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渠道分销合同合同

渠道分销合同合同

渠道分销合同合同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010010 电话:

渠道分销合同合同(以下简称“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邮政编号:010010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通则》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渠道分销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呼和浩特铁骑华府项目闻都项目分销渠道.(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渠道分销可售房源:可售房源为“该项目”案场在售房源.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已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开发商案场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为准.合同期内,开发商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三条、合作模式

1、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分销渠道代理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行拓客(不限于线下活动、线上数据倒入),指定案场驻场,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网络58同城和线下渠道:电销拓客,户外展点、外拓人员、二手门店,为甲方输送客户到销售案场.

2、乙方具体拓客模式细则:意向客户以双方驻场确认后,填写到访确认单为准.(详情见附件一)

第四条、服务费标准

铁骑华府:月销15套内按每套5000元结算佣金,月销15套至25套(包含15套)每套按6000元结算佣金,月销25套以上(包含25套)按每套7000元结算佣金.

闻都:月销10套内按每套5000元结算佣金,月销10套至20套(包含10套)每套按6000元结算佣金,月销20套以上(包含20套)按每套7000元结算佣金.

例图: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推荐确认流程》(格式详见附件一).到访客户保护期为30日.客户由乙方拓客人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由甲方驻场人员确认并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二),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以第一到访时间判定为准.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开发商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限客户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加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记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推荐到访确认单》和《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5、如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就客户确认发生争议的,按客户确认单上的甲方签署日期先后为准.

6、合同期内,乙方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甲方提供阶段性的渠道曾效服务.但乙方付费类资源,如网站推广、展厅、及同类型电商平台,通过该平台系统及电话录入的所有客户相关信息及后期的成交业绩均应归属乙方且客户保护时间同为30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六条、服务佣金及支付

1、乙方客户确认认购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分销费用.如客户在合同签订后、网签前发生退房,经甲方确认并提供退房资料后,由乙方全额返还所得的分销费用给甲方.网签后发生退房的,乙方所得相应的分销费用无须退还;

2、如乙方推荐客户在本协议终止后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甲方认可该各户有效期最长可延迟至15日,后续相关销售服务由甲方人员跟进.相应的分销费用,在确认客户成交后支付乙方.

3乙方账户账号(公户)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行号: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按时支付乙方的分销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宣传资料设计稿(DM单、展架、海报等),并发配至乙方,由乙方协助后期发放.

3、甲方应向乙方传达项目信息,遇有项目进行价格、折扣、销售条件变更等,应与乙方驻场人员即使进行沟通.

4、甲方在该项目设专门的案场负责人员负责与乙方驻场人员对接,对乙方带看客户进行核实并签章确认《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

5、甲方或甲方授权人负责签章确认《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需负责安排客户的接待并督促签约等后续工作.同时,需配合乙方看房及为客户办理签约等相关事宜.

6、甲方可应乙方需求提供专属团购日、专场团购活动,并提供相应的团购优惠政策、活动场地及宣传等相关支持.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采取外场渠道的营销模式,即乙方整合自有的包含但不限于线上媒体资源、线上数据导入、线下经纪门店、客户开发渠道等合法路径,为案场输送客源.

2、乙方可利用自身的资源及平台优势,为本项目定期提供渠道增效服务.

3、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宣传和销售.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及超出范围内的承诺,如果因此造成客户与开发商产生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4、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客户确认及对接流程,同甲方一起进行客户对接及工作的落实与监督.

