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37种融资模式解读

民间融资:37种融资模式解读
民间融资:37种融资模式解读

一、民间融资

1、企业向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

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之债务,将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转移于担保权人,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担保之目的范围内,取得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于债务清偿后,标的物应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受偿之非典型担保。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5、网络借贷(p2p)

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peer是个人的意思。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p2p 网络借贷平台分为两个产品一个是投资理财,一个是贷款,都是在网上实现的。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业务不涉及银行方,有着一定隐蔽性,具有贸易合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贸易合同签约时间接近、标的物为同批货物且不发生位移、合同收益固定、中间贸易商不承担转售交易风险等显著特征,是以签订货物购销合同之名掩盖企业间借贷之实质业务。

而贸易融资是银行短期融资产品,是以企业真实商品贸易为背景,基于商品贸易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资产的短期融资业务,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护。

法律风险:公司之间以签订买卖合同为名,进行企业间借贷融资,违反《合同法》第52条第(3)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7、托管式加盟

不同于标准商业特许关系(加盟),投资人以自己名义按照融资方的要求出资租赁营业场所并负担租金后,投资人再向融资人交纳购货款及装修款。整个商铺的进货、运营、财务、人员均不用出资方管理,融资方会在约定日期向出资方返还利润。

二、类金融融资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指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3、典当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4、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

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5、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6、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7、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公司股权所有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担保主债权实现的一种融资担保方式。

8、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指特定的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人于抵押权实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9、仓单质押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仓单除了具有所有权凭证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从而作为一种衍生的金融工具使用。同样,仓单作为票据,存货人可以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质押合同,以仓单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在上面签字或盖章,将仓单交于质权人后,质押权产生效力,这就是仓单质押的雏形。相较于传统的实物抵押、质押或者是第三人保证贷款,仓单质押融资很大程度上是对典型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

10、保单质押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保单本身必须具有现金价值。人身保险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属于损失补偿性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一样,不可以作为质押物;另一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一年,人寿保险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保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部分现金价值以实现债权,这类保单可以作为质押物。

三、金融融资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三种应用方式:(1)是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从而节省现金流支出;(2)是企业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放大信用,用更少的钱、更低的融资成本筹集更多资金;(3)是企业资金短缺时还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申请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货款。

4、信用证

信用证融资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融资产品,信用证的优点及生命力正是能为买卖双方提供融资服务。信用证融资是银行一项影响较大、利润丰厚、周转期短的融资业务,银行都把贸易融资放在重要地位。但银行的信用证融资会产生导致妨碍银行自身生存与健康发展的风险,这些风险甚至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所以必须对其风险进行控制。

5、内保外贷

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如此一来,境内企业就可以获得境外的低成本资金。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2010年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

对内地银行向海外开出外币担保融资函实施额度管理,即“内保外贷”——银行对外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净资产的50%。

6、公司债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购置,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约定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合同通常规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与融资租赁不同的是,金融租赁是金融机构。

8、银行保理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9、存单质押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第二种方式中,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

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担保法解释》第100- 102 条和《物权法》第223、224 条。

10、企业债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职能分工,由省级发改委预审、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债券仅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证监会监管)。

11、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

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

12、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通俗而言就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13、上市公司

(1)增发。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同时由于发行价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的限制,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

(2)配股。配股,即向老股东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简单,审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和得心应手的融资方式。但随着管理层对配股资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即以现金进行配股,不能用资产进行配股。同时,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更符合国际惯例,目前将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历史舞台。

(3)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在其没有转股之前属于债权融资,这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具有灵活性。

