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情况登记表

退运货物情况登记表

上海检验检疫局出口退运货物情况登记表出口退货调查登记编号:拟流向调查检验检疫机构:

受理登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人: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受理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统一填写)

出口法检商品请提供出口时的通关单复印件。2、出口退运货物涉及多家生产企业的请分单填报登记。

兹声明以上申报信息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经营单位(公章)报检/申报单位(公章)

报检员(签字/章):申/报检日期:年月日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xxxx医院 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售出1周内。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 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 (一)患方原因退药 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 (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 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 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二)院方原因退药: 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 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内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 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71466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中心药房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原则上药房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 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①因医生责 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

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传染病用药(如拉米夫定、恩替卡韦); 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 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麻醉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 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 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 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 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 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 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 7、住院药房已经发出的口服药品。 三、退药手续 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栏板车、平板车、倾车、槽车、厢型车、棚型车、冷藏车、保温车、搅拌车、框架车、牵引车及其她车辆来源:车辆来源包括新购车、旧车转籍 轴数:指车辆车轮的排数轴距:指相邻两车轴中心线的距离 后悬:指后轴中心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车辆技术顶级:指最近一次经综合检测站评定的技术等级 等级评定日期:最近一次评定的日期二级维护日期:指最近一次二级维护日期 拟运输货物类别:按危险货物具体类别、项别填写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申请变更事项□打√,审核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打√): 1、车辆新增□ 2、车辆过户□ 3、车辆更新□ 4、车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车辆注销□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6、车辆补证□ 7、车辆停驶□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8、车辆复驶□ <相应条件:①一级车○、②防护设施检测报告○、③标志标识○、④木地板照片○、⑤燃料消耗量核查、⑥○GPS安装接入情况○、⑦罐车检测○、⑧责任保险○、⑨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地配备○、⑩从业人员配备○> 审核人员: 道路运管机构(业务章)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表8)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营范围变更审核表 申请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车辆牌照号厂牌型号车辆类型技术等级核定载质量原经营范围拟申请经营范围 1 2 3 4 审 核 意 见区县运管机构(章) 市运管机构(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经营范围根据GB6944规定类别、项别划分,剧毒品单列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会计处理案例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会计处理案例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会计处理案例 根据12号公告规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0号公告规定,如果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的处罚。同时,61号公告又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在正式申报出口退税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因此,对于生产企业发生退关退运的出口货物,应根据不同情况做相应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未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二是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三是退关退运货物发生出口转内销的;四是退关退运货物进口经修理或调整后又重新出口的。

案例分析 某生产企业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出口收汇非重点监管企业,其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2016年8月~9月发生如下业务: 8月业务 2016年8月8日发生一笔出口业务,出口销售额换算成人民币价格为400000元,商品核算成本为350000元,当月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8月9日有一笔在2016年12月4日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原出口销售额换算为人民币价格为200000元,原商品核算成本为160000元。该笔货物当时因出口单证未收齐,只做了外销收入未申请办理免抵退税。8月13日有一笔在2016年5月10日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原出口销售额换算为人民币价格为340500元,原商品核算成本为272400元,该笔货物由于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已在当期申请办理了免抵退税。假设8月有材料采购与内销发生,经计算其月底产生留抵税额为8000元。该生产企业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根据出口专用发票2016年8月8日的出口业务做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400000。 同时,按出口货物结转销售成本: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 口货物因质量问题,现退回。如何操作? 根据税收征管办法的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你司的货物如能满足上述要求,则经海关核实后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退运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委托书、原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已补税证明、退运协议、有资质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等相关单证。在进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号”栏填报原出口报关单号。如不止一个,则将其余出口报关单号填在“标记麦码及备注”栏。具体手续应以现场海关的决定为准。 根据12号公告规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30号公告规定,如果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退(免)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的处罚。同时,61号公告又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

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因此,对于生产企业发生退关退运的出口货物,应根据不同情况做相应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未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二是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三是退关退运货物发生出口转销的;四是退关退运货物进口经修理或调整后又重新出口的。 案例分析 某生产企业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出口收汇非重点监管企业(即在免抵退税申报期收汇的出口货物),其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2014年8月~9月发生如下业务: (一)8月业务 2014年8月8日发生一笔出口业务,出口销售额(FOB价)换算成人民币价格为400000元,商品核算成本为350000元,当月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8月9日有一笔在2013年12月4日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原出口销售额(FOB)换算为人民币价格为200000元,原商品核算成本为160000元。该笔货物当时因出口单证未收齐,只做了外销收入未申请办理免抵退税。8月13日有一笔在2014年5月10日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原出口销售额(FOB价)换算为人民币价格为340500元,原商品核算成本为272400元,该笔货物由于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已在当期申请办理了免抵退税。假设8月有材料采购与销(此处税额略)发生,经计算其月底产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

