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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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程(总/分包)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

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制表日期: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制表人:

银盛泰.嘉富丽苑工程现场工人登记表

银盛泰·嘉富丽苑项目经理部班组月份工资发放表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班组长签字:劳务管理员:附件3

劳务经纪人信息登记表

项目经理:制表人:年月日

附件4

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登记表

2.甲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确保乙方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于每月 8 日前向乙方支付部分工资人民币1500 元,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如遇家庭困难或麦收、秋收季节等情况可向甲方预支工资,但不能超出乙方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产值的90%。剩余工资在乙方合同到期时一次性付清。

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以实物、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工资;不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由其再行转发;不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质量保证金等理由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50 元/天,此费用包含:(如伙食费、通信费、城市交通费等)。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中约定因被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误工损失计取办法,但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基本生活费。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一、工程质量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管理,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支付返工工资。

二、安全生产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保障和改善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劳务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与施工岗位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及岗前交底,乙方要积极参加并

掌握;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

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有序使用各类设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件,如:居住证、信息卡等。

五、甲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健

全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定期健康检查,减少职业危害。

第七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安全责任:1.禁止乙方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同时不能在宿舍做饭,使用高功率用电工具,违反一次罚款500元,并没收乙方的做饭用具.2.进入工地现场,要求衣冠整洁,并按规定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带安全带,违反罚款100元.3.严禁乙方在工地打架,争抢材料或闹事,违者一律清出工地,并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如遇到工资拖欠等问题时,可按以下方式逐级反映协商解决: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3809091

青岛市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从其规定。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备查。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青岛东发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维权须知

农民工兄弟们:

欢迎你们来到青岛东发的大家庭,城市的建设因为有了你们的辛勤劳动而美丽,青建集团因为有了你们的加入而发展壮大,在此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你们进入施工现场后,为了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真诚的提醒你们:

一、签定劳动合同

进场后依法与正规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要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等。劳动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务工人员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至少应一式三份,企业、项目部及务工人员各持一份。

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只能与上述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余任何协议都系非法,不能作为今后索要工资的依据。如果已经发生,请及时与项目部联系,让项目部应做到心中有数,掌握好你们的数量和按协议所涉及到的工程量及劳务费,否则后果自行负担。

二、务工基本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2、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不损坏公共设施。

3、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施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服从管理,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企业形象。

4、提高职业技能。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向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

三、安全第一

建筑业是事故多发的行业,施工安全至关重要。建筑业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切记以下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带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四、维权须知

1、你们的工资应每月结算发放一次,由分包单位编制工资表,并将工资发放表在工人生活区公示。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发放形式,工资表上应注明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结存工资(记账工资),实发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每月实发工资数额。公示三日无异议时正式按工资表公示数额记账、发放工资。如果发现你的工资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时,应尽快向项目部反映、核实。如果公示后无信息反馈,则视为被认可。

2、工人进出场应在“现场工人登记表”签字。退场时应进行工资结算,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不必立即支付工资的,应由项目部监督签订工人退场工资结算表,并约好领取工资日期,到期凭签证的工资结算表到指定地点领取工资。如工人本人不能亲自来领,可签署委托书委托他人持结算表、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领,项目部核对结算表、身份证、备案签名无误后可发放工资。

3、项目经理是本工程解决工资拖欠的第一责任人,当你有劳动纠纷或争议时,可找项目经理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总包单位分管领导或集团市场经营管理部进行投诉。仍不能解决的,你可持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等相关证据,到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解决拖欠工资须准备和提交以下资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数额的有效证明(经用工单位签证的现场工程量或经济签证);所提供劳务的有关信息(工种、作业量、起止日期);所提供劳务的工程信息(工程所在地、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及项目经理名称)这些信息在工地门口的标志牌里都有,请你们进场工作后记下来保存好。

5、现场签字有效人员:总/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余任何人所开具的工程量清单、欠条都不能做为结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6、工程量确认后请及时找签字有效人员进行确认。如果现场遇到分包项目部不配合的难题,请与总包项目部联系;如果分包项目部不配合,请拨打投诉电话。

青岛东发消防有限公司投诉电话:

青岛东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为维权教育资料,职工受教育后本人签字,项目部保存

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经青岛东发项目部人员进行上述维权培训并理解,保证今后所有与本施工项目有关的维权行为都按照以上规定的方式进行。

已领取同样教育资料。

班组长签名:

工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7

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班组结算单编号:

班组:班组长:班组人员数量:结算时间段: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

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材料员:班组长:项目经理:

说明:本结算单经双方认可后,应于2日内分配到班组成员,工资分配表返回项目经理认可。

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盛泰嘉富丽苑项目部工人工资台帐

工人姓名:员工编号: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资单位:元

工人退场工资结算表

项目名称:银盛泰·嘉富丽苑工资发放单位(章):青岛君联劳务有限公司填表日期:年月日

(工人姓名),请你于年月日凭此工资结算表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县瑞阳路/街567 号(结算地点名称)君联劳务项目财务部门进行领取工资元,若本人不能前来,请签署委托书委托他人持你身份证(原件)凭此表前来结算。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经办人: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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