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小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小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XX小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4年9月18日经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差旅费管理制度,根据《汉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汉区财【201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出差必须按规定校长批准,办理出差登记单,安排好工作代理人,按照核定人数和天数往返;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异地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三、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四、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学校人员赴外省出差,按照住宿费附表一标准执行;赴省内出差,按照本办法附表二标准执行;赴市内各县出差,按照本办法附表三标准执行;到镇办出差,按照本办法附表四标准执行。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学校人员一律住标准间。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出差人员赴市外地区出差当天往返无住宿费用的,每往返一次可凭当日往返车票加发150元的奖励补助费。

五、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不凭票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赴外省出差,按照本办法附表一标准执行;赴省内出差,按照本办法附表二标准执行;赴市内各县出差,按照本办法附表三标准执行;到区内镇办出差,不分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按照本办法附表四标准执行;到镇内村校开展工作的,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乘坐交通工具坚持安全、节俭、方便的原则,不鼓励自驾车下村开展工作,交通费实行往返趟次限额,按照本办法附表五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六、市内交通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市辖各县区30元,省内其他地区50元,省外80元。

使用公务车辆出差的,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七、报销管理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八、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九、差旅费从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十、此标准从2014年9月19日起执行。

XX小学

2014年9月18日

附表一

汉滨区赴省外差旅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天

附表二

汉滨区赴省内市差旅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天

附表三

汉滨区赴市内县差旅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天

附表四

石梯镇赴区内镇办差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天

附表五

赴镇内各村差旅交通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表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红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 2017年2月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

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第八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中心。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临时离开本中心,到***大市、***大市外(不含出国出境,以下简称市外)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中心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中心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到本中心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自行驾驶车辆所发生的城市之间往返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选择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 .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今后如遇车改,执行《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通开支办法》中规定。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1)。 第十四条正副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中心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 2 -

(完整版)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单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保证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期出差补贴。 3、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4、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加强廉政建设。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应按下表的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②、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随票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订票、退票费,凭据报销。 3、出差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可购卧铺票。 4、公务出差人员经过公司领导批准,自驾车出差的,其驾车补贴标准按实际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需要住宿的,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上限内凭据据实报支。员工同性双人出差应住标准间,即以单人住宿费上限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具体标准限额如下: ①、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②、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午餐或晚餐,经理级以上每餐20元,其他人员每餐15元,早餐不予报销并不再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如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可回公司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五、长期出差补贴 员工当月出差天数达到20天的补贴1000元,满15天不足20天的补贴500元,15天以下的不进行另外补贴。 六、附则 1、本公司公务出差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行政部 2018年3月7日附件: 出差申请单

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

柘沟镇李家村小学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了使差旅费报销有章可依,有规可行,结合我校实际,本着节约不浪费,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凡学校指定派出教师出公差、办事、学习、培训、开会、考察、参赛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差旅费报销。具体原则如下: 一、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计划表,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差旅计划表作为差旅费借款或报销的原始凭证。 2、凡到风景名胜地区参加会议、外出调研考察等,须经校主要领导审批。 二、报销程序 先由报销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校长审核签字后交由财务处领钱。 三、报销细则 1、出差地为县城,按照每人4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费:20元;餐费:20元)。 2、出差如须打车,据车票报销(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参与人员);如无法开具车票的,出差人开据出差车费说明,据车费行情报销。出差车辆如是教师私车:镇内10元/车(次)报销(柘沟镇内);需往返县城的按照40元/车(次)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过学校领导同意,之后在教师会上公开。 3、县城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如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的,则需大会组委会开具正规发票(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参与人员)报销。 四、报销附则 1、出外开会办事,必须把事情办好,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返校后传达好会议精神,方可报销差旅费。 2、出外考察学习,应认真学习,并向学校作好汇报,传达精神,该上示范课的要上示范课,如学习不认真或受到批评者,则不予报销。 3、出外培训,则培训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且必须培训完才能报销差旅费。 4、出外参赛和带队参赛的教师可以报销差旅费。 5、如须打的或包车,则事先应请示校长同意,方可报打的包车费,否则不予报销。 6、外出一次办多事,只报一次差旅费,顺便办事不报差旅费。报销差旅费须遵循以上原则,如有例外,须经行政会议讨论后,方可特事特办,予以报销。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31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差率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等。 三、范围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二)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四、原则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标准

