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程序

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程序
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程序

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程序

1.目的

1.1.规范船舶防污染工作,预防船舶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保护辖区水域环境。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局授权范围内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工作。

3.岗位职责

3.1.海事处受理人负责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作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决定

文书的发放、有关信息的传递等;

3.2.海事处审核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

3.3.海事处审批人负责审批。

4.工作程序

4.1.受理

4.1.1.受理人收到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作业许可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

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应包括:

4.1.1.1.《防污作业申请书》(一式两份);

4.1.1.2.安全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4.1.1.3.使用的设备清单和相应的检验证明;

4.1.1.4.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4.1.1.

5.申请原油洗舱的,还应提交《国际防止船舶污染证书》或《防止船舶污染证

书》及其附件。

4.1.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海事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

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能当场办结的可以不出具),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

4.1.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海

事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4.1.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海事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

正。

4.1.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事处受理人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4.1.6.海事处受理人受理后,填写《海事业务审批表》并将相关申请材料送海事处审核人。

4.2.审核

4.2.1.海事处审核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签注审核意见,

将相关材料提交海事处审批人。

4.2.2.需要现场进行核查的,由海事处审核人或核查部门组织核查。

4.3.审批

4.3.1.海事处审批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海事处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上签注审

批意见,并将相关材料退还海事处审核人。

4.4.办理与告知

4.4.1.审批人审批同意的,由审核人制作加盖防污管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4.4.2.审批人审批不同意的,由审核人制作加盖防污管理专用章的《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

定书》。

4.4.3.审批同意的,海事处受理人应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发给现场监管部门/人员。

4.4.4.海事处审核人将《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转海事处

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海事处受理人进行登记。

4.4.

5.办理完毕后,由审核人在《防污作业审批台帐》中登记。

4.5.归档

4.5.1.办理完毕后,审核人应及时将《防污作业申请书》、申请材料、《海事业务审批表》、

现场核查书面材料或记录、《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附本或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归档。

5.参考执法标准

5.1.《防污作业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规范。

5.2.洗(清)舱作业应当遵守或参考《国际油轮和油码头安全指南》、MARPOL公约

附则I和附则II、《油船洗舱作业安全技术要求》(JT 154-1994)、《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 673-2006)以及其它有关规定中所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

5.3.制定的安全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计划应符合《原油洗舱操作和设备手册》、

《程序和布置手册》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5.4.船舶所持有的《程序与布置手册》必须经主管机关的批准。

5.5.船舶委托洗(清)舱作业单位进行洗(清)舱的,洗(清)舱作业单位应满足《船

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 673-2006)对船舶清舱作业单位规定的能力要求。从事清舱、洗舱和驱气作业的单位应该具有相应的能力,并经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5.6.制定的防止水域污染和保障安全的措施或应急预案应该符合船舶和港口的实际情

况。

5.7.船舶洗(清)舱作业应在经批准后的指定地点进行。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

或者置换,应当选择安全水域,远离通航密集区、船舶定线制区、禁航区、航道、渡口、客轮码头、危险货物码头、军用码头、船闸、大型桥梁、水下通道以及重要的沿岸保护目标。作业活动期间,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发报机、卫星船站;不得

JTT673 2006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的单位、船舶、人员应具备的接收处理能力,以及接收和清舱作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船舶污染物接收采用岸上接收方式的,其防污染和作业安全要求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JT/T 451 港口滥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 IMO MARPOL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IMO 国际油船和油码头安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类oil 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晶。 3.2 油性混合物oily mixture 任何含有油份的混合物。 3.3 油船oil tanker 建造或改造以装运散装油类为主的船舶。 3.4 船舶污染韧ship's pollutants 船舶在装卸、运输、运行过程中加注、产生、储存和排出的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任何废物,

