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课程——刑法学教学案例

法律硕士课程——刑法学教学案例
法律硕士课程——刑法学教学案例

法律硕士课程——刑法学教学案例

(总论部分)

案例1: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许霆占有17.5万元是民事上的不当得利?还是刑事上的犯罪行为?

案例2:教授换妻被控聚众淫乱罪案。

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马某,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病母亲住在学校公寓。一次偶然的机会,马某被一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群里,觉得这是种先进的生活方式。随后自己建了一个“换妻”QQ群,得到不少网友支持,并常在马某家进行“换妻”活动。2009年5月份,马某在群里发布了解散公告。8月,警方接到举报找到了马某。而参与的其他人,也相继于去年年底归案。近日,马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马某、吴某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多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马某参与18起。马某被判刑3年半。

讨论:对卖淫、吸毒、聚众淫乱等没有被害人行为的态度。

案例3:组织男性同性恋卖淫案

李某在2003年1月至2003年8月间,先后伙同刘某、冷某等人,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等方式招聘“公关先生”,规定应聘者交押金300元,交管理费每月200元。“公关先生”专为同性提供性服务,如果拒绝,押金、管理费等不予退还。李某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公关先生”服务一次可收取200元,但必须向其交纳出台费。李某还指使刘某、冷某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等酒吧内将“公关先生”介绍给同性嫖客,由同性嫖客带至南京市“新富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先后从中牟利10万余元。

李某等行为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

案例4:丈母娘“强奸”女婿案。

2003年昆明男子王勇[均为化名]来到云南磊山律师事务所咨询。两年前王勇与妻张丽结婚后居住在丈母娘的家。其丈母娘李香40刚出头,风韵犹存,丈夫去世后一直是单身。由于妻子经常出差,家里经常只有他和丈母娘两人独处一室。丈母娘不久便在行为上和言语上对他表露出了暧昧的意味,穿着暴露,常作出一些亲昵举动。有一天晚上,王勇睡着了忘记锁房门,夜半突然被一阵响动弄醒了,丈母娘竟然赤身裸体地站在他的床头。王勇顿时被吓了一大跳,王勇终于鼓起勇气向妻子说了实情,出乎意料的是,妻子竟然不以为然.一天,妻子出差,丈母娘很是热情地给王勇冲了一杯牛奶。喝过之后,王勇就昏昏沉沉地睡在了沙发上,一觉醒来,竟然发现丈母娘赤身裸体地躺在自己的身边,在其追问真相时,心满意足的丈母娘,竟然表现得大大方方,一笑了之。

讨论:是否可以追究其丈母娘责任?

案例5:成都强奸预备案。

2008年4月17日晚,家住成都新都区的43岁的李某暗恋邻居刘某。他趁刘某丈夫不在,潜入刘某家院落内,然后爬上一棵树窥探刘某在家的一举一动。李某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这时,天气突变。在一阵电闪雷鸣中,刘某家的院落被照得如同白昼。刘某受惊之下,无意间发现躲在树上的李某。刘某察觉到李某的行为并报警。近日,新都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缓刑1年。

讨论:有无定罪处刑的必要?

被告人王某,男,45岁,工人。被告人蒲某,男,41岁,某医院主治医师。

被告人王某的母亲刘某在1984年检查身体时被发现患有癌症,便入院治疗。经过近两年治疗,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病情也未见好转。该医院主治医师蒲某告知王某,其母亲的病情已无法控制,无救治可能,生命只可能维持半年左右。刘某因癌症的折磨,曾多次要求其子王某终止治疗或让医生注射能立即致其死亡的药物。王某经过反复考虑,便找到主治医师蒲某,请求其为母亲注射能立即致其死亡的药物,使母亲能摆脱癌症的折磨。1986年4月5日,蒲某按照王某的要求,为刘某注射了一支药物,致其死亡。

本案是一起安乐死杀人案,这种为免除被害人的痛苦而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是否构成杀人罪?

案例6:误把白糖当成砒霜投毒杀人怎么定性?

讨论:何以出现大陆法系与我国对此罪完全相反的定性结果?

认为白糖可以致人死亡而给他人喂食白糖又如何定性?

案例7:吴某(男,45岁)为减少继承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的人数,以便分得更多的遗产,便极力怂恿其兄乘坐飞机出差。为达到此目的,吴某甚至自己掏钱为其兄购买飞机票,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民航客机频繁出事,吴某便希望通过让其兄乘坐飞机而飞机失事,从而达到杀死其兄的目的。其兄为吴某表面的热情所动,遂乘坐飞机外出。果然,飞机因遇到强烈风暴坠毁,其兄也死于空难。吴某突然良心不安,于是到公安机关自首,以致案发。

对于此案,公安机关内部就能否立案发生了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立案侦查。理由在于:在此案中,行为人有故意杀人的主观罪过,又实施了一定的行为,而被害人又因为听了吴某的怂恿乘坐了飞机并发生了死亡结果,吴某的行为与其兄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吴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立案。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立案。理由在于:吴某的劝导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被害人的死亡,被害人的死亡纯属意外,因而吴某的劝导行为并不是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二者之间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你认为应如何处理该案?

案例8:

王某晚上经常做梦。1998年9月某晚,王某晚上又作恶梦,梦见自己与一头恶狼奋力搏斗,最后竭尽全力扼住狼颈才将其制服。第二天清早醒来后,发现其妻已经死亡,悲痛惊慌中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调查验证,其妻系外力扼住脖子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凶手为王某本人。

王某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9:重庆出租车溺水事件

2009年8月5日凌晨5点半左右,重庆人张玲带着未满两岁的儿和大姨妈林珍(化名)、小姨及其12岁的女儿一家五口打的前往火车站。当汽车驶入火车北站原长途汽车站旁的宝华路下穿道时,由于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隧道里全是积水。张玲就让驾驶员文某走另外的路,可驾驶员文某缓慢地滑行了一段后,还是踩着油门朝着水坑冲了过去。此时,隧道里的积水已经深达1.6米。载着张玲一家人的出租车一下淹没在水中,仅剩下一个车顶。张玲等人急忙呼救。出租车司机却自顾开门游走了。张玲一家5个人都不擅水性,他们试图打开车门,可无论怎么用力,车门一直无法打开,车外的水已通过车厢缝隙朝车内涌进。张玲打开了副驾驶门后,将大姨妈推上了车顶,很快其儿子也被递上了车顶,但已经停止呼吸。晨练的刘先生听到哭喊声后拨打119报警。

分析:驾驶员文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例10:

2009年3月14日,张某约倩倩外出游玩,将女同事送回家后,张某和倩倩来到蔡甸索河镇官桥水库。一路上,张某不停唠叨“要倩倩做他的女朋友”,倩倩有些心烦意乱。当两人来到水库边上时,倩倩提出不想再和张某交往,在她欲转身离开时,被张某拉住不放。为摆脱张某的纠缠,倩倩用力挣脱张某的双手,跳进了水库。倩倩跳入水库后,张某站在岸上并没有叫喊和报警,也没有跳下水去营救,而是离开了现场。

张某是否有危害行为?是否犯罪?

