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体现

总结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体现
总结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体现

总结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体现

1.党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基本我国现阶段的唯一中心——经济建设

我国的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

我国的强国之路——改革开放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路线的核心内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性

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②党的基本路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怎样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就要把“一个中心”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就要在实际工作中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党的基本路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2. 我国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

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地位: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相应的自治区域,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什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⑴“三步走”战略:

目的与出发点(依据):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繁荣的成果,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经过长期有步骤,分阶段的努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内容:第一步与第二步已实现

第三步【2001年-205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⑵“两个100年”的目标:补充内容

①到建党100年【1921年-2020年】时,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即实现小康社会)

②到建国100年【1949年-205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即实现共同理想,即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⑶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20世纪末)

注意: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

基本经济制度含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决定因素: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决定了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①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它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a国有经济:

含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

地位、作用: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积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担负着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重要任务。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

b集体经济:

含义: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地位、作用: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体现着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因此,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②非公有制经济:

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国家的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地位: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a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b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关系:

a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必须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b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c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4.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同时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分配制度的决定性因素:它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

共同富裕:P93--94

①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5. 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

实行依法治国的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每一个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6.基本国策:

我国的基本国策有对外开放、计划生育、保护环境。

7基本方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8.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9.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先进文化的概念: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思想道德建设,二是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2.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3.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地位:发展教育和科学,是发展先进文化的基础工程

4.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第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想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第二,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自觉履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只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境界,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如何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如何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个老话题。曾经一个时期,提起这个话题,我们似乎“理直气不壮”,因为我国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发展差距比较大,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能从理论上阐释,还得到实践的充分印证;不仅中国人民深切感受到这种制度的优越性,而且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究竟“优”在哪里呢? 从经济制度来看,我们不仅逐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而且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既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注重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比如,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们反应迅速,果断调整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举措,很快初见成效,国际社会给予了积极评价。美国经济学家斯蒂芬?罗奇说:“在经济困难时期,中国的指挥和控制体系实际上比其他市场经济体系更有效。”法国《欧洲时报》认为:“包括‘制度优势’在内的‘中国特色’已成为中国信心的有力支撑。” 从政治制度来看,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它既吸收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和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克服了其中的弊病和不足;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形成共同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既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适应了我国人口和民族众多,经济、社会、文化不发达,区域发展不平衡,传统文化影响深厚等现实状况。这些优势在抗震救灾、举办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中更是显示出巨大威力。有国外学者评价中国抗击汶川地震灾害时说:“地震之后人们确实看到了中国制度体系的优越性,中国在短时间内动员巨大的力量投入,这是其他任何制度所不能比拟的。”日本《朝日新闻》认为,北京奥运会“使中国特有的体制模式越来越显现出巨大的优越性”。 当然,不仅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两个方面,在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这样的优越性,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既遵循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此进行了艰辛探索,既取得重要成果,也遭遇过严重挫折。新时期以来,我们党

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反思(一)

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反思(一) 摘要:本文质疑了我国选举制度中选举的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等原则的所谓优越性,分析了候选人提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主张在我国的选举制度中明确规定竞选。 关键词:选举;候选人提名;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框架奉行议行合一的原则,即民选的机构对国家事务享有全权。就我国而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其它任何机关都不能超越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也不能与它相并列,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第二条是这样表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种宪政框架应该说是优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三权分立”的宪政原则的,因为它更重视民选机构的地位,赋于民选机构更大、更重要的权力,而不象“三权分立”体制那样把直接来源于民意的议会设定为与其它更为间接的方式产生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平等的位置上,并相互严格制衡。但在具体的宪政实践和权力运作过程中,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的权威地位并没有真正地显现出来,尽管拔乱反正,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无论是从权力实际运作的效果,还是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来看,都与宪法赋予它的权威地位相去甚远。“橡皮图章”的形象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那幺,如何使这枚