包括油类、生活污水、货物残余物,以及船舶营运产生的其他残余物。范围包括MARPOL73/78附则I、II、IV、V的物质和执行MARPOL73/78附则V指南所定义的货物废物。 3.5 残油(油泥)residue oil 净化燃油、润滑油和机器处所中的漏油所产生的废油和油渣或油舱、油管中残存的油、油渣等。呈液态或半固态的油性混合物。 3.6 食油污水oily water 禽有原油、燃料油、润滑油和各种石油产品的污水。 3.7 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Hold-washings containing noxious liquid substance 因船舶修理或换载 时,清洗装运有毒液体物质货舱产生的污水。 3.8 船舶垃圾garbage from the vessels 船上人员生活垃圾,炉渣,垫舱、隔舱、扫舱物料,以及船上损耗报废的工具、机器零件等固体废弃物。 3.9 生活污水sewage 生活中产生的废物,包括以下方面: ——任何形式的厕所和小便池的排出物和其他废弃物; ——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 ——装有活着的动物的处所的排出物; ——混有上述定义的排出物的其他废水。 3.10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safety and anti-pollution management system 有效实施作业单位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体系。 4 作业单位 4.1 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经营项目。

sp1001船舶和设备维护程序

船舶和设备维护程序 1目的 为提供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船机设备,长期、持续保持其足够的生产能力,达到船舶安全生产要求,并使其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船舶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船机技术部职责 3.1.1负责制定公司船舶和设备管理制度; 3.1.2编制年度船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1.3负责按公司各项船机管理制度进行日常船机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船机工作,解决修船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1.4负责机损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1.5负责公司船舶厂修、适时养护、零修和修费的审核工作; 3.1.6负责修船厂家资质汇总工作; 3.1.7组织实施船舶年度修理计划,对船舶的维护保养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3.1.8负责统计、分析船机设备故障,提出改进或改造措施。 3.2物资管理部 3.2.1负责制定公司物料备件管理制度; 3.2.2编制年度物料备件计划; 3.2.3负责审批、采购、派送船舶物料备件; 3.2.4负责监控、统计、分析、跟踪船舶物料备件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3 船舶职责 3.3.1 负责执行公司整合管理体系文件和SMS文件的各项须知、规定及有关船舶维 修保养制度;根据公司计划和设备维护周期表编制船舶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3.2编制船舶设备修理单和备件申请表,负责船舶厂修的监修工作; 3.3.3负责修船质量和备件、物料的验收工作; 3.3.4负责本船扩大自修和自修工作; 3.3.5负责不符合规定情况、机损事故(故障)和险情的报告、分析、排除和纠正 工作; 3.3.6负责设备的运转、船舶和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3.3.7按规定填报各类船舶报表; 3.3.8 按规定做好船机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船机设备的规划与计划 4.1.1公司船机设备年度工作计划,由船机工作方针目标和各个专项计划组成,包括 船舶修理计划、扩大自修计划、机损事故控制指标和船舶完好率计划等;每年年底以前完成编制工作; 4.1.2船舶修理计划是船机工作计划的核心。公司船机技术部根据船舶当年运转情况,船舶检验要求(SI1007TDC《船舶检验须知》),翌年工程规模与性质,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船舶修理定额表,进行修理计划的编制。修理计划由船名、修理级别、进出厂日期、修理天数和修费等项目构成; 4.1.3公司编制翌年修船计划,每年11月底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4.1.4各船舶根据维修计划编制修理单,修理单内容一般包括:服务项目、坞修工程、甲板工程、轮机工程、挖泥机具和电气工程等项目,技术要求应明确具体,修理单格式要规范,必要时附简图。厂修、扩大自修和自修的修理单应分别开列; 4.1.5各船舶检修和小修计划的修理单,分别在船舶进厂前45天、30天前报公司船 机技术部审核;船机技术部审核后返回船舶按公司计划实施。 4.2船舶修理 4.2.1根据审核后的修理单要求,物资管理部备齐修理用备件、材料及物料; 4.2.2大型(关键)修理项目,由承修方和机务主管制订修理方案或工艺,报公司审批、备案,确保修理质量。大型(关键)项目系指:船体外板换新、尾轴系统、推进系统、泥门系统等非