14、新三板企业

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是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分析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 ——优劣和适用性分析 城市投融资建设的当前形势 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我国GDP已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当前正面临经济过热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压力,导致国家实施了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银根和地根的相对收紧,使资金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城市建设对地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向前诱发效应、伴随效应、后续波及效应、等多方面贡献。但是,建设速度的加快,投资强度的加大,也使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职能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形成了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公共产品生产模式,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的赢利性领域退出来着重发挥自身的战略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如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成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而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又被称为政府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处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如项目在运营后有盈利保障的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电力、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 对于基本没有盈利的公益性公共工程(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担任投资主体,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应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而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建设期长,但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私人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一、银行信贷资金。却可能造成政府过度负债,难以为继或因政府财力信用不足,银行怠于放款。 二、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成为长期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 三、吸引社会资金。即市场化融资。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分析报告(完整版PPT+解读)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分析报告(完整版PPT+解读)导读: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离不开股权投资的大力支持。为了更好的盘点2015年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总体情况及特点,聚焦把握BAT等互联网巨头、平安等传统金融机构、万达等传统实业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概况,京北金融旗下京北智库联合IT桔子等机构重磅发布了《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分析报告》。 ?解读:BAT等巨头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布局分析 以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科技公司结合自身优势,逐步将金融深度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如百度的流量延伸、腾讯的社交金融、阿里的长尾用户,这些产品在提升用户体验的同时,也在不断构筑各家的闭环生态系统。京东、小米、360也连续发力众筹、支付、贷款等金融板块,展现出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强大决心。 传统金融机构平安集团等“主动出击”,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希望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超越其他大型金融集团;传统实业万达集团欲在BAT的夹缝中撕开一道口子,为线下体验式消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在跑马圈地的过程中,各家不仅迅速地抢占牌照资源、流量资源,也注重在相关的领域与传统金融机构和相互之间展开战略合作,如:百度与中信银行成立百信银行,腾讯与阿里、平安联合成立了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这在巩固各自竞争优势的同时,也让互联网金融投资领域精彩纷呈。 表: 互联网金融巨头行业布局汇总 注:符号“Y”表示企业开展此项业务 一、百度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布局

百度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入口之一,拥有超过6亿用户和14款用户过亿的移动App。同时,百度拥有海量互联网数据,并能基于强大的云计算能力、领先的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挖掘与智能化处理。此外,百度还是中国增速最快的服务交易平台,涵盖旅游、餐饮、出行、医疗、教育等丰富的消费场景,本身也孕育出大量小额、高频、碎片化的保险保障需求。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快速兴起,百度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不断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并在支付、理财、消费金融等领域快速崛起。 以资产端、运营端、资金端、基础服务为一体的百度金融生态圈,从支持、指引、服务、供给多个角度构建起百度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各类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及服务机构参与到百度金融的发展建设中来,集中于资产服务、增信服务的机构占据了生态体系的绝大比例。在资产端,百度旗下有百度有钱和百度小贷;在资金端,百度旗下有百度财富、百度金融、百信银行、百度钱包;在金融布局方面,百度分别与国金证券和安联保险,成立了大数据基金和百安保险。 百度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九大板块业务布局 1、支付(百度钱包) “百度钱包”是百度公司的支付业务品牌及产品名称。百度钱包打造“随身随付”的“有优惠的钱包”,它将百度旗下的产品及海量商户与广大用户直接“连接”,提供超级转账、付款、缴费、充值等支付服务,并全面打通O2O生活消费领域,同时提供“百度理财”等资产增值功能,让用户在移动时代享受一站式的支付生活。百度钱包是百度构造场景化、闭环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环。 2、贷款(百度小贷、百度财富、百度有钱) (1)百度小贷 百度旗下金融产品——百度小贷,将为hao123在内的百度合作伙伴提供金融支持。这意味着,百度的合作伙伴可以更高效地获得信贷资金,发展自身业务;同时,也反映出百度在金融领域的洞察:借势“互联网+”,解决互联网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2)百度财富 百度财富是一款产品丰富的理财超市平台,主要产品分为理财、贷款、保险、信用卡、股票、基金等。用户可通过单一账户在百度财富平台每个相应专区享受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