图章变硬起来,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国家从宪政框架上为它设定的权力呢?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及选举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不利于选出真正无私、公正、负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民代表。选举是代议制民主的基石,只有一个健康、公正、严格的选举制才有可能选出合格的人民代表来,而只有由一个个独立、正直、真正为民请命的代表才有可能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才有可能胜任宪法赋予它的权能和使命。 一、正确地、理性地认识我国的选举制度,尤其是对我们长期引以为自豪的选举制度上的优越性应该换一个角度进行审视,这样才可能使我们不至于盲目乐观,轻率拒斥世界先进的选举文化和选举技术,从而加快我国选举制度的建设,优化我国选举制度的设计。 我国的现实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际运作状况表明,我们自以为优越的选举制度、选举原则及其实际运作,与其追求的目标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选举权的普遍性的质疑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我们的选举制度从来都没有资格的特殊限制,在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相当高。选举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的确不象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过程所显示的那样,对选举权的种种限制有一个逐渐取消的过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这幺一个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应表现在两方面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应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是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体现。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致力于尽快把蛋糕做大;让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中央强调和重视分配公平、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特别是把民生问题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就是要求更加重视分好蛋糕。但这丝毫不意味着只重分好蛋糕而轻做大蛋糕。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环节中,生产起决定作用。就生产和分配的关系来讲,生产什么才能分配什么,生产多少才能分配多少。而且,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决定按照什么方式、什么原则去分蛋糕。这就是说,首先要做蛋糕,才谈得上分蛋糕;蛋糕做得越大,人们分得的蛋糕才能越大。马克思主义又认为,分配对生产有反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也有决定作用。蛋糕分得公平合理,可以调动劳动者和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得更大更好。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应当也能够把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统一起来,也就是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在分好蛋糕的同时促进蛋糕做得更大更好。但国际国内发展实践表明,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并不是天然统一的:既不是只要把蛋糕做大,收入差距就会自动缩小;也不是收入差距扩大一段时间后,就会自动趋于缩小。如果没有政府的自觉调控,收入差

距是不可能自动缩小的。即使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看,也不存在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天然统一的情况。在当代,有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重视分好蛋糕的问题,它们通过高额累进税、遗产税、慈善事业等来制约收入分配和财产占有上的差距扩大,通过较为成熟和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缩小初次分配中形成的过大差距。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既重视把蛋糕做大做好,又重视把蛋糕切好分好。无论只重做大蛋糕而轻分好蛋糕,还是只重分好蛋糕而轻做大蛋糕,都是偏离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 什么叫分好蛋糕?怎么分好蛋糕?第一,分好蛋糕不是搞平均主义、人人分得相等的一块,而应是根据各自在做蛋糕中的贡献分得相应的一块;第二,缩小收入差距不是不要差距,合理的、与贡献差距相一致的收入差距是必要的;第三,在公有制经济中分好蛋糕,就要贯彻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适时增加职工收入,规范国有企业高管的收入;第四,在私营和外资企业中分好蛋糕,就要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处理好企业利润与工资的分配关系;第五,从总的框架来讲,要把蛋糕切分为三大块——企业一块、职工(劳动报酬)一块、国家一块,现在的问题是职工的一块偏小,所以应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第六,提高劳动报酬不能“刮风”,不能一哄而上,不能只重行政命令,而应根据不同经济成分、

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

一、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美国: (1)选民: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2)参议院议员: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3)众议院议员: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4)总统: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2、选举机构的差异 中国: 中央选举机构中央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全国的选举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中央选举机构的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的 地方选举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代行选举机构的职权 基层选举机构,在县、乡两级要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随着村民自治的深入推行,村一级也开始设立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村委会选举工作。由于法律规定选举委员会只是主持选举的组织,因此,一般而言,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即宣告撤销。 美国: 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总统、副总统和两院议员等联邦性质的公职选举由联邦选举委员会主管,该委员会由6名专职委员和2名由两院秘书长兼任的委员组成。 地方主管直接选举的机构是州的选举事务委员会、州政府秘书;县、市选举工作由县选举委员会、政府秘书主管,办理具体事务的官员或雇员都由地方选举事务委员会或主管官员任命。 3、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中、美选举制度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 中国: 按照现行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公费选举原因: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二,中国更强调组织的统一指挥、领导,从中国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上看,中国选举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第三,选举经费是使民主选举得以进行的物质保障。 美国: 美国的选举费来源则较为广泛。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选举经费来源于大财团、大富翁的捐助和政党的支持。1970年后,国会通过多项立法,对竞选的捐款数额作了限制。现在,美国候选人竞选经费主要来源于: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政党资助、政府补助、