案例11:

1、甲打伤乙,乙治疗不及时遇伤口感染身亡。甲与乙的死亡是否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甲打伤乙,乙住院治疗期间遇地震导致房屋坍塌身亡。甲与乙的死亡是否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案例12:

甲系某国有公司财务人员,因经常参与赌博经济拮据。一日,其看到公司出纳收取了5万元货款未存入银行,而是放在了公司铁皮柜里。下班后,甲叫来社会上的朋友乙,告知了乙该情况,并介绍了公司晚上值班人员经常坐在门厅打瞌睡的情况,两人商定由乙在晚上从窗户潜入公司撬开铁皮柜盗窃该货款。乙得手后,二人均分了该货款。

问:甲乙共同构成贪污罪还是盗窃罪?

案例13:

上海浦东顾三丝印厂系集体性质企业。1999年5月至2000年10月间,上海浦东顾三丝印厂法定代表人徐志荣未征得厂里员工同意也未报有关管理部门的情况下,先后受收票单位上海勤昌劳技材料厂、上海新达劳技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雄文教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广霖科教材料有限公司之托,以开票金额的5%作为开票费,先后从周育森处虚开上海市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470455元,供上述四家单位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794852.32元。徐某共收取上述四家单位支付的开票费中的40%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交入厂的财务。

问:对此案应如何定性?是单位犯罪还是徐某个人犯罪?

案例14:

被告人王某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教育两次。1999年6月5日晚,王某又在某市火

车站候车室,趁一旅客熟睡之际将其提包偷走。出站时被查获,提包内有“五四”式手枪一支、人民币200元以及衣物等。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人王某只承认自己想盗窃财物,没料到提包里有手枪。

问题:本案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枪支罪。

案例15:“林肯”撞人逃逸案。

2005年2月1日,被告人付中涛驾驶一辆套牌的白色林肯轿车在长春将9岁女童肖金萍撞倒,并将其卷入车下。付中涛在明知被害人卷入车下,反而加速行驶,拖带被害人行驶出2300米距离时,被害人掉在路面上死亡。

问:对被告人如何定罪处罚?

案例16:

2004年7月25日,北川县陈家坝乡平沟村3组的几亩玉米地被野猪糟蹋,村民全力贵、陈帮培、苏某、朱某四人经商议后,决定第二天上山猎杀野猪。26日下午2点,四人各自扛着家里私藏的猎枪,在枪管里添加了铁钎等利器,一起来到本村朱家塘半山上一块四方地,分头寻找野猪。下午3点20分,已经走散的陈帮培看到四方地里的草丛在摇动,认为里面就是野猪,不声不响地靠近,瞄准草丛里的黑影开枪,草丛里发出一声惨叫,全力贵被铁钎穿过胸膛当场死亡。第二天,三人到公安局自首。

分析:对陈帮培如何定罪处罚?

案例17:

2006年9月10日凌晨2时,吴金艳和小尹、还有另一名服务员已经睡着了,我听见有人敲门,但敲门的人不说话,就没开门继续睡,到了3点,突然有人把门踹开,进来三个男的。其中两个男的是孙金刚和李光辉,都是原来阳台山庄的职工,另一个男的她不认识。事后调查得知,三人认为是小尹向经理告发他们在山庄吃饭、拿烟、洗桑拿没有付钱,导致李光辉被开除,再加上孙金刚追求小尹,小尹不同意反而骂他傻,于是他们想强行把小尹带到山下关押两天,并在小尹身上留下“记号”。破门而入后,孙金刚掀开小尹的被子,殴打小尹并撕扯她的睡衣,小尹的胸部裸露出来。吴金艳见状下床劝阻,孙金刚又转身打她,并一把扯开吴金艳的睡衣。吴金艳顺手从床头柜上摸起一把水果刀(削苹果用的,刀刃长14.5厘米),朝孙金刚乱划,把孙金刚左臂划伤,孙捂着胳膊退出去。李光辉见状,从桌上拿起一把铁挂锁(长11厘米,宽6.5厘米,重550克),举起来要砸吴金艳,吴金艳持刀刺向李光辉,李光辉左胸被刺中后倒地,并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吴金艳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案例18:

一日晚,张某(女)在乡间小路上被刘某袭击,张奋力逃脱。由于天色已暗,张不敢再连夜赶路,便投宿于一农妇家中。农妇安排张与其女同床而睡。凌晨时分,张被屋外的敲门声惊醒。听见外面有人对话,一男说:“老子今天倒霉,等到一个女的,让她跑脱了。”妇人答:“我今天收留了个投宿的女的,一定就是跑脱的那个。”男又说:“正好,一定要杀掉她,因为她看到了我的样子,不杀掉她,明天她一定告发我。”原来,男的正是刘某,妇人正是刘之母。张某听后十分害怕,又无处可逃。情急中,张便将熟睡的刘某之妹与自己的位置互换。后刘某及其母进来,杀死了刘妹,张趁二人外出抛尸时逃跑。

张某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2004年6月7日中午,王强、罗强、王守洪共谋抢劫出租车。为此,三人共同准备锯齿刀、手术刀、剪刀、尼龙绳、不干胶带等作案工作,于当晚携带上述工具拦乘一辆出租车,意欲抢劫。在车上,他们说要去西门车站和九眼桥,引起了司机钟某某的怀疑。钟将车开至一出租车检查站,将可疑情况报告了公安人员。公安人员立即将三人捕获。

三人应如何定性?

案例20:

甲约乙为自己的盗窃行为望风;乙同意,并实施了望风行为。但甲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依刑法规定甲的行为应转化为抢劫罪而不再构成盗窃罪)。

问:对甲乙应当如何处罚?