5、合作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带客户至案场需遵守案场管理制度,保证案场秩序,不得在案场发出与本案销售无关的言论和行为.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串通案场销售人员及截取售楼处自然到访客户,如给甲方及开发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7、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变更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合作期间一方出现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及其社会形象,受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乙方有权向甲方所在的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客户对接确认流程》

附件二:《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

附件三:《推荐客户成交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17年月日 2017年月日附件一:《客户对接确认流程》

附件二:《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

附件三:《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

房地产渠道分销协议书范本

阳光水岸项目商业部分渠道分销协议 甲方:绵阳众创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销售需要,就盐亭县阳光水岸商业部分物业渠道分销业务与乙方达成渠道合作,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手续齐备的可售商业房源,乙方负责利用自身渠道及资源为甲方房源配备客户并促成成交,具体方式如下: 一、渠道分销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渠道分销机构按月成交量结算佣金,无责任考核,佣金标准如下: 乙方每月5日前到甲方销售部进行成交金额核算,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乙方的成交金额,同时由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佣金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渠道客户判定标准: 1.客户手持带有乙方工作人员电话的DM单或其他宣传资料到访的; 2.客户主动表明是某工作人员推荐的; 3.客户到访前1个小时,由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现场经理微信报备,且被确认有效的; 4.乙方工作人员直接带访客户到达现场,且被现场确认有效的; 5.乙方渠道客户的认定均以到访为准; 三、渠道客户的有效性判定标准 1.客户已到现场咨询过商铺信息的,但超过30天未成交且未再次到访的,由乙方带访均

算作乙方渠道客户,以《客户来访登记表》的时间记录为准; 2.客户被其他渠道团队或经纪人推荐过,但在30天内未到访或未成交的,客户归属于最 新推荐人,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 3.如渠道公司或经纪人所推荐客户第一次到访后,超过30天未成交或未再次到访的,此 客户的有效性自动作废; 4.上访客户以其直系亲属界定为一组,但上访客户已明确表明帮朋友看时,并留下实际 购房人的联系方式,均算上访。 四、其他约定 1.甲方现场负责人为段经理(电话号码:),所有房源的销控、优惠 和价格执行均以段经理的安排执行;如有变动,以其书面或微信通知为准; 2.乙方联络人为:,作为客户争议处理的乙方协商人 员; 3.乙方有权使用阳光水岸的图文资料作为图文使用,由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 4.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拓客,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拓客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经营门店作为甲方的推广点使用,推广方式以横幅、展架等方式 为主,具体方式在乙方便利的条件下执行。

分销商协议

产品、服务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_____的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_____代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_____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1.3 本协议所约定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消减服务项目、对收费项目免费等损害乙方的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整),甲

分销合同范本模板

分销协议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有意通过本协议建立分销商-供应商关系。本协议 自年月日起生效,如无前述日期则自签字页上所载最后签署日期起生效(以下简称“生效日”)。 第1条分销权 1.1 产品 根据本协议,卖方同意:向提供所有由卖方生产和/或供应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并按照的订单数量向出售。不受任何最低订单金额、最少单位量或特选产品之限制,仅依据自己的订货惯例,而无须承担任何其它费用或受到任何其它限制(例如:订货量、订货频率等)。卖方应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前,至少提前三十(30)天向发出书面通知:(1)某产品中断供应;或(2)卖方将要停止生产某产品。 1.2 区域 卖方授予在(以下简称“区域”)范围内享有向其客户分销和出售所有产品的非排它性分销权。 第2条期限,终止和取消订单

2.1 期限 本协议首期期限自生效日起为期一(1)年。除任何一方在周年日期前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本协议不再延期外,本协议期满将自动延期一(1)年,此后依此类推。 2.2 终止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三十(30)天以书面通知之方式,无理由终止本协议。若协议一方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其立即终止本协议: 2.2.1 实质性违反本协议,且其违约行为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后持续达十五(15)天; 2.2.2 停止正常经营,无力偿付债务,转让财产,其业务或资产被其他人接收; 2.2.3 其他符合破产法律法规或债权人保护法律法规制约的情形。 第3条产品交付 3.1 可供产品 3.1.1 卖方同意维持足够的产品库存,以便及时向供应其订单产品。若出现缺货,卖方应按照此前九十(90)日内在卖方分销渠道中所占市场份额百分比向分配该产品的可供存货。 3.1.2 卖方应在新产品发布或推介前向提供新产品开发或升级的相关信息。卖方应至少在新产品发布日之前60日通知。卖方通过分销这些产品的日期应不晚于该产品首次面市的日期。 3.2 交付方式及风险转移