我眼中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机电工程学院 形势与政策课学期论文 论文题目:我眼中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学生姓名:王文龙 学号: 200948430111 专业班级: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901 指导教师:王晓宇 2010年 12 月 18 日

我眼中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个曾经一穷二白、积贫积弱的国家,为什么能在60年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新中国60华诞之际,人们的思索越来越清晰地汇聚成一个鲜明答案:新中国60年取得的一切成就,归根到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最大政治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发展和进步,这是我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一些西方舆论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提供了一种新的启示,正在颠覆西方的传统理论,探索“中国成功之谜”非常有意义。特别是2008年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一系列惊人表现,使许多外国政治家、学者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认为它“凸显了中国的制度优势”。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不断扩散蔓延,中国以其独有的竞争力、高效率和适应性吸引着世人目光,许多人从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带来的灾难中,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世界的重要贡献,深入研究中国经验成为当今世界新的热点。事实充分证明,在中国,除了社会主义道路,没有任何其他道路能够给中国带来这样的发展,能够改变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以雄辩的事实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我们建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完全合乎规律的正确选择。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得出的结论,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对于其他社会制度,有着巨大的优越性,尤其在国家的一些重大事件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比如去年的抗震救灾、成功举办奥运会等等。 2008年全国人民以极大的热情,高昂的斗志,积极的参与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奥运、贡献奥运。这种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摘要:从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等多各方面详细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发展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事实证明,中国大陆这三十年来追赶世界先进国家的速度是惊人的,中国的政治制度在效率上打败了西方所有的民主国家。效率是所有政治制度评比的综合指标,效率更高的政治制度就是一个更优越的制度。而高效的政治制度必将为社会其他方面如经济、科技的发展提供更加优异的环境。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个老话题。曾经一个时期,提起这个话题,我们似乎“理直气不壮”,因为我国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发展差距比较大,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能从理论上阐释,还得到实践的充分印证;不仅中国人民深切感受到这种制度的优越性,而且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一个曾经一穷二白、积贫积弱的国家,为什么能在60多年之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人们的思索越来越清晰地汇聚成一个鲜明答案:新中国60年取得的一切成就,归根到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最大政治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究竟“优”在哪里呢? 从经济制度来看,我们不仅逐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而且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既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注重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比如,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们反应迅速,果断调整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用三十余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百余年的历程,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成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分不开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坚持改革开放;既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这套制度同时借鉴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形成共同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我们在航空航天事业上的成功,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

害面前,我们展现出去紧急应变能力、动员能力和众志成城的集体意志,无不是在这一科学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所取得的。 ?在吸取了苏联经济改革失败的教训后,我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既解决了单一的和过分超前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模式不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问题,也解决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问题。在经济体制方面,我们创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和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优势。 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但是,只要我们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就一定能够将我们的优势继续发扬,不断修正错误,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充分地发挥出来。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内容摘要:中美选举制度无论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规定上,还是在选举机构、选举经费来源、选举过程以及选举规则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文章通过对两种选举制度的比较,发现其差异,并从实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分离,加强对选举的组织与宣传力度,注重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直选范围,提高选举技术含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选举规则角度出发,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选举政治现实政治中美选举制度相同和差异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政治选举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体系已趋于完善。中国是历经五千年的封建专制国家,一直以家族血统传承政治职务,政治选举制度始于近代,仅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所以无论从选举的政治理念还是选举模式,选举制度都还相当不完善,西方国家臻于完善的选举制度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板,尤其是美国这个特殊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构建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他们的这种先进制度不仅需要我们选择性的学习,而且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故我国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上,应该保持“拿来主义”的姿态,立足本国国情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当今最成熟和健全的民主体制,所以美国总统选举一直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关注,从总体来讲,美国总统选举方式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典型,