(一)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市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确定。全国一线城市的住宿费每人每天8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5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100元;二线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80元;三线城市及以下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50元. (二)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包括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三)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三)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确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四)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五)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在职员工出差与工作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出差制度,本着“致富不忘本,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出差人员要按照本条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支部分自理。一般工作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三等舱、汽车普客,站长及中层以上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汽车普通大客。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或坐卧铺大客,任何人员不得乘坐高价豪华大客,非经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乘坐飞机(票价低于同程火车票价的除外)。凭乘车凭证据实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凭乘车凭证据实报销。但在有工交的道路不得报销打的费用。 三、带车出差的,给予一定的补助。一律不另报车费。 四、住宿费标准:因工出差必须住宿的,县级城镇不得超过80元/人天,市级城市 不得超过100元/人天,省级及以上城市不得超过140元/人天,特殊情况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凭住宿凭证据实报销。 五、出差补肋:县级及以下城镇按就餐时间段,正餐每人次不超过15元,早餐每 人次不超过5元,市级及以上城市,正餐每人次不超过20元,早餐每人次不超过5元。 六、外出开会或参加培训:凡交纳会议费或培训费的,因一般情况下承办方包餐饮, 所以不予报销出差补助,只对在途日数给予相应补助,特殊情况加以说明,另行处理。 七、外派学习的:学习单位无食宿条件的,可按同地区出差标准的60%~70%执行 (应其时间较长,容易找到比较实惠的食宿)。有食宿条件的,不再给予补助。

八、所有外出人员,需要借款的,应先填写借款单,注明金额及用途,并由主管领 导的签字,主管认真签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2千元以上还需经站长或经理签字,方可到财务办理。 九、出差人员回来后,三日内到财务办理报销、销帐手续,多退少补,不得无故滞 留公款,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怀来县诚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 7~10月份公司出差招待情况调查表 日期目标内容加油过路桥餐人*日住宿人天 7月16日青岛出差392 100 没标319 3 7月17日顺义出差15 15 没标 8月25日张北出差170 90 118 没标 8月28日青岛出差477 220 4 276 8月31日万全出差150 40 30 没标 9月2日张家口出差25 没标 9月1日阳原出差70 没标 9月8日天津出差200 190 35 没标 天津沦州出差450 360 没标70 宣化出差130 没标 万全出差130 54 95 3 9月2日张家口出差25 没标 9月1日阳原出差70 没标 8月31日北京出差100 没标 9月6日蔚县阳原出差40 没标 9月8日延庆出差25 没标 9月22日阳原宣化万 全 出差270 95 21.5 3 9月24日出差 5 没标216 10月2日阳原出差85 没标 9月29日阳原出差45 没标 10月8日天津出差150 180 108 6 138 8月4日北京出差107 没标 7月29日天津件150 210 88 没标 8月4日天津件240 210 55 没标

上街中心小学教师差旅费管理办法

上街中心小学教师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现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侯政文[2008]8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定我镇各小学、幼儿园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三、各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五、工作人员出差福州地区内差旅费规定如下: 1、住宿费 (1)工作人员出差市辖范围内各县(市)其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按实际天数凭据报销。 (2)工作人员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其住宿费允许按上一档限额内即200元内报销。 2、伙食补助费 工作人员出差福州地区内不分职务,也不分途中和住勤,统一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1)工作人员出差到本县山区廷坪、大湖、洋里、小箬四个乡,每人每天补助15元。 (2)工作人员出差到本县其他乡镇(街道)每人每天补助10元。 (3)工作人员出差在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境内的各村(或单位),一律不得报支伙食补助。 (4)工作人员出差到县外福州地区内各县市(含福州市)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 (5)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 工作人员出差,所在地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没有提供交通工具的,原则上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含出租小汽车),其交通费凭据按实报销。 4、公杂费 工作人员出差县外福州市辖内各县市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10元。用于补助其县(市)内的交通等支出,不得再凭据报销县(市)内交通费。 5、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其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学习时间在半个月内的,视同出差,按出差伙食补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事业祝福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2)

