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受理通知书

仲裁  受理通知书
仲裁  受理通知书

XX省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通知书

蒲劳仲案字[20 ] 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书及其他相关仲裁文书。

二、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受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三、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出,逾期另案处理。

四、申请人需在年月日前向本委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五、本案由为首席(独任)仲裁员、由、

为仲裁员,由为书记员组成仲裁庭,如对仲裁庭组成人员有异议,可在开庭前向本委提出。

年月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仲裁案卷留存。

最新实用文档仲裁裁决书模板及范例

仲裁协议书 甲方:×××××公司。 住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男,45岁,系该公司总经理。 乙方:××××局××公司。 住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男,38岁,系该公司经理。 双方于1994年3月1日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了松散型联营汽车运输煤炭业务的《联营协议书》,联营的1年期限已经届满,双方未获得利润;又实际联营半年多,仍未见利润。有鉴于此,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确认联营业务终止,解除联营协议,分割联营投资购置的固定资产,分担债务,分享债权,彻底清算双方的联营业务。双方一致接受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我国《仲裁法》和国家的示范仲裁规则以及该会自己的仲裁规则,对上述纠纷所作的一次性终局裁决结果。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签订于××市××区 仲裁协议 仲裁是指由仲裁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公断,它是处理这类纠纷的途径之一。我国《仲裁法》规定,对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必须经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明确的仲裁组织,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因此,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内容才是合法有效的。一是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仲裁的意思表示;二是必须明确仲裁的事项;三是应有明确的仲裁机构。如果协议中明确两个仲裁机构,则该协议是无效的,当事人应重新约定;如果协议中未明确具体的仲裁组织,则该仲裁协议也是

无效的。因此,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的前提,应当由当事人双方提供。否则仲裁委员会不得接受仲裁。当事人在合同中增加仲裁条款,依据仲裁条款,仲裁委员会也可以受理。 范例 仲裁协议 甲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乙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甲乙双方就×××(写明仲裁的事由)达成仲裁协议如下: 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将此纠纷提交×××仲裁 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仲裁书 模板

天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天州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2007)天仲案字第12号申请人:张立,男,汉族,1980年1月15日生,住天州市云天县夕阳街12号。 委托代理人:刘亦,天州市永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李辉明,男,汉族,1971年9月10日生,住天州市云天县天使街100号。 委托代理人:张三,天州市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称本会)根据申请人张立(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李辉明(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2005年10月1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于2007年1月25日受理了申请人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 根据《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会向被申请人送达了立案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材料,被申请人向本会提交了书面答辩。

申请人选定仲裁员王健,被申请人没有选定仲裁员,在本会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仲裁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会主任指定朱用开为首席仲裁员,邓日明为仲裁员,于2007年2月12日由朱用开、王健、邓日明组成本案仲裁员。 仲裁庭于2007年3月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刘亦和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三到庭参加仲裁。 仲裁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予以裁决。 一、仲裁请求与答辩 申请人申请仲裁称: 2005年10月1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申请人将其位于县城章源商城内的老县委办公楼第1层9间店面(带卫生间2间)出租给被申请人明经商。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0年零3个月,从2005年11月20日至2016年2月19日;签订合同时支付租房押金人民币10万元;租赁期内在保证本合同租期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自主经营或转让经营;合同还就房屋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等作了约定。合同还约定:双方因合同履行所产生的纠纷,应通

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

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仲裁裁决中的实体权利人在实体义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确定其应承担的义务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下面是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欢迎阅读了解。 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性不民族出生年月日 籍贯现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深仲裁(案)字[2006]第号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拒不全面履行生效裁决书/调解书。 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2】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咨询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调解书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差不多生效 仲裁裁决自仲裁庭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咨询题的规定(试行)》第10条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宅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级不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不管辖的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被申请人住宅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住宅地,关于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紧营业地或者要紧办事机构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是指执行对象。 3.申请执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依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因不同的申请主体而有所不同,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该期限是六个月。 上述期限,从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没有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申请人就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再强制执行。 假如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4.申请执行人是仲裁裁决或调解书中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包人 申请执行人应当是生效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中的实体权利人,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行为人,当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可成为申请执行人,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组织,能够成为申请人。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劳动仲裁协议书模板

劳动仲裁协议书模板 劳动仲裁协议书模板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

2007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 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 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 940元(200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 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 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 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