尊重承认西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并不意味着一切照搬西方民主。民主作为一种普适价值理念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但是实现民主的具体制度设计完全可以不同,也必须不同。不同水平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等因素所构造成基本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复杂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中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美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有不同的规定: ( 1)选民: 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 ( 2)参议院议员: 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3)众议院议员: 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4)总统: 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二、选举机构的差异 中国目前各级各类的选举机构都是非常设性的或暂时代行职权的组织。如果从层次上划分的话,可以分为中央选举机构、地方选举机构和基层选举机构。美国的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 三、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2011年7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数十年的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既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又有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只有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制度各司其职,有机协调,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它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于它的科学完整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上看,它不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还包括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二是在于它的科学运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当今世界其他制度体系相比较,具有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政治优势,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近年来,战胜种种特大自然灾害,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等,都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三是在于它的改革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能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才能不断培育生长点、释放生命力、展示优越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明确深化改革的重点,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和人民的实践是不断前进的,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也要不断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这一过程必将为理论创新开辟广阔前景。

法硕知识点:选举制度的普遍性原则

法硕知识点:选举制度的普遍性原则 一、选举制度的普遍性原则是什么? 答: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具体表现为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绝大多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的普遍性反映了一国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程度,国家法律对公民的参与是否有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许多国家的宪法和选举法都确立了普选制,但普选制并不是指公民毫无条件、毫无限制地参加选举,而是指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不受特别限制地参加选举,因而普选制是就一定程度而言的选举制度。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本质决定了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民主而只对占人口极少数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所以我国能够而且必须实行普遍选举的原则。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首先表现在: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我国选举权普遍性的突出表现。此外,为了实现普遍性的选举,选举法对各少数民族的选举和对归侨代表的选举作了专门规定,并规定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 我国选举法规定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他们只占我国人口的极少数,在1981年的县级直接选举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只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O.03%(1953年统计的数字是1.52%)。根据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1)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从此,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直接选举中,被剥夺政治权利和不准予行使选举权的人,在成年公民总数中所占的比例比1983年更加减少了。这是我国选举制度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有力证明。这样做,不仅扩大了我国人民民主的主体范围,加强了我国权力机关的民主基础,而且也有利于改造罪犯和违法失足者,从而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增添有用的力量。 二、结合我国国情以及我国选举制度的现状,你认为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答:回顾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政治生活的实际中,选举制度的一些环节和方面还不够健全,已经确立的选举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也还没有得到普遍而严格的遵守,从而使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加强选举制度的民主化乃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重要环节。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制度:1.“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公正、更公平、更先进、更科学的社会制度”。2.社会主人与社会公仆的区分,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的分权原则。 就目前来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大解放 :新中国60年,是经济建设硕果累累的60年。中国不仅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还创造性地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既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又注重加强宏观调控,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证。经过60年奋斗,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已超过30万亿元,一大批重要工农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首位,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当国际金融危机迎面袭来,中国的果断决策和政策效应,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许多外国政治家、学者认为,“包括‘制度优势’在内的‘中国特色’已成为中国信心的有力支撑。”