案例21:

甲乙两人合谋实施抢劫,甲见一孕妇独自行走,便拿出匕首意图劫取财产。由于乙的老婆也正怀孕,乙不想抢劫孕妇,便劝说甲不要抢劫该孕妇。甲不理乙的劝住,乙便说:“不听就算了,顺便你怎样,我反正不干了”,转身离开了现场。甲还是持刀抢劫了孕妇300元钱。

乙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案例22:

2002年4月10日下午,被告人陈某上厕所时把女儿放在外面靠篱笆站着。陈在厕所内听到女儿哭声,出来见女儿扑倒在地,将其抱起见脸上、嘴上都是鸡屎,怀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杨某(男,4岁)推倒的,就抓住杨的左肩使劲“一推一转”。杨被推倒在地,头部碰在石头上,后脚蹬了几下。陈将女儿的脸擦干净后转身一看,见杨仍倒在地上,就将杨抱起,发现地上、石头上都是血,并听见杨的喉咙里象打鼾一样响了一声,且脸色苍白,四肢瘫软,不哭不哼。被告害怕承担责任,就将杨抱进自家猪舍,出来将地上有血的石头、树叶拾起丢进厕所,用铁锹铲净地上血土。陈第二次进猪舍,见杨仍躺着未动,即拆散一捆稻草盖在他的身上。尔后出屋张望,见无人影,又第三次进猪舍。这时被告好象见覆盖的稻草动了一下,怕杨又活了,顺手拾起一块石头向杨的头部砸去,并用一块石磨压在杨的身上。三天后被告将杨的尸体转移到河边涵洞里,后尸体被水冲出方得以侦查破案。经法医鉴定,杨某头部被砸伤痕系死后伤,被告用石砸杨之前,杨已死亡。

问题:在本案中,被告陈某犯的是一罪还是数罪。

案例23:

被告人谢某,男,21岁,学生。

被告人谢某与被害人李某是同学,好朋友。某日,因为另一同学的事情李骗了谢某,晚上11点过,谢在校外的街边找到李,质问时双方发生口角,进而抓扯起来。谢掏出自己钥匙上的一把刃长约3公分的水果刀,向李前胸刺去。谢见李胸前流出了血,就赶紧背上李到附近的医院,李经医生检验已经死亡。医生随即用手机打110报警,谢未离开医院,等警察来到医院后,问“谁动的手?”谢随即站起说“是我”。随后向警察交代了案发经过。

控方:被告人谢某构成犯罪,不具有自首情节;

辩方:被告人谢某具有自首情节,应给予从轻减轻处罚。

(1)郑筱萸死刑。郑筱萸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检察院指控郑筱萸在1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审批八家药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直接或者透过妻子和儿子,受贿649万多元人民币。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其后被揭发部分药厂虚报药品资料,其中六种是假药。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详见“二甘醇”条目),以及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欣弗”注射液事件,导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功能衰竭。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2)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被告人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余元。鉴于陈绍基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上述案例,谈谈对贪官死刑的看法。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钉钉上的战“疫” 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网上的段子给了幽默而不失全面的解读:“疫情期间,全民成了厨子,医生成了战士,党员机关干部成了门卫,老师成了主播,家长成了班主任,只有孩子们依然是神兽!” 是的,为了响应政府“停课不停学”的号召,身为老师的我,变成了主播,与神兽们在云端斗智斗勇。神兽们可不是这么“好对付”的,不然怎们会获得“神兽”雅号呢?为此,我做了很多的准备。 首先,在摸索中掌握钉钉直播授课的方法,为此还专门建立了家族钉钉群,来探究钉钉的直播方法。但是第一次直播,依然忘记点开连麦按钮,所以提问学生没人理我,我还在云端的这头一直鼓励学生连麦,点了名学生依旧不为所动,才知道因为我的问题而没法连麦。为了全面掌握方法,吸收其他教师优秀的做法,我还听了其他教师的课,感觉受益颇多。 其次,要想上好一节云端道德与法治课,仅掌握了钉钉直播的方法是不够的。还要研究好教材。为此,课组通过钉钉群,微信群做了大量的集体备课工作。有问题随时交流,问题多了微信上说不清,直接在钉钉上开直播。这样问题就能很快解决了。 除了我们备课组的集体备课外,我还参加了我们教研组的活动,大家一起探讨网上教学的方法,相互交流学习。通过这些活动,拓宽了视野,让我知道了原来道德与法治课可以在云端上的如此精彩,和面对面的交流无异。线上教学,要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联系生

活实际、开展家校共育特色活动,加强沟通联系。要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与政治课堂深度融合。要加强备课组、教研组的通力合作。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组内教师的智慧。教师要准备充分,专研教材,弄好课件,联系当前的时政热点与课本相关知识教学,把握时代脉搏。管理好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提高课堂效率。与学生打成一片,就能上好云课堂。 最后,准备工作做好了,就是与神兽们直接的较量了。因为我们的政治课是在下午两点,学生刚睡醒或者还在迷糊中,所以上课之前我会先让来的最早的学生点一首歌,这样既激发了学生上课的积极性,还能边提神边等等还没有上线听课的学生。然后通过精心设计的课件上课,上课时注重课本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衔接。比如讲到《爱在家人间》时的亲子冲突时,我会让学生连麦说出自己在家上课时与父母的冲突及解决办法,从而将课本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在讲《敬畏生命》时,我会将抗疫战士逆行援鄂的事迹告诉学生们,让他们体会生命的坚强和白衣天使的奉献与付出。这样学生们就能体会到生命至高无上,要敬畏生命了。我会不时的设计问题,让学生连麦,确保学生能够在线听课。课下我还会通过视频、聊天与学生交流,关心一下他们学习政治的情况,多鼓励赞扬他们,从而提高他们学习政治的热情。 以上就是我在网络上课的几点体会,有收获也有不足,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网课中慢慢摸索。探索新的方法,不断适应新时代网课对教师的要求,不断更新上课的方式方法,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四年级信息技术教案上册

信息技术四年级上册 教案 肖翔球 星源实验小学 课题:机房常规 第1课时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了解和熟悉机房上机纪律; 2、情感:培养学生爱护计算机等设备的习惯,正确使用计算机; 3、能力:掌握计算机保护方法,正确使用计算机 二、教学重点:使用计算机时的安全和准则。 三、教学难点:计算机正确使用方法 四、教学方法:利用游戏模式,引导学生学习 五、教学准备:教室常规课准备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要讲究规矩、讲究秩序、讲究纪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校规校纪,我们的计算机机房,同样也有机房纪律,计算机机房不同于普通教室,到处都是电缆,不按规定操作,有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关系到我们生命财产的安全。本学期的第一课我们就来学习一下机房的纪律,只有人人都遵守纪律,我们的上机课才能有序进行,保证每个同学都有充分时间来进行操作练习,快速提高计算机的操作水平。二、新授: 我们的机房纪律有以下几条,现在已经通过电脑课件出示到大屏幕上,我们来逐条学习一下。 课件出示机房纪律: 1.上机时要求带齐学习用具,在教师指导下安静、认真地上机,不得喧哗吵闹,更不准随意走动。 ?2.不得随意进出机房,预备铃响后(正式上课前2分钟)方可进入机房并严格按教师指定的机位就坐。 ?? 3.爱护机房卫生,雨具、仪器等不得带入机房,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实习用纸学生要自行带走。

