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

名称:

申请学科专业????????????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12月21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管理基本信息集》(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申请的学科、专业点(以下简称申请点)。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点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1页:Ⅰ-1栏目,按照申请点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四、第2页:Ⅰ-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应大体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分过细。

五、第3~10页:分别填写4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申请点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六、第11~13页:分别填写3个研究方向的简况。所填方向应是申请点在较长期的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学科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七、第14~17页:Ⅱ-2~Ⅱ-5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八、第19页:限填由申请点梯队成员作负责人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九、第20页:Ⅲ-1栏目中“授予学位人数”按授学位的年度统计。

十、第22页:Ⅲ-6栏目中填写的项目应是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的,论文应是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应是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奖项目。

十一、第23页:Ⅳ-1栏目,只需填写与申请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十二、第25~26页:Ⅴ-1栏目,填写申请点所在一级学科的有关统计数据。Ⅴ-2栏目,填写申请点所在一级学科的其他已有博士点或硕士点基本情况。

十三、第27页:Ⅵ栏目,填写与申请点紧密相关的其他一级学科的已有博士点或硕士点。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十五、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按规定需与本表合订一

起的材料,订在本表之后。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代码):( )

注:联合申报博士点的,此基本数据表由联合申报单位复制后分别填写,并在备注栏填写单位名称。

一、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

注:每个研究方向填写1页,不要另加附页。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赤峰学院 一、发展概况 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成立的全日制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成立的赤峰师范学校。厚重的办学历史和人才培养的突出贡献,铸就了赤峰学院在内蒙古东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知名育人品牌。进入“十二五”以来,学校坚持走融入赤峰、服务地方、突出特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转型发展道路,发展势头日益强劲,学校面貌日新月异。 2011年,作为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首家被评高校,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并入选全国高校以评促建先进典型案例库。同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填补了自治区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空白。2013年,学校实施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ISEC项目,引入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模式,有力促进了学校的教学改革。2015年,学校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突破口,实现了个别专业的一本招生。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的排头兵,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将获得国家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2017年,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赤峰学院等高校加强博士、硕士单位建设”的指示精神,在现有研究生教育基础上,学校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整合教育资源,划拨专项经费,强化协同创新,为支撑研究生培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办学定位与特色 赤峰学院是赤峰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也是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三所本科院校之一,在服务赤峰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 学校所在地赤峰市,地处蒙冀辽三省交汇处。全市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4.3万,是内蒙古第一人口大市,其中蒙古族人口94.3万。赤峰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红山文化发祥地、北方诸多游牧民族发源地、契丹辽王朝故都,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浓厚的“草原文化”底蕴。赤峰市是内蒙古“锡赤通经济圈”的核心地带,也是京津冀城市一体化的重要一员,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均十分明显,发展潜力巨大。 赤峰学院立足于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实际,依托赤峰市及周边地区得天独厚的办学资源和条件,深入挖掘建校六十年来业已形成的历史积淀和办学特色,坚持“区域性、民族性、应用性”的办学定位和“立足赤峰、面向全区、辐射周边”的服务面向,确立了把学校打造成蒙东地区重要的人才培养高地和科技文化创新与服务基地的奋斗目标。 在凝练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学校依托独特的地域优势和厚重的人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所在院系 学科门类 或职业型学位 学科专业 或专业领域 指导教师 副指导教师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制(2014年)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 二、用蓝黑色水笔填写或打印本表内容。 三、本表封面“学科门类”:申请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填写此项。 学术型学位的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门类。 “职业型学位”: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工程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填写此项。 四、本表封面“学科专业”:申请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填写。 “专业领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工程专业学位博士填写专业领域。 五、若副指导教师为校外专家,在封面“副指导教师”姓名后注明“校外”。 六、本表第十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栏中,按申请人学科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专业领域对应的职业型学位(专业学位)名称填写。例如:在学术型工学门类内的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者,填写“同意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获得博士学位者,填写“同意授予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七、挂靠学院负责将本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一并送校档案馆存档。 八、挂靠学院负责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在本院系存档。

