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亚卫视中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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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用户

收转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授权协议书

合同号:

授权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86-10-6395-7069\71\73\75\76

传真:86-10-6395-7074 \ 86-10-51862742

被授权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已于2009年01月01日与澳亚卫视中文台签订了《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01月01日签订了《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协议书》,甲方有权通过卫星平台转播澳亚卫视中文台频道及销售该频道解码器;

2、乙方持有中国政府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3、乙方欲通过其闭路电视系统向其用户转播澳亚卫视中文台频道。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频道

1.1授权频道名称:中文:澳亚卫视中文台(以下简称境外卫星频道)

英文:MASTV

1.2频道播出语言:普通话

1.3频道原始信号播出卫星:亚太六号

1.4频道传输方式:加扰传输

1.5频道是数字加扰频道,需要境外卫星频道解码器以接收和转播境外卫星频道。

1.6有关事项详见《境外卫星电视频道代理协议书(仅供收费频道)》附件四。

第二条、关于授权

2.1授权期限:壹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2被授权用户种类:中国境内收视单位

2.3被授权媒体:闭路电视系统

2.4授权性质:非独家授权

2.5被授权客房数:

2.6被授权用户所在地区:中国大陆地区

第三条、各方承诺

3.1双方共同承诺:

3.1.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3.1.2遵守中国政府现行的及将来制定的关于境外卫星电视频道管理的各项规定。

3.2甲方承诺

3.2.1通过卫星平台经乙方闭路电视系统向乙方用户传输境外卫星频道节目。3.3乙方承诺及确认

3.3.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3.2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由此产生的任何索赔、责任、费用和支出一概由乙方负责,并应使甲方和╱或澳亚卫视中文台不受任何损害;

3.3.3乙方确认:

(1)境外卫星频道播出的节目及该节目的一切材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标识、商标和商号)均由澳亚卫视中文台或第三方拥有和使用。乙方不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除在本协议书项下批准外,不得不合理地使用、复制或展示境外卫星频道播出的节目或节目材料的部分或全部以用于商业目的;(2)对境外卫星频道的内容,包括为其制作、选用的全部节目,保留包括以任何媒体、载体形式在全世界使用的全部权利,乙方不得自行、亦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复制上述内容、节目;

(3)尽合理努力保护境外卫星频道内容的知识产权及该内容制作者及拥有者的知识产权,防止其它各方获得频道内容中的权利或使用频道内容。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有权自行或与澳亚卫视中文台了解乙方境外卫星频道的收视情况并在乙方的陪同下检查境外卫星频道的收视范围和被授权房间数。

4.2在甲方确信境外卫星频道任何节目片段的播放可能或将会侵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有权临时撤消该节目或通知乙方采取措施中断该类节目的转播,甲方应退还乙方停止播出转播期间的收视费,每日收视费按乙方支付的收视费总额除以授权期限总天数计算。甲方自收到相应授权播出频道支付给甲方的停播赔偿费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停止转播期间的收视费退还给乙方。

4.3保留未言明授予乙方有关境外卫星频道节目的一切权利。

4.4有权与澳亚卫视中文台不对境外卫星频道的连续性、内容或接收质量做出任何声明或保证。对境外卫星频道节目发生的延误、先占或其它故障,不由甲方和╱或澳亚卫视中文台负责。

4.5有义务于收到乙方解码器款或见到乙方付款凭证传真后7日内将解码器送至乙方当地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或乙方。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发现任何非法用户在中国大陆地区非法接收和╱或转播境外卫星频道节目和╱或栏目时,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其非法活动的义务。

5.2在未征得甲方及澳亚卫视中文台同意的情况下不可擅自更改、附加或删除本节目。

5.3不得将境外卫星频道节目发送给闭路电视系统以外的公共场合及闭路电视系统以外未经授权许可区域的义务。

5.4通过乙方闭路电视系统在指定收视点完整播放境外卫星频道节目,包括但

不限于节目原有的广告和推销材料"版权告示"协助和制作人名单的义务。

第六条、关于收费

6.1 收费单价:免费/终端

6.2 乙方签署本协议后3 日内应立即支付解码器的款项,不得扣除、预提或充抵任何费用。

6.3 收视费标准:

6.4 收视金额:人民币0.00元

6.5乙方负责支付因本协议或播放境外卫星频道而被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费用。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7.1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三十日后随时终止本协议。

7.2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通知应明确指出违约之处)之日起七日内未做出补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3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提出解除协议。乙方须于本协议届满90日内通知甲方不再续签次年《转播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授权协议书》。

授权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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