开发商与中介合作合同范本

开发商与中介合作合同范本 篇一:开发商与中介分销协议 甲方:成都开发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分销甲方开发的"**"项目商品房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1、本协议约定之分销(以下简称分销),是指销售代理商与开发商签订分销协议,以经纪人或中介名义销售开发商的商品房,开发商支付佣金的行为。 2、甲方指定乙方为**商品房的分销商,分销的商品房为电梯住宅和商铺。 第二条合作期限 1、双方约定分销期限为:自2015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除非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合作期限内,甲方根据乙方分销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延长合作期限。 第三条推广费用负担 1、乙方在团购单位召开甲方项目产品推荐会,若需甲方派人协助

的甲方需积极配合,甲方人员因此所产生的差旅费、餐宿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费、差旅费等一切与本合同项下工作相关的劳动报酬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市场推广费: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投入的金额,并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分销房源价格体系约定、分销基价 1、分销房源价格体系约定: (1)本协议附件约定的市场公布价作为甲乙双方共同对客户的市场报价。在本协议分销有效期间,乙方的团购客户执行价由甲方决定,但不能比现场门市零售价高(甲方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上调价格的房源除外)。乙方享有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内所有甲方可售房源的销售权。 (2)若甲方自行降价销售,甲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3)若甲方上调价格,甲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配合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和备案手续。 第五条分销服务费及支付条款 1、分销服务费标准: 如乙方当月(以日历月为准)成功推介客户成交,甲方按照乙方推介成交的物业总房款的 2% 向乙方支付分销服务费。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分销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人员工资、差旅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除外)。

渠道分销合同合同范本

分销渠道合作协议 锦尚房地产经纪 年月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010010 : 受托方:锦尚房地产经纪(以下简称“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邮政编号:010010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通则》合《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渠道分销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呼和浩特铁骑华府项目闻都项目分销渠道。(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渠道分销可售房源:可售房源为“该项目”案场在售房源。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已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开发商案场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为准。合同期,开发商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三条、合作模式 1、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分销渠道代理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行拓客(不限于线下活动、线上数据倒入),指定案场驻场,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网络58同城和线下渠道:电销拓客,户外展点、外拓人员、二手门店,为甲方输送客户到销售案场。

2、乙方具体拓客模式细则:意向客户以双方驻场确认后,填写到访确认单为准。(详情见附件一) 第四条、服务费标准 铁骑华府:月销15套按每套5000元结算佣金,月销15套至25套(包含15套)每套按6000元结算佣金,月销25套以上(包含25套)按每套7000元结算佣金。 闻都:月销10套按每套5000元结算佣金,月销10套至20套(包含10套)每套按6000元结算佣金,月销20套以上(包含20套)按每套7000元结算佣金。 例图: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推荐确认流程》(格式详见附件一)。到访客户保护期为30日。客户由乙方拓客人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由甲方驻场人员确认并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二),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以第一到访时间判定为准。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开发商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限客户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加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记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推荐到访确认单》和《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5、如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就客户确认发生争议的,按客户确认单上的甲方签署日期先后为准。 6、合同期,乙方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甲方提供阶段性的渠道曾效服务。但乙方付费类资源,如推广、展厅、及同类型电商平台,通过该平台系统及录入的所有客户相关信息及后期的成交业绩均应归属乙方且客户保护时间同为30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六条、服务佣金及支付

分销渠道合作协议

分销渠道合作协议 内蒙古锦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渠道分销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呼和浩特铁骑华府项目闻都项目分销渠道。(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渠道分销可售房源:可售房源为“该项目”案场在售房源。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已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开发商案场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为准。合同期内,开发商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1、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分销渠道代理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行拓客(不限于线下活动、线上数据倒入),指定案场驻场,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网络58同城和线下渠道:电销拓客,户外展点、外拓人员、二手门店,为甲方输送客户到销售案场。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协议书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渠道分销公司合作协议(最终)

