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从业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围)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评价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从事法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评价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及发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另行制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评价检测机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制定评价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对评价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评价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省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评价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认可

和管理工作。省级以下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评价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从事法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评价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第四条(服务原则)承担法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评价检测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3条、第69条)

第五条(行业自律)国家支持成立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技术服务行业组织,鼓励行业组织建立评价检测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规执业行为。(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2条)

第二章资质认可条件与程序

第六条(资质条件)承担法定安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

(二)工作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档案室100平方米以上,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

作需求。

(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评价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评价师的专业能力必须能够满足技术服务需要(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9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8条)

(四)承担单一行业(领域)安全评价的机构,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25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应按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5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应高于20%,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比例应高于50%,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比不少于30%。

(五)有健全的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七)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经历8年以上。

(八)建有与承担行业(领域)安全评价相对应的技术专家库。

(九)建有正常运行,可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资质条件)承担法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4条)(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1200万元以上。

(二)工作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800万元以上。

(三)承担单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5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分别不低于50%、25%。

(四)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

(五)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六)从事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经历8年以上。

(七)满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相关标准要求,有健全的文件化管理体系。

(八)有正常运行,可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公开承诺)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条件的评价检测机构应当在本机构公告所具备的资质条件、业务围,并公开承诺对所公告信息真实性负责。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本机构的资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机构注册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第九条(申报受理)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予以受

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容;对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结果公开)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的评价检测机构,在本部门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详见附件3),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评价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本条规定的期限。

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先证后核)首次申请单一行业(领域)评价检测机构资质的,可实行“先证后核”。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受理后,颁发资质证书,但不予公告。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评价检测机构向委托方提交首份技术服务报告前,应对评价检测机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公告;审查不合格的,收回资质证书,一年不予受理其资质申请。

第十二条(资质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作出资质认可决定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资质延续的评价检测机构应在资质有效期未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且满足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变更增项)评价检测机构名称、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注册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部门予以公告,并及时更新评价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相关信息。

评价检测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调整评价业务围、检测检验对象的,应当提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条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资质注销)评价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资质认可机关注销其资质,在本部门予以公告,并纳入评价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一)法人资格终止的。

(二)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或者未准予延续的。

(三)自行申请注销的。

(四)被依法撤销资质的。

(五)不宜继续认可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技术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自主选择具有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取得本办法规定资质证书的评价检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评价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3条)

第十六条(委托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评价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时,双方应当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围、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委托围之,受托评价检测机构的行为后果由委托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3条)

第十七条(自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检测检验对象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对评价检测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及时落实。(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8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2条)

第十八条(收费原则) 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技术服务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评价检测机构应当公布本机构的技术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查询。(注:依据《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第十九条(从业禁止)评价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开展法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

(二)不满足规定资质条件开展法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

(三)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的。

(四)擅自更改或简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容的。

(五)专职安全评价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从业的。

(六)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及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

(七)承担现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开展检测检验活动的。

(八)冒用他人在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

(九)不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条(过程控制) 评价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健全部管理体系,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质量)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管理。

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项目组组成人员应满足安全评价专业能力配备要求。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控与信息公开)评价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质量)、现场勘查情况,并同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影像按规定网上

公开。

第二十二条(从业告知) 评价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时,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照服务项目的审批监管权限,书面告知(详见附件4)项目所在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未明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的,告知委托方工商登记注册地区(县)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结果公告)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评价检测机构资质认可、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加强和规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情况。(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第二十四条(执法计划)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评价检测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年度执法计划,应当保证三年覆盖本地区注册的全部机构。

对受到投诉举报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联的机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其资质条件保持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59条)

第二十五条(重点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评价检测机构在法定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实施处罚,

并将事实、处罚结果告知注册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对评价检测机构做出暂停资质、撤销资质处罚前,应主动与机构注册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沟通,听取意见或建议,有关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对评价检测机构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应当将处罚情况及时纳入评价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60条、第75条,《行政许可法》第64条)

第二十六条(明晰职责)评价检测机构注册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下列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二)从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三)根据举报信息或有关部门告知信息,核查违规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明晰职责)评价检测机构从业地负有项目审批监管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下列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检测机构。

(二)评价检测机构现场勘查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技术服务活动职责情况。

(四)根据举报信息或有关部门、单位告知信息,现场查验评价检测机构从业情况,并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禁止干预)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评价检测机构正常活动,除政府采购的技术服务外,不得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评价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服务。(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61条、第62条有关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虚假申请)评价检测机构申请资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一年不得再次申请。(注:依据《行政许可法》第78条)

第三十条(骗取资质)评价检测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79条)

第三十一条(违规责任)评价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部管理混乱,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未有效实施的。

(二)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

(三)擅自更改或简化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容。

(四)未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

(五)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评价方法选用不当的。

第三十二条(违规责任)评价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相应资质3至6个月,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

(二)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及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

(三)承担现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开展检测检验活动的。

(四)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依据标准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够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三十三条(责任)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所得;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所得或者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9条)

对有前款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向社会公告,相关从业人员实行行业从业禁入,列入不良记录或“黑”,并及时纳入评价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1条、《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名词解释)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

