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玻璃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玻璃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玻璃技术要求

一、玻璃

A、玻璃及其装配

玻璃的外观效果—板面是否有扭曲变形等缺陷,需要通过视觉样板和样品进行检查并判断是否可接接受。

全部玻璃的颜色,反光率和透光率需要得到业主和建筑师的认可。

幕墙承包商需要提交玻璃样件或者制作视觉样板给业主和建筑师审核。

所有的玻璃的配置需要满足幕墙系统热工要求及荷载要求,并由玻璃供货商认可。

中空玻璃的结构胶尺寸需要通过计算确定,以承担全部设计荷载。

见附录A:玻璃种类,颜色及应用地点程表。

玻璃种类及厚度不可小于附录A之玻璃列表的规定,分包商应计算所需的玻璃厚度,以达到结构、环境、隔音和安全的要求。

所有在同一视觉平面上的玻璃的厚度均为相同,有书面批准的除外。

对于普通浮法玻璃(非钢化玻璃),提交计算书证明将如何消除因温度应力而产生破坏,以及解决温度应力问题的方法及所有假定。根据规范ASTM E1300及JGJ113-2009,因热应力而引致玻璃破坏的概率不可超过8/1000。

玻在安装玻璃时需保留足够槽口和边缘间隙和距离。

在装卸及安装时小心保护玻璃边缘避免受破损。

玻璃结构胶粘结表面不应附有污垢,灰尘,油脂及异物。

对玻璃进行所须的切割,钻孔及其它所需加工。

对外露玻璃边缘进行精磨。

玻璃在组装,运输和安装以及安装到主体建筑上后须得到防护。必须确保玻璃的保护膜不会对玻璃产生污迹和腐蚀。

璃组件需具有良好的水密和气密性能,可承受温度的变化和设计风荷载而不得有任何玻璃破裂,封胶或胶条失效及其它装配件缺陷等问题。

所有供应的玻璃组件均须根据JGJ113或 AS1288规范及相应产品标准在工厂内组装完成,未得书面批准不可在工地进行装配或再装配工作。

B、玻璃原片

1 一般规定:

所有玻璃原片均要符合GB 11614-1999要求。

所有玻璃不应含有裂纹,划痕,气泡,砂眼以及如硫化镍和其它导致有损外观及影响功

能的有害物质。

所有玻璃均为洁净,车切边缘不可有削边情况,轮切的边缘不可有爆边情况,及不带有缺口,凹口或槽口式边缘。

2 误差:

玻璃尺寸误差符合GB 11614的规定。

3 边缘质量:

退火玻璃的边缘质量条件如下:

牙状凹陷不可超过厚度的一半。

锯齿形纹只可在角的150mm范围内出现。

尖角不可超过1mm,而且不能在承托位置。

边缘倾斜不可超过1.5mm。

崩边裂片只可在角周围200mm以内出现,其深度不可超1mm,圆周或长度不可超过6mm。

含有超越上述限度裂片的玻璃将不被接纳。

4 质量记录

玻璃尺寸误差应提交玻璃质量检验记录,其中包括检验方法及成品合格率。

C、钢化玻璃

满足规范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玻璃采用符合GB11614-1999中一等品的浮法玻璃进行加工制作。

尺寸及公差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外观质量:玻璃外观上不允许存在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以及爆边、磨伤、脱胶等缺陷。玻璃边缘应切割整齐,没有明显缺陷(包括羽纹、壳状缺口等)。所有玻璃应按照尺寸精确切割,按照需要的尺寸送至工地。不允许在现场切割。

钢化玻璃在自然的典型的普通光环境下不得出现斑点或多色斑点的现象,如果出现,生产厂家必须更换玻璃。

玻璃上应清晰标注其最终安装位置和方向。所应用的单片钢化玻璃的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玻璃厚度(mm) 玻璃边长L≤2000 玻璃边长L>2000

6,8,10,12 ±1.5 ±2.0

边长

15,19 ±2.0 ±3.0

对角线差

6,8,10,12 ≤2.0 ≤3.0

15,19 ≤3.0 ≤3.5

浮法玻璃弯曲度不应超过 0.2%。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5%,波形时应不超过0.3%。

测试报告应由经认可的独立测试机构提供,由分包商签认,提交由业主、建筑师和幕墙顾问认可后才可定购材料。

D、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采用国产优质Low-E玻璃,需符合国家规范中的节能要求。