在对外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已的货物发生销货退回,称退关退货。 一、已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 企业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的,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二、已申报、未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 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款在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同时,企业还应填列“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机关。 三、未申报,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企业尚未申报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字样。 处理情况 国税发[2006]102号 成文日期:2006-07-12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制度 格式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1994年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特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还或免征规定如下: 一、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下列企业的货物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二)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五)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一)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三)卷烟; (四)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国外规定免税的货物不办理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的免(退)税规定另行下达。 四、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下列出口货物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一)原油; (二)援外出口货物; (三)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 (四)糖。 五、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后,不论是内销或出口均不得做扣除或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予以扣除或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六、对出口原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仍按《国家税务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产品和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0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非指定企业出口原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不得办理退税。 七、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出口货物退货办理程序

出口货物发生退货的办理程序 一、若货物已报关出口,企业未申报出口退税,发生全部或 部分退关退货,主管退税部门不需出具任何证明,企业 可凭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直接向海关 办理退关退货手续。二、若货物已报关出口,企业已申 报出口退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关退货,凡退货日期距 货物原出口日期在一年以内的,企业必须凭有关资料到 主管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并据此向海关办理退货手续; 1、《出口货物退运已办 结税务证明》的办理(1)企业货物已报关出口,并已 申报办理过退税后,因故发生退关退运情况,应持《出 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申请》及电子数据,并附 报以下资料到主管退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 结税务证明》:①国外退运证明或协议(必须注明退 运原因、数量和金额);②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 税联)复印件;③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复印件;④出口货物外销发票⑤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 其他资料。(2)《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申 请》及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 税申报系统”产生 二、出口退货流程 (2007-07-23 15:05:30) 转载▼

分类:Lisa的工作圈子 直接退运 申报直接退运的步骤: 1.全套单据不需预录直接递给负责退运业务的海关关员。单据包括:手写联报关单、委托书、进口的发票,箱单、出口的发票,箱单、退运申请、退运协议、合同、提单、提货单等其它相关单据。 2.单据交给关员后,如果海关提出验货则先验货。验货结束后关员填写直接退运审批表提交科长、处长三级审批。(通常需要四到十天) 3.审批结束后,将单据分成进口和出口两票,同时预录。预录时需注意贸易方式为直接退运,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将出口的报关单号打在进口报关单的备注栏里,进口的报关单号打在出口报关单备注栏。 4.刷卡待现场交单后,先申报出口。待出口放行后,将放行单(下货纸)付在进口单据上递给负责进口退运的关员。5.关员审单签字以后便可放行。 注:在审批、申报进口、申报出口时海关都有可能提出验货,如果提出验货,则先验货。 关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进口手续问题

出口退税基本概念

出口退税的定义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即对已报关离开关境的出口货物进行退还(或免征)税。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有关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目的在于避免本国出口产品遭遇国际双重征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或少含税价格离开本国的关境,保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根据退税的程度来分类,出口退税可分为彻底的出口退税和不彻底的出口退税。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如法国、英国、卢森堡、葡萄牙、瑞典等国税收实践中一般都坚持“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的中性原则。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不彻底的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增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医院药品退药制度,退药表格,药品不良反应登记表

住院药房退药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 责任:药房主任、药房质量管理员、药房工作人员。 内容: 一、退药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原则上一经发出的药品不予退换,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临床科室退药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允许退药: 凡在我院住院,出现以下情况的可办理退药手续。前提必须是:所退药品必须是我院购进的,药品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必须与所发出药品一致;所退药品必须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缺损、无变色变质。 1.1用药后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经药师确认需要更换药品治疗。 1.2病人病情发生恶化,经专家会诊确需更换用药方案。 1.3病人死亡导致已开的药品不能继续使用。 1.4护士录入错误。 2、不予退药: 凡属以下情形的药品不予办理退药手续。 2.1所退药品在病人医嘱上未曾出现。 2.2所退药品是需冷藏的药品及生物制剂等需特殊储存的药品,必须退药的,护士长必须写明药品保存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2.3摆放的单剂量药品,分装药品。