论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及其启示

[论文关键词]融资模式;融资结构;治理结构[论文摘要]任何企业融资模式都是在一定的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本文通过对英、美、日、德各国企业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提出了我国企业融资模式:以银行的直接监督为主,以证券市场监督为辅,二者相互结合并共同发展的模式。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方式融资,这就是企业的融资模式问题。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市场化程度及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加上不同类型国家的公司法、商法对外部投资者保护程度有所差异,从而在不同的国家形成了不同的融资模式,最终影响一国的经济增长。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本文旨在通过对各种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找出其差异并阐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对如何优化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提出一些建议。一、英美企业融资模式分析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融资模式更具有代表性,本文着重从美国企业融资的实际来进行分析。应该说,经过长期的演进和发展,美国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企业制度也已非常完善,企业行为也非常理性化。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遵循的是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责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换言之,企业先依靠内部融资(留利和折旧),然后再求助于外部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融资。这一融资顺序的选择反映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是内部融资占最重要地位。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高度分散化的企业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融资体制的形成及其运行产生了独特的影响。其一,明确清晰的资本所有权关系是实现现代公司资本有效配置的基础。因为不管企业是以个人持股为主还是以机构持股为主,企业的终极所有权或所有者始终是清晰可见的。所有者均有明确的产权份额以及追求相应权益的权利与承担一定风险的责任;其二,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因为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意味着作为企业所有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很多,当股票的买卖者数量越多,股票的交易就越活跃,股票的转让就越容易,股市的规模发展就越快,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投融资就越便捷。这种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是,投资者作为所有者(委托方)难以真正对企业经理人员(代理人)起到监督作用。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来自于市场的力量和作用。而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最强,也最直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脚投票”机制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二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业绩下滑时。[!--empirenews.page--][1][2][3][4]下一页其股票价格将会随之下跌,当股票价格下跌到远远低于企业的资产价值以下时。由于股票价格较低,其多数股权极易被其他战略投资者收购,然后这些收购者凭借其所掌握的股权,提议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接管公司,将原来的经理层撤换,这就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即企业经理人时时存在着被“恶意收购”的风险。企业经理人为了避免企业被接管以至于使自己失业,就会尽力经营好企业,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业绩。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股票价格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不易被收购。2、法律对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份的限制从法规和监管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法律一般禁止金融机构持有企业的股份。对于银行而言。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廷格尔法几乎完全禁止银行拥有公司股份,例如,该法案不允许银行拥有任何一个单个公司5%以上的股份,即使持有少数的股份也不得参与股利分配,银行信托部门虽然可以代客户(受益人)持有股份,但是不能把其受托资金的10%以上投资于任意单个公司。并且有其他的法律鼓励信托机构持股进一步分散;除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在公司股份方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融资模式深度解析

单项选择题(共 2 题) 1 当BOT项目资金不足时,为避免工程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应由()垫付这部分资金。 政府 项目发起人 债权人 保险公司 2 在项目履行阶段,()是这一阶段的主角。 政府 运营商 项目公司 承建方 多选题(共 2 题) 3 BOT模型赢得政府更多关注的主要原因是()。 激发私营部门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生产力和效率,解决基础设施运营中效率低下问题 解决政府资金短缺问题以防财政赤字和投资能力弱化等现象 建设在未来具有固定收益的项目可以发挥投资积极性 使公共设施步入私人所有制轨道 4 BOT项目中保险公司的责任包括()。 政治风险 整体责任风险 汇率风险 业务中断风险 判断题(共 2 题)

错误 6 BOT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错误 正确 单项选择题(共 2 题) 1 在BT项目建设完成和移交后,()拥有项目的经营权和所有权。 项目业主 贷款银行 投资建设方 运营商 2 BT模型的缺陷不包括()。 建设费用过大 融资监管难度大 分包情况严重 未来具有固定收益 多选题(共 2 题) 3 BT模式的主体包括()。 项目业主 贷款银行 投资建设方 运营商 4 BT模式下的贷款条件包括(). 政府为项目投资方提供的优惠政策 政府对项目质量实施有效监管 BT建设方的管理能力和资金状况 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

判断题(共 2 题) 5 BT项目中间环节过多,导致了融资成本过高。() 正确 错误 6 在项目融资建设期间,业主在法律上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错误 正确 单项选择题(共 2 题) 1 下列关于TOT融资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银行与项目经营着是债权关系 两个以上利益主体 经营主体通常只有一个 经营者承担全部的风险和利润 2 下列关于TOT融资模式的优点说法正确的是()。 以开发项目作为补偿项目 项目具有纯公益性 借贷合同关系 省去了建设环节 多选题(共 2 题) 3 TOT融资模型在中国的可行性包括()。 民间资本总额十分庞大 融资环境支持 政府参与 政治环境

投融资平台调研报告

投融资平台调研报告 一、投融资概况 (一)投融资体制状况 包括投资与建设主体,平台管理方式,投资平台职责分工等。 (二)资金来源渠道状况 包括财政资金的注入方式、规模和可以提高平台贷款承载能力、增加资本金和现金流的项目、资产、资金等具体情况。 二、投融资平台建设与运作状况 (一)平台建设情况 (二)平台运作情况 1、融资模式 ①银行贷款 包括引导银行贷款的政策、措施 ②企业融资 组建的投资公司详细情况,包括: 公司概述(成立的背景、定位、职能、发展方向等)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形式、人员结构等 融资渠道(融资方式、规模等) ③项目融资 包括BOT(建设-经营-转让)、BOO(建设-经营-拥有)、BT