厚度根据计算确定。但玻璃配置不能低于附录A所述配置要求。

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空玻璃中采用的膜层朝向中空气体层,并符合国家标准 GB/T 18915.2。

2.镀膜颜色、标号等参照建筑师及业主的相关要求。

3.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须为一整根,采用连续折弯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胶条。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4.中空玻璃加工过程应采取措施,消除玻璃表面可能产生的凹、凸现象。

5.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6.玻璃板块应在玻璃的室外一侧做明显的标志(标签)。

采用中空玻璃时,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目允许偏差

边长

L<1000 ±2.0 1000≤L<2000 ﹢2.0,-3.0 L≥2000 ±3.0

对角线差

L≤2000 ≤2.5

L>2000 ≤3.5

厚度

t<17 ±1 17≤t<22 ±1.5 t≥22 ±2

叠差

L<1000 ±2 1000≤L<2000 ±3 2000≤L<4000 ±4 L≥4000 ±6

E、夹胶玻璃

玻璃幕墙采用夹胶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夹层玻璃》 GB/T9962-1999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边缘和切割都应准确、干净、尖锐、方正、光滑,没有毛口。所有有框的玻璃板块都应切边棱并打磨。

2.夹胶玻璃板块边缘不应出现超过标准的脱胶和收缩。分包商有责任替换掉所有脱胶的玻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3.除非特别说明,否则夹胶层最少厚度是 1.52mm,胶层边缘应加以保护,避免接触硅酮密封胶和空气。

4.玻璃上的所有开孔都应磨光并打光滑。

5.平面夹胶玻璃的弯曲度不得超过 0.3%。

6.喷涂好的玻璃,3 小时内不得沾水,不得在灰尘很大的环境放置。

7.提供认准的PVB夹层及提交详细资料(选用进口一线品牌胶片如杜邦、首诺、积水)。

所有玻璃的供应、生产、加工和质保应出自同一厂家。但需经由业主、建筑师、幕墙顾问的严格审查。若玻璃破损而需要更换时,应使用与破损玻璃相同的来自相同厂家的玻璃来更换。

F、低辐射镀膜玻璃(Low-E镀膜玻璃)

本项目选用单银离线LOW-E玻璃,LOW-E膜位于第二面(从外往里数),夹胶中空玻璃的LOW-E膜置于空气层靠外侧的玻璃上。

Low-E镀膜只能由有10年以上相关镀膜经验的加工厂商制作。

用于镀膜的玻璃,除须符合本规范浮法玻璃及钢化玻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种类的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符合GB/T18915.2-2002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2.厚度偏差: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厚度偏差应符合GB 11614标准的有关规定。

3.尺寸偏差: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 17841-1999标准的有关规定。

4.外观质量: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891

5.2-2002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

5.弯曲度: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弯曲度不应超过0.2%。

6.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弓形弯曲度不得超过0.3%,波形弯曲度(mm/300mm)不得超过0.2%。

7.对角线差: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GB 11614标准的有关规定。

8.钢化、半钢化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对角线应符合GB 17841-1999标准的有关规定。

9.光学性能: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包括: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这些性能的差值应符合GB/T18915.2-2002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要求。

10.颜色均匀性:低辐射镀膜玻璃的颜色均匀性,以用CILEAB均匀空间的色差△Eab*来表示,单位:CIELAB。测量低辐射镀膜玻璃在使用时朝向室外的表面,该表面的反射色差△E*不应大于2.5CIELAB色差单位。

11.辐射率:离线低辐射镀膜玻璃应低于0.15。

12.耐磨性: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13.耐酸性: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14.耐碱性:试验前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内容

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容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的规定。相关专业验收规主要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 50210--2001) 《建筑幕墙》(JG 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JGJ 133—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5--2001) 二、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建筑幕墙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部工程,由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主要分项工程组成。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是按同一生产条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建筑幕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如下: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和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的规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检验批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和评定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规

定表格,做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隐蔽工程验收 1.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包括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6)幕墙四周、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2.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3.隐蔽工程验收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竣工技术资料管理 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幕墙工程竣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检测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