2.4药品包装拆毁、破损,有污染;药品已变色、变质;药品包装上有人为书写床号、病人姓名等;药品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与所发出的药品不一致。 2.5需要办理退药的手续不完整。 2.6特殊管理药品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二、退药期限: 一般情况下,自医师更改医嘱的2日内可以退药;超过3日须经医务处在《退药申请单》签字并注明原因后退药。 三、退药程序: 1、管床医师填写《退药申请单》,写明退药原因并签署姓名,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2、护士持HIS系统生成的药品退药单、《退药申请单》、所退药品,到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退药操作: 进入“药房管理系统”→“窗口处理”→“医嘱退药”→选择病区、选择病区退西药或病区退成药→“检索”→审核退药品目录→“确认”→收费处退款。 四、其他相关规定: 1、一般情况下,所退针剂药品只限病人一日用量,超过一日用量的药品办理退药手续须经医务科在《退药申请单》签字并注明原因后退药。 2.一般情况下,应在正常工作时间来办理退药。 3、所有退药引起的退费根据医院的规定程序需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4、药剂科每月将退药情况汇总上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质控考核。 后附有退药申请表格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填报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业户名称(加盖公章)所属区县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牌照号道路运输证号发证日期许可证号车辆类型吨位 车牌颜色行驶证初领日期 经营范围 车辆技术信息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来源 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码额定功率 发动机排量燃料类型百公里耗油(L)车辆箱位整备质量准牵引总质量 总质量车架号码 外廓尺寸mm(长X宽X高) 轴数轴距后悬 车身颜色槽罐容积槽罐材质 车辆技术等级等级评定日期二级维护日期 危险品车辆加填信息火星熄灭器数有无总电源切断装置顶灯编号 GPS编号附属设施检测报告号检测合格日期 罐车检测报告书号槽罐检测合格日期车辆维修IC卡号燃料消耗量核查报告编号 消防器材种类消防器材数量 拟运输货物类别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号保单日期 投保公司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栏板车、平板车、倾车、槽车、厢型车、棚型车、冷藏车、保温车、搅拌车、框架车、牵引车及其他车辆来源:车辆来源包括新购车、旧车转籍 轴数:指车辆车轮的排数轴距:指相邻两车轴中心线的距离 后悬:指后轴中心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车辆技术顶级:指最近一次经综合检测站评定的技术等级 等级评定日期:最近一次评定的日期二级维护日期:指最近一次二级维护日期 拟运输货物类别:按危险货物具体类别、项别填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申请变更事项□打√,审核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打√): 1、车辆新增□ 2、车辆过户□ 3、车辆更新□ 4、车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车辆注销□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6、车辆补证□ 7、车辆停驶□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8、车辆复驶□ <相应条件:①一级车○、②防护设施检测报告○、③标志标识○、④木地板照片○、⑤燃料消耗量核查、⑥○GPS安装接入情况○、⑦罐车检测○、⑧责任保险○、⑨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地配备○、⑩从业人员配备○> 审核人员:道路运管机构(业务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财政部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国税发〔1994〕 0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特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还或免征规定如下: 一、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下列企业的货物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二)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五)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一)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三)卷烟; (四)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办理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的免(退)税规定另行下达。 四、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下列出口货物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一)原油; (二)援外出口货物; (三)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席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 (四)糖。 五、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后,不论是内销或出口均不得做扣除或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予以扣除或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六、对出口原高税率货物的贵重货物,仍按《国家税务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产品和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 发{l992} 0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非指定企业出口原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不得办理退税。 七、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一)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栏板车、平板车、倾车、槽车、厢型车、棚型车、冷藏车、保温车、搅拌车、框架车、牵引车及其他 车辆来源:车辆来源包括新购车、旧车转籍 轴数:指车辆车轮的排数轴距:指相邻两车轴中心线的距离 后悬:指后轴中心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车辆技术顶级:指最近一次经综合检测站评定的技术等级 等级评定日期:最近一次评定的日期二级维护日期:指最近一次二级维护日期 拟运输货物类别:按危险货物具体类别、项别填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_ 可证号: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__________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申请变更事项□打V,审核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O打V): 1车辆新增口 2、车辆过户口 3、车辆更新口 4、车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车辆注销口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O > 6、车辆补证口 7、车辆停驶口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O > 8车辆复驶口 <相应条件:①一级车O、②防护设施检测报告O、③标志标识O、④木地板照片O、⑤燃料消耗量核查、⑥O GPS安装接入情况O、⑦罐车检测O、⑧责任保险O、⑨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地配备O、⑩从业人员配备O > 审核人员:道路运管机构(业务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口货物退最新免税的法律规定(DOC 16)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出口货物退(免)税违章处理 出口货物退(免)税违章处理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保证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过程中,违反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由税务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出口退(免)税违章处理的形式主要有: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加收滞纳金和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 一、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一)违反退税登记管理,不予办理退(免)税规定 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于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或免税。 (二)违反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管理,不予办理退(免)税规定 1.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过程中,无法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逾期无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应提供而没有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的,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一律扣回已退(免)的税款。 2.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能提供“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原件的,以及所提供的“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原件内容填开不规范、字迹不清、国库(银行)印章不齐的,税务机关不得办理退税。 3.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提供的“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如有伪造、涂改、非法购买等行为的,不予办理退税。