(建设-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TOT(移交-经营-移交)、PPP (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等模式。 ④融资模式创新 包括利用保险、信托、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融资租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 2、融资能力状况 从融资任务完成情况客观评估融资能力;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综合对比资金需求、融资任务,分析评估未来融资能力与融资任务的匹配情况。 三、债务情况 (一)债务现状 主要包括债务主体、主要还款来源与规模、还贷方式、债务按期偿还情况。 (二)债务成因分析 从政府财力、投资需求以及债务管理等方面综合分析形成原因。 (三)债务风险评估 针对目前的债务规模和债务偿还方式、偿债来源及规模情况,分析当前还款能力和债务风险水平。

四、平台管理政策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五、做法与面临困难 (一)投融资平台建设和债务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 包括财政土地等资本金注入、政策扶持、金融机构合作等; (二)在当前宏观形势和政策环境下,政府、部门及融资平台在融资、债务处置等方面面临的困难。 六、对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对策建议 1、资本金注入方面 2、政策需求方面 3、融资渠道方面 4、银行信贷方面 5、制度建设方面 6、债务监管方面 7、规范运行方面等。

十四种主要融资方式分析比较

十四种主要融资方式分析比较 根据现有企业融资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对比各种融资方式的优劣性以及与企业的匹配性,笔者选择十四种主要融资方式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对企业融资的各种操作方式及大致的运作情形,有一个初步了解,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一、 吸收投资 吸收投资的方式融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形成企业投入资本的一种筹资方式。投入资本不以股票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股权资本的一种基本方式。在合伙企业中,两个及以上的人员共同出资可以看作为吸收投资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成立,亦可看作是吸收中方或外方的投资,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协商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吸收投资便成为吸收股东,但局限于50人以下。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发起设立人只能作为共同的投资方,一旦吸收投资,则吸收的投资性质将改变,直接成为发起人;对于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特定对象募集吸收投资,从而成立股份公司。当然,以上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上形式吸收的直接投资也可以是非股权参与,具体由协议来确定。 二、 发行股票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三、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来说,现在银行开展过的为企业融资相关的贷款包括如下五种方式。 资产抵押贷款,中小企业将资产抵押给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由相应机构发行等价的资产证券化品种,发券募集的资金由中小企业使用,资产证券化品种可通过专门的市场进行交易。担保基金来源于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信用担保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会员企业向银行借

公司融资情况汇报

公司融资情况汇报 篇一:融资分析报告 融资分析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1、成立时间:2013年5月2、股东人数:3名股东3、公司发展概况: 4、市场前景及竞争状态: ? 目前已占领东北三省市场,正在向全部范围推广产品? 现在国内主要竞争情况: ? 我们团队优势:二、资金情况1、财务状况: 2、资金缺口:自有资金700万,需要融资资金300万。资金使用计划,其中:500万用于建设新厂房500万用于扩大再生产三、融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方案,融资300万元的资金全部投入厂房建设、产品研发和占领市场。公司目标是要500万建设新型厂房,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成为该行业

领域的领头羊。 为完成这一目标,目前我公司需要打造更加完备的产业链条才能形成竞争优势,故投资建厂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预计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年均营业收入3000万元。四、融资方式简介 (一)公司内部融资 1、对象:公司正式员工 2、回报率:120% 3、金额要求:每个公司员工出资2万元入股 4、申请条件 申请集资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有一定的自有流动资金;(3)在银行开设帐户。5、具体内容:(1)出资人需保证集资资金合法性 (2)出资人与公司签订一式两份的《集资协议》,加盖公司公章和董事长签名,方可保证出资人集资的合法有效性。 (3)出资人需提供合法身份证以及个人相关资料进行集资登记(4)所集

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运作和必要的投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动用资金 (5)集资凭证不得作为货币流通,不得在证券市场上转让。(6)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资金凭证转让,转让双方必须上报行政人事部,填写《集资转让申请》,并得到董事长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方为有效。 (7)出资人持有的集资凭证如丢失应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并办理补办手续。 (8)出资人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破坏公司的根本利益、名誉和违 法犯罪等行为,公司有权利剥夺其集资的权力。6、优缺点分析 (二)银行贷款 1、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银行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项目几大模式

一、BOT融资模式 1、概念: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2、解析: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协议 (2)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维护并取得合理利润 (3)政府拥有监督权,调控权 (4)最终私人企业将项目交由政府

二、BT融资模式 1、概念: BT(Build——Transfer),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2、解析: 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与私人单位(包括外国企业)签订协议 (2)私人单位负责融资、建设 (3)私人单位将竣工项目交由政府 (4)政府依据回购协议向私人单位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回报 三、TOT融资模式 1、概念: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指政府部门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2、解析: 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