一、个人简介 注1:中国学生填写姓名拼音;留学生填写英文姓名。注2:港、澳、台地区学生填写当地居民身份证号。

二、在学期间总结

三、课程成绩单

四、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注:1.检索号栏中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只填写论文检索号。 2.若论文没有被检索,填写出版物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出版年期],例如:在《高等教育》2006年第8期发表某文章,为“1000-4203-200608”,其中“1000-4203”为《高等教育》的ISSN 编号。 3.国际标准书号:以ISBN为开头,例如:“ISBN7-302-03778-7”。 4.专利号:已被授权的“发明专利号”。 5.只填写作者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的论文和专著,中英文期刊名均须写全称。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 名称:

申请学科专业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12月21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管理基本信息集》(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申请的学科、专业点(以下简称申请点)。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点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1页:Ⅰ-1栏目,按照申请点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四、第2页:Ⅰ-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应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分过细。 五、第3~5页:分别填写3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申请点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 六、第6~7页:分别填写2个研究方向的简况。所填方向应是申请点在较长期的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学科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七、第8~12页:Ⅱ一2~Ⅱ一5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

处方权申请请审核表及通知

讷河市中医院医务科文件讷中医发[2013]4号 关于下发讷河市中医院 处方权审批制度与程序的通知 医院各临床科室: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医师执业活动档案,医务科组织开展医师执业活动申请审核工作。请各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室拟申请处方权的诊断医师(必须同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填写医师执业活动申请表,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A4纸),医务科和人事科将对拟申请处方权诊断医师的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医师授予其处方权。此次授予的处方权仅限开具本专业范围内用药,医务科和药剂科将定期对处方的开具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违规开具处方的诊断医师,医务科将取消其处方权。 各科室请将申请表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于5月1日前交医务科。本次未提出申请的诊断医师,医务科将不再授予其处方权。 特此通知

附件:医师执业活动(处方权)申请审核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号主题词:下发处方权通知 讷河市中医院医务科 2013年4月20日

附件: 医师执业活动(处方权)申请审核表 注:1、表格右上角贴近期一寸或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请选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3、医师资格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4、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请按医师执业证书填写。 5、申请人签字请务必由本人填写,将作为签名留样。

填表说明 1、表格右上角贴近期一寸或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请选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3、医师资格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4、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请按医师执业证书填写。 5、申请人签字请务必由本人填写,将作为签名留样。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5]5号 【发布日期】2005-06-18 【生效日期】2005-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条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五条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 第六条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第七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九条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 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 ????????????代码: 名称: 申请一级学科???????????? 代码: 本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类别□博士二级 □硕士一级□硕士二级 □博士特需项目 ???????????□无硕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说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学科方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填写,填写数量根据本一级学科点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科方向数量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学科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自设硕士学位授予权

自设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10270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 名称: 自设????????????

学科专业 代码: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第1页:Ⅰ-1栏目,按照自设点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三、第2页:Ⅰ-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应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分过细。 四、第3~5页:分别填写3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自设点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 五、第6~7页:分别填写2个研究方向的简况。所填方向应是自设点在较长期的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学科方向上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六、第8~12页:Ⅱ一2~Ⅱ一5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 七、第14页:限填由自设点梯队成员作负责人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八、第18页:Ⅳ-1栏目,只需填写与自设点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九、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自填表当月起往前推算。 十、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需与本表合订一起的材料,订在本表之后。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废止)

?【法规标题】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废止) ?【颁布单位】财政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92-9-21 ?【失效时间】2006-3-30 ?【法规来源】 注:本法规2006-3-30已经被id184200法规废止 ?【全文】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 理的暂行办法(废止) 财政部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 1992年9月21日,财政部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法律规定在我国有偿转移土地使用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部门、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 1.土地出让金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2.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 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有,由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征

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试行) 2017年3月

目录 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 (3) 二、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5) 金融(0251) (6) 国际商务(0254) (7) 法律(0351) (9) 翻译(0551) (10) 新闻与传播(0552) (11) 工程(0852) (12) 工商管理(1251) (13) 公共管理(1252) (15) 会计(1253) (17) 旅游管理(1254) (19) 工程管理(1256) (21) 艺术(1351) (22)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 一、已列入省级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原则上应是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8年以上。拥有国家科研平台、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具有国内高水平师资队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请。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拟开展硕士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应用型学科或专业 学位类别。 四、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艺术体育类高校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超过17:1(艺术体育类高校的比例不超过15:1),部分教师担任过硕士生导师,拟聘导师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 五、现有本科生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精品课程、卓越计划和通过专业认证,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硕士生课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8最新版