清舱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船舶清仓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清仓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内容 3.1章总则 3.1.1为了进一步规范清舱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清舱作业过程中人、机、物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3.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吊清舱机械上下舱和机械清舱作业过程。 3.2责任划分 3.2.1当班单船指导员负责作业的组织及全过程管理。 3.2.2安全员负责适时监督,杜绝“三违”。 3.2.3清舱司机负责对被吊斗车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斗车吊点,并配合装卸队工人将锁固连杆锁固和拴扣牵引绳。 3.2.4当班门机司机负责规范操作门机。 3.2.5当班装卸船机司机负责规范操作装卸船机。 3.2.6装卸队负责吊具的现场检查,及吊具、牵引绳的连接与拆卸,并安排指挥手负责指挥起落吊。 3.2.7门机队负责做好吊具的日常养护、检查。确保所发出的吊具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特殊机械的吊入舱作业和新研制吊具的使用,门机队相关人员要到场指导。 3.3 吊清舱机械要求 3.3.1吊清舱机械时,单船指导员、当班安全员、流机队司机班班长、门机队司机班班长、矿石队司机班班长必须到场监护。门机司机班班长同时负责对门机的急停装置进行看护,防止被人触动。 3.3.2起吊前,单船指导员安排对吊斗车作业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起吊运行路线下方禁止行人、车辆通过或停留。遇作业区域取送火车时不得起吊斗车。 3.3.3起吊前,现场监护人员明确起吊机械的起吊能力与被吊机械的重量。 3.3.4由装卸队派熟练正式持证指挥手进行统一指挥,不得多头指挥。指挥手指挥时动作要准确、规范。 3.3.5斗车司机将斗车开到指定地点后,将铲斗起升约1米高度,向后翻转到位,(34#泊位装卸船机吊斗车时,斗口向西停放)并配合装卸队工人将锁固斗车连杆和拴扣牵引绳。挂上手制动,关好车门,然后熄火并现场确认被吊斗车的安全状态。 3.3.6斗车司机对被吊斗车和连接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后,将情况反馈给指挥手;矿石队班长、卸船机司机对装卸船机起吊小车进行检查确认。

29.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SI1001

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通过船员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定义 维护保养:是为保持船舶机械和设备的技术性能正常发挥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船舶在计划修理期间,为防止船舶设备发生故障或失效,由船员负责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的预防性维护保养工作。 3.职责 3.1机务部是船舶设备维护保养的主管部门,对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负监督、管理责任。 3.1.1机务部负责按照公约、规则、规范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所管理船舶的实际情况,编制《船舶设备检修养护周期、分工表》(附件) 3.1.2船舶部门长负责制定本部门“船舶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核,报机务部批准后发放船舶实施。 3.2 船舶是维护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单位,在船长领导下,船舶各级人员严格按照《船员职务规则》(SW0311)和《船舶设备检修养护周期、分工表》(附件)的规定执行。 3.2.1 船长对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维护保养情况,并负责向公司职能部门申报有关报表和不符合规定情况。 3.2.2船舶大副负责按照“船舶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编制甲板部“船舶月度维护保养计划”,经船长批准后组织实施。轮机部的“月度维护保养计划”由主管轮机员制定,经轮机长审核,船长批准后实施。 3.3 公司职能部门对船舶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页脚内容1

4.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 4.1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 4.1.1船舶依据《船舶设备检修养护周期、分工表》和船舶设备说明书并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应于上一年度末编制出下一年度“船舶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表”(RSI1001A)。报公司务部经理批准后送船实施。 页脚内容2

保洁安全注意事项

保洁员安全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进入小区内注意事项 第二部分上下班行走注意事项 第三部分上下班骑车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机器、清洁剂使用中注意事项 第五部分高空操作注意事项 前言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一、进入小区内注意事项 进入小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推行,严禁骑车带人; 严禁保洁员在小区内的汽车库及其坡道上同行(除对汽车库及其坡道保洁外),人员、车辆一律走自行车库及其坡道。 所有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上好锁; 禁止在汽车坡道等公共区域内聊天; 不要在园区内建筑屋檐下行走,以防高处坠物伤及自身。 二、上下班行走注意事项 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红灯停、绿灯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 三、上下班骑车注意事项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通过陡坡、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 后面车辆行驶,不准横穿机动车道要走斑马线。 ?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使; ?不准骑车带人、载物。 四、机器、清洁剂使用中注意事项 ◆机器设备在使用前、后检查电线、插座(头)是否完好正常,发现问题立即 停止使用及时报告主管,机器设备不得带“病”操作; ◆在使用高压水枪时不得将枪头对着人和动物、植物,以免伤及他人(物); ◆雨天禁止在室外使用机器设备,日常操作时避免机器、电线板进水; ◆在使用清洁剂(特别是杀虫药水、强酸强碱清洁剂)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 书,严格按照各“注意事项”要求操作,在作业时要注意行人和自身安全。 五、高空操作注意事项 ●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扣在安全绳上,每根安全绳只能一个人使用, 不允许多人使用一根安全绳; ●注意拿牢手中作业工具,防止掉落; ●禁止在高空中互相传递工具或投掷物品; ●禁止在作业时谈天说笑、嬉戏打闹和携带其他无关物品; ●禁止在高空作业时做大的悠荡动作; ●注意墙面附着物、避免碰损或伤害自己; ●监督人员监控到位,严禁离开,并随时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外墙清洗人员落地前,应先察看附近地面、墙面设施、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 流量情况,待地面监督人员处理、调整完毕,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 ●