融资方式比较

财政理论与政策作业 ——不同融资方式比较分析 一 BOT (一)概念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该机构收取的费用、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 (二)运作模式 1 参与人 BOT模式多用于投资额度大而期限长的项目。一个BOT项目自确立到特许期满往往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的参与者众多。一个典型的BOT项目的参与人有政府、BOT项目公司、投资人、银行或财团以及承担设计、建设和经营的有关公司。表1-1所示为该模式的众多参与人。 表1-1: 资料来源:《项目融资—BOT模式》

2 运作模式 如图1-1所示,在不同的阶段,参与人有不同的职责。 图1-1 资料来源:《项目融资》 (三)特点 1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2 由获专营权的私营企业在特许权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并用取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3 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须无偿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4 BOT具有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是政府和投资者共同参与的一种投融资活动,要成功必须做到双赢,政府取得社会效益、投资者取得经济效益。 (四)案例 我国第一个BOT基础设施项目是1984年由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在深圳建设的沙头角B电厂。之后,随着BOT模式越来越普及,运动BOT的案例越来越多,如广深珠高速公路、重庆地铁、地洽高速公路、上海延安东路隧道复线、武汉地铁、北海油田开发。 1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 【摘要】将城市轨交通融资模式划分为政府融资模式和市场化融资模式,提出了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与土地储备机制相结合、国银行境外筹资、设立城市轨道交投资基金、民间主动融资以及地铁与房地产捆绑式开发等新的融资模式。在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风险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融资模式; 政府融资; 市场化融资 长期以来,我国轨道交通发展缓慢主要是受资金困扰。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仅靠政府投资是不现实的。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加快我国轨道交通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3] 81号文),提出实行投资渠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 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融资的基本模式有政府融资和市场化融资两种模式。 1.1 政府融资模式 政府融资以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特定的政府融资主体展开,实行“政府职能企业运作”。其融资主体是经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进行轨道交通建设的具备法人资格经济实体。 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 (1)政财政拨付的资本金(自有资金),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城市建设基金、土地批租收入、人防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按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及其他预算外资金等; (2)国债资金; (3)国内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贷款; (4)境内外发行国际债券;(5)向外国政府或国金融组织贷款; (6)依托于政府信用的商业贷款等。 政府投融资主体采用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既可以采取独资方式,也可以采取控股、参股或其他方式进行。政府投融资主体代表政府以股权方式投入,其他企业的资金依法享有股东权益,一般不享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1.2 市场化融资模式 市场化融资是以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 市场化融资的主要融资渠道有: (1)项目融资,包括PPP、BOT、BOO、TOT、ABS等; (2)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世界 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 (3)租赁融资; (4)国内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 (5)私募发起人、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 (6)依托企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 (7)留存收益等内源融资; (8)国外政府贷款。 1.3 政府融资模式与市场化融资模式的比较 政府融资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其融资量的大小,取决于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所能提供的信用程度。缺点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足;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不利于企业转换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 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

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其中BT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这些都需要注意应对,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A.完善机制,寻求法律支持 项目的谈判中、签订中、履行中以及转让中寻求法律的支持是客观的需要,这对于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十分必要。 ①在项目的谈判中 当采用BOT、BT方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 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从优确定投资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查整个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公证。

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1绪论1.1 研究背景 在现当代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历史实践都在证明一个不争的事实,资本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而我们所从事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能否迅速筹措到发展所需的资金,能否在强烈的市场竞争中利用合理的融资方式进行企业的融资活动,并且提高企 力。 和进步,更好地完善企业的资金融通和运转,更好地使企业在强大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研究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我们通过对企业融资的了解和分析,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这对每一个企业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由于每个企业都具有各自的行业特点、资产结构特点以及具体的财务状况,因此企业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并且保持资本结构一定的弹性。一个企业选择何种融资方式,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企业

都应该以其现实的和今后几年预计的净资产收益率为基本标准,同时考虑本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率等具体情况来综合选择融资方式。相信本文的深入分析和研究,会为企业的融资以及融资方式的选择提供有益借鉴。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的目的 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与选择是一个企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方面,探讨企业融资方式的比 的资金, , 就成为当前企业融资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因此,每个企业都必须对企业融资方式进行认真的比较和分析,不断调整资本结构,最终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进行企业的各项融资活动,使企业的资本结构达到最优化,从而使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化。 1.2.2 研究的意义 企业的融资过程,不单纯是为企业发展筹集资金的问题,它实质上是一种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配置过程,在我国传统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方式是“实物调拨制” ,在经济运

