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科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 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科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科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保护物品,如安全鞋、手套、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为加强本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拟定标准报总经理

批准。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集团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

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生技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生技部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生技部经理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二条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三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

第四条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第五条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第六条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第七条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第八条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第十条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要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责任人签字同意后,根据品种发放

第十一条防护用品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第十二条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 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 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6、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仓库人员可以拒绝验收入库。同时,并对采购人员处以采购总额的5%的罚款。

7、各车间、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代替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突破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由于特殊需要的工种或个别工种需增发劳动保护用品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备后发放。 9、各车间、科室领导,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每个从业人员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督促从业人员正常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0、任何人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变卖或者用劳动保护用品换取其它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劳动保护用品价格一倍的罚款。 11、凡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 12、调换工种的人员,如原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未超过一半的,将原工种劳动保护用品交回仓库,并按新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3、新调入公司的人员应执所在部门证明到安全科审核后方可领用劳动保护用品。 14、各车间、科室必须保管好公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劳动保护用品流失。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最新版本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使各单位、项目部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

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第十三条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第十四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编号:SY-AQ-0140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Use system of labor protection articles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 三、内容 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3.2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3.3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

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3.3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 3.4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3.5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在更换时必须以旧换新,由部门进行统计更换,更换完毕后,将旧的劳保用品同统一放置于辅料仓,由辅料仓同一进行报废处理,凡不交旧品者,每件扣交新品80%金额。 3.6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编号:SM-ZD-92465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护品发放范围 (一)凡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根据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发放所需要的护品。 (二)经常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和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厂、部室、车间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发给必需的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比工人延长半年至一年。 (三)伤、病人员休工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其手套、肥皂等护品应停发。凡脱产学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直接参加生产或停止工作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一切防护用品。已经发放过的护品使用期限相应延长,如整月无生产任务,小护品停发。 第二条护品领用与保管 (一)车间(单位)所领取的护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发给职工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二)基本生产车间的防护手套及小护品,应按定额发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5250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依据,发放制度、期限和管理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目的 2.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2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

劳动保护用品。 3、对象 3.1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3.2项目中短期劳务派遣员工。 4、种类 4.1个人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工作鞋、围裙、袖套等。 4.2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即按季度发放的手套、口罩等。 4.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高压绝缘鞋和高压绝缘手套等。 4.4公用、备有和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5、程序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气焊用防护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耳塞等。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粉尘作业; 4、有可能存在物体打击的作业; 二、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方能办理采购。 五、劳保用品由生产工段负责发放,生产工段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六、市场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给予通报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新员工分配证明,按规定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九、各岗位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船用劳保用品。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此规定一次给予50—200元罚款。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38-9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依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鲁安监发[2010]37号)、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山东省质监局DB37/1922-2011等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操作工: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防静电)工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2副;护目镜以旧换新;防尘口罩不定期;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防噪声耳塞不定期;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 二、内操工: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安全帽每3年1个; 三、化验员: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工

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1副;护目镜以旧换新;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 四、维修工: 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安全帽每3年1个;防噪声耳塞不定期;焊接面部防护用具12个月1件;电焊工手套每月1副;普通防护手套每月2副;胶面防砸靴每3年1双; 五、仓管员: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工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2副;护目镜以旧换新;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 六、管理人员: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安全帽每3年1个;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劳动保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发那个户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以符合按清水池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安全环保科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种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比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的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公司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科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督促检查。 4.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公司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6.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使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7.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8.公司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各项目部从事施工管理和作业的人员,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公司安全质量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下属各小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核实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四)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五)项目部、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二、总则 2.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

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三、职责 3.l办公室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2办公室制定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同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果购、保管和发放。 3.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4.1办公室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4.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人证明,到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4.3员工变换工种,凭“变换工种教育” 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公司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4.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仓库。 4.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4.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4.7员工调出公司,要按规定到公司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五、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5.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5.2工作服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①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②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见表

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cc—防剌穿cj—防冲击fg—防割 ff—防辐射fh—防寒fs—防水 fy—防异物fz—防砸(1~5级)hj—焊接护目 hw—防红外jd—防静电jf—胶面防砸 jy—绝缘ny—耐油sj—耐酸碱 zr—阻燃耐高温zw—防紫外 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 见表 附件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3

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条护品发放范围 (一)凡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根据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发放所需要的护品。 (二)经常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和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厂、部室、车间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发给必需的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比工人延长半年至一年。 (三)伤、病人员休工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其手套、肥皂等护品应停发。凡脱产学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直接参加生产或停止工作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一切防护用品。已经发放过的护品使用期限相应延长,如整月无生产任务,小护品停发。 第二条护品领用与保管

(一)车间(单位)所领取的护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发给职工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二)基本生产车间的防护手套及小护品,应按定额发放并做好登记。 (三)供应部门在每次采购护品进厂后,应由技安部门对护品的规格、质量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职工使用。 (四)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护品损坏与丢失赔偿 (一)公用护品丢失或损坏时,由责任者按价或折价赔偿;因特殊情况丢失或损坏者,酌情处理。 (二)个人防护用品如使用期限不到而损坏和丢失者,按使用时间折价交款后,方可领用新护品。 第四条工人领取护品后,因工作需要,在厂内调动而仍从事原工种者,护品可随同带到新单位使用,但须经原单位护品保管员办理转移手续。 第五条调离本厂的职工,必须将未使用到期的护品交回或按使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05079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项目部和各分部在生产活动中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详见附表) 1、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国家为确保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必须配备的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三证”和“一标志”制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2、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除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以外的为防止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健康而配备的消耗性防护用品。各分部应采购铁道部年度公布的监督抽样检验合格企业生产的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 第五条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要严格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国家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进场入库前,各分部安质部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第三章配备、发放与使用

第八条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个人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原则上交旧换新(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属于各分部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作业完毕交回技装部保管。作业过程非故意损坏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由技装部更换报废。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 1、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应遵循对不同劳动作业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同工种发给基本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 2、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纳入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专款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放从业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代金券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各分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和失去安全防护性能。 第十三条各分部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变卖劳动保护用品,违反者照价赔偿,并给予处罚和教育。 第十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更换和报废 1、各分部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库房,妥善保管入库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由技装部单独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台帐。 2、各分部须定期检查、鉴定劳动防护用品,对已损坏、发霉、变质、虫蛀等已失去安全防护性能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超过使用期限的应及时予以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特殊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用品 1、冬季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并为从业人员配备发放护肤用品。 2、夏季从事生产活动要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每年应为从业人员发放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晒和防虫驱蚊等用品。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部(各分部)安质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原则 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二、发放使用标准 、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 、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 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采购和发放。 、财务部门

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给个人穿(佩)戴的用品,是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标 准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动力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动力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产技术部与安全动力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4.3.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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