承担法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机构,是指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事强制性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

出具虚假报告,是指评价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服务报告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导致报告结论定性偏离客观实际的行为。

注册地,是指评价检测机构法人注册所在地;从业地,是指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所在地。

负有项目审批监管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是指负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许可的监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三十六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7年1月31日公布、2015年5月29日修正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2009年7月1日公布、2013年8月29日、2015年5月29日修正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同时废止。

安全评价机构业务与安全评价师配备标准

备注: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可通过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术专著、科研论文、科技发明、科技奖励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确认,每人只能确定一种专业能力。

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3

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信息公开表

(参考式样)

附件4

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告知书

(参考式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部门/局(办):

我单位承接了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拟于近期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现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告知如下。

机构(盖章):

年月日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保障公路养护生产安全开展,确保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年第1号)、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全省公路系统依法对所管辖公路、桥梁涵洞、隧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保洁、养护、维修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采取的公路应急措施等工作。 第三条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边施工边通车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改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省公路管理局监督,公路总段(分局)监管,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同时接受当地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各级路 政、交警部门应依法履 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办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二)全省公路系统养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组织开展全省公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

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各类生产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 3、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转岗、复工、新聘人员和民技工等上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率达到100%; 4、设施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5、现场安全防护可靠率100%; 6、生产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率100%; 7、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无严重不符合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项目部每年初与所属各单位(包括外协队)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每年底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监督,按工程需要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第八条主管安全副经理是本项目安全主管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 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 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 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 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 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资料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并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3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 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条相关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五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第八条登高作业 (一)登高作业分为三级: 1、30m以上高处作业为一级登高作业; 2、15m~30m的高处作业为二级登高作业;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促进分部具备规范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门用于完善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精)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及财务人员等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 用计划,并将该计划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财务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实施监督,并建立专项帐户。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由施工负责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支付。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再报给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 [2009]87 号文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完善, 专家组签字认可,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等特点编制。 4、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5、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6、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抗震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公司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编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成立生产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体系,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第五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安委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或副总经理级领导担任安全委会副主任。各单位的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报审:有技术负

责人(技术员)编制,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机械管理员)会签后报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000㎡以下工程由副总工程师批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特殊工种【起重工(塔机、上人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工、绳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等】须经有资质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部位人员的疏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现场。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场调查期间,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协助。 第九条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死亡或重伤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章安保体系的建立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强弱配备,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管理网络,安全保证体系须将承包人和班组长纳入。 第十二条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各工序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项工程由技术员组织、安全员参加),制度要细化,检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康健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康健、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康健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能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 3总则 3.1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康健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康健评价和审批。 3.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职业安全康健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职责 4.1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康健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康健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配合单位,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

4.3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康健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程部、安全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康健“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经营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康健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主管领导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1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1.2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报送安全部审查后,报送经营部。 5.1.3安全部根据单位报送安措计划,经调查审核、综合平均,与12月10日前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 5.2计划的实施 5.2.1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年度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没有分外情况不得转到下年度。财务部负责考核。 5.3项目的验收 5.3.1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完工后,由工程部、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分别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建立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档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我们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在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张西臣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主管工程师、队长、安全员、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施工队根据施工人数设置专职安全员,各对对长为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队各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负责本队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落实和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工程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的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全线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第四条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为: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代建单位应成立“德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 成员:代建单位各部室负责人、副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代表等 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各单位应当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向项目办报备,主要人员调整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法定权限组织制订具体管理制度。 2.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相关要求进行监督考核。 3.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规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陕西骁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九、考核奖惩制度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三、卫生保洁制度 十四、不扰民措施 十五、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十六、安全例会制度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 十八、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施工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公司发展前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使施工过

程得到有效控制并能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制 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 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和立体 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相关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基本原则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5.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控股公司总经理及成员企业总经理分别是控股公司、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签发安全工作重大决定。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考核与奖惩。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业务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9)领导编制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及审批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2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人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落实安全设施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创造良好施工生产环境,减少各类事故,提高企业的社会信 誉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 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 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 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主管领导抓安全不能 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不能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所属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直属单位统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可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四条公司年度安全控制目标。公司安全生产的控制目标为“三消灭、两严防、一控制”。即消灭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消灭因工程施工造成的铁路行车险性以上事故和影响公路或航运交通安全的事故,消灭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严防员工非因工死亡事故,严防分承包企业员工死亡事故。大力控制员工因工伤亡事故。具体指标是: 公司年员工因工死亡率为0,年重伤率控制在0.6‰以下,年非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安全控制目标,在年度安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新建铁路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概况..........................................- 3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 -第四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4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7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7 -第七章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 39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施工生产和行车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国家、行业法规及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是现代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突出体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部及所属各工区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项目部必须处理好安全、质量、工期、效益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第四条项目部下属工区要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一工区承建所有工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自北京铁路枢纽星火站引出,经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和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朝阳市、阜新市等,沿既有沈山铁路引入沈阳站。正线全长697公里。辽宁省境内长406.7公里,其中沈阳市87.7公里、阜新市90.6公里、锦州市18.8公里、朝阳市209.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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