??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开机时如发现微机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机位;如果发现故障而未及时上报的,涉及到的一切责任由该生负责。 6.爱护室内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设备的配置,键盘应轻敲,开机、关机和操作都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动设施,即使是耳机等简单设备也必须在当值教师的授意与监督下方可拆卸与安装。 7.注意用电安全。使用中发现用电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切断电源,报告老师。 8.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机器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严禁上机时间不按指导老师要求操作;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 10.从下课到离开电脑机房,同学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退出所有程序,正常关机。 ②摆好椅子,放好鼠标键盘。 ③排队离开教室。 11.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取消上机资格,并由学校按校规进行处理。 三、小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后所有的上机课,都要严格按照机房纪律来

新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小学一年级下册全册优秀教案

第一单元我的好习惯 1、我们爱整洁 教学目标: 1、教育学生初步懂得什么叫整洁,人和环境为什么要整洁。 2、培养学生爱整洁的良好习惯。 教学重点、难点:在平时生活中如何做才算整洁,培养学生爱整洁的良好习惯。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PPT、手帕、书包、文具盒、书本等若干件(干净与不干净的),脸盆若干。 学生准备:抹布、手帕、安全剪刀等。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已经是小学生了,很多事情已不需要爸爸妈妈帮助了。能告诉大家,你每天起床后都做了些什么吗?(穿衣、扣扣子、穿鞋、系带子……) 很多同学都非常能干,学会料理自己的事了。那你会整理房间、打扫教室卫生,并保持它们的整齐清洁吗?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我们爱清洁》,看一看什么叫整洁和怎样做到爱整洁。 二、学习新课: 1、在家爱整洁。 ⑴出示课件,领会“整洁”的含义。 ①出示:这块手帕干净吗?这一块呢?这个书包不仅外面脏,再看里面的书本放得怎样?我们说:这个书包不干净、不整洁。 ②投影片:这个小朋友的家干净又整齐。我们说:他的家很整洁。 ⑵了解“按时”的含义。 ①你们知道清晨大约是指什么时候?(天刚亮) ②你每天几点钟起床?是谁叫醒你的?每天都在这个固定的时间起床,就叫按时起床,“按时”是一种良好的习惯。 ⑶提问:起床后,你做些什么事?怎样做的? ⑷讲述:我们所做的这些事都是围绕着个人卫生来做的。你们看,××同学穿的衣服多整齐,××同学的手、脸洗得真干净,××的头发(小辫)梳得真整齐……他们真整洁。 ⑸除了个人卫生做得好,你房间里的被子谁叠?枕头、床单谁铺、谁掸?桌子谁来抹?我们应当自己的事自己做。(看投影片或录像片) ①指定学生复述自己平时的做法。 ②突出:叠、铺、掸、抹。表现:四四方方、平平展展、一尘不染。 2、在学校爱整洁。 了解学校环境整洁的内容与保持环境整洁的方法。 ⑴清扫教室的步骤是怎样的?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2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 1.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是指刑罚目的中的( ) A.一般预防 B.特殊预防√ C.刑罚报应 D.刑罚威慑 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B项正确。 2.我国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A项正确。 3.甲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下列选项中,甲应当被禁止的内容是( ) A.禁止设立公司 B.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C.禁止申领、使用信用卡√ D.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宣告禁止令时,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本题中,甲实施了信用卡犯罪,应当禁止申领、使用信用卡,C项正确。 4.死刑的核准机关是( ) A.高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省级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B项正确。 5.对于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分子,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 ) A.不再偿还 B.日后有经济能力时偿还 C.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D.由人民法院依照职权偿还 《刑法》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C项正确。 6.以刑法是否以量刑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量刑情节可分为( ) A.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B.减轻情节和从轻情节 C.减轻情节和加重情节 D.从轻情节和从重情节

一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教学案例及反思

一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教学案例及 反思 主题:我的好习惯 课时:共两课时.第2课时 授课对象:一年级学生一、教学目标: 1.体会保持仪表整洁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重视自己的仪表.愿意做干净、整洁的孩子. 3.知道保持整洁的方法.要保持整洁.并不是不参加游戏、劳动、体育锻炼等.二、课程标准: 三、学情分析 从学生的心理特点与认知程度来看.一年级孩子年龄小.天性活泼好动.自理能力较弱.一些孩子还没有掌握正确的洗脸刷牙等保持整洁的好方法.整洁干净的仪表在与人交往中的重要性.他们的感受和体会也几乎为零.因此很难保持仪表的整洁.尽管他们有做个干净、整洁的孩子的愿望.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很难真正做到.如何引导学生养成爱整洁的好习惯.在活动后、劳动后及时整理自己.保持整洁;怎样才能既不伤害儿童的自尊又能引起儿童重视讲卫生习惯等问题需要我们精心设计活动环节.正面引导.让学生在活动中掌握一些保持整洁的好办法.并督促学生在生活中不断这样去做.从而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重视自己的仪态、仪表.产生良好的自我认同感.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教材分析 《我们爱整洁》一课.侧重培养儿童爱清洁、讲卫生的好习惯.整洁的仪表在人际交往中非常重要.这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面貌.而且表现了对他人的尊重. 本课四个主题紧密结合“我们爱整洁”这一话题展