融资分析报告

融资分析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3年5月 2、股东人数:3名股东 3、公司发展概况: 4、市场前景及竞争状态: 目前已占领东北三省市场,正在向全部范围推广产品

◆现在国内主要竞争情况: ◆我们团队优势: 二、资金情况 1、财务状况: 2、资金缺口:自有资金700万,需要融资资金300万。 资金使用计划,其中: 500万用于建设新厂房 500万用于扩大再生产 三、融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方案,融资300万元的资金全部投入厂房建设、产品研发和

占领市场。公司目标是要500万建设新型厂房,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成为该行业领域的领头羊。 为完成这一目标,目前我公司需要打造更加完备的产业链条才能形成竞争优势,故投资建厂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预计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年均营业收入3000万元。 四、融资方式简介

(一)公司内部融资 1、对象:公司正式员工 2、回报率:120% 3、金额要求:每个公司员工出资2万元入股 4、申请条件 申请集资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有一定的自有流动资金; (3)在银行开设帐户。 5、具体内容: (1)出资人需保证集资资金合法性

(2)出资人与公司签订一式两份的《集资协议》,加盖公司公章和董事长签名,方可保证出资人集资的合法有效性。 (3)出资人需提供合法身份证以及个人相关资料进行集资登记 (4)所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运作和必要的投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动用资金 (5)集资凭证不得作为货币流通,不得在证券市场上转让。 (6)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资金凭证转让,转让双方必须上报行政人事部,填写《集资转让申请》,并得到董事长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方为有效。 (7)出资人持有的集资凭证如丢失应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并办理补办手续。(8)出资人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破坏公司的根本利益、名誉和违法犯罪等行为,公司有权利剥夺其集资的权力。 6、优缺点分析

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在BOT融资模式下,政府将民间资本引入到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之中,项目公司利用特许经营权安排融资,地方政府机构是项目发起。 一、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分析与比较 (一)BOT模式 即“建设-经营-移交”,是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 一种形式。其大致思路由以下几步构成,首先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相关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 资的基础,然后由本国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来安排融资,同时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经营该项目以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按照协议约定将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BOT项目融资中最基本的要素是特许权[1]。BOT方式有诸多优势:(1)有利于转移和降低风险;(2)能减少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3)BOT融资方式可以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4)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5)BOT项目通常都是由外国的公司进行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其次,BOT方式具有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这种优势确保了投资者获得稳定的资金回报率。 (二)ABS模式 即资产支撑的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是信贷资产证 券化的一种,指发起人(资金需求方)在未来产生稳定、可预测的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之上,经过一定的汇集组合,通过信用评级手段,以资

产所产生的预期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人(资金供给方)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并将日后收到的现金流偿还给投资者,从而实现发起人筹到资金、投资人取得回报的目的[2]。ABS模式的经济实质在于,通过信用增级这种特有的提升信用等级的方式,使得原先资信水平较低的项目得以进入国际优质的高档证券市场,享受到高级证券市场的高资信等级、高债券安全性以及高流动性、低债券利率等多种好处,得以很大程度的降低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成本[3]。ABS模式有以下主要特点:(1)通过在国际高档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资本市场流动性强,资产回报较高[4],资产周转速度快,因而容量较大,资金渠道多样化[5],因此该模式能够大规模地筹集资金[6]。 (2)ABS融资方式中,清偿债券本息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资产支持证券对原始权益人没有追索权,因此资产的风险主要由投资者和担保机构承担。同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被较多数量的投资者购买,从而使得投资风险得以进一步分散。 (3)ABS融资模式通过SPV发行高档债券筹集资金形成的负债,并不反映在原始权益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上,从而避免了对于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的条件限制。 (4)债券利率低,并且由于采用了应用SPV来进行信用增级的措施,且涉及的环节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酬金、手续费等中介费用,降低了筹资成本。这是ABS融资模式的最大优势所在。 (5)ABS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外部信用保证的支持,避免了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和信用水平对项目融资的应用限制。

企业融资的对比与启发

---------------------------------------------------------------范文最新推荐------------------------------------------------------ 企业融资的对比与启发 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通过对英美模式、日本的主银行模式和德国全能银行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即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多元化融资模式。任何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背景下进行的。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具体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融资方式为主,如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或以发行证券筹资为主,这就是企业融资的模式问题。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①。不过尽管日韩等东亚国家与德国的企业均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但东亚国家与德国在银企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市场约 1 / 16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

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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