编号: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更好的提升双方在商业地产行业中的市场高度,促进双方在商业地产市场运营中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北京中原项目部所代理项目合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项目 1.1甲乙双方资源合作的项目为:甲方及其旗下子公司、附属公司(以下统称“甲方”)所有代理项目。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由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进行约定或以《分销合作协议》形式约定。 1.2乙方就甲方所有代理项目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及客户推介服务。 2.合作内容 2.1项目推介 2.1.1根据甲方对具体项目的委托,就甲方所委托的代理项目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 2.1.2 根据甲方的委托,推荐意向客户参观项目,促成客户与甲方的交易。 2.1.3在甲方委托范围内,针对甲方代理项目向乙方所掌握的客户资源做前期介绍和基本信息的告知,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宣传甲方代理项目。 2.1.4对于经乙方推介确定签约的客户,甲方按约定全额支付乙方佣金。

2.2.1本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应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依此类推。 2.2.2 在此战略合作协议书之下,甲乙双方对阶段内具体项目推荐的周期、佣金等服务细则通过签订具体项目《分销合作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2.3 营销活动合作:在合作期内,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共同组织营销活动,由乙方提供客户资源并联系、组织客户参加活动并参观项目,并推荐客户签约甲方代理的地产项目,活动费用甲方全权负责。 3.项目推介流程 3.1 由甲方将项目资料及宣传资料送交乙方,委托乙方向潜在客户推介甲方项目。 3.2 在具体项目的合作开始后,由甲方推介项目的进度安排,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名单及相关信息,甲方指定专人进行确认签署《客户首访确认表》。 3.3 有效客户确认:甲方所代理项目客户确认方式为首访确认制,即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推介客户,在乙方推荐的客户到访项目或参加项目或参加项目活动之前或同时,由甲方指定人员在开发商CRM系统做查询,如该客户是第一次到访本项目且不属于开发商和甲方自由客户则视为乙方推介客户(有效客户),并以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带客人员签字为准。 4.佣金支付 4.1乙方有效客户在本协议终止前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定金且签署认购书或租赁意向书,但在本协议终止后按照定金的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则该客户仍为乙方有效客户,该客户签约额计入乙方业绩,并计算佣金。 4.2佣金支付条件: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介绍的有效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有效)同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开发商在收到客户支付的首期房款且甲方收到开发商支付全额佣金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客户实际签约的房款为基数按佣金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 4.3佣金支付时间:甲乙双方约定在每自然月的次月10日前完成上月成交客户数量核

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做大做强八家生活谷品牌,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成为甲方高品质农产品、农副产品、农业体验服务、 休闲度假服务等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渠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授权文件,授权乙方为甲方渠道商,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与甲方产品与服务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3、乙方按照通过乙方售卖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获取经济收益。 二、产品、服务及价格: 以甲方用来开展宣传推广的最新版本《产品手册》为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2)负责乙方合理要求的技术支持、产品支持及商务服务; (3)协助解决渠道商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甲方有能力解决并有利于乙方业务开展的问题; (4)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并有权要求乙方终止或放弃投入产出比达不到一定要求或消费能力不足的劣质客户; (5)甲方保证销售的产品及服务,相应品质达到或超过甲方对外宣传品对外宣传标准; (6)甲方有权对乙方商业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渠道资质的续存; (7)甲方对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负责,并承担因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造成的不良后果之责任。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但不对乙方业务开展过 程中的违法、不道德行为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声