开.同时又分别侧重不同的要点.教科书以“镜子里的我”为切入点.引导学生通过自查、互评和共猜.提出 表要求.引导学生反省自己整洁与否;在此基础上. 引导学生分析判断“这样做好不好”.进一步打开学生 思考的广度和深度.由仪表整洁延伸至良好卫生习惯 的养成.进而进行行为引导.在讨论交流中学会一些 保持整洁的好方法;最后.通过对“这样是爱整洁吗” 这一话题的讨论进行行为提升.提醒学生保持整洁. 并不是不参加活动.相反.在玩耍、体育锻炼、劳动 时要不怕脏和累.尽情活动.认真做值日.从而凸现核 心素养的实践创新之劳动素养的培养. 五、教学准备: 1、学生准备:完成课前小调查 2、教师准备: 1)小镜子 (2)PPT课件 (3)课前和家长保持信息沟通.了解本班学生在 家中的真实表现.以便课堂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 六、课时安排:共两课时 第一课时完成主题话题“镜子里的我”“这样做好不 好”; 第二课时完成主题话题“保持整洁有办法”“这样是爱 整洁吗”. 七、教学过程 第二课时 课时目标: 1.知道保持整洁有方法.学会这些方法并在生活 中加以运用; 2.提醒学生保持整洁.并不是不参加活动、劳动、体育锻炼等.知道怎样做到既能愉快地玩.又能保持 整洁. 活动一:我们都来帮帮他 导语:一只不爱干净、仪表不整洁的小猪皮皮给我

{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教学案例

(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教学 案例

信息技术教学案例 作者:郑立娟(高中信息技术赤峰信息技术二班)评论数/浏览数:1/437发表日期:2011-07-0811:30:49 壹、教学目标 1、知识和技能:了解信息获取的壹般过程;掌握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加工、存储的方法;养成良好的习惯。 2、过程和方法:通过学生分组讨论、讲述亲历,共同体验信息获取的过程、经历、经验,教师于学生讨论的基础上作壹定的总结。 3、情感态度和价值:用切合实际的亲历,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获取信息的关联内容,且教育学生信息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要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到”。 二、内容分析 本节内容是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术基础》的第二章第壹节内容,是整本书的基础理论知识部分,为以后更好的学习本册书奠定基础。本节内容的重点于于如何让学生灵活掌握信息获取的各个环节且熟练地应用于日常生活学习当中。计划授课课时为1学时。 三、学生分析 授课对象为高壹年级的学生,他们大多数于上初中的时候已经学过《信息技术基础》,且且很多同学家里也均有电脑,对于计算机的基本功能操作的水平仍是能够的。且且本书的第壹章已经介绍过了关于信息的关联知识,

为本章节的学习也打下了壹定的基础,加上同学们对本章节内容又十分感兴趣,基础知识掌握的也很扎实,所以教师于授课过程中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四、教学重点:信息获取过程的分析和确定信息获取方案 五、教学难点:分析信息获取的壹般过程。 六、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壹)情景引入,引发思考------杨叔子打猪草的故事。 教师活动:讲述“扬叔子年轻于咸宁‘劳动锻炼’插队劳动时,有壹天师傅要他去打猪菜,可他又不认识猪菜,那他又是如何识别猪菜从而出色、超额地完成了任务的呢?如果是需要你去完成这个任务,你又会怎么做?请俩名同桌同学组合成探究小组,于2分钟内给出壹个可能的答案”。学生活动: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然后抽选三个小组进行课堂提问。答案分别为:(1)直接赶猪去吃猪菜通过现场观察。(2)从别人的口中得知。(3)从书本中认识猪菜。 教师活动:提问如果猪圈离猪菜地太远你会怎么调整?继续提问。 学生活动:回答无法采用第壹种方式,但可采用第2、3种方式。

小学新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下册教学计划公开课优质课教学设计

教学工作计划 一、教材分析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性质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生活型综合课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生活性;(2)开放性;(3)活动性。教材力求体现思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现实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和活动性原则。根据《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要求和本套《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写指导思想,教材将以主题单元形式展开,并重点突出以下特征: 1. 从儿童真实生活出发实现学科内容的整合 教材不是从传统德育的规范体系或德目体系展开学习内容,而是着眼于儿童现实生活的整体性,从学生生活原型出发,重新融入儿童生活之中,有机整合为学习主题。 2. 强化教材的生活指导职能 教材试图“以适应儿童现实生活为起点,帮助儿童实现高质量的幸福生活”作为一以贯之的编写线索和基调,围绕“如何发展儿童判断、选择、适应、超越的能力,以争取个人幸福、社会有用性和更广泛的人类福祉”的生活教育主题,突出教材的生活指导意识,发展儿童对幸福生活的感受能力和创造能力。一方面通过现实情景的捕捉和再创造,让儿童感受生活的美好和快乐,激发热爱生活的情感;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儿童生活中的典型问题,鼓励儿童自己在探寻问题解决方案过程中,参与生活、创造生活,展示儿童多样化的个性和丰富的智慧,培养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 3. 以活动型教学为主要特征的过程导向设计 为切实地引导活动型教学的开展,教材设计将改变传统教材编写中以教师的“教”组织教学过程的设计思路,消解以“预成的学习结果”为核心的教材组织模式下课文加练习的刻板结构,将活动型教学中学生的活动过程作为设计的主要依据。因此,教材试图从学生的学习行为出发组织主题单元,促进自主活动,在学习活动的渐次展开中,引导教师重点关注学生学习过程里呈未分化状态的整体学习状态和学习需要,使学生能在活动的不断演进过程中实现原来被课程目标割裂的“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知识技能、过程方法”目标的自然统整。 二、学生情况分析: 一年级的小朋友,在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方面都很幼稚,希望通过本册教学,努力把 1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一简单题 1.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2.简述刑法中不作为的概念和不作为构成犯罪应当具备的条件 3.简述犯罪过失的概念、特征和罪责内容 4.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 5.简述犯罪即遂的概念、认定及处罚原则 6.简述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具备的条件 7.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8.简述累犯的概念及刑事责任 9.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0.简述假释和减刑、缓刑的区别 1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关于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2.简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信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3.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4.简述一半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辨析题 1.请对“作为是身体的积极行为,不作为是身体上的消极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2.请对“君子报仇,75岁不晚”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3.请对“…应为而不为?就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4.请对“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是间接故意”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5.请对“无犯意则无犯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6.请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只能存在于犯罪实行阶段”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7.请对“一旦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其犯罪形态就是犯罪既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8.请对“故意犯罪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过失犯罪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9.请对“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都应当视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0.请对“同种数罪都是非并罚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1.请对“教唆未遂即为犯罪未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三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素材-挑战第一次教学案例