船舶设备维护保养考核办法

船舶设备维护保养考核办法 公司所属船舶根据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程序和船舶的自身技术状况,制定了相应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对船舶设备进行维护,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船舶设备的可靠性,给公司的生产运输提供了技术保障。但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个别船舶和人员存在表面应付的现象。为了切实做好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因维护欠缺而导致故障的发生率,节约船舶的维修费用,同时提高船员的工作责任心,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依据: 常规客船和高速客船都按照公司体系文件规定,由船舶技术部批准的船舶年度维修计划的项目为根据,检查船舶具体执行维护保养的情况。 二、常规客船的扣分: 1.驾驶员、轮机员、机电工:按年度维修计划对每一项目因设备管理责任人管理不到位使设备的维修存在缺陷,检查人员酌情扣责任人1~2分并在检查表中进行记录; 2.轮机长:按轮机部所有人员的扣分总和除以3计算扣罚分数; 3.船长:按全船所有人员的扣分总和除以5计算扣罚分数; 4.机动人员:在该船上固定的机动驾驶员和轮机员按其所代岗位的平均分扣分,无固定船舶的机动人员按所代船舶岗位的平均分进行扣分。 三、高速客船的扣分: 1.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按年度维修计划的项目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扣分,轮机部扣罚轮机长和轮机员的分数,甲板部扣罚驾驶员的分数; 2.船长:按轮机部×50%+甲板部×75%计算扣罚分数; 3.机动人员:按其所代船舶岗位的平均分进行扣分。 在每次检查中累计扣分达到3分罚款200元,每增加1分加罚50元,6分(不含6分)以后每增加1分加罚100元。高速船轮机员按轮机长的罚款数额进行罚款 因保养不到位导致设备损坏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因保养或操作不当使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而导致航班延误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性罚款200~500元。 以上考核结果计入由船舶技术部记录的“轮驾人员设备考核个人档案”并在海星论坛予以公布,年终上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作为任职、晋升等评比的依据之一。 注:对于计算中出现的小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舟山市船舶清洗舱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舟山市船舶清洗舱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范围 1.1本操作要求对船舶清洗舱作业职业危害防护及作业安全作了技术规定。 1.2本操作要求适用于船舶清洗舱企业对船舶进行清洗舱(包括污油水接收)作业,对油罐清洗作业亦可参照本操作要求,船方自行进行机械清洗舱作业不适用本操作要求。 1.3下列情况需进行油舱清洗舱作业: 1.3.1油轮长时间多航次运行,油品中的杂质会沉淀到舱底,为了保证油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数量,需对油舱(包括机舱部分)进行清洗。 1.3.2换油种,特指油轮改运另一类高品质油品时,应进行清洗舱。 1.3.3油舱发生渗漏或者有其他损坏需要进行检查或动火修理的。 1.3.4船舶机舱中的油舱、油柜等需要进行检查或动火修理的。 1.3.5油轮改装或修理时,必须进行清洗舱。 1.3.6其他情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 12942-9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JT154-94 油船洗舱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JT/T673-2006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AQ7007-2013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DB33/ 707-200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3主要设备定义 3.1吊机:吊机可分电动吊机及气动吊机。电动吊机以电力为动力的吊机,应达到防爆要求;气吊以空气为动力的吊机。 3.2空压机:压缩气体的机械设备,为气动吊机等提供动力气体。 3.3防爆照明灯:为作业人员下舱清洗作业时,提供照明,分防爆舱室大灯和防爆头灯,必须符合安全电压。

船舶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

山东交通学院 船舶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 课程设计报告书 院(部)别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班级电气104 学号 100819425 姓名周鹏 指导教师陈松 时间 2013.09.30-2013.10.13 课程设计任务书