4.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中“经营单位”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货单位”名称,以及“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中“购货企业”名称与申报退税企业名称不一致的货物,不予办理退(免)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外)。 5.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伪造或发票内容不规范、印章不符的货物,不予办理退(免)税。 6.出口退税凭证有涂改、伪造或内容不实的出口货物,不予办理退(免)税。 7.从2000年7月1日起,出口企业从广东汕头市(包括潮阳、澄海、南澳)、揭阳市(包括普宁、揭东、揭西、惠来)、潮州市(包括潮安、饶平)、汕尾市(包括海丰、陆丰、陆河)等市、县(区)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必须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 (三)出口退税函调工作中,不予办理退(免)税规定 1.对出口货物已发函调查尚未收到回函的,不予办理退税。 2.对出口货物发函调查,回函不清或虽回函但不足以排除骗税嫌疑的,不予办理退税。 3.对出口货物函调回函属非自产货物和征税机关虽已回函,但退税机关认为仍有问题的,退税机关须对非自产货物的上道货源情况及问题进行再次发函调查。追踪两道环节仍查不清楚的,暂不予退税,而由出口企业自已负责调查举证。企业举证工作必须在一年内完成。一年内完不成的,不得再申报办理退税。应举证的该出口业务,如有出假证,隐瞒事实,造成发生骗税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从骗税多发地区购进出口货物进行函调时,必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

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医院退药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变更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避光保存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等); 5、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麻醉药品免费回退待销毁除外); 6、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7、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8、一般情况下非近3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根据临床工作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予以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药程序: 1、门诊病人需提供用药原始凭据,住院病人由经治医师、护士核对住院医嘱,确认病人确有使用本院药品; 2、医师填写《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门诊病人直接到药房窗口,住院病人经护士长开具电脑退药申请单,由护士或工友交药房工作人员执行; 3、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4、电脑执行退药,相关人员在《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签字。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因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在《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签字保证药品贮存质量;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4、药品未经发出,处方退修产生的电脑回退记录不属于本规定的退药范畴,退修记录在《处方审核登记表》登记备查。

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2.1《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3.职责 3.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施监控管理,行使药品质量的确认权、不 合格药品的处置权。 3.2采购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退货等处理。 3.3保管员负责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存放。 4.容 4.1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 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2不合格药品的围 4.2.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4.2.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该种药品的; 4.2.3 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2.4 依照《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必需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 或必需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4.2.5变质的;被污染的; 4.2.6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必需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 文号原料药生产的; 4.2.7所标明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围的; 4.2.8未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 4.2.9 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4.2.10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4.2.11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4.2.12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2.13 经抽样检验,其在质量不符合药品标准的;

4.2.14 外包装严重破损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4.2.15 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不合 格的 4.3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4.3.1 对不合格药品由质量管理员发出药品停用通知,并及时收回所有问 题的药品。 4.3.2 不合格药品属供货企业或生产企业原因的,应立即停止采购并联系 退货事宜,。 4..3.3 对不能退货的药品,经质量管理小组审批、签字后,退回药库,由 药库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并进行统一销毁,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记录。 本制度自2005年5月修订起执行。