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2)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

《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丨号)的 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单位事业经费安排的出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本着勤 俭节约、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单位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 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部(省)级领导、院士、校领导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 坐同等级交通工具(飞机头等舱除外)。 未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费用自理。对于实际购 买票价的路线距离超出出差应到目的地路线距离而产生的多余票价金额应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 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单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保证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期出差补贴。 3、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4、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加强廉政建设。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应按下表的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②、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随票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订票、退票费,凭据报销。 3、出差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可购卧铺票。 4、公务出差人员经过公司领导批准,自驾车出差的,其驾车补贴标准按实际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需要住宿的,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上限内凭据据实报支。员工同性双人出差应住标准间,即以单人住宿费上限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具体标准限额如下: ①、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②、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午餐或晚餐,经理级以上每餐20元,其他人员每餐15元,早餐不予报销并不再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如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可回公司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五、长期出差补贴 员工当月出差天数达到20天的补贴1000元,满15天不足20天的补贴500元,15 天以下的不进行另外补贴。 六、附则 1、本公司公务出差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行政部 2018年3月7日附件: 出差申请单 201_年 ______ 月 ___ 日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无为县松院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 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芜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我县批准设立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心学校对学区内的各中小学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各项资金。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属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中心校要根据本学区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证较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及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基本需求。各学区可在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以内进行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中心校要制定具体的经费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方案需经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地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县级和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中心。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临时离开本中心,到***大市内、***大市外(不含出国出境,以下简称市外)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中心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中心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到本中心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自行驾驶车辆所发生的城市之间往返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乘坐

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1―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今后如遇车改,执行《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通开支办法》中规定。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1)。 第十四条正副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

差旅费管理办法附件 (1)

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 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 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 卧),高铁/动车商务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 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 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省会以外地区的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 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 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 (硬座、硬卧) 二等软座 三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自1996年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1996)承市财事字第93号】以后,至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已经享受机关正副厅(局)级有关待遇的,在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后,继续保持原来的待遇不变。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而买直达硬座通票,因受交通条件限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因公必须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发此项补助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本)(试行版)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差旅费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差旅费控制机制,切实降低差旅费用,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我公司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不含出国出境)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城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其他差旅费。 城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而到达另一市(县、区),因乘坐相关交通工具而发生的费用;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到达另一市(县、区)后,因开展公务活动乘坐市内交通工具而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是指出差期间因食宿而发生的费用; 其他差旅费是指为完成出差任务而发生的除以上几项以外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及审批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预算控制、归口管理、逐级审批、从严从紧的原则进行费用管理。 第五条公司差旅费的报销总体实行“总额控制与标准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差旅费中的城际交通费及其他差旅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报销

实行“标准控制、凭票报销、节约按比例返还、超标自负”的方法;市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的方法。 总额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按照全面预算要求,提出各部门全年差旅费的预算指标总额,经办公会审定并报总部审核后,实施预算控制。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工作人员,统筹使用差旅费用。若差旅费超过预算指标,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标准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职级,制定相应的差旅费高限控制标准,工作人员一般只能在控制标准内报销差旅费,超出控制标准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出差审批 第六条各单位对工作人员要事先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认真作好出差的审批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出天数的差旅费用,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和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出差,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出差,均按隶属关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学习(各类技术、业务学习以及学历教育、实习见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九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申请报告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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