挑战第一次》教学案例 一、教材分析 敢于尝试新鲜事物是创造型人才的基本素质,是《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要求。课程标准在设计思路中指出:“动手动脑、有创意的生活是儿童个性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时代提出的要求。它旨在引导儿童学会学习,发展认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性,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聪明才智和探究或解决问题,让生活更丰富更美好,并在此过程中展现并提升自己的智慧,享受创造带来的快乐。”《课程标准》“愉快、积极的生活”部分,要求学生“有应对挑战的信心和勇气”,具体为“敢于尝试有一定难度的任务或活动”;在“动手动脑、有创意的生活部分”,要求学生“有好奇心和多样的兴趣”,具体为“对周围环境充满兴趣,喜欢接触新事物”。“挑战第一次”的关键,是引导学生避免怯懦与鲁莽两种极端倾向,结合生活事件,发展好“勇敢”这一德性。通过第一次的经验回顾 与分享,引导学生懂得挑战队成长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分辨在生活中哪些是可以挑战的事。通过现场挑战,增强学生自我挑战的积极体验,从而坚定学生勇于挑战的品质。 二、学情分析 我班学生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谨慎有余而胆量不足,一是鲁莽有余而理性不足。这两类学生在成长中都需要教师引导。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是多样的,有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如果父母生性比较谨慎或者比较有开创性,那么学生也可能会有相应的特点。也有受家庭教养方式影响的,比如祖父母辈对孙辈的教养往往会更多溺爱、更多地包办和限制。为了小朋友的安全,有的家长可能会采用过度夸大行为后果的方式,压制学生对新生事物的探索欲。但也有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过于放手,对尚处于小学生低年级阶段的孩子对挑战的渴望缺少必要的鼓励和引导,有的家长会错误地认为多让孩子挑战是培养他们“闯劲”的重要途径,因而过多地支持与表扬。因此,本课的教学重点在于一方面鼓励学生大胆尝试与探索,另一方面教会学生理性对待尝试中出现的问题。 三、活动目标课前预习目标。 1. 听一听或读一读《小马过河》的故事。 2. 通过课前的亲子沟通交流引发学生的美好回忆,作好学习的情感铺垫。

信息技术教学案例

信息技术教学案例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必备工具,青少年必须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要求,我们的课程改革 正在轰轰烈烈的开展新的教学理念新的教学模式,新的学习方法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到教学中来,它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 理念, 强调课堂教学主题,体现课堂教学艺术的特色,为此我确立了"渐进性""灵活性"""原则,确立了"协作学习与个性 化学习相结合. 现在我说的这个案例是:第二册:“输入和修改文章”中的第四模块[查找和替换]这堂课非上机时间10分钟,上机操作时间25分钟,,组内互相找不足并讨论学习10分钟 1、将学生分组,将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搭配分在一组。 2、将要学习的内容用导学案的形式发给学生。 案例实施过程: 将导学案发给学生。 教师讲解: 有时我们需要在一篇文章中查找一个字或一个词,或者把文章中多次出现得一个词或者 一段话,,换成另一个词或另一段更贴切的文字,当文章较长时,这是很麻烦的,可能找了 半天也没完全找出来,word提供了查找和替换功能,有了它,就可以很轻松的完成这类任 务。打开上一节输入的文章《送小龟回家》查找“喝酒”两个字。 第一步:将光标移到文章的开头。 第二步:单击菜单栏上的“编辑”,打开“编辑”菜单,再单击“查找” 第三步:在查找内容后面的文字框输入“喝酒” 第四步:单击查找下一处。 在查找与替换这堂课中,教师在讲解的过程中,学生也是在自己输入的文章 “送小龟回家”中跟随教师的讲解来一步一步的练习,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自己不会的问题和疑难问题,首先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询问老师.我发现学生理解的很快,心里非常的高兴。 在这个过程中,有个同学站起来问: “老师,我能不能在查找与替换中只用替换而不用查找呢?” 我觉得这个同学在学习的过程中动了脑筋是一个很好 的事情,就鼓励他试一试,他很高兴的自己做了一遍,然后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周岁18周岁,不满16已满A.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10: D D C C C —6答案: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是真实而又典型且含有问题的事件。简单地说,一个教学案例就是一个包含有疑难问题的实际情境的描述,是一个教学实践过程中的故事,描述的是教学过程中“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以下是分享的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媒介素养和“信息节食”,了解网络规则能力目标学会“信息节食”;掌握正确地传递网络正能量的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形成正确的网络生活意识和习惯;养成遵守网络规则的意识;养成利用网络合理表达诉求的习惯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网络的正面作用,学会利用网络优势正确上网。 教学难点:掌握正确的网络生活方式。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展示下列图片) 同学们先欣赏图片,再谈谈感受。教师过渡:通过上一课时的学习,我们知道网络有利也有弊,这几幅图片,告诉我们要学会正确运用网络。今天我们就学习《合理利用网络》。 二、新课讲授目标导学一:理性参与网络生活活动一:小军的一天(展示下列材料) 自从有了网络,小军忙了起来:天气预报觉得很有趣,他收藏了起来,小学的知识很好,收藏起来;谁整理的古代诗词很好,收藏起来;这么美的图片,收藏起来;这么多名人故事,收藏起来,初中的物理、化学、数学知识,收藏起来……在小军的生活中,“收藏”成为主要方式。21教育网 1.思考:初中生小军这一天忙不忙? 2.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教师总结:小军的一天是忙碌的。小军之所以这么忙是因为没有养成良好的媒介素养。不能辨别信息,大量有价值和无价值的网络信息让小军应接不暇。网络影响了他的生活。 教师总结:(1)要提高媒介素养。(2)要学会“信息节食”。活动二:“谣言”来了(展示下列图片) 1.思考: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