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了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新中国60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60年。中国从实际出发,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这套制度同时借鉴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形成共同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面对举世震惊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国展现出的紧急应变能力、动员能力和众志成城的集体意志,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优势和巨大威力。许多国外学者由衷地赞叹:“中国在短时间内动员巨大的力量投入,这是其他任何制度所不能比拟的。”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激发了先进文化的蓬勃发展:新中国60年,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6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同时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致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60年来,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不断缩小,文化产业异军突起,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空前增强,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分析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分析 王 颖 (湖北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2) 摘要: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本文对中西方选举制度的理论基础、选举过程的监督、选举经费的来源、选举制度的目的和选举的方式方法等做比较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政治制度;选举制度;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 52;D 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146(2004)04-0025-04 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人类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选举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进步程度的标志,成为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选举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制度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狭义的选举制度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本文所论的是狭义的选举制度。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的选举制度虽有共性,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各自呈现不同的个性色彩。本文通过中西方选举制度的比较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中西方选举制度的主要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举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 西方现代选举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其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学说。近代西方社会笼罩在封建王权的专制制度之下,封建专制制度是无视人的制度,它只承认一个原则:朕即国家。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激烈地批判这种君权至上的原则,认为封建制度使人类遭受屈辱、丧 失尊严,是既不公平而又荒谬的制度。西方近代意义上的选举活动,是在资产阶级确立经济和政治上的统治之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主权在民”思想的创始人卢梭认为,人民的主权至高无上,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运用主权的人应当而且必须是缔约建立国家的人民。根据“人民主权”理论,资产阶级创造了代议制的形式,让人民选举代表机构,由它来行使人民委托给它的权力。由于受到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自身阶级局限性的影响,广大人民因财产、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等因素制约,常常被排斥在选举之外,不能真正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同时吸收前苏联的选举经验,批判地继承了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选举权一直被滥用,它们的选举制度是由财产决定的,“他们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 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财产。”[1] 1871年,巴黎公社的产生为马克思构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提供了现实的经验,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公社各 收稿日期:2004-09-18 作者简介:王 颖(1963-),女,湖北武汉人,湖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生。现主要从 事政治制度研究。 V o l .6N o.4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Jou rna l of W uhan J iao tong Po lytechn ic 2004年12月 D ec .2004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浅谈我国扶贫成就所体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谈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高中政治课本里有提到:社会主义制度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而言的 从“公有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的制度,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这样的制度必然会对扶贫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支持。 首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现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扶贫工作中,工作在各个岗位的人大代表们,通过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和需求,在提案中向国家反映真实的国民生活境况,并提供自己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政府能更好地了解帮助贫民拜托贫困。 其次,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我们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一点可以有效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使人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在农村的很多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家里只有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家中的耕地无力使用。在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下,这些家庭就可以将土地租给农业公司、政府或者别的有富余劳动力的家庭从而获得租金。这种方式使家庭收入多元化,一定程度上对扶贫起到了作用。