撤回仲裁申请书

撤回仲裁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申请撤回年月日向你委提请 的 纠纷一案的仲裁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月日 变更开庭时间(地点)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兹向你委提出变更纠纷一案开庭时间(地点)申请,变更为。 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月日 先行裁定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年月日就纠纷一案向你委申请 仲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现申请先行裁定被申请人(维持现状、恢复农业生产以及停止取土、占地等破坏性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月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年月日就纠纷一案向你 委申请仲裁,现有证据证明因(有损毁、隐匿、转移、挥霍、出卖仲裁标的物等行为),使仲裁标的物无法保存,可能导致将来的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6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20条规定,现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因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

年月日 证据保全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年月日就纠纷一案向你委申请仲裁。为确保证据完好,保证仲裁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41条规定,现申请证据保全。 请求事 项: 事实和理 由:

年月日 受理通知书(送申请人) ×××农仲案[×××]第×××号 (申请人): 你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到。经审查,仲裁申请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0条规定,本委予以受理。现将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送你。请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选定仲裁员,并将选定仲裁员通知书送本委。如委托代理人,应填写由你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于年月日前提交本委。 年月日 (仲裁委员会盖章)

受理案件通知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案件通知书(存根) ×劳仲案字〔〕第号 : 你(单位)向本委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本委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及有关的仲裁文书。 二、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三、在本案审理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变更或放弃仲裁请求。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协议。 年月日 (仲裁委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案件通知书 ×劳仲案字〔〕第号 : 你(单位)向本委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本委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及有关的仲裁文书。

二、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三、在本案审理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变更或放弃仲裁请求。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协议。 年月日 (仲裁委印)

仲裁裁决书

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2010)宁裁字第370-13号申请人:周兵男汉族1972年9月生,系南京同舟知识产权事务所职员 被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虎踞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晓蒙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帆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虎踞路81号 负责人:周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帆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周兵与被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江苏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南京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根据与被申请人移动南京分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移动电话客户办理国际长途、国际漫游业务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10年7月15日向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提出仲裁申请。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及《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条之规定,于当日受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双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本会主任指定郝海兵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本

案。 仲裁庭于2010年8月20日、9月2日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申请人周兵、两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杨帆到庭参加了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仲裁请求与答辩 被申请人辩称:被申请人已经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尽到了相应的提示义务,不存在违约的行为。因此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二、举证、质证与认证 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提供了以下证据: 证据1、2009年7月5日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移动电话客户办理国际长途、国际漫游业务协议》一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在2009年7月7日-2009年7月14日期间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并且约定了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 证据2、2009年7月5日业务受理单一份,证明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办理了开通相应业务的手续。 证据4、申请人出入境记录和登机牌一份,证明申请人原定行程是2009年7月7日-2009年7月12日,因手机在韩国不能使用,提前于2009年7月9日回国。 证据5、被申请人发给申请人的信息记录一份,证明申请人因手机国际漫游不能使用而提前回国,被申请人接到申请人的反映的问题后,于2009年7月9日承认其存在问题,并表示已在积极处理,但是此后申请人未得到任何的回复和处理意见。证据6、江苏省省属企业服务业定额发票两张、购买手机、手机卡发票各一张,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导致申请人的损失,其中到工商局查档费人民币100元,购买被申请人要求的手机为韩元105000元及购买手机卡韩元31830元。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6篇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6篇 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 xx 地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请人:xxx 女,汉族 xx 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审理并作出x劳仲案字第仲裁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18日,仲裁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仲裁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仲裁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于20xx年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仲裁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书上却要求申请人x月x日去开庭,不到庭视为放弃按缺席处理,申请人没有口头或书面承诺放弃答辩期,但是仲裁委却只给了申请人4天的答辩期,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享有当然的答辩权利,这是不容置疑的,有权利就要有实现权利的必要条件,答辩期限是条件之一,必须给予保障,仲裁委这样明显显失公平,没有保证申请人的答辩权,同时仲裁委在举证通知书中给申请人的举证期限也只给了4天,给申请人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时间限制。 二、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没有证据支持 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本案被申请人(原审申请人)xx年入职并做出纳工作这一主张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时间和岗位,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关于工作时间的证据只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交易明细,本案申请人(即原审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对被申请人(原审案件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的工作时间证据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提出异议,但是仲裁委对我方提出的异议未与理睬,并用结论来证明结论(见裁决书第2页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时间作为本案起始时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裁决结果,对申请人很不公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格式要求