48篇信息技术教学案例分析

中小学教育教学案例分析例谈 一、什么是教育案例分析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是指围绕一定的教育目的,把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可供学习者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往往是一个故事、一个事例或一个事件),通过学习者独立分析或相互讨论,来提高学习者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能力的一种方法。 市一位青年教师曾写过一篇《走近语文教学的艺术殿堂》,其中写到在一次作文讲评课上,让一个男生上讲台朗读,结果这位略有口吃的同学遭到了哄笑。 台下的同学们紧紧注视着他,课堂里死寂一片。沉默中,我突然从后悔自责中省悟:初为人师的我不是也有过临场时的恐惧和冷场时手足无措的尴尬吗?然而是自信战胜了这一切。有时候,一次小小的成功能够激活一个人在的巨大的自信,可一次难忘的失败也往往可以摧毁一个人仅有的一点自信。眼前的这一个男孩难道会陷入后一种情形吗?不,绝不能。我终于微笑着开口了:“既然他不太习惯在众目睽睽之下说话,那索性我们大家都趴在桌上,不看,只用耳朵听吧!”我带头走到教室后,背对讲台站定,同学们也纷纷趴下头来。终于,我的背后传来了轻巧的羞怯的声音。那的确是篇好作文,写的是他和父亲间的故事。因为动情的缘故,我听到他的声音渐渐响了起来,停顿也不多了,有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声情并茂了,我知道他已渐渐进入了状态,涌上心头的阵阵窃喜使我禁不住悄悄回头看看他。我竟然发现台下早已经有不少同学抬起头,默默地赞许地注视着他。朗读结束后,教室里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知道这掌声不仅仅是给予这篇作文的。(案例分析并不注重“唯一”的标准答案,而更注重学习者的思考与分析过程。) 二、教学案例分析与教师教育理论学习 案例是学校问题解决的源泉。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向全党提出:"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针对当前教育理论界风行的"浅入浅出"、急功利近,"深入深出"、食洋不犯"浅入深出"、故弄玄虚,以及刻意包装、虚假宣传、浮躁肤浅的不良风气,课题组鲜明地提出,要"深入浅出",返朴归真,坚持深入学校实际,研究现实问题,脚踏实地做学问。 案例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梯。案例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案例是教育理论的故乡。 案例是教师独特的话语系统。本研究从数千个案例中辑录了60个案例,选自28所实验学校、两所幼儿园。表述的风格不同,案例的写法各异,焕发出每所学校独特的个性色彩。但它们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同角度生动地记录了中国基础学校在改革发展进程中,观念的变革,实践的探索,理性的思考,前进的足迹,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鲜明的中国特色。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是教师教育理论学习的重要容,是自身成长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它与教育理论学习关系非常密切:过分偏重教育原理(原则、观念),难免空泛;过分依赖教学经验(技能技巧),易致盲目。以案例为基础的探讨恰好可以弥补这两者的缺失。案例研究分析的是真实教学情境下,面对不确定的、复杂多变的教学情境,教师所作的决策判断或两难困惑,从而促进教师实践的反思和默会的智慧。 教育理论是教学案例分析的基础,教学案例分析是教育理论学习的重要补充以及具体运用。(与纯理论学习相比,两者的侧重点存在不同:①目的不同。纯理论学习主要目的在于系统地掌握教育原理、原则、方法等,教育教学案例分析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习者的教育理论运用能力②方式不同。纯理论学习采取的是“理解—接受”的学习方式,而案例分析采取的是“理解—运用”的学习方式。)一个典型的案例可以生动形象的诠释一个教育观念,

部编版三年级下道德与法治《8大家的“朋友”》优质课教学设计

8大家的“朋友” 教学目标 1 ?知识与能力 (1) 认识生活中常用的公共设施,知道它们的作用。 (2) 知道如何去爱护公共设施。 2 ?情感与态度 知道公共设施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 3 ?行为与习惯 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习惯,争做文明小公民。 4. 过程与方法 通过活动展示和故事讲述,认识到公共设施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通过感受公共设施的“委屈”,倾听公共设施的“心声”等活动,体会到公共设施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去爱护。 教学重、难点 1. 重点 知道公共设施的作用,学会爱护公共设施。 2. 难点 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主动去爱护公共设施。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来源*:#中教网 多媒体课件。 学生准备 观察学校或家庭附近的公共设施受损坏的情况,并记录到调查表中。 教学过程

一、认识我们的“朋友” 1. 出示课件:同学们,今天老师想给大家介绍--些特殊的朋友,你能说出它们的名字吗? 2. 学生回答:公用电话亭、路灯、垃圾桶、休息椅。 3. 总结:像这些"朋友”这样,在公共场所供大家使用为方便大家的生活而 第1 页共4页 设置的设施,称为“公共设施”。 4 ?你还知道哪些公共设施? 5. 学生回答。 预设:交通信号灯、护栏、小区健身器材、凉亭. ....... 来源#~: %zzs@t eAp.co m] 二、感受“朋友"的作用[www A.#z &zstep *.c@om 1 ?出示图片。图1,休息椅"当你行走在公园里,想坐下休息时,我会张开 双臂让你坐下来歇一歇。” 图2,垃圾桶:“当你想扔掉手中的垃圾时,我会笑眯眯地对你说,扔到我 这里,保持街道的清洁!” 图3?路灯:“漆黑的夜晚,我为人们照亮回家的路。” 2. 你还知道哪些公共设施的作用?请大家说一说。 3. 小组交流,学生代表回答。 预设:小区健身器材:可以帮助我们锻炼身体,增强我们的体魄.... 4. 这些公共设施默默地为我们服务,为我们的生活提供很大的便利,如果 没有了这些公共设施,同学们想一想,我们的生活将会是什么样呢?来看看小叮 当的旅行遭遇吧。 5. 播放小叮当旅行片段:小 叮当来到一个没有公共设施的国度. .... [www.z#z st&e*p ~.c@om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 1.(2016年单选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2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危险驾驶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2.(2006年单选10)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甲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选C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的关键是: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所要求的过失是日常生活中的过失,而不是履行职务、职责中的过失。甲的过失发生于生产作业期间,故甲的行为不构成失火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之一,即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处理原则,甲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3.(2010年单选15)某矿井在开采中瓦斯浓度超标,工人向矿主反映。矿主拒绝解决问题,并威胁不干活即开除,要求工人继续采矿,致3人窒息死亡,5人重伤。该矿主的行为应定为(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矿主威胁工人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采矿,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可见,选D项。不选A项的理由: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关键区别是客观表现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表现是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客观表现是不听规劝,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A项表述的情形不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表现。不选B、C项的理由: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过程中,会发生致人死亡等后果,但只要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就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论处,不另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如果不是发生在特定场合,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可见,不选B、C项。 4.(2016年单选13)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某药店,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 《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选D项。 5.(2005年单选16)境外走私人阿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阿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经营罪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1.1《我与社会》优秀教案