誉的权力。 2、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落实甲方要求推广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推广销售,并协助甲方开展相应的品牌推广和市场活动; (2)乙方充分认可甲方经营理念、销售模式,自愿接受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在考核达标后,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活动; (3)乙方自行挖掘、拓展目标客户,并收集整理相应信息,同时,有义务收集同业竞争对手、行业动态,所有信息、资料乙方需整理为档案资料,相应档案资料甲方有权共享;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冠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为商务活动履行主体,并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5)乙方有权根据客户需求,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向甲方申请优于门市价的价格折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产品、服务方面满足乙方所开发客户的合理消费诉求,并对乙方所开发客户采取与甲方自有客户无差别化的待遇; (7)乙方拥有所开发客户的维护权及再续约收益权,甲方不得绕开乙方,单独与乙方所开发的客户发生经济关系; (8)乙方不得同时作为与甲方产品、服务有同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渠道。 (9)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乙方销售过程的监督和进度的掌控,并保证采取正当、合法手段开展相应业务。 四、渠道销售任务: 乙方每月需保证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累计金额 ________ 元;年度累计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__ 元或双方具体协商确定阶段性任务。 五、利益分配: 乙方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相应款项均收归甲方账户,每月5日前,双方确认乙方上个自然月度甲方已到帐的乙方销售业绩,确认无误的,于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分配相应款项。 如果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相应利润率明显高于甲方常规

楼盘渠道分销协议

水木年华项目渠道分销协议 甲方:西安盈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蒲城县东环路北段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就甲方所代理的新房项目委托乙方联动销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将其代理的水木年华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销售服务,乙方接受委托后,由乙方及授权的乙方直营店共同为甲方寻找项目的买受意向人,向买受意向人推荐甲方项目,并促成甲方项目的成功销售。 二、合作方式 (一)乙方进行门店授权 乙方应负责授权其所有直营店与甲方共同完成本协议甲方项目的销售服务。(二)广告及推广 乙方根据各直营店的实际情况,通过以下形式进行甲方项目的推广并依据甲方所提供之资料接受咨询: 1、甲方所代理项目楼书的摆放、X展架展示; 2、乙方店面对甲方项目进行平面和立体展示; 3、乙方店面有LED的将在显示屏进行销售信息的推广; 4、电话约客、DM海报发放、报纸广告、网络媒体的渠道推广; 三、佣金计算及支付 1、佣金比例: 按销售房源每套7000元结算佣金; 2、结算标准: 1)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开发商给甲方结算佣金后2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佣金。 2)按揭支付:按揭房源待银行放款后,开发商给甲方结算佣金后2天内,甲方即支付支付乙方佣金。

3)若乙方渠道客户最后以工抵房形式成交,则乙方无佣金结算或其他补偿形式;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项目符合法律和行业相关规定,资质有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乙方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甲方有义务指定专职人员与乙方进行对接,乙方推荐的客户,如直接至售楼处甲方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及置业顾问认真热情接待,不得出现推诿、懈怠、排斥客户现象,配合乙方进行客户的确认并签署客户确认单,负责合同签订及后续手续的办理; 3、所有与购房有关的协议或合同等均由开发商负责与买受人签订,买受人所缴纳的房款等款项均由开发商收取; 4、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的任何协议及合同文本,由甲方负责解释; 5、甲方按时按约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 6、如遇项目原因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乙方配合;乙方不得在项目 门口喧哗吵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所要求之形式和内容对甲方服务内容进行宣传与推广; 2、积极的向潜在客户推荐甲方项目; 3、负责将自有资源的客户,进行实名、电话登记,并将客户以合作项目要求的报备方式推荐至甲方专职人员,并及时与甲方进行确认; 4、乙方或其直营店就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广告或推广应以甲方所提供之资料为基础,乙方不得对外做出任何不符合甲方所提供之资料或甲方实际的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或者责任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积极主动为甲方提供销售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任何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认购协议,并不得收取买受人任何款项。 7 甲方保证乙方所报的价格与售楼部开出的价格一致,若有优惠政策,则乙方所带客户享有同等优惠。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的期限自2020 年 4 月15 日至2020 年12月31 日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到期后终止,或另行签订延期协议;若双方合作中意见分歧较大,本协议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随时终止。

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项目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济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有乙方销售人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客户到访确认单》,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只限直系亲属),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3)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则交齐款项。

商品在线代理销售协议新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商品在线代理销售协议新 正式版

商品在线代理销售协议新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前言 鉴于:甲方_________,为专业的广告行业商务代收费服务企业,具有向客户提供在线电子商务平台的能力,并愿意同乙方合作,在授权区域内利用甲方的在线销售系统开设商品(见定义)在线代收费;乙方是个人、团体或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乙方具有该商品在授权区域的合法销售资格或版权授权; 有鉴于此,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