玻璃幕墙技术交底

XXXXXXXX 项目管理表格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卡 表格编号项目名称及编 码XXXXXX广场 共5页 楼栋号 分项工程施 工方案名称玻璃幕墙安装技术交 底 工程量XXXXX 分包公司XXXXXXXX公司负责人XXXXX 交底提要:玻璃幕墙安装技术 交底内容: 一、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预埋件处理→连接角码安装→立柱安装→横梁安装→结构玻璃装配组件制作安装→清洁检查→竣工验收 二、施工操作要点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根据图纸及工程情况,编制详细的材料订货供应计划单。 2、施工机具:对所用机具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良好。 3、人员准备: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交底。 4、技术准备:熟悉图纸,准备有关图集、质量验收标准和内业资料所用的表格。 (二)测量放线 1、测量依据 测量放线是根据土建单位提供的中心线及标高点进行。幕墙设计一般是以建筑物的轴线为依据,玻璃幕墙的布置应与轴线取得一定的关系。所以必须对已完工的土建结构进行测量。 2、测量方法 建筑物外轮廓测量:根据土建标高基准线复测每一层预埋件标高中心线,据此线检查预埋件标高偏差,并作好记录;找出幕墙立柱与建筑轴线的关系,根据土建轴线测量立柱轴线,据此检查预埋件左右偏差,并作好记录。

整理以上测量结果,确定幕墙立柱分隔的调整处理方案。 幕墙立柱外平面定位:根据设计图纸和土建结构误差确定幕墙立柱外平面轴线距建筑物外平面轴线的距离,在墙面顶部合适位置用钢琴线定出幕墙立柱外平面轴线。 幕墙立柱轴线定位:幕墙前后位置确定后,结合建筑物外轮廓测量结果,用钢琴线定出每条立柱的左右位置。每一定位轴线间的误差在本定位轴线间消化,误差在每个分格间分摊小于2mm。 幕墙立柱标高定位:确定每层立柱顶标高与楼层标高的关系,沿楼板外沿弹出墨线定出立柱顶标高线。 3、测量工具 经纬仪、水准仪(有时也用水平管)和线坠。 (三)立柱制作安装 1、立柱加工 按照施工图进行立柱与套芯的连接,由施工队技术员对工人进行交底放样。连接件、芯套与立杆用螺栓连接,打眼的位置必须准备控制在误差范围内。 2、立柱安装 立柱安装顺序由下至上。 立柱安装:两个操作工人把立柱搬运到安装工作面上,使立柱上已有的中心线和测量时所定的立柱站线(钢琴线)重合,立柱顶和测量时所定的标高控制线水平,另一焊工把连接件临时点焊在预埋钢板上,然后调整立柱位置。 一面幕墙立柱安装完毕,经检查位置准确、安装牢固后,再按焊缝要求加焊。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2mm,左右偏差应大于3mm;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邻两根立柱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四)横梁制作安装 1、横梁在加工场地加工好后送安装面安装。 2、横梁位置测量 用水准仪把楼层标高线引到立柱上。以楼层标高线为基准,在立柱侧面标出横梁位置。每一层间横梁分隔的误差在本层内消化,不得积累。 3、横梁安装 将横梁安装在立柱的预定位置,要求安装牢固、接缝严密。同一层横梁的安装应由下向上进行,当安装完一层高度时,应进行检查、调整、校正、固定,使其符合质量要求。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宽度小于或等于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宽度大于35m时,不应大于7mm。 (五)保温防火材料安装