八年级上道德与法治第一课第一节 我与社会教学设计

第一单元走进社会生活 第一课丰富的社会生活 第1课时我与社会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教学重点:理解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 教学难点:让学生认识到自身发展与社会的关系,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的复杂性。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链接视频——《鲁滨逊漂流记》情境视频(片段))初到孤岛的鲁滨逊是绝望的,慢慢地,他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大家想一想:流落孤岛的鲁滨逊是真的与世隔绝吗?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一课第1课时:我与社会。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感受社会生活 (一)基于生活经验,认识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性 活动一:图片欣赏(多媒体展示情景图片) 设计意图:通过几个典型画面的描写呈现社会生活不同领域的横切面,意在让学生在直接或间接的在生活经验中体味生活、认识社会。 1.这几幅图片分别是什么内容? 提示:第一幅是参观工厂;第二幅是参加农村劳动;第三幅是听法制讲座;第四幅是集体活动。 2.这些活动给你什么感受? 提示:我们的社会生活绚丽多彩。 (二)基于成长体验,认识社会生活空间的延展 活动二:小华的暑期“大事” 设计意图:让学生以小华暑期的“大事”为参照,回顾自己的暑假生活,将暑假生活与个人成长结合起来,通过探究认识到,如果生活是一个圈,每个人长大的过程就是社会生活空间不断延展的过程。 1.暑假里,哪些事情让你印象深刻?把你的感受写下来,与同学分享。 提示:学生讨论回答 2.同学们思考一下,还有哪些我们参与过的社会生活?(学生讨论回答) 提示:例:敬老院做志愿者;旅游;参加兴趣班;参加夏令营等。 3.参加这些活动有什么意义? 教师总结:随着身体的成长、智力的发展、能力的提高,我们的社会生活空间不断延展,我们会与越来越多的人打交道,对社会生活的感受越来越丰富,认识越来越深刻。 目标导学二:我们都是社会的一员 (一)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1.图片展示:社会关系网 2.思考:我们该如何理解每个人都是社会这张“大网”上的一个“结点”? 提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行和新的通信技术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呈现网络化的权势,其特点是人们虽然属于若干群体,但可以通过熟人在不同的社交圈子与他人联系,由此人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联系更多人,这种联系类似于计算机结点间的互相连接。社会网络几乎可以以任何活动为中心,这是一种基于“网络”(结点之间的互相连接)而非“群体”(明确的边界和秩序)的社会组织形式,被称为“社会网络革命”。 (二)人的身份是在社会关系中确定的。 活动一:情景探究 设计意图:以两幅情境图呈现同一个中学生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身份,意在引导学生从现实生活中出发探究其中的原因。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27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的是( ) A.基本犯√ B.未遂犯 C.结果加重犯 D.预备犯 立法者在设置分则各条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时,通常按照犯罪客体所遭到的实际侵害来设置基本的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刑。一般将《刑法》第114条的危险犯认作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基本犯,第115条的结果犯认作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结果加重犯。 2.甲拦路抢劫,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后发现原来是自己的邻居乙(乙造成轻微伤),于是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并 赔偿乙100元钱,让乙赶快离开,自己继续等待下一行人。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 A.抢劫罪(既遂) B.抢劫罪(中止)√ C.故意伤害罪(既遂) D.抢劫罪(预备)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本题中,甲将乙打成轻微伤说明已经实施了抢劫罪的实行行为,但并未达到抢劫罪既遂状态(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或者抢到财物的,则是抢劫罪既遂),因此甲在既遂前,主动放弃犯罪(因为邻居并不能构成继续 实施犯罪的客观障碍),也未造成危害结果的,构成犯罪中止。需注意甲虽然仍然意图继续实施抢劫行为,但对乙这次 行为而言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因此B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本题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C选项错误。 3.甲开枪杀害其妻子,开了两枪后,看到妻子痛苦万分,又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生还,但造成终身残疾。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中止)√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故意伤害罪(既遂)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需要具备三个特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性、客观有效性。甲具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但在结果发生前自动有效阻止了妻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4.刘某父亲病重,刘某担心其继母分得父亲遗产,于是买了一盒阿胶用毒药浸泡,意图杀害继母。刘某将阿胶交给继母数日后,心生悔意,于是打电话告诉继母事情真相。继母告诉刘某说,她已经发现阿胶有异,早将其丢弃,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案例教学法思想品德

【教学常规月征文】 “案例教学法”在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一、什么是案例教学法 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即围绕一定的目标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常为书面形式),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在当今世界教育中受到重视和广泛的应用。 二、案例教学法的步骤 1、教师、学生准备 上课前,教师要多方查找资料,寻找典型案例,把典型案例制成书面材料发给学生,并给学生列出一些思考题,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准备工作。注意这个步骤应该是必不可少而且非常重要的,这个阶段学生如果准备工作没有作充分的话,会影响到整个学习过程的效果。例如:我在学习“我为集体添光”一课时,我选择了这样的一组材料: 【案例一】 她站在心灵美的珠峰上微笑 ——刘玲的故事 一个15岁的女孩子,不幸患了骨癌,病魔夺去了她的左腿。但她用顽强的毅力,攀上了心灵美的“珠穆朗玛峰”,站在峰顶向人们招手、微笑…… 她,就是北京五十五中学生——刘玲。 (一) 腿在人生的道路上,是多么重要啊!然而,一些长着两条健壮的腿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踌躇不前,一些没有腿的人,却在人生的大道上飞奔…… 刘玲在八岁时,经常感到左腿疼痛,经过医生诊断,她患的是恶性骨癌。当她知道自己患的是不治之症时,她伤心极了,常常背着人在暗地里痛哭。 病情越来越严重,刘玲的左腿发生骨质变化,弯曲成150°(正常人是180°),

成了残废人。 但她没有倒下,而是用一条病腿支撑着,奇迹般地站起来。 刘玲是个活泼快活的女孩子。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兴趣广泛,喜欢唱歌、画画。在暑假里,刘玲经常去北海公园划船。望着碧波荡漾的湖水,望着美丽的白云,她陶醉了。 大自然是这样美,蓝天、白云、高山、大河……它们能给人们带来愉快。刘玲经常这样想,我是不是也能给人们带来愉快,我们的生活不是更加甜蜜和幸福了吗? 于是,小小年纪的刘玲给自己立下了这样的座右铭:使周围的人因为有了你而感到幸福。 (二) 理想是人生道路上的灯塔。 刘玲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忍着左腿剧烈的疼痛,坚持上学。有时疼得实在受不了,就让姐姐用自行车推着送她去学校。 刘玲每天到学校都很早。她先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然后一手扶着桌子,一手扫地,等同学们陆续到教室后,教室里已经是亮堂堂的了。 刘玲不能上体育课,每当同学们去上体育课时,她就把每个同学的缸子里都凉上开水,还把教室的地上洒上水。看到同学们一个个满头大汗地回到教室,大口大口地喝凉开水时,刘玲心里像吃蜜一样甜。 学校组织春游,老师怕刘玲跟不上队,劝她在家好好休息。刘玲却坚持要去,到了公园后,她让同学们把书包都摘下来,痛痛快快地去玩,而她呢,坐在一旁静静地看守着同学们的书包、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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