势,愿意共同合作。为共同拓展行业市场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商务平台在线销售开展协议商品上架规则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条款如下: 第二条名词定义 代收费:甲方利用其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各种成熟的收费渠道(如手机短消息收费、电话费、上网费、信用卡、主叫服务、加密电子邮件、物流形式等收取用户费用,代理销售乙方产品的在线支付系统的代收费行为; 商品:乙方具有该产品合法销售资格或版权授权的作品或产品。形式包括文

渠道分销商分销协议

分 销 代渠道分销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辟甲方名下所有代理房产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名下代理的项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将名下代理的项目委托乙方分销代理(非独家)销售,负责该物业在重庆地区分销代理。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项目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 2、甲方应及时将开发商提供的销售政策及价格告知乙方,以便乙方遵照执行。

3、 销售激励政策灵活 , 按每个楼盘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制定销售任务和激励机制 ,双方签字确 认后作为 本合同附件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 甲方保证对乙方推荐的客户到访后热情接待、以及做好客户归属业绩确认工作 ?并协助乙 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确认等工作 ; 5、 甲方指派专人(姓名 电话 )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6、 甲方应积极配合及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客户在甲方名下代理项目参观、 选购和签约、收款等 各 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甲方对乙方的分销代理工作有监督权, 如乙方在分销代理中,不符合甲方利益及违反工作 流程,在 甲方提出整改通知后乙方仍不纠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带客,成交情 甲方有权利通知乙方的后,增加其他分销,或与乙方解除合同。 、乙方: 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名下代理房产项目的活动。 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如因此引起客户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 失。 3、 乙方派专人(姓名 电话 )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 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4、 乙方销售过程中进行广告推广的,需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销售现场包装要有明确的甲方标识及监督电话。 6、由乙方陪同的看房客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由乙方负责,若出现任何事故, 由乙方自行承 担法律责任, 与甲方无 关。 第三条代理佣金和支付方式 1、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客户确认单)后,并通过甲方成功购入该 项目所属房 屋的,乙方可获得的分销服务报酬。 2、 乙方代理佣金为XXXXX 成交额外奖励XXXX )元现金(不开发票为 XXXX 开发票扣x%^) c 3、 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认可此种结算方式,并于 收款时向甲 7、 况不满意的情况下, 1、 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乙方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和派送发放宣传资料、 售楼书 , 利用各种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资料,向客户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 ,不得超越甲方授 权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4)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管理规定以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宣传推广、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5)乙方应根据本案的销售目标,组织市场调研、产品策划、销售执行等工作 第四条.分销佣金支付条件和方式 1、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通过乙方成功购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属商铺,完成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商铺首付款或者全款,乙方可以获得该商铺的销售佣金。 2、佣金提成:

房地产渠道分销协议

房地产渠道分销协议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阳光水岸项目商业部分渠道分销协议 甲方:绵阳众创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销售需要,就盐亭县阳光水岸商业部分物业渠道分销业务与乙方达成渠道合作,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手续齐备的可售商业房源,乙方负责利用自身渠道及资源为甲方房源配备客户并促成成交,具体方式如下: 一、渠道分销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渠道分销机构按月成交量结算佣金,无责任考核,佣金标准如下: 乙方每月5日前到甲方销售部进行成交金额核算,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乙方的成交金额,同时由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佣金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二、渠道客户判定标准: 1.客户手持带有乙方工作人员电话的DM单或其他宣传资料到访的; 2.客户主动表明是某工作人员推荐的; 3.客户到访前1个小时,由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现场经理微信报备,且被确 认有效的; 4.乙方工作人员直接带访客户到达现场,且被现场确认有效的; 5.乙方渠道客户的认定均以到访为准; 三、渠道客户的有效性判定标准 1.客户已到现场咨询过商铺信息的,但超过30天未成交且未再次到访的,由 乙方带访均算作乙方渠道客户,以《客户来访登记表》的时间记录为准; 2.客户被其他渠道团队或经纪人推荐过,但在30天内未到访或未成交的,客 户归属于最新推荐人,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 3.如渠道公司或经纪人所推荐客户第一次到访后,超过30天未成交或未再次 到访的,此客户的有效性自动作废;