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 通知 现行有效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土资发[2008]86号发文日期:2008年04月29 日生效日期:2008年07月0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九章附则 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现予印发,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的要求,规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签订的出让合同进行统一编号,加强对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国土资源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GF-2008-26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 市)市(县)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二级学科简况表【模板】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二级学科简况表》 填写要求说明 一、总体要求 (一)排版 1、所有排版要求均指所填写部分的内容; 2、封面要求全部用4号仿宋-GB2312字体; 3、所有文字用5号(如填写不下可用小5号)仿宋体-GB2312; 4、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封面除外); 5、表格内所填写内容要上下、左右、居中对齐; 6、数字间采用半角,文字中的标点符号用全角; (二)内容(前后对应,数据真实) 1、时间填写要求: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填写到月(除“基本情况和工作条件”外);年 份填写4位,月份填写2位,中间用“.”隔开,例如:1965.02。 2、经费填写要求:以万元为单位。有小数部分的,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无小数部分 的,不用补“0”占位。 3、文字材料部分要求:有字数限制的一定不要超出,否则影响录入。 二、具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 要求:“批准时间”填写到年。 (二)“学科简介” 在凝练出属于本学科特色的基础上阐明学术地位、作用意义。避免把研究内容当成特色,把学术队伍、发表文章等当成学术地位,把设立该硕士点将如何有利于人才培养等当成作用意义。 (三)“学术队伍”

1、注意梯队人员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分布合理,梯队人数不易过大或过小。 2、要具有凝炼好的研究方向3-4个,且至少隶属于3个二级学科(一级学科所含二 级学科不足3个的除外);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教授1名(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不宜做方向第一人填写。 3、学术带头人、主要学术骨干必须具有同研究方向一致的成果,不能开天窗,尽可 能填写,否则不要列出。 (四)“学科方向” 1、“本学科方向的特色、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 要充分阐述本研究方向与其它学校的不同,即人无我有,人有我强。 2、“最高学位或最后学历” 以“XXXX年X月毕业于XX校XX专业,获X(理、工、文…)学XX(博士、硕士、学士)”形式填写,例如“1982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工程专业, 获工学博士”。 3、“工作单位” 填写到学院,例如“江西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4、“代表性成果” ①要与研究方向有密切联系; ②要尽量从多方面选择能代表自己学术成就的成果填写; ③“论文、专著名称”不要用《》; ④“本人署名次序”以“独、1、2…或起草人、主编、副主编”形式填写。 5、“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 ①要与研究方向有密切联系。 ②“项目来源”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建设 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规划办、市政府、横向、校基金……”等形式填写, 同一来源项目写法要前后一致;学校项目,一律写成“校基金”。 ③“起讫时间”数字间用短横“-”隔开,如“2004.07-2005.07”。 ④“本人承担任务”以“负责人、主持人或主研人”形式填写。 6、“主讲课程情况”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适用

引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先后颁布了三个司法解释,现在所要讲的这个司法解释是2005年6月颁布的。 现在最高院在审理关于房地产案件时有三个司法解释:一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二是关于建设工程(2004月10月颁布,2005年1月1日施行),三是关于商品房买卖(2003年4月颁布,2003年6月1日开始施行)。现在司法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房地产案件基本上按照这三个司法解释操作。 今天主要讲第一个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解释》一共28条,其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一、《解释》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第1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第2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让土地行为的处理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3条:协议出让土地价格的确定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第4条:对未办理批准手续合同的处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 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5条:土地出让金的调整 “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 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 第6条: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合同的处理 “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第7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 ????????????代码: 名称: 申请一级学科???????????? 代码: 本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类别□博士二级 □硕士二级 □硕士特需项目 ???????????□无硕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说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学科方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填写,填写数量根据本一级学科点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科方向数量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学科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收回主体 《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市土地主管部门可以用置换或者收回的方式调整已经批准给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 依照本条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投入开发和建设的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二、关于赔偿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市土地主管部门可以用置换或者收回的方式调整已经批准给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 依照本条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投入开发和建设的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清华大学博士、硕士授予权专业点情况一览表(按院系)