洛阳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标题黑体一号加粗) (以下正文仿宋_GB2312 小三) (××××)洛仲字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写明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暂住证号码;法人写明全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其名称应以裁决时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文件上登记的名称或字号为准;个体工商户,在姓名栏中写明业主的姓名,以及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有字号的,在姓名栏最后注明“系(字号)业主”。) 住所:××××××××。(如当事人变更住所但尚未进行变更登记的,原则上以裁决时其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资料记载的住所为准。但当事人各方对实际变更而尚未变更登记的住所均加以确认时,可按该确认住所为准。当事人的地址有两个以上的,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便于履行或执行裁决)选择其一(必要时也可列两个以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应在委托代理人之前写明其法定代理人姓名,并写明该法定代理人性别、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等,以及与当事人间的身份关系。)(委托代理人如系非律师,则写明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暂住证号码。委托代理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分行列载。如代理人中有当事人单位内部和外部人员,以内部人员列前、外部人员列后为宜。内部人员需注明其在当事人内部的工作部门和职务,外部人员需列明其工作单位和职务(身份))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 洛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补充仲裁协议》)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于××××年××月××日受理了上述合同项下的××××合同纠纷仲裁案。 根据《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的规定(或根据双方的约定),本案适用普通(或简易)程序。 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及其附件,××××年××月××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其附件。 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选定×××为仲裁员,选定×××为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选定×××为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由于双方选定的首席仲裁员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首席仲裁员为×××,与×××、×××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或申请人选定×××为独任仲裁员,被申请人申请人选定×××为独任仲裁员,由于双方选定的独任仲裁员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担任本案仲裁秘书。 (××××年××月××日申请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将申请人(被申

仲裁裁决书 实例

重庆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2006渝裁(房)字第432号 申请人石平,男,汉族,1972年8月23日生,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6号3单元4号。 委托代理人凌忠实,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杨家坪房管所,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13号银都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沈正富,所长。 委托代理人曹伟,重庆钧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4年11月9日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于2006年12月1日受理了本案。 根据《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的规定,本会向被申请人送达了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木、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和仲裁员选指定书等材料。被申请人未向本会提交书面答辩。 根据仲裁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委托,本会主任依法指定胡廷非担任本案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于2007年1月18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申请人石平和申请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凌忠实,被申请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曹伟到庭陈述了自已的主张及意见。双方对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核对和质证,并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双方进行了辩论,并作了最后陈述。 仲裁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予以裁块。 一、仲裁请求与答辩 申请人提出的案件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4年11月9日签订了《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分三次付款225,772元购买位于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36号负一楼197号商铺,合同补充条款约定:“若交房后360天内出卖人不能给买受人办理其购买摊位/商铺的《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出卖人在30天内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房款并按国家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申请人如数交清了购房款225,772元,并于2004年12月23日向海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缴纳了11,412元地产税。被申请人于2005年4月8日与申请人办理了交房验收手续。现在距交房之日已经超过了360天,被申请人却不能为申请人办理两证,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退房要求被拒绝。申请人认为,由于当时就是看重能够办理两证,自已的产权有保障,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了购房款,但是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合同补充条款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94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以及由被申请人承担违约金。根据仲裁规则第68条的规定,申请人合理支出的律师费也应当由被申请人补偿。据此,申请人提出如下仲裁请求: 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4午11月9日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由申请人退还给被申请人位于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36号负一楼 197号商铺;由被申请人退还给申请人购房款225,772元,退还其他费用11,412元,并按合同约承担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为办理仲裁案件所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2,000元。 被申请人在庭审中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申请人所述买卖商铺的情况属实。2004年11月9日双方签订购房合同,2005年4月8日交付商铺,申请人此后一直正常对外租赁使用。廷迟办证没有影响申请人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也没有对其实现购房协议的意图造成损害。被申请人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该如何应对-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该如何应对- 现今,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素质逐步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很多人都会选择申请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当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才妥当呢? 一、首先,最重要的是企业必须端正态度,积极应对仲裁与诉讼,。目前,很多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主要一个原因就是用人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有的单位甚至认为员工属于无理取闹,仲裁根本不用理,有的连开庭都不去,可想而知,这样的判决结果对单位肯定是不利的。有的案件标的大的还好,还有到法院起诉重新认定的机会,碰上一些标的小的,直接适用一裁终局,单位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得赔偿。 二、在接到通知后,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要认真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对方的请求事项有哪些,对方所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 1、如果的确是用人单位有不当之处,诉讼风险很高,赔偿可能性很大的情况下,那么单位就不如在仲裁委,法院组织下进行调解,以把诉讼的风险降到最低,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如果是员工无故申请仲裁,单位证据充足,诉讼风险低的情况下,则可以继续走程序走下去。 三、应对对方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准备相关证据,制作证据目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 四、提前准备好需要用到的法律依据,带好证据材料原件,按时参加庭审。