题目船舶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 系(部) 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班级电气104 学号100819425 学生姓名周鹏 指导教师陈松 9 月30 日至10 月13 日共 2 周 指导教师(签字) 院长(签字) 2013 年10月15日

成绩评定表

船舶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 课程设计题目要求及说明 (1) 船舶电站岸电上船的操作 本实验所使用的设备为上海海事大学研制的船舶电站仿真模拟器,主要要求学生掌握船舶电站关于岸电上船的程序步骤,并能够熟练操作,实现船舶电站供电到岸基供电转换的整个过程,并能够解决一些相应的故障问题。 船舶电站岸电上船操作步骤: (1)船应急发电机自动启动 (2)单台发电机手动启动 (3)动力负载的加载 (4)第二台机手动并车 (5)侧推启动和停止 (6)加软负载轴带发电机手/自启动 (7)负载减小时的两台车的解列停机 (8)岸电上船联络开关闭合 (2)船舶电站多台发电机的互为备用及自动启动实验 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船舶电站的启动过程以及各发电机之间的启动次序设置,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互为备用,并能够解决出现的一些相应问题。 留意操作详细过程及各部主要仪表指示灯的状态,最好也能够经过自己的组织整理绘制出相关的流程图。 特别对自己在硬件模拟器上考核所进行的操作多台发电机的互为备用及自动启动要详细叙述。 (3)两台发电机的手动并车及功率的分配 主要掌握两台发电机组手动并车的条件要求,并能够选择合适时机完成两台发电机组的手动并车操作,以及并车完成后的功率分配问题。 (4)软负载的加载及侧推的启动 主要能够通过仪器仪表的显示观察电站用电负荷的变化,并能够在电站侧推控制

上海海事局关于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海洋环境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海事局关于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 海洋环境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作业及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称“主管机关”)负责实施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四条在主管机关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 对于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排放的船舶污染物,应当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第五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的要求,其接收、处理和污染清除能力

应经主管机关评估、备案并公布。 第六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并通过主管机关组织的评审。 从事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污水接收的单位还应当制定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从事船舶清舱作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制定安全作业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 第七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及其所属接收船舶应当编制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每六个月举行一次应急演练,演习前应向所在辖区海事处报告,演习后应做好评估和记录,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八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污染物接收作业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主管机关评估、备案,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明。 第九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依法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设有办事机构。 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拥有与作业品种及作业水域相适应的上海港籍自有接收船舶,并有固定的靠泊码

清洗设备操作流程及安全注意事项10.23

清洗设备操作流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清洗设备操作流程 (一)开机之前,须分段检查生产设备各部分,检查有无杂物在机器设备上(如衣物、手套、工具等),确保无杂物后方可运转设备。 (二)生产线各分断控制柜,推上柜内分断路口后即为供电,供电前须检查总电源各项电压情况,须达到各项电压均衡后方可供电。即:Vab=Vbc=Vca=380V。 (三)启动、停止生产设备时需依次按动控制柜上的绿色标识按钮,按动单个启动按钮后需停留5秒后再按动下一个启动按钮。 (四)清洗段开机之前必须将两个水槽加水至溢流口附近方可开机。 (五)清洗段开机顺序为: 轴流风机→网带去水→毛刷刷辊→毛刷水泵→毛刷洗果→刮板提升→水泵→拨杆电机→滚杠输送; 清洗段停机顺序为: 滚杠输送→拨杆电机→水泵→刮板提升→毛刷洗果→毛刷水泵→毛刷刷辊→网带去水→轴流风机; 二、安全注意事项: (一)开机前须检查机器里是否有异物,如石头、木棒