(技术规范标准)幕墙技术规范

(一)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1、招标范围 1.1折线铝合金幕墙 1.2遮阳屏装饰带 1.3 首层铝单板包饰铝合金线条雨篷 1.4 顶层铝合金线条遮阳篷 1.5 铝合金视觉百叶 1.6铝板包封装饰梁及女儿墙檐口 1.7 干挂石材幕墙 1.8投标单位对本工程外幕墙装饰部分进行设计和施工投标。负责本工程外幕墙 装饰部分的设计、结构计算、材料供应、幕墙加工制作等应包含在内的全部工作。 1.9投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幕墙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等 其它相应工作。 2、设计要求 2.1基本参数 上海地区抗震裂度7度,50年一遇大震设计。防火达国家级Ⅱ级,防火指数1小时以上,对雨蓬硬、软冲击为2000焦耳能量,为Ⅲ级,冲击不坏。并考虑雪风载下,使用寿命与结构同步。设计刚度为幕墙1/180,50年一遇。上海地区粗糙度类别D类。 2.2设计规范 幕墙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上海市地方标准等的最新版本,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如与现行规范矛盾以最新版本为准): 建筑、钢结构设计规范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210-2001 (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9)《地震震级的规定》GB/T17740—1999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11-2001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 (1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15)《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幕墙设计规范 (1)《建筑幕墙》JG3035—1996 (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3)《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材料设计规范 铝合金及其制品 (1)《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0 (2)《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JG/T133-2000 (3)《铝幕墙板》YS/T429—2001 (4)《铝及铝合金彩色喷涂层》YS/T431-2000 (5)《铝型材截面几何参数算法及计算机程序要求》YS/T437-2000 (6)《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1997 (7)《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T3190 (8)《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6892—2000 (9)《铝塑复合板》GB/T17743—1999 (10)《铝塑复合板用铝带》YS/T432-2000

幕墙工程验收规范[1]

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9.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混凝土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9.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7 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说明:9.1.8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是保证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全性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工程验收 11.1 一般规定 11.1.1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清洗干净 11.1.2 玻璃幕墙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幕墙工程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附件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 4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5 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测报告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6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7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8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9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10 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 11 淋水试验记录; 12 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11.1.3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在安装施工中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螺栓连接件; 2 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 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 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 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6 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7 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8 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11.1.4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应进行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并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每幅玻璃幕墙均应检验。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玻璃幕墙工程每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的规模,宜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2框支承玻璃幕墙 11.2.1 玻璃幕墙观感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明框幕墙框料应横平竖直;单元式幕墙的单元接缝或隐框幕墙分格玻璃接缝应横平竖直,缝宽应均匀,并符合设计要求; 2 铝合金材料不应有脱膜现象;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与设计相符,整幅幕墙玻璃的色泽应均匀;并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现象; 3 装饰压板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波纹或局部压砸等缺陷; 4 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 6 淋水试验时,幕墙不应渗漏。

幕墙工程技术要求(通用)

幕墙工程技术要求 一、玻璃幕墙的施工要求 1、施工工艺 施工顺序: 龙骨的安装→副框安装→玻璃安装→玻璃的注胶→压板、装饰条安装 第一步骤:龙骨的安装此处幕墙的主梁为钢立柱,安装时也是从结构的底部向上安装,先对照施工图检查主梁的尺寸加工孔位是否正确,然后将附件、钢芯套、防腐垫片、连接件等组装到主梁上,用螺栓将主梁与支座连接,调整主梁的垂直度与水平度,然后上紧螺母,调整好整幅幕墙的垂直度、水平度后,加固支座。 U 型槽与主梁的采用焊接固定,安装时,经测量定位,对 U 型槽点焊,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若不满足设计要求,需铲除重新焊接。 第二步骤:副框的安装铝副框在工厂内预加工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将铝副框插入预定安装位,按图安装。调整水平、垂直。并用螺钉固定。 第三步骤:玻璃的安装安装前,应对玻璃进行彻底地清洁。最后在玻璃上侧安装限位型材,临时固定玻璃。 第四步骤:外层玻璃幕墙的注胶安装固定完成后,进行注胶工序。在接缝两侧先贴好保护胶带,然后将胶缝部位用规定溶剂,按工艺要求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及时按注胶工艺要求进行注胶,注胶后刮掉多余的胶,并做适当的修整,拆掉保护胶带及清理胶缝四周,胶缝与基材粘结应牢固无孔隙,胶缝平整光滑、表面清洁无污染。 第五步骤:压板、装饰条安装拆除临时固定,并安装压板,用螺钉固定。将装饰条抬至预定安装位,并扣入压板卡槽即可。 2、幕墙安装注意事项 1) 2.1 保证项目: a)玻璃幕墙所用的玻璃、骨架、连接件、密封条、胶、防火保温材料和封 闭端面金属板材等,其品种、级别、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 品标准的规定。铝型材阳极氧化膜厚度必须大于 AA15 级。但也不宜太 厚。 b)如用碳钢骨架和连接件,必须作防锈处理,其质量应符合设计与现行技

