职责(表一) 三、计量方针和目标 1、公司计量方针:强化计量基础管理,不断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以科学管理和准确计量服务于钢结构生产和工程建设。 2、公司计量目标:计量管理科学化,器具配备规范化,计量器具校准率达到100%,强检完成率100%,计量器具检验及时率98%,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3、跟上当前国家计量发展形势,了解最新的计量标准和计量规范。积极参加质量技术监 督局举办的各种计量培训及计量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 4、培养一支计量管理队伍,使鸿路公司计量工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计量管理流程 根据公司计量体系运行要求和满足生产需要,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流程如下(表二): 1、量具的采购。 各工厂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添置计量器具,由申请单位填写《计量器具计划采购申请单》,(表三)经工厂领导和质量督察部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人员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2、量具的入库。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铅封)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封印(铅封)管理,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封印、铅封使用范围:电能计量柜(箱)、电表箱的门、电能表、互感器、失压计时仪、负控终端的检定、校验及安装,互感器计量用二次回路及其接线端子的封闭等。 第三条使用封印、铅封的单位应以书面申请至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按各单位封印互不相同、互不相通、对应工种的原则审核后,书面通知电能计量中心,会同物资供应部购买。 第四条电能计量装置加封,应根据不同使用范围和不同工种,使用不同类型的封印、不同颜色的铅封。每个铅封应有唯一性编号(建议使用条形码编制),铅封的入库、验收、领用、加封、回收(含遗失)、报废等情况应有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全公司的计量封印、铅封的购置、入库、验收、保管、发放由电能计量中心统一办理,电能计量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购置、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回收台账。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与电能计量中心相对应的台

账,指定专人办理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工作。 第七条使用单位领用封印、铅封,回收封印、铅封应填写“封印(铅封)领用单”、“封印(铅封)回收单”。在旧封印(铅封)未全部回收前电能计量中心将不予发放新封印(铅封)。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封印(铅封)使用情况登记簿,对公司所有公变、专变计量装置封印的开启采用派工单的形式。加(开)封需要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及相关人员的签字。 第九条对公变抄表时严禁开电能计量表箱门封。若需要开箱抄表必须经过所长下发派工单批准后才能施行并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同时各供电所建立需要开箱抄表的公变档案并上报电能计量中心。 第十条对专变抄表需要开箱的应按月登记《专变抄表开箱清册》并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及下发派工单,同时加封人员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 第十一条使用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办理退返手续,各使用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如造成封印无法回收,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和使用人的相关责任。因工作需要,封印、铅封需调换使用人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以书面通知电能计量中心,电能计量中心应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封印保管人、使用人应妥善保管。

计量标准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在1989.11.06由国家技监局颁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实行计量授权。 第四条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 (一)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计量认证、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 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二)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四)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授权应按以下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建立计量基准、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的授权,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向当地省级人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3.1.1 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1.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督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 3.1.1.2 公司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及其配套的计量器具。 3.1.1.3 用于生产过程控制中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1.4 用于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使用频繁、量值易改变、使用环境恶劣、寿命较短的计量器具。 3.1.1.5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3.1.2 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2.1 用于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中有计量数据要求,非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2.2 用于公司内部能源物料方面经济核算的计量器具。 2.1.2.3 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辅助生产的计量器具。 3.1.3 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3.1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要求的指示或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3.1.3.2 在同一部位或生产工艺上测量同一参数有2个或2个以上的仪表。 3.1.3.3 准确度要求较低、性能稳定、可靠性高、使用不频繁、计量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和简易的计量器具(如玻璃器皿、量杯、量筒、容量瓶等)。 3.1.3.4 与设备配套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表等计量器具。 3.1.3.5 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主要指个人使用保管的计量器具)。 3.1.3.6 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 3.1.3.7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3.1.4 计量器具分类规定 (一)A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二)B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三)C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授权工作程序.doc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授权工作程序 一、项目名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考核和授权。 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 、《法定计量 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3、《计量授权管理办法》4、《山东省计量条例》 5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3 ,以下简称《考核规范》)。 三、办理范围1、依法设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市级以下(区、县)计量检定机构。 2、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按《考核规范》附录A 要求填写,并同时提供其附录B、附录C。 2、核准的机构和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文件: (1 )依法设置的机构有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和法人资格证明。 (2 )授权建立的机构,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有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和法人资格证明;对属于某一具有独立法定地位单位中的 一个部门,其负责人应有该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书。4、机构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文件。 (二)受理 1、承办部门收到机构的申请资料后应对其进行核查,并在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受理申请。 2、对核查符合《考核规范》申请条件要求的机构发出同意受理的通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机构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

(三)考核 1 、承办部门成立由考评员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指定考核组长。由考核组组长制定《考核计划》交承办部门审定。 2、考核组对照《考核规范》按审定的《考核计划》进行考核。考核组必须按照《考核规范》的要求完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报告》(附录E,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记录等,提交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对《考核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发送被考核机构,应在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要整改的机构,在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考核,完成时限顺延。 (四)授权发证承办部门对考核确定机构最终能够从事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的能力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的项目对机构进行授权、颁发《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授权发证工作应在发送《考 核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复查换证 1、《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的有效日期为3-5 年。 2、已获得证书的机构,在有效期满前6 个月应向授权发证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复查考核程序一般按考核授权程序进行。经复查考核合格的机构,换发《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六、承办部门 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联系电话:8331386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方案办法

^`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滇东能源矿业分公司 2013年10月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矿井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矿井瓦斯抽采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计量装置安装 一、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二、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参数。 三、自动计量装置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计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求的环境条件; (3)具有专职的维护、管理人员;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不准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抽采计量装置。

四、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地点必须安装孔板流量计。 抽采计量装置安设在直管段,装置进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10倍距离,出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6倍距离,且在其进气侧必须安设除渣、放水装置。 五、抽采泵站选用涡街或V锥流量传感器(V锥应依据实际流量选择锥体大小);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选用V锥或旋进旋窝束流量传感器。 六、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七、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这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 第二节管理 一、各矿(矿建公司)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二、建立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对照制度。抽采泵站司机每小时记录一次抽采自动计量参数(流量、浓度、温度、负压等),每小班检测一次孔板流量计参数;井巷揭煤工作、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的每小班进行一次抽采记录和孔板检测,并将人工检测和抽采自动计量参数同时记入台账。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参数对照误差超过5%时,必须立即通知监控、抽采部门进行调校。 三、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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