4.上访客户以其直系亲属界定为一组,但上访客户已明确表明帮朋友看时, 并留下实际购房人的联系方式,均算上访。 四、其他约定 1.甲方现场负责人为段经理(电话号码:),所有房源的销控、优惠和价格 执行均以段经理的安排执行;如有变动,以其书面或微信通知为准; 2.乙方联络人为:,作为客户争议处理的乙方协商人员; 3.乙方有权使用阳光水岸的图文资料作为图文使用,由甲方免费为乙方提 供; 4.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拓客,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 担, 5.乙方在拓客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6.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经营门店作为甲方的推广点使用,推广方式以横幅、 展架等方式为主,具体方式在乙方便利的条件下执行。 甲方:绵阳众创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分销协议模板(2015)

产品分销合同 甲方:武汉易行九州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汉购网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分销区域范围: 甲方同意乙方为武汉市的分销商,分销范围为乙方武汉市内各网点,分销渠道和分销产品类别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品分销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建议零售价进行产品销售。如遇促销调价,乙方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四、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协议结算方式:甲方以结算价向乙方提供商品,商品明细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附件为准。每月的10日前作为双方的对账日,双方对账确认完毕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把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付款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合法发票。 五、货物运输方式: 乙方书面订货后(订货数量不得少于件(含件)),甲方在2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件数不够的甲方有权顺延送货时间。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保证具有经销相关产品的合法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证明经销资格的相关证件。 2、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制定年度销售指标万元及市场营销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拓市场,及时向下级客户配货。乙方对于合同项下产品未进货达个月或连续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权限。 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分销区域内销售甲方汉购网产品,并严格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及价格体系,不得高于或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重大营销活动或出现跨区销售、恶意冲货、砸价、揉价等非正常销售行为,在甲方提出书面警告后仍不听劝阻,继续向其它市场窜货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此给甲方造

房地产渠道合作协议

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济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有乙方销售人员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通用版)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甲方从事电子商务销售的优势及(乙方专业的生活用纸产品生产的优势),合作进行(乙方生活用纸产品)的网络渠道开发及销售。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发货、电子商务团队组建、品牌在网络上的推广、网络销售及网销渠道拓展。甲乙双方本着互助协作,各施所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概况 1、销售的主要产品:XX 2、用于网络销售的产品,乙方需保证以最低出厂价提供给甲方进行网络渠道的推广与销售并配合协助甲方做网络市场的管理(如开具相关授权之类文件),及对网络促销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 3、乙方授权甲方为“ XX”品牌的网络总代理。 4、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开出的网络销售授权书,必须告知甲方。

在本合作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内,即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再单方面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个人。合作期间,“XX ”品牌的所有网络销售使用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5、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全网的网络销售、渠道建设、品牌推广、发货等,双方保持密切沟通,互助协作,各施所长。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帮助乙方在各大网络平台开设属于乙方品牌的网络店铺及天猫商城旗舰店,由甲方代为经营。在运营达到一定的情况下,乙方认可时再开设其他平台的店铺。 2、甲方负责组建前期3-5人的电子商务运营团队(包括运营期间按照团队的需要增加人员),从人员招聘,到人员培训、人员考核,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3、甲方负责将电子商务相关技能的引入,保证每周对团队人员的培训,使之快速成长。 4、甲方负责运营团队进行图片制作、商品上架、店铺装修、日常销售等。 5、甲方负责全网的店铺运营及发货,以及全网的品牌的网络维护、网络推广、网络分销等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的建立(在建立全网络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授权)。 6、甲方负责根据产品,分析网络销售行业、竞争对手,帮助乙方进行产品的网络销售定价工作,并保证所有产品定价经过乙方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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