等,如有异物需清除后再启动机器设备。 (二)开机前须检查水槽里是否注满水,须将水注满后方可开机。 (三)开机时必须依次开启各部电机,不可同时启动。 (四)开机生产,启动各部分电机时,须注意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如有异常响声,须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停机检查。 (五)生产过程中如有异物进入设备内,须立即停机,清除异物后方可继续生产。 (六)停机时必须保证设备上生产原料走净后,方可依次停机。 (七)电气控制柜内须定期除尘,除尘周期为3-5天每次。生产过程中电气控制柜门必须处于锁闭状态。不得使用清水冲洗柜体及柜内设施。 (八)生产时,须由专人转职操作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九)任何人员在设备运转时不得站立在机械暴露处,不得在设备运转时将手伸进机器里碰摸。 (十)如遇电力故障,须立即报告主管人员,由专业电工解决,不得擅自处置。 (十一)每日下班后必须清扫、清洗设备中的泥浆等杂物,尤其是滚杠、轴承等运动部位。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_1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大全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位,并在门机试吊后再起升进出舱。 清舱设备舱内作业中,门机司机与清舱设备司机必须服从舱口指挥工现场指挥,门机司机在抓取货物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指挥工指令进行,指挥工时刻关注门机抓斗位置及舱下作业设备位置,确保舱下设备避开门机抓斗运行路线。清舱工在清理舱内肋板之间含水较大的货物,需要舱下铲车辅助作业时,铲斗和舱壁要保持50公分距离,避免出现货物滑落砸伤人员的事故。清舱作业最后阶段,可能需要清舱工人与清舱铲车配合作业,铲车司机需时刻保持警惕,车辆移动时必须先确认清舱工人人身安全。作业中如出现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情况下,船方在关闭舱盖前,指导员需结合人力队长及设备队长清点人数,避免出现人员被困舱下窒息的可能。 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是保证现在作业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是无根之木。因此,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安全理念放到第一位,确保生产安全。各类工伤事故,很大程度均为人为因素所造成。清舱作业作为散货船舶作业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指导员及协作单位人员应在思想中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日常培训学习、增加现场巡查次数、加强各岗位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参与作业人员的素质,保证生产各环节的流畅,才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真正提高作业效率。 组织委员职责专卖店职责专员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编号:SM-ZD-73878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365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 1 )带电清洗用具的性能测试 A 、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应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B 、对带电清洗动力泵、导液管及辅助压力容器应作水压试验,完整地检验各部分的密封程度和制作材料的耐压程度。《安规》规定的水压强度为 1.08Mpa ( 108N/ cm2)。 C 、清洗剂性能:清洗剂的击穿电压是清洗剂溶液在一定的厚度时耐受的最高电压,要求≥ 5KV/mm ;清洗剂的绝缘电阻是指清洗后被清洗表面的绝缘性,要求> 1012欧姆,必要

时每次现场测试。 ( 2 )带电清洗的基本要求 A 、安全距离:严格遵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并由监护人员认真监督。 B 、清洗剂性能:按检测报告列举的要求试验合格。 C 、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能: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D 、接地保护:为了消除带电清洗设备感应电压及泄放剩余电荷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喷嘴进行可靠的接地,若液柱被工作电压击穿时,可以钳制高压电场,将故障对地短路泄放,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E 、泄漏电流控制:测量操作人员握柄处的泄漏电流不超过 1mA 。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版)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

确到位,并在门机试吊后再起升进出舱。 清舱设备舱内作业中,门机司机与清舱设备司机必须服从舱口指挥工现场指挥,门机司机在抓取货物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指挥工指令进行,指挥工时刻关注门机抓斗位置及舱下作业设备位置,确保舱下设备避开门机抓斗运行路线。清舱工在清理舱内肋板之间含水较大的货物,需要舱下铲车辅助作业时,铲斗和舱壁要保持50公分距离,避免出现货物滑落砸伤人员的事故。清舱作业最后阶段,可能需要清舱工人与清舱铲车配合作业,铲车司机需时刻保持警惕,车辆移动时必须先确认清舱工人人身安全。作业中如出现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情况下,船方在关闭舱盖前,指导员需结合人力队长及设备队长清点人数,避免出现人员被困舱下窒息的可能。 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是保证现在作业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是无根之木。因此,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安全理念放到第一位,确保生产安全。各类工伤事故,很大程度均为人为因素所造成。清舱作业作为散货船舶作业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指导员及协作单位人员应在思想中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日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87

带电清洗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1)带电清洗用具的性能测试 A、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应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B、对带电清洗动力泵、导液管及辅助压力容器应作水压试验,完整地检验各部分的密封程度和制作材料的耐压程度。《安规》规定的水压强度为1.08Mpa(108N/cm2)。 C、清洗剂性能:清洗剂的击穿电压是清洗剂溶液在一定的厚度时耐受的最高电压,要求≥5KV/mm;清洗剂的绝缘电阻是指清洗后被清洗表面的绝缘性,要求>1012欧姆,必要时每次现场测试。 (2)带电清洗的基本要求 A、安全距离:严格遵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并由监护人员认真监督。