五、领取裁决文书,如对裁决结果不服,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仲裁结束后,无论胜败,用人单位都应该总结其经验教训,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并查找到企业的管理漏洞,尽时完善。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下班后猝死,算工伤吗?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什么不同? 如何向劳动监察投诉?

仲裁案件时间规定

仲裁普通程序 一、仲裁申请与受理 1、本委员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五日内,审核符合仲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受理后的五日内向本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受理通知、本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文件;同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本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文件送达被申请人。 2、审查不符合仲裁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仲裁程序自本委员会受理仲裁请求之日开始计算 二、答辩与反请求 1、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等仲裁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本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本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答辩书副本向申请人送达。 2、受理反请求后三日内,本委员会将反请求答辩通知书、反请求申请书副本向被反请求人(本案申请人)送达。 3、当事人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是反请求的,应当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三日内将变更申请书副本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当事人收到变更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五日内应当提交书面答辩。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三、仲裁费用、财产保全、仲裁代理 四、仲裁庭 1、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或各自委托本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庭组成形式。当事人对仲裁庭组成意见不一致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约定的,由本委会主任决定。 2、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受理通知、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通之日起十五日内,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本委会主任选定一名仲裁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选定的,由本委员会主任指定。 3、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或各自委托本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未就首席仲裁员选定达成一致意见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选定的,有本委员会主任指定。 4、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或各自委托本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双方当当事人未就仲裁员选定达成一致意见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选定的,由本委员会主任指定。 5、仲裁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时,在收到仲裁请求受理通知、仲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方或被申请方应当各自协商,在本委员会仲裁名册中选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共同委托本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方或被申请人方未就仲裁员选定达成一致意见或未作出选定的,由本委员会主任指定。 6、仲裁组成后,本委员会在三日内应当将仲裁庭组成情况的书面通知向当事人送达。 7、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应该在首次开庭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再最后一次开庭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五、仲裁证据 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举证期限)内,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本委员会或仲裁庭。逾期提交的,本委员会或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但本委员会或仲裁庭认为应当接受的除外。变更仲裁庭请求或者提出反请求的,举证期限有本委员会或仲

买卖合同仲裁裁决书范本

×××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2011]×××仲裁字第号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仲裁委员会(以下称本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模具/部件采购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向本会提交的仲裁申请,受理申请人就上述合同纠纷所提出的仲裁申请。本案审理程序适用×××年×月×日起施行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 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已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组庭通知》、《仲裁规则》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等材料。 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鉴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仲

裁员。根据本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指定×××为本案仲裁员,于×××年×月×日组成本案仲裁庭。 ×××年×月×日,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到庭陈述了自己的主张,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并协助仲裁庭核对了本案的有关事实证据。被申请人经合法途径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依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对本案作了缺席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将本案的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结果分述如下: 案情 申请人诉称: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名×××)系业务往来单位,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加工生产手机部件模具及根据模具加工生产产品。双方的《模具/部件采购协议》约定,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支付模具价款的30%作为订金,在首样确认后15日内支付中期的30%的款项,在量产5K套后的15日内付清尾款40%;约定部件的付款方式为月结30天,如延期付款,申请人有权追讨利息,利率以银行贷款利率而定;并约定如发生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采购订单中再次约定付款方式为月结30天,如发生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每次接到订单后,申请人均能按期完成。×××年×月×日,被申请人出具付款联络函,确认尚欠申请人加工费总额为×××元,并要求打折,申请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举证通知书 为保证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现将当事人举证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 1、证明劳动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2、证明当事人仲裁主体资格的证据; 3、确定争议标的数额的证据; 4、证明案件是否已由其他仲裁委员会受理或审理过的证据; 5、其他与案件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其掌握管理的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以及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完成举证。确需延长举证时限的,须经仲裁庭批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举证。 三、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內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并按仲裁庭和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应当在仲裁庭审理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要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书证与物证应当提交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的复印(制)件、照片、副本、记录本;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仲裁庭审理时当事人对书证与物证的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5.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岀庭作证的,当事人要在开庭审理前提交证人名单,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仲裁员和当事人要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四、当事人应当客观、全面地提供证据,不得伪造、毁灭证据,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否则,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败诉后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存根) ×劳仲案字〔〕第号 : 你(单位)向本委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本委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及有关的仲裁文书。 二、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三、在本案审理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变更或放弃仲裁请求。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协议。 年月日 (仲裁委印)