建筑幕墙规范列表

AAA1.幕墙设计规范: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GJ08-56-2012 AAA2.建筑设计规范: 《地震震级的规定》 GB17740-2017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17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高处作业吊蓝》 GB/T19155-2017 《工程抗震术语标准》 JGJ/T97-2011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JGJ/T121-201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13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2015年版) 《混凝土用机械锚栓》 JG/T160-2017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CECS154-2003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擦窗机》 GB/T19154-20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AAA3.铝材规范: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 GB/T3190-2008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 JG175-2011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5237.1-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GB5237.2-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3-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 GB5237.4-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 GB5237.5-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 GB5237.6-2017 《铝及铝合金彩色涂层板、带材》 YS/T431-2009 《铝型材截面几何参数算法及计算机程序要求》 YS/T437-2009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16474-2011 AAA4.金属板及石材规范: 《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JC830-2005 《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 JC/T872-2000 《建筑幕墙用瓷板》 JG/T217-2007 《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 JG/T234-2008 《微晶玻璃陶瓷复合砖》 JC/T994-2006 《超薄天然石材复合板》 JC/T1049-2007 《铝幕墙板第1部分:板基》 YS/T429.1-2014 《铝幕墙板第2部分:有机聚合物喷涂铝单板》 YS/T429.2-2012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幕墙工程验收要求

9 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9.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混凝土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9.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2010-07-05 15:0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赵西安 [关键词] 玻璃幕墙幕墙规范幕墙设计 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规范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所以在规范第12章中提出了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说明中指出该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玻璃、铝型材和钢材是可以达到25年的使用年限的。结构胶目前出具的10年质量保证书只是商业上的举措,并不是指结构胶的实际使用寿命。国外已有结构胶超过30年仍然工作良好的实例。从结构胶的 耐老化试验中可以看出,结构胶使用年限达到25年是可能的,国内一些结构胶生产厂家已考虑出具25年使用寿命的文件。 二、术语、符号 (一)更明确幕墙的概念 玻璃幕墙这几年形式多样,新体系层出不穷,原有的规范对幕墙的定义已不适应当前幕墙多样 化的趋势。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规定了幕墙的几个特征: 1、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 2、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 3、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的荷载和作用。 而且玻璃幕墙除作为外围护结构外,还可以作为装饰性结构。 (二)对幕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1、幕墙指对地面倾角在75°~115°范围内的墙体。竖直的为一般幕墙,其它为斜幕墙(内倾为75°~90°,外倾为90°~115°)。在此范围外,统称为采光顶、雨棚等,按规范分工的约定不由本规范管理。 2、玻璃幕墙按其结构类型划分为: 框支承玻璃幕墙 全玻幕墙 点支承玻璃幕墙 其中,框支承玻璃幕墙按其形式可分为:明框、隐框和半隐框幕墙;按其施工安装方法可分为构件式幕墙和单元式幕墙。一些厂家所称的小单元幕墙,其玻璃板带挂钩,在现场单片安装,实际上是构件式幕墙的一种,所以不单独分类。 三、材料 (一)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中对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钢型材除热浸锌处理外,还可以用无机富锌涂料或采用其它的有效防腐措施(例如用聚氨酯涂料、氟碳喷涂等)。铝型材除阳极氧化外,还可以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等。 (二)铝合金型材 1、铝合金型材的型号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型号:6061、6063、6063A等。 2、增加了断热铝型材的规定,其中强调了隔热条应采用尼龙66。 3、给出了各种表面处理时,处理层的厚度要求(规范中的表3.2.2)。 (三)钢型材 1、增加了钢材的新品种,如耐候结构钢、钢绞线等。 2、增补了有关支承装置(吊夹、钢爪等)和张拉索杆中锚固件的规定。