出口货物退税

例: 某玩具出口厂是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实行“免,抵,退”方法.销售和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该厂2006年有关业务如下: 一季度: 1.报关离境出口玩具,FOB, USD30万元,汇率:7.30 2.内销玩具销售额:550万元 3.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600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 4.本厂福利部门领用玩具折合销售额10万元 5.期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无待抵扣进项税金 要求: 计算应纳或应退增值税 解: 一季度: (550+10)×17%-[600×17% -30×7.30(17%-13%)]= 95.20-(102–8.76) = 1.96万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96万元,所以不再退税 二季度: 1.报关离境出口玩具,FOB ;US$20万元,汇率:7.35 2.内销玩具销售额:500万元 3.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650万,货物已验收入库

4.本厂在建工程领用库存购货物成本20万元 要求: 计算应纳或应退增值税 解: 二季度: 500 × 17% -[650×17% -20×7.35(17%-13%)-20×17%]= 85-(110.5–5.88–3.40) =-16.22万元 所以,本季度可予办理出口退税16.22万元 如假设二季度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季度: 1、报关离境出口玩具,FOB, USD 40万.汇率:7.40 2、内销玩具销售额:420万 3、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80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 4、外购生产玩具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25万元要求: 计算应纳或应退增值税 解: 三季度: 420 × 17% -[480×17% -40×7.40(17%-13%)]–16.22= 71.40-[(81.60–11.84)]-16.22

(表3)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表3)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栏板车、平板车、倾车、槽车、厢型车、棚型车、冷藏车、保温车、搅拌车、框架车、牵引车及其他车辆来源:车辆来源包括新购车、旧车转籍 轴数:指车辆车轮的排数轴距:指相邻两车轴中心线的距离 后悬:指后轴中心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车辆技术顶级:指最近一次经综合检测站评定的技术等级 等级评定日期:最近一次评定的日期二级维护日期:指最近一次二级维护日期 拟运输货物类别:按危险货物具体类别、项别填写

(表6)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申请变更事项□打√): 1、车辆新增□ 2、车辆过户□ 3、车辆更新□ 4、车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车辆注销□ 6、车辆补证□ 7、车辆停驶□ 8、车辆复驶□

(表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营范围变更审核表 申请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车辆牌照号厂牌型号车辆类型技术等级核定载质量原经营范围拟申请经营范围 1 2 3 4 审 核 意 见区县运管机构(章)市运管机构(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经营范围根据GB6944规定类别、项别划分,剧毒品单列

出口货物退

《湖北国税加强考核促退税提速 2005-07-01 00:00:00 | 来源: | 作者:  湖北省国税局推行“五率”考核,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截至5月底,全省已退税13.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左右。据介绍,“五率”考核是指申报率,即企业应申报与已申报的比率;审核通过率,即企业申报资料审核通过比率;退税率,应退与已退的比率;免抵调库率;进度率。湖北省国税局每月都要通报退税进度考核结果。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出口退税调库工作有新规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对今年的调库工作作了明确安排。 去年10月,国务院决定对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根据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相关文件的规定,对2003年12月31日前报关出口货物发生的“免抵”增值税税额,截至2003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调库的,一律不再办理调库。因此,今年能够办理“免抵”调库的,都是今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货物新发生的“免抵”增值税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强调,一是不能毫无根据地乱调库,办理调库的前提必须是货物实际出口后,先发生“免抵”再办理调库。二是不得随意调库,各地当月实际办理的“免抵”调库税额,应小于或等于本地区生产企业上月出口货物发生的免抵税额。三是对应办理的“免抵”调库,各地应及时办理调库手续。当月发生的“免抵”调库税额,须在次月25日前办理完毕“免抵”调库手续,并按规定认真做好“免抵”税的审核工作。就出口退税进度问题,崔俊慧指出,当前既要做好陈欠退税的审核、审批工作,也要做好今年新发生出口货物退(免)税

申报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免抵调库 免抵调库是指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主管征税机关对生产企业在征税时计算免、抵税额,县级以上征税机关根据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下达的“免、抵”税数额调整税收收入。 调整的具体办法是:按“免、抵”税数额同时增 加“免、抵调增增值税”和“免、抵调减增值税”两个科目的数额,并将免抵调增增值税的约定比例部分由中央国库划入地方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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