第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人们进行生产建设。国家将扶贫任务分配到各级政府,并以扶贫成果作为官员考核的标准之一,用强制性的手段促使各级政府深入贫民,切实为贫民利益着想,采取各种措施来扶贫。 第四,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提高物资的调配效率。国家能够有能力进行各地的物资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内部壁垒,不会像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各种复杂关系间的推诿扯皮可能导致物资的分配迟迟不能落实,从而降低了扶贫的效率。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社会绝不能容忍资本主义社会里出现的少数人掌握着国家的大部分财富,甚至左右政局的现象。正是因为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是共同富裕,尽管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富裕,但先富起来的人有义务帮助还没有富起来的人,并且回馈社会。社会主义就是要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繁荣成果,就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维护社会稳定。这些都是只关心少部分资产阶级利益的腐朽黑暗的资本主义制度不能比的。

选举制度的现状问题对策

选举制度改革刍议作者:刘霞 来源:理论法学 本站发布时间:2003-3-21 阅读量:309次 【内容摘要】针对我国选举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本文从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健全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提高代表素质,改进代表候选人介绍办法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 【关键词】选举制度代表候选人差额选举 近代意义的选举所要达到的是民主政治统治的目的,这就需要有一些制度、原则来规范选举的过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流的方法几乎完全根据选举来界定民主。民主被看成是构造权威并使其负责的一种手段。……选举是民主的本质。”①选举制度就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等等。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用选举法将选举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具体化和条文化,以达到民主选举的目的,并保证公民实现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我国自1953年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选举法起,先后四次修改了选举法,这使得我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政治生活的实际中,选举制度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的选举制度的某些环节还不够健全;二是已经确立的选举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没有得到普遍而严格的遵守。因而,我们当前面临的任务,一方面是要改革、完善现行的选举制度,使之能够适应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要将选举法已确认的应有的选举制度转化为现实性的实际存在。综合这两方面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1979年选举法 将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县一级,这在当时对于完善选举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进程具有重大意义。但是,时至今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为公民在更大范围内直接参政、议政提供了物质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公民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愿望日趋强烈,因此,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以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愿望,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层次已势在必行。那幺,目前可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哪一级呢(笔者赞成这样的观点:1.根据我国城市和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的特点,可以首先在发达城市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2.即使目前全国人大实行直接选举还有困难,也可以在省以下地方各级人大实行直接选举。②这不仅是个实践问题,也是个观念问题,有待于我们在理论上和认识上去突破,在实践中去摸索。 (二)改进和健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办法。我国现行选举法对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是采取“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办法。这种提名方式的优越性在于:它能够集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广大选民的智能,从而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巩固工农联盟,推动人民民

中国制度的优越性

我认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比没有缺点。但关键是我们怎样定义社会主义。 如果硬要把过去的单一公有制定义成社会主义,那么当然它有许多缺点——因为它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或者说真正的社会主义不是这个样子的,邓小平就针对这一点强调过发展太慢不是社会主义。 我认为社会主义就应该是我们现在这个样子,当然在初级阶段它显得不那么完善,有许多问题和缺点,这些都是正常的。因为它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对于我们中国,则是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脱胎出来),它必然带有许多旧社会的缺点和弊病,如果没有倒是很奇怪的事情了。到了社会主义的中级或者是高级阶段,这些缺点或弊病才会大大减少或降低。 其实,社会主义并不等于单一公有制。 我们看一看邓小平先生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这里他并没有提到公有制,这不会是他的疏忽,应该是他认为社会主义并不等同于公有制。 借用他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说法,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公有制;私有制也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私有制。 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按照小平同志的论述,这里包含了三层意思: ①.“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所有社会经济形态共有的任务,自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完成的任务,而且是首要任务,即“发展是硬道理”; ②.“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则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所特有的一个任务,但它是一个过程,不是短时间能够完成的,需要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逐步地消灭剥削,逐步消除两极分化; ③.“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要达到目标。这里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最终”二字。这也就意味着,这个目标不是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或者中级阶段能够达到的,而是要经过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够达到的。等我们达到这个目标,实现了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社会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开始进入我们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 从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中我们知道,指望刚一进入社会主义就能够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不现实的,因此,在社会主义的初期,不能采取单一的公有制体系。 根据对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述的解读,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存在着剥削和贫富不均、两极分化的社会,但它也是一个逐步消灭剥削、逐渐减小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既存在着按劳分配,也存在着按资分配的社会,但它还是一个按劳分配逐步增加、按资分配逐步减少的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也在不断发展,直至最终彻底消灭剥削、消除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也就彻底消除了按资分配(或者说私有制)。这时,也就开始进入我们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

从中西方选举制度对比来研究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从中西方选举制度对比来研究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以美国选举制度为例 李勇 222009*********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摘要: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 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本文对中西方选举制度的理论基础、选举过程的监督、选举经费的来源、选举制度的目的和选举的方式方法等做比较研究,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西方;选举制度;对比;完善 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 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人类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 选举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进步程度的标志, 成为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选举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制度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 狭义的选举制度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本文所论的是狭义的选举制度。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各国的选举制度虽有共性, 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各自呈现不同的个性色彩。本文通过中西方选举制度的比较研究,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一、中国与美国选举制度的比较 1.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志之一。选举权指公民享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法定权利;被选举权指公民被选任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法定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由宪法、法律加以规定并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中、美选举制度在对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上存在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现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条件较为宽松,完全不受诸如财产、性别、职业、受教育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选举经费是选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也是保障选举质量的物质基础。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按照现行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选举法之所以规定“公费选举”的原则,其原因在于: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二,中国更强调组织的统一指挥、领导,从中国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上看,中国选举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选举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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