2003年清华大学博士、硕士授予权专业点情况一览表(2003年9月修订) 院(系、所)名称二级学科 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所属分委员会名称 授学位 门类 一级学科名称 一级授 权时间 硕士点 审批时间 博士点 审批时间 备注050403 美术学艺术学文学艺术学00.12 081301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学工学建筑学98.6 81.11 86.07 建筑学院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学工学建筑学98.6 81.11 85.12 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 建筑学工学建筑学98.6 81.11 81.11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学工学建筑学98.6 81.11 93.10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学工学土木工程98.6 86.07 90.10 2000.9从热能系转到建筑学院080502 材料学材料科学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98.6 86.07 90.10 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学工学建筑学98.6 81.11 98.07 系扩展博士 081402 结构工程* 土木工程工学土木工程98.6 81.11 84.01 土木系081403 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学土木工程98.6 86.07 98.06 一级学科授权扩展博士点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土木工程工学土木工程98.6 85.12 85.12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工学土木工程98.6 98.06 98.06 一级学科扩展,暂未招生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土木工程工学测绘科学与技术81.11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工学交通运输工程03.09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土木工程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97 86.07 98.06 系扩展博士,不分二级学科081401 岩土工程水利工程工学土木工程98.6 81.11 81.11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利工程工学水利工程98.6 81.11 98.06 一级学科授权扩展博士点 水利系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利工程工学水利工程98.6 81.11 81.11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工程工学水利工程98.6 81.11 81.11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工学水利工程98.6 86.07 98.06 一级学科授权扩展博士点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工程工学水利工程98.6 96.05 98.06 一级学科授权扩展博士点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97 86.07 98.06 系扩展博士,不分二级学科环境系081403 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学土木工程98.6 86.07 98.06 一级学科授权扩展博士点

法院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 过) 法释[200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 日起施行。 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治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治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第二条开发区治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治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治理部门追认的,能够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条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五条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 名称: 申请学科专业????????????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12月21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管理基本信息集》(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申请的学科、专业点(以下简称申请点)。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点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1页:Ⅰ-1栏目,按照申请点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四、第2页:Ⅰ-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应大体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分过细。 五、第3~10页:分别填写4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申请点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六、第11~13页:分别填写3个研究方向的简况。所填方向应是申请点在较长期的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学科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七、第14~17页:Ⅱ-2~Ⅱ-5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八、第19页:限填由申请点梯队成员作负责人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九、第20页:Ⅲ-1栏目中“授予学位人数”按授学位的年度统计。 十、第22页:Ⅲ-6栏目中填写的项目应是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的,论文应是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应是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奖项目。 十一、第23页:Ⅳ-1栏目,只需填写与申请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十二、第25~26页:Ⅴ-1栏目,填写申请点所在一级学科的有关统计数据。Ⅴ-2栏目,填写申请点所在一级学科的其他已有博士点或硕士点基本情况。 十三、第27页:Ⅵ栏目,填写与申请点紧密相关的其他一级学科的已有博士点或硕士点。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十五、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按规定需与本表合订一

《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 (2011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学科和专业,已由学校报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精神,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相应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硕士学位 第四条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1.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至少在学术期刊或学校网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以本条款为基准,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不低于上述要求的具体标准,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外国语一门。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般听说和写作能力; 第六条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学校每年定期进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内要求的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工作后,可以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和硕士学位申请。 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学科负责人在校内外各聘请一位相关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评阅人。若有一位评阅人意见为否定,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硕士生须根据评阅人的意见认真修改,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第九条答辩资格审查。 硕士生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硕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的原件; 3.学位论文。 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人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查。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表一 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申请一级学科 代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4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申请的一级学科点(以下简称申请点)。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点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2页:重点学科按批准时的名称填写。 四、第3页:Ⅱ-1栏目,按照申请点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五、第4页:Ⅱ-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不宜划分过细。 六、第5~12页:分别填写4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申请点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七、第13~16页:分别填写4个研究方向的简况。 八、第17~22页:Ⅲ-2~Ⅲ-4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九、第24~25页:限填由申请点梯队成员作负责人并以本单位名义承担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十、第26页:Ⅳ-1栏目中“授予学位人数”按授学位的年度统计。 十一、第28页:Ⅳ-6栏目中填写的项目应是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的,论文应是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应是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奖项目。 十二、第29页:Ⅴ-1栏目,只需填写与申请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十三、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05年3月31日。 十四、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按规定需与本表合订一起的材料,订在本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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