建筑幕墙施工规范

建筑幕墙施工规范 篇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011版)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J J11529-2011DGJ32/ΧΧΧΧ—2011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curtain wall 2011-04-30 发布 2011-06-01 实施 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审定发布 前言 为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江苏省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行为,根据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0)19号),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了编制《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任务。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进行了调查研究,收集了各种幕墙工程标准规范等资料,总结了多年来建筑幕墙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设计、施工单位意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 1 原则,经整理分析,多次研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5 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6 全玻璃幕墙工程;7 单元式玻璃幕墙工程; 8 石材幕墙工程;9 金属板幕墙工程;10 人造板幕墙工程;11 双层幕墙工程;12 建筑玻璃采光顶工程。除第2章外其它各章均为验收要求。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鉴于本规程是国内首部较系统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些条文可能需要通过使用进一步完善。请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苏州市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无锡市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江苏合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王兴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 江苏苏鑫装饰(集团)公司 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 无锡金城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恒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苏南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龙升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标准 时间:2009-11-21 11:54:35 点击次数:130 1.2.1 本节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 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 主控项目 1.2.2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1.2.3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4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 mm。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 mm。 3、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 或第3面上。 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 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6、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2.5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设计部2010-07-05 15:0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 [关键词] 玻璃幕墙幕墙规幕墙设计 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规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 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所以在规第12章中提出了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说明中指出该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玻璃、铝型材和钢材是可以达到25年的使用年限的。结构胶目前出具的10年质量保证书只是商业上的举措,并不是指结构胶的实际使用寿命。国外已有结构胶超过30年仍然工作良好的实例。从结构胶的 耐老化试验中可以看出,结构胶使用年限达到25年是可能的,国一些结构胶生产厂家已考虑出具25年使用寿命的文件。 二、术语、符号 (一)更明确幕墙的概念 玻璃幕墙这几年形式多样,新体系层出不穷,原有的规对幕墙的定义已不适应当前幕墙多样化的趋势。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规定了幕墙的几个特征: 1、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 2、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 3、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的荷载和作用。 而且玻璃幕墙除作为外围护结构外,还可以作为装饰性结构。 (二)对幕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1、幕墙指对地面倾角在75°~115°围的墙体。竖直的为一般幕墙,其它为斜幕墙(倾为75°~90°,外倾为90°~115°)。在此围外,统称为采光顶、雨棚等,按规分工的约定不由本规管理。 2、玻璃幕墙按其结构类型划分为: 框支承玻璃幕墙 全玻幕墙 点支承玻璃幕墙 其中,框支承玻璃幕墙按其形式可分为:明框、隐框和半隐框幕墙;按其施工安装方法可分为构件式幕墙和单元式幕墙。一些厂家所称的小单元幕墙,其玻璃板带挂钩,在现场单片安装,实际上是构件式幕墙的一种,所以不单独分类。 三、材料 (一)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中对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钢型材除热浸锌处理外,还可以用无机富锌涂料或采用其它的有效防腐措施(例如用聚氨酯涂料、氟碳喷涂等)。铝型材除阳极氧化外,还可以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等。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Technical Code for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了使玻璃幕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非抗震设计或6~8 度抗震设计的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 1.0.3 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应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隐框玻璃幕墙制作厂家应制订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1.0.4 玻璃幕墙的材料、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玻璃幕墙Glass Curtain Wall 由金属构件与玻璃板组成的建筑外围护结构。 2.1.2 明框玻璃幕墙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3 半隐框玻璃幕墙Semi-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4 隐框玻璃幕墙Hidden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金属框架构件全部不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

2.1.5 全玻璃幕墙Full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板和玻璃肋制作的玻璃幕墙。 2.1.6 斜玻璃幕墙Indined Glass Curtain Wall 与水平面成大于75度小于90度的玻璃幕墙。 2.1.7 结构胶Structural Glazing Sealant 半隐框和隐框玻璃幕墙中玻璃板与铝合金构件、玻璃板与玻璃板之间结构受力粘结用的高模数中性硅酮密封材料。 2.1.8 耐候胶Weather Proofing Sealant 半隐框和隐框玻璃幕墙嵌缝用的低模数中性硅酮密封材料。 2.1.9 双面胶带Double-faced Adhesion Band 控制结构的设计设置和厚度用的二面涂的聚胺基甲酸乙烯低泡材料。 2.1.10 接触腐蚀Contact Corrosion 两种不同的金属接触时发生的腐蚀。 2.1.11 相容性Compatibility 结构胶与接触材料(包括铝合金、玻璃、双面胶带及耐候胶等)接触时,不发生影响粘结性的化学变化的性能。 2.2 符号 2.2.1 σ──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2.2.2 f ──材料强度设计值。 2.2.3 W ──风荷载设计值。 2.2.4 W k──风荷载标准值。 2.2.5 W o──基本风压。 2.2.6 βz──阵风系数。 2.2.7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8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2.2.9 ΔT ──年温度变化值。 2.2.10 f g──玻璃强度设计值。 2.2.11 f a──铝合金属强度设计值。 2.2.12 f y──钢材强度设计值。 2.2.13 α──材料线膨胀系数。 2.2.14 E ──材料弹性模量。 2.2.15 a ──玻璃短边边长。 2.2.16 b ──玻璃长边边长。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内容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相 关专业验收规范主要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幕墙》(JG 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二、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建筑幕墙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 部工程,由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主要分项工程 组成。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是按同一生产条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建筑幕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如下: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 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 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和每个 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 的规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检验批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和评定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规