B、清洗剂性能:按检测报告列举的要求试验合格。 C、耐高压清洗枪杆绝缘性能:按表一相应的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 D、接地保护:为了消除带电清洗设备感应电压及泄放剩余电荷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喷嘴进行可靠的接地,若液柱被工作电压击穿时,可以钳制高压电场,将故障对地短路泄放,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E、泄漏电流控制:测量操作人员握柄处的泄漏电流不超过1mA。 (3)带电清洗操作方法 对220KV以下工作电压的带电清洗可以采用电位喷洗法: A、先接好喷洗工具各部接口:喷嘴—绝缘枪杆—手柄开关—导液管—清洗机—清洗剂HR—888或HR—883。 B、清洗机接电源220V。 C、作业人员穿好屏蔽服;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干燥且合格产品,与用户单位调度或值班人员联系,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措施)。

船舶和设备维护程序

1 概述 1.1 保证船舶及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1.2 关键性设备——指一旦发生故障即可能导致事故和险情的设备(包括船体)和技术 系统,也是船舶营运安全及防止污染密切相关的设备。船舶及设备维护的重点是关键性设备。 2 责任: 2.1 机务部是船舶及设备维护的岸上主管部门。 2.2 船舶甲板部和轮机部在大副、轮机长领导下,做好船舶及设备维护(包括委托修理 商检修)。 3 标明关键性设备 3.1 提出:SMS相关各部门都有责随时提出关键性设备的标明意见,报机务部。 3.2 判定:机务部组织SMS相关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判明: 1) 拟标明的设备一旦故障,可能导致事故或险情,或 2) 拟标明的设备与船舶安全营运或防止污染密切相关,即认定为关键性设备,报指 定人员。 3.2 标明:指定人员认真考虑各部门负责人意见,确认拟标明设备为关键性设备,按《 SMS文件控制程序》,纳入本程序第11项《关键性设备清单》。 3.3 指定人员组织人员讨论提高新标明的关键性设备可靠性的措施和实施办法,按《SMS 文件控制程序》组织修改或增补SMS文件。 4 提高关键性设备可靠性的措施: 4.1 经常运转的设备,按一定的间隔期检查,即预防检修。包括船员自修和厂修。 4.2 备用设备、非持续运转设备和技术系统定期测试。 4.3 加强日常运转管理,包括: 1)制定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双套设备定期轮流使用,使用前,对备用的一台试用(列入设备操作规程); 2)加强设备运转中的技术管理,测试和调整运行参数; 3)测试和调整运行参数。 4.4 船舶及时向机务部报告设备缺陷和不符合,并附可能的原因和已采取的纠正措施的 效果,机务部为船舶提供足够的支持以消除之。 5 预防检修的实施: 5.1 船舶每年分别由大副、轮机长编制《甲板部年度预防检修计划表》(O-09-R1)和《 轮机部年度预防检修计划表》(O-09-R2),编制内容包括已标明的关键性设备,预防检修周期,责任人和计划检修月份。该表的检修计划按月份列,故该表也是该轮当年各月的月度预防检修计划。大副、轮机长分别将编制好的上述计划表交船长进行审核,船长审核后交公司机务部主管批准。经审核批准的甲板/轮机部年度预防检修计划表由船舶和机务部各存一份。 5.2 公司机务主管在对船长送交的甲板/轮机部年度预防检修计划批准前,应审核该检修 计划是否满足如下要求: 1)项目、周期和检修计划符合实际情况(结合该轮前几年的检修计划执行记录)

(现场管理)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船

(现场管理)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 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的污染防治,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污染物接收、污染物处理、清舱、洗舱、油料供受、燃油检测、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集装箱装箱、充罐以及水上水下施工、污染清除等活动。 第三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

海洋环境的船舶检验规范和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状态。船舶不得设置或者使用未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结构、设备、器材。 第六条船舶应当取得并随船携带下列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证书和文书: (一)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应当持有防止油污证书、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防止空气污染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油类记录簿等相关证书和文书; (二)400总吨及以上或者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船舶,应当持有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垃圾记录簿,总长12米及以上的船舶还应当设置显示垃圾处理要求的公告标牌; (三)载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应当持有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散装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货物记录簿、程序与布置手册等相关证书和文书;吨位在150总吨及以上的,还应当持有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应急计划或者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四)载运散装液化气体的船舶,应当持有散装运输液化气适装证书; (五)船舶应当按照有关国际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持有相应的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六)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法律、