受理案件通知书 ×劳仲案字〔〕第号 : 你(单位)向本委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本委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及有关的仲裁文书。 二、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三、在本案审理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变更或放弃仲裁请求。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协议。 年月日 (仲裁委印)

受理通知书模板

受理通知书模板 受理通知书范文一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民初第号 ______: 你诉______(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起诉人。 受理通知书范文二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通知书 粤劳仲案字〔20〕号 你(单位)年月日送来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立案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请填写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是单位的还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于年月日前送交本委。 二、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三、申请人需在年月日前向本委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2、 3、 四、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受理通知书范文三 受理通知书 ()登记内受字[]第号 : 经审查,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请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我局将于收到申请材料原件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印章) 年月日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通知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举证通知书 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 1、证明劳动人事关系发生、变更、消失等事实的证据; 2、证明当事人仲裁主体资格的证据; 3、确定争议标的数额的证据; 4、证明案件是否已由其他仲裁委员会受理或审理过的证据; 5、其他与案件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其掌握管理的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以及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完成举证。确需延长举证时限的,须经仲裁庭批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举证。 三、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

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做简要说明,签名盖章,并按仲裁庭和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应当在仲裁庭审理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要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书证与物证应当提交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的复印(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仲裁庭审理时当事人对书证与物证的原件、

原物进行质证。 5、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要在开庭审理前提交证人名单,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仲裁员和当事人要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四、当事人应当客观、全面地提供证据,不得伪造、毁灭证据,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否则,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败诉后果。 年月日

仲裁裁决书中英文对照

仲裁裁决书中英文对照 AW ARD 裁决书 双方当事人: (1) 申诉方/反诉被诉方:卖方 (2) 被诉方/反诉申诉方:买方 Parties: (1) Claimant/counter-defendant: Seller (2) Defendant/Counter-claimant: Buyer 仲裁地: Place of arbitration: 事实 FACTS 1994年,双方当事人根据某种协议规格规定签署了3份买卖一种产品的合同。在收到货运单据后,买方即按合同规定,支付了全部合同价的90%。 In 1994, the parties concluded three contracts for the sale of a product according to certain contract specifications. The buyer paid 90% of the price payable under each of the contracts upon presentation of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s contractually agreed. 按第一和第三份合同提供的产品符合协议规格,第二批货物的规格在装运前就有过争议。产品抵达目的地后重新检验,发现其不符合协议规格。为便于脱手,经过某种处理,最终买方将产品卖给了第三方,损失惨重。 The product delivered pursuant to the first and third contracts met the contract specifications. The conformity of the second consignment was dispute prior to its shipment. When the product was again inspected upon arrival, it was found that it did not meet the contract specifications. The product was eventually sold by the buyer to third parties at considerable loss, after having undergone a certain treatment to make it more saleable. 卖方提请仲裁,要求收回10%的合同余款。买方提起反诉,声称应从卖方所索费用中扣除买方估计应由卖方赔偿买方的一笔费用,即:直接损失费、财务成本费、所损失的利润及利息费。 The seller initiated arbitration proceedings to recover the 10% balance remaining due under the contracts. The buyer filed a counterclaim alleging that the seller’s claim s hould be set off against the amounts which the buyer estimates to be payable to the buyer by the seller, i.e., the direct losses, financing costs, lost profits and interest. 一、适用的法律 I. APPLICABLE LAW (1) 鉴于合同未含有关实体法的任何条款,故法律问题应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13条第3款决定。根据该条规则,仲裁员们应适用它们认为适合的法律冲突规则所规定的准据法则。 (1) The contract contains no provisions regarding the substantive law. Accordingly that law has to be determined by the Arbitrators in accordance with Art. 13(3) of the ICC rules. Under that article, the Arbitrators will apply the law designated as the proper law by the rule of conflicts which they deem appropri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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