定表格,做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隐蔽工程验收 1.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臵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包括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臵; (5)幕墙防火构造; (6)幕墙四周、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2.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3.隐蔽工程验收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竣工技术资料管理 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幕墙工程竣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 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 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 粘结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臵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其他设 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 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臵检测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

玻璃幕墙工程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

一、构件式玻璃幕墙的安装 1. 立柱安装 (1) 立柱可采用铝合金型材或钢型材。铝合金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n, 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钢型材截面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 (2) 铝合金立柱通常是一层楼高为一整根,接头应有一定空隙,每根之间通过活动 接头连接。当每层设两个支点时,一般宜设计成受拉构件,不设计成受压构件。上支点宜设圆孔,铰接接点在上端悬挂,采用长圆孔或椭圆孔与下端连接,形成吊挂受力状态。 (3) 为了防止偶然因素的影响而使连接破坏,每个连接部位的受力螺栓,至少需要布置2个。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0mm (4) 上、下立柱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闭口型材可采用长度不小于250mm 的芯柱连接,芯柱与立柱应紧密配合。芯柱与上柱或下柱之间可用不锈钢螺栓连接。开 口型材上柱与下柱之间可采用等强型材机械连接。上、下柱之间的缝隙应打注耐候密封 胶密封。 2. 横梁安装 (1) 横梁可采用铝合金型材或钢型材。当铝合金型材横梁跨度不大于 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0mm;当铝合金型材横梁跨度大于 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 (2) 横梁一般分段与立柱连接。为了防止幕墙构件连接部位产生摩擦噪声,横梁与 立柱连接处,为避免刚性接触,应设置柔性垫片或预留1?2mm勺间隙,间隙内填胶。 (3) 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且含镍量不应小于8% 3. 玻璃面板安装 (1) 运到现场后应分别放置在其所在楼层的室内,靠墙(或用专用钢架)放置,并加 强保护,防止碰撞损坏、面板涂膜层被划伤及面板滑动倾倒等现象。 (2) 固定点的间距不宜大于300mm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玻璃板块。

玻璃幕墙技术要求

玻璃幕墙施工技术要求 幕墙施工前应现场安装样板,由监理、业主、管理公司等各相关单位对其材料材质、品牌、安装质量等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1. 所有幕墙均采用隐框玻璃幕墙(仓库幕墙采用竖向钢龙骨) 2. 仓库幕墙采用6+9A+6中空玻璃(颜色越灰越好),女儿墙部分采用单层普通玻璃(内衬4mm灰色水泥纤维板,遮挡内部构件); 3. 楼层间不小于800高窗槛墙采用3mm灰色铝板; 4. 玻璃幕墙使用隐框幕墙,型材表面用氟碳喷涂;玻璃厚度能抵抗当地的风荷载及满足节能计算,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满足节能及立面效果)。除结构胶、耐候胶外其他与窗框接触的密封胶颜色均与窗框一致。窗框与结构缝隙应按规范发泡填充等方法处理密封。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中性硅酮类耐候密封胶; 5. 幕墙主入口采用钢结构玻璃雨棚;(由幕墙厂家完成) 6. 幕墙立挺外形尺寸为160mmx400mm,材料采用铝板外包。 7、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8、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和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9、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隐框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硐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 10、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合成的夹层玻璃。 11、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12、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若为后置埋件,必须进行现场拉拔实验,其抗拉拔实验结果必须合格。 13、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14、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5、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6、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17、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18、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范验收标准。 19、玻璃幕墙防火构造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J139-2001)的相关规定。 20、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21、玻璃幕墙使用的结构胶、耐候胶其相容性、耐候性实验、各项目性能指标必须合格。 22、玻璃幕墙的四性实验必须满足规范验收要求及设计图纸要求。 注:如与材料配置表有冲突的以本技术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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