高压清洗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高压清洗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使用设备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含护目镜、劳保胶鞋、防水衣、手套)。 2.设备接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设备严禁带故障使用,电机接线盒密封完好。 3.严禁将清洗机喷枪指向人、动物、电器设备、精密机械、设备本体。 4.严禁使用设备进行冲洗衣物、鞋、交通工具等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操作。 5.设备严禁离人使用,避免设备处于无人监控状态。 6.严禁将清洗机喷枪指向有害物质,避免有害物质飞溅伤人。 7.严禁在设备工作时移动主机,移动主机时必须在控制面板主开关切换到停机位置后进行。 8.使用设备时必须确保地面干燥、平坦、防止不正确的移动、设备主机侧翻以及设备漏电伤人。 9.使用设备时双手必须紧握喷枪,防止扣动清洗喷枪扳机和冲洗时,高压反冲力导致的清洗喷枪脱手或喷枪失控等不安全情况的发生。 10.高压出水管在工作中,严禁处于盘卷状态,严禁踩踏、碾压、拖拽,严禁接触锋利器具及设备边角,严禁用高压喷枪喷射高压管。 11.严禁用高压喷枪长时间近距离对准某一位置冲洗,否则容易造成被冲洗物

损坏。 12.设备长时间停止使用时,控制面板主开关必须切换到停机的位置并且断开主开关电源。 13.设备停止使用后,拆卸高压水管线、喷枪之前必须将机器压力释放掉。 14.设备的清洁及维护工作必须在高压清洗机完全冷却并且断开主电源开关后进行。 15.高压枪柄、枪杆、喷头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撞、砸。连接时,必须对正中心线,插接到位后,旋紧,严禁使用蛮力。 16.工作中,高压喷枪暂时不用时,平放在安全位置。结束工作后,高压喷枪安放在主机指定位置,确保牢固可靠。 17.一体机如果在高湿环境中长时间使用后,需要放置在干燥通风处或是阳光照射进行干燥。 18.一体机在北方冬天使用、储存,需放置在室内,做好保温措施,使用完毕后,按照操作规程排空机器内存水,防止冻坏。 19.严禁未授权人员拆解、调节、或者擅自改动机器。 20.严禁使用外物将枪柄开关固定不动,否则容易造成意外事故。 21.新手在使用清洗机之前必须进行操作安全及应急处理培训

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防止和及时消除船舶设备使用中出现的缺陷和故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公司根据设备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度了本制度。 一、设备维护保养: (一)按照船舶、设备的技术说明书,结合本船设备实际状况,每年由船舶轮机长、大副编制下一年度的维护保养计划。由船长签署后于十二月份报公司安全主管批准后执行。 (二)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周期及技术要求按“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周期表”执行。 (三)船体:船壳板、甲板、舱室、系缆设备等维护、防锈和涂漆。 (四)机电设备:主机及轴系、发电机组、配电系统,舵机,锚机、甲板机械等设备的检查、调整、紧固、润滑保养、更换零部件(配件)。 (五)通讯导航设备:无线电话、罗经、助航设备、灯、声号的维修保养,消除运行中所发生的故障。 (六)安全设备:救生、消防设备、堵漏器材等的检查修整、晾晒、补充及定期更换失效材料。 二、岗位职责: (一)船长:是船舶设备管理负责人,对全船维护保养工作负责。 (二)轮机长:组织领导船舶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编制维护保养

计划,监督全船机、电设备维护保养作业,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维护保养的有关技术资料,研究掌握磨耗规律,合理调整各设备的维护保养时间。 (三)大副:负责组织对船体、救生消防设备、系缆设备、舱室建筑及生活服务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四)轮机员、驾驶员是其分工范围内设备管理、保养、维护工作负责人。在轮机长、大副领导下,组织有关养护人员按计划和设备维修技术要求,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五)水手长、舵工、水手。各养护人员在设备分管负责人指导下对具体设备设备实施日常清洁、润滑、防漏、防锈、防腐、隔热包扎等维护保养。 (六)详细职责见《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分工明细表》。 三、记录: (一)维护保养记录鼻息认真填写,每月由船长查验签字。 (二)维护记录每月填写完后,交公司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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